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是指对儿童进行综合保健、预防、治疗、康复和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服务。儿童保健服务的质量和规范性对于儿童健康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制定儿童保健服务的技术规范是必要的。

首先,儿童保健服务应当根据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制订相应的服务计划。儿童的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特点不同于成人,因此对其进行保健服务时应该有针对性。服务计划应包括儿童常见疾病的预防、接种疫苗的安排、心理健康的关注以及合理的营养摄入等方面。

其次,儿童保健服务应以预防为主。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对其进行疾病的预防和健康的培养至关重要。儿童的预防接种应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程序进行,确保儿童免受可预防疾病的侵害。此外,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的健康意识,引导他们关注儿童的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等方面,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再次,儿童保健服务应提供专业的医疗技术支持。专业的医护人员在儿童保健服务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他们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健康检查、疾病诊断和治疗等工作。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设备和药品,确保儿童在接受服务时的安全和效果。

总之,儿童保健服务的技术规范是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和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儿童保健服务的技术规范,确保儿童接受到科学、规范、专业的保健服务,为其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较全1)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一)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一、目的 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新生儿。 三、内容与方法 (一)访视次数 1.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 (1)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 (2)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

(1)早产儿(胎龄 < 37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500克)。 (2)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高胆红素血症。 (4)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新生儿患有各种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岁)、患有残 疾(视、听、智力、肢体、精神)并影响养育能力者等。 (二)访视内容 1.问诊 (1)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 (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 (3)喂养情况: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 2.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计零点。新生儿需

儿童保健操作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儿童保健操作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1.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儿童保健操作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以确保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本文档适用于从事儿童保健的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提供者。 2. 儿童保健操作规范 2.1 儿童保健工作环境 - 提供儿童友好的、温馨舒适的保健环境。 - 配备适用于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护理设施、设备和工具。 - 确保保健场所的卫生和安全,消毒设备和表面定期清洁。 2.2 儿童保健服务流程 - 确定儿童保健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包括预约、登记、评估、治疗和跟踪。 - 提供儿童保健的信息沟通渠道,方便家长随时了解儿童的健康情况。 - 在保健服务过程中,保护儿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2.3 儿童保健知识和技能要求 - 儿童保健医务人员应具备儿童健康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够准确评估和诊断儿童的健康问题。 - 持续研究和更新儿童保健领域的最新知识和技术。 - 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儿童保健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3.1 身高与体重测量 - 使用标准的测量工具和方法,准确测量儿童的身高和体重。 - 记录测量结果并进行分析,评估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 根据测量结果,制定相应的干预和指导方案。 3.2 体格检查 - 完整、系统地进行儿童的体格检查,包括视觉、听力、肢体活动度等方面。 - 记录体格检查结果,及时发现和处理儿童的健康问题。 - 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和康复建议。 3.3 疫苗接种

- 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疫苗接种计划和推荐程序。 - 储存和管理疫苗,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 记录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及时提醒和跟踪未完成接种的儿童。 3.4 健康咨询和教育 - 向家长提供关于儿童保健的健康咨询和教育。 - 解答家长关于儿童健康的疑问和问题。 - 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并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支持。 3.5 疾病预防和控制 - 实施儿童常见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如手卫生、病毒传播 的防护等。 - 及时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的病例,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治疗措施。 - 提供儿童疾病预防的相关指导和服务。 3.6 儿童心理健康评估 - 使用专业的心理健康评估工具,评估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 -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心理干预和支持计划。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保健服务技术规范 大余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编 2019年

目录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江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儿童高铅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 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 6月龄婴儿母乳喂养指南 7-24月龄婴幼儿喂养指南 儿童缺铁和缺铁性贫血防治建议 维生素D缺乏及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防治建议儿童微量营养素缺乏防治建议 儿童期单纯肥胖症防治常规

中国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指南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出院后喂养建议 婴幼儿食物过敏诊治建议 中国婴幼儿牛奶蛋白过敏诊治循证建议 中枢性性早熟的诊断与治疗共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 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 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 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 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 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 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 1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 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 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 作计划。

0-6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规范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保健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保健 管理服务可以确保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为 了规范和提高0-6岁儿童的保健管理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服务规范。 一、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宗旨和原则 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宗旨是为促进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其原则如下: 1. 以儿童的需求为中心,注重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的保健管理服务。 2. 科学、系统地进行健康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干预潜在儿童健 康问题。 3. 预防为主,防范常见疾病和意外伤害,注重儿童健康教育和宣传。 4. 多学科协作,建立有效的儿童保健管理团队,提供综合性的服务。 二、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内容 1. 健康评估与监测:对0-6岁儿童进行身体、发育、营养和心理等 方面的评估,采集相应指标并建立档案,做到定期监测和追踪记录。 2. 健康指导与教育:针对儿童和家长,提供全面的健康指导和教育,包括良好的饮食习惯、个人卫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传授。

3. 预防接种与健康检查: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进行接种工作,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和健康评估。 4. 健康干预与治疗:对儿童存在的健康问题或疾病进行干预和治疗,及时采取措施并跟踪疗效。 5. 家庭环境评估与指导:了解儿童的家庭环境,对家庭卫生、安全 和教育条件进行评估和指导,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三、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质量控制 为保证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质量,需要采取以下质量控制措施: 1. 制定严格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2. 培养专业的保健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态度。 3. 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儿童保健管理知识和技术。 4. 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评估体系,对服务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和 评价。 5. 加强与家长和社区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四、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实施步骤 1. 建立0-6岁儿童保健管理档案,记录儿童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和 服务记录等。 2. 根据儿童的年龄和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健管理计划和服务方案。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

儿童健康检查服务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定期健康检查,对儿童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和评价,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进行干预,指导家长做好科学育儿及疾病预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一)健康检查时间 婴儿期至少4次,建议分别在3、6、8和12月龄;3岁及以下儿童每年至少2次,每次间隔6个月,时间在1岁半、2岁、2岁半和3岁;3岁以上儿童每年至少1次。健康检查可根据儿童个体情况,结合预防接种时间或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检查时间、增加检查次数。 健康检查需在预防接种前进行,就诊环境布置应便于儿童先体检、后预防接种,每次健康检查时间不应少于5~10分钟。 (二)健康检查内容 1.问诊 (1)喂养及饮食史:喂养方式,食物转换(辅食添加)情况,食物品种、餐次和量,饮食行为及环境,营养素补充剂的添加等情况。 (2)生长发育史:既往体格生长、心理行为发育情况。 (3)生活习惯:睡眠、排泄、卫生习惯等情况。 (4)过敏史:药物、食物等过敏情况。 (5)患病情况:两次健康检查之间患病情况。 2.体格测量 (1)体重 1)测量前准备:每次测量体重前需校正体重秤零点。儿童脱去外衣、鞋、袜、帽,排空大小便,婴儿去掉尿布。冬季注意保持室内温暖,让儿童仅穿单衣裤,准确称量并除去衣服重量。 2)测量方法:测量时儿童不能接触其它物体。使用杠杆式体重秤进行测量时,放置的砝码应接近儿童体重,并迅速调整游锤,使杠杆呈正中水平,将砝码及游锤所示读数相加;使用电子体重秤称重时,待数据稳定后读数。记录时需除去衣服重量。体重记录以千克(kg)

为单位,至小数点后1位。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儿童保健实施规范和八大技术规范标准,以确保儿童在保健服务中得到优质和安全的护理。这些规范和标准是基于最新的研究和专业实践,旨在提供指导和指标,以提供现代化的儿童保健服务。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 儿童保健实施规范是为了确保儿童在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接受保健服务时,能够获得适当的关怀和支持。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1. 儿童保健健康评估: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进行全面的儿童健康评估,包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交健康的评估。 2. 儿童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儿童的安全,包括预防意外伤害和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 3. 儿童医疗记录: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建立准确、完整且保密的儿童医疗记录,以确保连续和一致的护理。 4. 儿童家属参与:医疗机构和健康中心应鼓励儿童家属积极参与儿童保健决策,并提供相关支持和教育。

八大技术规范标准 为了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以下是八大技术规范标准的简要介绍: 1. 儿童健康教育:提供儿童和家庭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良好的饮食惯、体育锻炼和预防接种等方面的知识。 2. 儿童疫苗接种:按照国家疫苗接种计划,对儿童进行及时、全面和准确的疫苗接种。 3. 儿童营养指导:提供全面的儿童营养指导,包括母乳喂养、婴儿辅食和青少年饮食等方面的建议。 4. 儿童心理支持: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发展阶段,提供相关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应对情绪和行为问题。 5. 儿童疾病预防:通过加强基础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疾病的传播。 6. 儿童眼保健:提供定期的眼保健服务,包括视力检查和眼睛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7. 儿童口腔保健:提供相关的口腔保健指导,包括牙齿清洁、预防龋齿和口腔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等。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 规范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眼保健宣传教育、视力评估和相关眼病的筛查,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及早矫治或及时转诊,以预防儿童可控制性眼病的发生发展,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一)时间。 1.健康儿童应当在生后28~30天进行首次眼病筛查,分别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眼病筛查和视力检查。 2.具有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应当在出生后尽早由眼科医师进行检查。新生儿眼病的高危因素包括: (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 (2)临床上存在遗传性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5)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6)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3.出生体重<2000g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应当在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由眼科医师进行首次眼底病变筛查。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内容 在儿童健康检查时应当对0~6岁儿童进行眼外观检查,对4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 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与儿童年龄相应的其它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满月访视时进行光照反应检查,以发现眼部结构异常;3月龄婴儿进行瞬目反射检查和红球试验,以评估婴儿的近距离视力和注视能力;6月龄婴儿进行视物行为观察和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1~3岁儿童进行眼球运动检查,以评估儿童有无视力障碍和眼位异常。 2.方法 (1)眼外观:观察眼睑有无缺损、炎症、肿物,眼睫毛内翻,两眼大小是否对称;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物,持续溢泪;角膜是否透明呈圆形;瞳孔是否居中、形圆、两眼对称、黑色外观。 (2)光照反应:检查者将手电灯快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两眼分别进行。婴儿出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 (3)瞬目反射:受检者取顺光方向,检查者以手或大物体在受检者眼前快速移动,不接触到受检者。婴儿立刻出现反射性防御性的眨眼动作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成,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定期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并对家长进行口腔保健指导,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口腔健康意识,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儿童龋病等口腔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在儿童健康检查时,进行口腔保健指导和口腔疾病筛查,并指导选择相应的干预措施。(一)问诊。 询问儿童的喂养、饮食及口腔护理情况,了解是否喜食甜食、进食甜食的频率,是否有吮指、咬唇、吐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是否使用安抚奶嘴,口腔清洁、刷牙等卫生习惯。 (二)口腔疾病筛查。 1.面部检查。检查是否有唇裂、腭裂等颜面发育异常。 2.牙齿、口腔黏膜和舌系带的检查。检查牙齿的数目、形态、颜色、排列、替换及咬合情况,乳牙有无早萌、滞留、反咬合。检查有无口腔溃疡、鹅口疮、舌系带过短等异常。 3.龋齿检查。检查牙齿是否有褐色或黑褐色改变,或者出现明显的龋洞。 (三)口腔保健指导。 根据儿童的年龄阶段,从牙齿发育、饮食、口腔卫生指导等方面予以宣传教育。 1.喂养。提倡母乳喂养,牙齿萌出以后规律喂养,逐渐减少夜间喂养次数。人工喂养儿应当避免奶瓶压迫其上下颌,不要养成含着奶瓶或含着乳头睡觉的习惯。牙齿萌出后,夜间睡眠前可喂服1~2口温开水清洁口腔;建议儿童18个月后停止使用奶瓶。 2.饮食习惯。减少每天吃甜食及饮用碳酸饮品的频率,预防龋病的发生;牙齿萌出后,进行咀嚼训练;进食富含纤维、有一定硬度的固体食物;培养规律性的饮食习惯,注意营养均衡。 3.牙齿萌出。乳牙萌出时婴儿可能出现喜欢咬硬物和手指、流涎增多,个别婴儿会出现身体不适、哭闹、牙龈组织充血或肿大、睡眠不好、食欲减退等现象。待牙齿萌出后,症状逐渐好转。建议这一时期使用磨牙饼干或磨牙棒以减轻症状。 4.口腔清洁。注意儿童的口腔清洁,尤其在每次进食以后。牙齿萌出后,家长应当用温开水浸湿消毒纱布、棉签或指套牙刷轻轻擦洗婴儿牙齿,每天1-2次。当多颗牙齿萌出后,家长可选用婴幼儿牙刷为幼儿每天刷牙2次。3岁以后,家长和幼儿园老师可开始教儿童自己选用适合儿童年龄的牙刷,用最简单的“画圈法”刷牙,其要领是将刷毛放置在牙面上,轻压使刷毛屈曲,在牙面上画圈,每部位反复画圈5次以上,牙齿的各个面(包括唇颊侧、舌侧及咬合面)均应刷到。此外,家长还应每日帮儿童刷牙1次(最好是晚上),保证刷牙的效果。当儿童学会含漱时,建议使用儿童含氟牙膏。 5.纠正不良习惯。幼儿期尽量不用安抚奶嘴;纠正吮指、咬唇、吐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6.口腔健康检查。儿童应该在第一颗乳牙萌出后6个月内,由家长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检查牙齿,请医生帮助判断孩子牙齿萌出情况,并评估其患龋病的风险。此后每半年检查一次牙齿。

(完整版)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心理保健技术规范 一、目的 按照儿童心理发展的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不同年龄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营造良好环境,科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早期发现、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早期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有针对性地开展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健康儿童、高危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儿童。 三、内容与方法 (一)健康儿童。 在儿童健康检查同时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指导。 1.监测方法 在健康检查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条件,结合家长需要,至少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进行心理行为发育监测。 (1)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监测8项儿童行为发育指

标(抬头、翻身、独坐、爬行、独站、独走、扶栏上楼梯、双脚跳),了解儿童在监测图中相应月龄的运动发育情况。如果某项运动发育指标至箭头右侧月龄仍未通过,提示有发育偏异的可能。 (2)预警征象:根据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表1),检查有无相应月龄的发育偏异,并在“□”内打“√”。出现任何一条预警征象应及当时登记并转诊。 表1 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

(3)标准化量表:使用全国标准化的儿童发育筛查量表,如小儿智能发育筛查量表(DDST)、0~6岁儿童发育筛查量表(DST)等进行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筛查评估。 2.转诊 筛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应当登记(附件1)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并进行随访。 3.预见性指导 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过程中,应当以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特点为基础,根据个体化原则,注重发育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特点,给予科学的心理行为发育的预见性指导。 (1)新生儿期 1)强调母婴交流的重要性,鼓励父母多与新生儿接触,如说话、微笑、怀抱等。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较全1)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较全1) 儿童保健技术规范(较全1) 儿童的健康和成长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儿童的健 康发展,儿童保健技术规范应运而生。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儿童保 健技术规范,以确保孩子们得到适当的保健。 一、儿童饮食健康规范 良好的饮食习惯是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儿童饮食健康规范包括合 理搭配营养,培养正确的饮食习惯,避免高糖、高脂肪和高盐饮食等。首先,儿童的饮食应保持多样化,包含足够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 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其次,家长应引导儿童培养定时定量的饮食 习惯,避免过度饮食和暴饮暴食的行为。此外,控制儿童的糖、油和 盐的摄入量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儿童睡眠规范 良好的睡眠质量对儿童的身体和认知发展至关重要。儿童睡眠规范 主要包括建立良好的睡眠环境,保持稳定的睡眠时间和培养规律的睡 前活动。首先,儿童的睡眠环境应安全舒适,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并减少噪音和光线的干扰。其次,家长应帮助孩子建立稳定的睡眠时间,确保每天都有足够的睡眠时间。最后,规律的睡前活动,如洗漱、阅读故事书等,可以帮助儿童进入睡眠状态。 三、儿童身体锻炼规范

适当的身体锻炼有助于儿童的身体发育和免疫力增强。儿童身体锻 炼规范主要包括科学合理的锻炼方式和注意锻炼时的安全问题。首先,儿童的身体锻炼应根据年龄和发育情况进行,不能过度或不足。其次,家长和教育者应关注锻炼时的安全问题,保证儿童在安全的环境中进 行锻炼,并避免受伤。此外,儿童锻炼时应逐渐增加强度和时间,以 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 四、儿童心理规范 儿童的心理健康对其全面发展至关重要。儿童心理规范主要包括家 庭和学校的关爱和支持,积极的情绪引导以及适当的心理干预等。首先,家长和教育者应向儿童传递爱和关怀,提供温暖和安全的环境。 其次,帮助儿童正确处理情绪,教导他们积极应对挫折和压力。最后,当儿童出现心理问题时,家长和教育者应及时进行适当的心理干预, 帮助他们恢复心理健康。 五、儿童疾病预防规范 预防儿童常见疾病对于保障儿童的健康至关重要。儿童疾病预防规 范主要包括儿童常见疾病的预防接种、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以及家庭 和学校的卫生环境管理等。首先,儿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 划进行疫苗接种,以预防常见传染病。其次,儿童应培养良好的个人 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保持环境卫生等。最后,家庭和学校应加强卫 生环境管理,保持清洁和通风,预防疾病传播。 结语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试行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根据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

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

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儿童保健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卫生范畴。为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范围 (一)本规范所涉及的儿童保健对象为0-6岁儿童。 (二)根据不同年龄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特点,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三)儿童保健管理包括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和学龄前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 二、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儿童保健工作的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技术规范与标准,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提供专业人员、经费、房屋和设备等必要的服务条件。 3.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绩效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是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妇幼保健的技

术指导中心。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制定并实施辖区儿童保健工作计划。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定期对健康教育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3.承担对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评估,协助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4.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儿童保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 5.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 6.做好儿童保健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反馈和交流等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7.建立健全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系统,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和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8.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与科学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9.根据当地儿童保健工作规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儿童保健服务。 10.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乡(镇)卫生院 1.开展与机构职责、功能相适应的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共10篇)

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共10篇) 篇1:儿童口腔保健指导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定期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并对家长进行口腔保健指导,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口腔健康意识,帮助家长掌握正确的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儿童龋病等口腔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三、内容与方法 在儿童健康检查时,进行口腔保健指导和口腔疾病筛查,并指导选择相应的干预措施。 (一)问诊。 询问儿童的喂养、饮食及口腔护理情况,了解是否喜食甜食、进食甜食的频率,是否有吮指、咬唇、吐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是否使用安抚奶嘴,口腔清洁、刷牙等卫生习惯。 (二)口腔疾病筛查。 1.面部检查。检查是否有唇裂、腭裂等颜面发育异常。 2.牙齿、口腔黏膜和舌系带的检查。检查牙齿的数目、形态、颜色、排列、替换及咬合情况,乳牙有无早萌、滞留、反咬合。检查有无口腔溃疡、鹅口疮、舌系带过短等异常。 3.龋齿检查。检查牙齿是否有褐色或黑褐色改变,或者出现明显的'龋洞。 (三)口腔保健指导。 根据儿童的年龄阶段,从牙齿发育、饮食、口腔卫生指导等方面予以宣传教育。 1.喂养。提倡母乳喂养,牙齿萌出以后规律喂养,逐渐减少夜间喂养次数。人工喂养儿应当避免奶瓶压迫其上下颌,不要养成含着奶瓶或含着乳头睡觉的习惯。牙齿萌出后,夜间睡眠前可喂服1~2口温开水清洁口腔;建议儿童18个月后停止使用奶瓶。

2.饮食习惯。减少每天吃甜食及饮用碳酸饮品的频率,预防龋病的发生;牙齿萌出后,进行咀嚼训练;进食富含纤维、有一定硬度的固体食物;培养规律性的饮食习惯,注意营养均衡。 3.牙齿萌出。乳牙萌出时婴儿可能出现喜欢咬硬物和手指、流涎增多,个别婴儿会出现身体不适、哭闹、牙龈 第一文库网组织充血或肿大、睡眠不好、食欲减退等现象。待牙齿萌出后,症状逐渐好转。建议这一时期使用磨牙饼干或磨牙棒以减轻症状。 4.口腔清洁。注意儿童的口腔清洁,尤其在每次进食以后。牙齿萌出后,家长应当用温开水浸湿消毒纱布、棉签或指套牙刷轻轻擦洗婴儿牙齿,每天1-2次。当多颗牙齿萌出后,家长可选用婴幼儿牙刷为幼儿每天刷牙2次。3岁以后,家长和幼儿园老师可开始教儿童自己选用适合儿童年龄的牙刷,用最简单的“画圈法”刷牙,其要领是将刷毛放置在牙面上,轻压使刷毛屈曲,在牙面上画圈,每部位反复画圈5次以上,牙齿的各个面(包括唇颊侧、舌侧及咬合面)均应刷到。此外,家长还应每日帮儿童刷牙1次(最好是晚上),保证刷牙的效果。当儿童学会含漱时,建议使用儿童含氟牙膏。 5.纠正不良习惯。幼儿期尽量不用安抚奶嘴;纠正吮指、咬唇、吐舌、口呼吸等不良习惯。 6.口腔健康检查。儿童应该在第一颗乳牙萌出后6个月内,由家长选择具备执业资质的口腔医疗机构检查牙齿,请医生帮助判断孩子牙齿萌出情况,并评估其患龋病的风险。此后每半年检查一次牙齿。 7.局部应用氟化物预防龋病。3岁以上儿童可接受由口腔专业人员实施的局部应用氟化物防龋措施,每年2次。对龋病高危儿童,可适当增加局部用氟的次数。 8.窝沟封闭预防龋病。窝沟封闭是预防磨牙窝沟龋的最有效方法。应当由口腔专业人员对儿童窝沟较深的乳磨牙及第一恒磨牙进行窝沟封闭,用高分子材料把牙齿的窝沟填平,使牙面变得光滑易清洁,细菌不易存留,达到预防窝沟龋的作用。 (四)转诊。

全国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全国儿童保健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全国范围内的儿童保健服务工作,以提升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2. 定义 2.1 儿童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儿童指年龄在出生后到18周岁之间的个体。 2.2 儿童保健服务工作 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是指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健康评估和健康干预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旨在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3. 儿童保健服务的原则 儿童保健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 以儿童的健康和利益为重要考虑; - 尊重儿童的权利和隐私;

- 确保儿童保健服务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依法保护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权益; - 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作,共同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 4. 儿童保健服务的基本内容 4.1 生长发育监测 对儿童的身高、体重、头围等生长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生长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 4.2 早期综合筛查 对儿童进行早期综合筛查,包括听力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发育行为筛查,以早期发现并及时处理潜在问题。 4.3 健康评估 对儿童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进行评估,包括全面体格检查、视力检查、口腔健康评估等,以及发育水平、营养状况等方面的评估。 4.4 预防接种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儿童疫苗接种程序,对儿童进行规定的疫 苗接种,以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4.5 健康干预 针对儿童的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包括疾病预防、 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等,以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 5. 儿童保健服务的管理要求 5.1 机构设置 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应设立相应的科室或部门,配备开展儿童保 健服务所需的医务人员和设备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5.2 人员要求 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职 业资格,并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5.3 信息管理 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儿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确保 儿童的健康信息记录、交流和保护的安全可靠。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 一、概述 小儿具有生机旺盛而又稚嫩柔软的生理特点,一方面生机蓬勃,发育旺盛;另一方面脏腑娇嫩,形气未充。其“发病容易,传变迅速”而又“脏气清灵,易趋康复”。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小儿的生理病理特点和主要健康问题,通过对家长开展中医饮食起居指导、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改善儿童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生长发育。 二、服务流程图及说明 (一)预约儿童家长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预约儿童家长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二)儿童中医饮食起居指导 根据不同月龄儿童的特点,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三)传授中医穴位按揉方法

在儿童6、12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的方法;在18、24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迎香、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时,向家长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儿童中医保健方法和技术 (一)饮食调养 1.养成良好的哺乳习惯,尽量延长夜间喂奶的间隔时间。 2.养成良好饮食习惯,避免偏食,节制零食,按时进食,提倡“三分饥”,防止乳食无度。 3.食物宜细、软、烂、碎,而且应品种多样。 4.严格控制冷饮,寒凉食物要适度。 (二)起居调摄 1.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逐步养成夜间睡眠、白天活动的作息习惯。 2.养成良好的小便习惯,适时把尿;培养每日定时大便的习惯。 3.衣着要宽松,不可紧束而妨碍气血流通,影响骨骼生长发育。

4.春季注意保暖,正确理解“春捂”;夏季纳凉要适度,避免直吹电风扇,空调温度不宜过低;秋季避免保暖过度,提倡“三分寒”,正确理解“秋冻”;冬季室内不宜过度密闭保暖,应适当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5.经常到户外活动,多见风日,以增强体质。 (三)推拿方法 1.摩腹 (1)位置:腹部。 (2)操作:操作者用手掌掌面或示指、中指、环指的指面附着于小儿腹部,以腕关节连同前臂反复做环形有节律的移动,每次1~3分钟。 (3)功效:具有改善脾胃功能,促进消化吸收的作用。 2.捏脊

儿童保健服务关键技术标准规范与诊疗常规

目录 小朋友心理征询技术规范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小朋友多动综合症) (1) 孤单症 (3) 学习障碍 (5) 情绪障碍 (6) 焦急症 (6) 恐怖症 (8) 社交恐怖症 (9) 学校恐怖症 (9) 抑郁症 (10) 癔症 (11) 屏气发作 (12) 睡眠障碍 (13) 睡行症 (13) 睡惊或者夜惊 (14) 梦魇 (15) 抽动障碍 (16) 脑性瘫痪 (17) 小朋友体格发育专项技术规范 小朋友体格发育 (20) 体重 (20) 身长(身高) (20) 上、下部量 (20) 坐高 (21) 头围 (21)

上臂围 (21) 骨骼和牙发育 (21) 小儿体格发育评价 (22) 小朋友营养征询与饲养指引诊断常规 营养评估办法 (24) 营养评价时间 (24) 母乳饲养长处和断乳时间 (24) 辅食添加时间和种类 (24) 食物添加当代营养观 (25) 及时添加转奶期食物因素 (25) 开始添加转奶期食物时间 (25) 如何添加转奶期食物 (25) 饲养行为 (25) 影响饲养行为因素 (26) 饲养行为问题干扰 (26) 婴幼儿常用进食问题及不良后果 (27) 婴幼儿营养简朴计算 (27) 小朋友每日所需矿物质量 (27) 营养不良性疾病 (28) 营养不良 (28) 生长发育不良 (28) 营养素缺少性疾病 (28) 维生素A缺少症 (28) 维生素B族缺少 (29) 维生素C缺少 (30)

维生素D缺少性佝偻病 (30) 维生素E缺少 (31) 维生素K缺少 (31) 碘缺少 (31) 维生素中毒 (31) 维生素A中毒 (32) 维生素D中毒 (32) 小朋友营养异常干预办法 (32) 小朋友常用病诊断常规 维生素D缺少性佝偻病 (34) 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35)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36) 小儿肥胖症 (37) 铅中毒 (39) 锌缺少症 (40)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40) 腹泻病 (42) 小朋友口腔保健诊断常规 牙齿发育异常 (45) 牙齿萌出异常 (45) 牙齿数目异常 (46) 牙齿构造异常 (46) 唇、腭及颌骨发育异常 (46) 牙齿疾病 (47) 龋齿 (47)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儿童保健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0~6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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