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综述

摘要:增加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对建设新农村及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缺失,存在严重供给障碍。为了解决农村公共物品资源严重匮乏、供给明显滞后于需求的问题,需要进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的创新。

关键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供给机制创新

一、农村公共物品与新农村建设

农村公共物品是指在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产品。按公共物品对农村社会、经济所起的作用来划分,农村公共物品应包括:①可持续发展类公共物品,如大江大河的治理、污染、治理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防护林建设,生态保护、民兵、计划生育、社会福利、基础教育等(注:计划生育和基础教育也可以归入农村经济发展类公共物品。);②农村经济发展类公共物品,如道路、水利设施、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平台建设、行政服务、治安等;③农村社会基础设施类公共物品,如饮水、文化设施、广播电视、用电、通信、卫生防疫等,这类公共物品供给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当地农民生活水平。

按是否同时具备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划分,可将公共物品分为农村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第一种分类方法中,第①和第②类基本上属于纯公共物品,第③类属于准公共物品。农村公共物品对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破除农村、城市间巨大的差距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财富积累。

加强农村公共物品共计可以为农民增收穿凿条件,可以在农村地区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可以把农民从自我供给状态中解脱出来,大大减少农民负担,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为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创造条件。

2、有利于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拉动经济增长。

农村非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滞后,社区环境及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严重地制约了农户的消费需求增长,影响了农村具名综合生活质量提高。对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减少农民消费障碍,降低农民消费成本,刺激农村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3、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条件的改善可降低生产成本、运输成本、销售成本、风险成本和决策成本在内的农业经营成本,也可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提高农业的抗风险能力;会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可间接或直接地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

4、有利于实现农村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

解决温饱问题后的广大农村,同城市发展最明显的差距表现在基本公共物品的严重短缺。因此,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是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的桥梁,必将有效化解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并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贫穷落后面貌。

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现状及原因

由于当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总体投入不足、部分公共物品供给“过剩”、以及供给主体的模式单一化和地区间供给的失衡性,这些使得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严重受阻,当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非均衡发展的现状与原因具体可分析为以下几个方面:

1、供给总体投入不足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总体性供给财政投入力度不足。长期以来,面对这样一个农业大国,以农补工已经使我国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国家理应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但这么多年来给予农业基建投资的数额始终偏低,据统计,1999年和2000年国家农业基建投资占同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基建投资的比重仅为2.4%和2.7%。同时,我国的财政支出对于农业一直徘徊不前,我国自1980年后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数额一直徘徊在10%左右,当前,我国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水平仅为3%左右,还远不及发展中国家的一般水平(约为10%),尽管近年来出台了“两减免、三补贴”、“综合直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但相对于其他行业,其投入的财政力度还远远不够。

2、部分公共物品供给“过剩”

农村公共物品供应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相反,一些公共物品由上级政府或地方政府决策者根据“考核指标”、“任期政绩”来安排,一些所谓的超标准、大而无当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纪念碑工程”仓促上马、频频问世,表现为非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过剩。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热衷于见效快、易出政绩的短期公共项目和投资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公共产品,显然,这些产品难以产生正面效应,而更多的是滋生负面影响,加重农民的负担。

3、供给主体的模式单一

在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必然成为供给的主体,按照西方经济学公共物品理论,公共物品的供给应该主要由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从强制性的税收收入中进行预算安排,提供安全保障、宏观经济调控、收入均等分配、基础教育、基本医疗防疫系统以及私人因无利而图所不愿提供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基础研究等公共产品。但是,由于受到财政资金的约束及过去“城乡二元分治”格局的影响,这使得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明显匮乏。特别是近年来民营资本有所发展之后,仍缺乏进入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渠道,很难形成可操作的PPP(公私部门合作)方案。

4、地区间供给失衡

地区间供给失衡主要体现为城乡间的供给失衡和农村地区间的供给失衡。自建国50多年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依靠农业积累支持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和社会结构,这导致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当前,国家政策对各地区的倾向性不同,全国农村各地区的公共物品供给水平也是参差不齐,中西部农村地区以及少数东部偏远山区的供给水平普遍落后于东部沿海的农村地区。

三、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的创新

综上所述,分析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长期存在的供给不足问题,就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家财政力度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是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内部结构出现了问题。在新农村建设开局之后,政府虽然已经将基础设施的重点建设从城市转向农村,但是如果仅仅依靠一味的增加投资,而缺乏相供应的给机制创新,要想满足农村对公

共物品的要求,必然会遇到严重的能力制约与管理水平制约。因此,面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我们应当打开思路,根据公共物品的特征和属性来合理的进制行供给制度的创新。基本建议如下:

1、中央政府应该对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

当前中国乡镇处于高度负债状态。据中国新闻网透露,全国乡镇财政负债保守估计也在2000亿元-22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乡镇400万元左右,有的乡镇,负债竟超过上千万元。这种状态使得乡镇的主要活动绝不是提供公共物品,而是要从农村汲取资源。本来就贫瘠的农村变得更加困难。同时乡镇在压力式的体制下,为了完成上级的任务,很容易干预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沦为空谈。这进一步削弱了公共物品自愿供给的可能。经验表明,农村的自治在发达的地方更容易得到实现。学者们普遍认为乡镇全面的贫困化,与我国的分税制有很大的关系。现在对乡镇进行输血则是中央以及各上级政府的使命。转移支出是最主要的手段。专项转移,专款专用可能是有效供给农村公共物品的途径。

2、建立多元化的公共物品供给融资机制。

确立了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和农村、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后,融资问题便接踵而至。尽管原则上公共物品的供给应由政府通过财政予以解决。但是,通观世界各国对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经验,大体上有以下几种融资渠道:其一,完全在公共财政的制度框架内解决,这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供给公共物品的方法;其二,由政府和私人通过谈判的方式联合供给公共物品,这种公共物品通常可以通过清晰界定产权赋予私人部分收益权;其三,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其四,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因此,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公共物品融资体制是最终解决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短缺的必由之路。

3、改革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决策机制,引入农民的需求表达机制

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很容易造成需求与供给的不均衡。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完全可以引入农民的意志表示。这是因为:①现行的财政分权体系已使得公共物品的供给决策可以在一个人数相对较少的环境中做出(Olsen 1965),现在一个乡镇平均有2万人,征求其关于公共物品提供的偏好是可行的;②同一个村

子里的农民相互之间了解,可以有效的防止搭便车的行为;③农民的知识水平不断提高,已经有意识主动表达自己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魏建《“公共产品”的强制性供给与农民负担的谈判制度》,南开经济研究,1998

[2]黎炳盛《村民自治下中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开放时代,2001(3)

[3]熊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分析与模式选择》,中国农村经济,2002(7)

[4]雷晓康、贾明德《有效解决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的对策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3)

[5]岳军《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增长》,山东社会科学,2004(1)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及其对策
[大] [中] [小] 一、理论界定 “公共物品”这一概念首先由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于 1919 年在其博士论文《公平税收》一文 中正式提出的。而再次正式使用此概念的是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他认为公共物品具有两个特 征:非排他性和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布坎南在《民主进程中的公共财政》一书中也强调了公共物 品的显著特征就在于它的不可分性和排他性。斯蒂格利茨在《经济学》中也指出“公共物品是这 样一种物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 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除此之外,他还指出,有 些公共物品在消费时会产生拥挤性,如道路、公园在消费者达到一定人数时就具有拥挤性。 (一)城市公共物品定义 关于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几乎每个学者都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就其本质来看,他们的观点 又都具有一致性,只是在侧重点方面存在某些差异。比如,邢福俊认为,所谓城市公共物品,是 指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 步和发展所提供的城市内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我们可以根据各位学者对城市公共物品的定义,把本文的城市公共物品界定为:是指以实现 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保证城市居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为前提,为城市化社会进步和发展 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它包括地方教育、公安、消防、公路、桥梁、航空设施、公共交 通、供水、废水处理、内河航道、港口、水源、固体废弃物与有害废弃物的处置设施、公共建筑 与庭院、通讯系统等等。可以说,城市公共物品是一个城市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城市经济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城市公共物品城市特征 通常来说,公共物品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特征即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分割性。城市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指对于一种纯粹 公共物品来说,任何一个人为了消费而实际可以支配的公共物品的数量就是该公共物品的总量。 特殊性即空间性。城市公共物品的空间性是指这种公共物品尽管对于新来的居民无需耗费更多的 成本便可以获得其收益,然而这种收益却局限在一个社区中,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在这个地区 内的居民可以受益,而不在这个地域内的居民则不受益。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现状 (一)主体选择单一 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中,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和一般性作用,但市场调节对治安设 施、环境与卫生设施、防洪防灾设施、文化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往往鞭长莫及,由于公共物品的外 部性,通过市场机制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其结果直接表现为市场失灵,通过政府供 应公共物品以弥补市场失灵。因此,提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便成为城市政府配置资源职能的主 要内容。 (二)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不足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公共经济】 公共物品理论前沿问题及探讨 方 倩 摘 要: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发展,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都极大地推动了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竞争的加剧,公共部门的弊端日益显现,公共物品 总量呈现出严重的不足,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尤其突出,而我国的教学、科研对这些问题的认 识尚处于不断的改进和发展之中,本文结合近几年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探讨了其对我国公共物 品理论教学与制库安排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公共物品 私人供给 税收补贴 地方性公共物品 一、公共物品理论的产生及发展 早在19世纪末,奥地利和意大利学者将边际效用价值论运用到财政学研究上,论证了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合理性、互补性,形成了公共物品理论。 林达尔均衡是公共物品理论最早的成果之一,它使人们对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问题取得了一致,即分摊的成本与边际收益成比例。 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也是围绕着公共物品的供应展开的,1956年蒂鲍特(C.M.tiebout)发表了论文“一个地方支出的纯理论”,随即出现了大量关于地方公共物品的文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围绕着全国性公共物品和地方性公共物品展开了长期的博弈,地方性公共物品理论的提出,深化了公共物品理论,使公共物品走出了只讨论纯公共物品的领域(布坎南在1965年的“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首次对非纯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进行了讨论,公共物品的概念得以拓宽)。 70年代以后,公共物品理论的的发展主要集中在如何通过制度保证公共物品决策的效率原则。布坎南及其“公共选择学派”,研究了非市场决策,将公共物品供给的决定诉诸政治程序,用公众投票方式解决,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克拉克和格罗夫斯等人探讨了激励机制问题,旨在设计一种计划程序,诱导个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而真实显示其对公共物品的偏好。 与此同时,通过制度安排,使公共物品私人供应成为可能,表明了从公共物品供应的角度探讨公共物品问题已经较为成熟,也是实践对公共物品理论发展的新要求。 二、公共物品理论新发展及其内容 (一)公共物品的分类问题。公共物品是可以进行分类的,如果边界不清晰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阻止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或是完全由市场方式提供公共物品都会导致公共物品的短缺,这直接影响到公共物品供给的效率,同时对于社会公平、收入分配等也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1954年,P.萨缪尔森发表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首先给出了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公共物品有两个特质:一是排他性,二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随着公共物品研究的深入,关于公共物品分类的争论也日益激烈。一些学者从筹资角度将公共物品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连续性公共物品(continu2 ouspublic good),它主要是由政府通过征税而提供的公共物品(Warr,Robert,1982,1984),另一类是离散性公共物品(discrete public good),所谓“离散性公共物品”就是,当有足够的贡献者(contributer)来承担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时就提供,否则就不提供。比如造一座桥或一个图书馆,当有足够的钱支付成本时就建,否则就不建。 若根据有无排他性和竞争性,我们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三类:(1)纯公共物品;(2)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 — 4 1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与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与对策分析-经济 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与对策分析 靳明明1 李阳2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而“三农”问题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阻碍之一。其中农村公共物品是否有效供给不仅影响新农村建设中“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建设。本文主要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阐述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欠缺的原因以及问题,进而探求农村公共物品有效供给的合理途径。 关键词:供给短缺公共选择理论农村公共物品 一、农村公共物品和公共选择理论概述 (一)农村公共物品的内涵、特征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最早提出了“公共物品”这个概念,他指出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这种物品即为公共物品。在公共物品概念的基础上,本文把农村公共物品的内涵定义为:在农村区域范围内,一般由政府部门提供的用来满足农民、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和服务的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主要有三大特征: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我国的农村公共物品除了具有公共物品固有的三个特征外,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自身特点,我国农村公共物品还有以下特征:第一,辖区的外溢效应;第二,城乡供给水平差异化;第三,需求层次不同;第四,政府管制束缚。 (二)公共选择理论与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所谓公共选择理论是以理性人为假设,并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工具来分析政治行为主体在政治市场的活动。公共选择理论也可以这么认为,经济学在政

治学中的应用分析。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论题是研究政府失败以及对政府失败的矫正措施。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部门以及政府工作人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同市场主体一样追求个人利益,所以他们的行为活动也会影响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公共选择理论指出利益集团常常通过不正当的活动垄断某一行业,这对我国相关部门实施公共定价起到了启示作用,从而削弱了利益集团对公共物品的控制力。此外,公共选择理论要求政府考虑到公众的需求,使得中央、地方政府高效供给农村公共物品弥补市场失灵,拉动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主要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供给,供给模式单一。且我国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机制是“自上而下”的,导致政府部门未充分考虑农民的需求,最终使得农村公共物品供需失衡。具体来说,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科技教育文化事业投入不足 在农村科技投入方面,政府的扶持倾向不明显,资金供给不足。集中表现为我国科研队伍的不成熟,科研力量不足,从而制约了农业理论研究的开展。 在农村教育投入方面,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的重视不够。虽然现阶段我国已经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免除学生学费,基本保证了农村学生的学习需求,但偏远西部教育投入仍有待提高。 在农村文化投入方面,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十分欠缺。我国农村文化的经费投入占全国文化事业费的比重相当小,公共部门文化机构运转效率低下。 (二)公共卫生事业供给机制失衡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2

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研究(教案) 尊敬的各位学员,上午好。能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些问题,我感到非常荣幸。今天想和大家探讨的话题是公共物品的供给。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一个案例:荆州长江大桥路灯为何不亮 (根据荆州新闻网有关报道整理) 2002年10月,荆州长江大桥建成通车,一圆两岸人民的千年梦想。作为荆州的地标性建筑及荆州市的“南大门”,雄伟而壮观的荆州长江大桥都是荆州人民的自豪和骄傲。可遗憾的是,大桥建成八年来,除了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外,平时的长江大桥每到夜晚都只亮灯一会儿,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漆黑一片,过往车辆只能摸黑过桥,非常不方便,也大大影响了荆州的城市形象,市民对此反映多多。 据了解,荆州长江大桥上的路灯管理并非是荆州市路灯管理局履行,而是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在负责。按照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自己的说法,该局虽然是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的却是企业化的管理。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党委委员、分管费收及路灯监控的喻建忠告诉记者,大桥自建成以来,电价一直按0.9250元每度收取,实在太高了。按理说,大桥路灯、景观灯用电属城市公用事业用电,也应和城区其它路灯一样,享有财政补贴,如此实际电价就只需1毛多钱每

度。近几年来,为大桥亮灯的问题,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曾向市政府打过多次报告,在历年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过多次建议,有的还形成议案 和提案,但一直没能解决问题,症结即在于高电价产生的高电费,而这要由该局自 身全部消化,他们是绝对承受不起的。为电价的事情,他们和电力部门协调过不知多少次,但解决不了问题。而来自我市电力部门的说法称,他们完全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电费,不可能违反规定给大桥搞特殊。 喻建忠表示,现阶段要让大桥亮起来,必须要降低实际电价,这要么电力部门 给予特殊关照,要么市里出台相关政策,否则按大桥局现有这么巨大的还本付息压力状况下,是无法让长江大桥整晚亮起来的。 怎样才能让荆州长江大桥整晚都亮起来呢?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开始我们今天的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经济职能。因此,对公共物品的研究便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于公共物品,我想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和大家作个交流。 1、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2、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3、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 一、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 请大家用30秒的时间想想,你所认为的公共物品有哪些? 公共物品是与私人物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物品都是私人物品。我们可以用两个特征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区分开来,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是公共物品的两个本质特征。而私人物品则相反,私人物品既有排他性又有竞争性。要理解公共物品,首先要弄清它的两个本质特征。 所谓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某一物品的享用,并不排斥其他人对该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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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变革 摘要: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是是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不同阶段的历史变迁。目前,我国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是在新一轮的农村建设中,亟需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合理的制度安排,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使农民真正享受到其本应享受到的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社会福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1.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变迁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农村社区内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及服务。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是指关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供给主体及供给渠道等方面的设置及安排。①建国以来,我国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农村政策以及农村治理结构均发生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变化,并由此带来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变迁。 1.1集体化时期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地区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人民公社既是我国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政权。 1.21978年至税费改革前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组织也逐渐虚化。

1.3后农村税费改革时期 为减轻农民负担,2000年,我国首先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之后又在其他省份逐步推开,并于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4新农村建设时期 2005年10月11日,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新农村建设”。 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终结了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为了弥补取消农业税给基层财政带来的压力,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公共事业和公共品供给的转移支付力度。 2.我国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面临的困境 2.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不清 目前,我国的行政层级较多,为五级行政体制,事权和财权的划分存在难度。分税制改革主要对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之间财权和事权进行了划分,而省级以下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事权的划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财政责任也比较模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的分担涉及政府间利益的划分,上下级政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进行有利于自己的策略选择。与此同时,财权却呈现逐渐向上级集中的趋向,政府层级越高,财权就越多,财力也就越强;反之,政府层级越低,财权就越少,财力也越弱。这种“事权下放、事权集中”的取向导致了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日益严峻。 2.2支农资金的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摘要】: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为社会公众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强调政府的阶级属性而忽略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属性,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以开始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中退出来,转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 【关键词】:公共产品; 供求; 政府 政府的核心任务是为社会公众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强调政府的阶级属性而忽略了政府的公共管理属性,理论研究中对公共产品的研究几乎是空白。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政府以开始从私人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中退出来,转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加强对公共产品的研究,无论是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搞好政府对经济与社会的管理,还是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明确具体情况,以尽可能低的行政成本,合理组织生产和供给公共产品,同时引导民众对公共产品适当的消费,获取尽可能大的行政效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里我想主要谈一谈政府应如何以社会为导向,来具体明确的实现自己在公共产品中的主体地位。 在我国,政府的职能一直是个很模糊的问题,因为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在不少领域政府既是球员又充当裁判员,这就使得市场上还存在着不少低效率的现象,比如某些公共产品的低质量,劳动生产力低下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深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但这一过程是漫长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失效的情况也就越来越多,越来越凸现。所以政府当务之急就是应该明确具体情况,从不同的的问题中来总结规律,高效率的来解决市场失效中的公共产品问题。 现阶段的我国由于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的问题也就显现的日益明显,问题也日益纷繁复杂,但在研究了近十个实例后我觉得总的来说可以归纳为四类,即供给不足、供给浪费、消费不足和消费浪费。这其中的两种供给中的问题是因为公共物品的外部性这一本质决定的,是公共产品私人提供不效率的一般体现;而两种消费则都是由于政府介入不力而造成的,消费不足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价格定制不当和政府宣传推广力度不够,而消费浪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看作是”矫枉过正”,这种过正会造成稀缺资源的浪费或社会总剩余的减少,因此这也同样是不效率的。 比如在一幢旧式楼房里,屡次发生失窃事件。每次发生失窃后,住户们都希望装上一扇单元防盗门。向单位房管部门反映,但房管部门说住在楼里的已经不完全是本单位的人,费用不能由单位出,再说这些住房已经出售给私人,装防盗门应当由住户自己出钱。于是,该居民楼一直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机构出面负责解决防盗门的安装问题。这是一个典型的供给不足的案例,因为单元防盗门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具有很强正外部性的。如果采用私人提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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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责任缺失及其治理 摘要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时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就城市而言,大部分的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而广大农村地区公共物品供给主要是一种“自给自足”的方式,导致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这与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出现的责任缺失密不可分。本文描述了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并对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进行相关分析,最后提出治理政府责任缺失有利于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 关键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政府责任缺失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009-0592(2009)05-271-02 当前,我国存在广大而相对贫困的农村地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活水平及农村社会的稳定。由于私营企业在农村地区无法实现利润目标,往往不愿担负公共物品的供给;而具有非营利特质的第三部门,则因受发展不完善、财力不足等条件的限制,也根本无法承担范围广泛、人口众多的农村地区公共物品供给责任。因而,政府成为主要的供给主体,承担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可见,在农村地区公共物品供给中,不是强调政府退出,而是强调怎样发挥政府在

公共物品供给中的积极主导作用。 然而,我国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长期实行“城乡分治,一国两策”,导致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严重缺乏。究其原因,除了因为当前农村正处于从传统的农耕社会向现代工商业 社会转变的时期,公共物品的需求急剧增加和多元化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对农村公共物品需求的有意无意忽视。从政府具有提供公共服务职责的角度来看,政府在农村公共 物品供给中出现了责任缺失,没有履行好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责。 一、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责任缺失的表现 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源于人们的共同需要和公共利益。由于社会生活中公共利益的普遍存在,因而,需要通过公共物品来满足人们的公共利益,实现公共价值。也就是说,公共物品是人类公共利益的载体。政府的理性目的,是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因而,政府自然成为公共物品供给的主要责任者。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也在其职责范围之内。 农村公共物品,是农村地区农业、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乡村公路、农田水利、义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科技推广等许多方面。然而,当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要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状态,无法保证农村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这与政府出现责任缺失密不可分,具体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浅谈公共物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物品的内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与一般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几方面特征:(1)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每一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导致任何其他人消费的减少或者说一个公共物品一旦提供了,多一个消费者得加入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为实现消费这一物品,消费者之间不必要展开竞争或争夺。(2)消费的非排他性。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最典型的如灯塔、国防、司法系统等。(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集体使用,正如西方财政理论中提到的?灯塔理论?。[1] 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给、消费、技术等特征,依据公共物品排他性、非竞争性的状况,公共物品可以被划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1)纯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规模经济的特征,消费上不存在?拥挤效应?,不可能通过特定的技术手段进行排他性使用,如国防、国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属于典型的纯公共物品。(2)准公共物品。一个人的使用不能够

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于私益争夺,在消费上却可能存在着竞争。由于公共的性质,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着?拥挤效应?和?过度使用?的问题,这类物品如地下水流域与水体资源、灌溉渠道等。 二、公共物品供给中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双重困境 以往人们常用哈丁的?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理论模型来分析公共物品解决之道。这些模型告诉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如何会做出从全体当事人的角度看是‘非理性的’行为。对此,人们提出以强有力的政府或者彻底的私有化来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途径。 (一)市场在公共物品提供中面临的困境 一些学者认为,由于理性人的自利性和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会导致帕累托最优,即如果不能使某些人的福利变好,也不会变坏,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因而公共物品应由市场来提供。但市场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面临着难以克服的困境,这就是市场失灵。 1、公地悲剧。如果理性人共同使用一种稀缺资源,便会发生环境的退化,如一群牧民面对向他们开放的草地,每个牧民都想多养一头牛,因为多养一头牛增加的边际收益大于其购养成本,是合算的,尽管因为平均草量下降,可能使整个牧区的牛的单位收益下降。每个牧民都可能多增加一头牛,草地将因为可能被过度放牧而被破坏,从而不能满足牛的食量,致使所有牧民的牛均饿死。[2] 此例中的牧民在决定自己养多少牛时并未考虑其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结果每户牛的数量越来越多,而牧草的产出基本上没多少增加,最终陷入?公地悲剧?。公地悲剧表明了公共事物无人关怀的结局。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知识点

第四章公共管理的物品及供给 一.选择及填空 1.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物质产品和服务项目 2.公共物品的特性: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强制性。 3.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的是俱乐部产品。 4公共资源: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却无法有效的排他。 5.混合物品的主要特点是具有较大范围的正的外部性。 6.公共物品供给的特点: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规模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无差异,公共物品的供给具有非均衡性。 7.税收规范的角度,提出了资源如何在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间进行最优配置的问题的是庇古均衡。 8.政府机构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工作目标,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竞争。 9.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 10.庇古均衡的最优供给是在消费的边际效用和税收的边际效用达到均衡时。 11.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按章其所得的公共物品的边际效益的大小,来捐献自己应当分担的公共物品的资金费用,则公共物品的供给量可以达到具有效率的最佳水平的是林达尔均衡 12.准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和在一定范围内非竞争性。 13.公共物品供给的变化趋势:供给主体的多元化,供给结构趋向丰富,供给质量日渐提高。 14.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划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 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 15.政府供给的两种方式:政府直接生产,政府间接生产 16.公共物品及公共支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增 加是总的趋势 17.政府间接生产公共物品方式:政府与私人签订生产合 同,授权经营,出让经营权,政府经济资助,政府参股 二、名词解释 公共物品:相对于私人物品而言的共享性的物质产品和 服务项目。 俱乐部产品:在特定限度内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同时 在技术上很容易排他。 搭便车:人们都不希望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条件下,享 受通过他人捐献而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效益。 三、简答 1.以国防为例分析公共物品的特征。 (1)具有受益的非排他性。如果在一国的范围内提供了 国防服务,则要想排除任何一个生活在该国的人享受国 防保护是极端困难的,那些在政治上反对发展核武器而 不愿为国防缴纳费用的纳税的人们,及时被投进监狱, 也仍然处在核武器所提供的国家安全保障范围之内。 (2)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国防一旦建立后,增加一个 受保护人不会减少其他任何人的受益程度,也不会额外 增加资源投入。 (3)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国防 的保护,不能将其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个人。 (4)消费的强制性。国防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有社会 成员都必须在国防的管辖范围内,受到国防的保护。 2.试分析教育属于什么物品?为什么 教育是混合物品。混合物品具有较大范围的外部性, 由于这种外部性,使得这类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变的不完全。一个人接受教育,受益的首先是个人,即 能提升个人的知识水平,找到更好的工作,获得更高的 报酬等;同时,教育具有形式上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 此,按传统的衡量标准,教育是私人物品。但另一方面, 教育在给个人带来私人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大的正 外部效应,即将相当大的一部分利益通过受教育者外溢 给社会,使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民族文化素质得到提高, 使他人受益。这种外部性是非竞争和非排他的。因此, 在这个层面上,教育有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即具 有公共物品的特征。因此,教育属于混合物品。 3.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私人部门提供私人物品有何不 同? (1)政府机构的官僚们并不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工作目 标。由于追求利润必然要减低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的 政府机构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便往往与相对较高的成本 相伴随。 (2)在政府官僚机构中,并不存在提供同种公共物品的 竞争,缺乏竞争意味着缺乏激励,从而会降低公关部门 的服务效率, (3)公共物品通常不以价格形式出售。因此,社会成员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研究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必须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构建公开、透明和民主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实现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与生产的适度分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法律、法规。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为满足农村公共需要,在农村范围内消费的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收益外溢性的产品和服务,它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农村的纯公共产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以及社会救济等;农村的准公共产品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服务和职业教育、农村电网建设、农村医疗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以制度外筹资为特征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并没有实质性改变。这种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既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又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率,抑制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税取消后,原来的制度外筹资方式开始失效,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及其运行面临的问题更加突出。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问题进行探讨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历史变迁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了一个历史变迁过程。合作化时期是中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形成时期。农业合作化经历了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和高级农业合作社3个发展时期。在互助组阶段,主要通过“私有公用”或公共购买的途径,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要。到了农业合作社阶段特别是高级社阶段,开始实行“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开始形成。在农村集体和农民自身供给公共产品的同时,政府也履行了一定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职能。 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责任几乎全部由公社(包括下属的大队及生产队)承担,广大农民成了大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者和成本承担者,人民公社或生产大队代为农民统一表达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农村公共产品主要依靠制度外筹资。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管理与监督方面,这一时期基本上是公社内部(包括下属队)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改革开放后,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本质上依然是农民“自给自足”。农民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表达,但行政主导的决策机制依然是自上而下进行。在农村公共产品筹

公共物品的供给之道探索

寒假社会实践论文

公共物品的供给之道探索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所谓公共物品是有别于他人物品的另一类产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消费的大多数物品是到市场上购买,买来之后,自己可以独自享其效用,别人无法使用,这种只能个人或家庭独自享用的物品称之为私人物品。而与之相反,在现实经济中大量存在不具备明确的产权特征,形体上难以分割和分离,消费时不具备专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称为公共物品,例如国防、道路、无限电视服务等。 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会影响别人同时消费该产品及其从中获得的效用,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为另一个消费者提供这一物品所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某人在消费一种公共物品时,不能排除其他人消费这一物品(不论他们是否付费),或者排除的成本很高。具体来看,公共物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研究。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享。 2.消费的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3.受益的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 对公共物品不同属性和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公共物品供给的分配,它的目的是使各种各样的公共物品的需求与供给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满足人们最大化的要求,从而使各方面的效率达到最优化。 二、公共物品的三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靠市场或民间力量等其他供给方式来进行补充和协助。只有不同形式的供给方式的互补和相互作用,才有可能实现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而政府、市场和志愿事业组织就是构成了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三大主体。 1. 公共物品的政府供给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及其公共责任研究 ——从“杭州地铁塌陷事故”看公共责任政府与公共物品供给 管博佳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南京) 摘要:公共物品的供给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涉及供给主体,权利和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共物品供给的三种基本方式即政府公共供给、市场供给和志愿事业组织供给,研究三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找出研究对策与实现机制,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最优化配置。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人们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越来越强烈的渴望。但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成为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事关社会和人民的共同利益。这为研究公共物品的供给方式提供了必要性。 一、公共物品的性质与特征 简单地说,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称之为公共物品,它具有如下特征: 1.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

成员所共享。 12.消费的竞争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竞争指在消费某种产品时会影响其它消费者同时同时从该产品中收益。竞争性源于来自产品的分割性。非竞争性指某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妨碍其他人对其的同时享用,即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量。 23.受益消费的排他性和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用拒绝付款的办法,将其所不喜欢的公共物品排除在其享用范围之外。[1]排他性是指某个消费者购买消费权之后把其它消费者排斥在外。而非排他性则相反。另外,公共物品还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或者,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 二、公共物品的三二种供给方式及其关系 长久以来,有一个被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就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诚然,政府是为全体公民服务的,它反映公民要求,保卫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因而供给公共物品是政府份内的事情。但是,政府也不是万能的,不可能提供所有的公共物品,“政府失灵”也表明了政府在许多公共物品供给中发挥不了作用,需要依

中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及对策分析

中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及对策分析 发表时间:2010-08-18T10:56:31.937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年6月上旬刊供稿作者:关红[导读]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相对于农民私人财产而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关红 (辽宁省农村经济信息站) 摘要: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财政供给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加强农村 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制化和制度化四个角度提出了解决对策。对于完善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关键词:农村公共品有效供给 0 引言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相对于农民私人财产而言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特点,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它既包括中央政府提供的覆盖农村地区的全国性公共产品,又包括地方政府和村组织提供的受益范围仅限于部分外溢到周边地域的地方性公共产品。 1 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的总体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农村现行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外筹资机制、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及乡镇制度内财政的财力不足等原因,造成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低下和地区间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呈现出总体不足的状况。首先,由于历史原因,长期的以农补工已使我国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多年来农业基建投资的数额始终偏低。1978—1998年,国家的农业基建投资总额仅为994亿元,占同期国民经济各行业基建投资的1.5%,虽然1999年和2000年国家把这一比重分别提高至2.4%和2.7%,但比较其他行业,仍然很低。其次,农村大部分人口未享受医疗保险,也没有社会保障。由村集体以私人形式供应的公共产品,也因农村经济发展缓慢、近年乡镇企业效益低下、大部分农户收入较低等原因缺乏资金,供给极其有限,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普遍不足。 1.2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 农村公共资金使用效果差,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突出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2.1 财政农业支出实行分块管理,有限的资金不能形成合力。我国政府对农业的投入渠道较多,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分部门管理,涉及政府的多个职能部门。由于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财政资金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条块分割,除了上级转移支付外,几乎没有其他经费来源。 1.2.2 税费改革后农村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渠道不健全。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等制度外收费,国家相应补助地方一定转移支付资金,但除了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和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外,对其他公共产品投入只是笼统地规定“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没有做出硬性的专门规定,实际工作中农村公共产品提供存在经费困难的问题。 1.2.3 税费改革后部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下降。公共服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流失,突出反映在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1.3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是要帮助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我国农村地区是否提供公共产品,不是依据农村需要,而是根据基层政府指令决定的;基层政府在政绩考核和经济利益驱动下,其行为目标和农民的需求往往不一致。这种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造成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 1.4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责任不明确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不尽合理,乡镇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乡镇政府只能凭借自身的行政强力寻求制度外财力,所以事实上制度外供给成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鲜明特点,同时通过自筹、集资的渠道采取各种变通手段来分摊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这样无形中本来应该由国家负担的职能便被转嫁给了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 2 完善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农村供给体制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必须积极探索,进行改革创新。 2.1 建立民主表达机制,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自上而下”决策机制必然会引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需求脱节,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使得农村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极低。 财政部农业司根据对浙江、四川、陕西、河南四省的调查,认为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基本优先顺序,东部地区主要是:第一,建立农村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第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重点是农村中小学必要设备的配置和师资队伍的培训;第三,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第四,支持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防疫体系建设;第五,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支持弱势群体发展;第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进步。 因此,我们要建立合理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主要是使决策制定由“自上而下”改为“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机制,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意愿,确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优先次序。 2.2 科学划分各级政府的财力和事权,完善财政供给机制 2.2.1 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公共产品因其特性的不同,可分成不同的层次,不同层次上的供给主体要各尽其职,失位、越位、错位都可能带来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当前各级政府在事权上的混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症结之一,科学划清从中央政府到基层政府的职责十分必要:社会公共安全、货币金融体系、政策制度法规、基础性教育、大江大河治理等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完全由中央政府供给;准全国性公共产品由地方政府供给;存在溢出性的跨区域公共产品,可由受益各方政府供给,中央政府出面协调;区域性较强的基层公共产品,如社区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治安、卫生等由乡镇基层政府;村集体组织可以通过筹资的形式供给道路、农用固定资产、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2.2 按照财权与事权对称的原则,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格局因此,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行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确保财政用于“三农”投入的增量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财政支出主要(不低于70%)用于农村;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转向农业和农村。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若干问题研究 欧阳学文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基础不稳势必影响整个经济状况的发展。而公共物品的供给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当前农村公共物品面临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供给主体单一、自上而下的供给体制等多种问题。在这种状况下,探究农村公共物品陷入困境的原因,并寻求多种措施来完善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体制,对于农村经济的长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体制;意愿 农村问题一直是我国最重大的问题之一,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更是农村问题的重中之

重,加大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力度,推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体制中政府与农民的沟通机制,成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农村公共物品是农村地区农业、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或服务。农民是农村公共物品的最主要的最直接的受益者。农村公共物品除了一般公共物品所共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之外,也有自身的特点。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农村公共物品具有明显的需求的层次性,即农村公共物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实际,所需要的农村公共物品差异性很大。而这一特点与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诸多问题均有不同程度的联系。 一、当前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主要问题 1.公共物品的供给总量的严重短缺。近年来,尽管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力度、广度、深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但城乡间差距仍然很大,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和政府制度 摘要:在公共物品供给关系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收费行为和产权确定。公共物品应该主要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但不排除在明确产权或收费状态下为经济效率的考虑由私人提供或公私合作提供。 关键词:公共物品政府私人 在纯粹的理论分析中,政府是公共物品的天然生产者和供给者,而市场则是私人物品德生产者和提供者。因为公共物品的属性决定了由政府来生产和供给要比市场更节约和有效。然而,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这种划分方式及其结论都建立在纯粹经济学分析之上,与事实有相当大的出入。更为关键的是,它没有把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区分开来,使得在实际的运作中发生模糊意指。一方面,在生产上,市场由于公共物品的独特属性而不愿意生产它,但是只要由政府付费,市场还是可以并且愿意生产公共物品的,政府通过购买私人部门的产品而完成公共物品供给的任务。比如政府采购行为,这是政府与市场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一个基础。与此同时,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如同市场制度一样,同样是内生变量,其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由于政府系统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制度,其成本和效率较私人部门难以测量。再者,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在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中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政治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的种种“政策失败”。既然如此,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上,就存在合适的其它形式,它可以弥补公共部门供给的不足。另一方面,在供给上,政府在本质上应该提供公共物品,以实现为公众谋福利的目标。所以,不论这种物品的生产者是谁,最后的供给者必须是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政府不应该有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这与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中的效益分析并不矛盾,这是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政府在公共物品生产上的不经济,使市场力量得以竞争进入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中,但改变不了市场的自利本性。因而,假设由市场供给公共物品而不由政府进行委托代理,那就不仅存在市场失灵,可能还存在供给困境问题。这就引发另一个问题,即政府在公共物品私人生产与供给中的作用如何发挥。 促使公共物品私人供给机制得以建立的基础不仅在于市场机制的效率,同样也需要政府公共部门的积极作为。公共物品私人供给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方面通过把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分开,由私人组织生产,公共部门组织供给;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界定产权、出租业务等契约形式组织供给。 对于把公共物品生产与最终供给分离的做法,尽管有些市场力量可以直接供给公共物品,但从根本上说,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机制是一种公私部门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此过程中,由私人部门或市场力量组织生产公共物品,再由政府公共机构以付费形式购买,提供给有需求的公众。这种运行机制所能带来的好处在于公共部门能有限地摆脱繁琐的事务工作,专心从事管理活动;私人部门积极参与公众事务,以市场力量固有的高效率实现公共部门达不到的目的。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席卷西方国家的公共部门革新浪潮,所倡导的重点之一就是市场化和公私合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自国家的公共部门危机。但是,无论是从法源关系上还是运行机制本身,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政府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并且需要承担无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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