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防控排查表

法律风险防控排查表
法律风险防控排查表

法律风险防控排查表 (人事劳资)

排查风险类别: 人事劳资情况

排查时间: 年月日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排查目得与方法:检查公司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方面得状况,劳动合同签署、履行、劳务外包合同得签署、履行、劳务派遣合同得签署、职业危害防护、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保情况,避免劳动争议及其赔偿等风险。

部门负责人: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 控

法律尽职调查要点提示与法律风险防控 能否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发现问题,与律师自身的经验有关,关键在于如何尽到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中的程序性事项 (一)关于保密事项 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会获得很多调查对象的资料和信息,甚至是调查对象的一些商业秘密、重要技术信息。律师应结合尽职调查计划,明确在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信息是重要的,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获取相关资料和信息。在可能获知商业秘密情况下,履行保密义务是律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律师可据相关方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二)关于承诺事项 对于无法获取资料的情况,律师应要求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承诺文件;对不能完全获悉的情况,律师应要求调查对象作出声明和保证。律师应向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告知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的必要性。这不但是律师审慎调查的要求,往往也会成为调查对象及相关方对于收购方的承诺。在出现纠纷的情况下,上述承诺文件会成为证据资料,起到对收购方有利的作用。 (三)注重细节并完善工作底稿

在公司提供尽职调查相关资料后,律师应将已收到的材料列出清单,并由双方人员签署确认。对于尚未取得或还需要补充的资料,应列出补充清单,待调查对象进一步补充。对于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应做好留痕工作,完善工作底稿。 二、关于公司历史沿革和现状的尽职调查 (一)调查要点提示 1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否显示公司为特殊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 2 公司的设立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设立程序是否规范。 3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达到法定最低要求。 4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已足额认缴,是否存在抽逃、挪用出资行为。 5 股东出资是否真实、是否履行必要评估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情形,股东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满足特殊行业要求。 7 公司名称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公司商号是否侵犯她人知识产权。 8 公司历次变更是否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9 公司章程是否载有特殊条款,如限制表决权、不按出资比例分

合同法律风险报告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法律风险报告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从企业行为分类看合同的重要性企业的任何行为都不同程度地伴随着法律风险,无论是从事日常业务活动还是进行投融资活动等都意味着不同的法律风险,对这些行为进行两个维度分析和关注是必要的:一是纵向的政府管制,包括工商、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车辆管理、行业管理等;二是横向的交易行为,包括企业与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和竞争的行为。 企业的设立和经营都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经济学家把企业视为“合同束” ,从法律的角度看,同样可以说企业的绝大多数行为是以合同为表现形式的。 以有限公司的设立、经营为例,至少可能需要以下方面的协议支持: 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协议;公司住所——土地使用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生产经营——知识产权转让协议;股份流转——股份转让协议;劳动用工——劳动合同;业务活动——业务合同; 资本并购——资本并购合同;公司融资——借贷合同、担保合同等。 可以说一个好的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控制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大部分和核心成分,而合同的管理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 段,法律风险管理在任何一个阶段介入都有意义,但意义不同。 从企业运作的效率看,事前介入最佳、事中介入尚可、事后介入较差,法律的作用就像杠杆,只有把支点放在“事前防范”这个正确的支点上,才能发挥最大的功效。 由上可以看出,公司的大多数法律风险属于合同风险。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管理过程常见问——“五化”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法律尽调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360项 (一)、关于公司的设立和存续 1.公司名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2.公司名称未经有权机关核准 3.公司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 4.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5.公司的经营期限短于拟议交易的需求 6.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未办理延期登记 7.公司的设立未能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8.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9.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办理相关登记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资格不符合任职资格 11.公司实际经营的业务与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不一致 12.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与拟议交易冲突 13.公司设立程序不规范 14.公司实际使用的经营场所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15.公司的法定住所使用住宅用房 16.公司未能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检 17.公司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18.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 19.对公司的投资超过了母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20.公司未能及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手续 21.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未能及时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 29.股东未放弃优先权 30.转股价款未支付 31.转股未履行适当的法律程序 32.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未按照评估值作价 33.转股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限制性规定 34.支付给个人的转股价款溢价部分未予代扣代缴所得税 35.转股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6.转股协议约定的转股生效条件未能满足

37.股权转让未签发出资证明书 38.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转股结果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39.股份公司的记名股票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登记手续 40.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转让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2.受让方股东的身份对拟议交易造成影响 43.伪造转股文件,股权权属存在纠纷 44.转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手续尚未办理 (三)、关于公司的出资(含增资、减资) 45.公司的出资形式不符合当时有关法规的规定 46.公司的注册资本未能按时缴清 47.非货币出资未能办理过户手续 48.股东以未评估的部分资产出资 49.关于股东虚假出资 50.关于以自身资产评估出资 51.股东抽逃注册资本 52.非货币资产的出资比例不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53.关于以实物出资使用假发票 54.评估增值过大 55.关于以划拨土地出资 56.对公司出资中个人股东的巨额出资来源无法合理合法说明 57.增资中某方股东未放弃对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58.公司未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 59.公司未按照增资结果变更股东名册 60.公司增资或者减资未取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61.公司增资或者减资违反了章程中的限制性规定 62.公司注册资本需要提前缴纳 63.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减资 (四)、关于公司的类型变更 64.公司类型变更程序对拟议交易存在影响 (五)、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模版

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企业名称:xx省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问卷填写时间:xx年11月18日

目录 一、企业概况 (3) 二、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分析 (4) 1.公司在应收账款方面的诉讼与非诉纠纷 (4) 2.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法律风险 (4) 3. 公司对劳动人事方面的管理制度不健全 (5) 4.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完善 (6) 5. 企业对合同的管理不够完善 (7) 6. “挂靠施工”的风险问题 (8) 三、公司目前的法律需求 (9) 1. 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需求 (9) 2. 企业家个人及公司高管人员对法律培训的需求 (9) 四、联系方式 (10)

一、企业概况 xx省xx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成立于2007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资本为1080.0万人民币,登记住所地为x号房。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电视监控系统、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配件、监控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的销售;灯光音响、教学仪器的销售、安装。 公司现有股东5名,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各股东出资分别为:x。各股东已于2014年9月18日全部完成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 其中股东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xx(公司股东),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信息产业投资。

二、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分析 1.公司在应收账款方面的诉讼与非诉纠纷 据了解,公司目前数量较多的纠纷集中体现在对外应收账款的催收方面。公司在非诉方式上主要采取电话催收、在诉讼方面聘请专门律师进行处理。 在这一问题上,本所律师作以下两方面提示:第一,为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债权债务纠纷,可在公司的合同管理及其他经营管理制度上进行设计和健全,以期在纠纷发生前做好预防工作;第二,由于公司目前已成功挂牌“新三板”,在信息披露方面有诸多义务,则公司所涉诉讼纠纷将作为披露信息对外公布,这对于挂牌企业的经营是毫无益处的,更甚者,将影响公司日后的转板事务。 2.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法律风险 持续信息披露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的一项硬性要求,对于披露内容已颁布实施各项规则,挂牌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则进行重要信息的披露工作。 据调查显示,公司在工商登记备案与通过证监会公告时所使用的公司章程不一致,此情形对公司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建议公司立即采取变更登记等方式进行控制和处理。 对于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有关信息披露的格式与内容要求,建议公司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

集团下属公司合同管理自查报告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自查报告 合同管理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已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标签。企业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未来,同时,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又是影响企业信用好坏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对企业合同工作的管理,已成为上下的共识。 *********有限公司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6]12号“关于印发《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加强企业的风险意识,防范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对公司开展合同管理制度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2016年*********日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 2、合同招标、会签、审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是否遵循《合同管理制度(试行)》。 3、生效的合同是否按规定及时上传档案管理系统。 4、是否按制度要求制定并发布“合同招标*****”或分权手册。 二、检查标准 ************; *****************。 三、存在的不足 ********有限公司截止目前正开展前期手续办理,涉及的合同类型主要为技术咨询合同、补偿合同、租赁合同。由于数量较少、种类单一,管理方面比较认真、规范。通过参加集团组织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学习及企业自查,发现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1、有些技术咨询合同合同期限过长,原则上应该避免超过一年。 2、合同签订人员对合同法律相关知识欠缺,对合同中联系人、电话、签订时间等细节不够重视,部分合同中有信息缺失。

法律合规及风险分析尽调模板

法律合规尽调情况 为配合此次尽调,全面掌握公司法律合规风险,我们要求公司聘请了大滔()律师事务所,对公司主体资格、设立、存续、运营、矿业权状况等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法律尽调全文见附件1),相关重要结论如下: (一)、公司法人主体及组织结构合规性结论 认为:高岭土公司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公司章程及组织架构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截至目前,高岭土公司不存在终止、注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二)、矿业权状况 认为:除XX高岭土开发茅草坪砂矿的采矿权已经于2017年4月28日到期外,高岭土公司提供的麻栗坡县猛洞乡曼文硅石矿、XX高岭土开发麻栗坡县黄瓜坡高岭土矿等各份文件、材料均合法有效。高岭土公司通过矿产资源整合、转让,已合法取得前述三个矿业权和矿山固定资产、设备的所有权。该三个矿业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和司法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高岭土公司具备开展高岭土矿石及相关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的条件。 (三)、财务状况 认为:高岭土公司在矿产资源整合、收购过程中,实际投入了大量资金,取得前述矿业权的过程真实、合法,其投资行为实现了阶段性的预期目标。

(四)、重大合同 公司提供了九份销售合同。其中,与夹江县三友机化工贸易、金业恒宇贸易、建金矿业、省路桥迪化工贸易等六家企业法人订立有高岭土矿及相关矿产品销售合同六份,合同价款金额共计人民币60900万元。另外,高岭土公司与其他三个自然人订立销售合同三份,仅约定了合同单价按市场行情调整,未约定供货量和总价款。认为:高岭土公司存在持续、有效的经营行为,并能产生较为稳定的营业收入。 (五)、债权债务和股权质押 根据律所在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取得的资料显示,高岭土公司的全部股权于2016年02月23日全部质押给遵明融资担保,该资料载明的被担保债权数额共计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经向高岭土公司财务人员询问得到的答复,并结合高岭土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数据,高岭土公司的债权债务基本情况为:应收款总额为人民币1435万余元(债务人为麻栗坡XX圣峰矿业、鑫浩高岭土开发、贵稀投资等);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42万余元(债权人为遵明融资担保、麻栗坡县清龙边贸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中,遵明融资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100万元,高岭土公司的股东已将所持有的该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遵明融资担保。 认为:高岭土公司存在金额较大的应收款和应付款,债权和债务相对平衡,需加强债权清收和债务履行的管理工作,继续维持债权债务的平衡,以免因之前的债务问题增加本次交易的风险。 (六)、往来款

法律风险自查报告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资委文件精神,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认真全面排查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对排查出的法律风险,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一、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外部风险 由于外部的宏观经济及有关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会影响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合同签署时的法律关系,可能导致承租企业的履约能力下降及有关法律纠纷,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二)内部风险 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员工的道德风险,其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对承接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公司的项目风险内控制度至关重要;租赁合约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也要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整改方案 (一)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规定的变化,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有关措施,有效减少其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保障业务操作能够根据公司的政策、规定、内控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保全公司资产,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四)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项目管理主要分为前期调查、中期评估、后期审批和还款跟踪等四个过程,针对不同的过程设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使各环节的调查和评估做到客观准确,坚持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原则、坚持共同调查人制度、坚持风险控制第一位的原则等。力求在融资租赁业务的源头就对全部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有深刻了解并加以控制。 (五)加强对融资租赁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控制度,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强化财务的监控与实施。 (六)加强对融资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审慎选择租赁物及供应商,规范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制定标准的租赁物交付及租金回收流程,最直接有效地控制租赁风险。 (七)加强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道德意识和法

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关于法律风险管控工作的总结及2013年法务管理工 作目标 刘晓宇2012年度法律事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有序推进部门日常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要求的特殊性,本着“风险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思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常规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今年集团公司提出了“创 现对 目部对合同的总体掌控和与机关法务部能的信息互通,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联系、早解决避免发生被诉案件。 2、加强对一级、二级合同管理 (1)编制了本部门的《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明确了本部门对一级合同审查的范围及审查重点,并且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本部门对该合同的意见,揭示法律风险,从源头控制风险点,使公司及项目部领导能够在合同订立前了解在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权衡利弊,做到总体把握。

(2)严格执行对各类二级合同审查,从法律角度对合同文本中进行审查,对存在隐患的合同提出对相应的修改建议,对于风险较大的合同实行拒签制度,使签订的合同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我方利益,且能够在履约过程中起到对双方的约束作用。 3、监督项目部完善原始资料管理 法律事务部将项目部日常工作中的原始资料的留存及有效性也作为对项目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在发生纠纷后能够体工队我方有利的有效证据,具体措施有。 新发案件数,且本年度新发案件均为2010年以前工程产生的纠纷所导致,说明近两年的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成效,很好的控制了法律纠纷的发生。 三、2013年法务管理目标及措施 1、实现新开、在施工程诉讼案件发案率为“0”,新发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 2、力争将目前在XX法院的被申请执行案件在2013年度分批次进行支付,实现在XX法院被申请执行案件全部销案。

(法律法规课件)法律尽职调查

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第四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及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股权投资中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向投资人提示投资可行性及风险。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根本原因: 投资人永远不会比目标公司本身更了解目标公司法律方面的真实情况。 存在潜在法律问题的目标公司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利用此种信息不对称误导投资人向其投资。 ?投资是一项精确的商业活动,客观上要求对法律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投资风险的应有之义应指“商业风险”,而非可通过律师尽职调查予以减小乃至避免的“法律风险”。?股权投资实践中,与实业投资人相比较,财务投资人对律师尽职调查之必要性的观念粗放。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 1.从法律角度调查目标公司的真实信息。 2.对其他专业尽职调查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读。 作用: ?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 ?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投资的影响。 ?甄别投资对象。 ?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据此讨论投资对价。 ?避免投资失败或陷入纠纷 ?律师能对目标公司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职业判断,为投资人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投资交易及投资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1.调查内容全面: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关联关系;业务;资产;债权债务;重大 合同;诉讼及争议;管理层和员工;税收;外汇;环保;等等 2.材料全面: 调查所有可调查的材料——“调查内容全面”的程序性要求

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报告格式文本

附件2 投资项目法律风险报告格式文本 项目法律顾问:XXX XXXX年XX月

XX投资项目 XXXX年上半年法律风险报告 (黑体加粗小二) 一、项目概述(黑体加粗小三,以下均同) 介绍该项目概况,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预算、合作方情况、操作模式、资金筹措、贷款担保等,并重点说明股份公司最终决策批准该项目的时间、批准文号及实施条件(具体见股份公司相关投资批复)。(正文格式为:仿宋小三,以下均同) 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介绍该项目现阶段的实施进展情况,主要包括该项目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的时间及主要内容、目前所处阶段(如已经进入拆迁阶段、土地收储阶段、土地招拍挂阶段等)、已签署的其他类型协议(如一级土地开发委托协议、工程施工合同、贷款合同等)的时间及主要内容、已投入资金等,并重点说明: 1.与股份公司决策批准相比,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发生变化的原因。如:不再需要办理征地或拆迁;需要变更项目开发模式等。 2.该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批文件的落实情况,并重点说明已经办理的审批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所实施的项目是否获得了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复;已经进入工程施工的情况下,项目是否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 三、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出现的主要法律风险及相关防控措施的建议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照《投资项目法律风险等级及识别要素库》,对目前项目已经出现的法律风险及其法律后果进行提示,并予以风险评级。同时提出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建议。举例如下: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出现的主要法律风险、法律后果及风险评级 1.项目主体风险:融投资建造合同的签约主体为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但未获得地方政府授权。

企业法律风险排查的路径与方法

企业法律风险排查的路径与方法 本文作者:徐滨、栾少湖 法律风险排查是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排查全面了解企业面临或潜在的法律风险,从而为法律风险评估、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基础资料。法律风险排查是风险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一、其他机构法律风险排查的路径 法律风险排查的路径,概括来看大致有如下几种: (一)按法律关系或立法体系进行法律风险排查。例如,将法律风险排查路径事先设定为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并按此路径进行排查。 这种方式看起来比较完美,理论上说法律关系或立法体系涵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但若以此为出发点进行法律风险排查,要么陷入教条的法律条文对照工作之中,结果搞出来一堆所谓的法律风险,但却与企业实际情况差之千里;要么以偏概全,不能全面的反应企业面临或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依经验事先设定所谓的“风险要点”进行法律风险排查。例如,提前将风险要点设定为劳动关系、投资、融资、担保、涉外、合同管理、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等,然后按照这些要点逐一进行风险排查。 这种方式体现了重点环节重点排查的理念。但是,很显然,按此方式进行排查的结果显然也是片面的,并且带有很强的主观性。所谓的重点环节是法律风险排查服务律师自己主观判断的结果,然而重点环节本身就是相对的,没有列入重点环节的可能恰恰是企业面临或潜在的重大风险,而列入重点环节的可能是企业根本不涉及的。 二、德衡法律风险排查的路径 结合国外风险管理的经验,德衡在法律风险管理实践中摸索总结了一套风险排查的方法,概括为:通过企业管理流程、组织架构和业务流三位一体排查法律风险。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排查路径的合理性 法律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需要遵守的规范,但不是所有规范均适用于全部企业,企业只受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法律规范的约束。熟悉、了解一个企业主要是其经营活动状况、管理活动状况,以及连接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各环节间的组织架构状况。因此,从这几个方面立体开展工作可以最有效的认识企业、了解企业,进而可以有序、全面、高效的排查其面临或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排查路径的效率性 理论上来看,从法律关系或立法体系角度进行法律风险排查是一个比较不错的方案,由此出发可以对企业的各种法律风险进行系统的排查。然而,这种方案的实施却可能与企业的实际情况差距比较大,一方面如此浩繁的工作使工作量大为增加,另一方面其中若干项工作可能都是无用功。因此,在考虑风险排查路径时,除了要实现全方位的目标以外,也要考虑效率的问题。德衡“三位一体”的排查路径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既实现了全面排查风险的目标,又可以实现效率最高的目标。 (三)具体的排查路径 1.通过企业管理流程排查法律风险。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管理流程是指为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最终提高顾客满意度和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并达到利润最大化和提高经营效益的目的的有序组合。维持这一组合运转的是相关的各种规范。因此,从企业管理流程出发可以

关于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问题调查报告

关于关于企业法律风险问题调查报告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 风险防范机制,加快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显得日趋重要。据了解,许多法律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造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积极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仅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现自身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加强国资监管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一、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我国,无论是在计划体制下设立的国有企业,还是在市场引 导下催生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往往处于次要地位,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统防范机制多数没有形成,因而,应对复杂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在遭受法律风险时往往处于被动局面。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企业的各种行为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因此任何企业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国有企业一定要树立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企业的管理人员一定要注重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依法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切实将企业改制改组、经营管理、兼并重组、纠纷处理等工作纳入规范的法制轨道。

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注重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企业高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法律风险是什么,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高层管理人员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肯定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目前已经有一些案例对企业做出了警示,企业高层对此也逐渐重视。例如这些年企业贷款担保纠纷比较多,有些企业缺乏对贷款人资产状况及偿债能力的详细了解和分析,只凭借业务关系或是私人关系就为人提供贷款担保;有些甚至是贷款人与银行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这些都为企业带来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律风险。企业的管理层如果具有法律风险意识,就能够主动将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交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而不是走走过场,公司的重大决策也应该有法律事务人员直接参与。同样,也要注重培养企业员工,这也是法律风险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企业中深入开展全员法律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使全体员工尽快形成依法获取权利、行使权利和保护权利的思维方式,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行为习惯,在工作中不断充实相关法律知识,时刻保持法律的警觉性,在每个风险控制点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最终构建稳固的法律风险防范根基。 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企业要健康成长,必须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当前,企业法律风险的飙升速度远远大于风险防御体系的建设速度,更谈不上制度意义上的风险管理,很多企业出了事才想到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

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总结

关于法律风险管控工作的总结及2013年 法务管理工作目标 刘晓宇2012年度法律事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有序推进部门日常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要求的特殊性,本着“风险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思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常规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今年集团公司提出了“创新管理年”的工作精神,法务部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拓展思路,努力打造出适合本企业经营情况的法务管理模式,提高法务工作的管控能力和法律风险防范。现对2012年度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风险管控工作 针对公司及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我部门通过了以下几项工作对经营风险加以管控,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 1、加强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 (1)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我部门积极听取各部门(含项目部)发表的意见,找出风险点,提出修改意见。对风险较大的合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从而降低和避免履行过程中各类风险和问题。 (2)我部门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把关,对法律风险大、存在问题多的合同予以揭示和警告,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在源头上把关,降低、减少法律风险。 (3)督促项目部对合同交底和揭示风险进行细致排查和落实,并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严重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和指定具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 (4)在项目部推广填报“债务风险排查表和履约信息监控表”制度,便于项目部对合同的总体掌控和与机关法务部能的信息互通,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联系、早解决避免发生被诉案件。 2、加强对一级、二级合同管理 (1)编制了本部门的《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明确了本部门对一级合同审查的范围及审查重点,并且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本部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最新[完整版]

下载可编辑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 GB/T 27914-2011 前言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2 5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3 6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15 附录A 法律风险识别框架示例20 附录B 法律风险清单示例21 附录C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示例22 附录D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示例24 前言 本标准在GB/T 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的指导下,结合我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1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通用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 本标准是通用指南,不作为行业性专用标准使用,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应用本标准实施法律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基础、资源以及管理需求,对本标准提供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和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进行简化或采取递进式建设,逐步达到本标准要求,从而确保本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资源投入与企业的目标相契合,达到管理本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694-2009风险管理术语(ISO/IEC Guide73:2002,IDT)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2009 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企业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

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精编版】

股权投资中的律师尽职调查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第三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第四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内容及案例分析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及其重要性 (一)股权投资中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向投资人提示投资可行性及风险。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根本原因:

投资人永远不会比目标公司本身更了解目标公司法律方面的真实情况。 存在潜在法律问题的目标公司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利用此种信息不对称误导投资人向其投资。 投资是一项精确的商业活动,客观上要求对法律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投资风险的应有之义应指“商业风险”,而非可通过律师尽职调查予以减小乃至避免的“法律风险”。 股权投资实践中,与实业投资人相比较,财务投资人对律师尽职调查之必要性的观念粗放。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及作用 1.从法律角度调查目标公司的真实信息。 2.对其他专业尽职调查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读。

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 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投资的影响。 甄别投资对象。 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据此讨论投资对价。 避免投资失败或陷入纠纷 律师能对目标公司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职业判断,为投资人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投资交易及投资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 律师尽职调查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公司劳动合同法律风险调查报告书

公司劳动合同法律风险调查报告书 公司法律风险调查报告 目录 1.本次调查的目的。 2.本次调查的工作期间及参与人员。 3.本次调查中公司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及信息收集情况。 4.对公司各部门问题的具体审查意见和建议。 提示: 1、本报告中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均以在公司调查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为依据,公司如需对其中所涉事项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应提供补充资料,以便张冬冬律师能够做出更为全面、准确的判断。 2、为方便公司各部门对报告内容的了解,本报告分为总、分报告,除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总报告外,同时根据调查时各部门提出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分报告。 3、鉴于对公司法律风险的调查将获得公司多方面的信息,包括具有保密价值的商业秘密等信息,为此,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对已经和将要收集的公司所有信息将进行严格的保密,除诉讼、仲裁等法律方面的原因外,将不向任何第三人公开,以维护公司的利益。 4、本报告的提供建立在公司与张冬冬律师订立法律服务合同的基础之上,除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而使用外,张冬冬律师拥有对该报告的知识产权,公司如需将报告内容向第三人公开,须经张冬冬律师事务所同意。 一、本次调查的目的 任何与张冬冬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的单位,我们均对其提供最大诚意和最高质量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本次调查是为了对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状况和人员法制素质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为进一步提供深入的法律服务和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做好准备。 二、本次调查的工作期间(使用什么工作方法) 调查问卷方法 三、本次调查中公司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及信息收集情况 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公司的涉法事项展开的,同时考虑到公司管理方面的部分信息,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上述调查表向公司各部门调查,经询问后记录。 (一)调查时各部门提出的问题 根据上表中的统计结果,公司的法律分险分布情况如下: 从以上列表及法律风险分布图可以看出,公司各部门总共提出6个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按一定的标准可以分为合同、行政、诉讼、法律培训、公章使用及知识产权等六大类,其中合同领域的问题最多达12个,分别涉及到合同的起草(修订)、主体资格审查、履行、违约、解除、时效、乃至诉讼等各个阶段的问题,占到此次调查中所汇总问题的52﹪,如果考虑到诉讼、培训、用章等问题中也有部分属于合同问题的话,这个比重会更大。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公司一半以上的风险都来自合同管理方面和劳动人事管理方面,因此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加强合同管理领域。本报告的重点也

法律风险重点排查项目

集团公司企业法律风险排查指引附表 重要提示: (一)各公司应按照集团号通知,在全面分析本公司法律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对公司从章程到各项制度到各项合同等进行全方位的疏理,分先后缓急,从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入手,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面排查计划与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和组织实施。排查应全面细致,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工作不留死角。 (二)所发现(含以往发现、法务、稽核监察部门曾予指出)的法律风险问题应跟进、持续监测、分析其演变情况,及时调整防控、化解风险的措施。 (三)有关投资、重大交易项目、公司股权、重要资产应当注意前后合同等文件、证照、登记的相互衔接、完整、正确,并检查证照、批复、登记有无逾期情形。 (四)应当密切注意检查是否已办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政策变化导致的法律证照、文件、管理上所需的更新(如换领、补领证照、批文,补签相关协议等)。 (五)有关资料必须向公司主管业务、财务、法务、档案管理部门核实,保证准确、完整、真实,对合同、证照、其它法律文件应保证持有原件,并应借此提示该等部门注意做好上述完善、更新工作。 (六)各公司在本附表中不能完整表述检查情况的,请另附附件或另作书面报告。 (七)排查中发现可能构成集团、兄弟公司法律风险的资料、问题的,应及时向集团法务部和相关兄弟公司通报,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集团、相关兄弟公司予以解决。 (八)各公司均应注意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排查档案,完整保存排查工作具体进展的记录、文件和与法律风险事项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及所有其他相关证据资料。 (九)请务必注意工作方式,注意内紧外松,增强保密和防范风险意识,对排查中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事项应严加保密,严密保管排查所取得或制作的文件。特别是对于税务问题、软件著作权、专利权方面可能涉及的侵权问题,应当认真依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但对有关问题及解决措施,请勿在总体排查报告中陈述,而应以保密形式另行汇报。在如实完整报告情况的同时,防止使法律风险排查工作及其报告本身变成现实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尽职调查的指南

企业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指南 对于大多数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尽职调查都是着手工作时的第一步,对于法律风险管理中的法律风险识别也是如此。法律风险的产生有主体、环境、行为三个要素,而通过尽职调查可以锁定这三个要素在目标企业中的现实状况,缩小工作围、明确工作目标,并使工作结果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与尽职调查相对应的英文词为"Due Diligence" ,其原意是" 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法律术语译为"尽职调查" 。从这一术语产生的渊源来看,尽职调查其实就是对相关法律事务具有法律意义的背景资料进行应有的调查,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建立在客观、全面的信息基础之上,以确 保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而不因相关信息在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合法性等方面的原因影响预期目标的实现。 " 尽职调查" 一词虽然早在1997 年7 月就在当时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所发布的《关于发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中出现,但迄今为止在我国的法律规体系中并无权威的定义。法律风险管理中的尽职调查,主要是受企业主的委托对法律风险管理项目围的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从而为提高控制措施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供基础。 、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启动 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第一个步骤就是法律风险识别,然后才有法律风险的评估、解决方案设计、管理体系宣贯执行、循环改进几个步骤。而法律风险识别则是以尽职调查开始、以制作法律风险清单为结束。如果不能解决企业及企业人员的顾虑,尽职调查工作往往无法顺利启动。 法律风险管理项目中的尽职调查与其他尽职调查略有不同,这种调查是由企业委托律师针对自己的情况进行调查,因而其商业秘密等情况很有可能在律师面前一览无遗。但为了切实发现问题、事先找到应对方法,企业又必须对律师开放所有的企业信息,才有可能由律师透彻地对企业实施" 全面体检"o 正是由于涉及企业的诸多商业秘密,而许多处于核心地位的敏感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则足以对企业造成极为严重的不利影响。因而必须在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设定义务,既打消企业在安全方面的顾虑,又能促使项目得以进行。如果必要,可以排除某些方面的法律风险调查,以打消企业的顾虑。或者对于某些敏感资料仅在现场审阅并制作工作笔记但不以任何方法复制,以避免相关资料复制件的遗失或泄露而给企业及律师带来风险。 而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各个职能部门或各个工作岗位往往并不愿意将自己工作中的所有情况向律师公开,因为他们担心这样会暴露他们在工作中的失误或工作质量缺陷,并因此而受到上层管理部门的批评甚至处罚。即便是对于他们在工作中所发现的其他职位、其他部门的法律风险问题,往往许多人也不愿多谈,以避免

公司法律风险调查报告范文

公司法律风险调查报告范文 篇一:公司法律风险调查报告 目录 1.本次调查的目的。 2.本次调查的工作期间及参与人员。 3.本次调查中公司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及信息收集情况。 4.对公司各部门问题的具体审查意见和建议。 提示: 1、本报告中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均以在公司调查所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为依据,公司如需对其中所涉事项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应提供补充资料,以便张冬冬律师能够做出更为全面、准确的判断。 2、为方便公司各部门对报告内容的了解,本报告分为总、分报告,除向公司董事会提供总报告外,同时根据调查时各部门提出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分报告。 3、鉴于对公司法律风险的调查将获得公司多方面的信息,包括具有保密价值的商业秘密等信息,为此,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对已经和将要收集的公司所有信息将进行严格的保密,除诉讼、仲裁等法律方面的原因外,将不向任何第三人公开,以维护公司的利益。 4、本报告的提供建立在公司与张冬冬律师订立法律服务合同的基础之上,除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而使用外,张冬冬律师拥有对该报告的知识产权,公司如需将报告内容向第三人公开,须经张冬冬律师事务所同意。

一、本次调查的目的 任何与张冬冬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的单位,我们均对其提供最大诚意和最高质量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本次调查是为了对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状况和人员法制素质进行全面的了解,并为进一步提供深入的法律服务和公司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做好准备。 二、本次调查的工作期间(使用什么工作方法 调查问卷方法 三、本次调查中公司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及信息收集情况 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公司的涉法事项展开的,同时考虑到公司管理方面的部分信息,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上述调查表向公司各部门调查,经询问后记录。 (一)调查时各部门提出的问题 根据上表中的统计结果,公司的法律分险分布情况如下: 从以上列表及法律风险分布图可以看出,公司各部门总共提出6个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按一定的标准可以分为合同、行政、诉讼、法律培训、公章使用及知识产权等六大类,其中合同领域的问题最多达12个,分别涉及到合同的起草(修订)、主体资格审查、履行、违约、解除、时效、乃至诉讼等各个阶段的问题,占到此次调查中所汇总问题的52﹪,如果考虑到诉讼、培训、用章等问题中也有部分属于合同问题的话,这个比重会更大。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从

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总结归纳

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总结 归纳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法律风险管控工作的总结及2013年法务管理工 作目标 刘晓宇 2012年度法律事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安排有序推进部门日常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要求的特殊性,本着“风险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思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对部分常规性工作进行了梳理和完善。今年集团公司提出了“创新管理年”的工作精神,法务部结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拓展思路,努力打造出适合本企业经营情况的法务管理模式,提高法务工作的管控能力和法律风险防范。现对2012年度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风险管控工作 针对公司及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我部门通过了以下几项工作对经营风险加以管控,力求将风险降到最低。 1、加强各业务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 (1)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我部门积极听取各部门(含项目部)发表的意见,找出风险点,提出修改意见。对风险较大的合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从而降低和避免履行过程中各类风险和问题。 (2)我部门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把关,对法律风险大、存在问题多的合同予以揭示和警告,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施工合同进行排查,在源头上把关,降低、减少法律风险。 (3)督促项目部对合同交底和揭示风险进行细致排查和落实,并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严重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和指定具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从而降低风险的发生。 (4)在项目部推广填报“债务风险排查表和履约信息监控表”制度,便于项目部对合同的总体掌控和与机关法务部能的信息互通,做到早准备、早预防、早联系、早解决避免发生被诉案件。 2、加强对一级、二级合同管理 (1)编制了本部门的《施工合同审查要点》,明确了本部门对一级合同审查的范围及审查重点,并且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提出本部门对该合同的意见,揭示法律风险,从源头控制风险点,使公司及项目部领导能够在合同订立前了解在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权衡利弊,做到总体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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