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

(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我省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过一个月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四)药品、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天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十五)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十六)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七)为门诊医保病人开具辅助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一种;对一般门诊医保患者开乌灵胶囊、胚宝胶囊、补肾益脑胶囊、利血生、益血生等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15日常用量;对伴有白细胞下降情况门诊医保病人开具利血生、益血生药品,每张处方不超过30日常用量。

(十八)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处方经签名或盖章后有效。

二、格式

(1)Rp.

强的松片 5 m g×12 片

Sig. 5 m g tid

(2) Rp.

西酞普兰(一泰纳)片20mgX14片

用法: 1次/ 日早1片或 Sig. 20m g qd

(3) Rp.

阿普唑仑片0.4mg X28片

Sig. 0.4m g qn

(4) Rp.

乌灵胶囊0.33X84粒

Sig. 0.66 tid 或 Sig. 2# tid或用法:2粒 3次/日

(5)Rp.

呋麻滴鼻液8m l×1 支

Sig.滴鼻 3次/2日

(6)Rp.

10%鱼石脂软膏20克

用法:外用2次/日

(7)Rp.

5%葡萄糖注射液500ml

银杏达莫针10ml aa III

Sig. aa I ivgtt qd

(8)Rp.

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

青霉素钠针480万u

用法:静滴即刻

或Inj. N.S 500 ml

Inj. Penicilline 480万u

Sig.ivgtt. St.

(9)Rp.

氯氮平片25mg×60片

用法:3次/日早2片、中2片、晚4片

或用法:3次/日早5 0mg、中50mg、晚100mg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九)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 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十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我省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纳入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列入诊疗项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高血压冠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慢性肝炎等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老年病,处方不超 过一个月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品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十四)药品、毒药、精神药物不得缩写或简写,其用量必须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规范门诊医生开具处方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目的是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下面将详细介绍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要求和标准。 一、处方格式要求 1. 处方纸:使用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处方纸,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医生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2. 处方内容: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3. 处方签名:医生应在处方上亲笔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以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处方书写要求 1. 清晰可辨:医生应使用工整的字迹书写处方,确保患者和药师能够清楚地辨认处方内容,避免因字迹模糊而引发错误。 2. 规范用词:医生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和药品名称,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语,以免产生歧义。 3. 详细说明:医生应在处方上详细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疗程等信息,以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4. 避免缩写:医生应避免使用过多的缩写,尽量使用完整的词语,以免造成误解或产生错误。 三、处方审核要求

1. 药师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药师审核岗位,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确 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处方审核记录: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名并注明审核日期,同时在医疗机构的处 方审核记录表上填写相关信息,以备查阅和追溯。 四、处方管理要求 1. 处方存档: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处方存档系统,将每一张处方进行编号、 归档,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存一定的时间。 2. 处方查询:医疗机构应提供处方查询服务,患者可以凭借个人信息查询自己 的处方记录,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用药情况。 3. 处方统计分析: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统计分析,以评估医生的用药水平、药品的使用情况,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五、处方培训要求 1. 医生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生进行处方书写规范培训,提高医生的处 方书写水平和规范意识。 2. 药师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药师进行处方审核规范培训,提高药师的审 核水平和专业知识。 总结: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而制定的重要制度。它要求 医生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书写处方,药师进行审核,并建立完善的处方管理系统。通过严格遵守门诊处方书写制度,可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处方培训,提高医生和药师的专业水平和规范意识。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在开具处方时遵循的一套规范化的操 作流程和书写要求。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处方书写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一、处方书写的基本要求 1. 处方纸:使用标准的处方纸,纸张质地好、透明度高,便于复印和存档。 2. 书写规范:医生应使用工整的书写,字迹清晰、易于辨认,避免出现涂改、 划线、擦写等情况。 3. 信息完整:处方应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用药名称、用量、用法、频次、疗程等必要信息,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性。 4. 数字书写:用药剂量和频次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避免使用汉字、拼音或 缩写,以减少歧义和错误。 5. 药品规格:应明确注明药品的规格、剂型和生产厂家,以确保患者获得正确 的药品。 6. 签名与盖章:医生应在处方上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医生个人章, 以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处方书写流程 1. 接诊与诊断: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进行初步诊断,并确保对患者的诊断准确性。 2. 选择药物: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医生应选择适当的药物,并参考相 关药物指南和临床实践指南进行合理用药。

3. 开具处方:医生应按照规范要求,在处方纸上书写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用药名称、用量、用法、频次、疗程等,并进行签名和盖章。 4. 核对与审核:处方书写完成后,医生应对处方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发药与讲解:药师应按照处方上的要求,准确发放药物,并向患者详细讲解药物的用法、副作用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物。 6. 处方存档:医疗机构应对处方进行存档,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保留一定的时间,以备查验和追溯。 三、处方书写制度的意义 1. 提高用药安全:规范的处方书写可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降低患者用药错误的风险。 2. 促进医患沟通:清晰、准确的处方书写有助于医患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规范医疗行为: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医生的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 便于研究与教育:规范的处方书写有利于医学研究和教育,为临床实践的改进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门诊处方书写制度是医疗机构门诊部门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规范。通过规范的处方书写流程和要求,可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患沟通和医疗行为的规范化。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监督,确保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门诊处方书写规范及范文格式制度 1)处方内容: 正文:以 Rp 或 R (拉丁文Recipe “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 )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 用药。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 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 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 、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 、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 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 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 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 号, 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 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

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 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14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 须为国内通用写法。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mg )、微克5 g、纳克(ng )为单位;容量以升(I)、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 )、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般不得超过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示例处方:[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50%Inj.Glucosi 20ml x 2 Sig 10ml t.i.d a.c 胃蛋白酶合剂 100ml 示例处方 2]单量法形式 Tab.vit.clOOmg x 40 维生素 C 片 100mgx 40 100mg 示便处方 3 ]单量法形式 Inj.kanamycin0.5 x6 示例处方 4] Mist.Pepsini 100ml 用法 10ml 3 次 /日饭前 S.

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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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书写要求 (一)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须在执业机构和药学部门、门诊部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开具处方。 (二)医师应当按照治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三)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天。急诊处方的在普通处方的右上角注“急”字,要优先调剂发药。 (四)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五)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六)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七)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西药、中成药要分别开具处方,每一种药品必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九)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开具处方后得的空白处方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初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用量;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疾病诊断,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不超过半个月量。但医师应注明理由。抗菌药物处方用量应遵守卫生部和我省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规定,一般一张处方只开一种抗生素,不得超过7日用量;必需联合应用抗生素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门诊处方书写规定

门诊处方书写规定 门诊处方书写规定 1.门诊处方基本要求: 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科室日期中西药名剂型规格数量用法销空临床诊断医生盖章 2.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处方必须有上级带教医师盖章, 如有不合格则由处方章医师负责,处方签名 无效。 3.医师处方章应妥善保管好,一旦遗失须向医务处、药剂科备案。 4.熟悉药品的作用与副作用, 注意用药配伍禁忌。 药品售出不得退药( 针剂除外 )。 5. 6.坚持合理用药,不开超量方、跨科方、外配方( 指1400种以外的药物 ),用药量要符合规定: (1)处方用药品种: A、每张处方限1—5个品种西药; B、每张处方限1—3个品种中成药; C、肿瘤病人一次门诊限1—6个品种( 包括稀释剂、辅助用药 ); D、一次门诊不同科别不得开相同药品. (2) 处方数: A、同一病人看一科门诊只能开一张处方; B、中西药同用或内服、外用药在一科门诊内同时处方, 药物品种总量限于五种以内( 其中中成药 不超过三个品种)。

(3) 处方量: A、门诊常见病处方量, 西药、中成药限1—5天用量, 中药汤剂限1—7天用量; B、门诊慢性病处方量, 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限两周用量; C、某些没有严重并发症, 又需要长期连续服用一类药物的慢性病( 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限 一个月内用量; D、常见病上次门诊药物有两天以上余量或慢性病上次门诊药物有一周以上余量, 本次门诊不可重 复开相同的药品。 (4) 处方有效期: 门诊处方三天内有效。 (5) 医保定点药房配药: 如本院药房缺药或病人要求到定点药房配药, 定点药房外配药仅限于医保卡内有个人账户资 金。 (6) 处方用药范围: 门诊病员不得使用1400种以外药物, 不得开带“*”药品、超出报销范围的, 一律自费, 不得开外 配方。 7、严格执行总量控制, 严格遵循“四个合理”的原则, 严格按照各科门诊普通医保病人费用核定指标 执行,实现以较低廉的价格,提供较优质的服务。 8、合理检查, 掌握检查的指标, 保证一定的检查阳性率, 病卡和检查单要一致, 认真填写检查单( 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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