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

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前言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检测试剂是指利用免疫学及分子生物学等方法原理对人血清、血浆或其他体液中的特定的HIV生物学标记物,包括HIV 1型(HIV-1 )p24抗原、HIV 抗体、HIV核酸、HIV基因耐药突变等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的试剂。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的分类原则,该类产品作为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In Vitro Diagnostic,IVD)管理,属高风险管理产品。本指导原则制定的主要目的是让申请人明确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对本类试剂在临床研究方面重点关注内容,同时规范注册申请人对于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关临床研究资料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HIV检测试剂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临床研究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只是针对HIV检测试剂的特点,强调需重点考虑的问题,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的规定,包括临床试验协议、方案、报告的撰写等。

本指导原则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本指导原则是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文件,如果有能够满足适合的法规要

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二、适用范围

HIV生物学标记物是指机体在感染HIV后,在不同的感染阶段出现的生物学标记物,包括:HIV抗体、HIV-1p24抗原、HIV核酸、HIV基因耐药突变等。

就方法学而言,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利用免疫印迹法、化学发光法、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和微粒子酶联免疫法、胶体金法等免疫学方法对HIV抗原和/或抗体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应用核酸检测的方法(如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等)对HIV 核酸(核糖核酸/脱氧核糖核酸)以及基因耐药突变等进行检测和分析的体外诊断试剂,适用于首次注册产品及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国家法定血源筛查用HIV检测试剂。

三、基本要求

(一)临床试验方案及方案中应关注的问题

临床试验实施前,研究人员应从流行病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等多方面考虑,设计科学合理的临床研究方案。各临床研究机构的方案设臵应基本一致,且保证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循预定的方案实施,不可随意改动。整个试验过程应在临床研究机构的实验室内并由本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操作完成,申报单位的技术人员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外,不得随意干涉实验进程,尤其是数据收集过程。各临床研究单

位选用的对比试剂(包括与试剂配套的相应仪器)应完全一致,以便进行合理的统计学分析。

试验方案中应确定严格的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任何已经入选的病例再被排除出临床研究都应记录在案并明确说明原因。临床试验中所涉及的样本类型应与产品说明书一致,且每种样本类型例数的选择应符合基本的统计学要求。

1.临床研究单位的选择

建议在选择临床单位时,综合不同地区人种、流行病学背景、HIV 的特性等因素选择研究单位,临床研究单位的实验操作人员应熟悉检测系统的各环节(仪器、试剂、质控及操作程序等),熟悉临床研究方案。

在整个实验中,拟申报产品(以下称考核试剂)、对比试剂、确认试验方法都应处于有效的质量控制下,同时按照试剂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试验所涉及的仪器进行校准,以最大限度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重复性。

建议在不同的临床单位使用同一批号考核试剂进行临床试验,以便对数据进行科学客观的统计分析。

2.新HIV检测试剂的临床研究

新HIV检测试剂(针对新标志物的检测试剂)主要包括两类:定量检测试剂和定性检测试剂。

对于这些无对比试剂可选择的新HIV检测试剂而言,其临床研究应选择经金标准方法确诊的HIV感染人群和部分未感染HIV的正常人群,并与已有的相关标记物和临床进展及转归进行比较研究,验证考核试剂的敏感性和特异性。

对于定量检测试剂同时还应对其量值与临床进展状况、转归、治疗

情况等的相关性进行分析。

3.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临床研究

选择境内已批准上市、临床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同类产品作为对比试剂,使考核试剂与之进行对比试验研究,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或优于已上市产品。在临床研究中,与已有同类产品进行比对时,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的检测结果。对于这些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或其他方法再次进行确认或提供临床诊断资料以进一步明确样本(采集样本时受试者)所处的感染状态,从而对考核试剂的性能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对于定量检测试剂,同时还应该分析检测量值的线性相关性、定量检测结果与对比试剂检测结果的一致性等。

4.临床研究对象选择

(1)总体要求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的要求, HIV检测试剂,一般包括抗原和/或抗体(检测)类试剂、核酸扩增(检测)类试剂,二者对于临床研究的病例数并不相同。对于临床试验而言,抗原和/或抗体(检测)类试剂需要至少1000例,核酸扩增(检测)类试剂至少500例。

(2)基因型方面的考虑

HIV病毒为逆转录病毒,其基因具有显著的多样性,不同的地区和民族, HIV流行的基因型不同。境内流行的HIV主要为M组HIV-1(目前境内尚未见N组和O组HIV-1的报道,HIV-2感染病例的报道极少),其基因型主要为B/B’、BC重组型(包括CRF 07_BC重组型和CRF 08_BC 重组型)以及AE重组型(CRF 01_AE重组型)。而且, HIV-1基因型具

有一定的地域差异,不同地区流行的HIV基因型也不尽相同。因此,在选择HIV感染者病例时,首先应根据HIV流行的情况,选择能代表我国不同地区流行基因型的HIV-1感染者病例,以对试剂检测我国流行的HIV-1病毒的能力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选择的基因型应至少包括上述三种主要的基因型。

①对于HIV-1感染者的病例数, HIV-1感染者病例数应具有统计学意义。

表1 不同HIV检测试剂对于临床样本选择的一些基本考虑

注:阳转血清盘检测结果的评价,应参考国内、国际的相关规定或文献进行评价。

②对于HIV-1 O组、HIV-2感染病例,也应进行适当验证,样本应经过科学的验证和确认,考虑到此类样本的不易获得性,样本可来源于HIV感染者,也可来源于经过科学验证的血清盘。

(3)不同感染阶段的考虑

HIV感染机体后,在不同的时期机体的免疫反应不同,其代表的生物学标记物、标记物的浓度也不同,样本选择时,对于样本滴度应含有一定数量的低滴度/弱阳性样本。

(4)临床样本量的考虑

临床研究应选择部分正常健康人群样本和干扰样本(交叉反应样本),比较正常组、干扰组和感染组结果,以便对申报产品的临床性能做出科学的分析。建议对抗原和抗体类试剂,其健康人群例数的选择以不超过500例为宜,阳性样本数应符合表1要求,其余为干扰样本。对核酸检测类试剂(定性),其健康人群例数的选择以不超过150例为宜,阳性样本数应符合表1要求,其余为干扰样本。对核酸检测类试剂(定量),其健康人群例数的选择以不超过30例为宜,阳性样本数应符合表1要求,其余为干扰样本。对于新型试剂或临床意义有待进一步明确的试剂,可适当增加正常样本数。总体而言,本类试剂临床试验的样本例数,无论是正常组、干扰组和HIV感染组,每一组受试者的最小入选人数须满足统计学分析的基本要求。

检测的样本量在每一个临床研究单位应尽可能均匀分布,包括正常组、干扰组和HIV感染组。

(5)干扰(交叉反应)样本的考虑

考虑到我国HIV感染的特殊情况以及HIV的传播特点,建议在临床研究中选择临床病例时,应选择部分HIV相关病毒(如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病例,以评价考核试剂的特异性。(样本种类见表2)

表2 用于干扰(交叉反应)研究的样本

以上特异性样本可根据产品特性进行适当选择。

5.体液样本的考虑

对于口腔粘膜渗出液、尿液等体液样本,无论考核试剂采用何种检验方法,均应采用来自同一患者的血液样本进行同源对比试验,应含有一定数量的低滴度/弱阳性样本(不少于20例)。

检测血液样本用对比试剂的检测性能应尽量高于考核试剂,对于对比试验研究中测定结果不符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方法对血液样本进行确认试验。

6.冻存与新鲜样本的考虑

阳性冻存样本例数应小于阳性样本总例数的90%,阳性新鲜样本例数应大于阳性样本总例数的10%。

7.抗体确认试剂的考虑

①样本的选择:见表1初筛呈阳性。

②对比试剂的选择:应选择确认试剂进行比对试验。

③不一致和不确定样本的确认:应进行患者随访检测(4周后)或采用其他方法进行验证。

8.统计学分析

对临床试验结果的统计应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

对于定性试剂,应分析考核试剂的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体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臵信区间、考核试剂和对比试剂的一致性(如kappa值)。如利用阳转血清盘对试剂检测早期感染的能力进行评价,可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对HIV抗体试剂(和/或HIV抗原抗体试剂)的评价报告,分析考核试剂的阳转血清相对敏感性系数,或采用其他适

宜的方法进行分析评价,并提供详细的评价方案、评价方案的依据、统计方法等具体信息。

对定量试剂,应分析考核试剂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体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臵信区间、考核试剂和对比试剂的一致性(如kappa值)等之外,还应该分析考核试剂与对比试剂的相关性、线性回归、定量准确性及一致性(如Bland-Altman 模型),同时按基因型(核酸检测试剂)对样本进行分组分析考核试剂与对比试剂的相关性、线性回归、定量准确性及一致性(如Bland-Altman 模型)等。

对于对比实验的等效性研究,可采用考核试剂和对比试剂两组检测结果的相关及线性回归分析,应重点观察相关系数(r值)、回归方程斜率及y轴截距等指标。

对于统计方法的选择可以考虑多种方法,而不用过于强调一种方法。在临床研究方案中应明确统计检验假设,即评价考核试剂与对比试剂是否等效的标准。

9.结果差异样本的验证

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对于两种试剂的检测结果有明显差异的样本,应采用金标准或其他方法再次进行确认(如HIV-1 p24抗原、HIV-1核糖核酸检测试剂、蛋白质印记试剂等),对患者所处的HIV-1感染状态进行鉴别,同时结合患者的临床表征对差异原因及可能结果进行分析,必要时应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的要求进行随访。

(二)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撰写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的要求,临床试验报告应该对试验的整体设计及各个关键点给予清晰、完整的阐述,应该对整个临床试验实施过程、结果分析、结论

等进行条理分明的描述,并应包括必要的基础数据和统计分析方法。建议在临床试验总结报告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详述。

1.临床试验总体设计及方案描述

(1)临床试验的整体管理情况、临床研究单位的选择、对比试剂及所用仪器基本情况介绍。

(2)病例纳入/排除标准、不同病种的预期选择例数。

(3)样本类型,样本的收集、处理及保存等。

(4)统计学方法、统计软件、评价统计结果的标准。

2.具体的临床试验情况

(1)对各研究单位的病例数、病种分布情况进行总合,以列表或图示方式给出具体例数及百分比。

(2)质量控制:如试验人员培训、仪器日常维护、仪器校准、质控品运行情况等。

(3)具体试验过程,样本检测、数据收集、样本长期保存、结果不一致样本的验证鉴别等。

3.统计学分析

(1)数据预处理、差异数据的重新检测或验证鉴别以及是否纳入最终数据统计、对异常值或缺失值的处理、研究过程中是否涉及对方案的修改等。

(2)一致性分析和相关性

相关性主要包括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体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臵信区间。一般可采用四格表卡方检验或kappa检验对两种试剂定性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分析。

对于定量试剂,应选用特定的数据分析模型(如Bland-Altman 模

型)对两种试剂定量分析结果的一致性进行分析。同时,还应采用回归分析的方法分析两种试剂检测结果的相关性,以y=a+bx和R2的形式给出回归分析的拟合方程,其中:y是考核试剂结果,x是对比试剂结果,b 是方程斜率,a是y轴截距,R2是判定系数,并给出a和b的95%(或99%)臵信区间。由于对不同的HIV-1基因型或者不同浓度区间样本,试剂的性能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建议对总体样本,按照浓度范围和/或基因型进行区间分层统计,对不同区间内的结果进行相关性和一致性分析,以更好地验证两种试剂的相关性。

4.讨论和结论

对总体结果进行总结性描述并简要分析试验结果,对本次临床研究有无特别说明,最后给出临床试验结论。

四、参考文献

1.《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2007年4月19日。

2.《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2007年4月28日。

3.《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9)。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HIV-RNA核酸定量检测SOP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酸定量检测系统标准操作程序1. 目的:规超敏PCR仪器配置系统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I RNA)的检测过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 2. 检测方法和原理 2.1 检测方法:TaqMan探针荧光定量PCR法。 2.2 检测原理:人类免疫缺陷病毒(I型)核算定量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采用核酸扩增技术,定量检测人血浆中HIV-I RNA。该方法包括三个主要步骤:(1)样品制备以分离HIV-I RNA;(2)靶RNA的逆转录形成互补DNA(cDNA);(3)靶(cDNA)的PCR扩增以及裂解的、靶特异性的、双标记寡核苷酸探针的检测。 3. 标本要求 3.1 标本类型:血浆(EDTA抗凝)。 3.2 标本的采集与处理 3.2.1 标本采集量:采集患者静脉血6 mL(EDTA抗凝真空采血管)。 3.2.2 标本处理:标本采集后应在2小时送至实验室,实验室收到标本后在1小时处理标本。 3.2.2.1签收:门诊、住院以及CDC标本签收条码,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2.2.2编号:对标本进行唯一编号,容如下:“年月日6位数字+标本号3位数字”,例如2018年1月1日收到一个HIV-RNA标本即编号为:“180101401”。 3.2.2.3离心:800-1600g,20min离心标本。 3.2.2.4标本保存:血浆在室温(25-30℃)最多存储1天;2-8℃最多存储6天;-20℃—-80℃可存储6周。将待检血浆以2管每管1200 uL量存储于2.0mL戴螺旋盖的无菌聚丙烯管,在管壁编写如3.2.2.2的编号。未检标本放置于专用样本盒中,冻存于-80 ℃冰箱。已检血浆置-80oC冰箱保存2个月,到期后按科室有关程序作废弃标本处理。 4.仪器和试剂 4.2 试剂:(配套封闭试剂) 4.2.1 试剂盒(包含核酸提取试剂、质控品及阳性定量参考品组分、PCR 检测试剂组分)保存于2-8℃环境下,有效期22个月。 4.2.3试剂开瓶后,在室温条件下放置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2-8℃条件下不超过30天。 4.2.4 主要组成成份: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发现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发现 ——200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思考 谢亚南(3100000304) 摘要 200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授给了弗朗索瓦丝·巴尔‐西诺西、吕克·蒙塔尼等3人,其中弗朗索瓦丝·巴尔‐西诺西、吕克·蒙塔尼的获奖原因是发现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本文介绍了他们的获奖成果及其意义,并重点介绍了笔者对该项成果的思考。 关键词 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艾滋病防治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是一种感染人类免疫系统细胞的慢病毒,属反转录病毒的一种。普遍认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感染导致艾滋病,艾滋病是后天性细胞免疫功能出现缺陷而导致严重随机感染及/或继发肿瘤并致命的一种疾病。艾滋病自1981年在美国被识别并发展为全球大流行至2003年底,已累计导致两千余万人死亡,死亡率几乎达到100%,2008年感染人数已达3340万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发现对艾滋病传播的防控以及治疗有着重大的意义。弗朗索瓦丝·巴尔‐西诺西和吕克·蒙塔尼因为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发现获得了2008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发现 1981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市先后报道了一种新的医学综合症[1],这种新的医学综合症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艾滋病。但其早期的病人都是男同性恋者,因此艾滋病曾一度被认为仅仅是一种性传播疾病,并被称作“同性恋病(gay disease)”,没有得到当时里根保守政府的足够重视[2]。 后来发现血友病人通过输血竟也能够感染这种疾病,立刻引起了科学界的极大重视。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立即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对该疾病进行调查与研究,确定了这是一种新的疾病,并根据其特征首先将其命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简称为艾滋病(AIDS)。 这种疾病传播很快,在美国首次被发现后很快在欧洲也有发现。很多科学家都开始研究这种疾病的病因。1983年,法国巴斯德研究所肿瘤疾病研究室主任蒙塔尼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制造商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制造商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制造商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

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包括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CT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MRI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等。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本病为一组先天性免疫功能障碍疾病,大多与遗传因素有关。临床主要表现为生后反复感染。一般分为三大类。 1.抗体免疫缺陷。由于B淋巴细胞发育障碍、减少或缺乏,引起抗体(免疫球蛋白)缺乏或减低,临床较常见的有下列数种: (1)先天性无丙种球蛋白血症。本病为伴性隐性遗传病,由母亲遗传,男孩发病。患儿淋巴结、扁桃体往往很小或缺如,胸腺正常,生后半年起反复发生呼吸道感染、化脓性皮肤感染、脑膜炎、败血症等。由于反复感染,影响小儿生长发育。患儿血清丙种免疫球蛋白(IgG)含量低于200毫克/分升。 (2)常见变异型免疫缺陷。起病年龄不定,多见于青壮年期,男、女均可发病。临床表现为反复感染,自身免疫病(如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发病率高,血清免疫球蛋白总量低于300毫克/分升,IgG低于250毫克/分升。 (3)婴儿暂时性低丙种球蛋白血症。婴儿开始合成有效量免疫球蛋白的时间推迟至生后16-30月龄,正常婴儿生后3月龄起可合成有效量丙种球蛋白,待患儿16-30月龄,血清免疫球蛋白达正常同龄人水平后,症状自然痊愈。患儿临床表现为生后2-3岁内反复感染,血清IgG低于250毫克/分升。 (4)选择性IgA缺乏症。IgA为免疫球蛋白中一个类型,IgA缺乏为选择性免疫球蛋白缺乏中最常见的类型。患者有反复呼吸道、胃肠道或泌尿道感染,部分患者可无临床表现。自身免疫病及气喘、过敏性鼻炎发生率高。血清IgA低于5毫克/分升,其他免疫球蛋白(lgG、IgM、IgE、IgD)含量正常或增高,患者一般均可存活至壮年或老年。 2.细胞免疫缺陷。以胸腺发育不全较常见。由于妊娠12周左右,第3-4对咽囊发育障碍所致。多数患儿因伴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生后常发生不易纠正的低钙抽搐。患儿多呈特殊面容,眼距宽,人中短,双耳位置低。可伴有先天性心脏病,食道闭锁。X线检查无胸腺影。淋巴细胞总数低,胸腺(T淋巴)细胞数减低<10%。患儿有反复霉菌、病毒等各种低毒病原体的感染,接种减毒活疫苗(如卡介苗、天花疫苗等)可以引起致命感染。输正常新鲜血、血浆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后,易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患儿消瘦,生长发育落后,常在儿童期夭亡。 3.联合免疫缺陷。细胞与抗体免疫功能均有缺陷。 (1)严重联合免疫缺陷。患儿生后6月起,反复病毒、细菌和原虫感染,胸腺、扁桃体、淋巴结小而发育不良。病情严重,常于婴儿期死亡。淋巴细胞总数、T淋巴细胞、免疫球蛋白均可减低。 (2)伴有血小板减少和湿疹的联合免疫缺陷。感染与出血往往为主要死因。典型患者常在10岁内死亡。 (3)伴共济失调毛细血管扩张的联合免疫缺陷。患者2岁内即表现共济失调,如肢体协调动作差,动作不稳,眼球震颤,语言不清等;皮肤、睑结膜毛细血管扩张,反复呼吸道感染等。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验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验 发表时间:2009-08-03T11:16:23.70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09年第19期供稿作者:陈虹 (黑河市人民医院黑龙江黑河 164300) [导读]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验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Y)又称艾滋病毒,是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即艾滋病(acp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AIDS)的病原体,属逆转录病毒科(retroviridae)的慢病毒(lentivinrs)亚科,形态为典型的D病毒,主要通过性传播途径、血液传播途径和母婴传播途径传播。HIV有HIV-1和HIV-2两种类型,目前在世界广泛流行的是HIV-1型。HIV基因有高度的变异性,目前在全球流行的HIV-1毒株已出现3个组,即M组、O组和N组,其中M组又分为A到J十个基因型。HIV-2是逆转录病毒中的另 一个病毒,也可引起人患上艾滋病,但症状多较HIV-1引起的为轻,HIV-2主要在西非国家流行,其与HIV-1在血清学上有一定的交叉反应。 艾滋病是以机会感染及局部肿瘤为特点的致死性传染病。截止2000年底,我国累计报告HIV/AIDS22517例(AIDS880例),死亡496例,估计实际感染人数远超过已发现的感染者人数,加强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是我国以及全世界面临的一个紧迫的问题。 1 样本采集 1.1血清(浆)样本 1.1.1抗原、抗体检测静脉采血,血液样品应在l2h内做到:①送到初筛实验室;②分离出血清;③装入一干净试管内,盖上试管盖; ④按标准编号贴上标签。 分离出的血清应立即进行筛查实验。若因故不能立即检测,应将血清放置-20℃低温保存;无条件时亦可放置4℃,但不得超过3d。检测后的血清应于-20℃或更低温保存,以用于确认实验。 1.1.2核酸检测使用EDTA抗凝血浆标本,抗凝后6h内分离血浆;如使用血清标本,则需在2h内分离血清,标本的保存应在-70℃下,并避免反复冻融。 1.2全血标本 全血标本主要用于提取基因组核酸和病毒核酸,静脉取血后可于4℃下短期保存,如用于提取病毒RNA,则应在取血后尽快提取。 1.3淋巴细胞 淋巴细胞主要用于提取核酸,可从抗凝全血制备,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使用淋巴细胞分离液分离制备;二是使用红细胞裂解液,裂解全血中的红细胞,经生理盐水数次洗涤,即可得到淋巴细胞。淋巴细胞如暂不提取核酸,可保存于-70℃下。 1.4样品采集的注意事项 1.4.1用于ELISA法检测的血浆或血清样本勿用叠氮化钠防腐。 1.4.2本应无微生物污染,避免溶血。 1.4.3核酸检测用的血液标本严禁使用肝素抗凝,因其对PCR扩增有抑制,且无法在核酸提取过程中去除。 2 检验方法 HIV感染最直接的检查方法是从受检者的血液中分离培养HIV或检测HIV特异性抗原、HiV核酸。但HIV分离培养操作繁琐,费用较高,技术难度大,实验场地要求严格(P3实验室);HIV抗原检测的敏感性不如抗体检测;核酸检测需要较高的实验操作水平和实验室条件。因而,目前最常用的HIV检测技术是抗体检测。 HIV感染后的检测存在“窗口期”,“窗口期”是指从HIV感染后到用现有方法能检出HIV抗原、抗体和核酸前的一段时间。个体差异、检测方法的种类和试剂的敏感性是影响“窗口期”长短的主要因素。每种检测都要等到“窗口期”之后再进行,否则会得到假阴性结果。 2.1 HIV分离培养 用脐血或已建立的T淋巴细胞,经PHA刺激后培养,3~5d后接种标本,每周加强PHA刺激。如有病毒生长可观察到细胞病变,用电镜观察病毒颗粒,也可用ELISA或免疫荧光法检查病毒抗原,或测定细胞培养上清液中逆转录酶的活性来判断标本中是否存在感染性HIV。病毒分离培养检测HIV的“窗口期”约为7d左右,对于HIV感染的早期诊断有重要意义。 2.2 HIV抗原检测 P24抗原是人体感染HIV后最早出现于血液中的病毒成分,通常在感染后2周即开始出现,因此,P24抗原检测可以在感染者血清抗体阳转前即作出早期报告,大约可以使“窗口期”缩短一周。P24抗原检测在新生儿感染的早期诊断和AIDS病程进展的监测上有重要作用。但应该注意到,P24抗原作为HIV-1的感染指标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在HIV感染者血液中检测到P24抗原的比例不高,因而,P24抗原检测目前只是HIV辅助诊断手段。 2.3 HIV抗体检测 HIV抗体检测是卫生部认可的HIV感染诊断方法,由于HIV检测中任何漏诊、误诊都可能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法律纠纷,为了防止检测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卫生部专门制定了《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对开展HIV抗体检测的单位、人员、场地和检测试剂等制定了严格的标准。 HIV抗体检测分为初筛试验和确认试验两个阶段,初筛试验阳性的血清一定要进行确认试验,确认试验为阳性的才能肯定为被HIV感染。HIV初筛试验要求敏感性接近100%,不能出现假阴性,对特异性要求不太严格。初筛试验由取得资格的HIV抗体初筛实验室或确认实验室进行,初筛呈阳性反应的标本不得向受检者公布其结果。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指导书(胶体金)

××××××医院 Policy No.:Effective Date:January 01,2006 Revision No.:00 文件编号:实施日期:2006年01月01日修订号:00 Generated department:Total Pages:Three 编制部门:检验科总页数: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指导书(胶体金法) Prepared by : 编制 --------------------------------------------- Name: 姓名: Position: 职务: Date: December 16,2005 日期:2006年01月01日 Audited by: 审核 --------------------------------------------- Name: 姓名: Position: 职务: Date: December 16,2005 日期:2006年01月01日 Approved by 批准 --------------------------------------------- Name: 姓名: Position: 职务: Date: December 16,2005 日期:2006年01月01日 TOTAL COPIES: TWO 共 2 份 COPY TO: 分发至:检验科、质控科。

文件编号:页码:2/2 文件标题: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指导书实施日期:2006.01.01 1.0 目的 规范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胶体金法)的操作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0 范围 适用于本医院实验室对待检标本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胶体金法)的检测。 3.0 参考 3.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使用说明书》 4.0 程序 4.1采集静脉全血或血浆样本。必须在无菌条件下操作,并避免样品溶血。如果标本在收集后7天内检测, 样品须放在2-8℃保存,如果大于7天须冷冻保存。 4.2将待测标本从储存条件下取出并编号,如有低温保存则应平衡至室温。 4.3将胶体金试剂从包装盒中取出,打开铝箔包装袋,平置于台面上。 4.4用微量加样器取50μL样本血清,加到试剂的加样处。 4.5加样后,阳性标本可在1~30分钟内检出,超过30分钟将对实验结果的观察造成影响,建议30分钟最终观察并记录实验结果。 5.0 结果判断: 5.1阳性:试剂在检测区和对照区位置各出现一条紫红色带,如果检测区的紫红色条带隐约可见,建议对 该样本重复测试,并使用其他方法确认。 5.2阴性:试剂只在对照区位置出现一条紫红色条带。 5.3失效:对照区未出现紫红色条带,表明不正确的操作过程或试剂盒已变质损坏或者是样本中的抗体含 量过高。在此情况下,应再次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将待测样本稀释后用新的试剂重新测试。如果问题仍然存在,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批号产品,并与当地供应商联系。 5.4注意:测试区内的紫红色条带可呈现颜色深浅的现象。但是,在规定的观察时间内,不论该色带颜色 深浅,即使只有非常弱的色带也应判定为阳性结果。 6.0注意事项 6.1实验环境应保持一定湿度、避风。避免在过高温度下进行实验。 6.2试剂从包装中取出后,应尽快进行实验,避免放置于空气中过长时间,导致受潮。 6.3试剂可在室温下保存,谨访受潮。低温下保存的试剂应平衡至室温方可使用。 7.0 附件 7.1实验结果记录单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览表

2018年 1.软性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51号) 2.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51号) 3.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导原则(2018年第40号) 4.麻醉咽喉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5.内镜清洗消毒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6.睡眠呼吸监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7.手术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8.医用洁净工作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9.眼压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10.脉搏波速度和踝臂指数检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5号) 11.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2018年第21号) 12.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21号) 13.软性接触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8号) 14.人类体外辅助生殖技术用液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8号) 15.气腹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6.医用低温保存箱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7.电子尿量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8.电子阴道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9.口腔曲面体层X射线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9号) 20.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4号) 21.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7号) 22.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6号) 23.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3号) 24.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5号) 25.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44号) 26.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7号) 27.肠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28.抗人球蛋白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29.幽门螺杆菌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技术参数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技术参数 1. 试剂盒:50人份/盒; 2. 灵敏度:100%; 3. 特异性:99.0%以上; 4. 测定时间:≤30分钟; 5. 检测标本:全血/血清/血浆; 6. 产品有效期:不少于16个月; 7. 认证及注册: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美国FDA、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认证及注册; 8. 质量评估:连续三年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参比实验室组织的全国艾滋病病毒(HIV)抗体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连续三年灵敏度不低于100%、特异性不低于99.0%; 9. 其他:按用户计划分批供货和结算,计划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胶体金法)技术参数 1. 试剂盒:50人份/盒; 2. 灵敏度:99.5%以上; 3. 特异性:99.0%以上; 4. 测定时间:≤20分钟; 5. 检测标本:全血/血清/血浆;

6. 产品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7. 认证及注册:通过美国FDA、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认证及注册; 8. 其他:按用户计划分批供货和结算,计划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促凝采血管技术参数 1、容积:5ml; 2、材质:塑料管; 3、管内添加促凝剂,促凝剂均匀喷涂于采血管内壁上,使血液可快速凝固,析出高纯净度的血清; 4、胶塞类型:安全帽胶塞(塑料盖帽),管内真空、无菌; 5、采血管标贴:刻度、双码、条形码一体化标贴; 6、其他:按用户计划分批供货和结算,计划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抗凝采血管技术参数 1、容积:5ml; 2、材质:塑料管; 3、抗凝剂:EDTAK2; 4、胶塞类型:安全帽胶塞(塑料盖帽),管内真空,无菌; 5、采血管标贴:刻度、双码、条形码一体化标贴; 6、其他:按用户计划分批供货和结算,计划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 采血针技术参数 1、规格:7号;

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版

附件3 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给出中频电疗产品注册系统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指南性文件,一方面有利于审评人员对中频电疗产品上市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准确、高效的评价,另一方面有利于指导企业规范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管理。 本指导原则系对中频电疗产品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还应遵循相关法规。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电疗仪器中的中频电疗仪,是指用频率1kHz—100kHz的电流治疗疾病的仪器。 在组合式设备中,附加部分应符合相应的专用标准,本指导

原则未涉及相关要求。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中频电疗产品的产品名称应以产品的输出信号特征为依据,如“中频电疗仪”等,不宜采用预期病症,如“肝病治疗仪”等。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主机(信号产生及控制装置)、电极、导线及其他附属部件。 (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产品工作原理: 1.中频电疗法是应用频率为1kHz—100kHz的交流电(包括正弦波、脉冲波和调制波等)进行治疗、康复的方法。 2.目前在物理治疗行业,主要将中频电疗法划分为等幅中频电疗法、低频调制中频电疗法和干扰电疗法。 3.调制中频及干扰电流的目的是利用载波为中频电流其穿透力强的特点将调制波或干扰波送入人体,以实现深度治疗的作用。 产品作用机理: 1.镇痛作用:(1)中频电流可兴奋周围神经的粗纤维,通过“闸门”调控,抑制传导疼痛感觉的细纤维,达到镇痛效果。(2)中频电流可以扩张血管,促进血液循环,加速局部致痛物质的排出。(3)中频电刺激还可使人体释放具有镇痛作用的吗啡样物质。 2.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炎症消散:(1)轴突反射及三联反应:轴突反射是指当电流作用于人体表面时,电刺激经传入神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作业指导书 标题: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酶联免疫法) 修改记录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 标题: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酶联免疫法)版号:第 1 版页码1/2 1、目的 用于临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的辅助诊断。 2、范围 适用于献血员筛查与临床病例。 3、职责 检测人员按照本规程进行检测操作。 4、原理 采用纯化基因工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和“2”型(HIV-1/HIV-2)抗原包被的微孔板和酶标记的HIV-1/HIV-2抗原及其他试剂组成,应用双抗原夹心法原理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HIV-1和HIV-2抗体。 5、样本要求 仅限于检测人体血清或血浆。 常规方法采集。 血清:采血后,室温放置1-2小时,待血液凝固,再于3000转/分钟离心15分钟。 血浆:采血后,样品与抗凝剂反复轻摇混匀,再3000转/分钟离心15分钟。 如果样品没有在8小时内测定,应将其保存于2℃-8℃。如果样品不能在7天内测定,应将血清或血浆与血细胞分离, -20℃保存,避免反复冻融。 6.分析系统 分析仪器:Thermo Mk3型酶标仪,检测波长450nm,参考波长630nm。 37℃恒温箱。 振荡器用于样品、试剂的混匀。 微量加样枪。 试剂准备: 试剂盒于冰箱保存,使用前应取出置37℃。 取试剂盒内洗涤液用蒸馏水作25倍稀释,置洗瓶中备用。 质控试剂:-20℃保存,溶解后随试剂一起冷藏,每天随样品一起检测并保存质控结果,每月一次质控小结,失控要有记录及纠正的结果。 7、分析步骤 样品编号:从6号开始编号。

设阴性对照3孔,Anti-HIV-1阳性对照1孔,Anti-HIV-2阳性对照1孔,分别加入阴、阳对照各50微升。 每个标本待测孔加入标本血清50微升,充分混匀,封板,置37℃孵育60分钟。 手工洗板:弃去孔内液体,用洗涤液注满各孔,静置30~60秒,甩干,重复6次后拍干。 每孔加酶标工作液50微升,充分混匀,封板,置37℃孵育30分钟。 手工洗板:弃去孔内液体,用洗涤液注满各孔,静置30~60秒,甩干,重复6次后拍干。 每孔加显色剂A液,显色剂B液各50微升,充分混匀,封板,置37℃孵育10分钟。 每孔加入终止液50微升,混匀。 选取相应的程序号,用酶标仪双波长比色。 8、计算 Cutoff值=阴性对照平均A值+。 9、参照区间 阴性对照A值应≤ Anti-HIV-1阳性对照A值应≥ Anti-HIV-2阳性对照A值应≥ 10.临床意义 样品A值≥临界值为HIV抗体阳性 样品A值<临界值为HIV抗体阴性 11.注意事项 从冷藏环境中取出试剂盒应置37℃平衡30分钟后方可使用,余者应按前述方法保存和使用。在平衡试剂的同时,待测样品需置室温平衡30分钟后再行测试。 使用前试剂应摇匀。 须确保样品加样量准确,如果加样量不准确,可能会导致错误的结果,建议使用微量移液器加所有组份;用滴瓶滴加时,应先弃去1~2滴,垂直匀速地滴加。避免在加样过程中,将液体接触到或溅到微孔边缘上。 封片不能重复使用。 结果判断须在反应终止后10分钟内完成。 不同批号的试剂不可混用。 本试剂盒应视为有传染物质,请按传染病实验室检查规程处理。 12.支持性文件 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3版)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 附件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某些医疗器械可能含有动物来源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构成该器械的主要部件(例如牛/猪源心脏瓣膜、羊肠缝合线、止血材料等)、涂层或者浸渗剂(例如肝素、明胶、胶原等),也可成为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辅助材料(例如牛脂等)。动物组织及其衍生物的使用可能会比非生物来源的材料(例如金属、塑料以及织物等)使医疗器械具有更好的性能,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应用到人体则又会增加病毒传播和免疫原性等方面的安全风险,且存在材料表征上的困难,因此对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安全性的评价,需要考虑比常规医疗器械更多方面的内容。如果注册申请人在准备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时有上述考虑,将有助于更加充分、科学地评价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受益比。 本指导原则是在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研究资料、风险分析资料、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满足一般性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提出的需特别关注和增加论述的内容要求。此外,注册申请人还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

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以及总局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并参考YY/T 0771/ISO 22442系列标准等技术性文件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注册申请人应当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应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医疗器械相关管理部门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限制相关管理部门对该类产品的技术审评以及注册申请人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本指导原则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本指导原则为2009年发布的《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调整了指导原则的结构、各级标题和相关内容;增加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免疫原性研究、评价与控制的原则;细化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去除有效性验证的原则并将之由正文调整至附录;调整了病毒灭活/去除工艺有效性判断的标准等。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全部或部分采用动物组织制成的或取材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最新版】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提交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一般性要求,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特性提交网络安全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注册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作为《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

则》的补充,应结合《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使用。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网络安全的医疗器械产品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网络包括无线、有线网络,电子数据交换包括单向、双向数据传输,远程控制包括实时、非实时控制。 同时,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采用存储媒介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存储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光盘、移动硬盘和U盘。 二、基本原则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器械具备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的同时也面临着网络攻击的威胁。医疗器械网络安全出现问题不仅可能会侵犯患者隐私,而且可能会产生医疗

免疫缺陷病

免疫缺陷病(immunodeficiency diseases)IDD是一组由于免疫系统发育不全或遭受损害所致的免疫功能缺陷引起的疾病。 有二种类型: ①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又称先天性免疫缺陷病,与遗传有关,多发生在婴幼儿。 ②继发性免疫缺陷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病,可发生在任何年龄,多因严重感染,尤其是直接侵犯免疫系统的感染、恶性肿瘤、应用免疫抑制剂、放射治疗和化疗等原因引起。 (一)概念:由于免疫器官、组织或细胞发育缺陷,或免疫功能失常或缺陷,引起的病理过程。 (二)特点:对各种感染的易感性增加,患者出现反复的严重的感染,临床表现为气管炎、肺炎、中耳炎、细菌和真菌的胞内感染及恶性肿瘤等。 1)感染,反复感染是免疫缺陷病最重要和常见的临床表现,严重者可死于不可控制的感染。(2)肿瘤,先天性免疫缺陷患者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比常人高出100~300倍;由于肾移植时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而导致继发性免疫缺陷病的患者,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比常人高出100倍。 (3)变态反应,由于免疫功能失调,免疫缺陷病患者中变态反应性疾病的发病率也比正常人高。 (4)自身免疫病,由于免疫功能障碍、失调,常同时导致自身免疫病的发生。从临床情况观察,继发性免疫缺陷多发生在老年人,均为暂时性的,消除原始病因后,大多数能逐渐恢复。但严重者,如电离辐射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有时可造成不可恢复的免疫缺陷。(一)原发性免疫缺陷 1、B细胞缺陷 2、T细胞缺陷 3、补体蛋白缺损 4、吞噬细胞的缺损 (二)继发性免疫缺陷 1、传染性因子引起的免疫缺陷 (1)引起免疫器官的萎缩 (2)引起抗体反应下降:鸡早期IBD (3)引起全身抵抗力下降:鸡贫血因子病 2、由药物引起的免疫缺陷 3、由霉菌中毒引起的免疫缺陷 4、营养缺陷与免疫应答 5、AIDS 其最典型的临床症状表现为反复感染或严重感染。由于遗传因素或先天因素,使免疫系统在个体发育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不同部位受损所致的免疫缺陷病,称先天性免疫缺陷病,或称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其中大多数与血细胞分化和发育有关,多发病于婴幼儿期,严重者导致死亡。先天性免疫缺陷病种类很多,常分为抗体缺陷、补体缺陷、吞噬功能缺陷、联合缺陷、T细胞缺陷等。因其他疾病和因素引起的免疫功能障碍称继发性免疫缺陷病。在临床上较为多见。如感染、肿瘤、肝、肾功能不全、内分泌紊乱、免疫增生或其他慢性消耗性疾病都可引起不同程度的免疫缺陷。在肿瘤及器官移植时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亦可导致继发性免疫缺陷。免疫缺陷病患者不能发挥正常的免疫应答和防御功能。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乳胶法)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抗体检测试剂盒(乳胶法) 说明书 【检测原理】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抗体检测盒(乳胶法)采用了高度特异性的抗体抗原反应及免疫层析乳胶标记技术原理。试剂上含有事先固定在膜上检测区(T)的重组HIV-1和HIV-2型抗原。检测时,将样本滴入试剂的加样孔中,样本中的HIV-1,2型抗体与预包被在膜上的重组抗原--乳胶颗粒标记结合物反应,然后,混合物在毛细效应下向上层析,在检测区(T)与固定在膜上的重组HIV-1和HIV-2型抗原反应。如果样本中含有HIV抗体,在检测区内(T)会出现红色条带,检测区内出现红色线条表明是阳性结果。如果在检测区内(T)没有出现红色条带,则样本中不含有HIV抗体,表明的是阴性结果。无论抗HIV抗体是否存在于样本中,混合物都会继续向上层析至质控区(C),出现一条红色的条带。质控区内(c)所显示的红色条带是判定层析过程中是否正常的标准,同时也是检测试剂的内控标准。 【主要组成成份】 本试剂主要原材料包括:包被用重组HIV1型、包被用重组HIV2型抗原、标记用重组HIV1型、标记用重组HIV2型抗原、链霉亲和素结合物、生物素、乳胶颗粒、硝酸纤维塑膜、聚酯纤维塑膜。 检测需要已提供的材料 注意:不同批号试剂中各组份不可互相使用,以免产生错误结果。 检测时另需准备样本收集容器和计时器。 【样本要求】 静脉采血后离心获得血清/血浆样本,不同的抗凝剂如柠檬酸钠,肝素钠,EDTA,草酸钠,枸橼酸钠的血浆标本均可。在2—8℃条件下可保存一周,长期保存需-20℃冷冻,以避免反复冻融。发臭、溶血等异常样本请勿使用。 【检验方法】 在进行检验前必须先完整阅读使用说明书,并将试剂、样本、和缓冲液恢复至室温(20℃-30℃)。 1.从原包装铝箔袋中取出试剂。 2.将试剂放在干净的平台上,用一次性塑料管吸取1滴血清/血浆(25μl)于加样孔(S) 中,随后加入1滴缓冲液(约40μl),开始计时。 3.等待红色条带的出现,检测结果应在15~20分钟判读,20分钟后判读结果无效。

血糖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6年修订版)

.. .. 附件8 血糖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6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血糖仪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血糖仪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有创型血糖仪,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管理类代号为6840。 本指导原则围不包含微创型血糖仪、无创型血糖仪、连续式血糖仪和将血糖检测模块嵌入移动设备或需将数据传输到移动设备中进行显示和分析的血糖仪产品;通过置蓝牙、WIFI、红外 . . . .

等模块实现与移动端传输的血糖仪依然适用于本原则。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产品名称为血糖测试仪或血糖仪。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血糖仪按其工作原理分为电化学式和光化学式两类产品,一般由检测模块、信号放大模块、AD采集模块、数据处理模块、显示模块、嵌入式软件、信号输出部分(如适用)、电源电路以及按键控制电路等组成。 产品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 图1 产品结构框图 图2中给出了基于两种检测原理的产品的图示举例,供审查人员参考。

免疫缺陷病

一、概述 (一)概念 免疫缺陷病(immunodificiency disease, IDD)是免疫系统中任何一个成分的缺失或功能不全而导致免疫功能障碍所引起的疾病。涉及到免疫细胞、免疫分子或信号转导的缺陷。 (二)IDD的分类 1. 按发病原因分为:原发性免疫缺陷病(primary immunodeficiency disease, PIDD) 继发性免疫缺陷病(secondary immunodeficiency disease, SIDD) 2. 根据累及免疫细胞和成分不同可分为:体液免疫缺陷、细胞免疫缺陷、联合免疫缺陷、吞噬细胞缺陷和补体缺陷。 (三)IDD的一般特征 1. 感染对各种感染的易感性增加是免疫缺陷最主要、最常见、最严重的表现和后果,也是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体液免疫缺陷者感染常由化脓性细菌引起。细胞免疫缺陷者感染则以病毒、真菌、胞内寄生菌及原虫多见。而且免疫缺陷者常发生条件致病菌的感染。 2. 恶性肿瘤原发性免疫缺陷尤以T细胞免疫缺陷者恶性肿瘤的发病率比正常人群高100~300倍。 3. 伴发自身免疫病免疫缺陷者自身免疫病的发病率高达14%,尤以原发性免疫缺陷者显著,以系统性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和恶性贫血为多见。 4. 多系统受累和症状多变性。 5. 遗传倾向性多数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有遗传倾向性,约1/3为常染色体遗传,1/5为性染色体遗传。15岁以下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患者80%以上为男性。 6. 发病年龄50%以上原发性免疫缺陷病从婴幼儿开始发病,年龄越小病情越重,治疗难度越大。 二、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PIDD是由于先天性(多为遗传性)发育缺陷而导致的免疫功能不全。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讲解

附件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 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前言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检测试剂是指利用免疫学及分子生物学等方法原理对人血清、血浆或其他体液中的特定的HIV生物学标记物,包括HIV 1型(HIV-1 )p24抗原、HIV抗体、HIV核酸、HIV基因耐药突变等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的试剂。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的分类原则,该类产品作为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In Vitro Diagnostic,IVD)管理,属高风险管理产品。本指导原则制定的主要目的是让申请人明确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对本类试剂在临床研究方面重点关注内容,同时规范注册申请人对于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关临床研究资料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HIV检测试剂临床研究的一般性要求,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临床研究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只是针对HIV检测试剂的特点,强调需重点考虑的问题,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的规定,包括临床试验协议、方案、报告的撰写等。 本指导原则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本指导原则是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文件,如果有能够满足适合的法规要

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二、适用范围 HIV生物学标记物是指机体在感染HIV后,在不同的感染阶段出现的生物学标记物,包括:HIV抗体、HIV-1p24抗原、HIV核酸、HIV基因耐药突变等。 就方法学而言,本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利用免疫印迹法、化学发光法、时间分辨免疫荧光法和微粒子酶联免疫法、胶体金法等免疫学方法对HIV抗原和/或抗体进行定量或定性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应用核酸检测的方法(如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等)对HIV 核酸(核糖核酸/脱氧核糖核酸)以及基因耐药突变等进行检测和分析的体外诊断试剂,适用于首次注册产品及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国家法定血源筛查用HIV检测试剂。 三、基本要求 (一)临床试验方案及方案中应关注的问题 临床试验实施前,研究人员应从流行病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等多方面考虑,设计科学合理的临床研究方案。各临床研究机构的方案设置应基本一致,且保证在整个临床试验过程中遵循预定的方案实施,不可随意改动。整个试验过程应在临床研究机构的实验室内并由本实验室的技术人员操作完成,申报单位的技术人员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外,不得随意干涉实验进程,尤其是数据收集过程。各临床研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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