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心电图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动态心电图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动态心电图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2

动态心电图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动态心电图系统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指导和规范动态心电图系统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

本指导原则所确定的核心内容是在目前的科学认知水平和产品技术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应注意其适宜性,密切关注适用标准及相关技术的最新进展,考虑产品的更新和变化。

本指导原则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不包括行政审批要求。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需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变化,确认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YY 0885—2013中定义的动态心电图系统。动态心电图系统用于连续记录和分析人体的心电图,供临床诊断,管理类别为二类。

本指导原则的范围不适用于心电图机和心电监护设备,以及不能对心电图进行连续记录和分析的系统(例如:间歇事件记录仪)。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动态心电图系统的产品命名应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要求,按核心词+特征词的方式命名,如动态心电图机、动态心电图系统。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动态心电图系统通常由动态记录仪、心电导联线、心电电极、记录读取设备和动态心电分析软件组成。

动态记录仪是指患者随身佩戴或携带的,可以连续记录心脏活动电位的记录设备。动态记录仪一般为内部电源供电设备。

心电导联线连接于动态记录仪和心电电极之间,用于传递人体体表采集的心电信号。心电电极一般采用一次性心电电极,通常为单独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

动态心电分析软件对动态记录仪采集和记录的心电波群进行形态和节律分析,供临床诊断。

制造商应根据具体产品情况确定产品的结构组成。

(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动态记录仪通过放置在患者体表的心电电极,获取患者心脏活动电位,记录各测量点间电位差得到心电图信号。动态心电分析软件将相关心电数据信息进行回放、分析、分类和统计。

(四)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产品注册单元的划分应考虑工作原理、性能结构是否相同,采用同一工作原理且性能结构相同则可以作为一个注册单元。

目前动态心电图系统的工作原理基本相同,因此重点关注产品的性能结构是否相同。

(五)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动态心电图系统主要参考如下标准:

表1相关产品标准

如有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布实施,产品技术要求应执行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产品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禁忌症

动态心电图系统用于采集、测量、存储、回放和分析动态心电图,供临床诊断。

根据临床评价资料,动态心电图系统应明确适用的人群。

禁忌症:尚未明确。

(七)产品的研究要求

1.产品性能研究

产品性能研究部分,应列出产品适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对适用标准中的不适用项目做出说明。产品性能研究应结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产品技术要求涉及的实用功能性、临床有效性、应用安全性(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及质量控制指标进行研究,给出相应的结构、方法和标准。研究资料应从产品设计角度,详细说明性能指标的确定依据,例如:心电采样率设定的依据,起搏心电采样率设定的依据等。

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依据GB/T 16886相关标准,进行生物相容性评价。

可根据《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进行生物学评价。

3.灭菌和消毒工艺研究

应提供消毒方法的研究资料。在说明书中明确消毒方法。

4.有效期和包装研究

有效期的确定:如适用,应当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

对于有限次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使用次数验证资料。

包装及包装完整性: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5.软件研究

参见《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50号)的相关要求。

动态心电图系统的软件通常有两部分:一部分为嵌入式软件,存在于动态心电记录仪中,具备心电数据的采集、处理等功能,应作为软件组件与动态心电记录仪一起注册;一部分为上位机软件,可对动态心电记录仪采集存储的心电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属于独立软件,可以单独注册,也可以视为软件组件与动态心电记录仪一起注册。

注册申请人将嵌入式软件和独立软件都作为软件组件,与动态心电记录仪一起注册,软件研究资料应包含嵌入式软件研究资料和独立软件研究资料。

注册申请人在提交软件描述文档时应包含软件的基本信息、实现过程和基本算法等,并考虑以下要点:

安全性级别:嵌入式软件/独立软件按其损害严重程度分级,一般属于对健康可能有不严重的伤害的等级(B级)。

风险管理:若将嵌入式软件/独立软件视为软件组件,注册

申请人可将其风险分析资料并入整机风险管理报告中。

需求规格:嵌入式软件/独立软件的需求规格可与动态心电记录仪的需求规格合并。

核心算法:公认成熟算法列明算法的名称、类型、用途和临床功能,全新算法在公认成熟算法基础上提供安全性与有效性的验证资料。

6.其他证明性资料

对动态心电图系统外购的组件,应出具相关证明性的资料(如:合同、检验报告等);外购材料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还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等资料。

(八)产品的主要风险

1.风险分析方法

(1)风险的判定及分析,应考虑合理的可预见的情况,包括:正常和非正常使用条件。

(2)风险的判定及分析,应包括:对于患者、操作者和环境的危害。

(3)风险形成的初始原因,应包括:人为因素,产品结构的危害,原材料危害,综合危害,环境条件。

2.风险分析清单

动态心电图系统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YY/T 0316—20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审查要点包括:

(1)与产品有关的安全性特征判断可参考YY/T 0316—2016的附录C;

(2)危害、可预见的事件序列和危害处境可参考YY/T

0316—2016附录E、I;

(3)风险控制的方案与实施、综合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价及生产和生产后监视相关方法可参考YY/T 0316—2016附录F、G、J。

根据YY/T 0316—2016附录E对该产品已知或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判定,产品在进行风险分析时至少应包括表2列出的主要危害,生产企业还应根据自身产品特点确定其他危害。针对产品的各项风险,企业应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降到可接受的程度。

表2产品主要危害

(九)产品技术要求应包括的主要性能指标

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9号)编制产品技术要求。

应提供嵌入式软件和独立软件的名称、发布版本、完整版本的命名规则。

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 9706.1—2007、GB/T 14710—2009、YY 0885—2013的要求。

电磁兼容性要求:应符合YY 0505—2012、YY 0885—2013的要求。

其他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YY 0885—2013的要求,应明确产品的全部临床应用的功能和性能(例如心律失常分析功能)。

软件要求:符合GB/T 25000.51—2010的要求。参考《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50号)中独立软件产品技术要求模板。

附录:应列出产品的主要安全特征,可参考如下示例,

附录A

1 产品主要安全特征

1.1 按照防电击类型分类

1.2 按照防电击程度分类

1.3 按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

1.4 按照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体或与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体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

1.5 按运行模式分类

1.6 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频率

1.7 设备的输入功率

1.8 设备是否具有对除颤放电效应防护的应用部分

1.9 设备是否具有信号输出或输入部分

1.10永久性安装设备或非永久性安装设备

1.11 电气绝缘图

(十)同一注册单元内注册检验代表产品确定原则和实例同一注册单元的典型产品应根据产品风险与技术指标的覆盖性进行选择,能够代表本单元内其他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产品,应考虑功能最齐全、结构最复杂、风险最高的产品。同一注册单元中,若辅助功能不能互相覆盖,则典型产品应为多

个型号。

(十一)产品生产制造相关要求

1.生产工艺过程

应当明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可以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或用简洁语言描述。注明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进行简单说明。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因生产企业不同可能会存在差异。应说明生产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点,包括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控制规定和方法。

产品生产过程一般包括:生产计划—采购—来料检验—物料入库—调试—整机组装—成品测试—成品老化—出厂检验—入仓发货。

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具体过程可适度调整。

2.生产场地

生产场地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生产场地的区域划分与生产工艺流程相符合。

(十二)产品的临床评价细化要求

动态心电记录仪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4年第12号,以下简称《目录》)第82条免于临床试验的产品,应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14号)的要求,提供临床评价资料。

具有自动分析功能的动态心电图系统,应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供临床评价资料。

(十三)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

延续注册时,注册申请人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的要求,提交注册证有效期内产品分析报告,涵盖投诉、不良事件和召回等内容。

(十四)产品说明书和标签要求

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中 6.8.1和6.8.2、YY/T 0466.1—2009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YY 0885—2013《动态心电图系统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中 6.8.2和YY 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标准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中6.8.1和6.8.2的要求。还应该包括风险分析中通过使用说明书降低风险的内容。

根据产品的使用时间,注册申请人明确心电电极的要求并详细说明心电电极使用的注意事项。

三、审查关注点

(一)产品结构组成的完整性,包括:可能的选配件,以及所有关键部件;同一注册单元产品的关键部件应相同;动态心电分析软件是否作为产品结构组成的一部分。

(二)产品技术要求审查时,至少满足GB 9706.1—2007、YY 0505—2012、YY 0885—2013的要求。标准条款的适

用性应按照产品实际的工作原理和性能结构进行判断。

(三)产品整体安全性和有效性要求,应审查生产企业提交的注册检验报告和临床评价资料。

(四)临床评价资料审查时,应关注产品是否具有自动诊断功能,具有自动诊断功能的产品,应提供相应的临床验证资料。

(五)说明书审查时,应注意明确产品预期用途,列明选配件和附加功能。产品禁忌症和适用人群的描述,应与临床评价资料的内容一致。

四、编写单位

陕西省新药审评中心。

动态心电图指南教程文件

动态心电图指南

动态心电图工作指南 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心电图学学组 动态心电图能够在患者自然生活状态下连续24小时或更长时间记录二导或多导心电信号,借助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各类心律失常事件及ST段异常改变,获取重要的诊断评价依据,自60年代以来已得到广泛应用并不断发展。动态心电图的主要价值,是用以发现并记录在通常短暂心电图检查时不易发现的及日常活动时发生的心电图改变,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重要依据。 适应证 1. 与心律失常有关症状的评价 心律失常可产生心悸、眩晕、气促、胸痛、晕厥、抽搐等症状,动态心电图检测可连续记录此类症状发生时的心电图变化,作为症状发生是否与心律失常有关的初步判断。实际上只有约50%患者在检测时再现相关症状,没有症状的患者也可能记录到显著的心律失常。 由于心律失常既可有明显症状,也可以无症状,而眩晕、晕厥等症状也并不一定是心源性的,因此,如果检测时无症状发生,又未记录到心律失常,一般需结合临床综合评价,必要时做动态心电图复查及进一步检查,如运动试验、心电生理检查等。 动态心电图对于常规心电图正常但有心脏症状,或者心律变化与症状并不相符时,可作为首选的无创检查方法,以获得有意义的诊断资料。 2. 心肌缺血的诊断和评价 近年来,动态心电图对ST段变化的检测方法已有很大改进,如增加导联数以了解更为广泛的心壁供血情况,分段数字分析以判定ST段下降形态、幅度,记录并计算ST段下移阵次、总时间、总面积,并已注意到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发生时出现的心率过快及体位改变所造成的假阳性改变,使动态心电图诊断心肌缺血成为可能。但动态心电图不能作为诊断心肌缺血的首选方法。对于不能做运动试验者,在休息或情绪激动时有心脏症状者以及怀疑有心绞痛者,动态心电图是最简便的无创诊断方法。 动态心电图是发现无痛性心肌缺血的最重要手段,但无痛性心肌缺血的诊断,须在确诊为冠心病的前提下,动态心电图记录到ST段异常改变而无胸痛症状时才能成立。 3. 心脏病患者预后的评价 心脏病患者的室性早搏,尤其是复杂的室性心律失常,是发生心脏性猝死的独立预测指标。一些高危的室性心律失常可见于冠心病、二尖瓣脱垂、先天性心脏病术后、心力衰竭及QT间期延长综合征等,对这类患者进行动态心电图检查,可对病情和预后作出有价值的估计;心率变异性是预测心肌梗塞患者发生心脏事件危险及评价糖尿病患者自主神经病变的重要指标,对这类患者应做动态心电图检查和心率变异性分析,以评估其预后;缓慢心律失常,如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传导障碍等,对心脏病患者预后的影响和治疗方案的确定具有重要意义,动态心电图对这类心律失常的诊断和评价具有重要价值;冠心病患者可发生无症状性心肌缺血,它与有症状心肌缺血一样,是决定预后及指导治疗的重

动态心电图软件简介

软件介绍 1. QRS波群逐波标记法准确标记每一次心博,不漏掉、无误判心博,确保24h总心博数、最长间歇、最高心率、最低心率、平均心 率的准确性。确保心率变异分析的客观性。 2. 不应期在分析心律失常中的应用设定不应期,拒绝R波后不应期内发生的干扰伪差;高尖T波 不再判为一次心博。 3. Demix分析技术将不同模版中的QRS波群进行快速叠加分析,从中找出形态不同的QRS波群进行定义,宽QRS波群漏 诊率降至零。经过demix分析N,V清晰可辨 4. 记忆分析心律失常如遇到误判的各种心动过速,只需修改第一个心搏,以后相同期间、相 同波形的QRS-T波群自动修正。 5. 检索心律失常的功能有3种以上在12导动态心电图中划分心律失常;在微缩图中划分心律失常;在心律趋 势图中划分心律失常。在12导动态心电图中划分心律失常 1 在微缩图中划分心律失常在心律趋势图中划分心律失常 2 房速:2阵,共7次(0.0%)最快:150bmp,发生时间:22:32:36 总时长:0h 0m 2s,占总长的: 0.0% 房颤:17阵,共4453次(4.5%)最快:123bmp,发生时间:22:07:00 总时长:1h 37m 39s,占总长的:6.6% 3 房扑:2阵,共10117次(10.2%)最快:128bmp,发生时间:13:11:49 总时长:1h 28m 51s,占总长的:6.0% 6. 30余种直方图的应用,可判 别46种心律失常?在R-R间期直方图上搜索心脏停搏? 在S-N间期 直方图上搜索窦房结恢复时间? 在N-N比直方图右侧搜索游走节律? 在N-N比直方图左侧检查是否有漏掉的房早? 在N-V间期直方图上研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制造商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制造商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制造商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

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包括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CT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MRI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等。

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草稿) 二OO 五年三月 1 目录 一、前言 (2)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2)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2) (二)等同性原则 (3) (三)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原则 (5) 三、质量控制研究 (7) (一)制备工艺研究 (8) (二)结构确证研究 (9) (三)制剂处方筛选及工艺研究 (10) (四)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 (13) (五)稳定性研究 (18) 四、安全性、有效性研究 (20) (一)口服给药制剂 (22) (二)注射给药制剂 (25) (三)局部给药制剂 (27)

五、参考文献 (29) 六、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30) 七、著者 (35) 2 一、前言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是指境内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我国已经颁布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涵盖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一般性技术要求。本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国 家标准药品研制的现状,针对其不同于新药的特点,较为系统地提出了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过程中有关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研究的一 般性原则,并重点阐述了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中相关技术要求之间 的内在联系及其科学内涵,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 品时,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已有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达到 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中的化学药品。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和评价中,需要在本原则指导下,以科学性为根本,对 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基本原则 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中应注意遵循如下原则,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 (一)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原则 无论创新药还是已有国家标准药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3 控性的要求是一致的,研发的根本原则都是要围绕安全、有效和质量可 控进行充分的研究。而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究有别于创新药之处在于, 可以利用已上市产品的可获得资料,因此有可能减少相应部分的研究工 作。 如果研制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与已上市产品的药学基础相同,即原料药的合成路线、工艺条件以及所用原材料、试剂和溶剂的来源、规格 等均一致;制剂的处方工艺相同,包括其中所用原料药、辅料的来源、规格等一致;并经验证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生物等效,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一览表

2018年 1.软性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51号) 2.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51号) 3.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报资料编写指导原则(2018年第40号) 4.麻醉咽喉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5.内镜清洗消毒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6.睡眠呼吸监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0号) 7.手术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8.医用洁净工作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9.眼压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25号) 10.脉搏波速度和踝臂指数检测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25号) 11.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2018年第21号) 12.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2018年第21号) 13.软性接触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8号) 14.人类体外辅助生殖技术用液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18号) 15.气腹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6.医用低温保存箱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7.电子尿量计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8.电子阴道显微镜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15号) 19.口腔曲面体层X射线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9号) 20.硬性光学内窥镜(有创类)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4号) 21.结核分枝杆菌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8年第57号) 22.持续葡萄糖监测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6号) 23.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3号) 24.眼科超声诊断设备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55号) 25.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44号) 26.超声软组织切割止血系统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7号) 27.肠道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28.抗人球蛋白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29.幽门螺杆菌抗原/抗体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8年第36号)

动态心电图系统产品技术要求哈特智能

2.性能指标 2.1动态输入范围 对于叠加了±300mV 直流偏置电压,以 125mV/s 的速率变化的,幅度为 6mV (峰-谷)(当增益设置为 5mm/mV)的差模电压,手机 APP 软件应具备响应和显 示的能力,时变输出信号的幅度等效到输入的变化不应超过 10%或者50μV,取大值。 2.2输入阻抗 在规定的测试频率下输入阻抗应高于10MΩ。在规定直流偏置范围内应满足 此要求。 2.3共模抑制 对于网电源频率下的正弦信号,共模抑制应大于 60dB。 2.4增益精确度 在所有可能增益设置下,输出信号等效到输入的测试信号,最大振幅误差为±10%。 2.5增益稳定性 设备通电 1min 后,增益变化在 24h 不能超过 3%(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2.6定标信号 为了校准系统,系统应具有在 ECG 输入为1.0mV±0.05mV电压的定标信号。2.7系统噪声 当所有输入端通过一个51KΩ电阻和 47nF 电容的阻容并联网络串接各患者 电极时,等效到输入的内部噪声在任意 10s 内都不能超过50μV(峰-谷值)。 2.8频率响应 a)对记录仪施加一个 3mV 100ms 的方波脉冲后的基线与脉冲出现前的基线 之间的偏移不应超过 0.1mV,脉冲终点后的斜率应不超过 0.3mV/s,脉冲边缘的过 冲应小于 10%; b)对于频率在 0.67Hz~40Hz 之间的正弦信号,其响应幅度应在 5Hz 时响应

幅度的 140%与70%之间(+3dB~-3dB)。 c)对用于一系列 R 波窄波的 1.5mV 40ms 三角波脉冲群的响应幅度应在对1.5mV 200ms 三角波脉冲群响应幅度的 60%~110%之间。

MIC-12H型十二导同步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

MIC-12H型十二导同步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 快速自动分析/大屏幕显示/多窗口操作模式/波形叠加编辑/26种直方图/40余种心律失常/同步ST-T分析/预告冠心病 心肌缺血总负荷/500点采样/芯片存储/起博器多功能分析 主机配置:19 英寸显示器 主机配置: 方正商祺酷睿双核cpu 1G 内存,160G 硬盘 惠普高速激光打印机 Holter 记录盒外观: 率先采用芯片存储,保证了记录盒的轻便、小巧 记录盒尺寸:102mm X 63mm X 25mm 记录盒重量:125g (带电池重量)

Holter 记录盒特点: *通过10 根导联线采集标准12 导心电图 *500 点/秒采样频率,512m 大容量固态闪存芯片存储记录盒 *起搏记录盒:V6 作为起搏通道 *导联线接头使用瑞士原装进口lemon 航空接头 MIC-12H -O记录盒技术特性: *2 节5 号电池 *国际标准10 芯/12 导联 *存储容量:IG *采样点频率:500 点采样一记录时间≥24 小时 *2.0 高速USb接口直接回放 快速自动分析识别分类模板,准确标记每一次心搏 可选择自动分析导联,并可调整增益 可设置不应期、房早提前率、室早ORS 波宽度等

方便快捷的模板编辑: 一多窗口操作 .真正实现在同一界面同步完成编辑、修改、浏览、打印等多项功能;不需频繁切换画面,大大节约了分析时间 .操作界面均可互动,分析编辑40 余种心律失常 .人工智能分析心律失常的方式有5 种以上 智能联想:误判一段波形,仅需修改一个误判的QRS 类型,自动校正全段波形

编辑过程中可以重新判别早搏、停搏等 全程及阵发性房扑、房颤分析

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版

附件3 中频电疗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给出中频电疗产品注册系统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指南性文件,一方面有利于审评人员对中频电疗产品上市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准确、高效的评价,另一方面有利于指导企业规范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管理。 本指导原则系对中频电疗产品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还应遵循相关法规。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电疗仪器中的中频电疗仪,是指用频率1kHz—100kHz的电流治疗疾病的仪器。 在组合式设备中,附加部分应符合相应的专用标准,本指导

原则未涉及相关要求。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要求 中频电疗产品的产品名称应以产品的输出信号特征为依据,如“中频电疗仪”等,不宜采用预期病症,如“肝病治疗仪”等。 (二)产品的结构和组成 主机(信号产生及控制装置)、电极、导线及其他附属部件。 (三)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产品工作原理: 1.中频电疗法是应用频率为1kHz—100kHz的交流电(包括正弦波、脉冲波和调制波等)进行治疗、康复的方法。 2.目前在物理治疗行业,主要将中频电疗法划分为等幅中频电疗法、低频调制中频电疗法和干扰电疗法。 3.调制中频及干扰电流的目的是利用载波为中频电流其穿透力强的特点将调制波或干扰波送入人体,以实现深度治疗的作用。 产品作用机理: 1.镇痛作用:(1)中频电流可兴奋周围神经的粗纤维,通过“闸门”调控,抑制传导疼痛感觉的细纤维,达到镇痛效果。(2)中频电流可以扩张血管,促进血液循环,加速局部致痛物质的排出。(3)中频电刺激还可使人体释放具有镇痛作用的吗啡样物质。 2.改善局部血液循环,促进炎症消散:(1)轴突反射及三联反应:轴突反射是指当电流作用于人体表面时,电刺激经传入神

动态心电图报告解读_卢喜烈

动态心电图报告解读 卢喜烈1 朱力华2 动态心电图作为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的无创性检查方法广泛应用于临床。近年来动态心电图又作为心率变异性分析、心率震荡预测心脏性猝死引起了学者的重视。 心电工程技术人员根据临床医生的要求产生了动态心电图报告,因此,动态心电图报告是医与技结合的产物。不同厂家生产的Holter仪器,产生的动态心电图报告的内容不尽相同。本文就目前国内外几家高端Holter厂家的动态心电图报告内函解读如下: 动态心电图报告内容包括心率与心律失常、ST-T趋势图、起搏心电图、心率趋势图、直方图等。 (一)、心率与心律失常 动态心电图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日期、记录时间、全总心搏数、最高/最低/平均心率、心律失常、起搏器评价、ST-T改变、心率变异分析等内容。 1、心搏数:全部心搏数目包括了窦性心搏、房性心搏、交界性心搏、室性心搏和起搏心搏。目前的Holter不能识别P 波,心搏数指QRS波群数目。 白天最高心率指早上6h~12h及下午14h~22h的心率,夜间心率指22h~次日6h、12~14h的心率。最高心率指24h内

发生的最高心率,最低心率指24h内发生的最低心率,最高与最低心率是8-12个心动周期的平均值,可以是窦性心律,也可以是异位心律。平均心率指全部心搏数除以监测分钟(一般1440min)后得出的心率。 2、长短间歇 长间歇:一般将大于1.5s长的R-R间歇,统计为长间歇。最长间歇指24h发生的最长R-R间歇:见于下列情况:(1)早搏后代偿间歇;(2)房性早搏未下传;(3)心动过速终止后间歇;(4)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终止后间歇;(5)窦性停搏;(6)房窦阻滞;(7)房室阻滞;(8)双束支阻滞;(9)起搏器夺获失败;(10)心室停搏等。 最短间期指最短R-R间期:(1)预激合并心房颤动时最短R-R 间期<200ms者,有恶化为心室颤动的可能性;(2)急性心肌缺血时发生的RonT现象室性早搏有诱发心室颤动的危险性。 3、窦性心律 窦性心搏数,指24h统计的全部窦性QRS波群数止。最高与最低窦性心率指8-12个窦性心动周期的平均值,平均窦性心率=全部窦性心搏数÷窦性心律占有的时间(min)。 4、房性心律失常 房性早搏指散在发生的单个房性早搏,成对房性早搏指连发的2个房性早搏。

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题库1-2-10

动态心电图分析系统题库1-2-10

问题: [单选,A型题]动态心电图的分析步骤是()。 A.先人工分析心律失常,然后进行ST-T分析,最后由计算机来分析 B.先人工进行ST-T分析,然后分析心律失常,最后由计算机来分析 C.先打印各种报告,然后根据报告结果进行心律失常和ST-T分析 D.先由计算机扫描分析,然后进行心律失常和ST-T回顾分析及编辑 E.由计算机自动分析并直接打印报告即可

问题: [单选,A型题]以下为判断动态心电图ST段偏移的"3个1"标准,其中不正确的是()。 A.ST下移≥1mm B.ST抬高≥1mm C.ST段偏移持续时间≥1分钟 D.ST段的平均偏移持续时间≥10分钟 E.两次ST段事件之间间隔≥1分钟

问题: [单选,A型题]判断动态心电图ST段是否偏移的参考点通常设置在()。 A.P-Q(P-R)段中点 B.QRS波群起点 C.QRS波群终点 D.J点后60~80ms E.T-P段中点 动态心电图系统分析ST段是否偏移时,通常采用P-Q(P-R)段中点为参考点(等电位点),以J点后60~80ms为ST段偏移的测量点,由此来判断是否有ST段偏移,然后根据ST段偏移的斜率来判断是水平型压低还是下斜型压低。 (网络棋牌游戏 https://www.360docs.net/doc/7c3294202.html,)

问题: [单选,A型题]1999年,ACC/AHA建议将"3个1"标准中两次ST段事件之间间隔时间改为()。 A.≥1分钟 B.≥2分钟 C.≥3分钟 D.≥4分钟 E.≥5分钟

问题: [单选,A型题]具有起搏脉冲分析功能的动态心电图记录器专用通道的采样率为()。 A.400Hz B.500Hz C.600Hz D.800Hz E.1000Hz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17年修订版)

. 附件 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017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资料进行准备。某些医疗器械可能含有动物来源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构成该器械的主要部件(例如牛/猪源心脏瓣膜、羊肠缝合线、止血材料等)、涂层或者浸渗剂(例如肝素、明胶、胶原等),也可成为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辅助材料(例如牛脂等)。动物组织及其衍生物的使用可能会比非生物来源的材料(例如金属、塑料以及织物等)使医疗器械具有更好的性能,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应用到人体则又会增加病毒传播和免疫原性等方面的安全风险,且存在材料表征上的困难,因此对于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安全性的评价,需要考虑比常规医疗器械更多方面的内容。如果注册申请人在准备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时有上述考虑,将有助于更加充分、科学地评价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受益比。 本指导原则是在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研究资料、风险分析资料、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说明书)满足一般性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的特点提出的需特别关注和增加论述的内容要求。此外,注册申请人还应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

格式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以及总局发布的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并参考YY/T 0771/ISO 22442系列标准等技术性文件提交注册申报资料。注册申请人应当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应详细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注册申请人还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医疗器械相关管理部门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限制相关管理部门对该类产品的技术审评以及注册申请人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本指导原则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订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本指导原则为2009年发布的《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的修订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调整了指导原则的结构、各级标题和相关内容;增加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免疫原性研究、评价与控制的原则;细化了动物源性医疗器械病毒灭活/去除有效性验证的原则并将之由正文调整至附录;调整了病毒灭活/去除工艺有效性判断的标准等。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全部或部分采用动物组织制成的或取材

冻干技术指导原则(4.21)1

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药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 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 为了提高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生产质量风险评估、管理的有效性,指导企业在严格执行GMP的基础上,有序开展药品生产质量风险排查和生产质量研究,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在新版GMP实施前,我们在相关企业质量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关键工序和岗位,制定了本指导原则。 冻干粉针剂(化学制剂)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精心设计并经验证的方案及规程进行,产品的无菌或其它质量特性绝不能只依赖与任何形式的最终处理或成品检验。 1.人员培训管理 1.1称量、配制、灌封、过滤、冻干、无菌和内毒素项目检验等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经GMP知识、岗位操作等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上岗。 无菌区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应重点关注进、出无菌区的更衣和无菌操作要求(包括生产操作和安装时的姿势、动作幅度及速率等)。 1.2企业应定期对上述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组织岗位操作SOP及相关管理制度再培训、再考核。 1.3冻干粉针剂灌装生产线的员工,应定期参加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灌装生产线的新员工经岗位培训后,在正式上岗生产的第一年内,至少有一次参加成功的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 2. 厂房、设备与设施 2.1厂房、设备与设施管理

2.1.1厂房和设备设施应采用经过验证的工艺和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并应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2.1.2设备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维护和维修职责,制定厂房和设备设施的预防维护计划, 相应的维护和维修应有记录。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上报设备运行的重要情况。 2.1.3厂房和设备设施维护和维修不得影响产品质量。经改造、重大维修或停产一定时间以上的关键设备(如灭菌、灌装等设备)应进行再确认或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 2.2HVAC系统 2.2.1洁净区的洁净要求应在2013年12月31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相应洁净度的要求。 应开展HVAC系统验证,验证结果符合规定,并与实际生产相适应。 2.2.2应制定洁净区的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监测程序。应对无菌操作区域微生物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程序至少应明确:取样的位臵和高度、取样的时间、监测的频次、培养基更换时间。 对表面和操作人员的监测,应当在关键操作完成后进行。 2.2.3高风险区域(新版GMP要求A级的区域),应开展以下工作,如果采取其他方法,必须经过证明,例如基于监测的数据。 项目及内容频次要求(至少) 悬浮粒子静态测试1次/3月 空气流速测定1次/半年 高效过滤器的完整性测试(应采用气溶胶法)1次/年 流向/型测试(如气雾试验录像)1次/年 环境和人员微生物监控每班 备注:设备、厂房等采用表面取样法,应开展回收率验证,考虑操作的可重复性。ISO14644推荐使用接触盘水平采样点的理想方法如下:培养基表面应与采样点接触不少于10s(或按说明书进行操作),向整个接触表面施加恒定均匀的压力(如施加的质量约为25g/cm2),不得有环形或线性运动。装臵有接触并拿开后,要加盖并尽快用适当的培养条件培养。

动态心电图临床应用规范

动态心电图是将患者昼夜日常活动状态下的心脏电活动,用3通道或多导联记录器连续24h,有的可48h或更长时间记录,在专业技术人员干预下经计算机分析处理,并打印出图文分析报告和各类明细数据。动态心电图则可对日常活动中心脏增加负荷时的心肌供血状况、心肌细胞缺氧后的状况以及夜间深睡时自主神经调节失衡状态的心律状况进行检测。它不仅是心律失常、无症状心肌缺血首选的无创性检查方法,而且也可用于药物疗效的评价和起搏器功能的评定。尤其是它可捕捉复杂疑难心电图,是临床心血管疾病诊断无可替代的重要手段。2动态心电图的临床应用范围 ①对间歇性或阵发性的症状进行检测,并对患者有症状时相关的心律失常进行诊断以及对运动时胸痛患者加以评估。②对不明原因的晕厥、先兆晕厥头晕、黑蒙现象以及发作性心律失常的患者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并对心律失常患者给予危险性评估。③协助鉴别冠心病心绞痛的类型,如:变异型心绞痛、劳力型心绞痛、卧位性心绞痛,尤其是无症状性心绞痛。④对已确诊的冠心病患者进行心肌缺血的定性定量及相对定位分析。⑤对心肌梗死或其他心脏病患者的评估以及生活能力的评定。⑥评定窦房结功能,并可对心脏的变时性功能作初步评估。⑦评定抗心律失常和抗心肌缺血药物的疗效。⑧评定ICD和起搏器的起搏与感知功能以及起搏器的参数和特殊功能对该患者适宜与否。⑨检测长QT综合征、心肌病等患者出现的恶性心律失常。瑏瑠可进行心率变异性、心室晚电位、TpTe间期、T波电交替、窦性心率震荡、DC(心率减 速力)、DR以及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等检测分析,并可根据这些无创的高危预测指标为患者进行危险分层和风险评估,以便给予有效的干预性治疗。 3基本技术指标 动态心电图系统是由记录系统、回放分析系统和打印机3部分组成。专业人员应该对记录器影响心电图波形质量的关键指标大概了解,即频率响 应、采样率和分辨率。 3.1频率响应频率响应是电子学领域中用来衡量线形电子学系统性能的主要指标。目前多数记录器的频响范围是0.5~60Hz,低频下限频率过高时,

动态心电图分析软件使用说明书

TLC5000动态心电图仪分析软件使用说明书 分析软件操作说明 点击"分析数据"按钮,进入TLC5000界面,本菜单提示是否进行心律失常分析。如图1-1点击键,进入分析界面如图1-3所示菜单。 图 1-1 注意:如果是起搏病历,先进入图1-2所示对话框,医生根据病人的起搏器参数修改下面各项。其中起搏脉冲分析精度是相对于起搏脉冲高低而言,一般情况下选择“中”,如果脉冲很低可以选择“高”。 图 1-2 点击键,进入模板编辑(已经分析过的)或者是顺序回放(没有分析过的)。 图 1-3

$ 图1-3所示界面是让用户选择一个具有诊断意义的波形,并调整ST段的值,如图所示,左侧视图从左至右三条彩色的线分别代表静止电位、ST段起始点、ST段结束点,鼠标点击,离点击点最近的线就会被选中,使用键盘的“← →”键就可改变被选中线的位置。 右边是控制视图,其中人工干预,为以后扩展功能所设计。 如果当前的波形比较好,可以点击“接受”按钮,系统则进入心律失常分析。如图1-4如果用户这时候想退出程序可以直接关闭。 如果当前的波形不好,可以点击“拒绝”按钮,系统将继续显示波形,直到有好的波形出现为止。然后点击“接受”按钮,系统则进入心律失常分析。 点击主分析导联右边的下拉框,选择主分析导联。 RR不应期:此参数一般为300ms,表示两个心搏之间的最短时间,默认为300ms,用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如果病人心率很快,应尽量将其调低,以免分析漏搏。 点击“分析导联”的各项,可以选择任何几导分析,默认值是采集的八导联。 当病历的波形幅值太低,可以在识别精度一项选择“高”。 当病历干扰很多时可以在判干扰精度一项选择“高”,分析精度,和判干扰精度一般可以不调整,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效果选择。 点击按钮以后,进入图1-4所示。 ( 图 1-4 点击按钮,分析可以暂时停止,用户可以通过键盘上的“↑↓← →”键浏览十二导心电图形。此时在心率趋势图上方会出现一绿色的标志线,它代表当前波形的位置。用户可以回退到一点,改变条件(分析导联、识别精度、判干扰精度)点击按钮,绿色标志后面的开始重新分析。见图1-5。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最新版】

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提交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一般性要求,注册申请人应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特性提交网络安全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注册申请人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作为《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

则》的补充,应结合《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相关要求使用。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网络安全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网络安全的医疗器械产品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网络包括无线、有线网络,电子数据交换包括单向、双向数据传输,远程控制包括实时、非实时控制。 同时,本指导原则也适用于采用存储媒介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其中存储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光盘、移动硬盘和U盘。 二、基本原则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器械具备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的同时也面临着网络攻击的威胁。医疗器械网络安全出现问题不仅可能会侵犯患者隐私,而且可能会产生医疗

仿制药的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仿制药的晶型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目录 I . ...............................................................................................................................................3 简介2II . .........................................................................................................3 术语定义:多晶型和多晶型III . .............................................................................................................3 药物固体多晶型一般原理A . .........................................................................................................3 药物固体多晶型的重要性B . .............................................................................................................................3 多晶型的特征C . . (3) 多晶型对原料药和制剂的影响1. .................................................3 对溶解性、溶解度、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的影响2. ..................................................................................................... 对药物制剂生产的影响453. ................................................................................................................. 对稳定性的影响IV . ..................................................................................................... 仿制药申请的多晶型和同一性55556789V . ..................................................................................................... 仿制药申请中对多晶型的考虑A . ......................................................................................... 评价建立多晶型质量标准的重要性B . ................................................................................................. 原料药多晶型质量标准的建立C . ..................................................................... 评价建立药物制剂中多晶型质量标准的重要性附件1 – 决策树1.......................................................................................................................................... 附件2 – 决策树2.......................................................................................................................................... 附件3 – 决策树3..........................................................................................................................................

注册申报资料技术指导原则

流行性感冒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注册申报资料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流行性感冒病毒(以下简称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范围 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指利用胶体金法、酶联免疫法等基于抗原抗体反应原理,以特定的流感病毒抗原为检测目的,直接对人咽拭子、呼吸道洗液、抽吸液或其它呼吸道分泌物样本中的流感病毒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首次注册申报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三、注册申报要求 (一)综述资料 流感病毒有甲、乙、丙三型,甲型最容易引起流行,乙型次之,丙型极少引起流行。依据外膜植物血凝素(HA)和神经氨酸酶(NA)蛋白抗原性的不同,甲型流感病毒目前可分为15个H亚型(H1-H15)和9个N亚型(N1-N9)。由于编码HA和(或)NA的核酸序列容易发生突变,致使HA和(或)NA的抗原表位发生改变,这种抗原性的转变使人群原有的特异性免疫力失效,故甲型流感病毒常引起较大规模甚至世界性的流感流行。按照流行特点,造成人际间流感流行的流感病毒可区分为季节性流感病毒和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季节性流感病毒通常在年度间发生小范围的基因变异,这种基因变异会导致微小的抗原性改变,称为抗原漂移(antigenic drift),因此,季节性流感病毒虽具有年度特异性且抗原性的改变使感染者不易获得持久免疫力,但传播范围通常局限于较小的人群范围,一般不会造成太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易感人群多为老年人(>65岁)和婴幼儿(<6岁)。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季节性流感病毒主要集中在甲型H3N2和H1N1亚型。近年来,新型甲型流感病毒亚型爆发流行的案例时有发生。例如,2009年造成全球性流感大流行的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亚型H5)病毒的病例时有报道,禽类甲型H5N1亚型流感病毒被认为具有造成人类间大范围流感流行的潜力。新型甲型流感病毒通常由于基因的节段性重组所致,这种大范围的基因改变易导致病毒抗原特性的重大改变,称为抗原转变(antigenic shift),新型甲型H1N1流感病毒(2009)即同时包含了禽流感、猪流感和人季节性流感的基因片断从而导致病毒在抗原水平发生了明显改变。由于抗原性的明显改变以及可能由此造成的病毒毒力的增强,病毒的传染性和致病严重程度都有所增加,故新型甲型流感病毒可能造成更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动态心电图国际指南和专家共识更新(最全版)

动态心电图国际指南和专家共识更新(最全版) 1980年,美国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协会(ACC/AHA)成立了专门的分委会和工作组着手制定动态心电图(ambulatory electrocardiography,AECG)的相关指南。1989年1月,在美国Circulation和JACC杂志上同时发表了全球第一个AECG指南。10年之后即1999年,ACC/AHA在原有指南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大幅修订,该指南引用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设计合理、结果可靠的有价值的文献304篇,并一直沿用了18年。直到2017年,由国际动态心电图和无创心电学会与美国心律学会联合制订了有关AECG和体外心脏监测/遥测的专家共识。该共识荟萃分析了全球18年以来有关AECG和体外心脏监测/遥测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各种检测方法的技术特点、适应证及临床意义等的专家共识,现简要介绍如下。 1 动态心电监测方法 体外AECG将标准的静息床旁十二导联心电图扩展至检测、记录和描述日常活动中异常的心电活动[1]。随着微型电子电路以及无线网络技术的发展,仪器逐渐趋于小型化。同时,一些AECG设备还具有多种生物信号传感器,可以同时记录多导心电图和呼吸频率、外周氧饱和度、物理活动、皮肤温度、动脉脉压等参数,为复杂疾病如心力衰竭或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的患者提供综合评价依据(表1、表2)。目前常用以下设备:(1)连续式单导和多导有线传输的体外记录仪(Holter);(2)连续式单导和多导无线传输的体外记录仪(贴片心电图)[2];(3)间歇式体外患者或事件触发的记录仪(外部循环记录仪)[3];(4)间歇式体外患者或自动触发的后事件记录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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