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法规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颁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鄂政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2010-04-02

【实施时间】2010-04-02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金融业作为联系国民经济各方面的纽带,连接着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联系着每个社会成员和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成为国家管理、监督和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和手段。为进一步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做大做强我省金融产业,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金融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和支撑作用。金融业发展的规模、速度和结构不仅关系到自身的运行,也影响着整个经济的发展。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均衡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当前,湖北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不仅对推进中部崛起和“两圈一带”发展战略,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保民生、保稳定、保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深化对金融产业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金融产业发展观。各级政府要制订并组织实施金融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创造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推动我省金融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通

过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将金融产业建设成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形成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样化金融组织体系和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我省金融产业竞争力在中部地区保持领先地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加快推进我省金融产业改革发展

(三)支持金融业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和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并通过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完善体制机制、创新产品服务,形成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业自身健康发展。

(四)鼓励金融企业加大支农支小力度。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大农村信贷扶持力度,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保证保险推进力度,整合支农金融资源,构建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促进金融业与“三农”共同发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确保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方式,改进中小企业信用评定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评级和抵押、担保物的互信互认,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益。支持金融机构设立县域分支机构,建立高效的信贷审批流程,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合作。推动建立小企业贷款补助制度和风险补偿制度,对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和对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五)支持银行业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改革重组,组建一家省级法人银行。积极支持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做大做强,实现跨区域发展并择机上市。积极支持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各市、县政府应通过划拨优质资产、增加地方注资等方式支持农村银行机构组建。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单独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在小企业密集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或将现有具备条件的支行改建为中小企业专业支行。

(六)支持证券期货机构健康发展。积极支持省内证券公司不断提高资本实力,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中介服务能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证券公司成为治理有效、风险可控、资本充足、诚信合规、专业精湛、服务优良的现代金融企业。积极支持全省证券期货机构新设网点并合理布局,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积极引导辖区期货机构增资扩股,扩大资本实力,规范发展,做优做强。积极培育证券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提高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水平。

(七)加快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积极与保险公司总部开展战略合作,支持具有创新能力的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培育一批品牌信誉好、专业技术强、管理水平高的专业化保险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农村业务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对县域乡镇保险机构提供扶持,促进保险机构下乡。适时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棉花、生猪等新型涉农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防范体系和农业再保险体系。大力发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等。积极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和科技保险,着力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广度和深度。

(八)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形势,加大全省上市和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发掘力度,切实做好后备企业培育指导工作。在企业改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用地、奖励机制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快全省企业上市和债券融资步伐。支持引导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不断扩大再融资规模。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全省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支持和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优化投融资结构。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和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信托工作,开拓中小企业共同利用资本市场新的途径。

(九)积极推动股权投资市场发展。贯彻国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政策,支持多种形式创业投资机构在湖北设立和发展。做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拓宽引导基金来源,拓展使用方式,引导和带动创业投资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制度和科技投入对创业投资的跟投制度,引导创投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建立武汉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等产业基金。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在湖北落户,促进股权投资市场健康发展。

(十)鼓励开展金融创新。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支持银行机构开展“两林一权”贷款等支农新业务。扩大信贷抵押物范围,拓展抵押方式,积极探索发展各种适应多层次、多元化要求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工具。鼓励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直接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开展业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大胆探索集团化经营模式,实现专业化经营管理,推动跨境业务发展。支持期货公司服务现货产业、服务企业套期保值,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推动期货交易所在湖北设立稻米、玉米、水产品等相关农产品交割仓库,

促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实体产业的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适应消费增长的金融服务。鼓励发展市场主导、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共同参与的消费信贷。

(十一)支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开展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以国务院批准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鼓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完善扶持政策,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支持资本市场建设,推进企业在海内外上市融资;探索开展代办股份转让试点,规范私募股权交易;鼓励上市企业并购重组,整合产业发展资源。积极开展股权投资探索,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各类资金支持处于创业期的企业;支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股权投资发展基金,拓展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融资平台。推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中小企业开展信用贷款,积极探索信贷与保险的结合,鼓励保险公司对贷款项目进行承保;优化科技保险政策支持机制,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

(十二)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为入驻武汉的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人文环境、管理服务和综合保障,吸引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总部、地区总部、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支持武汉本地金融机构做大做强,鼓励武汉城市圈内金融机构按照“先行先试”原则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力争2015年初步将武汉建设成为融资功能齐备和辐射带动力较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十三)强化金融监管,为金融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完善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与地方相关部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协作。支持金融监管部门运用延伸调查权等监管手段,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各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创新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维护金融业发展良好环境。支持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金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三、加大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十四)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税务部门对金融机构依法收回的抵债房产、土地按我省现行税收政策征收契税;对金融机构处置抵债房产或土地,以处置房产或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房产或土地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给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所得税、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村镇银行比照享受农村信用社的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银行小企业贷款损失类准备金在2010年前按100%计提,并在税前扣除。各级财政要加大支

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认真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担保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加快发展。

(十五)鼓励新设金融机构。对在鄂新设或迁入的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后台服务中心和新设的市级机构,由所在市州政府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金融机构在鄂新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在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由所在市州政府对其自用部分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给予等额一次性补助;购置办公用房的,按自用部分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

(十六)培养和引进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积极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大型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细则》的贯彻落实,大力从海外和国内引进我省建设区域金融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中心急需的金融技术和管理高级人才。金融机构为引进高级管理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引进金融管理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建立金融专家咨询制度,加强与省内外金融科研教育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加快建设中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平台,把武汉建成全国重要的金融人才培训基地。

(十七)提供优质行政服务。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主体在经营发展中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各级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金融机构的注册登记工作纳入“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不得以开展检查或其他名义向金融机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减免各项行政审批管理收费,降低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的收费标准,对金融机构收回、处置抵债房产需要缴纳的费用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对以国有土地抵债的,允许金融机构在抵债资产处置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再一次办理过户手续。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贷款抵押担保、评估、登记等涉贷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内容,取消不合理收费和重复收费,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四、积极营造有利于金融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十八)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各级政府要把信用环境建设作为政府工程来抓,完善对各县市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工作考评机制,评价结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大力开展信用

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商年检、信贷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不诚信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和社会公示制度予以披露。

(十九)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司法部门,着力改进部分金融案件审理效率不高、胜诉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提高执行效率,为金融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十)营造有利于金融产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加强对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引导。新闻媒体对金融政策和金融服务的宣传,应立足客观公正报道,严禁不实报道误导公众,损害金融业社会形象。除省政府金融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牵头组织的金融评比活动外,其它任何单位、组织不得开展对金融业的评比活动。

(二十一)健全和规范金融中介组织。积极发展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担保、评估评级、保险经纪和公估公司等信用中介机构,适时引进外资信用评级机构,积极推行企业外部信用评级,鼓励银行机构相互认可评级结果,鼓励开展风险投资中介服务和消费信贷咨询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业务监测体系,规范中介市场和中介经营主体行为,引导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中介服务,消除中介机构业务垄断以及信息失真、虚假报告、虚假认证等行为,提高中介机构的公信力。

(二十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主导下的金融监管、公安、税务、工商、广电、电信、新闻、城管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反洗钱以及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发行交易、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非法委托理财、保险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各类违法金融活动,坚决打击金融欺诈、高利贷等非法活动。加强对非法金融业务广告的清理整顿,对无金融业务经营权而发布金融服务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金融业务活动广告的机构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加强对网络和移动通信涉及金融的广告经营业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禁发布非法金融广告。加强对从事贷款咨询、担保等业务的中介机构日常巡查和监管,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

(二十三)加强公众金融教育。构建党政部门支持、金融管理部门统筹、金融机构配合、社会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公众金融教育体系,将其作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组织宣传、新闻、文化、教育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共同行动,加大金融知识

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在各类学校中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支持金融业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金融知识进社区”和投资者教育等活动,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坚持与“一行三会”联合办好武汉金融博览会,扩大影响,办出特色,使之逐步成为区域性、全国性的金融博览会。

五、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二十四)强化政府的领导协调职能。建立健全与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和各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人才交流机制等制度,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积极协调涉及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为我省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十五)建立金融服务办公室。各市、州和省直管市(区)政府要尽快组建金融服务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具体负责金融业服务协调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金融服务办公室尽快理顺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内部建设,增强专业素质,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十六)积极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地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积极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加大风险防范和处置力度,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稳定。要切实加强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严格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和担保行为,严禁超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过度举债和担保。

(二十七)加大对支持金融业发展工作的考评力度。各级政府要对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主要业务指标增长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金融企业,以及积极引领金融业改革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金融监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十八)开展金融业发展环境评估。省政府金融办每年组织相关部门从金融业发展状况、金融运行情况分析、金融发展环境评估以及重大工作成果等方面,对全省和各市、州、县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湖北省金融业发展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金融业发展状况

内蒙古金融业发展现状分析 姓名:郭莉班级:11级财务管理2班学号: 近年以来,内蒙古金融业快速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加快进驻脚步,金融环境和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业务品种渐趋丰富,银行业在稳健经营的同时加快了扩张步伐,保险业和证券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向着成熟化过渡,金融市场交易活跃,融资结构逐步改善。 一、内蒙古金融业总体发展现状 (一)金融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 为说明问题,我们引入区位商系数对内蒙古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和地位进行分析。区位商系数是衡量区域内部某一行业发展水平和优劣地位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LQ=h/H。其中:h为区域内某行业的产值在本地区国内总产值中的比重,H为该行业的总产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LQ>1时,表明该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一般来说,区位商越大,该行业在该区域的优势地位越高;区位商等于或小于1,则说明该行在该区域的优势地位比较低(见表1)。 (二)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亟待提升 为说明问题,我们引入金融相关比率进行分析。金融相关比率是一个规模指标,指“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实物资产总额加上对外净资产)之比”。通常可简化为计算金融资产总量与GDP之比。这一指标能大致反映出金融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程度。其计算公式为:FIR=(S+L)/GDP,式中FIR表示金融相关比率;S代表存款额;L代表贷款额;GDP为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一般情况下,金融相关比率越高,说明金融聚集程度越高,金融资源越丰富。 目前,内蒙古金融资产主要集中在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手中,金融机构最主要的金融工具是存款和贷款,而股票和企业债券在金融资产结构中占比很小,所以我们选用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作为内蒙古金融资产的替代衡量指标(见表2)。 (三)、金融业不能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 鄂政发[2011]6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中小企业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 就业、推动创新、催生产业、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促进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抓手,以加快市场主体培育为核心,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引导,推动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造新的发展优势,促进小企业快速成长和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今后5年,要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积极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在数量扩张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提高,重点培育一批创业型、创新型、外向型、配套型、品牌型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总量规模不断壮大,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发展速度高于全省经济发展平均水平,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例逐年提高,新创办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持续增长;要着力构建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综合服务机构、创业辅导基地、融资担保机构、人才培训机构、信息服务与管理咨询机构,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形成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省、市、县三级贯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切实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特别是优化中小企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加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革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3]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6.03 【实施日期】2013.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3]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3日 湖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五个湖北”建设目标营造最优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合法与合理的关系;坚持简政放权与提高效能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审批事项最少与发展环境最优的关系;坚持转变职能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科学管理与强化服务的关系;坚持规范权力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 (三)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和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协调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和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将湖北打造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发展环境最优省份。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体系。按照依法设定、科学分类、统一规范、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权力科学化和目录化管理。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5 【实施日期】2016.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落实带薪年休假(以下筒称年休假)制度,对于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考勤台账;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实施,保证工作正常运转和休假制度落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领导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休假,鼓励和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

安排休年休假的,需报上级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其他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内设机构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分别由单位分管领导、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报单位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审定。各地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各单位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制订全年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休假计划执行情况应当于次年1月底前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对各单位执行年休假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既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又不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的,或普遍发放、平均发放等违反规定滥发工资报酬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5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条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政策供给,吸引集聚优质金融资源,推动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 (一)对引进或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落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对引进或设立的有注册资本金的区域性管理总部和区域性功能总部,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于引进和设立其他金融机构的区域性管理总部,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对引进或设立的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风险管理能力匹配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总部机构在外地设立分行、分公司,对增设分行、分公司并在我市汇总缴纳税款的,每设1家给予15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五)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对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新设分支机构(支行、支公司),按开办费用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设立和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并参照内资法人机构、区域性总部、一级分支机构给予同等补助资金。 二、促进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发展的扶持政策 (七)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对隶属于大型金融企业总部或上市公司且独立运作、有利于提升金融创新能力的金融产品研发中心、创新实验室和金融研究院等,其研发的产品、服务和成果在国内同业产生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由相关单位提报,市金融发展局组织专家论证,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重大金融科技项目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后,给予最高1000万/ 年的资金补助。 (八)支持发起设立金融后援服务机构。对符合产业金融发展战略、有利于防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各类票据中心、灾备中心、数据中心等金融后援机构,按照业务范围分别参照区域性管理总部和一级分行、分公司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新引进或设立的征信公司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后,给予一次性补助100 万元。 三、积极发展股权投资机构、基金管理机构 (九)对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天使投资个人,享受“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依法备案的创投企业,可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取得的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选择按年度所得整体进行核算,其个人合伙人应从创投企业取得的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对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所得比照经营所得征税,并按照市、区县(市)分成税收分别给予80%的奖励。 (十一)以公司制形式新设立的股权投资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0.5%给予补助,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最高补助5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设立

最新分析金融支持与产业政策

分析金融支持与产业政策 国内的相关研究较少,主要分析了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的关系,用数据证明了我国金融体系和产业发展之间确实存在着比较显著的相关性;制约战略性产业发展的视角提出要从深化体制改革、放宽民间金融资本投资途径提升战略性产业的融资能力和效率。从我国当前的研究发现,对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进行的相关研究不多,从产业结构调整的内涵看,金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内在包含了三种实现方式,即支持产业选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其中,产业选择是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前提,而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初级目标,在实现了合理化的产业结构后,产业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产业的升级,即实现产业的高级化,以提高产业的附加值。 金融支持产业选择的内在作用 我国已经进入十二五的关键时期,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代表的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大力推进,通过研究金融支持战略性产业的路径和实现机理,有利于深刻认识并解决产业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金融体系对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支持作用最主要的体现在它能够支持产业选择,特别是在进行产业规划和制定产业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方面。根据金融支持的主体不同,我们将金融支持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市场性金融支持。 (一)政策性金融 (二)市场化金融 与政策性金融政策支持不同,市场化的金融政策是依据市场自主机制进行市场化的选择。在金融资源配置中,依照市场规则,资本收益率高的产业会获取更多

的资本。如果市场性金融选择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竞争,不能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进而可能导致市场化金融支持进行产业选择的失败。在现实操作中,市场是产业结构调整的无形机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来看,市场性选择虽然对于资源配置有很大的优势,但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完全成熟,单一的市场化配置容易削弱金融支持的作用,导致部分处于幼稚期的潜力产业获得市场化金融支持的机会很小甚至不可能获得支持,因此,要发挥市场化金融的基础性作用,从而更加促进金融系统对产业选择的支持作用。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的途径 (一)金融支持产业结构合理化 (二)金融支持产业结构高级化 金融支持产业高级化是指金融资源通过初次配置能够实现产业的选择,通过二次配置则能够实现产业的合理化,通过这两次配置过程,金融支持产业高级化的路径就是在前两次配置的基础上进行三次优化配置,提升产业的技术效率进而实现产业高级化目标的实现。通常我们认为,产业结构合理化内在包含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含义。当产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必然面临着提高效率的要求,使得产业的发展需要由资源推动过渡到创新驱动上去,这离不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以实现产业结构从低级向高级状态的转换。同时,金融对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支持一般具有间接性,能够实现产业结构的高级化。通过产品创新、工艺流程创新到技术创新,能够改善产业的技术结构从而提高技术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实现高级化。另外,现代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科学技术,产业层面的产业结构升级更是需要技术创新活动,这就使得金融支持的地位更加凸显。 结语

深圳金融产业发展现状

深圳金融业发展现状与展望 ——纪念深圳改革开放30周年 金融业是深圳重要的战略支柱产业,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中央驻深各金融管理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在全体金融界同仁们的共同努力下,深圳金融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路艰苦奋斗,创造辉煌,为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 深圳金融发展概览 1. 证券机构的经营状况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2007年末,深圳有法人证券公司17家,证券营业部196家,证券公司家数居全国首位;其中A 类公司6家,数量也居全国第一,国信证券为全国仅有的两家AA 级之一。证券公司总资产实现了两倍以上的增长。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深圳基金公司规模大、实力强,创新能力突出,16家基金公司管理着126只基金,基金规模和基金资产净值较年初增长约3倍,占全国基金总规模、总净值的39%,均居全国第一;利润总额增长8.4倍。11家期货公司的净资产增长了1倍,净利润增长3倍,多年来利润总额始终占全行业利润总额的1/3强。 深圳辖区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已经顺利收口,全面化解了历史遗留风险,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目前辖区17家证券公司中有7家创新类公司,3家规范类公司,原有7家问题公司全部达到整改目标。另据机构部首次分类评价,深圳辖区有A 类公司6家,占全国比重为35%,居全国第一,其中国信证券为全国仅有的两家AA 级券商之一。 表 1 2007年深圳证券业基本情况表 数据来源: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券业协会就深圳辖区16家深圳证券公司进行排名确定的《2007深圳证券公司年度经营成就榜》显示,国信证券位居榜首,招商证券和中投证券分列二、三名。国信证券因多项指标继续优异,蝉联深圳经营状况最好的券商;招商证券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和权证创设收入双双夺冠,排名第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则以各项指标皆有均衡而较为出色的斩获,晋级行业第3。 2.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A股融资额大幅上升 2007年,深圳新增15家上市公司,其中主板上市1家(中国平安),中小板上市14家,令上市公司家数达到96家,上市公司的整体规模在全国排名第三。绝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了股改,整体运作的规范水平有所提高,资本市场筹资能力不断增强,A股总融资额比上年增长近3倍。 二、 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为金融创新提供政策沃土 创新是深圳之魂,也是深圳金融业发展的原始动力和助推器。深圳经济特区自建立以来,为建设以创新为主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而不懈努力,创造了一系列金融创新模式,在国内金融业取得了100多项第一。 深圳是目前国内唯一专门为金融创新活动而设立政府级大奖的城市,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几年来,该奖项在深圳乃至国内金融界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其影响力和覆盖面正在不断增强。设立金融创新奖,就是市委市政府支持金融创新发展的一项实质性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我市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催生了一大批金融创新成果,促进了国信证券、博时基金等一批金融品牌机构以创新为发展动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券商风险处置的市场化机制创新 中国证券市场上首次采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券商问题的案例在深圳获得成功,妥善解决了南方证券遗留问题,为证券行业风险券商综合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2004年1月2日,中国证监会、深圳市政府宣布对南方证券实施行政接管,后又决定由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中投证券,通过市场化机制购买原南方证券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以及相关证券资产基础,解决南方证券关闭后遗留的历史问题。这也是国内首个以市场化机制处置券商风险问题的案例,为此后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10?5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严格规章制度,严格安全标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追究,切实减少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要制定企业主体责任评定标准及考评办法,建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落实。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

全工程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保证其收入水平高于其他同层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资源勘查名义违规组织生产,以及规定期限内未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矿井,由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的中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省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由挂牌督办机构和单位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整改效果评价,确保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凡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执法力度。要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进行核查、评估,并分类分级建档。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及公告制度;在新闻媒体设立重大隐患曝光台,建立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 7〕7号,以下简称国发7号文件),现就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大力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服务业发展水平是体现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内在要求,是扩大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抓紧抓好加快发展服务业这项重大任务,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国际竞争力整体跃升,推动国民经济走上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轨道。 金融系统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 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学习国发7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要求上来。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把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作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狠抓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充分考虑服务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坚持重点支持与统筹发展相结合,市场导向与政策扶持相结合,抓紧研究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要建立健全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作机制、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科学制定指标,完善考评程序,努力为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为服务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金融环境 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整体实力。积极培育银行类金融机构核心竞争力,提高银行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发挥银行业在促进服务业加快发

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810374700.html, 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转型分析 作者:李承泽 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22期 摘要:在现代资源配置中金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着其他部 门进行转移从而加速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金融的发展对产业结构的影响首先体现在从量的方面促进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发展,其次是从质上促进了产业结构发展的合理化。本文针对金融发展与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相关分析论证。 关键词:金融发展;产业结构转型;生产要素转移 传统的产业结构随着金融行业的融入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工业发展的初期阶段,金融要素有限服务于金融部门,造成了农业产业资金的短缺,在工业与农业之间存在着劳动力与资本发展之间边际成本率的不同。在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形态下充分发挥金融资源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对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市场对于产业优化转型的作用分析 金融市场能够对劳动力以及资本等生产部门进行有关调节,能够进行资源分配,从短期来看,非农部门与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暂时不会发生结构性的变化,金融发展水平会使得金融资源在不同产业间进行分配,对产业结构的高级化与合理化产生影响,从长期来看,金融发展水平对于人力资本投资决策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通过此方式来影响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劳动力的分配结构。 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抑制要素市场发展的扭曲,由于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之间金融资源分配不平衡现象的存在制约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发展。又通过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对这一发展特点进行一定程度的抑制。非农产业经过一定程度的发展已经通过资本积累的实现做到了降低资金使用的成本。金融的发展对于非农部门产值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在非农与农业部门之中的推动作用上具有不对称的特点。劳动力要素短期内在两个部门之间的流动难以实现并且这一发展差距会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扩大。 金融的发展对于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利用金融资金能够促进农业发展现代化的改造过程,加速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流动以促进产业发展的高级化与合理化。 二、利用金融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策略分析 (一)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作用的发挥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资教

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 鄂政发〔2012〕30 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 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一2020 年)》精神,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以改革创新的要求建立新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从根本上全面加强和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适应农村义务教育需要的教师补充新机制 (一)“国标、建立国标省考、国标、省考、县聘、校用” 从县聘、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2012 年起,各地中小学新进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省编办核准招录数量后,在省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月和日常管理,学校负责使用。 (二)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从2012 年起,全省农

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下同)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 充新机制。“新机制”建立之前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仍按原有政策进行管理,工资由各地发放,人员只出不进。 (三)按新机制招录教师的对象和数量。按新机制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下简称“新录用教师”) ,应志愿在农村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其招录对象包括:资教生(含中央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012 年根据各地需求情况,公开招录2 万名左右新录用教师。2013 年及以后公开招录的数量,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然减员数量和学生数变化情况,由省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四)新录用教师的待遇。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 5 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 万元。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增。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新录用教师使用的事业编制,由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省歇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目然减员等因素空编的情况统筹安排。 (五)新录用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新录用教师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其进行绩效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鼓励新录用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但其因被解聘、辞退或其它原因离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岗位的(包括到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其年薪、编制等待遇随即终

践行三铁精神共促金融行业发展三铁教育有感

践行三铁精神共促行业发展 重温“三铁精神”有感“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的提法,最早源于银行业,后来不断传播至整个金融界,是金融业不断传承的精神财富,也是金融机构赖以生存发展的信誉基石。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社会经济亟待转型的新常态下,金融机构仍需坚守优良传统,继续弘扬“三铁精神”,唯有如此,我国的金融事业才能不断焕发生机与活力,社会大众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和托付才能持久和稳定。 结合信托工作的日常,以下谈谈我对三铁精神的认识理解,以及“三铁精神”对信托业及信托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 一、建立信托项目“铁账本”,时刻牢记“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 “铁账本”,就是要求真实反映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具体到信托项目中,就是要求信托公司及经办信托经理能够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这一点与“一法两规”中对信托计划的目的及管理要求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一个完整的信托计划的管理工作,即包含发行前的项目准备,也包含成立后的项目管理,具体到资金运用领域,就是贷(投)前尽职调查、贷(投)中放款及贷(投)后管理。受托人应勤勉尽职地完成信托项目的调查及审核工作,在项目发行阶段真实、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项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信托计划设立后,能及时、完整地

向受益人披露信托项目的有关信息,如遇重大风险情况,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提出应对措施。 二、紧握风险管理的“铁算盘”,重视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遴选优质客户,甄别项目风险 “铁算盘”,就是要求增强成本及收益核算意识。对信托公司而言,“铁算盘”的意义更多体现在,信托项目的管理既要注重效益,也应强调风险管理。 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其中“打破刚性兑付”的征求意见,更是引爆一时。“打破刚性兑付”,表面上信托公司的兑付压力减小了,实际上其管理压力更大了,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形势下,信托公司应坚持“铁算盘”的优良传统,摒弃“利润优先”的粗放式经营方式,更加注重风险管理的内功修为。在目标项目的筛选上,宁缺毋滥,严格把关;全面评估项目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谨慎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管理贯穿到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受益人价值最大化保驾护航。

2019年金融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金融业,是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在市政协副主席储昭平的带领下,调研组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情况通报,先后召开了金融界人士座谈会、企业家座谈会、金融专家座谈会,并实地走访了有关金融机构,了 解我市金融业发展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提出加快发展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调整 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努力支持金融机构改革,促进了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发挥了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1、金融工作明显加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振兴计划、解决企业流动资金问题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措施,激发和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和支持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建立了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形势,协调解决问题。银政企沟通机制更加畅通、更加密切,金融与地方经济互动融合、互相促进的局面进一步形成。今年3月,

我市成立了金融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协调驻肥金融监管机构和驻肥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落实中央金融政策,推荐公司上市,协同有关部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成立及其职能的发挥,必将对我市金融业的统筹协调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2、金融总量迅速壮大 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市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迅速。截 至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752.7亿元和2678.7亿元。4月末,我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416.51亿元和309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5%和36.5%,创历史新高。资本市场融资力度加大。全市17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19只,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83亿元。9月以来,市建投集团、海恒集团共发行企业债 37亿元,市国资公司申请发行10亿元企业债正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另有40亿元企业债的发行正在申请之中。信托租赁典当融资 及小额贷款迅速发展。兴泰租赁累计向全市200户中小企业提供17 亿元租赁融资,兴泰信托新增信托规模43.94亿元。全市典当总额22.54亿元,年末典当余额5.7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自去年试点以来,已放贷1.44亿元。 3、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目前,全市有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控股商业银行6家,股份 制银行6家,外资银行1家,地方银行2家,农村合作银行2家,村镇银行1家,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恒丰银行、汇丰银行正在或准备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我市证券期货保险业发展迅速,服务体系逐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档案服务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鄂办文[2002]55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中共湖北省委 【发布日期】2002.10.30 【实施日期】2002.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全省档案服务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鄂办文[2002]55号2002年10月30日) 《关于加强全省档案服务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全省档案服务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不断实现档案服务机制的创新,以档案工作优质服务,带动全省档案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湖北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做好档案工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服务”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全省档案服务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建设,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 依托综合档案馆,建立现行文件服务中心,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免费提供现行文件阅览眼务,是档案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档案服务机制的重要举措,在向人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目前,我省部分市、县进行了这方面的探索,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欢迎。今后,凡有条件的地方都要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档案部门建立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授权各级档案部门建立现行文件资料送交制度,帮助解决好建立现行文件服务中心的困难;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配合,及时将能公开

84号令《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84号)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已经1995年7月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 省长蒋祝平 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五日 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实行土地复垦: (一)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生产活动造成地表挖损、塌陷的土地; (二)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场、污水池、垃圾场等; (三)修路筑堤对地表挖损而破坏的土地,废弃的水利工程,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废弃的宅基地和基建用地; (四)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对已经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自行复垦。不能自行复垦的可以承包给其他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复垦。不愿自行复垦,也不愿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复垦的,必须向当地市、县(含县级市,下同)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复垦费,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两年内组织复垦完毕。 人为因素导致水土流失等造成需要复垦的土地,有关部门已向土地的破坏者征收治理费的,应当负责土地复垦。土地管理部门不再收取复垦费。 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抗灾抢险需要复垦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复垦。 第五条1989年1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前破坏的土地,按下列办理复垦: (一)可以确认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由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制定土地复垦规划,报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审定,限期复垦。 (二)无法确认破坏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或原单位撤销的(不包括企业兼并),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享有土地所有权单位组织群众复垦;属于国有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复垦。复垦后的国有土地,可以有偿划拨或出让给需要用地的单位使用。 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根据“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多途径、多渠道组织复垦。

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

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 京发改〔2005〕2736号 一、为落实《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首都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意见》及本实施细则所称金融企业是指经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京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意见》及本实施细则所称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获得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资格认定,并在上述金融企业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监事长等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首都金融业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其他金融企业,经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三、对为首都金融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金融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金融企业取得年终加薪、年薪制兑现年薪等年度一次性工薪所得(下称一次性奖金),可按12个月分解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以全部奖金收入按此计算纳税。 五、金融企业职工取得的股权、期权奖励按下列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一)直接取得股权奖励的,根据职工在本企业任职年限或与企业协定的任职年限(超过五年的按五年),按年分月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职工行使股票期权认购股票,行权价低于股票实际价格的差额,按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最长可分解12个月计算纳税。 六、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予以奖励,用于其2005年2月1日以后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一套、汽车一辆和参加专业领域培训,每年申报一次,奖励总额累计不得超过其购房、购车及培训所付款项且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任职时间以申报人在申请时已实际任职时间为准;连续在同一金融企业集团所属在京不同金融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专项奖励申请人由主管税务机关对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额进行确认后,通过所在单位于每年的5月至9月间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相关认定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任命书、任职聘书、聘用(劳动)合同等证书原件、复印件、监管部门颁发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认定书; (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及现状析

一、金融行业特点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数据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政府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风险性是指金融业是巨额资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其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效益依赖性是指金融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益,受政策影响很大。高负债经营性是相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其自有资金比率较低。[文秘家园-www,https://www.360docs.net/doc/7810374700.html,,找范文请到文秘家园]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金融业的独特地位和固有特点,使得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本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对此有一个认识和发展过程。过去我国金融业发展既缓慢又不规范,经过十几年改革,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 二、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1.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结构 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方式仍属于要素投入型增长,经济增长长期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储蓄率和投资率偏高,消费率偏低。这种高消耗、高投资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一方面使得能源、资源供给瓶颈依然突出,与以提高增长质量为重点的经济增长方式相比,更易导致经济剧烈波动;另一方面,使得经济的增长过分依赖贷款的投放,如果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出口环境恶化、房地产业等行业出现过热,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最终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增加,威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从经济结构来看,投资区域与投资产业的不平衡以及金融资源在市场主体间的配置效率不高或者“错配”现象,也将影响金融稳定。 2.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应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关联度不断加深,金融稳定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与此同时,我国参与国际生产、贸易和资金循环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大,与全球化收益相伴而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在相应增加。 3.汇率制度、国际收支与资本流动 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方向在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面向市场、更加具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在(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s://www.360docs.net/doc/7810374700.html,,请保留此标记。)这一改革进程中,汇率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的原则,若改革力度与调整时机出现偏差,则有可能刺激资本大规模流动,导致汇率大幅波动,并有可能造成国内信贷过度膨胀,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一方面,现行汇率制度下的国际收支“双顺差”带来外汇储备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其负面影响表现在,中央银行的对冲操作和相应货币政策选择面临着巨大压力;同时,过多的短期资本特别是纯粹的投机资本流入所形成的外汇储备增加容易导致经济的泡沫化,隐含着经济危机。另一方面,国际“热钱”的大量流动,不仅使得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增加,还容易造成资本来源与国内投资在期限结构上的“错配”,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4.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的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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