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论文关健词〕基础设施投资博弈分析

〔论文摘要)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确定投资份额的决策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措施。

一、我国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现状

1.政府投资逐渐转向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在发展国家经济时,政府和市场有着明确的分工:凡是由市场提供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应当由市场提供,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宏观调控,解决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遵循这条思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职能不断转换,逐步从盈利性行业退出,从事个人和企业不愿从事、无力从事和不能从事的事务。相应的,政府的投资重点也开始逐渐转向基础设施建设。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9,2000,2001,2002 年我国财政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分别为2116. 57亿元,2094. 89亿元,2510. 64亿元,3142. 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6. 050013. 19 0o } 13. 28%和14. 25 0o},},投资总额不断提高,投资比重也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2.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某些跨区域或外溢性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投资的积极性较小.在这种情况K,中央政府通常会采取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的方式对地方进行补助,目的是为了协助地方政府完成仅靠地方不能完成的项目.地方政府本应积极配合完成项自建设,然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很多时候会利用中央对投资项目的关注,与中央讨价还价,尽量减少地方的投资份额;或者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以较少的投资总额获得中央的审批,在项目建设期间又要求中央追加投资,导致中央的投资额远远超过预算.另外,中央政府有时会凭借自身的行政权力单方修改或终止合同,使地方政府遭受损失。.

对中央政府而言,如何确定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额,达到既能完成宏观调控的目标,又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节省投资额,尽量缓解僧多粥少的状况,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模型

1.基本模型介绍

投资之初,对丁?如何确定双方的投资份额问题,本文将用一个讨价还价模型来分析屮央与地方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双方决策的博弈行为。

基本模型如下:中央和地方均为理性人,即中央和地方政府会按照各自效用的最大化来进行决策.博弈的基本规则:博弈中有两个参与人,中央政府(甲)和地方政府(乙)。假定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遵循以下顺序:首先由甲提出一个投资分配方案,对此乙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如果乙拒绝甲的方案,则他自己应提出另一个方案,让甲选择接受与否。若甲接受,则博弈结束;若甲拒绝,则甲提出新的方案,由乙来选择。如此循环.在此循环中,只要有任何一方接受对方的方案,博弈就宣告结束。如果方案被拒绝,则被拒绝的方案就与以后的讨价还价过程不再有关系。每次一方提出一个方案和另一方选择是否接受为一个阶段。

2.具体模型分析

(1)模型的假定

①地方政府知道中央政府投资额的范围和最低数额,地方政府可以据此确

定自己的投资数额,因此这是一个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问题。

②中央的目标是在不超出预算支出的前提下,使各地公共服务基本均等,

同时使支出成本最小;地方政府的目标是追求支出成本的最小化.另外中央政府还需要承担基础设施的外滋性问题,因而有一定的额外成本,而地方政府则不需要

③由于中央政府需要投资的项目很多,它不可能在一个项目上拖延很长的

时间,而时间的拖延会增加双方的机会成本,谈判不可能持续很长的时间.因此, 假设博弈只进行三个阶段。

④讨价还价每多进行一个阶段,由于谈判费用和利益损失等,双方的成本

都要增值一次,设增值率为so凡>0,令s=l+so,总投资额为to “元。

(2)博弈过程

第一阶段,中央政府(甲)先确定方案,自己出sl,地方(乙)出106-sl,乙可以接受或不接受。若接受,则双方的投资为sl和106-sl,若谈判的结果是乙不接受,则开始下一阶段.

第二阶段,由乙确定方案,甲支出s2,自己支出106 -s2。由甲选择是否

接受此方案,接受,则双方支出为s2和106 -s2,若甲不接受则进行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甲提出自己支出s,乙则支出1 06 - s,此时乙必须接受,双方的实际支出为s和106-s,这个博弈过程可以用博弈的扩展形式来表述如下:

(3)模型的求解

我们采用逆推法解此博弈。

在第三阶段,甲出价。,乙必须接受,甲乙双方支出分别为扩Xs和兮X < 106 —因为博弈只进行三个阶段,在第三阶段,乙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选择接受。在第二阶段,乙很清楚,进人第三阶段后,甲必会出。,则乙只能出护X (1 Os—。),甲实际投资为了 Xs。为使投资成本最小,贝ij乙的投资106 - s2不能使甲在第三阶段投资更少.因此,乙在第二阶段能让甲接受的最高投资额必满足sxsz=护XS,即Sz=sxs。此时,乙自己的投资为sx(lossxs),又S>1,故比第三阶段乙的投资额要小一些。

在第一阶段,甲在开始讨价还价时就知道第三阶段自己的投资是护X5,第二阶段的投资是Sz=sxs,且自己的投资仍是梦x5,此时乙会满足于最小投资额

(106-8X S),而自己sx clofi-8X s).如果甲在第一阶段就允许乙的投资额为

SX

又能投资的更少,这种方案对甲而言最好.只要令sl满足to ‘一sl=sxclosxsxs),即Sl=los-los xs十护xs.此时,乙的投资与第二阶段以后的投资不变,而甲的投资却比第二阶段后的投资更小.从而,在第一阶段甲出资金sl=los-loft XS+护xs乙方会接受,双方的投资额分别为sl’ = to ‘一los x s+s}x S, s2’ -los x s-s} x S 为该博弈的均衡解。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个三阶段博弈存在纳什均衡解,即中央与地方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够达成共识。将这种共识形成合同,中央与地方政府就没有理由在对资金纠缠不清了。

三、博弈模型的分析

1.对占的分析

由于S=1十筑,而80>0,从而s>l。故对si’ -1 06 -

1 06 X 8 + b’ } x s,当3-} 1+,即&-〃 o+时,当时(5X105)/s

减,即乙的支出随着谈判成本增值率的降低在不断减少。当((5X105)/s>l时,

则乙的支出递增,而甲的支出递减。

2.对s的分析第一种情况,当中央的投资额s之5X105,此时成本增值率乱>0。当成本增值率逐渐减小趋近于零时,si’单调递增,s2 ‘单调递减. 说明若中央的投资额超过5X1 0S时,随成本递增率的增加,中央有弊无利,对地方越来越有利。因此,相对地方而言,中央更不愿拖延谈判时间,希望早点做出决定。而地方可以利用这种状况,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地方政府也明白,若自己要得太多,可能给中央留下不良的印象,中央会因此而减少投资额,转向投资其他地区,也可能影响中央对地方以后的投资,所以地方政府也不敢要求得太过分。因此均衡解可能发生的变动是中央的投资额稍大于。1’,地方政府的投资额稍小于s2’。

第二种情况,中央的投资额sW5xl05,当成本增值率趋近于。时,si’单

调递减,s2’单调递增。说明当中央的投资额只能小丁? 5X105时,随成本增值率的减少,对中央将会比较有利,此时地方政府可能采取行动与中央妥协。中央

政府的投资不会大于sl"?

以上分析是在假定中央和地方均是理性决策者的前提下做出的。针对上述情况,中央和地方在共同合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时,可以更精确的知道彼此之间合理的支出划分,杜绝地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投机取巧以及各种门类的“钓鱼项目”.

四、结论

在政府实施职能转换,政府投资逐渐转向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如何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加强地方政府的投资责任,同时提高中央政府信守合同的可信度,是中央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决策行为进行分析得出,从法律的角度对中央和地方的行为进行约束是最有效的。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管理制度,对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加以明确.一方面,要明确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事权范围和支出贵任,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莫定基础。二要建立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激励约束机制,中央政府通过设计相应的激励合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都要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自觉履行合同。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服务。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程序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印送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 第七条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应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

(一)对行业和地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 (二)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五)跨地区、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 (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规模较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及其他弱势群体影响较大的项目; (七)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数额较大县比例较高的项目; (八)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 第八条列入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 (三)项目效果评价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四)项目目标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财政学》作业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系别:财政金融系 专业班级:财政12-1 学生姓名:狄汶康 学生学号:201201061306 指导老师:段治平 山东科技大学

目录 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 2从财政收入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2.1财政收入的定义 2.2财政收入的三原则 2.3中央财政收入的内容 2.4地方财政收入的内容 2.5从财政收入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3 从财政支出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3.1 财政支出的概念 3.2 财政支出的三原则 3.3 财政支出的分类 3.4 如何从财政支出上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4 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4.1政府预算的分类 4.2预算管理体制的概念 4.3如何从预算管理体制建立方面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5 关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建议 参考文献

如何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 摘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是指在财政体制上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筹集资金、支配使用资金的权力。范围和责任,使各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有责有权。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地方政府职能和公共财政体制密不可分。良好的政府服务是经济发展的必需品,有效的政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本文从政府收入与支出及预算管理体制建立等方面讨论了二者的财政关系。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关系,预算管理,税收 正文: 1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关系的一般分析 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世界现代化和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权利的逐步下放,地方政府的自主意识开始觉醒,由于自身利益驱动,地方要求扩张权力的呼声日趋高涨,但是传统的中央高度集权政治体制惯性作用阻碍了两者关系的合理化,科学化,由于改革前期的放权让利政策使得“诸侯经济”形成,损害了中央权威。正确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在新世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要让地方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发展,更要让地方政府自主发展,活跃经济,拉动经济,促进经济的发展。 中央政府,管理一个国家全国事务的国家机构的总称,在联邦制国家,即称“联邦政府”。中央政府通常的作用负责全国事务,如起草国家宪法和

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分析

1、分析: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分析过程: (1)基本概念 表1 模型字母解释 中央政府:R C =(E C +E L ) γ(I C +I L )β (1) 地方政府:R L =(E C +E L ) α(I C +I L )β (2) 其中0<α,β,γ<1;α+β≤1,γ+β≤1。同时因为基础设施投资有外部效应,中央政府会考虑这种效应而地方政府不考虑,因此要假定α<γ。 (2)目标函数 假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目标都是在满足预算约束的前提下最大化各自的收益函数。 那么,中央政府的线性规划问题是: maxR C =(E C +E L ) γ(I C +I L )β (3) s.t. E C +I C ≤B C , E C ≥0,I C ≥0 地方政府的问题是: maxR L =(E C +E L ) α(I C +I L )β (4) s.t. E L +I L ≤B L , E L ≥0,I L ≥0 假定预算约束条件的等式成立。解上述优化问题公式(3)(4),可得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反应函数分别为: 中央政府反应函数: ? ?????-++=0,)(max *L L C C E B B E βγγ (5) 地方政府反应函数: ? ?????-++=0,)(max *C L C L E B B E βαα (6) 由公式(5)(6)反应函数可知,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上的投资每增加一个单位,中央政府的最优投资就减少一个单位;反之亦然。 C L L C L C L C E E B B B B E E +=++>++=+*)()(*βαα βγγ (7) 由公式(7)可知,中央政府的基础设施的最优投资总规模大于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的最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分析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分析 政治学与行政学一班 郭永胜 20114164

一:建国以来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 自建国以来,伴随各时期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经历过多次变动,但总的趋势是由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逐步过渡到实行各种形式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的体制。 (一)1950~1979年的“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时期:建国初期1949~1952年实行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一五时期”1953~1957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分类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1958~1960年前期实行“以收定支,五年不变”的办法,后期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变”财政管理体制;1961~1966年实行比较集中的、收益分成上继续实行“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十年文革”时期变动不定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1980~1993年的“分灶吃饭”财政管理体制 为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自1980年起,在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和地方财权的同时,实行了“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管理体制。这一阶段又分为以下三个时期:1980-1984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①;1985-1987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88-1993年实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分配体制。 (三)1994至今的“分税制”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 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国务院决定①,从1994年1月1日起改革地方财政包干体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二:我国的主要税种有哪些?征税对象是谁? 按现在大的分类,主要是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流转税的征税对象: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 财产税的征税对象: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有或属其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收。 行为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以纳税人的某种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三: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的原因? 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与财力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征,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铺之以转移支付制度的预算管理体制。 分税制改革前,我国实行的是财政包干体制,这一体制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其弊端日益明显,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根据需要,可以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可以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政策性、规划性评价。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反馈,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服务。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确定后评价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交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进行审查,委托承担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指导和督促有关方面保障后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和解决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后评价成果反馈机制,推广通过后评价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等。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协调、监督,支持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有关单位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单位负责做好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负责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后评价并提交后评价报告。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年后两年内,将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中,中央本级项目通过

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的政治生态分析_基于府际关系

2010年5月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May ,2010第42卷 第3期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Vol.42 No.3 收稿日期:2009-11-10 作者简介:任维德,男,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乔德中,男,辽宁凤城县人,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的政治生态分析: 基于府际关系 任维德,乔德中 (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1) 摘 要: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的实践,肇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的辉煌成就,证明了 中国特色地方治理所具有的优越性。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中国特色的地方治理处于发展阶段,这就决定了它本身尚有不足之处,特别是作为其政治生态的府际关系存在诸多问题。针对当代中国地方治理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善:首先,依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其次,对省级以下各级地方政府的税收权限及税种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尽快建立以均等化拨款为基础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再次,变梯度分权为均衡分权。最后,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产生方式,引导地方官员树立科学的政绩观。 关键词:当代中国;地方治理;政治生态;府际关系 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10)03-0046-05 府际关系,亦称国内政府间关系,通常是指国内各层次、各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之间的纵向和横向关系,其内容涉及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和人事权等。其中,中央与地方关系直接影响并制约着府际关系的基本格局。同时,地方政府间关系对府际关系也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以府际关系为视阈,将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置于其广泛而复杂的府际关系这一政治生态之中,探讨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的内涵、特征,并对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一、府际关系: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的政治生态因素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在对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中,把政治生活看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指出:“一个社会中的政治互动构成了一个行为系统,一个政治系统通过这些互动为一 个社会权威性地分配价值。”[1](26) 这个行为系统处于一个特定的环境之中,这个环境可以分为社会内部和社会外部两个部分。“社会内部是由与政治系统处于同一社会中的那些系统所组成的,……它们是社会的功能部分,在此讨论的政治系 统本身只是它们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外部,是 环境的第二部分,它包括那些所有处于某社会本身以外的系统。它们是一个国际社会的功能部分,或者我们可以将其描述为‘超社会’、‘超系统’ 环境,任何单个社会都是它的一个部分。”[1](26) “从政治系统内部组织来看,它与其他所有社会系统都具有一个关键性特征,即它对于自身在其中起作用的条件作出反应的特殊适应能力。确实,我们将发现,政治系统累积形成了借以对付其环境的大量机制,运用这些机制,它就可以调节自己的行为,改变自己的内部结构,甚至重新确立自己 的基本目标。”[1](21-22) 据此,我们把政治生态看作是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它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状态。 这里,我们简约、借鉴伊斯顿的政治系统论,将当代中国地方治理体系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生命系统,将一系列制约地方治理的府际关系要素,视为其政治生态系统,我们称之为当代中国地方治理的政治生态。就府际关系而言,当前影响中国地方治理的政治生态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要素构成: ? 64?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 第一部分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业主、项目性质、特点(或功能定位)、项目开工和竣工、投入运营(行)时间进行概要描述。 二、项目决策理由与目标,概述项目决策的依据、背景、理由和预期目标(宏观目标和实施目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经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生产能力),实际建成的建设规模(或生产能力);项目主要实施过程并简要说明变化内容及原因;项目经批准的建设周期和实际建设周期。 四、项目投资情况。项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概算、竣工决算。 五、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经批准的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竣工决算资金来源及不同来源资金所占比重。 六、项目运营(行)及效益现状。项目运营(行)现状,生产能力(或系统功能)实现现状,项目财务及经济效益现状,社会效益现状。 七、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情况及主要结论。 八、项目后评价依据. 主要内容和基础资料。 第二部分项目全过程总结与评价 第一章项目前期决策总结与评价 一、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及批复意见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及批复意见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案、建设工期、总投资及资金筹措,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经济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项评价主要结论等内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总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主要变化。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

议书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并对主要变化原因进行简要分析。 三、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主要内容及批复意见(大型项目应在初步设计前增加总体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工程特点、工程规模、主要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方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四、项目前期决策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审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依法履行了审批程序,是否依法附具了土地、环评、规划等相关手续。 第二章项目建设准备、实施总结与评价 一、项目实施准备 (一)项目实施准备组织管理及其评价。组织形式及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的建立,勘察设计、咨询、强审等建设参与方的引入方式及程序,各参与方资质及工作职责情况。 (二)项目施工图设计情况。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执行情况。 (三)各阶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主要变化及原因分析。根据项目设计完成情况,可以选取包括初步设计(大型项目应在初步设计前增加总体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等各设计阶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比的主要变化,并进行主要原因分析。 对比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规模、主要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方案及运营管理方案、工程投资、建设工期。 (四)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评价。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单位及工作内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评价,勘察设计工作成果内容、深度全面性及合理性评价咱以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评价。 (五)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及评价。 (六)项目招投标工作情况及评价。 (七)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及其评价。 (八)项目开工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开工手续落实情况,实际开工时间,存在问题及其评价。 二、项目实施组织与管理 (一)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法人、指挥部)。 (二)项目的管理模式(法人直管、总承包、代建、BOT等)。

政府投资概念

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 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这个概念是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得出的,从目前已有国家或地方政府发布的各种文件中尚难以查到上述提法。 在此之前,政府投资项目又称财政性投资项目。财政部财基字[1999]27号文《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查操作规程》中明确指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由各类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或部分投资的项目,该文件进而又明确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①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②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④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⑤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财政部财基字[1999]37号文在27号文的基础

上,进一步规范化,并明确提出了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念,即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由各类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或部分投资的项目,内容同上。从上述分析可看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的认识是一个渐进加深认识的过程,这反映出财政部基建管理机构对这个问题的创新思维。政府投资项目无疑比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内容更宽,也更准确地指明了财政部门进行投资管理的范围。这对国家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国家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和控制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政府投资项目的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不同方法,可作如下不同的分类: 2.1 财政性投资项目 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基本建设资金投资的项目,包括使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基金中的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项目。 2.2 国债专项投资项目 国债专项资金是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增发国债专项用于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的资金,除部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贴息外,绝大部分是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国债专项资金中,无论是中央财政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还是转贷地方资金,都是财政资金,因此必须纳入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范围。 2.3 财政担保银行贷款建设项目 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承诺担保的银行贷款建设项目大多是非盈利的公共项目,也包括少量虽盈利但投资回收期较长项目。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 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发[2016]49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6.08.16 【实施日期】2016.08.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总体看,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保障,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要看到,新的形势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地方没有担负起相应的支出责任;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这种状况不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利于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与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积极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二、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划分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发改投资[2008]2959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我委制定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服务。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中央、地方关于出口退税政策的博弈

中央、地方关于出口退税政策的博弈 国务院8月5日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分担比例,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目的是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尽管中央下调了地方负担的出口退税比例,但地方政府还是感觉无法承受的呼声越来越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此次新政策的调整,必然存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博弈。本文讨论了中央和地方对于出口退税新政策的博弈中存在的问题和改善的措施,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和建议。 标签:出口退税博弈 一、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 中国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从1994年税制改革至2003年,中国由中央财政承担全部退税支出。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促进该国家的对外出口贸易。 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是避免双重征税和保证国际竞争的公平性。免征或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税是世贸组织允许的一项政策,为了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鼓励出口,各国政府愿意在WTO允许的范围内对出口产品少征税和不征税。 二、中央出口退税新政策和地方的对策 1、中央的新政策 出口欠退税问题日益严重,使中央财政背上沉重负担。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出口退税拖欠问题更加突出。如1999年至2002年,我国出口退税的应退税额年均增长36.3%,而中央财政收入年均增长仅有21.1%。据有关专家估计,到2003年底,退税拖欠数额将高达3000亿元左右。因此,下调出口退税率,有利于缓解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 国务院决定,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前提下完善现有机制,并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批准核定的各地出口退税基数不变,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的比例共同负担。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省以下出口退税分担办法,但不得将出口退税负担分解到乡镇和企业;不得采取限制外购产品出口等干预外贸正常发展的措施。所属市县出口退税负担不均衡等问题,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出口退税改由中央统一退库,相应取消中央对地方的出口退税基数返还,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虽说此次对于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在培育优势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调整区域间的利益分配、调节国内资源性产品的供求、缓解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等方面都有较好的调整促进作用,但是它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不容忽视的。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要素与模式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要素与模式地方政府创新是全球政府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议题之一。近年来,创新动力不足成为各国政府创新实践中面临的共同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创新的晚近研究几乎都会涉及创新动力的讨论。这些研究在讨论创新动力时主要有两种取向:一种倾向于穷尽创新的动力要素,另一种则更多地关注单一动力要素如何影响地方政府的创新行为。 这些研究在发现创新的动力要素、创新动力的类型学分析以及揭示部分创新动力要素的作用机制等方面,已经做出了较多贡献。但是,已有研究尚无法提供地方政府创新动力的全局性解释。本文借鉴了制度变迁理论的部分概念,构建了地方政府创新动力的综合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假设地方政府处于相对稳定的制度环境之中,根据创新的动力是否来自于地方政府内部,将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分为间接动力和直接动力。 间接动力是触发地方政府创新意愿的外部要素,根据其影响力强弱,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强制性动力和诱致性动力;直接动力则是地方政府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对特定创新的主动推动力。如果预期的创新收益大于成本,地方政府往往会选择开展这一创新,即产出新的制度安排;如果预期的创新收益低于成本,则会偏向于维持现状。同时,为了检验分析框架的结构效度和理论解释力,我们以浙江省为例展开了问卷调查,运用SPSS和AMOS结构方程模型,分别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和验证性因素分析。我们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对地方政府创新动力的分析框架进行了部分修正。 修正后的地方政府创新动力的综合分析框架具备了较好的结构效度和理论适切性,够较好地反应现实的地方政府创新动力。进一步地,我们根据地方政府创新受到强制性动力要素的影响更多还是诱致性动力要素的影响更多,以及地方政府在推动创新方面的主动程度不同,尝试构建了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动力的分类模型,归纳了八种主要的动力模式:命令指派型创新、内部竞标型创新、央地互动型创新、应景响应型创新、主动探索型创新、专家推动型创新、技术驱动型创新、压力回应型创新等。本文的可能贡献在于:第一,运用了制度变迁理论解释地方政府创新的动力;第二,提出并验证了系统化、分层次的地方政府创新动力分析框架;第三,基于分析框架的分类方式,构建了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动力的分类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博弈论分析

【摘要】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自古有之,但不同时期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各异。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开始加剧:中央政府的许多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并不认真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者的政策博弈陷入白热化。中央与地方存在着一定的博弈关系,其利益关系构成了两者之间关系的核 心内容。双方对权力最大化追求的过程,就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 【关键词】中央与地方关系;博弈;囚徒困境;地方保护 一、问题的引入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自古有之,但不同时期其 具体的表现形式各异。在现阶段,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已经不再是计划 经济体制下的单纯意义上的“上传下达”的关系。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场自下 而上的制度变迁过程,即地方政府“强迫”上级政府同意变革的过程,这也是 中国经济转轨得以成功的关键。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矛盾开始 加剧:中央政府的许多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并不认真执行。上有政策,下有 对策。二者的政策博弈陷入白热化。近些年来,在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三农 问题、农民工等诸多问题上,都可以看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策博弈的影子。 在改革发展中,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为了克服 市场失灵,运用政府手段加强宏观调控,以求达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而另 一方面,地方政府已经不完全是过去意义上的中央从属机关。因其所代表的地 方利益与中央政府的宏观利益存在分歧,地方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更多 的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惜触犯中央的权威。 本文试图从博弈论的视角来分析当前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存在问题的产生机 制与影响,并分析提出构建新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可能性。 二、分析问题 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 场经济的导入而引起的利益分配问题所引发的。产生的具体原因及表现: 1.在财税方面,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推动了分权化的进程。分税制改 革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 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 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 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分税制改 革的效果是明显的,经过十多年的平稳发展,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 政占全国财政的比重均有明显上升。但同时存在着诸多问题:财政支出的比重 过低,预算外资金难以控制等等。 2.在政治管理领域,下放中央政府的某些人事管理权,在扩大地方利益的 同时,加重其管理地方事务的职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 他性的公共物品必须只能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按其受益范围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全国性公共物品,如国防、外交等;另一类是地方性公共物品,如消防、垃圾处理等。公共物品的资源配置应遵循的原则是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必须 尽量与受益区域内居民的消费偏好相一致。对于大多说公共商品而言,一定要明确其受益范围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界定中央与地方事权范围上难免有模糊之处,带来的必是责权不分。 3.在经济建设领域,中央给予地方众多特许权力,并下放大批国有企业。

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论文关健词〕基础设施投资博弈分析 〔论文摘要)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确定投资份额的决策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措施。 一、我国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现状 1.政府投资逐渐转向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在发展国家经济时,政府和市场有着明确的分工:凡是由市场提供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应当由市场提供,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宏观调控,解决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遵循这条思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职能不断转换,逐步从盈利性行业退出,从事个人和企业不愿从事、无力从事和不能从事的事务。相应的,政府的投资重点也开始逐渐转向基础设施建设。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9,2000,2001,2002 年我国财政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分别为2116. 57亿元,2094. 89亿元,2510. 64亿元,3142. 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6. 050013. 19 0o } 13. 28%和14. 25 0o},},投资总额不断提高,投资比重也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2.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某些跨区域或外溢性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投资的积极性较小.在这种情况K,中央政府通常会采取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的方式对地方进行补助,目的是为了协助地方政府完成仅靠地方不能完成的项目.地方政府本应积极配合完成项自建设,然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很多时候会利用中央对投资项目的关注,与中央讨价还价,尽量减少地方的投资份额;或者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以较少的投资总额获得中央的审批,在项目建设期间又要求中央追加投资,导致中央的投资额远远超过预算.另外,中央政府有时会凭借自身的行政权力单方修改或终止合同,使地方政府遭受损失。. 对中央政府而言,如何确定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额,达到既能完成宏观调控的目标,又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节省投资额,尽量缓解僧多粥少的状况,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模型 1.基本模型介绍 投资之初,对丁?如何确定双方的投资份额问题,本文将用一个讨价还价模型来分析屮央与地方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双方决策的博弈行为。 基本模型如下:中央和地方均为理性人,即中央和地方政府会按照各自效用的最大化来进行决策.博弈的基本规则:博弈中有两个参与人,中央政府(甲)和地方政府(乙)。假定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遵循以下顺序:首先由甲提出一个投资分配方案,对此乙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如果乙拒绝甲的方案,则他自己应提出另一个方案,让甲选择接受与否。若甲接受,则博弈结束;若甲拒绝,则甲提出新的方案,由乙来选择。如此循环.在此循环中,只要有任何一方接受对方的方案,博弈就宣告结束。如果方案被拒绝,则被拒绝的方案就与以后的讨价还价过程不再有关系。每次一方提出一个方案和另一方选择是否接受为一个阶段。 2.具体模型分析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与机构

第3章当代中国地方政府的职能与机构 3.1 地方政府的职能 3.1.1 影响地方政府职能配置的主要因素 影响地方政府职能配置的因素是多元的,主要包括:政治制度 因素,国家的性质以及由这种性质所决定的国体政体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文化制度;社会需求因素;行政权扩张因素;地方自然条件因素;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特色和传统因素 等。 1. 政治制度因素 中国的国家性质,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 义国家。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制度,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 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香港、澳门等区域 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 2. 社会需求因素 由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对地方政府职能的需求 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必然影响其职能配置。原有的高度集权的计划 经济管理职能基本上退出,市场监管职能走上前台。 3. 行政权扩张因素 行政权的扩张被认为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和行政的本能,其表 现之一就是政府职能的增加,政权的膨胀。有些西方国家似乎已经 发展成一个行政主导型模式。中国由于是一个政党主导型社会,行 政权的扩张性表现出一些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特征。 4. 地方自然条件因素 地方自然条件和资源条件制约着政府的职能配置。自然环境是 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对象和制 约条件,当代各政府保护生态职能的履行和强化,就是自然地理环 境直接作用的结果。

5. 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特色和传统因素 开放型经济发达的地方,其政府对外联络职能的需求就大,台资集中的东莞市政府为台商服务的职能比没有台资或台资少的地方政府要强化的多;旅游业发达的地方,其政府的旅游管理职能必然发达;文物资源相对集中的地方,其政府的文物保护职能就更为突出;福建地方政府对工作办公与内地偏远地方的政府相比,其对台工作职能就应该实行强配置;那些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政府职能一般能够得以保留。 6. 突发性因素 突发性因素对地方政府职能的配置的影响根据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形而定。影响力度的大小、影响程度的轻重、影响时间的长短等与地方政府职能配置成正相关。如,为应付“非典”的影响,疫情严重的地方,其政府防治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职能立即得到强化,其中地方政府的管制和服务职能会凸显出来。 7. 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影响 由于中国地方政府基本上实行与中央政府部门设置相对应的体制,职能配置具有相应性。一般说来,只要中央政府的职能发生变化,地方政府职能也会发生变化。 8. 行政首长作用 由于各级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行政首长对本级政府的职能配置,主要是内部配置具有相应的决定权。当然,行政首长对中职能配置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应该有多少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3.1.2 地方政府职能的历史回溯 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就认为“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于他提出了必须调动两个积极性思想的雏形,在对地方政府方面,他认为“正当的独立性,正当的权利,省、市、地、县、区、乡都应当有,都应当争。这种……争权,不能叫做地方主义,不能叫做闹独立性”。刘少奇也提出了调动两个积极的思想。在1956年的八大上。他指出必须适当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权。邓小平在改

中央与地方的博弈

地方改革中中央与地方的博弈------土地问题 苏婷公管一班 2008034110 个人认为中国大的政策方针-----经济为中心改革和开放发展是第一要务是中央与地方在改革中产生博弈的根源,当然其中也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不可否认博弈的双重性,深刻认识讨价还加的博弈过程,中央与地方的微妙关系,给能深度明白改革的趋向与发展的态势。 中央的宏观政策与调控带来地方的反应与实施办法 土地问题是一个明显尖锐的分析切入点 中央目的明确:保持土地规模,从而保证全国的粮食安全;二要保护百姓利益,从而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三要保护建设用地,从而保证经济有一定的稳定增长。而地方的考虑主要是两个:地区增长与政府业绩。对此,地方需要有足够的财政收入来支撑。所以在土地上暗下博弈自然而生。 1994年分税改革之后,地方的事权相对扩大,财权相对缩小,于是卖地成了地方政府增加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手段。为了更好地卖地,地方动用了各种名目,使出了浑身解数,在不断扩大城市规模、改变城市面貌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问题。 博弈之害 一是百姓利益受损。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地方上凡是涉及到农地转用、城 市拆迁的问题时,百姓上访、警民冲突、干群矛盾总是不断。地方政府为获取资本的青睐或政绩的提升,动辄强行圈地、低价出让、克扣补偿,使百姓遭受了巨大的利益损失。虽然新的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出台,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损害百姓利益的事情仍时有发生。 二是市场风险加大。拿地的开发商以土地作抵押,自然可以最大程度地撬动信 贷。地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三方合谋,无风险套利,成为流动性泛滥的渊薮。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在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同时,也延缓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进程,对市场经济的完善造成了损害。 三是中央威信受损。地方政府在土地问题上的随意转用、瞒报虚报和巧取豪夺,不仅影响了上情下达,阻碍了中央政策的执行,而且扭曲了官员的形象,损害了中央政府的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财办建〔2002〕619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评审的依据和程序 第三章项目预算评审 第四章项目竣工决算评审 第五章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 第六章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 第七章评审报告 第八章附则 财政部投资评审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中央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我们制定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部经济建设司: 附件: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 (财办建[2002]61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规范中央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竣工决(结)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评审。 第三条 评审机构在开展中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第二章项目评审的依据和程序 第四条 项目评审依据: (一)国家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 (二)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 (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信息; (四)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管理等文件; (五)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有关依据。 第五条 项目评审程序: (一)评审准备阶段,其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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