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人才安居工程公租房申请与轮候规则

社工人才安居工程公租房申请与轮候规则
社工人才安居工程公租房申请与轮候规则

深圳市社工人才安居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工人才安居工程管理,规范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及会员单位申请人才安居行为,明确社工、住房专员、会员单位、市社协的权责,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及《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章程》、《深圳市社会工作行业投诉处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市社协)为申请单位,由会员单位统一提交申请的注册社工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等安居工作范围。

第三条社工人才安居申请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纪律工作委员会(行业廉洁建设委员会)(简称“纪律委员会”,下同)对市社协的人才安居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会员单位协助市社协开展人才安居相关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社工安居工程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请

第六条社工人才(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深圳市注册社会工作者。

(二)用工单位为市社协会员单位。

(三)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学历、未享受我市相关政策性住房保障等条件)。

第七条社工人才(申请人)用工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位为市社协会员单位。

(二)须配备专门的住房专员负责为社工人才(申请人)服务。

(三)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人才用工单位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申请程序

(一)一般程序

1.市社协根据人才安居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发布通知。

2.会员单位提交申请人资料及相关承诺书等文件。

3.市社协核对资料,并提交人才安居主管部门。

4.市社协根据人才安居主管部门要求,与会员单位一起进行人才安居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人才安居主管部门要求,人才安居租房补贴首次申请已优化为日常申请工作,市社协不再公开发布通知。

(二)特别程序

1.当申请人多于申请名额的,按照轮候规则排序。

2.因申请人离职或申请人用工单位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市社协不再公开发布通知,按照轮候及配租规则直接通知递补人员提交

材料。

第三章轮候

第九条公共租赁住房等人才安居轮候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执行,本章的轮候主要指以市社协为申请单位,由会员单位统一提交申请的注册社工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

第十条为避免社工离职造成的公共租赁住房空置,尽可能照顾到社工安居需求,市社协建立深圳社工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第十一条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一)首次轮候名单排序按照人才安居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排序;

(二)在前述第一款排序相同的情况下,以社会工作者注册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注册时间相同的,以申请人注册时间长短排序,时限长着排在先;

(三)上述排序再相同的,以抽签决定先后。

第十二条日常轮候排序按照人才安居规范性文件要求排序,首次轮候截止后,申请人轮候顺序依资料提交齐全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第十三条轮候期间,申请人的住房、计划生育、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的10日内,通过用工单位向

市社协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第十四条市社协在市社协网站(深圳社会工作网)公示轮候申请人名册。

第四章配租

第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等人才安居配租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执行,本章的轮候主要指以市社协为申请单位,由会员单位统一提交申请的注册社工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

第十六条配租实行首次集中配租和日常配租两种方式。市社协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公告可首次申请的公共租赁房源实行集中配租,因承租人退租等原因出现的空置房源实行日常配租。

第十七条符合首次集中配租条件的,实行申请程序。

第十八条符合日常配租条件的,为了便于日常租房管理,采取同一申请人、同一会员单位优先原则和轮候库排序相结合的顺序配租:

(一)同一申请人优先:同一申请人变更会员单位需要继续租住的,且仍符合届时申请条件(含申请人和申请机构)的,须在离职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离职后限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承租机构相关手续;经市社协审核资料通过后,承租人可继续租住。因申请人原因未及时告知并办理手续,造成房屋空置的,相关经济等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二)同一会员单位优先:原承租人离职等原因造成房源空缺的,

已签订租赁合同的原承租人所在社工服务机构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优先推荐本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轮候申请人入住;多人的,按照本会员单位在轮候库内排序依序提交申请。承租会员单位须在原承租人离职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变更承租人相关资料,经市社协审核通过后,由新的承租人继续租住。因承租会员单位原因未及时告知并办理手续,造成房屋空置的,相关经济等损失由承租单位承担。

(三)有房源空缺,且原承租机构需要退回的,依照申请程序的特别程序,按轮候名单排序先后进行配租。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和承担单位仍符合届时申请条件的且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四个月前提出续租申请,并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十条承租人与承租会员单位需租住满一定期限才能退回住房和相关租房押金。具体期限时间以市住房保障部门要求为准。

第五章纪律惩戒

第二十一条市社协建立社工人才安居诚信记录档案。诚信记录档案将记录各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关于社工人才安居的违约违规情况,并将有关记录在市社协网站公布。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永久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记入申请人个人诚信记录档案并提交纪律工作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三条申请单位对本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单位当年度申请资格,记入申请单位诚信记录档案并提交市社协纪律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在轮候过程中,连续三次放弃选房的,市社协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档案,并将申请人从轮候名单中除名。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已经选房但在合同签订前决定放弃的,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档案,并取消申请人再次申报社工人才安居的资格;已经申请的,停止行业内申请。

第二十六条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须依法租住,遵守相关规定,申请人及申请人用工单位不得擅自转租、改变用途或出租给本单位不符合条件员工等,经调查属实的,将立即取消申请人及申请单位申请资格,分别记入申请人及其用工单位诚信档案,并提交市社协纪律工作委员会处理。

第二十七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需要退房的(包括离职等)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告知用工单位;申请人信息有变动的,须在10日内告知所在用工单位,并提交相关资料。未尽到变更义务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进行变更信息申报的,影响到自身利益的(如租房补贴发放),责任自负;连续有三次未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或者有重大过错损害到其他申请人利益,或影响到社工行业整体利益的,取消该申请人申报资格。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所在用工单位,须在知晓申请人信息变动之次日起5日内告知市社协。未按规定执行的,记入单位诚信档案。连续三次以上未及时变更或造成其他严重影响的,取消单位申报资格。

第三十条因申请人的违约行为给市社协安居工程造成损失的,须依约或依相关规定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申请单位须建立本单位的人才安居管理制度,保障社工人才安居工程公平公开的进行。

第三十二条申报单位需对本单位社工因住房安居工程违法行为后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人才安居诚信档案记录将记入社工个人注册档案及会员单位档案,供业内查询,并作为社工及社工用工单位年度评估评分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说的用工单位是指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市社协会员单位。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根据深圳市关于人才安居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经市社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业内试行,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人才安居工程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 深发〔2010〕5号 (2010年5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宜聚”城市,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现就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才是推动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问题事关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事关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进程的推进。纵观深圳经济特区30年的发展历程,筑巢引凤、广纳人才,是深圳快速崛起、创造奇迹的宝贵经验。在新的发展时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是深圳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市人才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特别是居住成本高企对人才吸引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日益凸显。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对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扎根深圳、创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解决人才安居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人才列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象,着力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全面缓解人才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切实做到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快实施、务求实效。

二、明确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和方式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要坚持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科技含量高、纳税额度大、对城市转型发展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各类重点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以及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的人才安居问题。人才安居工程的保障对象、标准及方式如下: (一)杰出人才。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凡在深圳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可凭引进(工作)合同,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产权赠予个人;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深圳工作居住满5年,产权赠予个人。 (二)领军人才。已认定为深圳国家级的领军人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凡在深圳没有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可按照150平方米的住房标准,凭引进(工作)合同,免租入住3年;购买市场商品房的,可按照150平方米购房总价的50%额度提供购房补贴(以全市市场商品房平均价格计算,补贴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40%和10%)。在深圳工作居住满10年,所购商品房产权可以转让。已认定为深圳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的,按照《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级人才。我市急需紧缺、副高级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凭引进(工作)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的标准是:正高级为2000元/月,副高级为1500元

社会工作专业建设方案

社会工作专业建设方案 项目组顾问:钱绮莲香港富达盟信顾问有限公司经理香港资深企业社工 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等机构社工 督导 姬中宪浦东社会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 项目负责人:刘茂香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社工专业主任、社工师 浦东社会工作(者)协会理事 项目组成员:马景红孙泽宇王贤森韩晋郭志巧程金陈超贾丙海 张平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庆元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总干事 顾勤华上海奉贤思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 徐金凤上海浦东社会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 上海乐耆社工服务社督导 叶雄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社工师、心理咨询师二级 同伴辅导员 陈军上海闸北星雨社区青年发展中心总干事

本项目重点建设社会工作专业,辐射带动社区管理与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发展,项目建设预算20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40万,市财政配套 61.2万元。 一、专业建设基础 我院社会工作专业自2003年申办成功、2004年开始招生以来,始终坚持立足工会资源,面向社工一线,以培养应用性人才为目标,为上海社会工作行业培养了400余名一线社会工作者,已成为在上海市有一定影响、特色鲜明、实力较强的专业。目前本专业在校生共有290人,专业规模、培养水平居全市同类院校前列。 1、“学院—社团组织合作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 我院社会工作专业先后与上海市总工会社会工作部、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会、普陀区总工会、上海机场工会等工会组织和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上海奉贤思齐社工服务站、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上海儿童社会福利院、上海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社工组织和机构签定了合作培养协议。 在“学院—社团组织合作培养”的模式下,工会和社工机构参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对社会工作专业的教学培养计划进行规划指导,承担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寒假暑假专业实践,提供学生参与机构大型项目的志愿者活动机会,承担三年级学生半年“顶岗实习”和现场进行毕业设计的指导任务等。社团组织和机构的参与培养,强化了学生岗位操作技能和职业能力的训练,使学生培养和就业岗位初步实现了“零距离”对接。 2、教学方法初步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针对现代社会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社会工作专业开展了一系列教学改革。聘请行业专家与学院教师共同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定了人才培养方案,按照社会工作服务一线对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及职业发展需要,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将教学内容与岗位能力训练相结合,强化了实训教学,把《个案社会工作方法与实务》、《小组社会工作方法与实务》等实践性较强的课堂搬到校内实训室;通过到基础工会和社工机构顶岗实习等,实现了“教、学、做”一体化,强化了学生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 积极探索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实行“双证”融合的教学改革,将职业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浙江省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一、总贝y 第一条为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在“ 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基础上,组织实施新一轮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简称“ 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即在五年内全省分批培养50名领军人才、500名创新人才、1000名医坛新秀。到2025年, 实现卫生行业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质量明显提升、结构全面优化、发展平台有效构建的目标。为确保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1.能力与业绩导向。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 论文的倾向,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质量、贡献和价值。 2?学术与临床并进。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和支持机制,对科研学 术、临床医疗、技术研发等不同类型人才采用不同指标体系,建立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3.重点与均衡协调。按照重点与普惠兼顾的要求,统筹幵展全省各 类人才培养,分类安排、分层实施,充分挖掘人才、高效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 4.质量与效果共赢。把质量优先贯穿到人才培养、使用、评价等全过程,注重产出效益,实行更加务实、幵放的人才政策,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资金绩效水平。 第三条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等部门成立551 卫生人才

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和组织人事处。 二、选拔程序 第四条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每年组织选拔一次,每次选拔领军人才培养对象10名,创新人才培养对象100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00 名。 第五条申报条件 申报551卫生人才培养工程的对象须为我省卫生健康系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具有正高级职称(含特聘),年龄在55 周岁以下,长期在本专业领域潜心实践和研究,学术造诣深厚,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受到同行广泛认可。带领团队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团队人才 培养方面做出系统性贡献,团队在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 (二)创新人才培养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对本专业及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原创性贡献。在解 决本专业问题中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形成良好社 会和经济效益。 (三)医坛新秀培养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临床和公共卫 生一线工作5年以上,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具有较强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防控、诊治技术能力,临床业务量(或传染病应急处置数量)位居前列,受到同行及群众认可,是单位的骨干力量。 (四)不再申报的情形:

上海专业社工人才流失严重

; 作为今年司法社工试点区的浦东,专业社工所占比例不到1%;另一方面却是复旦22名社工专业毕业生仅2人从事社工行业,今年社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下降达4成。上海的专业社工正面临着一边严重短缺,一边却在严重流失的惊人现状。人才流失速度加快据悉,目前上海开设社工专业的高校不超过9家,其中人才比较集中的分别是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今年四所高校社工专业的毕业生大概有150人,他们的就业情况如何呢?据复旦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小乐(化名)介绍,班里有22名学生,但真正从事社工行业的只有2人,从事相关行业的有3人,他们的工资都在2000元以内。因为没有社会工作专业的硕士点,决意深造的7人中有4人出国,3人转考社会学专业。同时,据上海市社工协会秘书处透露,今年上海社工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为3670人,比去年的5586人减少了近4成。而去年通过上海社工职业资格考试的只有1462人,考试合格率仅为19%。据社区发展研究会透露,目前上海在岗社工的专业水平并不理想。浦东区为今年司法社工试点区,但其社工多由司法系统转岗或社会招聘而来,真正社会专业出身的所占比重不到1%。社会资助明显不够据了解,目前上海的社会工作者大量存在于民间组织当中。这些组织的生存主要靠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购买合同,政府以每个社工每年4万元的标准支付社团购买服务费。“仅仅靠政府购买服务还远远不够,也不合理。”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总干事、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社工处处长周建军解释道,社团要自主运作,除政府关注外,还需要社会各方民资民力的支持。在香港,社工的费用由政府和社会各方按3比2的比例支付,但在国内,这些费用几乎全由政府承担。而提起民间社工组织的生存状况,乐群社工服务社负责人申利民女士用“困难重重”来形容。“我们现在力量薄弱,资金完全靠为政府做项目来获得,项目也不能保证数量,因此在没活干的时候,不得不‘开’掉一些社工。”社工有待社会认同今年7月1日社工国家职业标准颁布,我国“社会工作者”的执业地位被正式确立。但市社区发展研究会姬中宪副秘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对社工这一职业并未完全认同。姬秘书长进一步解释了毕业生就业不对口在所难免,但社工专业表现尤为明显。目前社会上存在一个现象,一些可以提供岗位的单位却没有意识到社工的重要性;而另外一些单位意识到了社工的作用却没有相应的岗位提供。这样势必导致大量社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无门。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秘书长、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顾东辉博士指出,社工的专业性较强,在国外被看作与医生、律师并列的专业性职业。但在国内,这种专业意识显然要弱得多。针对目前上海社工存在的权利义务不明确、缺乏激励机制等诸多问题。相关人士指出,要获得社会的认同,社工自身专业化的建设十分重要。顾东辉博士表示,11月16日,社会发展与工作政策学院在复旦成立,本月底,复旦拟成立社会工作与行政系,以进一步加强社工专业化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 穗字〔2010〕12号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 (2010年8月1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各项任务,探索建立我市社会工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推动广州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就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重要意义 1.推动广州科学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助人自助”宗旨,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公正和谐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分布在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工青妇、残联等社会管理服务领域,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发展社会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对于建设和谐广州、推动广州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首善之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我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有力举措。必须把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作为一项全局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为目的,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制度为重点,以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岗位设置、培育社会组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手段,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首善之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3.基本原则。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主要出发点和归宿点。 ——坚持立足现实,建立适应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社会工作体制机制。 ——坚持改革创新,把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与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创新结合起来。 ——坚持统筹兼顾,围绕大局稳步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 4.主要目标。着力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薪酬保障和激励机制,力争在5年内,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社会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建立起适应我市社会管理和服务需要、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常熟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常熟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试行) 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集聚,切实解决人才的住房问题,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将人才安居工程纳入到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安排,全面建立我市人才安居工程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工作机构完整健全、供应方式科学合理、资金来源稳定可靠、政策制度相对完善、各项管理规范协调的人才安居工作局面,逐步解决我市企业人才的住房需求。 二、基本原则 人才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 三、相关政策 (一)购买对象及条件。购买人才安居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我市城镇常住人口,人事关系在本市,且在本市非公企业工作,申请时须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及以上者。硕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及以

上人员工作须满二年以上,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含技师)工作须满三年以上; 3.申请人年薪酬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申请人已婚的,配偶的年收入也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5倍;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5.申请人(含配偶)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等房改优惠政策的。 申请条件需调整的,由市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二)申请人(含配偶)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含配偶)收入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依据。 (三)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的认定。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请人家庭住房: 1.申请人(含配偶)及申请人(含配偶)父母的私有房屋、承租的公有房屋; 2.申请人(含配偶)及申请人(含配偶)父母在申购前5年内无特殊情况已转让的私有房屋和已转让使用权的公有房屋; 3.因离异失去不满5年的住房;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实施方案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自年起,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专项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到年,入选“工程”的各类人才近万名,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 ]14号)精神,为继续做好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现制定2 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坚持以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以培养国家急需紧缺的高级人才为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建立尊重特点、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采取有效特殊手段,加快培养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专家和国内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新世纪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提供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和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到201X年,培养造就数百名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数千名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数万名在各学科领域里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1.选拔范围:

“工程”人选主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其他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选拔。 2.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年轻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滤布厂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3.选拔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和培养“工程”人选。人事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组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工程”的实施,并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重点抓好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特别是培养造就一批冲击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和创业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国家级“工程”人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各地区、各部门人事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四、选拔和管理 1.国家级“工程”人选每

简述社工人才的重要性

简述社工人才的重要性 在国际上,通常称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才为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目前一个公认的看法是,社工被称为“社会工程师”,是处于政府、社会同个人之间的缓冲区,起到“润滑剂”的作用,对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对于许多人来说,社工的概念尽管还有些陌生,但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而今,这个蒙着神秘面纱而又温情脉脉的崭新职业,已经呼之欲出,渐露头角。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社工人才”的有力支撑。在我国大陆,社工这个一直不为人们所熟知的职业2006年以来急骤升温,用“高调亮相”来形容现在的社工这种喷薄而出之势最为恰当不过了。 党的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在中国建设宏大的社工人才队伍。首次将“社工人才”写进中央文件,并将其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开天辟地第一次。当国家从制度层面上建设一支队伍,社工就不是混同在社区和福利机构中的模糊陌生职业,它开始挺立在人们的视野中,它预示着社工春天的到来,预示着社工新时代的开始,也预示着社工职业将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可以肯定,“社会工作”是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的一个关键词,这对全国社会工作者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对社工职业发展也是一个极大的推动。

2006年11月24日,深圳又传来利好消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首次进入民政工作任务,与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并列为民政工作的三支队伍。国家民政部宣布,“十一五”期间,我国民政系统要争取培养超过10万名社会工作人才,并在所有民政范围服务类机构以及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设臵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2006年底,中国第一个社会工作学院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成立。 社工职业正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从培训、认证、安臵就业,国家在体制上给这个“冷门”职业提供了展现在人们眼前的绿色通道。更重要的是这个职业的诞生,因为将给公益事业注入专业的、新鲜的血液,也必将为自身发展孕育澎湃的动力。这一点可以从上海2006年举办的几场社工招聘会得到证明。在招聘会上,大批报名者蜂拥而至,现场的火爆程度大大超过人们预料,报名总数也比2005年第一批增长了一倍多。与此同时,前来应聘社工职位的人员学历水平也较以往更高,大学本科生,甚至英国、澳洲等地留学归来的高材生也加入了应聘者的队伍。难怪有专家说,“社会工作的春天来了”。 社工在我国的发展始于专业教育。1988年,北京大学设立了改革开放后第一个社工专业,开始了重建社工专业教育的进程。到2006年底全国有近200所高等院校设立社工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定义及范围 文档

社会工作人才的定义及分布领域 1、社会工作的定义 社会工作是指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机构和社区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的职业活动。它与人们把本职工作之外的福利性、公益性和非专业性助人活动称为的社会工作,有本质不同。 2、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 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价值理念有两方面:从社会使命看,强调“扶弱济贫”,以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为己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专业使命看,强调“助人自助”,所谓“助人”是在个人、家庭、群体、社区出现困难时,社会工作者向其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援,所谓“自助”是通过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来整合社会资源,挖掘潜能,推动困难人群走向“自救、自立、自助和自强”。 3、社会工作人才的定义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充分发挥其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

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的专业人员。 4、社会工作人才的分布领域 一、社会服务领域 (一)社会福利 1、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 (1)老年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残疾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3)儿童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4)精神病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5)聋儿康复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6)康复中心(康复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7)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福利类民间组织 (1)社会福利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福利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会福利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二)社会救助 1、社会救助类事业单位 (1)农村敬老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救助管理站的部分工作人员;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救助类民间组织 (1)社会救助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救助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会救助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三)收养服务 1、收养服务类事业单位 (1)收养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2、收养服务类民间组织 (1)收养服务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收养服务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收养服务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四)社区建设 1、社区事业单位 (1)社区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河源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河源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河委发〔2016〕8号)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河委办发电〔2017〕10号)“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为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促进我市人才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措施 根据《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精神,具体有4项任务内容: (一)未来五年争取建设800 套左右人才公寓。(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房管局、江东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1、具体措施。按照“规划建设一批、政府购买一批、在新出让商住用地中配建一批”的方式筹集房源。人才公寓的需求数量由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结合人才住房需求确定,每年制定计划数,按“以需定建”筹集房源。 2、人才公寓地点分布。人才公寓重点分布在江东新区约200套(建设方式)、市高新区约300套(配建方式)、钓鱼

岛片区约100套(配建方式)和新市区约200套(购买方式)。人才公寓的具体建设面积、户型等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发文规定。 3、资金来源。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二是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三是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二)对入户我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杰出人才,可享受无偿获赠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别墅或相当的购房补贴;其他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3500元的租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150平方米的住房。(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办,共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 1、保障的方式和范围。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予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租房补贴。 2、申请和审核流程。经认定符合条件杰出人才、其他的高层次人才,由其本人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由市人社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办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审核合格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落实相关人才安居政策。 3、申请的条件和方式。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1 基本要求 本细则所称技能人才评价,是指公司评价机构(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按照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实施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活动。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坚持国家职业(行业工种)标准与公司岗位实际要求相结合、职业能力鉴定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内容以职业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为重点,同时注重职业道德评价和理论知识考试。对少数工作业绩评定成绩优异者,可采取直接认定方式。 《 2 分工与职责 组织管理与分工 公司设立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考核委)、办公室和专业考评组等机构,各分公司依据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要求分别设立分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 公司技能人才考核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公司考核委成员由公司主要领导任主任,公司高管、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主要领导为成员。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制定公司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审定专业考评组成员;批准合格人员等。 办公室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 ) 办公室是公司考核委下设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具体负责落实公司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完成公司考核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专业考评组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专业考评组应与开展考评的职业(工种)相对应,原则上一个职业(工种)成立一个专业考评组。 专业考评组组长、组员由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成员由三部分组成,即:由公司选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港口集团或市人社局指派的专家或考评人员等三部分组成。考评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专业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职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与考试;及时处理考核考试中的重大问题;接受公司考核委和办公室的领导,接受相关方的监督。 分公司考核委及办公室的组成及工作职责

国内社会工作者的基本现状及能力建设研究

1文章编号2 1002-2031(2010)09-0056-06 国内社会工作者的基本现状及能力建设研究 徐红梅 伍幼林 1摘 要2 社会工作以助人为宗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和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回顾,对社会工作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与述评,对社会工作者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概括。结合培训和专业教育情况存在的问题,凝练了主要的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概况了今后社会工作研究领域需要继续给以关注的问题。 1关键词2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生存现状;能力建设;研究综述1中图分类号2 C916 1文献标识码2 B 1作者简介2 徐红梅(1966)),女,上海市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市场化下的社会与区域发展;伍幼林(1984)),女,瑶族,湖南永州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市场化下的社会与区域发展。 1基金项目2 西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YF07207-03)。1收稿日期2 2010-03-021修回日期2 2010-05-15 社会工作一词是从英国引进的。联合国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社会工作的国际通用定义如下:/社会工作专业倡导社会变革、促进有关人类关系的问题解决并推动人们的增权和解放以增进福扯 [1] 0。我 国社会学学者王思斌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和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2] 。社会工作者则是遵循社会工 作的价值准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领域和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为/社工0。 社会工作专业产生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运动的高涨而兴起。自我国经济转型以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越 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研究的内容和方式日渐丰富。鉴于社会工作在中国正处于成长阶段,社会工作者的生存状态及其能力建设,均存在着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集合了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研究内容,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提炼了影响社会工作发展的关键因素,归纳了社会工作事业全面发展的策略构想,分析了今后在社会工作研究中需要继续完善和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情况 1.我国社会工作者的数量 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虽然事实上作为一个 职业其早已存在,但一直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重视,直到2004年7月社会工作者才被正式定为我国的 总第182期 城市问题2010年第9期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相关概念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相关概念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相关概念(此概念是中组部研究班研讨形成的,是进行课题调研的基本依据):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专业伦理规范,在社会服务与管理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社会工作人员是指职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社会工作师(者)是指经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在特定机构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人员。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专门职业。 社会工作人才是指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一定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等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社会工作人员分布领域:结合对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人才的界定,我们初步认为社会工作人员主要分布在以下领域: 一、社会服务领域 (一)社会福利 1、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 (1)老年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残疾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3)儿童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4)精神病人福利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5)聋儿康复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6)康复中心(康复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7)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福利类民间组织 (1)社会福利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福利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会福利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二)社会救助 1、社会救助类事业单位 (1)农村敬老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救助管理站的部分工作人员; (3)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救助类民间组织 (1)社会救助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会救助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会救助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三)收养服务 1、收养服务类事业单位 (1)收养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 2、收养服务类民间组织 (1)收养服务类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收养服务类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收养服务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四)社区建设 1、社区事业单位 (1)社区服务中心的部分工作人员; 2、城乡居民自治组织 (1)城市居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2)农村村委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区民间组织 (1)社区社会团体的部分工作人员; (2)社区基金会的部分工作人员; (3)社区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五)优抚安置 1、优抚安置类事业单位 (1)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2)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3)复退军人精神病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4)光荣院的部分工作人员; (5)军休所的部分工作人员;

社工站工作方案

篇一:社工岗位职责 社工岗位职责 1、站长职责 (1) 在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社工站的全面工作,对社工 站的工作负全责。 (2) 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为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在社工站的贯彻实施。 (3) 统一协调、部署社工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社工站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团结、带领社工站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社工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4) 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王城各项工 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 (5) 加强与各业务条线部门、社区各类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 (6) 协调工作站人员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日常事务,统一协调处理相关难点问题,定期向 社区居委会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通报工作。 (7) 抓好社工站内部建设,经常组织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 提高社工站人员的整体素质。 2、副站长职责 (1) 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工站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当好站长的参谋和助手。 (2) 协助站长落实社工站各项工作任务,抓好社工站内部建设,配合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3) 做好分管工作,帮助和指导其他工作人员做好工作。 (4) 完成社工站确定的临时任务,接受站长的委托,召集和主持有关会议。 (5) 及时向站长反映工作中和的问题及居民(包括流动人口)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 受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站长不在岗期间代行站长职责。 (7)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街道和站长搅拌的其他工作。 3、党群工作岗位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战斗堡垒 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社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 指导、检查、督促、协调社区单位团组织的建设,负责未成年人和青少年的服务与维权 工作、社区青少年校外辅导及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妇女组织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做好教育、维权、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工 会工作,积极开展维权服务。 (4)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本社区党员(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管理工作。 (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公园和组织社区内单位党组织 和广大党员群众(包括流动人口中的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共建活动;指导、协调文明楼院、文明家庭评比活动。 (6) 协助做好统战、任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依法依规 和依照合同约定形式。(7) 发挥本社区各单位党组织的优势,将社会各层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充分利用社区单位内各种资源优势,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8) 完成街道和站长、副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民政(老龄)残联工作岗位职责 (1) 宣传、执行党和政府的社区福利政策、法规,掌握困难人群的基本情况,做好扶贫帮困、筑牢、助残工作和婚姻登记咨询、社区双拥优抚工作。 (2) 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烈属、军属和革命伤残人员的优抚工作。

人才安居工程温馨提示

人才安居工程温馨提示 一、人才安居工程资格认定标准。符合《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房发〔2017〕101号)文件的A、B、C、D四类人才。 二、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出具《xxx学校关于申请特批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的函》(内容须载明:申请人履历、在职在校、获得奖项、在蓉住房套数等情况),填报《成都市郫都区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提供所需申请相关要件材料,资料完备后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至郫都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12号) 三、申请人要件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经所在学校加盖鲜章) (一)《XX学校申请特批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的函》 (二)所在学校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含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并提供复印件两份。 (四)登录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2000年之前的需出示学位证、毕业证等证书原件)。

(五)申请人的学位证和毕业证等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成都市郫都区高端人才购房资格申请表》一份。 (七)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一)经本办法认定的我区高端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二)高端人才购房需满足在全市行政区域无住房或本市2个以上户籍居民家庭仅有1套住房的要求。 (三)住房限购政策期间,符合高端人才购房条件的申请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参加公证摇号选房。

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1.培养内容与管理 1.1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着力于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能力,计划从理想信念、基本素质、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理论研究能力、执行力以及汇报展示能力等方面进行多角度、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进行培养。 1.2培训计划 计划在两年内开展的培训内容包括:理想信念培训、基本素质培训、能力拓展培训及轮岗。 1.2.1理想信念培训 1.2.1.1内部讲师培训: 将邀请公司党委领导,就青年人才的成长、成才做专题讲座,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参训学员围绕讲座内容进行学习。 1.2.1.2外部讲师培训: 人力资源部将积极联系外部资源,组织关于时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1.2.2基本素质培训: 1.2.2.1通过对入选的人才进行问卷调研,并结合人才培养工程的目标,梳理出人才普遍存在的短板,并引进外部优质

培训资源制定相应培训计划。 1.2.2.2将组织学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管理培训,促使学员既能学习到外部前沿的能力课程,也能学习到内部先进的管理思路。 1.2.3能力拓展培训: 组织参训学员参加1至2次户外拓展训练,并在拓展训练过程中安排学员以小组为单位参加竞赛任务,使之为同一个目标团结协作。 1.4课题计划 1.4.1课题的设置 入选的人才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创新的思维提出优化意见,并就此开展创新课题的研究。 1.4.2节点设置 1人才培养工程的第一年年底前,启动创新课题开题工作,学员通过填写《创新课题研究申报表》1确定课题研究内容及课题导师。。 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的第二年中旬,学员根据创新课题研究成果撰写创新课题研究论文,课题导师针对学员的创新课题给予必要的指导与支持,人力资源部参照职称评审相关流程组织学员进行创新课题研究论文答辩工作。 1.5轮岗培训计划 对于部分培养对象可以视情况安排轮岗实习,轮岗实习是指培养对象按照未来工作需要进行跨部门实岗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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