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说明

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说明
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说明

第三方支付与P2P运营路径研究

一、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及发放情况

2010年以来,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被纳入监管,要求获取牌照经营。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这些支付公司获允提供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数字电视支付、固定支付。

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首先要通过相关检测机构严格的软硬件系统检查;其次是要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有配套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和日常运作能力。最后还要看企业的股东情况、管理人员素质、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因此,牌照申请过程时间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最终只有少数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细了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相关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犯罪活动或为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申请人拟在全国围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围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围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犯罪活动或为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书面申请,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等;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验资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6、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7、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8、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9、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10、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1、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12、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后按规定公告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2、主要出资人的、持股比例及其财务状况;

3、拟申请的支付业务;

4、申请人的营业场所;

5、支付业务设施的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二、第三方支付企业经营竞争情况

(一)第三方支付企业经营模式

目前国已获得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分为几类:

第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依托大型电子商务,客源丰富,迅速做大做强。在市场格局方面,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在线占据了整个市场八成以上的市场份额,集中度较高。

第二类是以银联商务为主的银联和银行型,依托原有的银联系统往线上延伸。

第三类是以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

第四类企业是做线下收单业务,在这项业务中的收益主要是银行卡交易的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取商家的手续费和其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差。

第五类企业是地方性的公司,专注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预付卡是预付费卡的简称,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发卡方和商户通过发行预付卡提前锁定未来收入,而消费者得到商户一定的返利,达到双赢的目的。

(二)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发展方向

当前,第三方支付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单纯的支付业务由于竞争门槛较低,复制难度较低。传统优势领域,如网购、

航空、游戏等传统支付市场已经趋于饱和,整体行业正逐渐步入稳定增长的成熟发展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支付行业加快了对新市场和新行业的探索,一部分瞄上了利润可观的金融领域,逐渐走向数据化、金融化,抢食金融业务,陆续涉足支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保险(放心保)、证券等领域。

P2P行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其所能达成的贷款金额增长非常快,已有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拓展这块业务。另外,由于政策导向上要求P2P平台不经手资金,未来第三方平台资金托管将是发展方向。

三、第三方支付与P2P网贷融资

(一)第三方支付涉足P2P网贷融资

1、与P2P平台合作为P2P平台提供服务方案

2013年初,汇付天下推出P2P托管账户体系。现已向P2P公司推介该体系。另外,老牌支付企业环迅支付为P2P 平台定制打造的资金管理服务平台也已经上线,该平台能实现提供线上资金流转,P2P企业提升风险控制。

环迅支付以及汇付天下提供的产品服务为P2P业比较流行的清结算分离模式。即:清结算分离就是由借款人与放款人自行开设第三方支付个人账户,交易意向达成后,由P2P 平台生成订单,并向第三方支付发出转账指令,再由第三方支付分别向借贷双方发送二次确认信息,经双方个人账户确

认之后,资金方可出账,完成交易。

另外,2013年8月上线的积木盒子是行业中不建资金池的企业典型,实际运作上,委托第三方支付公司来实施全程资金监管,这是目前行业中最有力的自律方式。积木盒子使用的是第三方支付的资金托管功能,资金要么在投资人的第三方支付账户里,要么在融资人的第三方支付账户里,永远不会出现在平台控制的账户中。

该模式将用户资金直接在第三方支付账户中过账,无需经过P2P平台自己的账户。通过托管账户实现了P2P平台资金与信息流分离即清结算分离模式。

2、第三方支付企业自己推出P2P平台

第三方支付企业依托自身线上线下客户资源,推出的为企业客户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引入银行、小贷等第三方信贷机构以及推出自有品牌的P2P平台,为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第三方支付企业来做P2P平台的优势,解决了P2P平台先天不足的支付难题,同时,它有着更多的客户数据和经营经验。第三方支付企业作为现在取得央行牌照管理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全面到来之际,毫无疑问会享有更大的先发优势和政策红利。

(二)第三方支付介入P2P的优势

P2P融资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合作,一方面,第三方支付

给P2P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支付通道,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的参与,可对平台资金流转起到资金的安全风险控制作用。

(三)P2P与第三方支付合作的难点

1、客户信息公开风险

第三方资金托管和结算分离一直是P2P的难题。采用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的,为证明借款人信息真实有效,P2P公司需提供大量客户信息给第三方支付客户,这样P2P平台失去了最大的资本。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托管,但是,P2P行业体量还小,银行对其资金托管,也需要开发独立的系统,成本高昂,对于银行来说,毫无吸引力而言。

2、P2P风险大,第三方支付企业提供服务少

第三方支付企业一直在P2P行业中担任支付接入的角色,但是去年下半年,P2P行业风险开始陆续出现后,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陆续停止为P2P平台提供业务服务,而第三方托管更是很少有公司介入。目前国唯一一家为P2P网贷公司提供第三方托管是汇付天下。汇付天下是基于一套完整而严格的针对P2P行业的风险监管体系,对P2P定了很多规则。

四、P2P平台政策监管及导向分析

当前,针对P2P融资平台还没有正式发文相关政策,近期,银监会再次召集多家国知名的P2P平台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P2P行业准入、制度选择、资金托管方式等容征求意

见。相关参会人士表示,P2P行业归由银监会监管,具体的法规或细则最快在下半年、超不过年底前应该就会发布。

银监会表示:债权类众筹,类似P2P的众筹,应把自己定位为中介平台,回归平台类中介的本质,提供点对点的服务,不能直接经手资金,不能提供担保,不得建立资金池,不能进行非法集资。另外,对股权类的众筹、回报类的众筹等业务也都有相应的业务规定。

回归中介本质,不经手资金、不提供担保、不建立资金池、不非法集资,就是要求P2P资金结算方式上采取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支付和清结算分离模式。央行及相关部门多次会议中,透露P2P融资平台资金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及支付和清结算分离的模式。2013年8月26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向其会员单位发起P2P行业自律公约,明确提出“支付与清结算账户分离”的要求,包括人人贷、拍拍贷等在的55家P2P机构签署了此项公约。2013年11月25日,央行相关官员列席银监会牵头召开的五部委联席会,建议应当建立P2P网贷平台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让P2P平台回归撮合的中介本质。

近日,央行向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

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目前,该草案正征求意见中,如果该草案获得通过,将对P2P行业产生巨大不利。

如果央行此次草案通过的话,P2P机构应该尽快向银行寻找替代性的方案,跟银行进行支付合作。目前这一块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问题,关键是P2P要调动银行方面与之合作的积极性。但目前来看,该草案通过的可能性不大。

五、P2P第三方平台资金托管模式

投资人和借款人分别在第三方支付开通自己的IPS账户,整个过程投资人都能看到自己资金的准确去向;平台也在第三方支付开通了商户号,但只能做资金解冻和退款两种操作,而不能执行转账与提现操作。

满标后,资金即会从投资人的IPS账户进入借款人的IPS 账户;流标后投标资金会直接退回到投资人的IPS账户。

资金托管模式与直接支取模式的对比:

(一)直接支取模式

付款人通过支付公司的网银直连支付接口,将资金付给

P2P网贷平台。

直接支取模式资金流有两步:第一步,从付款人的银行卡转到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第二步,从支付公司的备付金账户转移到平台的银行卡。

这种模式,支付公司只是让付款人付款更加快捷、方便而已,其实资金还是会进入平台的银行账户,资金并不是真正托管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这种模式下,一旦平台自身经营有问题,平台就可以直接挪用交易双方的资金。这种模式就是央行明确的“平台资金池”的模式,资金池形成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线下汇款、另一种是在线支付。

(二)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

能实现P2P平台账户和用户账户的分离,为用户资金增加了风险隔离手段。

辨别是否是资金托管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投资人、借款人、平台是否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开通账户。

(三)资金托管模式的优势

通过为每一个用户建立独立的IPS账户,用户的每一次资金进出都需要经过密码确认,从而保障用户账户资金的安全。

平台在第三方支付开通的商户号,不能进行转账和提现操作,从而保障交易双方的资金和平台的资金不交叉,也就是避免出现平台挪用交易资金的风险。

六、依托网银支付模式的P2P平台

这类主要是利用网银支付来完成投资方和出资方的对接。这需要与相关银行合作,开设存款账户。如:“钱多多”,它除了对接四大国有银行,还对接广发、兴业、深发行等24家股份制银行。钱多多也对接了易宝支付,只是这个支付渠道的占比较小。

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开展P2P业务路径及模式研究

(一)不建议现在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从申请条件来看,首先,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迅速,但多应用于支付领域,从已获得牌照的企业来看,多从事电子商务,有众多的线上线下客户群体,另一部分用于解决细分行业的垫付、支付,中心现有业务与第三方支付业务现有领域差距较大,不符合申请条件。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其次,在申请时间和资质上,中心现有条件并不符合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条件。

第三方牌照申请时间持续大约半年到一年,再加上创造出符合条件的硬件、软件环境,如申请该牌照,需要设立新公司,重新开拓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相关业务。至少需要3年的时间。

(二)建议中心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

鉴于当前相关监管部门对P2P资金存放结算第三方平台

托管的引导倾向,建议中心采取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模式。目前,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已开通了为P2P网贷公司的存款业务,做的比较好的如汇付天下。这类第三方公司已有成熟P2P行业服务方案,可直与第三方支付企业对接,比较服务和模式,选取合作方。

长远来看,通过借助于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在业务做起来的基础上,中心可以着手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或者通过并购第三方支付机构公司来获取相关牌照。

(三)中心业务量来源吸引切入路径

1、找准定位清晰客户群体

中心作为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平台,面向的服务群体是省的中小企业。但从中心现有服务客户群体来看,中心现服务客户群仍以中型类的企业为主,对于中小微企业,如小微企业聚集的形式之一的商圈中的商户、专业批发市场中的摊位商户等,这类小微企业服务几乎没有。小微类的企业,这类小微企业的资金渠道窄,更需要引进资金渠道。

建议中心在做P2P平台业务时与中心现有业务结合和挂钩,建议在做产品的时候,设计一块服务于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一方面,可以与中心打造全省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发展定位相吻合,另一方面,还能拓展中心业务面,打破现有只服务于规模相对较大的能挂牌企业的局面,将业务面拓宽。

(2)打造线上聚集资源线下落实项目来源的模式

线下通过政府及相关协会、商圈、市场、产业集群寻找优质资金需求企业,由中心现有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优质项目进行筛查、推选。筛选项目进入中心线上筹资。线上通过公司及媒体宣传渠道,在线上聚集关注度,吸引资源。

(3)从现有企业资源入手成功案例吸引新主体

业务量保证主要来源于对投资方的吸引和优质投资项目。初始阶段,应当从推荐优质项目做起,优质投资项目可以带动对投资者的吸引。具体来看,可从中心企业中现有企业资源中筛选出初期可用开展P2P的项目,资金筹集成功后,通过成功案例再吸引新的资金需求主体进来。

八、相关风险分析

(一)投资者信息暴露风险

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投资者和出资者的信息要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登记,这对P2P融资平台来说是将自己客户资源完全暴露与第三方支付机构。

(二)市场监管风险

当前,P2P行业监管还不到位,P2P平台无准入门槛、无行业监管、无部门监管。近期P2P跑路等负面消息给整个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借款人担保物多平台重复抵押风险

当前国P2P平台众多,P2P平台的无区域性,不乏有个

别借款人担保物在各个平台重复抵押,远超过抵押物的价值,给P2P平台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信用问题

我国的征信体系不完善,P2P平台没有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而且对于小微个体,央行的征信也不能完全覆盖。有的借款人在网上并无消费记录,不方便审查;有的借款人可能提供虚假信息,无偿债能力时往往无从查实身份或追债成本高昂,借款人违约成本低。债务人无力偿还,坏账增多,造成平台跑路的情况。

综合物流运作模式

综合物流运作模式 综合物流运作模式就是组建综合物流公司或集团。综合物流公司集成物流的多种功能--仓储、运输、配送、信息处理和其他一些物流的辅助功能,例如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组建完成各相应功能的部门,综合第三方物流大大扩展了物流服务范围,对上家生产商可提供产品代理、管理服务和原材料供应,对下家经销商可全权代理为其配货送货业务,可同时完成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传递。 综合物流项目必须进行整体网络设计,即确定每以一种设施的数量、地理位置、各自承担的工作。其中信息中心的系统设计和功能设计以及配送中心的选址流程设计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物流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应包括信息采集、信息处理、调控和管理,物流系统的信息交换目前主要利用EDI、无线电和INTERNET,INTERNET因为其成本较低信息量大,已成为物流信息平台发展趋势。配送中心是综合物流的体现,地位非常重要,它衔接物流运输、仓储等各环节,综合物流是第三方物流发展的趋势,组建方式有多种渠道,目前我国正处在探索阶段,但一定要注意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作者提出了以下三种方案:方案一是由某一项目发展商,投资新建或改建自己原有设备,完善综合物流设施,组织执行综合物流各功能的业务部门,这种方案非常适合迫切需要转型的大型的运输、仓储企业,可充分利用原有资源,凭借原有专项实力,有较强的竞争力。方案二是项目发展商收购一些小的仓储、运输企业以及一部分生产、销售企业原有的自备车辆和仓库,对其进行整编改造。据统计,企业自备车辆和仓库占到总体物流设施的一半左右,如果能够对这一部分设施收编改造,就可直接推动商家租用第三方物流的服务,激活第三方物流市场。方案三就是原有的专项物流运营商以入股方式进行联合,这种方式初期投入资金少,组建周期短,联合后各单项物流运营商还是致力于自己的专项,业务熟悉利于发挥核心竞争力,参股方式可避免联盟模式中存在的利益矛盾,更利于协作。 物流活动是一个社会化的活动,涉及行业面广,涉及地域范围更广,所以它必须形成一个网络才可能更好的发挥其效用。综合物流公司或集团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网络组织结构。现在主要有两种网络结构,一种是大物流中心加小配送网点的模式,另一种是连锁经营的模式。前者适合商家、用户比较集中的小地域,选取一合适地点建立综合物流中心,在各用户集中区建立若干小配送点或营业部,采取统一集货,逐层配送的方式。后者是在业务涉及的主要城市建立连锁公司,负责对该城市和周围地区的物流业务,地区间各连锁店实行协作,该模式适合地域间或全国性物流,连锁模式还可以兼容前一模式。

支付宝运营盈利模式分析

目录 一、支付宝购物流程 (2) 二、支付宝模式分析 (2) (一)商业模式 (2) (二)经营模式: (3) (三)技术模式: (4) (四)管理模式 (5) (五)资本模式: (9) (六)支付宝风险模式及分析 (9)

一、支付宝购物流程 选择商品:登录淘宝,选择您要购买的商品,选中后点击“立即购买”买下您选中的商品 填写信息:正确填写买家的收货信息,所需的购买数量,点“确认无误,购买” 确认付款:选择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点“确认无误,付款” 收货确认:卖家发货后买家注意查收货物,收到货物并确认无损伤后,点“确认收货” 支付宝付款:输入支付宝账户的支付密码,点“同意付款”付款给卖家 给卖家评价:给对方评价,评价成功 二、支付宝模式分析 (一)商业模式 1.所提供的产品服务: 支付宝就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支付宝属于信用担保型平台,所谓信用担保就就是在网上支付过程中起到信用担保与代收代付的作用,其运作的实质就是以支付宝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合格货物前,由支付宝替买卖双方保存支付款的一种增值服务。 首先买家在网上选中自己所需商品后与卖家取得联系并打成协议,这时买方需把货款汇到支付宝这个第三方账户上,支付宝作为中介方立即通知卖方钱已经收到,可以发货,待买方收到商品并确认无误后,支付宝才会把货款回到卖方的账户以完成整个交易。支付宝在这个流程中充当第三方的角色,同时为买卖双方提供信誉,确保交易安全进行。 这种支付模式就是针对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它有效地解决了现在电子商务发展的支付瓶颈与信用瓶颈,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2、盈利模式: 简单的说,盈利模式就就是企业赚钱的渠道,企业通过怎样的渠道与模式去赚钱。 支付宝盈利简单探究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物流业的蓬勃发展,第三方物流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物流模式,它已经成为物流未来的发展趋势。本文通过对我国物流现状及国内一些典型第三方物流的分析,提出第三方物流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提升我国第三方物流能力给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物流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global scale in the logistics vigorous development, the third party physical distribution received people's attention day by day. As one kind of more and more universal physical distribution pattern, it already became the physical distribution future trend of developmen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our country physical distribu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domestic some typical third party physical distribution's analysis, proposed that the third party physical distribution existence's question, how and does promote our country third party physical distribution ability to give certain suggestions key word: Third party physical distribution physical distribution

P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与P2P运营路径研究一、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及发放情况 2010年以来,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被纳入监管,要求获取牌照经营。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这些支付公司获允提供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数字电视支付、固定电话支付。 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首先要通过相关检测机构严格的软硬件系统检查;其次是要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有配套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和日常运作能力。最后还要看企业的股东情况、管理人员素质、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因此,牌照申请过程时间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最终只有少数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细了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相关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本办法所称主要出资人,包括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第三方物流运作

第三方物流运作 (一)与制造业相结合的物流服务运作模式 以往我国大多数企业都是自己解决产品的运输问题,包括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运输,而这一部分恰好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最大的潜在客户。同制造业相结合的第三方物流的最大用户群通常是那些在零售店的日常洗涤用品、纸制品、化妆品和食品等产品的制造商。首先,这些厂商力图通过物流的力量获得并保持竞争优势;其次,优秀的公司寻求其产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通过一个有效的物流体系来达到此目标;第三,公司通过与服务供应者结成战略联盟来改善他们的资产,成为他们、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物流代理商。 (二)与商业零售业相结合的物流服务运作模式 随着我国商业零售业市场的对外开放,国内传统的国有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受到外资大型超市和小摊贩的双重挤压,经营日益困难,全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货物流和资金流却成为限制其发展的巨大瓶颈。现代物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与零售业相结合的第三方物流末端配送服务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向零售业相结合的第三方物流运作的基本思路有以下几个方面: 1.第三方物流企业、零售商、供应商利用先进的信息系统连接起来,实现信息共享,保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要求。 2.建立快速反应的运输系统,保证配送系统顺利运转、建立配送网络,形成完整的信息平台、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 3.以独特的信息交换处理中心为技术支持,通过现代化通信和电脑技术组成网络。 4.组织具有实战经验的专家队伍进行市场策划和研发。 5.服务请求提出时,由调度中心调度,配送点送货上门。当物流量较小时,实行共同配送。第三方物流末端配送业务为生产厂商和最终消费者提供了信息平台和物流沟通渠道。它可将大型配送中心的货物送到购买者手中,也可直接为品牌商提供现成的市场营销网络。 (三)一体化物流运作模式

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

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 2001年国家标准《物流术语》给第三方物流的定义: 第三方物流( Third Party Logistics,TPL)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 这一表述表示了广义的或基本的第三方物流涵义,《物流术语》修改稿(第三稿)改为: 第三方物流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 第三方物流的特点: 借鉴第三方物流研究成果,特别是结合中国的物流实践,理解第三方物流有三个层次以及相关要点: 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的主体是第三方,即非生产者自身或货主、也非最终用户,它所提供的产品并不是自己所有的。 第三方物流的服务是建立在现代技术基础之上的物流活动,信息技术特别是指基于电子计算机和移动通信的电子信息技术,是支持集成化物流、个性化物流管理的技术依托,它们能够充分支持满足客户所需全部或部分物流需求的集成运作、可视化监控、个性化服务等过程的技术需要。 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与客户方之间是现代经济关系,并以合同这一调整和约束现代经济活动行为和关系的法律形式为基础得以体现。 第三方物流为客户提供系统性个性化的物流服务。 第三方物流发展呈现专业化、高级化、一体化经营方式,物流增值服务的系统化、个性化和物流业务运作规模化、网络化。 物流企业的运作模型

案例新科安达的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 新科安达位于深圳市蛇口,中国深圳招商局与新加坡合资企业,是中国第一家由外方控股管理的物流公司。1998年底公司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 成都等地建立了6个区域配送中心;在宁波、上海外高桥、北京怀柔、沈阳、乌鲁木齐建立了16个配送中心,送达城市273个。到2000年公司拥有20个区域配送中心(网络作业点),6个仓储作业点、6个运输协调点、4个准备发展的点,送达城市延伸到350个。新科安达依托物流综合信息系统(ILIS)构筑物流运作网络,形成全国、区域配送中心体系。拥有145000平方米仓库,一部分仓库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改造。利用合同确定运输业务合作运输车队。新科安达能够提供整套的物流(后勤)服务,包括:收货、存货、发货、定单处理、质量控制、盘点、增值服务等。所谓增值服务主要包括支持捆绑销售的促销服务、贴标签、保存、回收服务(过期产品、退货、产品质量问题等)、代收货款、保险、其他咨询服务。 建立综合物流信息系统、电子网络跟踪系统、电子物流系统等。综合物流信息系统具有仓库管理、运输调度、决策分析等八个功能模块;具有计算机辅助决策支持系统,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运输配载优化、物流流程优化。根据货物和客户要求,货物管理精细到批号管理,包括某一个批号货物发往何处。建立电脑化的仓储管理系统,具有保质期管理、具有成熟的接泊作业管理,像药品物流管理等精细的要求都可以满足。建立自己的关键客户群:具有业务量大、长期合作、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重要影响等特点。目前有46家客户,主要是三资企业,主要产品有快速消费品、日用品、食品、药品、石油化工产品等,配送范围达到全国598个城市。承接定单的方式是参与物流投标,中标后与客户签订1~5年长期 合同。除了基本因素以外考虑的主要因素还有安全、健康和环保。 99.9%;破损盗窃率<0.1%;库存准确率≥99.9%。 新科安达第三方物流经营中的一条重要思路是跟品牌公司走,大客户、长期合作伙伴等客户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注重企业文化的一致性,文化上的差异往往导致合约上的不完满。营销中不允许用对方的名称作推销活动,对客户的主要竞争对手采取回避原则,即不能同时做主要竞争者的物流服务。 物流企业实务运作的核心能力 一、物流企业应具备的竞争力应有以下几个: 物流企业需要拥有一定的物流经营资产,但是通过资产、技术、经济等关系形成较强的物流资源控制能力,对能够为客户企业提供系统的集成物流服务更为重要。物流企业结合具体经营内容主要把握以下几方面的核心能力: ⑴运输配送车辆的实际调度能力。 ⑵物流信息管理与动态通信能力。 ⑶在途车辆(货物)的监控能力。 ⑷企业投资与运作经济财务实力。 二、物流企业成功经营的关键

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行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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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与P2P运营路径研究 一、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及发放情况 2010年以来,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被纳入监管,要求获取牌照经营。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这些支付公司获允提供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数字电视支付、固定电话支付。 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首先要通过相关检测机构严格的软硬件系统检查;其次是要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有配套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和日常运作能力。最后还要看企业的股东情况、管理人员素质、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因此,牌照申请过程时间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最终只有少数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细了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相关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模式()

深圳市XXXX信发展有限公司 物流中心文件 受文对象:各分公司、各配送中心发文单位:第三方物流小组 副本呈送:职能部门文号:(物)内字2001-09-02 抄送存档:总裁办秘书处日期:2001-9-19 文名: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模式 1.原则: 1.1.货物的所有权属总公司, 仓储和配送委托第三方进行。 1.2.总公司在当地设立异地帐户,委托银行定向划款, 货款直接回笼总公司。 1.3.总公司与分公司和办事处之间涉及物流业务的内部协调和沟通由物流小组全权负责。 2.适用范围: 2.1.各办事处 2.2.条件成熟必须改制的分公司。

3.名词解释 3.1.二级配送中心:即总公司设在当地的仓库,库内货物属总公司,由物流中心或第三方 物流公司管理,总公司相关部门授权当地办事外全权处理进货、出货、盘点、监控等作业。 3.2.配送中心:即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和天津外运仓库在内的配送单位 4.工作分工: 4.1.第三方物流小组:负责制定流程、与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签署协议、对办事处业务流 程及具体操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4.2.办事处及分公司商务:负责进货申请、制作调拨申请单、订单受理、制作销售发货单、 到货及发货确认等工作; 4.4.办事外及分公司财务:负责货款到帐确认、销售发货单审批等工作; 4.4.物流中心:负责二级配送中心到货信息发布、到货入库手续监控等工作,协助各办事 处解决物流问题。 5.说明: 经过在西安、太原、贵阳、长春等办事处的实践,我们将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流程归纳

为以下两种基本模式:模式一适用于业务量及市场覆盖面较小的地区,当地办事处只设商务,不设财务,业务中心在其上级分公司;模式二适用于业务量及市场较大的地区,当地办事处设商务和财务,业务中心在办事处。 6.模式一: 贵阳(昆明)模式:贵阳办事处属昆明分公司管理,由于当地的市场较小,作业流程的中心设在昆明分公司。 6.1. 进货流程: 6.1.1.办事处商务根据库存情况和销售预测,向分公司商务提出书面进货申请; 6.1.2.分公司商务在“进销存”系统中制作《进货申请单》; 6.1.3.总公司商务审核,填制《调拨通知单》,配送中心按单备货、出货、运输; 6.1.4.物流中心制作《到货通知单》,通知二级配送中心到货情况; 6.1.5.二级配送中心登录总部进销存系统下传数据,根据《到货通知单》信息查询、核对、 接收货物,在系统中办理入仓手续; 6.1.6.如果实际收货与到货信息不符,二级配送中心应及时与物流中心联系,确认实际到 货情况,根据物流中心的处理意见作相应处理;

详解第三方支付产业链与盈利模式

详解第三方支付产业链与盈利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简介 1、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广义的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之所以称为“第三方”,是因为这些平台并不涉及资金的所有权而只是起到中转作用,本质上是一种资金的托管代付,通过提供线上和线下支付渠道,完成从消费者到商户以及金融机构间的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系列过程,以此解决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支付信任”问题。狭义的第三方支付是指,与商业银行签约的具备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网络公司或金融公司,在交易支付过程中,通过增加一个中介环节,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信用增强服务。在买卖交易中,买方选购好商品后,将款项不直接打给卖方而是先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由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卖家发货,买方在收到商品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然后货款转至卖家账户。第三方支付很好地规避了买家收货不付款和卖家收款不发货的风险,实现异步交换和同步交换的对接,促进了网络交易的发展。 2.发展历程

3、第三方支付的优劣势 优势分析: 1)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消除买卖双方的信用顾虑: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记录买卖双方的交易记录,在发生各类纠纷时便于提供相应的证据。而银行端是不提供中介认证类服务的,买家无法确定卖家在收款后能否履约,交易后的纠纷也难以处理; 2)提供增值服务:第三方支付可以为卖家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增值服务; 3)第三方支付平台收费标准透明、统一,且结算期可根据商户实际需求设定; 4)第三方支付成本低、手续简洁,给小额交易创造了发展的空间; 5)第三方支付平台能让大众在线消费时打破银行卡壁垒的障碍:第三方支付平台会与国内多家银行进行合作,支持国内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和国际信用卡组织发行的信用卡,商户

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 (3)

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探讨 摘要:随着现代物流在我国的发展,第三方物流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虽然我国目前已出现了许多从事物流的企业,但是组织方式的科学性,各环节的衔接和协作的规范性,服务功能的多样性和服务质量都有所欠缺,值得进一步探讨和实践 运作模式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实现物流服务定位而建立的一整套运作体系。适合的运作模式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获得稳定的客户群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了运作模式的定义和特征,提出了运作模式的构成要素,并对运作模式的构建提出了建议和思路。 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指独立于供方与需方以外的专业物流企业,它通过与客户的合作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物流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特别是入世后,我国物流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深入,使得国外物流巨头纷纷加快市场进入和扩张步伐,通过多种方式抢滩物流市场的战略高地。外资的进入对国内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既是压力又是动力。由于成长背景不同,国内各物流企业的专长与实力有很大差别,少数物流企业的佼佼者通过一系列的重组、并购等方式迅速壮大起来,并根据自己的市场战略定位逐步建立了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形成了自己的核心能力和服务产品,成长为特定领域的主流企业。但是,由于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业毕竟还处在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的转换过程中,大多数的物流企业仍然是规模小,管理差,服务水平低,自身战略定位不明确,对运作模式的建设不够重视;结果导致各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企业之间盲目竞争,物流市场秩序混乱。 由于物流服务过程的复杂性、服务对象的多样性、服务领域的广泛性以及服务技术的高端性,使得各物流企业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有适合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彼此之间既有分工协作又有相互竞争,才能共同形成理性、健康的物流市场。随着国外物流巨头的进入和国内少数大型物流企业的崛起,我国物流市场的竞争必然是日趋激烈,因此,对于绝大多数物流企业来说,明确市场定位并逐渐建立起自己独特的物流运作模式,从而获得稳定的客户群体,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本文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定义、特征、构成要素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运作模式构建的途径和方法,旨在引起物流企业对运作模式的重视并对其物流模式的建立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定义 第三方物流服务是指专业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要求,将货物安全、高效、完整、及时地从提供者手中运送到需求者手中,服务内容包括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配送等基础性服务,也包括信息系统管理、物流系统方案设计等增值性服务;服务对象可能是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或者是社会公众;服务范围可以局限在某个区域,也可以拓展到全国甚至是全球;还有服务手段、服务产品的选择等等,足见物流服务的复杂性。正因如此,对于任何一家物流企业来说,要想在物流市场长期生存,首要的就是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合适的目标市场,也就是明确服务定位,然后再据此逐渐建立相应的运作体系,这套体系的内容就是运作模式。 虽然近年来对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的研究日渐增多,但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权威的定义。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运作模式就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实现物流服务定位而建立的一整套运作体系。具体地说,就是实现物流服务的全过程中所涉及的软、硬件等一系列环节和手段的集合。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特征 1.目标的系统性 运作模式的建立,必须要以企业的市场服务定位为依据。也就是说,运作模式是市场定位的具体体现,市场定位是运作模式建立的根源和准则。因此,企业在建立运作模式的过程中,要依据服务定位的要求,从系统的角度统筹规划所要提供的各项物流活动,统筹安排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并对其进行协调和优化,力求使企业的整体运作达到最优。 2.培育的长期性

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组织结构一般模式

支付知识 第三方支付公司其组织架构有那些呢? 支付宝组织结构图 一设总裁或者总经理办公室为集团总部领导人员 总裁办公室下设行政部办公司管理日常琐碎事宜并管理所有人员的考情和出差订票等事宜 二市场部 1 分支机构管理部门管理全国分支机构用户协调全国分支机构和总部各部门的沟通 2 产品规划部用户规划全国产品和营销方案的设计 3 集团项目部用于全国的项目规划落地 4 商圈建设部实行全国的商圈建设和商户的接入 5 分支机构的省市分公司实现全国各地区的销售和后续的维护和管理 三运营部 1 客服部负责全国用户的咨询和事物的处理 2 运维技术部负责整体系统的维护 3 产品测试部负责产品的测试和上线 4 对外宣传部负责对外宣传和官方网站的建设 5 运营合作部负责配合市场做技术支撑和活动配合 四技术研发部负责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支撑根据项目设立部门 五风险规规范部 1 风险管理部负责数据监督和风控事宜 2 金融行业部负责金融行业协调和配合市场做相关事物处理 3 清算中心组负责每日的数据核对和相关数据清算

4 合同管理部主要是法律和合同管理事宜 六财务部 摘要:第三方支付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也是中国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底层支撑力量和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2013年,余额宝的崛起,开启了全民理财的新篇章,也让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看到了金融理财巨大的市场。 第三方支付是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也是中国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底层支撑力量和进一步发展的推动力。2013年,余额宝的崛起,开启了全民理财的新篇章,也让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看到了金融理财巨大的市场。 突围策略 第三方支付命悬一线转型瞄准综合金融服务 “现在的市场环境纯做支付很难挣钱,第三方支付必须转型,布局其他业务,否则必死。”近日,一位银联内部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记者深入支付机构调查发现,目前支付机构充当融资中介,行业里比较普遍,大型支付机构均有涉足,模式大致是支付机构向银行提供商户交易流水和信息,由银行审核后放贷。 业内人士称,支付平台连接大量的商户、用户和金融资源,并沉淀了海量交易数据。这些资源和数据对于展开综合金融服务极为有利。 同时,与“余额宝”类似的金融理财服务方面,支付机构过去一年也都迈出了第一步,余额理财成为支付机构的又一增值服务。面对火热的P2P领域,支付机构则以平台资金托管为主,有个别平台也建立了内部的P2P平台。

支付宝盈利模式、四方物流运营模式

支付宝盈利模式 支付宝开始的时候是免费的,当他做强做大以后,开始收取费用,比如现在淘宝上每个人的免费使用量是2000元,超过以后就要收取手续费了。还有别的网站如京东商城和卓越亚马逊等如果需要用支付宝来作为第三方支付手段,那么就得交费用给支付宝,还有支付宝用的人多了,支付宝余额很庞大,这时他可以用来做其他投资或生意。 第四方物流运作模式 四方物流结合自身的两大特点可以有三种运作模式来进行选择,虽然它们之间略有差别,但是都是要突出第四方物流的特点。这种模式下,第四方物流提供行业整体物流的解决方案,这样可以使第四方物流运作的规模更大限度地得到扩大,使整个行业在物流运作上获得收益。 1.协同运作模型 该运作模式下,第四方物流只与第三方物流有内部合作关系,即第四方物流服务供应商不直接与企业客户接触,而是通过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将其提出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再造的物流运作流程等进行实施。这就意味着,第四方物流与第三方物流共同开发市场,在开发的过程中第四方物流向第三方物流提供技术支持、供应链管理决策、市场准入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等,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可以采用合同方式绑定或采用战略联盟方式形成。 2.方案集成商模式 该运作模式下,第四方物流作为企业客户与第三方物流的纽带,将企业客户与第三方物s流连接起来,这样企业客户就不需要与众多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进行接触,而是直接通过第四方物流服务供应商来实现复杂的物流运作的管理。在这种模式下,第四方物流作为方案集成商除了提出供应链管理的可行性解决方案外,还要对第三方物流资源进行整合,统一规划为企业客户服务。 3.行业创新者模式 行业创新者模式与方案集成商模式有相似之处:都是作为第三方物流和客户沟通的桥梁,将物流运作的两个端点连接起来。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行业创新者模式的客户是同一行业的多个企业,而方案集成商模式只针对一个企业客户进行物流管理。这种模式下,第四方物流提供行业整体物流的解决方案,这样可以使第四方物流运作的规模更大限度地得到扩大, 使整个行业在物流运作上获得收益。 四方物流的特点: 一、第四方物流提供了一整套完善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是集成管理咨询和第三方物流服务的集成商。第四方物流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共有四个层次——执行、实施、变革和再造。 二、通过影响整个供应链来增加价值,在向客户提供持续更新和优化的技术方案的同时,满足客户特殊需求。 三、相对于第三方物流而言,第四方物流独立生存的能力不强。 四、相对于第三方物流而言,第四方物流将会更加借助于信息技术。

第三方支付行业业务模式介绍v10

第三方支付行业业务模式介绍 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目录 1银行卡收单业务 (1) 1.1线上收单 (1) 1.2线下收单 (1) 2网络支付业务 (2) 2.1互联网支付 (2) 2.1.1账户支付模式 (2) 2.1.2支付网关模式 (3) 2.2货币兑换 (4) 2.3移动电话支付 (4) 2.4固定电话支付 (4) 2.5数字电视支付 (5) 3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5)

1银行卡收单业务 银行卡收单是指签约银行向商户提供的本外币资金结算服务。就是最终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那里刷卡消费,银行结算。收单银行结算的过程就是从商户那边得到交易单据和交易数据,扣除按费率计算出的费用后打款给商户。 随着银行卡支付业务模式、受理终端与渠道的不断创新,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内涵与外延正在不断扩大,呈传统实体商户收单、网络新型收单融合发展的趋势。在银行卡收单领域,技术上,第三方支付与银行之间清算已不需要通过银联。目前,第三方支付公司部分线上收单业务已经不走银联通道,直接将交易信息发送至发卡银行,但线下收单业务,还是要通过中国银联中转,将交易信息发送至发卡银行。 银行卡收单目前分为3种:网络收单、pos收单、ATM收单,按照线上和线下进行划分如下: 1.1线上收单 线上收单:即网络收单。比如支付宝提供的“快捷支付”,这属于银行卡收单市场的新型方式。用户(个人或企业)、第三方支付公司、银行成为该流程的主体。从第三方支付公司到银行由银行CA防控,用户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公司账户绑定时需要认证。 1.2线下收单 线下收单:即非网络收单。 ① pos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通过安装在商户的POS机进行联机银行卡交易。从接入模式划分: 直连模式:POS终端直接接入银联网络(或第三方支付网络)的联网模式; 间连模式:POS终端通过银行系统接入银联网络(或第三方支付网络)的联网模式。 ②ATM收单:主要由发卡行、银联、服务行三方组成,涉及ATM查、存、取款等同行或跨行业务;属于同城清算业务的一部分。

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是什么

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模式 1.原则: 1.1.货物的所有权属总公司, 仓储和配送委托第三方进行。 1.2.总公司在当地设立异地帐户,委托银行定向划款, 货款直接回笼总公司。1.3.总公司与分公司和办事处之间涉及物流业务的内部协调和沟通由物流小组 全权负责。 2.适用范围: 2.1.各办事处 2.2.条件成熟必须改制的分公司。 3.名词解释 3.1.二级配送中心:即总公司设在当地的仓库,库内货物属总公司,由物流中心 或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总公司相关部门授权当地办事外全权处理进货、出货、盘点、监控等作业。 3.2.配送中心:即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和天津外运仓库在内的配送单位 4.工作分工: 4.1.第三方物流小组:负责制定流程、与物流公司和金融机构签署协议、对办事 处业务流程及具体操作进行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4.2.办事处及分公司商务:负责进货申请、制作调拨申请单、订单受理、制作销 售发货单、到货及发货确认等工作; 4.4.办事外及分公司财务:负责货款到帐确认、销售发货单审批等工作; 4.4.物流中心:负责二级配送中心到货信息发布、到货入库手续监控等工作,协

助各办事处解决物流问题。 5.说明: 经过在西安、太原、贵阳、长春等办事处的实践,我们将第三方物流的运作流程归纳为以下两种基本模式:模式一适用于业务量及市场覆盖面较小的地区,当地办事处只设商务,不设财务,业务中心在其上级分公司;模式二适用于业务量及市场较大的地区,当地办事处设商务和财务,业务中心在办事处。 6.模式一: 贵阳(昆明)模式:贵阳办事处属昆明分公司管理,由于当地的市场较小,作 业流程的中心设在昆明分公司。 6.1. 进货流程: 6.1.1.办事处商务根据库存情况和销售预测,向分公司商务提出书面进货申请; 6.1.2.分公司商务在“进销存”系统中制作《进货申请单》; 6.1.3.总公司商务审核,填制《调拨通知单》,配送中心按单备货、出货、运输; 6.1.4.物流中心制作《到货通知单》,通知二级配送中心到货情况; 6.1.5.二级配送中心登录总部进销存系统下传数据,根据《到货通知单》信息查 询、核对、接收货物,在系统中办理入仓手续; 6.1.6.如果实际收货与到货信息不符,二级配送中心应及时与物流中心联系,确 认实际到货情况,根据物流中心的处理意见作相应处理; 6.1. 7.二级配送中心按规定制作《收货日报》、《库存日报》报告给办事处商务; 6.1.8.办事处商务根据总部商务提供的调拔信息,核对实际收货情况,发现异常应 与物流中心及总部商务联系解决. 6.2. 出货流程: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第三方支付的运营模式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第三方支付的运营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之所以称“第三方”,是因为这些平台并不涉及资金的所有权,而只是起到中转作用。它原本是用来解决不同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对接以及异常交易带来的信用缺失问题,通过提供线上和线下支付渠道,完成从消费者到商户以及金融机构间的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系列过程。 (二)第三方支付运营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分别与银行和用户对接,将原本复杂的资金转移过程简单化、安全化,提高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如今的第三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并且,依据前文所述,从第三方公司的功能特色来看,第三方支付可以分为支付网关模式和支付账户模式。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快钱为典型代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另一类就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 1、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 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服务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平台前端联系着各种支付方法供网上商户和消费者选择,同时,平台后端连着众多的银行,平台负责与各银行之间的账务清算。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实质上充当了支付网关的角色,但不同于早期的纯网关型公司,它们开设了类似于支付宝的虚拟账户,从而可以收集其所服务的商家的信息,用来作为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功能之外的增值服务的依据。 独立第三方支付运营平台主要面向B2B、B2C市场,为有结算需求的商户和政企单位提供支付解决方案。它们的直接客户是企业,通过企业间接吸引消费者。独立第三方支付企业与依托电商网站的支付宝相比更为灵活,能够积极地响应不同企业、不同行业的个性化要求,面向大客户推出个性化的定制支付方案,从而方便行业上下游的资金周转,也使其客户的消费者能够便捷付款。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线上业务规模远比不上支付宝和财付通,但其线下业务规模不容小觑。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收益来自和银行的手续费分成和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的收入。但是,该模式没有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容易被同行复制,迅速提升在行业中的覆盖率以及用户粘性是其制胜关键。 2、有交易平台的担保支付模式 有交易平台的担保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台捆绑着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并同各大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凭借其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充当交易双方的支付和信用中介,在商家与客户间搭建安全、便捷、低成

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定义

第一章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定义 1.1 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定义 一、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定义第三方物流服务是指专业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要求,将货物安全、高效、完整、及时地从提供者手中运送到需求者手中,服务内容包括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流通加工、配送等基础性服务,也包括信息系统管理、物流系统方案设计等增值性服务;服务对象可能是工业企业、商贸企业或者是社会公众;服务范围可以局限在某个区域,也可以拓展到全国甚至是全球;还有服务手段、服务产品的选择等等,足见物流服务的复杂性。正因如此,对于任何一家物流企业来说,要想在物流市场长期生存,首要的就是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合适的目标市场,也就是明确服务定位,然后再据此逐渐建立相应的运作体系,这套体系的内容就是运作模式。 1.2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模式的特征 1.目标的系统性运作模式的建立,必须要以企业的市场服务定位为依据。也就是说,运作模式是市场定位的具体体现,市场定位是运作模式建立的根源和准则。因此,企业在建立运作模式的过程中,要依据服务定位的要求,从系统的角度统筹规划所要提供的各项物流活动,统筹安排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并对其进行协调和优化,力求使企业的整体运作达到最优。 2.培育的长期性运作模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过程。它是在企业战略定位的指引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项物流要素进行选择,逐渐地增加硬件设备、拓展经营网络、提升管理水平等,并最终形成一个独特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运作模式。 3.发展的相对性运作模式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相对性, 第二章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建立运作模式时存在的问题 2.1物流观念比较落后 市场对于第三方物流的需求不足,自办物流现象突出。我国很多企业既怕失去采购和销售的控制权,又怕额外利润被别的企业占有,都选择自建物流系统,不愿向往寻求物流服务,导2.2基础设施落后,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第三方物流的基础设施大都简易,落后,机械化程度不高。智能化,自动化仓储比较少,信息化建设滞后,由此造成仓库运输系统的整合效能比较低,信息不流通,不能保障时时对物流服务过程的及时了解。 2.3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服务功能较弱 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目前的物流企业规模不大,缺乏整合,集约化的经营优势,规模效益难以实现,服务功能单一,多数物流企业只能提供单项或分段的物流服务,物流功能主要停留在储存,运输和城市配送,相关的包装,加工,配货等增值服务不多,不能形成完整的物流供应链。 2.4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低 第三方物流企业与传统物流企业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之上的。然而,目前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技术落后,互联网,条形码,EDI等信息技术未能广泛应用,物流企业和客户不能充分共享信息资源,没有结

P2P运营模式及第三方支付要点说明

第三方支付与P2P运营路径研究 一、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及发放情况 2010年以来,第三方支付行业正式被纳入监管,要求获取牌照经营。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250家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支付牌照,这些支付公司获允提供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数字电视支付、固定支付。 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首先要通过相关检测机构严格的软硬件系统检查;其次是要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有配套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和日常运作能力。最后还要看企业的股东情况、管理人员素质、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因此,牌照申请过程时间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而最终只有少数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明细了申请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相关条件: 《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出资人;

4、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有符合要求的支付业务设施; 7、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9、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犯罪活动或为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申请人拟在全国围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围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本办法所称在全国围从事支付业务,包括申请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支付业务,或客户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支付业务的情形。 申请人的主要出资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2、截至申请日,连续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或连续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2年以上; 3、截至申请日,连续盈利2年以上; 4、最近3年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犯罪活动或为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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