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起重伤害

防止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起重伤害

1 当遇大雨、大雪、大雾,顶部风速大于说明书规定或导轨架、电缆表面结有冰层时,严禁使用。

2 运行中严禁开启吊笼门、层门。

3 超载保护、安全监控、防坠安全器、限位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必须有防止吊笼驶出导轨的机械措施,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4 超载、超员及严重偏载的情况下严禁使用。严禁物料提升机吊笼载人。

5 附墙架与结构物固定连接方式与角度、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端高度、行程限位撞尺等必须符合厂家要求,严禁私自调整。

6 加节顶升过程中必须悬挂禁止使用标识,加节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安全

第一部分施工升降机 1. 施工升降机的概念 建筑施工升降机是一种使用工作笼(吊笼)沿导轨架作垂直(或倾斜)运动用来运送人员和物料的机械。 2。施工升降机的分类 (1)建筑施工升降机按驱动方式分为:齿轮齿条驱动(SC型)、卷扬机钢丝绳驱动(SS型)和混合型(SH型)三种. (2)按导向轨的结构可分为单柱和双柱两种。 3. 施工升降机的结构 施工升降机主要由金属结构、驱动结构、安全装置和电器控制系统等部分组成。 (1)金属结构 1)吊笼(梯笼) 吊笼内净高不得小于2m,对于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二根,且应是彼此独立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2,直径不得小于9mm。 2)底笼 底笼的底架上装有导轨架的基础节,吊笼不工作时停在其上。底笼四周有钢板网护栏。入口有门,门的自动开启装置与梯笼门配合动作。在底笼的骨架上装有四个缓冲弹簧,以防梯笼坠落时起缓冲作用。 3)导轨架 导向架是吊笼上下运动的导轨、升降机的主体。

4)对(配)重 对重用以平衡雕龙的自重,可改善结构受力情况,从而提高电动机功率利用率和吊笼载重. 5)天轮架及小起重机构 天轮架由导向滑轮和天轮架钢结构组成,用来支承和导向配重的钢丝绳。 6)立柱顶的左前方和右后方安装两组定滑轮,分别支承两对吊笼和对重,当单笼时,只是用一组天轮。 7)附墙架 立柱的稳定是靠与建筑结构进行附墙连接来实现的.附墙架用来使导轨架能可靠地支承在所施工的建筑物上。附墙架多由型钢或钢管焊成平面桁架。 (2)驱动机构 驱动机构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为齿轮齿条式,一种为卷扬机钢丝绳式。 (3)安全保护装置 1)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主要的安全装置,它可以限制梯笼的运行速度,防治坠落,能保证升降机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作,将吊笼制停. 2)缓冲弹簧 在施工升降机的底架上有缓冲弹簧,以便当吊笼发生坠落事故

物料提升机安全措施

物料提升机安全措施 1、物料提升机基础:土层压实后承载力应不小于80kpa;浇注C20,30cm厚砼,并预埋地脚螺栓;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偏差不大于10mm;基础上平片略高于地坪,并做排水沟。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架体与吊篮间隙应符合《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架体外侧须采用安全网封闭。 2、物料提升机在安装以前,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安装、拆除施工方案,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附近建筑物等防雷保护范围以外的提升机按地区雷暴日平均天数和架体的高度设置避雷装置。避雷装置的避雷针、引下线、接地体连接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提升机使用前,应由施工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并由负责人签字,报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必须量化。 5、提升机上应标有提升机重量,严禁超载运行。吊篮下严禁有人停留。上料人员要远离井架,其他各层人员不得向竖井内探头。严禁乘坐吊篮上下。 6、吊篮升降必须有统一的指挥联络信号(旗、笛、电铃等),做到指挥联络信号准确无误。信号不清,司机可拒绝作业,待弄清情况后再继续操作。 7、吊运材料的长度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吊篮长度,如超过吊篮长度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将材料捆绑、垫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拦板,易碎材料应装入容器后进行吊运。 8、提升机第一次投入使用前,应按设计文件及使用说明进行控载、额顶荷载、超载实验,安全装置可靠性试实验,特定情况下重新进行超载实验为的其他实验。提升机使用前、使用中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及保养。

9、工作完毕后或暂停作业,吊篮必须落到地面。吊篮因故须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机手不得离开岗位。 10、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运物放下。下班要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11、提升机应设置连墙杆与建筑物结构连接。连前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层必须设置1组。连墙杆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连墙杆与架体及建筑结构之间,决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禁止架体与脚手架连接。 12、吊篮必须设置定型化的停靠装置。停靠装置必须可靠、灵活。 13、超高限位装置。架体的自由高度不应超过6m。在距天梁底部不少于3m处或卷扬机体上设置超高限位装置。超高限位必须灵敏可靠。使用摩擦试卷扬机时,超高限位必须采用警告方式,禁止使用断电方式。 14、升降机还应安装紧急断电开关和信号装置及断绳自动保护装备。 15、吊篮两侧应设置固定拦板,其高度为1-1.2m。吊篮进、出料时开放,垂直运输时关闭。安全门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16、卸料平台的宽度不小于80m,采用木脚手板横铺、铺满、铺严、铺稳。严禁用钢模板做平台。 17、平台两侧应设1至1.2m高防护栏杆,并挂安全网。 18、卸料平台内侧均应设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防护门要开关灵活,并使用方便、有效,防护门高1至1.2m。 19、提升机进料口应设置防护棚,棚顶铺不小于5m厚脚手板,并铺满铺严。

建筑施工五大伤害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建筑行业五大伤害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在建筑行业“五大伤害”中居首位,据2007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分析:全国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59起,死亡1012人,事故类别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这五类事故的死亡人数共915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5%、20.36%、11.56%、6.62%、6.42%,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0.42%。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减少和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是降低建筑行业伤亡事故的关键。 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不符合安全要求,冒险蛮干,以致发生灾变.如从洞口坠落、从设备上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从电线杆上坠落等造成人身伤害.举例脚手架坠落的主要原因: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踏空、绊、滑、跌,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失去平衡,坐在栏杆上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脚手架没满铺或铺设不平稳,防护栏杆没绑牢或损坏,操作平台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间接原因: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改变,形成了自然发展,从而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提供了量变的过程。 根本原因: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人,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差,以及各种与高处作业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为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提供了条件。 常见原因:“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不齐全导致坠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全,脚手架板材质或铺设不符合要求而坠落;拆除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时坠落;起重吊装时坠落;梯子上作业时坠落;轻质材料断裂导致坠落;吊篮架、提升架、挂架坠落或失稳而坠落;倒塌脚手架、模板支撑条、塔吊时坠落;随楼板坍塌而坠落。 预防措施: 1、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机构的配置,是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法制意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 3、切实做好新进人员、特种作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 4、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高处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落实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做到“三不伤害",相互提醒和相互监督.

关于印发《烟台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上》的通知

关于印发《烟台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5月20日,济南市历城区紫悦华庭二期2号楼工程,在塔机安装过程中发生折断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5月21日,威海市临港区金开利大厦工程,在塔机安装过程中发生塔机倾倒事故,造成3人死亡。6月20日,济宁市任城区永基城商业综合体项目在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时,发生工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7月15日,龙口市徐福街道金域蓝湾工程,施工升降机在上升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8人死亡。建筑起重机械事故频发,教训十分惨痛,为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我局制定了《烟台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全市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防范治理,严格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强化检查巡查,建立奖优罚劣机制,

实行优胜劣汰。今后,凡是发现档案资料不齐、去向不明的设备,必须坚决予以注销备案编号;凡是发现维修保养人员、场地、管理制度不完备的租赁企业,必须坚决停止对其办理业务;凡是发现安拆单位人证不符、安拆能力不足、违法违规操作,必须坚决予以停产停业。 二、强化起重机械各类人员监管。起重机械安拆过程是事故的高发阶段,作业风险大、事故风险率高。安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各工序要定人定岗定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合理分工。全面推行塔机前臂安全绳技术,作业中安拆人员必须全程悬挂安全带。施工升降机每次吊笼乘载人数必须限制在9人以下(含司机),严禁吊笼超载运行,严禁人货混装(司机除外)。吊篮高处作业必须限制在2人以下,不得超载、偏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合理使用安全保护用品。 三、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通过举办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班,加强对基层企业和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施工人员自我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引导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全面提高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自控能力和整体素质,促进全市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烟台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31日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二、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塔机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四、塔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六、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起重臂和其他无关顶升作业的动作。 七、塔机安装后,应进行调试,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 八、塔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九、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超出使用说明书规定,另行制作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及专项方案。 十、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规定。 十一、塔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机起重臂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确保塔机能360°自由回转。 十二、塔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十三、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司机应鸣笛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启动前各控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集团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和门式起重机等)租赁、安装拆卸、顶升附着和使用等过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晰安全管理责任和流程,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集团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依托社会力量和专业队伍支撑,辅助信息化强化过程管控,实施诚信激励与市场准入惩戒相结合,提升集团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 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建立起重机械信息化管理平台,指导企业各项目部实施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按照各项目部对租赁安拆单位的评价结果,实施信用惩戒。 企业负责指导监督本单位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等过程管控。明确起重机械的主控部门,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供方资格的审查与评价,与项目经理部共同确定起重机械及其租赁安拆单位,审核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顶升附着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经理部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配备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设备管理人员,与设备管理部门共同确定起重机械及其租赁安拆单位,组织实施租赁安拆单位资格核查、设备选定和进场联合验收、安装拆卸告知和过程管控、使用前的检测和联合验收,负责办理使用登记和使用过程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对于在用起重机械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二、起重机械的租赁 租赁起重机械时,项目经理部必须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并列入所在单位合格供方名录的法人单位租赁。 租赁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800KN·m及以下的塔式起重机时,应选用租赁安装维修保养一体化的专业承包企业。 对800KN·m以上的塔式起重机出租单位,当其不具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出租、安装单位共同签订安装拆卸和顶升附着专业分包合同,明确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顶升附着、拆卸均由同一安装单位完成,并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全管理,认真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增住建〔2018〕3号,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及使用过程有序、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二、设备的使用年限规定 根据JGN/T 189-200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的规定,建筑机械设备超过以下出厂年限的禁止使用. ①塔式起重机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不含10年;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1250kN·m以上出厂年限超过20年不含20年. ②人货电梯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限速器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 ③物料提升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 所使用机械设备应不超出该机械设备的出厂禁止使用年限,超过出厂禁止使用年限的,应由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

合格后可继续使用.所使用机械在整个施工使用时间内应未达到该机械的使用年限. 三、设备的产权备案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必须办理产权备案登记,取得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证,未办理产权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四、设备的租赁、装拆、维护保养合同的管理 1、施工项目所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租赁合同、安装与拆卸合同、维护保养合同及安全协议书等. 2、与公司签订安装或顶升、拆卸、维护保养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法人资格.租赁、安装或顶升、拆卸、维护保养合同必须有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在合同或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各自职责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省外单位应办理进粤备案证明,并根据各地要求办理相关备案许可. 3、租赁合同中应明确机械的产权备案登记证号、型号、技术性能、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并派专业人员察看核实后

物料提升机安全风险清单

物料提升机安全风险清单 一、部位:安全装置。 1、较大危险因素: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未安装上行程限位或上行限位器不灵敏,导致起重伤害事故。 2、易发生的事故类型:起重伤害。 3、主要防范措施: (1)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上限位开关等; (2)起重量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90%时,限制器应发出警示信号;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 110%时,限制器应切断上升主电路电源,使吊笼制停。 (3)防坠安全器:吊笼可采用瞬时动作式防坠安全器当吊笼提升钢丝绳意外断绳时,防坠安全器应制停带有额定起重量的吊笼,且不应造成结构破坏; (5)上限位开关:当吊笼上升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被制停,此时,上部越程不应小于3m。 4、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J1334-2011)第3.15.3条。。 二、部位:防护设施。 1、较大危险因素:未设置防护围栏,未设置进料口防护棚,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2、易发生的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3、主要防范措施:

(1)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有防护围栏、防护棚、停层平台、平台门等; (2)防护围栏高度不应小于 1.8m,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强度应符合JGJ88要求; (3)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 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顶部可采用厚度不小于 50mm 的木板搭设; (4)停层平台应能承受3kN/㎡的荷载,其搭设应符合JGJ88要求。 4、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J1334-2011)第3.15.3条。 三、部位:附墙架与缆风绳。 1、较大危险因素:附墙架未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缆风绳未使用钢丝绳或未与地锚连接,过30m的物料提升机使用缆风绳,导致起重伤害事故。 2、易发生的事故类型:起重伤害。 3、主要防范措施: (1)附墙架结构、材质、间距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2)附墙架应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3)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4)安装高度超过30m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5)地锚设置应符合JGJ88的要求。 4、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J1334-2011)第3.15.3条。

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措施的地方越来越多,措施是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你所接触过的措施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出现征兆时处置措施 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待排除故障后再行开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停止机械的操作,天气好转后,恢复机械操作。 事故发生时处置措施 停机、断电,迅速撤离所有作业人员,确保安全。进行机械设备的抢修维护;待机械故障排除后再进行操作。 有遇险人员时的处置措施 遇险人员要积极自救,同时要想方设法通知救援人员自己所处的位置,以便得到及时救援;救援人员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携带相关救援机具、物资(根据储备物资装备确定),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 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1)起重伤害事故目击者应高声呼救,并立即向安全人员报告。各单位其他管理人员也都有认真接受报告和向上级反映事故情况的责任。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救援机构、公安部门求援。 (3)安全人员应准确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派专人对影响区域进行检查,确定抢救方案,保证事故现场相对安全和稳定时,抢救队员才可以进入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4)安全人员与当地医院立即取得联系,利用现场救援车辆火速把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但对伤势严重者应注意搬运方法,不得由此加重伤者伤情;在急救医疗机构人员赶到前抢险救护组应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救助,根据伤情对伤者进行分类处理,处理的原则是先重

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5)安全人员做好应急状态下现场所有设施和物资的安全,支援和保障现场抢救组的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并检查事故现场有无其它安全隐患。 起重伤害应急处置措施 (1)起重作业人员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 (2)起重机械必须设有安全装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电气防护性接零装置、端部止挡、缓冲器、联锁装置、夹轨钳、信号装置等。 (3)严格检验和修理起重机机件,如钢丝绳、链条、吊钩、吊环和滚筒等,报废的应立即更换。 (4)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运行中检修。上下吊车要走专用梯子。 (6)起重机的悬臂能够伸到的区域不得站人,电磁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 (7)吊运物品时,不得从有人的区域上空经过;吊物上不准站人;不能对吊挂着的物品进行加工。 (8)起吊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留,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9)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在操作前将故障排除。 (10)开车前必须先打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也应给予持续铃声或报警。 (11)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2)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能闭合主电源进行操作。 (13)工作中突然断电,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工作正常。

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相应安全技术档案和台账,并应按要求使用、维修和保养。 2.机械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超速作业或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3.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及各种安全信息装置应齐全有效;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4.施工机械进场前应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和状况,并应进行试运转;新入岗或转岗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并应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5.大型机械设备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应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其安装、试机、拆卸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前应经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 6.操作人员应根据施工机械保养规定进行机械例行保养,机械应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进行维修保养记录;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检修前应悬挂相应的警示牌。 7.清洁、保养、维修机械或电气装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等机械停稳后再进行操作;严禁带电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维修。 8.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机械性能,并应熟悉掌握其安全操作常识;在机械使用、维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着装、发饰等应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9.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检查。 10.施工现场应为机械提供道路、水电、机棚及停机场地等必备的作业条件,夜间作业应提供充足的照明。 11.机械行驶的场内道路应平整坚实,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多台机械在同一区域作业时,前后、左右应保持安全距离。 12.起重机械的基础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在地基验收合格后安装,基础应设置排水设施。 13.机械在临近坡、坑边缘及有坡度的作业现场(道路)行驶时,其下方受影响范围内不得有任何人员。 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机械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机械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一、施工机具运到施工现场,必须经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标牌后,方可使用。 二、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基座除必须与PE线连接外,且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装设漏电保护器。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 三、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设置独立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并按设备的计算负荷设置相匹配的控制电器。 四、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开关箱与机械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其电源线路应穿管固定。操作及分、合闸时应能看到机械各部位工作情况。 五、现场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作业,运行中禁止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必须切断电源。 六、各种设备应按规定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七、操作人员应专人专机,并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八、作业人员应按机械保养规定做好各级保养工作。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护保养。 九、移动式电动机具、机械的扶手应有绝缘防护,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十、使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十一、机动翻斗车司机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行车时必须将料斗锁牢,严禁料斗内载人。在坑边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档块,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司机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挡、拉紧手制动器。 十二、焊接设备的安全防护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焊机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放置应有防雨设施; 2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二次焊把线长度不大于30m,两侧接线柱连接牢固,必须装有可靠防护罩; 3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 4焊接场所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否则应予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 5氧气瓶距明火应大于10m,与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m,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应留有0.1Mpa以上的余压; 6气焊、气割应使用专用胶管,不得通入其它气体和液体,两根胶管不得混用(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黑色); 7氧气瓶和乙炔瓶应装有减压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松

物料提升机使用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及应急救援预案 一、概况: (自己填写)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在建筑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事故主要体现在: 1、建筑机械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建筑起重机械或撞物,或违反安全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等。 2、基坑边坡在外力载荷作用下滑坡倒塌。 3、自然灾害(如雷电、强风、强降雨、暴风雨)等。 4、建筑机械在装、拆、顶升过程中的人员伤亡事故。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漏电。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为更好的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厂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

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组长:副组长: 组员: 2、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救援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发展的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被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场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做好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工作,及时组织当事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副组长(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备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到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援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和其他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4)建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组员职责: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保证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安全,防止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物设部负责起重吊装设备的管理和操作规程的交底培训,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安质环保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条根据相关规定,下列起重吊装作业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第四条根据规定,下列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方案须组织专家论证。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三)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升起重设备的拆除。 第五条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操作司机、司索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起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针对不同种类的起重机械设备、大型构件设备、复杂场所的吊装作业组织编制起重吊装作业指导书,并对吊装人员进行交底。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械按照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和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八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的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在构、配件到场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由专业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安装、拆卸专项方案进行安装、拆卸,安装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吊装方案的编制人员必须在场: (一)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 (二)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 (三)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的大件吊装等; (四)移动式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五)起吊危险品;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升降机安拆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施工升降机安拆、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升降机租赁、 安拆、使用、维护保养,防止和杜绝施工升降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谁违反,谁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215-2010等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 2、起重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前,不论是租赁和自购的都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办 理初始登记证,取得“一机一牌”注册统一编号后方可安装投入使用。未进行备案办理初 始登记证,未取得“一机一牌”注册统一编号及租赁的未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的不论新、旧的起重机一律不准安装投入使用。 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委托由有相关安拆资质证的单位承担, 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在起重机械安拆前10天要求安拆单位提交起重机械安拆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资料会同租赁、安拆、监理(业主方)共同确认符合要求后签字 盖章,由安拆单位报区安监站登记备案。未经登记备案一律不准安拆。 4、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检查监督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 案持证上岗作业,设置警戒线。安装完毕,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项 目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检测合格,并组织租赁、安装、监 理(业主方)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共同确认符合要求签字盖章。验收通过后的 15天内项目部将安装验收证件资料等报公司,质安科审核后报区安监站登记备案。未经验收 或验收不合格、逾期未办登记的起重机械的不准使用。 5、项目部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作业,项目部应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注意事项

行业资料:________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注意事项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9 页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注意事项 物料提升机作为在工程施工中的物料运输工具,是一种板链式、重力诱导卸料的提升设备。它主要适用于垂直输送粉状、颗粒状、小块状磨琢性或无磨琢性物料,例如生料、水泥、煤、石灰石、干粘土、熟料等散装物料。 主要特点在于:一、采用的板链有较高的剪切强度、疲劳强度及耐磨性能,运转故障率低,使用寿命长;二、采用较低的链速度(o.5米/秒);三、采用大容量的料斗和较小的斗距,驱动功率低且输送量大。尤为适应提升破碎后的石灰石和水泥熟料(NE50)。 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注意事项如下所示: 1、物料提升机安装应委托具备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资质的单位,或厂家具有特种作业安装及检测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完成后还应到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办理使用手续。 2、物料提升机使用前应对地基进行处理。 3、物料提升机构件应进行逐项检查,尤其是螺栓连接处及螺栓完好情况,必要时螺栓紧固应用力矩扳手进行检查。 4、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配备完整的防护网并应涂刷醒目的油漆标示,超过标高时应悬挂安全夜市灯并应道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5、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无负荷试运转和符合试运转,其结果合格并经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物料提升机操作应配备专人进行操作。 7、物料提升机的进料通道应按规范进行搭设,并悬挂醒目的相关提示牌;8、物料提升机严禁载人。 第 2 页共 9 页

物料提升机及指挥安全风险告知书

物料提升机作业安全风险告知书 编号:16- 同志: 您在我项目部即将从事物料提升机作业或负责技术、施工、安全、设备、机具、材料管理工作,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该项工作中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正确的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特编写本安全风险告知书,请您认真阅知,如您有困难和疑惑,请及时向我们专职安全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提出,他们将会向您耐心讲解。如您确定已清楚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安全风险后,请在下方签上您的姓名并盖上手印。 一、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二、物料提升机安全措施 1、物料提升机搭、拆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搭、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搭、拆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4、物料提升机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拆卸前必须对井架进行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卸作业。 6、严禁人乘在吊篮里进行拆卸作业,严禁吊篮载人,严禁超载。 7、卸料平台应铺设牢固,二侧防护应严密。

8、吊篮层头未停稳前,层头门应关闭,不得开启。施工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探头张望。 9、操作室应搭设在视线良好位置,通讯装置应灵敏,操作人员应精力集中,实行定机定人责任。 10、搭、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三、项目部重点控制内容 1、各停层平台应设置显示楼层的标志,架体上醒目处应悬挂有限载和安全;吊笼门及两侧立面应全高度封闭;提升机附墙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6m。当提升机安装高度大于6m时,应及时架设一道附墙设置,并应随安装高度增加架设附墙设置,而在实际安装过程中经常是安装完后再加附墙设置,出现在安装过程中架体倒塌事故。另外,附墙设置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附墙架严禁连接在脚手架上;当缆风绳端部采用绳夹时,绳夹规格应与绳径匹配,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夹座应安放在长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 2、进料口防护棚应设在提升机地面进料口上方,其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可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搭设。顶部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上限位开关是为防止意外情况下电源不能断开吊篮仍继续上升,造成卷扬机仍继续运行拉断钢丝绳或拉翻物料提升机。下限位开关是为防止吊笼与地面撞击的装置,当吊笼下降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吊笼被制停。 4、安全停层装置应为刚性结构,吊笼停层时,安全停层装置应能可靠承担吊笼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等全部工作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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