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第一条新机或经过大修以及改变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机,应经载荷试验和检查验收合格,办妥交接手续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二条超过预修期而需继续运行时,必须通过技术鉴定,规定允许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应措施,并经机电、技术、安监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经体格检查证明无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视力听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第四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达到下列要求:

1、熟悉起重机的结构、原理和工作性能;

2、熟悉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3、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号及规则;

4、具有操作维护起重机的基本技能;

5、掌握各调整部位的调整方法。

第五条每台起重机应配备专职司机。

第六条司机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应将发辫塞入帽内。

第七条严禁酒后或精神情绪不正常的人员操作,与本机无关人员禁止上机。

第八条必须保持起重机内外零、部件完整,如有丢损,应及时补齐及修复。

第九条起重机上配备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要求保证动作灵敏可靠,禁止拆卸或停用,不得以安全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第十条不得用高压水冲洗车身和电子控制元件。

第十一条起重机吊有重物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作业时,司机不得从事与操作无关的事情或与他人闲谈。

第十二条夜间作业时,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第十三条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公路上行驶时,要严格执行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起重机应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都应掌握其使用方法。

第十六条严禁用汽油、酒精清洗机件,废油、擦拭后的抹布、棉纱等不得乱泼、乱放。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十不吊”安全规定,并拒绝违章指挥。

第十八条本规定适用于汽车式起重机。

(二)起动发动机

第十九条起动前要检查冷却水、润滑油、燃油、悬挂油、液压油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各连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第二十条拉紧手制动器,将变速杆、取力器(PTO杆)都置于空档位置,踩下离合器踏板,并适度踏下加速踏板(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除外),连通起动开关,进行起动。每次起动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一次起动未成功,约停30秒钟后,方可再次起动,如果三次未起动成功,则应检查原因,设法排除故障。

第二十一条低温起动时,必须使用预热装置,先用起动机驱动发动机空转几转后,方可起动。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壳。

第二十二条发动机起动后,缓慢放松离合器踏板(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除外),观察各仪表的指针是否动作。机油压力是否达到本机要求的压力。怠速运转3~5分钟,使发动机水温上升到50~60℃(正常工作水温75~90℃),然后经中、高速运转,观察发动机有无异声,焦臭气味、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在机油压力和水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最低标准之前,不得高速运转。

第二十三条发动机起动后,注意检查所有故障警示灯。

(三)起吊作业

第二十四条作业前的准备规则

1、不准在电脑断电状态或其他状态下,强行开关作业。

2、各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并锁住制动踏板。

3、发动机在中速下接合输出动力(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除外),使液压油及各齿轮箱的润滑油预热15~20分钟,寒冷季节可适当延长预热时间。

4、起重机进入现场,应仔细检查并确认作业区域周围无影响起重机正常作业的障碍物(如高压线、通讯塔等)。起重机应停放在作业点附近平坦坚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锁上悬挂油缸。地面松软不平时,支腿应用垫木垫实,使起重机处于水平状态。

5、全部伸出水平支腿。禁止在半伸出状态下使用起重机。

6、起重机支腿后,轮胎不可接触地面。

7、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作机构。如需调整支腿时,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作业规则

1、变幅应平稳,严禁猛然起落臂杆。

2、作业时,臂杆可变倾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

3、变幅角度或回转半径应与起重量相适应。

4、回转前要注意周围(特别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碍物。

5、必须在回转运动停止后,方可改变转向。当不再回转时,应锁紧回转制动器。

6、起吊作业应在起重机的侧向和后向进行,向前回转时,臂杆中心线不得越过支腿中心。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可360度范围作业。

7、臂杆外伸时,第二、第三节必须同步,如其中一节发生迟缓现象,应即予以调整。第四节臂杆只有在第二、第三节全部伸出后才允许伸到需要的长度。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应先伸前部节,后伸后部节。

8、带副杆的臂杆外伸时,要取出副杆根部销轴,并把它插入第一节下的固定销位。

9、臂杆外伸时,应充分下降吊钩,以免发生过绕。

10、臂杆向外延伸,当超过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不得强行继续外伸。

11、当臂杆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时,要防止过负荷。

12、在缩回时,臂杆角度不得太小,先缩回第四节,然后再将第二、三节缩回。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应先收后部节,后收前部节。

第二十六条副杆的延伸与收存的规则

1、延伸副杆时,工作范围内应无任何障碍物。

2、延伸或收存副杆时,各支腿应完全伸出。

3、收存时应根据指挥信号,拆卸或存放副吊钩。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会使起重机停止动作,此时,应操作力矩限制器释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继续进行。

4、收存时应特别注意不可将钢丝绳绞得太紧。

第二十七条提升和降落的规则

1、起吊前,应查表确定臂杆长度,臂杆倾角,回转半径及允许负荷间的相互关系,每一数据都应在规定范围以内。绝不许超出规定,强行作业。

2、应定期检查起吊钢丝绳及吊钩的完好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起吊前,要检查蓄能器压力矩限制器、过绕断路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4、为防止作业时离合器突然脱开,应用离合器操纵杆加以锁紧。

5、正式起吊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毫米左右,然后停机检查重物绑扎的牢固性和平稳性,制动的可靠性,起重机的稳定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

6、作业中如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卸载,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和修理。禁止在作业时,对运转部位进行修理、调整、保养等工作。

7、当重物悬在空中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8、起重机在载荷情况下,严禁使用自由下落装置。

9、起吊钢丝绳从卷筒上放出时,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第二十八条起吊作业注意事项

1、在提升或降落过程中,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2、操作室内禁止堆放有碍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3、严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压与地面冻结以及埋设在地下的物件。

4、严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用绳索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5、开始工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发出信

号。

6、雨雪天气,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灵,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起吊重物时,重物重心与吊钩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绝不可偏置。回转速度要均匀,重物未停稳前,不准作反向操作。非紧急情况,严禁紧急制动。

8、起吊重物越过障碍时,重物底部至少应高出所跨越障碍物最高点0.5米以上。回转时,重物若接近额定起重量,重物距地面高度不应太高,一般在0.5米左右。

9、尽量不要两个卷扬机同时工作,因为安全力矩保护器只能监控一个卷扬机的工作。

10、要注意吊钩起升高度,应防止升过极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1、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起重机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12、停机时,必须先将重物落地,不得重物悬在空中停机。

13、起重作业“十不吊”安全规定:1)指挥信号不明不吊;2)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3)斜拉重物不吊;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5)重物下站人不吊;6)重物埋在地下不吊;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

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9)重物越人头不吊;10)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第二十九条新机或大修后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在走合期各润滑部位应充分润滑并按规定及时换油。

第三十条双机抬吊时,使用部门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指挥人员,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两机负荷分配均匀,荷重不得超过起重量的75%,起吊时动作要一致,严格服从统一指挥。

第三十条 NK-400E型起重机起吊注意事项:

1、要正确使用力矩限制器,以防起重机超载或发生倾覆。

2、当警告信号灯闪,蜂鸣器间歇发响时,表明负荷力矩已经达到额定力矩的90%,此时应注意缓慢操作;当极限信号灯闪,蜂鸣器连续发响时,表明负荷力矩已经达到额定力矩。力矩限制器动作,起重机停止工作,此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待信号灯及蜂鸣器的信号解除后,方可恢复操作。

3、待“不能操作”信号灯熄灭后,方可起吊重物。

4、“自动停止”释放按钮,只在副杆伸出或收存操作时使用。正常作业时,非紧急状态,不得按动。

5、为使荷载计灵敏可靠,每使用一星期后应加油一次,压力表指示值应保持在78公斤/平方厘米以下。

6、当过绕断路装置发出警报时,应设法下降荷载或缩短臂杆,待警报解除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过绕断路释放按钮只有在伸缩副杆及存放吊钩时才准使用。

7、安全阀不得随意拆封。

(四)行驶

第三十二条行驶之前,必须先将稳定器上的调整螺丝松开,收回支腿,插好销轴。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在公路行驶模式不得采用蟹行和全轮转向工况。

第三十三条将起重机回转制动器锁住,各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关闭操作室车门。

第三十四条用钢索将吊钩拉牢在保险杠上,但要保持一定的松动量,不得过紧。

第三十五条行驶时起重机外部严禁乘人。

第三十六条应注意行驶线路上架空电线,桥梁与涵洞的高度和允许载重吨位,不得冒险通过。

第三十七条行驶时,制动气压应大于5公斤力/平方厘米,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为5.5公斤/平方厘米。

(五)停车

第三十八条起重机应停在安全、平坦、地面坚实、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车位置),拉紧手刹车,挂入低速挡。在坡道停车,车头向上坡时挂一挡,车头向下坡时挂倒挡,并用三角木把车轮塞死。

第三十九条低速运转几分钟后再熄火,寒冷季节应放净未加防冻液的冷水。

第四十条断开总电源,以防漏电起火。

第四十一条作业终了停车,要按规定进行保养。

(六)日常保养规定

第四十二条应根据气温变化情况,选用合适的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

第四十三条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必须十分清洁。添加时,加油口要擦净,加油口有滤网时,不得取下滤网加油。

第四十四条上下车焊接前,必须断开电池接地线,并断开相关电子控制模块。

第四十五条要尽量减少液压系统的拆检工作,拆解前要将系统泄压。

第四十六条放泄液压油和润滑油,应在作业终了,油温尚未完全冷却以前进行。

第四十七条按时更换空滤机油和液压滤芯。

第四十八条加、放和检查油量,均须将起重机停在平坦的地方进行。

第四十九条冷却水必须用清净的软水。往发动机里加冷却水时,应先加入总量的80%,然后开启发动机,等冷却水温暖后,再加以注满。

第五十条放泄冷却水,必须待水温降至60℃以下进行。

第五十一条寒冷季节,冷却水掺入防冻液的比例,应依据所在地区最低气温再降10℃的温度来决定。

第五十二条发动机在更换冷却水、油料和附件后,应先空转5~10分钟,排除回路中气体,经检查后再补充油、水。

第五十三条蓄电池的电解液的比重应依据不同气温度进行调整,添加蒸馏水,应在当班作业前进行。

第五十四条对传动部分进行保养维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动力。

第五十五条要经常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每节距内断丝超过7%时,应即更换。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断丝达6根应立即更换。

第五十六条格鲁夫GMK5220型吊车检查润滑大臂锁销系统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挂上足够的配重。

第五十七条日常保养工作,按各保修工程中的例保项目执行。

(七)交接班规定

第五十八条交接班必须在机上或机械工作地点进行。

第五十九条交班人员要切实作好机械的例保工作,认真填写机械运行记录,未经交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十条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地点,做好接班准备。

第六十一条交接双方要认真做到“五交”、“三查”。即交生产任务、施工条件及质量要求;交机械运行及保养情况;交随机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况;交事故隐患及存在问题。查机械运行记录是否准确完善;查随机工具是否齐全;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协商处理。重大问题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十二条交班人员不得隐瞒事故,由于交待不清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第六十三条由于检查不周,敷衍了事而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六十四条机械发生故障,应由当班人员处理完毕。若处理时间过长,在取得有关领导同意,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开始接替以后,方可下班。

第六十五条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并共同签字。

(八)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100吨汽车起重机技术参数及性能

40吨汽车起重机技术参数及性能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doc 43页)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doc 43页)

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EJGS/W-J-MGQD-03 受控标识: 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1月发布2013年1月实施

目录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 二、金属结构部分 4 三、机械加工部分16 四、热处理部分23 五、装配部分25 六、起重机油漆36 七、起重机整机性能试验37 八、起重机包装40 九、电气生产过程检验规程41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检测量具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起重机行业对 量具名称误差量具名称误差 水平仪20秒弹簧称 钢盘尺±0.1mm 平尺±0.1mm 经纬仪水平尺2mm/m 钢卷尺1mm 千分尺0.005mm 钢直尺0.5mm 环塞规通过长度不超过“正” 端长度的三分之一游标卡尺0.02mm 洛氏硬度计HRC1 百分尺0.01mm 布氏硬度计HB10 分贝仪1dB(A) 直角尺2级 2、桥式机所用的原材料进厂时,采购部门应将材质报告书(或 合格证明)送技术质管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仓,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外购件检验: a.外购件进厂时,必须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仓,不合格的外购件,应由供应部门退货。 b.带有产品技术参数的外购件,供应部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供质检员检验。 c.特殊的配套外购件,必须提供配套清单或图样,才能进行检验。 d.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处理。 4、外协件检验 a.重要的金属结构部件(主梁、端梁、小车架),原则上不予外协加工,只能在公司内生产,以利质量控制。 b.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前,外协厂家必须提供对构件检测的检验单,以利公司质检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检。 对合格的可进仓,不合格的退回原外协件厂家。 c.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零部件应以工作图上所有完工为依据,并除锈,涂 装两道底漆。(另有约定要求除外) d. 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 5、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使用测量单位均匀为0.5mm,不足部分超过部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门式、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机械机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均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和桥式起重机的主梁绕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合适位置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78468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航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航吊与航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航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

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航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航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航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 荷,要避免侧载。 1.2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 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 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 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3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 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 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 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4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

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6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7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桥门式起重机 检验规程 文件编号:EJGS/W-J-MGQD-03 受控标识: 编制:审核:批准:2013年1月发布2013年1月实施

目录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 二、金属结构部分 4 三、机械加工部分16 四、热处理部分23 五、装配部分25 六、起重机油漆36 七、起重机整机性能试验37 八、起重机包装40 九、电气生产过程检验规程41

一、桥门式起重机检验规程 1、检测量具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根据起重机行业对各 2、桥式机所用的原材料进厂时,采购部门应将材质报告书(或 合格证明)送技术质管部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仓,并做好检验记录 3、外购件检验: a.外购件进厂时,必须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仓,不合格的外购件,应由供应部门退货。 b.带有产品技术参数的外购件,供应部应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供质检员检验。 c.特殊的配套外购件,必须提供配套清单或图样,才能进行检验。 d.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处理。 4、外协件检验 a.重要的金属结构部件(主梁、端梁、小车架),原则上不予外协加工,只能在公司内生产,以利质量控制。 b.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前,外协厂家必须提供对构件检测的检验单,以利公司质检部质检人员进行复检。 对合格的可进仓,不合格的退回原外协件厂家。 c. 外协件的进厂检验,零部件应以工作图上所有完工为依据,并除锈,涂 装两道底漆。(另有约定要求除外) d. 其余按公司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 5、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使用测量单位均匀为0.5mm,不足部分超过部

分按0.5mm递增(特殊规定除外),其允许误差为0.5mm。 6、测量粗糙度采用粗糙度样板与实物对比来确定,未达样板要求,视为样板 定义的下一级。 7、钢卷尺测量检验产品,由于视觉原因及环境因素的影响,允许误差1mm。 8、检测时被测产品(零件)与量器具温度一致,零件热态时,不作测量。 9、机加工件的机加工平面损伤,下降2倍的粗糙度值,按不合格处理。 10、金属结构非加工表面,检验测量允许误差为0.5mm。 11、1)铸造车轮表面的砂眼、气孔、夹渣等缺陷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2)车轮表面不得有裂纹,踏面和内侧面上的缺陷不允许焊补。 12、需要探伤的焊缝,X射线检查时应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探伤时应符合JB1152中的I级。 13、焊缝外观检验按下列规定: a.不允许存在烧穿、裂缝、焊缝间断、露出弧坑、鳞状波纹 表面高低不一致等目测可见缺陷。 b.咬边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深度不超过下述规定: δ≤10 h<0.5 δ>10 h≤1 δ>40 h≤1.5 c.焊缝高度、焊脚高度、坡口焊缝宽度超差其长度如不超过 15 mm时,作为局部缺陷。其累计长度不得大于焊缝的总 长度10%。 d.焊脚高度K的允许偏差: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工作前的检查工作: 1、对起重机的制动器、吊钩、钢丝绳以及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明异常征象,应予排除。 2、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者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者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门式起重机工作中的注重事项: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者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承认靠后,再进行正常功课。 2、操作者在起重机功课中,应按划定对下列各项功课鸣铃报警。(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⑵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外一起重机时。(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3、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划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4、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起重机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5、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功课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6、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以及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独自功课,以免两钩相撞。 7、两个吊钩的起重机禁绝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8、禁绝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9、起重机应严酷执行"十不吊"的制度:(1)指挥信号不明或者乱指挥不吊;⑵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3)吊具施用分歧理或者物件捆挂不牢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者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5)抱闸或者其它制动安全装置掉灵不吊;(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⑺歪拉斜挂不吊;(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10、如发明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门式起重机工作完成后应该怎么做:(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2)进行起重机的日常维护调养。(3)做好交接班工作。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浮运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浮运式起重机必须按拼装式吊机的有关规程执行。其船舶拖运按交通航行部门的有关条例、规章执行。拼装吊机前,必须进行船体稳定和基础加固,不能使船体因局部受力而破坏。固定停泊后,应将系缆和电缆固定好,电缆须保持一定松弛度,以防水位变化而将电缆绷断。 二、拖航或定位时,作业人员(含水手),应在专人统一指挥下,紧密配合,密切与拖轮的联系,进行抛锚、紧缆、靠泊等作业,拖航时应挂妥吊钩。 三、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主要部位螺栓有无松动,制动器是否良好;检查锚泊、缆绳是否系紧,甲板上有无物件妨碍吊机回转;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和电缆的绝缘情况。 四、起吊时司机与指挥人员须按规定手势和信号进行作业,在

吊船的有效半径和有效高度内,不得有妨碍物,并经常检查锚泊固定缆绳的紧固情况,防止起吊时船舶走位。 作业中要注意风浪而引起吊船的颠簸。在航道区附近作业时,要显示旗号,要求来往船只减速或改道。落钩后,卷筒上最少应保留三圈钢丝绳。在进行繁重作业时,应定点定位起吊,不能经常起落吊臂。起重量已达额定重量时,禁止起落臂杆。 进行拨吊作业时,要切实掌握吨位,注意因突然起升而引起船舶急剧倾斜或颠簸。吊着桩锤进行打桩作业时,要防止桩体突然下沉而造成折臂事故。 吊船移位时,不准将重物悬吊空中。 五、作业后应摆正机身,臂杆落到50°左右,挂妥吊钩。进行例行保养,补足润滑油。并将每个控制开关放到“零位”,切断电源。 经常注意水位及水深变化,予以观察,以防搁浅。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 避免侧载。 1.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 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

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 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 作杆。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标准和方法

桥、门式起重机检验标准和方法 序 号 检测项目技术指标(mm)检测方法 1 主梁拱度值 △F=(0.9/1000-1.4/1000)S 1、最大拱度值应在S/10范围内; 2、工字梁的拱度应和主梁一致; 在无日照的影响下进行测量;首先将主梁垫起,支点离支腿中心处200mm处,以下盖 板为基准,用水准仪反平,测量工字梁的拱度值(也可测主梁上的拱度值) 2 主梁上翘度值应为(0.9/350~1.4/350)L1(L2)最大上翘度值应在悬两端(但斜度长除外)工字钢翘度值应和主梁一致测量方法与上相同 3 主梁水平弯曲△f≤L/2000(L-主梁长度) △f max≤15mm 在主梁的两端的上盖板下100mm处腹板上放上登高块,再用尼龙线放在登 高块上拉紧,从跨中大筋板开始到两端的各大筋板测其腹板至尼龙线的距离 4 主梁腹板平面度受压区不大于0.5δmm 受拉区不大于0.7δmm 离上翼缘板的腹板高度H/3范围内为受压区,其余的为受拉区,用1m平尺测量 5 腹板的垂直偏斜≤H/200mm 以下盖板为基准反平后,将登高块放在上盖翼缘的下部,用铅垂吊下,测其腹板的下端, 腹板至粉线的距离,取其差 6主梁纵向中心与工字钢的纵向中心线 的重合度 全长上≤3mm 每米长不大于1mm 以主梁的两腹板的纵向中心测其工字钢的纵向中心,两中心测得不重合偏差,测量全长时, 则用登高块放在两端,用尼龙线拉紧,测其中部和各点工字边缘的距离 7主梁的高度差0~4mm 重点检查主梁中的支腿中心处和斜撑横梁处8 单个支腿高度差高度差-1~+3(斜长-1~+4)mm 检查下料后的高度或长度 9 支腿直线度 管子结构1/1000;全长≤L/2500 箱形结构1.5/1000;全长≤L/2000 先用1米的平尺测各处,再用等高块放在两端,用尼龙线拉紧,测量中部和其他各点,取 其最值,测量应在管径向德两个垂直的表面方向(X、Y)在测出每个支腿的高度差后再算 其高度差 10 四个支腿的高低差不大于5mm 在测出每个支腿的高度差后,再算其高低差 11 支腿上下座板(包括斜支撑腿)的垂 直偏斜 不大于1.5mm 将已安装好的座板支腿,放平垫好,用水平仪反平后,用框式水平仪何塞尺跨向和测向两 个方向 12 座板四角的平面度≤±1.5mm 用平尺放在座板的平面上,查看四角间隙 13 主梁上、下盖板和腹板对接焊缝互相 错开距离 ≥200mm 目测(或测量) 14 对接焊缝的无损探伤(主梁) 射线应达到GB3323中的Ⅱ级 超声波应达到JB1152中的Ⅰ级 提探伤部位和情况报告 15 焊接表面质量/内在质量应清除焊皮、无裂纹、无孔穴、无夹渣、无未融合、未焊透,评定标准符合JB/ZQ4000.3中的规定目测/无损检测 16 下横梁的上拱度(f)f≤W/1000(W为基距)mm 将等高块放在基距两端的横梁纵向中心处,拉紧尼龙线,测其基距中部盖板到你龙线的距离 17 下横梁水平弯曲(f)f≤L/2000(L横梁长度)mm 将等高块放在横梁的两端筋板处,拉紧尼龙线,测其横梁中部筋板处处至尼龙线的距离 18 弯板90°折合间隙(c)C=1~1.5mm 用直角尺测量 19 两组弯板水平面上的高低差(d)d≤2mm (以上盖板为基准)以上盖板为基准,用水平仪反平,再用水平仪测两组弯板的水平面,取其最大和最小值之差 20 两组弯板的纵向中心与衡量纵向中心 不重度(b) b≤3(以铆工打的纵向中心孔为 准) 以梁的下盖板纵向中心划出纵向中心线,再在两组弯板对称空的纵向中心 21 座板的纵向中心与下横梁纵向中心的 不重合度(F) F≤3mm 两座板在对称中心螺孔十字中心上划出纵向中心点处用尼龙线拉紧,再用角尺测梁纵向中心 与尼龙线的距离 22 两组弯板的水平面至座板水平面的高 度差h h≤±3mm 相对差不大于3mm 将下横梁正放,以上盖板的基准反平,用水准仪和卷尺测量,两组弯板平面至座板平面距离 23 两座板在基距方向的距离差(S)S≤±3mm ,相对差不大于2mm 在座上以孔距为基准找出座板的横向中心线,再测量横向中心线的距离 24 座板的横向中心至弯板的距离差(G)G≤±3mm (指在基距方向) 将座板的横向中心引到腹板上测其距离 25 钢腿的横梁与斜撑腿横梁在跨度方向 的距离差 距离差≤3,相对差<3mm 两个横梁上的座板孔的横向中心的距离差,即先划出两个衡量的横向中心,量其在跨度方向 的距离 26 装配后的支腿在主梁上的横向中心与 上横梁的横向中心重合度 不大于3mm 首先在主梁的下盖板划出支腿支点的横向中心再在两侧横梁的端部划出孔距的中心店,用粉 线划出一条横线,测其两线的重合度 27 两支腿在横梁上的纵向距离差(跨度 差) S≤10m △S=±6mm ;S≤26m △ S=±8mm ;S>26m △S=± 10mm ;(相对差都不大于跨度差) 在上横梁的两端中心线处,测量各端的距离和相对差(用150N的力拉盘尺) 28 上横梁的高度差1和主梁的高度差﹢3(﹣2)mm ; 2横梁之间的相对差不大于4mm ; 测量和主梁对接处的主梁高度差,和横梁本身的高度 29 上横梁的纵向中心与主梁纵向中心的 对称度 相对差不大于4mm 测主梁两侧螺孔对称点至主梁纵向中心线的距离 30 上横梁之间的对角线挠腿和刚腿之间不大于5mm ;/挠腿和斜撑之间不大于4mm ; 刚腿和两横梁间不大于3mm ; 以挠腿为基准分别测量与刚腿的对角线和与斜生横梁的对角 线,再测刚腿的两横梁之间的对角线 31 制动轮安装好后的径向圆跳动△D≤125---250mm △≤100um D>250--500mm △≤120um /D=600mm △≤150um 可测径向圆表面任意一处 32 大车轮安装好的端面圆跳动△D≤250mm △≤100um / D>250--500mm △≤120um D=600mm △≤150um 可测走轮外侧端面的任意处

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职责 1.1 机长(班长)职责 1.1.1 机长是设备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整台设备(含随机的备品备件、附属装置及专用工器具等) 的安全运转、日常维护保养及一般性修理全权负责;并对机组全体人员(司机及助手)的日常安全生产与优良服 务实施全面的管理,从而有效地保障设备的可靠的运行,取得设备良好的经济效益。 1.1.2 机长应模范遵守设备管理、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带领机组人员认真执行上级决定,完成生产任务;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机车及机组人员有关情况;搞好本机组与设备使用单位的生产协作;带领机组全体人员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1.1.3 机长应熟悉本机车的结构、性能与工作状态,做到“五懂三会”,全面了解机车的第一手资料。指导帮助机组人员掌握机车特点、生产安排与技术措施,根据人机一体化的要求,实现本机组业务(操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1.1.4 机长应合理安排机组运行人员的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机组人员的各项工作的考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内部经济分配办法,以充分调动机组人员生产积极性,保证机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1.5 设备生产运转中,机长应带动机组人员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生产指挥,保证生产安全,在不违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完成使用单位安排的生产任务。遇设备重大、危险作业,机长应指派有经验的司机操作,并当班指导或亲自实施设备操作。为确保安全,对使用单位的野蛮施工、违章指挥,机长有权拒绝,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1.6 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装置,机长应坚持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对人对事,做到及时处理。对设备出现 的一般性故障,机长应带领机组人员予以排查、修复,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状态良好。 1.1.7 发生机械事故、安全事故,机长应协助保护现场,调查事故经过,并如实填报事故情况书面报告,接受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 1.1.8 机车检修(设备大、中、项修)时,机长应与检测人员、修理人员密切沟通,如实反映问题;组织好本机组人员在设备送修、过程监控、修竣验收等修理过程中,完成有关的交接、协作、验收等工作;并根据设备修理情况,编写《设备修理监修报告》。 1.1.9 机车封停时,机长应负责或指派责任心强的机组人员负责设备看管及封停期间设备的维护保养与其它保护工作,确保设备良好状态的有效延续。 1.1.10 机车转移时,机长应负责设备(含随机的备品备件、附属装置及专用工器具等)拆解、装箱、装运的具体指导与检查监督,并负责与有关单位、人员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1.1.11 机长应负责管理机组有关的设备原始记录、报表、资料的填写、保管、审核、上报工作。并每月向作业队或项目设管部书面汇报设备及人员状态评价。 1.1.12 机长应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设备单机核算与经济成本分析。 1.2 司机职责 1.2.1 遵守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听从本机机长的工作安排。明确生产任务,掌握设备状态,正确操作设备,提供优良服务。 1.2.2 坚持设备运转的安全检查与日常维护保养,实施设备的一般性修理,完成机长指派的其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本机机长汇报,协助机长开展设备管理工作。 1.2.3 认真规范填写当班记录、报表及相关资料,并提交机长审核。 1.3 助手职责 1.3.1 协助当班司机操作设备完成生产任务,监视设备运转有关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告之当班司机。 1.3.2 在当班司机的指导下,实施设备的运转操作、日常保养或修理作业。 1.3.3 机械运转中,助手应观察检查机组轴承的温度、传动响声、电机火花等,是否正常现象应告知当班司机。 1.3.4 工作中,机车要行走时,助手应先到车下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告知司机,司机在得到助手的规定信号

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 版

起重机司机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起重机一般安全要求 1、起重机司机必须有良好的视力和听力,并了解所操作机械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规程,保养方法和安全要求知识。 2、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不清对,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盲目开车或起吊。 3、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应适当加大。

4、在易燃易爆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吊车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5、严禁吊车超负荷吊装和运行。 6、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道木垫实。 7、重物提升,应先吊离地面100~300毫米进行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8、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向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9、不许横拖和斜吊。严禁吊拔埋在地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吊车司机资格证书,掌握吊车构造,工作原理,操作和保养方法,熟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吊车。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 500 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755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Bridge gantry cran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我公司综采车间桥门式起重机使用人员以及起重机管理人员。 三、桥式起重机管理职责 1、政工部负责起重机使用人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2、机运工区负责桥式起重机的大修。 3、机电部负责对车间桥式起重机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管辖的桥式起重机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 4、起重机司机必须对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桥式起重机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正确操作。 四、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桥式起重机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后方可上岗,无证严禁操作。 2)没有生产部门的安排,不准其它单位人员擅自使用。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油并及时处理。 2)检查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操作手钮开关是否处在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器装置是否良好,导轨面是否清洁,上面是否有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防护罩是否安全牢固。 6)检查钢丝绳有无损坏,有无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有无松脱,吊钩轴销有无变形。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72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门式起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经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接班等制度。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肖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米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超重机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临近带点设备线路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 1 -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83-81 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汽车式起重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起重机在工作之前应将支撑脚撑起,其撑脚底板应用木块垫实,并使机械保持平衡;行驶前应先将支撑脚收起固定,以保证行驶时安全。 2.2机械传动式汽车起重机起吊物件的速度只准用一档或二档。 2.3汽车式起重机行走时,应将臂杆落放在驾驶室前的支架上,吊钩要经过吊索挂在保险杠的两个挂钩上并稍微拉紧,同时也收紧变幅钢丝绳,以防在行驶中损坏机械。

2.4起重机吊起物件做短距离行驶时,其起重量不得超过允许载荷量的50%,路面必须平坦、坚实,臂杆应对正其车尾方向,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 2.5起重工作时,驾驶室内禁止人员停留;装卸车时,吊起物件不得越过汽车或拖车的驾驶室,若受条件限制必须越过驾驶室时,则汽车或拖车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6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7吊车在场内移位时,吊车操作工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挥吊车移位。 2.8在高压电线附近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发生事故。 2.9起重作业要有明确的指挥信号。 2.10起重机的起重钢丝绳每周起吊前检查一次,捆扎起重物的索具、夹具、每次作业前须进行检查。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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