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企业债务重组问题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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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毕业论文题目:浅析国有企业债务重组问题

学生姓名:袁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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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二〇一七年4月

目录

一、绪论 (3)

1、研究的背景 (3)

2、研究的意义 (4)

二、债务重组理论综述 (4)

1、企业债务的相关概念 (4)

2、债务重组的相关理论 (5)

三、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的成因及危害分析 (13)

1、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现状 (13)

2、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成因分析 (14)

3、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导致的严重危害 (16)

四、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及其选择 (18)

1、债务重组方式及其利弊 (18)

2、债务重组方式的选择 (19)

3、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 (20)

五、推动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对策研究 (17)

1、加大国有企业资本金的投入 (17)

2、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 (17)

3、强化企业自我积累机制 (18)

4、加快国有企业的改组和调整 (18)

5、完善债务重组管理制度 (18)

6、制定债务重组法律制度 (19)

7、建立政策性扶持措施 (19)

8、积极为债转股企业民营化创造条件 (19)

六、结论 (23)

参考文献 (23)

浅析国有企业债务重组问题

内容摘要:目前,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目益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障碍。据粗略统计,国有企业全国平均负债率已高达70%以上,其中有的超过80 %,有的已是资不抵债,大大超过了企业负债经营的正常水平。如果不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的负债率,实现国有企业的债务合理重组,大批国有企业将被债务困死,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均无从谈起。因此,怎么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围绕这个问题,根据债务重组的理论,首先描述了国有企业的债务状况以及过度负债的成因及其严重危害;然后提出了债务重组的四种方式即转让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以及前三种方式的组合形式及其选择问题,并分析出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阐述了推动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相关对策。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的债务重组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债转股

一、绪论

1、研究的背景

近些年来,每一轮经济的调整以及产业结构的更新,一方面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越来越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些国有企业或因历史遗留问题,或因墨守成规,没能适应新的游戏规则,或因内部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等,致使其盈利能力下降,资金回报率很低,甚至发生经营亏损,资金周转不灵,出现资金紧缺或财务赤字,难以按双方协定的日期偿还债务,并批量集中产生大量债务。这些债务往往成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乃至国家和地区的沉重负担,与利税负担、冗员负担构成了“三座大山”,严重地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三者中,债务负担尤为突出。如果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其它举措,如产权结构转变、股份制改造、资产存量调整、产品方向转变、企业兼并和重组、企业技术改造等均难以进行。

李克强同志曾经指出:“对目前企业的资本金比较低、债务负担重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要把它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分清债务的性质和情况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有领导、有步骤地妥善处理。”那么怎么解决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呢?这不但是保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脱困目标的实现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实践问题,同时也是发展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大理论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制改组中,必须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重组。资产重组的目的是寻找一种最好的方式达到资产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让和组合,使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和提高效率。通过资产重组清资划定股份,将国有企业模糊

不清的产权关系理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要求和利益,增强企业活力,广泛集中社会资金,壮大企业资产实力,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过去几年的实践证明,资产重组在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方面,确实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在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差不多聚集了改革以来所碰到的与体制有关的所有深层次矛盾,资产重组推动了这些矛盾的解决,无疑也推动了我国改革进程。资产重组成为现阶段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最近几年是中国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步伐最快的时期。政府鼓励并支持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企通过改制上市,重组合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之在市场行为中形成真正有生命力的企业集团。中国国有企业改制已取得重大突破,今后剥离不良资产进行资产重新置换是进行国企改制的大方向。

2、研究的意义

对国有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从根本上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从而既根本解决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也保证了债权人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资产重组从本质上看是企业经营战略的一次变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并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必须不断的对整个现有资本结构进行改组,使资产质量达到最优化。因此,资产重组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始终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任何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能够长期发展下去,都面临着一个持续不断重组的过程。许多企业在资产重组中,由于缺乏整体性战略规划,追求短期利益,使重组严重脱离企业经营战略方向,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构成不利影响。

本文主要研究企业资产重组存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国家监管政策法规的要求,以企业经营战略理论为指导,描述了国有企业的债务状况以及过度负债的成因及其严重危害,对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进行探讨,并对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了推动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相关对策,为企业的资产重组提供理论帮助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债务重组理论综述

1、企业债务的相关概念

(1)企业债务的定义和特征

所谓债务,是指基于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在特定的当事入之间产生的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企业债务则是以企业为一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多数表现为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债务包括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在现在承担的、需要在将来用企业的资产或劳务来偿还的各种义务。它是企业将来要放弃的经济利益,对这种义务的清偿将导致企业资源的外流。企业债务具备以下一些基本特征:第一,债务必须是现时存在的义务,是由企业过去的经济业务和事项所引起的,它具有商事性,主要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之债;第二,债务必须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和责任,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的意志关系,企业不能或很少可能回避;

第三,债务在将来必须以债权人所接受的经济资源来清偿,这种给付关系标的的实质是财产关系:第四,债务是能够用货币确切地计量或合理地估计的债务责任:第五,债务一般应有确切的受款人和偿付日期,不存在没有特定主体的债务和永恒债务。

(2)企业债务结构分析

研究的角度不同,对企业债务的结构分类也不同。

企业债务的会计分类

会计学上,根据“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孰短”的标准,将企业负债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并进而将流动负债区分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成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提费用等会计项目,将长期负债区分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会计项目。会计学还按债务偿付的形式,将债务区分为货币性债务和非货币性债务。

企业债务的财务分类

财务学上按债务期限长短将企业债务区分为三类:期限在1年内的,为短期债务:期限在2-5年的,为中期债务;期限在5-7年或更长的,为长期债务。这主要是考虑债务筹资与其所对应的资产的期限配比问题。短期债务融资一般只适用于营运资本的浮动部分和短期营业需求;中期债务筹资适用于购买大部分的厂场机器以及投资于永久营运资本部分;而长期债务筹资通常适应于寿命较长的生产性资产的投资。

企业债务的法律分类

按照债务发生的根据,可区分为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前者主要基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而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债关系,而后者是指由各种合同所建立的债关系。企业债务主要是约定之债。约定之债中根据相关合同中是否确定双方无负债务,区分为双务合同之债和单务合同之债。前者指双方互相负有债务的债关系,任何一方既是对方的债权人,也是对方的债务人,后者则指仅一方当事人负有债务,而另一方当事人享有债权的债关系。

2、债务重组的相关理论

(1)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2)债务重组的目标

债务重组的目标,就是通过调整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促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优化国有资产结构,重建市场运行的微观基础,使企业形成自我调整资产负债水平的机制,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3)债务重组的原则

成本分摊原则

对于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结合债权人实际情况,宜采取以下分摊方法:各级财政承担一块,将财政性的信用借款、部分税费转为国家资本金,借此端正财政行为;企业间分解一块,通过部分生

产关联性较强的企业间债权转为重组企业的股权,或者吸引优势企业的间接投资,实现增资减债,形成企业间的相互持股格局;重组企业职工消化一块,动用呆账准备金,核销部分不良债权,折扣转让部分不良债权;资本市场承接一块,通过发行债券、设立投资基金,以及进行债权转让等方式,使重组企业的债务股本化。

制度创新原则

在解决体制性欠债的同时,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利用债务重组的机会,通过深化改革,制度创新,进一步理顺国家、银行、企业之间的关系,形成国家对企业的资本金注入机制和商业银行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与此同时,在企业内部,要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权对资本的约束,建立起企业内部资本与负债相互制衡的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负债约束软化的问题,消除企业过度负债的投资环境和制度基础。

体制内存量调整与体制外增量引入相结合的原则

在国有企业,国家作为出资者,创办企业理应注入资本金,企业创办后,应建立资本金补偿机制,尽资本保全的义务。出资者在企业正常存续期间,无权以任何形式抽走本应作为企业资本补偿和资本储备的资金,企业职工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应该为其形成一笔个人积累,用于其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生活保障。这些该投未投、该补未补、该积累未积累的体制性欠账,事实上己通过各种方式形成了国有资产。因此,拿出一部分国有资产存量解决历史性欠账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当然,仅靠体制内存量进行调整,最终将表现为企业国有资产绝对量的减少和国有资本金数量的削减。因此,引入非国有经济的增量参与国有经济存量的调整与重构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这样,既减少了国家财政的负担,又分散了国有银行的经营风险。在非国有经济增量投入获取收益的同时,国有资产也会随之获得增值,国有企业也将重新获得发展的机会。

强化负债意识与挖潜增效相结合原则

一是要加强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意识,加强负债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国有企业的前景和未来的偿还能力,选择合理的负债方式和负债规模。二是加强对负债的综合管理,实行贷款项目责任制,并且把新老债务分开。三是要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围绕降低成本,开源节流,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大力遏制成本、费用上升的势头。四是要加大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速度,加大国有企业产品开发和结构调整力度。通过增资、减债、分流、破产等形式,提高国有企业整体素质,推进国有企业技术更新,增强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的成因及危害分析

1、我国国有企业负债现状

(1)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流动负债过度

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负债和资产之比,公认的安全水平一般认为不超过50%。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2014年末,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79%,若扣除实际损失和挂帐,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高达83%。从各种经济类型的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比较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实际水平不仅高于非国有企业的整体水平,而且高于全部工业的平均水平。

近几年,企业的流动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流动资产负债率高,说明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即企业的生产周转资金几乎全部靠贷款。而平均资金利润率又极低的国有企业对还本付息的压力难以承受,亏损企业大面积增长,盈利企业也入不敷出。

(2)企业偿债能力较弱

偿债能力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只有确保足够的偿债能力,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企业偿债能力可从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衡量。

短期偿债能力。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主要为流动比率和遮动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它是衡量企业短期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能直接反映企业在当前及今后的营业周期内提供现金,偿付短期债务,维持正常经营活动的能力,一般认为流动比率应大于2,近几年,我国工业企业的流动比率始终小于1,1997年为0.972,属不良型的流动比率。这说明,企业的流动资产几乎完全是靠流动负债支撑的,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短缺,如发生产品滞销,生产大于需求时,就会丧失短期的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减去存货和预付费用后的金额。该项指标与流动比率通常一起使用,以确切地评价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一般认为速动比率在0.75以上为偿偾能力优良。根据调查表明,我国的国有企业的速动比率在60%左右,1995年为0 625,这说明,在企业的流动资产中,扣除存货和预付费用后,仍有49%左右的资金缺口,那么,企业就会随时面对无力偿还到期的短期债务而被迫中断生产的窘迫境地。

长期期偿债能力。反映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土要是资产负债率和已获利息倍数。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一股认为,资产负债率低于50%时,企业的经营是比较安全的。而我国现阶段的调查显示,国有企、批的资产负债率已高达85%左右,远远高于50%,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当资产负债率超过100%时,企业就资不抵债,只能破产了。

已获利息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这一指标反映企业的经营收益为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多少倍,当比值为1时,即反映企业当前获利水平仅够偿还银行到期利息,而无力还本:比值小于1时,则表明企业连利息都难以支付,更谈不上还本。一般认为,已获利息倍数不小于3时,企业才有充足的还本付息能力。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已获利息倍数仅为1 4左右,远远低于3的标准,这表明企业的利息费用非常沉重企业的当期收益支付利息费用后所剩无几,根本无力偿还到期本金。

以上情况说明,对于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来说无论是短期偿债能力,还是长期偿债能力都很低,

已大大超过正常水平,国有企业的速动比率,流动比率和利息倍数,都低于国际通行的标准。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丧失了偿债能力,实际上已成为破产企业。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已经陷入高债务一高筹资成本一低利润一低资本储备一更高债务的恶性循环。这与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3)企业的负债结构不合理

我国国有企业不仅负债规模大而且负债结构不合理。企业的负债结构是表明各种类型的债务在负债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从偿还到期债务的时间上划分,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债务。长期负债则是指偿还期超过一年的债务。我国国有企业则主要表现在流动负债比重过大,长期负债比重偏小。一般而言,企业负债结构的合理程度并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但就总的情况看,由于目前我国工业经济正处于结构性调整时期,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任务较重,因此,长期负债在负债总量中应有一定的比重。雨从企业回避风险的角度出发,企业的流动负债不宜过高。

从不同债务的来源上划分,有向金融机构借款,向上级主管部门借款,向其他企业借款,向职工借款,欠财政利税,欠职上工资、福利等多种构成。其中向金融机构借款是形成企业负债的主要部分,占负债总额的80%。在企业债务结构中,财政的贴息借款和长期债券是可以不付利息或利息成本较低的债务,而对金融机构借款,其还款期限和应付利息都是通过协议签定的,债务人应按期偿还本息。如果向金融机构借款占企业债务总额的比重过大,将会加重企业财务成本,降低企业资金使用的流动性。在我国,对金融机构的借款主要是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借款,银行己成为企业最大的债权人。

(4)不良债务比重过高

比不合理的负债结构更为严重的问题是,在负债总额中不良债务的比重过高。不良债务从企业的角度讲,是指逾期、呆滞、呆帐贷款和借款。从典型调查中,近几年,国有企业的负债总额中,有20%左右的不良债务。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偿债能力又较弱,且在企业负债中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我国国有企业已经处于过度负债的高风险经营状态.如不加以解决,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进而影响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2、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成因分析

(1)企业的自有资金缺乏,造成资本金投入长期不足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务体制。即企业的收入全部交给国家,包括税收、利润,甚至包括设备折旧和大修理基金也交给财政,而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也都由财政拨付。经济体制改革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变化,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个人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大幅度上升,而个人收入的剩余又转化为银行存款。因此,财政拨付出现了较大的困难,银行贷款就取代财政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资金提供者。从1983年开始,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改为银行贷款,企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于自有资金缺乏而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使这些本应由财政投入的企业资本金变成了企业负债。大多数企业自“拨改贷”之后就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同时企业自身又盲目投资.争项目,争贷款,进而造成资金缺口,使企业

背上了重大的贷款包袱。以致在新建和改扩建企业的过程中,把贷款作为投入的资本,造成企业资本金的不足。

(2)国有企业缺乏自我积累,造成资本金补充无力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面临着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没有竞争力,不适应市场需求等问题,同时,国有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又极低,除把实现的利润大部分上缴国家外,还要用于改善职工生活及福利,可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的资金有限。所以,当企业需要更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时,财政拿不出钱来,短期内企业又不可能积累起巨额资金,只好向银行贷款。近几年,国有企业大规模的技术改造进行扩大再生产,多数企业也都列入高负债经营行列。另外由于职工工资的刚性增长,只升不降,企业留利用于生产积累和发展的资金非常有限,致使人多数企业无力补充资本金。同时又由于资本市场发育缓慢,多数企业不能通过直接融资的手段注入资本金,造成企业资本金的补充无力,债务也就随之扩大化了。

(3)资本和债务界限不清,债务偿还机制不健全

在我国的传统体制下,主要借款方是国有企业,主要放款银行也是国有企业,二者的终极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所以借贷双方很容易被误解为同一所有者所属的两个不同核算单位之间的资金拆借。国有企业所需资金基本上靠银行贷款,由于企业的产权主体是国家,靠贷款而实现的资产升值自然属于国家,但由于借贷的本质是所有者负债,所以债务实质上也是国家的,最终风险也是国家的,这就导致企业能受盈而不负亏,只有借款的积极性,而无偿债的积极性。对银行来说,自身的所有者是国家,放款对象又是国有企业,即使放款不能收回,资产也未向其他所有者流失,这样,债务和所有者的投资被混为一谈,从而出现“有钱用完,无钱借款,还贷下届”的现象,常常在借款时就没打算还贷,企业偿债的积极性也就无从谈起,造成企业的债务有增无减。

目前来看,银企双方的自负盈亏机制和经营上的自我约束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仅使国有企业的负债过高难以缓解,而且盲目借债的严重后果也没有人真正去承担,最后只能落在国家头上。

(4)政府干预过多,政企行为不分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逐步有了经营自主权和一定的投资权,市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国有企业仍然受到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在现实的贷款发放中,项目由政府审批,贷款由政府协调。在这种隋况下.企业借款,银行收贷,只能向政府负责,其结果是债务只借不还,风险无人负责。此外,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的加快,一些跟不上改革步伐的国有企业,由于种种弊病,或亏损,或濒临倒闭面临破产,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或其他条件的制约,政府常常利用行政手段指定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实行政策“输血”,这些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工人工资,进入消费领域.而形成的债务从发生之日起就不能偿还。而且,政府现在明的或暗的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自主权还在不同程度地受到伤害。当前,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政企分开不彻底,企业上缴地方和部门的各种基金、收费、集资、捐赠以及各种检查摊派的费用已远远超过企业的正常支出,从而增加企业成本,造成企业资本金减少,负债额的增加,进而企业缺乏活力。

(5)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负债日益增多

在实现两个转变的过程中,一些企业跟不上市场的变化,“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不能适应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进一步加大了资本金的占用:一是市场意识薄弱,信息渠道闭塞,致使决策失误、适应市场能力差,从而产品产不对销,质量低劣.成本高而技术水平低,产品库存积压严重;二是企业领导者管理甲低,存在明显的浪费和损公肥私现象;三是企业之间拖欠货款现象普遍,导致企业支付能力减弱;四是企业待处理的明亏、潜亏和挂账损失不断加大:五是企业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加大,管理成本上升。

(6)企业过多地承担了社会职能

“企业办办社会”的现象突出,企业不仅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职工医院、子弟学校、职工住房及有关厂区、社区服务机构的建立和管理运行,而且由于社会保障体系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费用长期由企业包下来,随着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的日益增多,职工养老和医疗费用呈大幅上升趋势,企业只好挪用生产发展基金来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障费用。正因如此,企业的管理成本日益加大,经济效益大幅度滑坡,渐渐丧失资金的积累能力,为了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得不靠负债度日,这就与其它所有制经济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

3、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导致的严重危害

(1)国有企业过度负债使其生产经营活动陷入困境

国有企业负债比率过高。从国有工业来看,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80%左右,这其中大部分是银行贷款,仅利息支出就已经困扰着企业的发展,再有由于企业的总体利润水平不高,成本却逐年加大,企业的利润率低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仅还本付息一项就足以使企业丧失市场竞争能力,陷入财务困境,从而面临着无法维持的局面。

企业的过度负债使企业没有资金去搞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培养技术人员等有利于企业更新发展的措施和途径,而停留在计划经济下拥有的技术结构、知识结构和资金结构,难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国有企业的高负债也使经营管理者信心不足,后顾之忧严重,且面对市场的无睛竞争缺乏对策,从而经营活动不能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去运行,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2)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影响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首先,企业的过度负债影响国家财政收入。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上缴税利的能力直接决定国家财力。由于国有企业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企业的经济效益却逐年下降,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应得的利润和税收收入也就因此减少,进而国家财力明显不足。

其次,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影响国有银行经营。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过度依赖国有银行贷款维持企业生存和进行生产活动,势必导致国有银行过度放贷,资金周转速度放慢,国有企业形成的一些难以偿还的债务,使银行大量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偿还,银行的收益急剧下降,贷款信用机制受到严重损伤。在存在大量不良贷款的情况下,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举步维艰,困难重重。同时,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不利于银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再者,从我国目前的金融资产结构中,储蓄的主体主要是城乡居民,我国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超过58968亿元,国有银行把80%的资金贷给企业。对于国有银行来讲,一方面必须向居民支付存款到期本金及利息.另一方面又得承

受着国有企业所带来的大量不良资产。长此以往,国有银行的兑付能力必然会逐年下降,到了最后必然酿成信用危机,形成“挤兑”风潮,更何谈建立市场经济下的金融体制呢?

再次,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影响国民经济运行机制。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导致企业的收益几乎全部用于还贷,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难以为继。在缺乏其他有效融资渠道的情况下,企业要么拖欠相关企业的货款,要么继续寻找银行的贷款,以新贷换旧贷。而国有银行将贷款投入到国有企业中,由于企业缺少约束机制,拿到贷款之后一方面继续生产积压产品,另一方面用于扩大消费基金转化为居民储蓄,有些企业甚至将高成本资金转贷出去投入到房地产、证券市场进行高风险的投资。对于国有银行来讲,后果不堪设想:一方面通过吸收储蓄,承受着必须偿还的本利责任;另一方面为保住国有企业,继续将高成本的资金投入到低效或无效运转的国有企业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机制处于一种长期扭曲的状态。长此下去.不仅会拖垮企业,拖垮银行,最终会拖垮整个国民经济,为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注下了巨大的隐患。

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目标是较低的通货膨胀,且有较高的经济增长。国家宏观调控陷入了两难的选择:国家为抑制通货膨胀,中央银行提高存贷款利率,紧缩银根,那么,势必会影响国有企业的生产,导致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经营状况的不断恶化,这样,致使国家不得不放松银根,结果,银行的不良债权又急剧扩大,必然以增发货币来维持金融体系的运转,导致新一轮的通货膨胀。近几年的实践表明,为保证国家的宏观调控,恰恰是以牺牲国有企业为代价从而使通货膨胀得到有效的治理,但在企业负债过高,处于经营困难的同时,国家又将高成本资金投入到低效运转的国有企业之中。

(3)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阻碍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

要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对国有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必须切实解决传统体制留下来的历史包袱,使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在经过改组后,有能力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微观主体。

国有企业过度负债影响着公司制改革。我党指出,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在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中,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如何解决传统体制和体制转轨时期留下来的历史性包袱,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如何解决大量的不良债务问题。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组。解决传统国有企业长期以来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形成真正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然而,在企业改组中,一旦所有者的产权代表确定以后,无论是国有资本代表,还是非国有资本代表,为维护其自身长远的利益,就不会以牺牲企业收益为代价去承担企业遗留下来的债务。因此,如果不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那么只能使公司制改组流于形式,导致国有资本继续萎缩,小良债务继续增加:或者在改组过程中将大量不良债务甩给银行,造成银行资产质量的进一步恶化,导致全面的信用危机。

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影响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造。要扣转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局面.必须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国有银行商业化步伐。国有银行商业化的目标是真正自主经营并承担风险,按盈利性、安仝性、流动性原则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管理体制。但由于国有企业的过

度负债导致国有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形成,而且随着利息的增加而不断增长,因而不对旧的不良资产进行清理,就很难建立起一个赏罚分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也就很难完成对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造。

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制约着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步伐。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经济几乎履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在为国民经济提供增长基础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资源闲置和浪费,而且国有企业重复建设多,占用资金周期长。因此,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出发,为实现对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必要对国有经济进行调整。但在实践中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现实障碍,即负债,冗员和社会职能三大包袱,这些问题不得到切实解决,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就无法真正实施,也就会拖住行业调整和改组的步伐,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四、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及其选择

1、债务重组方式及其利弊

我国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四种,即转让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以及前三种方式的组合形式。

(1)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在这种方式中,资产是指作为过去事项的结果而由企业控制的,可望向企业流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包括企业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对其他企业的投资。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彻底了清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避免了债务人的破产,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债权人的要求。其缺点是变相的偿债,必然会造成债务人有效资产的减少,不利于生产经营的进行;对债权人来讲,这些非现金资产难以变现,同样无益于生产经营。因此,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非现金资产的变现能力。

(2)发行权益性证券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这一方式也可以称之为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如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权益性证券表现为债务人发行的优先股、普通股、认股权证等。这种方式的实质是将债权转换成股票,将债主这个“局外人”变成“自己人”,从而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缓和了债务人和债权人偿还债务的短期压力,债权人也没有短期利益的损失。其不足之处是:当债务企业尚有发展前途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持有股权达到控制该企业的可能;而当债务人继续经营一段时间后仍无转机,无法摆脱破产清算的命运时,债权人就会失去分享债务人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因此而蒙受更大的损失。当然,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3)修改负债条件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这种方式包含了对债务人债务实质性的让利,比如降低剩余期间的利率、展延债务期限、减少负债面值、减少或免除积欠利息等。其优点在于缓和了债务人的短期债务压力,使它能够有机会改

变财务状况,走出财务危机的困境。其不足之处是:债权债务关系并未消除,债务人一旦经营不善,又会重新陷入债务危机,从而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

(4)以上三种形式组合的方式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

2、债务重组方式的选择

债务重组方式各有长短,要在重组条件下兼顾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关键在于如何根据债务的不同性质和企业所处的经济运行环境,选择合适的重组方式。

对于债务人来说,债务重组策略的选择主要考虑怎样使债权人同意进行债务重组,选择何种方式和如何进行债务重组。在这一策略选择中债务人争取的是债权人最大让步,以及实现债务重组最大收益。一般来说,债务人出现的债务危机,由于暂时困难,且本身经营发展尚有前景,债务重组得到债权人认可的可能性较大。债务重组具有可行性后,债务人应该在债务到期前的合适时机提出,一般不宜在临近债务偿还期或债权人经营出现困难时提出。债务重组方式要考虑自己发展前景及债权人接受的可能性。在债务人暂时出现困难时,应考虑延缓偿债期限或转让非现金资产,一般不宜考虑债权转股权方式。在债务人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发展前景时,可考虑使用债权转股权方式。

对债权人而言,债权重组是迫不得已的事情,考虑的重点放在采取何种方式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债权,使损失最低化。一般而言,只要债务人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变现力较强的情况下,此种方式对债权人最有利,一是可以了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摆脱了同债务人的关联效应。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企业间债务关系主要有三角债、线形债和混合债三种。如果企业间的债务关系是一种三角债,那么债务人在负债的同时也拥有债权,而且,债权债务的总额基本相等。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在债务关系方面有循环对应的关系。当企业经济运行环境宽松时,债务人举债较易,从债权人、债务人的长远经济利益考虑,应采用修改负债条件法中的延长期限法进行债务重组,这样可以使双方损失最小化,但不利的是可能增加债权人的催帐费用和坏帐损失。当企业经济运行环境暂时偏紧,但前景光明时,可采用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这样既可以使债权人以投资者的身份共享债务人的经营收益,又不会增加债务人的财务负担。当企业前景暗淡时,债务人举债不易,应采用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三角债问题十分严重,并不是通过债务重组就能彻底根除的。

如果债务人是一种纯粹的负债者,只有债务而没有债权,则是一种线形债的形式。此时,由于债务人偿债资产不足,除非能有把握地判断债务人能及时举新债归还旧债,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一般不采用修改负债条件的方式,而是选择以非现金资产抵债的方式,这样债权人就可以摆脱同债务人的关联效应。若在债务人经营前景较好的情况下,债权人也可采用权益让渡法。

如果债是一种混合债,一般按下列原则选用债务重组方式:当债务人的债务额大于债权额时,应采用转让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而不宜修改负债条件;反之,应根据具体情况在转让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方式之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综合所述可知,在不同性质的债务条件下,结合债务人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合适的重组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

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二)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第二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第五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六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

amc危机企业救助项目法律实务研究(下)债务重组篇

amc 危机企业救助项目法律实务研究(下)债务重组篇 东方法律人实践?研究本期内容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陆紫微《AMC 危机企业救助项目法律实务研究——对不良债权收购及债务重组交易模式的法律风险控制研究》。本文以不良债权收购及债务重组模式下的危机企业救助项目的业务开展流程为线索,围绕此类项目的如下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此类项目的基本风险控制原则是什么,如何全面准确掌握债权信息,如何选取拟收购债权并做好不宜收购债权的债务解决安排,如何根据拟收购债权的情况及重组担保选择整体重组或分别重组方案,如何对诉讼中债权等特殊债权进行重组及如何做好重组的担保安排及其他风险控制安排。本期文章共分为上下两篇。下篇是债务重组篇,主要分析论述如何设计单户不良项目债务重组方案。重点分析如何选择整体重组及分别重组方案;债务重组过程中如何防范标的债权原担保脱保风险;诉讼中的债权如何通过民事调解制度或执行和解制度进行重组及相关担保安排,执行中债权重组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救济路径选择;如何通过获取控股权并配套人、财、事控制措施对危机企业进行阶段性控制以保障单户不良项目的安全退出。 《AMC 危机企业救助项目法律实务研究(上)》已简单介绍了AMC 主导的以收购单户多笔不良债权并进行债务重组为基本交易模式的危机企业救助项目[1] (以下简称为“单户不良项目”)

的特点及所涉法律理论,论述了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并对法律尽职调查要点及债权收购中的重点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本篇将从法律风险控制角度,重点分析单户不良项目的债务重组方案设计要点。一、债务重组及重组担保的一般性安排单户不良项目中债权性质及状况复杂多样,这一复杂多样性将对重组安排的稳定有效性造成较大影响,故在交易结构设计时应对重组债权及相关担保权利的稳定有效性和可执行性进行审慎论证,对各债权进行分类识别并根据不同债权情况对收购重组进行差异化的安排,尤其应关注诉讼中债权重组的特殊性。 (一)整体重组与分别重组首先需要考量的是,对所拟收购的多笔债权是进行整体重组还是分别重组。在实际情况允许的情况下,考虑到担保办理的便利性及诉讼执行的便利性,以优先选择整体重组为宜。但整体重组要求的前提是全部拟收购债权均已取得且拟收购债权适宜一并重组。此类项目可能存在客观上仅可分步收购多笔债权的情况,也可能涉及部分或全部债权处于诉讼程序中的情况,如出现部分拟收购债权尚未取得、仅部分债权进入诉讼程序(部分债权未进入诉讼程序)或诉讼程序中的债权分布在不同法院且无法协调至同一法院管辖/执行等情形时,则将面临无法整体重组的问题。在无法整体重组的情况下,如实际情况允许,可考虑采《AMC 危机企业救助项目法律实务研究(上)》“债权的可收购性核查及不可收购债权安排”中相关建议,在AMC 债权收购、债务重组体系外解决该部分债务。如实际情况无法实现,则在分别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版

编号:TQC/K126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瑞典、芬兰企业债务重组情况 的考察报告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为了借鉴国外企业债务重组的经验,我们赴瑞典、芬兰考察了企业债务重组情况。瑞典、芬兰两国都很重视企业的债务重组工作,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企业债务危机防范机制和债务重组机制,对我国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工作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一、瑞典、芬兰两国企业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一)两国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都曾面临严重的债务危机

概述企业债务重组-总结报告模板

概述企业债务重组 概述债务重组为避免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刚性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实践中,负债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是申请破产。其二就是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在理论上可以分为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和非持续经营条件上下的债务重组两种。本文中的债力重组是指前者,其目的是减轻的债务负担,成化的资本结构。在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债务重组方式有以下几种:(1)债转股。也称债务资本化。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的股权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之间的债转股,而且,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资金紧缺的新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2)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3)债务豁免。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此外,《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在债务重组实践中,债务抵销与第三方债权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5)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原则上不属于直接的债务重组的范畴,但有异曲同工之效。主要是负债在资本市场中吸引其他资金注入,改善资金紧缺的状况,使经营活动顺利进行,通过赢利来偿还债务。直接融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6)修改其他债务条件。间的债务一般是根据合同产生的,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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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契约(示范契约) Corporate debt restructuring agreement (契约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6903

企业债务重组契约(示范契约) 说明:以下契约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磋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 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契约及本契约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本契约及各担保契约)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基准日”是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截至基准日的债务余额”是指截至基准日(含该日)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债务余额,含本金及利息。 3.“重组日”是指本契约生效之日。 4.“重组预备期间”指基准日(不含该日)至重组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第 2 页

5.“重组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截至基准日(含该日)的债务余额与其在重组预备期间内的利息之和。 6.“重组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与重组债务等值的债权。 7.“重组债务利息”是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全部重组债务清偿日止,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重组债务的利息总额。8.“债务重组期间”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9.“全部债务”是指重组债务与重组债务利息之和。 10.“全部债权”:指债权人享有的、与全部债务等值的债权。 11.“原贷款债权担保”是指债权人从银行受让贷款债权时受让的与原贷款债权担保相关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 12.“第三方”是指各方以外的任何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13.“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 第二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确认,各方向对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各方按本契约进行债务重组 的重要前提条件,各方依赖下述陈述与保证签署本契约。 1.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尽各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使债务 重组顺利完成。 2.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从事任何对债务重组造成损害的行为。 3.各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契约_不对签署及履行本契约组成不利影响。 4.严格保守在债务重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 5.在本契约中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 第 3 页

企业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吉林财经大学毕业论文 企业债务重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学院 XXXXXXXXXXXXXX 专业班级 XXXXXXXXXXXXXX 学生姓名 XXXXXXXXXXXXXX 学号XXXXXXXXXXXXXX 指导教师 XXXXXXXXXXXXXX 职称 XXXXXXXXXXXXXXX 二○一一年三月

毕业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年月日

摘要 债务重组是解决企业债务负担过重、资金周转困难的强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是各负债企业争相采取的措施。但就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一整套的规范企业债务重组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成,在许多方面还存在问题。本文通过对企业债务重组现状的分析,指出企业债务重组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具体解决办法和配套措施,以使债务重组能真正地发挥其积极的作用和效果,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企业债务重组;原因;问题;措施

Abstract Debt restructuring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methods of various liabilities enterprise contends measures as the solution to enterprise debt burden and the capital turnover difficulties. But we can see from the existing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that a set of standard about enterprise debt restructuring behavior of the legal system have not yet built ,and the existing regulations system have many problem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enterprise debt restructuring, the paper tries to point out the existing six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responding solutions and measures that would make debt restructuring really play its positive functions and effects .Therefore it will ease burden, help enterprise keep from the difficulties,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Keywords:enterprise debt restructuring ;causes; questions; measures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2020年4月 目录 一、总体要求① (2) 二、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 (3)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3)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5) 三、关于适用范围 (7) 四、关于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9)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9) (二)修改其他条款 (10) (三)组合方式 (10) 五、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1)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1) (二)修改其他条款 (13) (三)组合方式 (14) 六、关于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5)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15)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6) (三)修改其他条款 (16) (四)组合方式 (17) 七、相关示例 (17) 八、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披露 (27) 九、关于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 (28) 附录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说明 (28) 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 (28) 二、本准则的修订过程 (30) 三、关于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31) 四、关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32) 五、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 (32) 六、关于债权人受让资产的初始计量 (33) 七、关于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33) 八、关于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置损益 (34) 1/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一、总体要求① ①本应用指南适用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本准则明确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条款方式,以及上述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本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或者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且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成本计量。债务重组采用债务人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各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 2/ 34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实际应用研究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模式实际应用研究 在现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周边的事物都在不断地变化着,其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着。这一系列巨大的变化都要归功于国内经济发展方面上。然而,最近几年,国内经济发展虽然表面非常正常,但是内部竞争却非常的激烈。在这种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企业内部的财务调整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企业内部财务方面出现问题而导致企业债务重组的案例也经常发生。这已经成为了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所要面临的最为主要的一个问题。企业自身债务重组最终结果如何,将会直接地对企业接下来的发展产生关键性的影响。 标签:国有企业;债务重组;应用研究 如今国内市场发展情况越来越好,这与国内竞争激烈的市场情况有着直接的关系。各大企业只有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站住脚步,才能够实现企业内长期发展的目标,这也就促使了国内市场不断改革进步的良性循环现象出现。但是,有一些公司,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其竞争压力并不大,从而导致其内部财务方面逐渐出现漏洞,国有企业中出现债务重组的情况也很常见。本文针对以上提出的几个问题,对我国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方面的现象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 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相关模式的比较和评价 最近几年,经济理论领域逐渐地提出了一些债务重组相关模式,根据重组主体不同一般能够分成以下三种: 1.1 将银行作为主体 将银行作为主体的这种债务重组相关模式中心思路主要是通过将银行在各个国有企业中债务重组方面产生的作用进行应用,然后把银行中的呆账准备金以及银行自身资本金作为冲销破产企业中债务的款项。 这种将银行作为主体来进行债务重组的相关模式虽然在操作上比较简单并且与企业以及银行的需求也相互适应,但是其实际收效却非常小。在无法保证这种模式不会再形成其他的不良债务这一前提下,这种模式还无法具备将原有债务进行解决的能力。并且,假如企业出现了借钱不还或者进一步发生了其他情况,那么双方的状况就会更糟糕。所以,在对减免不良债务这方面进行研究的时候,应该建立起新的机制。不管是全部将企业中存在的债务免除,还是只免除一部分,其共同的前提条件都是通过将债务免除来对企业内部相关的整顿和结构调整以及竞争能力进行促进和提升。同时免除债务仅能在涉及具体企业这一基础之下进行,也就是需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来决定,并不能笼统进行。 1.2 将财政作为主体 将财政作为主体的这种债务重组相关模式其核心是将企业中的财务通过举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Corporate debt restructuring agreement (协议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06903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示范协议) 说明:以下协议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债权人: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 债务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各担保协议)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基准日”是指年月日。 2.“截至基准日的债务余额”是指截至基准日(含该日)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债务余额,含本金及利息。 3.“重组日”是指本协议生效之日。 4.“重组预备期间”指基准日(不含该日)至重组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5.“重组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截至基准日(含该日)的债务余额与其在重组预备期间内的利息之和。 6.“重组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与重组债务等值的债权。 7.“重组债务利息”是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全部重组债务清偿日止,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重组债务的利息总额。8.“债务重组期间”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年月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 9.“全部债务”是指重组债务与重组债务利息之和。 10.“全部债权”:指债权人享有的、与全部债务等值的债权。 11.“原贷款债权担保”是指债权人从银行受让贷款债权时受让的与原贷款债权担 保相关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 12.“第三方”是指各方以外的任何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3.“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 第二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确认,各方向对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各方按本协议进行债务重组的重要前提条件,各方依赖下述陈述与保证签署本协议。 1.将依据 诚实信用原则,尽各方的最大努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促使债务重组顺利完成。2.忠实履行各自的义务,不从事任何对债务重组造成损害的行为。 3.各方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_不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构成不利影响。 4.严格保守在债务重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 5.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许多企业自身资金短缺,资产负债率较高,从而严重的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的经济发展是有利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本文从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为背景出发,阐述了企业债务重组会计的发展现状,分析了重组会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来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债务重组;重组损益;公允价值 Enterprise debt restructuring accounting problems and solutions Accounting class 092: Zhuqingshan Instructor:Zhangkai Abstract: Currently, many of our enterprise's own funds shortages, higher asset-liability ratio, which seriously affected the normal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 The new debt restructuring guidelines for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enterprise is favorable , until a positive role in reducing the burden of enterprises, help enterprises out of the woods ,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Background of departure from the current debt restructuring guidelines on the statu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rporate debt restructuring accounting , analysis of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structuring accounting these issue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debt restructuring; The profits and losses of restructuring; Fair value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2)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付(或者应收)金额。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在自愿基础上达成重组协议、是否有法院作出裁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或者关联方关系是否对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加以判断。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一)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金融资产的市价作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非现金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但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根据交易双方自愿进行的、公允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依据确定其公允价值,交易双方协议的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三、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

企业债务重组协议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协议及本协议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及各担保协议)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基准日”是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截至基准日的债务余额”是指截至基准日(含该日)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到期债务余额,含本金及利息。 3.“重组日”是指本协议生效之日。 4.“重组预备期间”指基准日(不含该日)至重组日(含该日)

之间的时间间隔。 5.“重组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的、截至基准日(含该日)的债务余额与其在重组预备期间内的利息之和。6.“重组债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与重组债务等值的债权。7.“重组债务利息”是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全部重组债务清偿日止,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的重组债务的利息总额。 8.“债务重组期间”指自重组日(不含该日)起至_____日(含该日)之间的时间间隔。_____月_____年. 9.“全部债务”是指重组债务与重组债务利息之和。10.“全部债权”:指债权人享有的、与全部债务等值的债权。11.“原贷款债权担保”是指债权人从银行受让贷款债权时受让的与原贷款债权担保相关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12.“第三方”是指各方以外的任何国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3.“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以外的正常工作日。 第二条陈述、保证与承诺 各方确认,各方向对方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各方按本协议进行债务重组的重要前提条件,各方依赖下述陈述与保证签署本协议。

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

企业债务重组问题研究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下文研究了企业的债务重组问题。 摘要:在现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可能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外部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等,致使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出现暂时资金短缺,难以按时偿债,导致我国公司的债务重组活动日趋频繁,因而债务重组成为了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现象,由此引起经济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字:债务重组清偿债务公允价值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 一、债务重组的背景介绍 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应该能够随着内外各种因素的变化而不断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善于经济管理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各种内外环境的变化,和不可控制的一些因素,企业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难以偿还债务。按照我国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时向法院申请破产,而作为债务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企业破产以偿还债务,此时可以通过协商使债权人做出某些让步,使债务人减轻负担,因此债务重组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就应运而生了。

二、债务重组概述 1.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2.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 (1)以资金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债券的资金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就债权人则为债务转为股权;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转为实收资本。 (3)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4)以上方式的组合。如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债务。 3.债务重组的原则 (1)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2)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债务人受让的现金资产低于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低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的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

方案-《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关键词] 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差异;损益 [摘要] 国际趋同,是 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为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各种复杂的现实经济业务,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构建统一会计信息平台。2006年 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本文对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的重点、难点、新旧准则的差异及衔接问题进行了解析,并探讨了执行新准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 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将非现金资产抵债的计价基础由公允价值改为账面价值,并不再确认债务重组损益。从而避免了对公允价值的滥用,抑制了一部分利润操纵行为。但是这种“一刀切”的规定有悖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协调。在充分考虑到经济 变化以及修订前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2006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新准则重点、难点解析 (一)债务重组涵义的理解 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界定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了让步的事项。”说明我国具体准则的范围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其实质属于捐赠,使用其他准则;②企业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涉及的范围,其会计处理由相关的会计规范予以规定。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情况比较复杂,其债务重组无论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本准则也不予涉及。③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没有让步,而是采取以物抵债或诉讼方式解决,没有直接发生权益或损益变更,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也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让步的情况下才是新准则规定的债务重组,适用债务重组具体准则。 (二)正确确定债务重组日 债务重组日即为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 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对于以资产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日为资产已经到达债权人手里或已经交付债权人使用,并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的日期。 (三)债务重组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损益的核算。 债务重组损益应于债务重组日确认和计量。因其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应在“营业外损益”账户进行核算。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分清债务重组利得和转让资产损益的界限。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转让资产损益。转让非现金资产时涉及相关税费的,在计算转让资产损益时,还要区别相关税费的不同性质,考虑其是否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债务人核算转让资产损益时一般不需要单独设置帐户进行核算。如: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把转让的存货作为销售处理,转让资产损益为销售收入与其成本及相关减值准备之间的差额;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把转让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处理,转让资产损益作为固定资产清理收入与清理支出之间的差额,如为收益,在“营业外损益”账户下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明细账户核算;如为损失,在“营业外损益”账户下的“处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企业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摘要】: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企业的竞争日益加剧,为了让企业从沉重的债务负担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迎接新挑战,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也就应运而生,债务重组也算其中之一。本文试图在对比新旧债务重组会计准则主要不同点的基础上,对如何定义债务重组行为、是否引入公允价值、如何确认、处理重组损益等问题进行探讨。对于改善我国企业不合理的资金结构,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有着积极意义。本文结合债务重组的原因及会计处理、债务重组会计准则所凸显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债务重组的研究来更加系统而全面的了解债务重组。 【关键词】:债务、债务重组、会计研究 【正文】: 在现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外部经济因素的影响等,致使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出现暂时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在此情况下,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即使使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难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如数收回。于是,就有了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即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对于改善我国企业不合理的债务结构,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又避免了破产了程序费时耗资、引起社会动荡等消极因素,更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广义上讲,所以涉及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包括修改债务的金额和时间)都应视作债务重组,包括:债务人处于财务

困难条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的债务重组又分为2种:债权人作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的金额偿还债务;债权人未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即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偿还债务的金额不低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我国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 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混合重组 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三)债务重组产生的意义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911148921.html,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者:毕云龙 来源:《商情》2014年第03期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对GDP的贡献率约占30%左右。国有企业在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宏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始终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由于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国企累计负债达到16万亿,如何化解国企债务危机,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债务重组国有企业问题对策 一、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其发展趋势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近几年,国有经济贡献水平大概维持在国民经济总值的30%左右。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为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使公有制经济发挥在宏观经济的稳定方面、经济结构的调整方面、保障社会公平的保障方面、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国有企业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然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明显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一是在经营管理能力较 弱。与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许多国有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够理想,经济规模未形成气候,绝大多数未超过盈亏平衡点,规模效益较低。二是盈利能力不强。由于息税前盈利率太低,在实际负担的利息水平方面国有企业与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差不多相当,所以在负债率相当高的情况下,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可想而知。 二、三九集团债务重组案例分析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九集团债务重组的背景 三九集团从刚开始的小企业,历经十多年的发展,到重新整合,再到上市,一直到2000年,在中医药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业务的拓展,三九集团规模迅速扩张。在过去的几年中,三九着手吞并了130多家地方企业,平均每一个月就可以达到2家的并购率。在这种看似有些疯狂的并购中,同时在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大中,也让三九集团的财务风险不断地呈上升趋势,并最终陷入了必须进行债务重组的困境。在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前,三九集团已经严重资产不抵足债务,已经没有流动资金来清偿对上市公司三九医药的债务。根据现代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不失为解决企业债务危机的方法,这也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这种改革,一定的基础上可以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经过集团决策机构股东大会的最终决定,企业最终采用混合债务重组的方式。2004年11月,在国资委和银监会联合领导下,拥有债权的多家银行都各自派代表组成三九债权人委员会,参与三九集团清产核算与重组谈判。经过多方商议,《三九集团债务重组协议》确定三九总体偿债比例60%,并放宽了政

企业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企业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一、对债务人财务的影响 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而降低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率。 但资产负债率的降低,并不是正常偿债的结果,而是由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分担了债务人的部分经济负担,并不意味着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因为,债务重组并没有增加务人的资产总量,也没有增加资产的变现能力。 企业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2、可使债务人所有者权益增加。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会获得以下两种收益: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处理收益。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债务重组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或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奖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小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将来应付金额,减记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大于或等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时,暂不作处理。由此可见,由于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不确认重组收益,债务重组并没有改善债务人的产品质量、销售渠道、经营管理等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因素。 3、能够减轻债务人的未来财务负担。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可通过修改有关债务条件来实现,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负债是企业的未来经济负担,负债本金和利息的减少就是减轻了债务人未来的经济负担,降低了企业未来的财务费用,从而降低资产使用成本。 4、导致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化,影响未来利益分配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讲会导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虚增。 由于债务重组可采取将债权转换为产权的方式进行,这个过程只是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并没有实际新增企业资产,而新资产的注入恰恰是面临财务困境的债务人所迫切需要的。负债转化为所有者权益,导致企业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多,使债务人的原所有者权益结构发生变化,将影响到企业未来利益分配关系,所以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转换应征得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同意。 5、可以盘活部分闲置资产。 由于债务重组可以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债务人可以用闲置的资产而刚好是债权人需要的非现金资产来抵债,实现资产重组,从而盘活部分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二、对债权人的财务影响 1、会导致债权人的资产减少,产生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 (1)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坏账损失准备金,损失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再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资产的入账价值,若涉及多项非现金资产(或多项股权),债权人应按换入各项非现金资产(或各项股权)的公允价值进行分配。 (3)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股权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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