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

2018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
2018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

2018年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指南

一、办理残疾人就业年审

(一)申报时间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申报(自2019年开始,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今后每年不再另行寄送纸质通知,请各用人单位按粤残联〔2018〕32号文件规定办理年审,最新年审信息可关注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网站。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360docs.net/doc/7918367825.html,)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用人单位首次网上年审的,须向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递交用人单位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网上年审授权码登录系统;或者注册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实名单位用户,以网上办事大厅账号登录系统。(具体网上申报流程详见《2018年网上申报年审操作指南》https://www.360docs.net/doc/7918367825.html,/Modules/wsnsczzn.aspx)

2、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的资料有:

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从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918367825.html,进行下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上年度1-12月份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现场申报的可从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打印《社保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查询》并

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四)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从事劳动的,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职工的,必须持证件原件到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

以劳务派遣或劳动事务代理形式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或代理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与用工单位约定保障金的缴纳事项,在上门申报时需现场提供相关协议复印件(派遣单位或代理单位以及用工单位加盖公章)。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缴

根据粤残联〔2018〕63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向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按相关规定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等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二、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

(一)申报时间

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s://www.360docs.net/doc/7918367825.html,)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交保障金。

(三)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的资料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电子系统网址、政策咨询电话

相关政策及附表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www.360docs.net/doc/7918367825.html,;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918367825.html,广州市税务局专栏;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918367825.html,进行下载。

申报年审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咨询服务热线12385;

广州市残疾人就业培训服务中心 86505184。

申报缴费咨询:广东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广州地区残疾人就业年审地址及咨询电话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

附件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其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各市、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的规定设置

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问卷 一、基础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家庭住址 二、具体信息(请于您要选的选项前打勾,横线处请填写具体内容,没有特别说明的只能选一个答案) 1、您的学历: A、初中及以下 B、高中或中专 C、大专、大学及以上 D、不识字或识字很少 2、您的残疾类型是 A、聋哑 B、四肢残疾 C、智力残疾 D、视力残疾 E、其他 3、您现在是否有工作(如否请至第7题) A、是 B、否 4、您对目前或上一份的工作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不太满意

5、您一般在什么地方获取就业信息(可多选) A、亲朋好友 B、通过残联推荐或政府分配 C、中介机构 D、自己寻找或自主创业 E、其他 6、您的工作是否稳定 A、比较稳定,没有更换过 B、不太稳定,主动更换 C、不太稳定,被辞退过 D、很不稳定,频繁更换 7、您的家人是否支持您就业 A、非常支持 B、比较支持 C、不太支持 8、如果提供就业机会,您的考虑是 A、非常愿意接受,随时准备培训上岗 B、可有可无 C、暂时还没有就业意愿,以后可能会考虑 D、没有就业意愿 9、您认为影响您就业的因素有哪些(可多选) A、身体条件 B、年龄

C、学历 D、外界对残疾人的歧视 E、自身能力不足 F、就业信息少 G、待遇低 H、其他 10、您选择职业会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可多选) A、收入 B、专业对口 C、单位离家远近 D、工作强度 E、有无社会保障 F、其他 11、您更愿意从事哪个类型的工作 A、脑力劳动 B、体力劳动 12、您期望的薪资待遇是 A、1000元以内 B、1000-3000元 C、3000-5000元 D、5000元以上 13、您所能接受的一周工作时间是 A、20小时以内 B、20-40小时 C、40小时以上 D、完全配合公司安排 14、您所期望的工作领域是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问答 (1)1(1)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关政策问答 一、哪些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488号第三条、第八条,《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27号第二条的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多少?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488号第八条,《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27号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于1人的,按1人安排。 三、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怎么办?残疾人就业保障保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488号第九条,《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27号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每年度应当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职工总数×1.6%-用人单位己安排残疾人职工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额。 四、年审的时间是什么时间,需携带哪些手续进行年审? 根据《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127号第十条,《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每年4至5月份,用人单位持上一年度职工统计报表、法人签章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在岗残疾职工的身份证、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工资领取单、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劳动部门签证(章)的劳动合同等有关资料,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定本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

企业招聘残疾人必五点

企业招录残疾人须知的五个问题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要求并鼓励用人单位招录残疾人,有些地方政府对招录残疾人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那么,企业招录残疾人有哪些问题需要了解? 一、企业必须招录残疾人吗? 保障残疾人就业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原则上应当招录残疾人,但是如果不招录残疾人,也可以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但是,对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初创的小微企业(小于3,小于30<二小>),不招录残疾人时也可以免交保障金。 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 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招录多少残疾人才能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应当招录残疾人的人数取决于当地的地方性规定,但各地区规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地区的企业招录残疾人的比例为在职职工总数的1.7%。假设北京A企业100名员工,则该企业应招录的残疾人为2人才能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九条: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公告(2020)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公告(2020) 为做好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无锡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无锡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相关事项公告: 一、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在无锡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略)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年审时间 即日起-2020年5月31日 三、年审申报资料 (1)已填写的《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及《残疾职工花名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表及花名册见附件); (2)从业残疾人员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员2019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计算)。 (5)从业残疾人员2019年全年收入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补贴与奖励 用人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关补贴和奖励。用人单位可在年审期间,在无锡残联网站无锡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直报系统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

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渝府162号令)

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渝府令[2004]162) 渝府令第 162 号 《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已经2003年12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四年一月十日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第一条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鼓励城乡个体工商户安排残疾人就业。 鼓励、支持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三条本市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无业城镇残疾人,为本规定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劳动就业计划,采取措施,保障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市、区县(自治县、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人事、计划、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统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五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市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央直属单位、外地驻渝单位以及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用人单位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 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1名盲人或者1名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数不足1人而在0.5人以上的,按安排1名计算;不足0.5人的,可安排1人,也可按比例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如实填写重庆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表,报主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等资料,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30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可向社会招聘,也可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残疾人中选聘。 第九条残疾人被正式录用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适的工种和岗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第十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每年应按实际差额人数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所在地的市、区县(自治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

2017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培训自测答案(必修科目)

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发展概述 第1题 1919年,国际公约倡导(),确立了垄断地位。 A.公共职业介绍制度 B.就业管理制度 C.公共医疗制度 D.失业保障制度 标准答案:A 第2题 下列不属于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发展历程的成型阶段的是() A.职业介绍 B.失业保险 C.就业训练 D.知青返城和待业青年 标准答案:D 第3题 下列不属于我国公共就业服务取得的进展的是() A.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免费就业服务、培训和促进就业项目 B.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网络 C.职业指导、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等新功能不但发展 D.宣传参与各类民办服务机构的重要性作用 标准答案:D 第4题 以下哪部法律明确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范围?() A.劳动法 B.失业保障法 C.就业促进法 D.劳动合同法 标准答案:C 第5题 20世纪70年代,导致许多国家失业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A.金融危机 B.石油危机 C.信贷危机 D.生产危机 标准答案:B

下列属于国际公共就业服务变革的服务方式是: A.分阶段 B.分层次 C.个性化 D.产业化 标准答案:B,C 第7题 就业服务按照提供主体的不同类型分为: A.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B.信息化就业服务机构 C.市场化就业服务机构 D.多元化就业服务机构 标准答案:A,C 第8题 下列属于公共服务内容的是: A.职业介绍 B.执行就业计划和项目 C.就业保障金管理和发放 D.信息服务 标准答案:A,B,D 第9题 下列属于公共服务基本要素的是: A.以失业保障为定位 B.以促进就业为目的 C.以公益服务来定性 D.公共政策财政保障为支持 标准答案:B,C,D 第10题 下列关于就业服务的作用描述正确的是: A.沟通劳动力供求,消除信息不对称 B.促进人力资源在市场上自由、合理流动 C.调整产业结构,资源合理分配 D.托底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标准答案:A,B,D 第11题 公共就业服务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参与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的成本。()标准答案:正确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解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解读 1.缴费人及缴费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费款计算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 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9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执行口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2)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执行口径: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出具《湖北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确认书》,并实时提供给同级税务机关。

福建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

福建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 《福建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已经20xx年7月30日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6日起施行。下面小雅为大家搜分享福建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福建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城乡范围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残疾人就业,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人就业按照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的优惠待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民政、教育、工商、税务、经贸、统计等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五条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政府研究、拟定和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 (三)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合法权益; (四)表彰奖励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为残疾人平等参与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及对策 摘要: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至今,我国的残疾人就业率与就业质量有了显著提高与改善。事实证明,残疾人——这个有史以来被世人标签化、特殊化的群体的就业状况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乐观。对于残疾人来说,只有通过良好的就业,才能获得经济收入,以此来维持其基本生活,进而融入社会、最终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实现好残疾人的就业,不仅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切实问题,更能实现国家全体国民平等权利、维护国民利益,体现国家的文明程度和人权意识。本文通过对我国残疾人就业现状与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残疾人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残疾是指那些在生理、心理或者身体结构上,组织或者功能的不健全或缺陷导致其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丧失,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进行生活、活动的人。2006年进行的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34%[1-3]。残疾人的人口之多、比重之大,都显示出我国己是残疾人口大国,而作为残疾人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就业,就显得尤其重要。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无论在政府、社会,还是学界,残疾人问题始终是个“少数人”的问题,残疾人的“弱势”和“边缘化”的程度在各类弱势群体中可能是最为严重的,残疾人作为相对的弱势本该享有政策上的相对优势,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和倾斜。残疾人群体数量庞大,并且其天生或后天的身体残疾使其生活和生存状况异常难于常人,因此此群体理所当然的属于弱势群体。如此一个庞大且弱势的人口群体,理应受到社会和学术的关心和重视。在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下,残疾人就业也不由自主的步入到此机制环境之中,就业途径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发展,但同时传统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措施也遇到了难题。虽然政府做出相应工作调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残疾人就业难问题,但是在就业压力大、就业歧视为普遍现象的今天,残疾人的就业难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残疾人就业难并不是单纯的由于就业人数增加造成的,更主要的是由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状况和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就业素质来决定的。用人单位作为残疾人劳动力的需求方,其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选取用人单位为调查对象,了解用人单位对残疾人的评价、态度与需求行为,有助于全面掌握残疾人的就业现状,以此为行动指导,帮助残疾人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和求职取向、调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以来,对增强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就业形势的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加以完善。为更好发挥残保金制度作用,有效有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稳定制度框架、优化征收结构、规范资金使用、健全激励约束的思路,以完善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积极拓展残疾人多元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完善、系统优化残保金征收结构,既稳定残保金征收制度框架,又积极回应企业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诉求,更好发挥残保金制度作用,通过“有效的征”促进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逐步形成就业增、成本降的良性循环,实现残疾人就业与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互利共赢。 ——坚持以人为本。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进一步用好用足残保金,完善精准奖补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以岗适人、因人设岗,更好满足残疾人就业需求,创造更具包容和人文关怀的就业环境,通过“有效的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稳定、更有质量的就业。 ——坚持多措并举。针对当前残疾人就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完善残保金制度为抓手,同步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就业服务,着力强弱项、补短板,充分调动残疾人就业创业积极性,发挥多元主体合力,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 二、优化征收,切实降低用人单位成本 (三)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四)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五)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2—

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通告(2020)

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通告(2020) 按照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残联《关于印发〈辽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非〔2016〕415号)要求,现将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相关事宜公告: 阜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安置残疾职工的用人单位,于2020年4月1日6月30日(节假日顺延),携带2019年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材料到地税机关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审核(财政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部补助、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到财政拨款同级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审核)。 审核时用人单位应首先登录阜新市残联官方网站,在通知公告栏《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工作通告》附件中下载《辽宁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申请表》填写完毕再携带本单位在职残疾人的二代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原件或在编证明、用工备案表、工资表(工资手册)、社保缴费单、残疾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等安置残疾人的相关凭证复印件。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免征企业也要下载《辽宁省30人以下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年审。 逾期未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视为无残疾职工。 残疾职工是指本单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在职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在职人员。每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具体审核事宜请咨询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阜新市残联:细河区解放大街1号 3880097 阜蒙县残联:阜蒙县南环路37号 8822510 彰武县残联:彰武县彰武镇建华路(略) 海州区残联:海州区益民街2号 6688011 细河区残联:阜新市细河区东风路(略) 太平区残联:太平区红纬路4-4号 6539643 新邱区残联:新邱区新发路534门 2694338 清河门区残联:清河门区政府老楼105室 6278788

残疾人创业就业情况汇报

残疾人创业就业情况汇报 残疾人创业就业情况汇报 残疾人创业就业情况汇报 镇近年来坚持“权为残疾人所用、情为残疾人所系、得为残疾人所谋”的原则,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重就业、攻扶贫、强基础,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抓队伍,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组织建设。 围绕残疾人创业就业需求,一是继续加强村委会 残疾人互助会工作,在全镇64个自然村建立64个互助会,会长由村民小组长兼任,有效提高互助会工作整体效能。二是结合我镇实际,做好各级助残志愿者的组织、登记工作,不断扩大残疾人志愿者队伍,

有效开展志愿者助残服务。三是采取“单位包村,干部包户”,“一帮一”结对子,使全镇残疾人能得到长期有效的创业就业帮扶。 (二)抓培训,提高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能力。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是提高残疾人素质和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通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邀请技术专家围绕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对残疾人进行培训,共培训残疾人800余人次。依托地区技工学校,组织8名残疾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少农村残疾人因培训掌握了实用技术,走上自强创业之路,家庭生活得到了改善。 (三)抓扶持,规范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采取扶持保护措施,规范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形成残疾人创业就业多渠道、多层次,实现新突破。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二是拓宽社会创业就业渠道,内引外联,以集中创业就业、劳务派遣等形式,先后安排31名残疾人到罗平县忠林焦化有限公司工作,实现残疾人稳定集中就业。三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从县残联争取资金1.5万元扶助3名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和个体从业。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政策解读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政策解读 (分散按比例就业)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 1.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际社会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通行做法,实质是将安排残疾人就业确定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2.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根据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专项政府性基金。 3.哪些单位负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负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4.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须按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吸纳安排残疾人就业。这里的职工不仅指在岗人员,还包括在本单位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 例:A公司有职工200名,那么其中至少有2名须是残疾人职工,否则就没有达到法定的比例。 5.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什么要求? 计入用人单位比例的残疾人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愿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 ①残疾人尚在试用期的; ②已经办理退休手续,返聘上岗的; ③支付给残疾人的劳动报酬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要缴纳残保金,残保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没有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的,都应当缴纳残保金。

就业指导员

1. 信息虽然重要但是无法替代生产资源。 Y N 2. 来访者:我每天都不知道干什么。就业指导员:我还是不清楚你的问题,你能再多说一点吗?在这里,就业指导员运用了具体化技术。 Y N 3. 情感反应技术是指就业指导员一面聆听来访的残疾人叙述,一面进入他/她的内心世界,以感同身受的方式体验他/她的主观想法与情绪,然后跳出他/她的内心世界,将自己对来访者的了解,传达给他/她。 Y N 4. 劳动预备制是指政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接受相关的教育,并实行就业准入的制度。 Y N 5. 对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却不能按时还款的创业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Y N 6. 各地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在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的资格认定工作中,可向申请认定的单位适当收取认定费用。 Y N 7. 《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残疾人不受另类对待或者不受侵害。 Y N 8. 申请享受集中安置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Y N 9.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以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Y

N 10. 好的创业心态源自对创业的自信、对市场的深入分析研究和对得失的淡然处之。 Y N 11. 只要是没有工作,就是失业。 Y N 12. 当来访者对问题没有清楚表达或认真整理过时,就业指导员可利用语意简述技术促使来访者通过具体表达协助其了解问题。 Y N 13. 宣传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是残疾人就业指导员作为信息员的重要职责。 Y N 14. 残疾人在学习、生活中都要认真“做人”,为职业生涯的顺利起步做好准备。 Y N 15.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重要形式,是一个人超越自身,与他人建立联系,丰富和扩展自身的主要途径。 Y N 1. 如果就业指导员和来访残疾人的会谈目标不一致且难以统一,则会谈目标的确定应该() A)以当前问题为主 B)以就业指导员的目标为主 C)以长远发展为主 D)以来访残疾人的目标为主 2. 仅有尊重而没有热情的就业指导员会使辅导关系变得() A)情理交融 B)轻松愉快 C)公事公办 D)亲切友好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表号:苏政残统101表制定机关: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填报单位(印章) ( 年度) 批准机关:江苏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苏统法( 2011 ) 3号 有效期:2012 年1 月底一、单位情况 01 组织机构代码 07 通讯号码 06 单位名称及所在地 02 事业单位法人证单位名称 1 经办人 03 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 经办部门单位地址 04 工商编号 3 电话号码 4 传真号码行政区划代码 0 5 工商注册号 5 邮政编码 09 主管部门 08 银行开户情况 10 隶属关系 户名 开户银行 10 中央 61 街道 72 村委会 帐号 20 省 62 镇 90 其他 40 省辖市 63 乡 50 县(市、区) 11 单位类型 71 居委会 1 机关 2 事业 3 团体 4 企业 5 其他经济组织 12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71 私营独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独资 110 国有 149 其他联营 172 私营合伙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10 中外合资经营 120 集体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130 股份合作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230 港澳台商独资 330 外资企业 141 国有联营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 240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 集体联营 二、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注:年末从业人员总数为必填项) 年末残疾从业人员总数及其分类(人) 完成安排比例人数(人) 按年末从业人超应障人年末从业人员员总数的 , 听力视力残疾肢体残疾少人智力精神多重额缴金总数(人) 比例应安排的总计语言安安纳人残疾残疾残疾排数残疾人数(人) 一级盲其他一级肢残其他残疾排数保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其中劳务派遣人员 三、单位残疾从业人员花名册(注:若单位安排残疾人数偏多,请自行做表附在表后) 残疾人证序性年文化参加工职业劳动报残疾残疾姓名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或残疾军号别龄程度作时间或工种酬(元) 类别等级人证号码 1 2 四、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意见征询 愿意安置残疾人人数(人) 所需职业所需计划计划所需可提供备注或工种人数用工渠道用工期限残疾类别待遇情况 五、单位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意见和建议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 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 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 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部分按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300×1.5%-2)×12000×50%=15000元。 关于2016年杭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区各用人单位(不含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323号令)和《杭州市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杭财社[2008]89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缴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缴时间:2016年7月12日9月30日。 三、征收标准:2016年征收标准经批准执行2013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831元。 四、计算公式:保障金应缴数额=(2015年单位职工年平均人数×1.5%-2015年在岗残疾职工人数)×2013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五、征缴程序:残保金征缴采用“残联劳服机构预核定,用人单位地税网上确认”的模式缴纳。 (一)用人单位复核期。7月12日8月25日。用人单位收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核定通知书》后,及时核对残保金应缴数额。有异议的,在复核期内携带复核资料[《复核单》、《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或《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对安置残疾职工有异议,还需携带《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工资清单(银

残疾人就业指导员模拟考试全题库

判断题 1. 创业培训是针对找不到工作的人进行培训。(×) 2. 来访者:我生活一点动力都没有。就业指导员:听起来你好像感到很无奈。你能多说一点吗?什么事情使你觉得没有动力?在这里,就业指导员没有运用具体化技术。(×) 3. 一般而言,肢残者心理上往往处于紧张状态,常专注于伪装、防卫,有较大的不安全感,难以接纳自己。(√) 4.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一定期限的小额信贷扶持。(√) 5. 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6. 一个残疾人即使具备了诚信、勇敢、自信、冷静等性格特点也可能面临创业失败的局面。(√) 7. 《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是开展“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主题活动的重要依据。(√) 8.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9. 对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却不能按时还款的创业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在沟通过程中,就业指导员讲话的方式和态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沟通效果。(√) 11.视力残疾是以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为标准而定的。(√) 12.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个体就业、自主创业、从事种植和养殖业等,都属于分散就业。(√) 13.我国残疾人的界定是按照医学属性划分,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的人。(×) 14.劳动预备制是指政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在就业前接受相关的教育,并实行就业准入的制度。(√) 15.就业指导员是在各级残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 多选题 16.残疾人创业的资金支持包括(AC) A) 小额担保贷款 B) 商业银行免息贷款 C) 康复扶贫贷款 D) 扶贫资金补助 17.下列选项中属于有效风险管理的是(ABC)。 A) 启动资金不多,所以选择前期对资金量要求较小的项目进行投资 B) 为避免纠纷,与合伙人签订正式的权利义务合约 C) 为值夜班的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D) 得到朋友同意借钱的口头承诺 18.职业培训的种类有(ABCD)? A) 就业前培训 B) 转业培训 C) 在岗培训 D) 转岗培训 19.下列关于盲人心理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ABD) A) 一般而言,盲人具有较高的触觉感受性 B) 由于感知范围和行为活动的限制,一般盲人动作较为迟缓 C) 一般而言,盲人性格外向,脸部表情较为丰富 D) 一般而言,盲人情感体验深沉而含蓄 20.下列关于残疾人心理表现的说法,正确的是(AB) A) 较强的自我意识 B) 较强的心理补偿能力 C) 较强的依赖性 D) 较强的自卑倾向 21.以下属于创业资金补贴的有(ABCD)。 A) 残疾人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最高给予1万元扶持 B) 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可获得最高5000元的扶持 C) 开办个人按摩诊所的盲人按照4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 D) 高校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可获得5000-8000元不等的创业补助 22.残疾人就业中侵权行为和歧视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包括(ABC) A) 就业机会不多 B) 存在侵害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C) 存在强迫残疾人劳动现象 D) 区别化对待 23.以下哪项做法符合《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BCD) A) 某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组织残疾人参加计算机培训,每人收取500元培训费 B) 经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该市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C) 某企业不雇佣残疾人也拒不缴纳就业保障金,当地财政部门对其进行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D) 某地政府采购一批文件袋,选择了单价3元的甲厂,而没有选择单价4元的集中使用残疾人就业单位乙厂 24.下列哪几项属于残疾人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劳动权利?(ABCD) A)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B) 休息休假的权利 C)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D)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 25.展现细节法包括(ACD) A) 展现人性细节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相关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相关政策 一、哪些单位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义务人? 没有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需要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申报征收残保金时安置的残疾人持何证件判定?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人员。 三、安排多少残疾人就业才是符合规定的呢?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应当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本单位安置残疾人人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达到安排比例,则不用缴纳残保金。 四、什么情况才能视作是符合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安排的残疾人就业。 四、残保金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残保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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