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山西少农业厅

【期刊名称】《《村委主任》》

【年(卷),期】2008(014)001

【摘要】第一条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强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总页数】2页(P28-29)

【作者】山西少农业厅

【作者单位】山西省农业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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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

一、一事一议的基本内涵 一事一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简称,是指村级组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劳务用工,由受益村民共同商议,并筹资筹劳进行建设的一种制度。这里所说的“事”,就是指农民迫切需要的、直接受益的、愿意共同筹资筹劳来办的事;“议”,就是由农民来商议,让农民自己主张、自己决策。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主要是以群众自愿投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村内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工程、电力设施、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公共绿化、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公益事业建设。跨村和农民房前屋后的项目不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三、村民一事一议议事程序 1.提出拟建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由受益群众提出,村支两委组织讨论。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经农户签字并加盖手印认可。 2.确定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按照“受益主体与议事主体相对称”的原则,确定以全村或村民小组为

主体,在其范围内组织实施。 3.组织村民议事。村民委员会就拟实施的项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有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有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2/3以上的代表参加。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4.形成会议决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经过规定审议程序后,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进行投票表决。半数以上参会村民表决通过的,形成会议决议,并由参会村民签字认可。在项目建设方案表决通过后,即可推选村民理财小组、村民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事务。村民委员会要管理好会议记录、参会村民的签字记录等原始资料。会议决议要及时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需要坚持的原则 1.农民自愿,量力而行。财政奖补项目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妥善处理筹资筹劳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我省主要以筹劳为主。 2.合理规划,突出重点。财政奖补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做好整体规划,优先选择受益面大、村支两委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进行试点,以点带面、示范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1991年国务院令9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农业部 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农业部负责全国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筹资筹劳的范围与对象 (一)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

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二)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 (三)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 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 (四)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 2.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二、筹资筹劳的程序 (六)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七)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八)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当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村民会议所做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做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九)相邻村村民共同直接受益的筹资筹劳项目,应当由受益村协商、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按照分村议事、联合申报、分村管理资金和劳务的办法实施。 (十)筹资筹劳方案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筹资筹劳适用范围、议事程序以及筹资筹劳限额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山西省平顺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山西省平顺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山西省长治市农经局农负科发布时间:2015-12-09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浏览次数:3465 平顺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从2011年实施以来,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使这一项目得到进一步规范化运行、制度化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本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投劳、国家财政奖补一定资金的行为。 第二条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要以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为主要目的。 第三条要坚持群众最急需、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受益面最广、最现实为原则。 第四条要坚持以法、以规、公开、公平、公正、普惠制,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坚持“谁建、谁有、谁管护”为原则。 第六条要坚持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筹资,社员捐资,国家财政奖补,联合集资兴建项目,不举债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程序 第七条项目的申报范围。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村内户外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为主,主要有: (一)村内街道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村民居住点之间的道路。 (二)村内小型水利设施的修建。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 (三)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主管道的铺设。 (四)需要村民筹资筹劳的电力设施。包括村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 (五)村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 (六)村内文化活动场所文体广场的修建。包括文化活动室、舞台、体育设施。 (七)田间道路的修建及硬化工程。 (八)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闲地和村庄周围绿化。 (九)护村、护路石岸。(含混凝土) (十)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第八条村级申报。各村要按照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每年下达申报的文件通知精神,根据广大村民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同意。 第九条乡(镇)推荐。乡(镇)政府根据各村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按照普惠制、先紧、后缓、受益程度进行分类排队,择优推荐,上报县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 第十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减负办)审核。县减负办根据各乡(镇)推荐汇总情况,依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相关政策要求范围和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同时上报县财政局审定。 第十一条财政局审定。县财政局根据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和国家下达的奖补资金总额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由于财力限制,暂未审定的项目进行登记入库,下年度优先安排。 第十二条对审定的项目,在年初以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行文批复,通知到各项目村。 第三章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签定责任书。对批准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由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组与项目乡村签定责任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四条项目预决算 一、项目预算 (一)总投资在三十万元以上(含三十万元)的项目,项目村必须到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工程设计、编制工程预算。 (二)总投资在三十万元以下的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标准、预算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专业性较强、安全要求高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经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工程设计、编制工程预算。 二、项目决算 (一)总投资三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含三十万元),由有资质部门决算。 (二)总投资三十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决算或由村民代表进行决算。 施工完成后资金拨付按照决算为准。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 一、自建 通过会议决定自建的项目村,村委会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采购建筑材料、租赁施工设备,组织村民自筹等。 二、承包 1、总投资三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含三十万元),通过会议决定对外承包的项目村,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至少必须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发布对外承包公告,组织召开专门的竞争承包会议,公开竞争承包。竞争会

村级一事一议操作指南

村级一事一议操作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基本原则,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议事内容、议事发起、议事程序以及申报审核。 本文件适用于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与定义 以下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 一事一议 涉及到村级的重大事项,应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或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1.2 筹资筹劳 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应按照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4基本原则 4. 1村民自愿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村民的意愿为基础,应尊重村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命定。 5. 2直接受益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的受益主体与议事主体、出资出劳主体相对应,即谁受益、谁议事、谁投入。 6. 3量力而行 确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数额,应充分考虑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筹资数额和筹劳数量较大的事项可制定规划,分年议事,分步实施。 7. 4民主决策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数额等,应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议事,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充分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4.5合理限额。筹资筹劳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分地区制定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村民每年人均筹资额、人均筹劳量不能超过省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 5议事内容 村级-一事一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道路修建; 一植树造林; —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 —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 —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6议事发起 1.1 发起人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发起人即议事会的组织者,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发起人应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然村)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倡议。议事会发起者的人数:议事会的发起人可以一个,也可以一人倡议,数人支持。 6. 2事项选择 “一事一议”事项选择应符合群众需求,议事会群众参会踊跃,方便意见统一。 6 .3直接受益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范围应按照直接受益原则,无论是大于或者小于行政区,只要属于受益范围的群众,动员受益群众广泛参与。 7议事程序 6.1 事项征集。 发起人要广泛征集受益群众“一事一议”事项,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7 .2征求意见。 发起人应广泛的征求意见受益群众,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先获得大部分群众的支持。 8 .3会前准备。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推荐五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议推荐五 前言 在我国农村地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被广泛应用于村民集体经济和家庭农场的管理运营中。该制度的推出,为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了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将从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应策提出建议,以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制度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标准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实施需要制定标准,但目前这些标准缺乏统一性。不同村庄甚至同一村庄内多个家庭的标准各不相同。这种情况下,就难以避免出现不公平和争议。 2.管理方式不当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方式是由村民自治委员会、村两委和合作组织等代表村民利益的组织管理。但是,由于管理方式不统一,村民代表的权利利益不能很好地得到保障,导致管理混乱、作风不正等问题。

3.资金缺乏监管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涉及大量资金,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方法也需要严格的监管。然而,由于监管体系不完善,有时资金被贪污或滥用。这不仅损害了村民利益,也对其它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失。 4.劳动力不足 虽然一事一议筹劳产得了更多、更好的产业,但是劳动力不足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问题。农村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年轻人大量流出,一些务农家庭缺乏劳动力而无法维持成本和发展,一些生产形式还未实现劳动力规模化,存在农村劳动力结构、数量和内在素质问题。 5.信息不对称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村民往往不能获得足够的信息,导致他们不能全面了解内部事务,并可能被欺骗、误导或不当管理。 二、对策建议 1.制定统一标准 要解决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问题,必须坚持标准化管理。政府可以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筹资筹劳的流程和标准,制订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林权证书等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农经发[20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办)、计划单列市农业局(委): 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国办发 [2007]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反复征求有关部门、部分基层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贯彻落实好《管理办法》,对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现就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了新形势下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的原则、适用范围、议事程序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等。各省(区、市)要根据国办发[2007]4号文 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 (一)严格政策界限。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和议事的民主程序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框架执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承受能力,分地区提出筹资筹劳的限额。 (二)细化管理措施。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筹资筹劳的分摊办法,提出以资代劳的工价,界定筹劳的劳动力年龄范围,细化筹资筹劳的审核程序,明确所筹集资金的管理方式等。 (三)建立奖补制度。按照今年1号文件的要求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政府支持,研究制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的具体措施。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补助、以奖代补试点,逐步探索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农村基础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二、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素质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一项新制度,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具体操作要求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培训 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提高基层的素质。我部重点抓好对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省级以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由各省(区、市)负责安排。各地要首先抓好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文件精神实质,精通监督管理内容和方法,明晰自身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对基层的培训。 通过培训,要提高基层对筹资筹劳重要性的认识,能够利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组织农民围绕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议事;提高基层贯彻落实筹资筹劳政策的水平,熟悉并严格执行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民主程序等相关规定,组织农民把该议的事议好;提高基层民主管理能力,学会与群众商量,按照民主程序办事,把农民急需办的、直接受益的事办实办好,

“一事一议”制度模板(二篇)

“一事一议”制度模板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兴办____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促进农村____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仅限于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梁、植树造林等____生产公益事业。 二、“一事一议”事项在每年初先由村委会与党支部协商提出议案,经村民小组长、党员会议初审后形成正式议案,印发全体村民酝酿讨论。 三、审议正式议案的村民会议须有本村____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参加或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采取记名投票方法签字认可,填写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决议》。 四、村民负担“一事一议”资金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____元,所筹劳务由户籍在本村的劳动力(男性18--____岁,女性18--____岁),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____个标准工日。 (三年过渡期内要执行过渡期间每年义务工的劳务积累工的规定标准)。 五、筹资筹劳决议形成后,村委会要按规定填写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审批表》、《筹资筹劳决议》、连同会议记录、村民或农户代表签字盖章等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农民负担监督

管理部门审核。经____批准后,以会议形式公布,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由村委会分解到户,造花名册,填入《监督卡》。 六、加强对“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的征收管理。所筹资金由村委会依卡收取,并向出资人出具专用票据。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后,村委会须在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好项目决算,并向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部门提交决算报告。 “一事一议”制度模板(二) 一、主要内容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____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二、议事原则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____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

筹资筹劳方案

毛坦厂镇大山寨村2012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 为充分体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参与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根据上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筹资筹劳原则、对象 1、筹资筹劳原则: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2、筹资筹劳对象: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筹劳对象为在册户籍人口中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本村劳动力。 二、筹资筹劳范围 2012年筹资筹劳用于李湾组毛石护摆工程项目建设。 三、筹资筹劳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筹资标准为:2012年每人筹资标准为15元。筹劳标准为:每个劳动力筹5个工日,每工日折算为20元,以以资代劳形式筹集。 四、筹资筹劳程序 本村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事项。根据本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项目五年规划和本村广大群众的意愿,由村“两委”召开专门会议,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案。 2、形成方案。筹资筹劳事项提出后,必须向村民或村议事会成员征求

意见,修改后形成初步方案(包括筹资筹劳事项、预算、分摊办法、减免措施等),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字同意形成书面决议。 3、方案审核。方案、决议和会议纪录报上级部门审核并备案。 4、公布方案。审核通过的方案在村务公布栏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五、筹资筹劳减免 现役军人、军烈属、退役伤残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和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等优抚对象、在校就读学生、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及并发症患者(区级以上医院出具证)、孕妇、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五保户、等本年度不承担出资出劳任务。 六、本年度筹资筹劳预算 1、工程预算:李湾组毛石护摆工程预算总投资53100元。 2、资金筹集: 1〉一事一议筹资:全村2011年末人口1200人,符合筹资条件的1180人,每人当年筹资15元,共筹资金17700元; 2〉一事一议筹劳折资:2011年末全村劳动力为539人,每个劳动力当年筹劳5个工日,共筹2655个工日,按每个工日20元计算,折资53100元; 3〉申请财政奖补资金35400元。 七、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一)使用管理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探讨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探讨 “一事一议”是农村基层自治的一种形式,旨在使村民更加民主地参与村务管理以及 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中。同时,筹资筹劳也是村民经济文化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而“一事 一议”制度“以村民自愿为前提,以优先考虑村民经济利益为原则”,正是为了更好地保 障村民的权益。本文将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进行探讨。 一、“一事一议”制度的介绍 “一事一议”是指基于农村自治,村民自发组织开展讨论,协商、决策涉及整个村庄 利益的重要事项。该制度旨在实现村民的自治,让村民在村务管理及公共事务的决策中发 挥主观能动性,参与管理、监督和评价。该制度的特点是强调村民自治,以村民自愿为前提,各村自行制定程序、原则和规则。并且,村民组织应该是村民自下而上、自愿参加 的。 1. 筹资 “一事一议”筹资指的是村民自主组织,通过自我筹款,为村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资金。筹资过程中,需要村民自治组织依照规定程序和原则,确定筹资方式、公开筹款情况、合理利用资金等。 在筹资前期,需要村民自治组织联系相关部门或专业组织,了解相关政策、引进技术 及资金等方面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筹款能力。此外,筹资中可以采取募捐、义 卖等方式,该方式需要强调透明度,将所有的筹资行为及筹得资金公开展示,供村民参 考。 2. 筹劳 在筹劳前期,需要村民自治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提高村民自治组织的凝 聚力和组织能力。在筹劳过程中,村民自治组织应该坚持以村民利益为出发点,注重人力 资源的平衡配置和利用,确保劳动报酬的公平合理,督促相关部门提升劳动报酬水平,根 据村民参与劳动的实际情况,对劳动时间、强度、质量和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考核,保 护村民劳动权益和权利。 三、结语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是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村民的人权、 民主权利、社会权利和经济权利。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过程中,需要村民自治组织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范筹资筹劳的行为,注重公开透明,加强程序监管, 确保筹资筹劳的平等、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同时,需要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凝聚力和组 织能力,促进自治的发展。

山西省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字号】晋农改办[2003]52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 业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 (晋农改办〔2003〕52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和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的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农业部关于《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规定》(农经发[2000]5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西省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发[2003]15),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筹资筹劳是指农村税费改革及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义务工过渡期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在村级范围内(除农民依法纳税外)向农民筹集资金和要求农民出工的行为。 第三条从2003年起,全省用两年时间逐步取消过去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2003年农村每个劳动力承担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最高分别不超过7个和3个,2004年不超过6个和2个,2005年全部取消。投劳任务较少的地方,也

可以一步取消。过渡期内劳动积累工、义务工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按照《山西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取消“两工”后,需要向农民筹劳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向农民筹资筹劳,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本着群众受益、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内筹资筹劳进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的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农民筹资筹劳,只限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级道路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第八条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向农民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所筹资金,由本村村民承担,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所筹劳务,由本村劳动力(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承担,每个劳动力每年承担劳务的数量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 第九条村级需要向农民筹资筹劳的项目、数额等事项,由村民委员会按不超过上限控制的标准事前提出并作出预算,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议。所作决议由村民会议作出的,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通过,由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筹资筹劳决议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筹资筹劳的决议报经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经批准的筹资筹劳项目、标准,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在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由村民委员会分发到户,并在村内予以公布。村民委员会不得不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而擅自

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社会捐赠等用于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一)民办公助,适当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二)分清责任,明确范围。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本省(含国有农场)有关规定的其

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四)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市、县财政部门的管理职责,由市、县级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第五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政策,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市、县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市、县财政部门依据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规定,管理和使用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以及本级预算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山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省农业厅2007年11 第一条 为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强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投劳的行为。 第三条 筹资筹劳必须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凡村内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投劳的,必须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第四条 省农业厅负责全省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筹资筹劳适用于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 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第六条 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和其他常住(一年以上)受益人口,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筹劳对象为上述受益人口中男性18周岁—55周岁、女性18周岁—50周岁的劳动力,每年每个劳动力最多不超过5个标准工日。

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筹劳任务;低保户不承担出资任务。 第八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 2.因疾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第九条 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条 筹资筹劳事项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 10以上村民或者1/ 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对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会前应当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 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2/ 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 村民委员会在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前,应当做好思想发动和动员组织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在议事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村民会议所订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所订方案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所代表的户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XX镇筹资酬劳资金管理办法

XX镇筹资酬劳资金管理办法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对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式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给予的补助和奖励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和市、县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等。 用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民筹资、以资代劳资金、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赞助资金等,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共同构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一、账户设置。县财政局在信用联社设置“XX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用于核算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收支。 村委会应及时将村民筹资、以资代劳资金、村集体投入资金、社会捐赠赞助资金等存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金融机构开设的专户,由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分村核算,统一上缴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 二、管理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坚持专款专用,分村建账、分村核算的管理原则。 三、奖补资金的申请。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即可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县财政局凭经农委、财政局领导签字和盖章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县级审批表》,把

奖补资金划入相应村分账户。 四、项目资金的拨付。项目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 项目实施时,报账单位填写《XX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资金报账申请表》,并附工程开工报告、中标通知书、项目承包合同书等相关材料,经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预拨申请进行复审。县财政局凭经县农监办、财政局领导签字和盖章的《XX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资金报账申请表》,按不超过合同约定金额的60%预拨工程项目资金给施工单位,实行建设和奖补并行,保障项目实施。 项目竣工后,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报账单位填写报账申请表,并附乡镇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决算审批表、工程竣工验收表及工程结算合规发票等相关资料,预留5%质量保证金后,转账支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质量保证期内承诺及时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无异议拨付预留5%质量保证金。 五、会计核算。一事一议专户资金财务核算要求分村设账,分村核算,设立明细帐,不得混淆。有关会计科目设置、账簿设置、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决算和财务制度建设等工作严格参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结算,登记账簿,编制报表,装订凭证。

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1.doc

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1 二0一二年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二0一二年度“一事一议”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程项目: 。 二、工程总预算及资金筹集: 该工程约投资元,由村民进行筹资和筹劳解决,筹资按每人15.00元,筹劳按劳平10个工日,(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争取财政奖补资金元。下差部分由村集体自筹解决。 三、资金与筹劳的使用: 筹资、由村委会根据村拟定的筹资清册统一收取和结算,筹劳由村委会和监督小组在事先通知筹劳对象,待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灵活安排每天的筹劳人数,筹劳年终平衡结算。 五、时间安排: 筹资的收取在2012年7月30日前完成,工程实施在8月中旬进行施工。 村委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村基本情况 我村位于三里畈镇,距镇人民政府公里,辖区内村民小组,个自然垸落,户,人。全村版土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亩,耕地面积亩(其中:水田有亩,旱地亩),园地面积亩,鱼塘口,水库座。近年来,经过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已硬化通村公路公里,低产田改造了亩,河堤加固米,组级道路维修扩宽米。2012年计划完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程项目处,。 委员会 年月日 村“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罗田县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论”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我村及时召开村两委及各村民小组长会议,初步拟定我村一事一议项目,并于月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村民意见,会议通过了我村各村民小组“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村“一事一议”项目工程指导小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公益事业监管协会)、“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理财小组。 一、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领导小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公益事业监管协会)和理财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1)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领导小组(村组干部): 组长:副组长: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指南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程序 1. 村(居)委会制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广泛 征求村民意见,经反复修改定稿后,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审议,按要求作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审议通过后,填写《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表》和《筹资筹劳花名册》, 报镇乡经发办(街道经济科)审核。 2. 镇乡经发办(街道经济科)审核后,送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领导审核签字,加盖政府(办事处)公章。 3.镇乡(街道)依据初审通过的筹资筹劳建设项目填写《2010年一 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汇总表》,连同各个项目的报批资料送区农负办 复审。 4. 需要报区政府审批的项目,由农负办送区政府审批。 二、报批材料及要求 1. 镇乡、街道每次向区减负办报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须提 交《2010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汇总表》纸质件1份,《2010年一 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 2. 每个报批项目提交资料: ⑴由村民会议审议的项目,必须提交资料(4+1):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审议会议记录,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花名册。有农户(村民)委托他人参加审议会议的,还要提交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表决委托书。

⑵由村民会议审议的项目,必须提交资料(5个文件):农村一事 一议筹资筹劳审批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农村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项目审议会议记录,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花名册,村民代 表花名册。 ⑶除上述必须提交的项目资料外,其他如项目预算书、规划设计 图表等资料也可一并提交,以丰富资料内容。 ⑷所有纸质材料均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 ⑸每个项目须提交完整的报批资料3套,通过复审后,区农负办、 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各存档1套。 需要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要增加2套项目资料,分别装订 入向财政部门提交的项目资料中。 筹资标准超过当年限额,须报区政府审批的,再增加1套资料。 三、资料编写、整理提示 1.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批表:最后一项“附报资料”按实际提交的资料及排列顺序填列。 2.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方案:为方便方案编写,同时便于各级 审核,要求按下发文本的提纲顺序编写,内容要详细、具体、群众看 得懂。编写完成后,原提纲中除标题、编制单位外的文字不应再保留。 3.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审议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原始、 真实地记录会议过程及表决情况。下发的参考格式中,“到会情况” 和“审议结果”分别列有3段文字,实际记录时,应该根据召开会议 的形式分别选用对应的段落,其余各两段应该删除;同时,召开农户 代表会议和18岁以上村民会议时,如果没有委托参加审议和投票表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 LT

(四)明确议事内容。议事内容不得突破《河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七个方面,即: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道路修建及维护;村内安全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村内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村内土地整理项目;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村务管理、兴办企业及经营亏损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 (五)明确议事对象。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男性18至60周岁、女性18至55周岁的劳动力。 (六)明确上限标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标准为1年内每人筹资不超过20元,1年内每个劳动力筹劳不超过5个。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可以按规定的筹资限额筹集2年的资金,但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且第二年不准再筹。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要求村民以资代劳。村民因特殊情况自愿以资代劳的,必须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以资代劳,防止将筹劳变为变相筹资。对筹资确有困难的,允许以工折资。以资代劳(以工折资)工价标准按每个工日20元确定。今后如需变更,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 (七)落实减免政策。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筹劳任务。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以及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劳任务的村民,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在筹资筹劳过程中,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2篇)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____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方案 一、议事项目概述 1、____村饮水安全工程 ____村____户,____人,403劳动力。经____年____月____日村民大会提议人饮工程,会议应到村民____人,实到____人。经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表决,同意____人,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法定人数。会议经过表决建设该项目。该项目涉及水源地沉淀池____个、漫滤池____个、调蓄池____个,集中供水点蓄水池____座,铺设ped63输水管线____米,配水干管____米,修建阀门井____处。为此,需人均筹资____元,劳均筹劳____个,总计筹资____元,筹劳____个。 2、____村饮水安全工程 ____村____户,____人,208劳动力。经____年____月____日村民代表大会提议人饮工程,会议应到村民代表____人,实到____人。经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表决,同意____人,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法定人数。会议经过表决建设该项目。该项目涉及调蓄池____个,集中供水点蓄水池____个。铺设输水管线____米,修建阀门井____处。为此,需人均筹资____元,劳均筹劳____个,总计筹资____元,筹劳____个。 3、____村护村堤防工程

民代表大会提议硬化全村道路,会议应到代表____人,实到____人。经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表决同意____人,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法定人数。会议经过表决建设该项目。该项目涉及道路 ____米,标准为:堤基____米,堤身____米,并沿堤身夯筑____米宽机动车道一条,长____米。为此需人均筹资____元,劳均筹劳____个,总计筹资____元,筹劳____个。 4、____村田间道路修建和维护工程 ____村____户,____人,劳动力____人,经____年____月10—____日村民代表大会提议改造水源地项目,会议应到代表____人,实到____人。经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表决同意____人,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法定人数。会议经过表决建设该项目。该项目修建田产道路____条、____米、宽____米,铺垫天然砂砾厚33cm。为此,需人均筹资____元,劳均筹劳____个,总计筹资____元,筹劳____个。 5、____村田间道路修建和维护工程 ____村____户,____人,劳动力____人。经____年____月____日村民代表大会提议硬化全村道路,会议应到代表____人,实到____人。经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表决,同意____人,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法定人数。会议经过表决建设该项目。该项目涉及____条,____米,路面宽____米,铺垫天然砂砾厚33cm。为此,需人均筹资____元,劳均筹劳____个,总计筹资____元,筹劳____个。 6、____村田间道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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