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股票代码:6013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本行”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行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行的任何保证。

本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09520317.html,)的本行招股说明书全文。

除本行职工监事李军持有本行A股3,000股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行本次发行A股3,190,350,487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91号文批准。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957,105,146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638,071,341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数量为1,595,174,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0%,发行价格7.90元/股。

三、本行A股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7】92号文批准。本行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交通银行”,证券代码“601328”;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1,595,174,000股股票将于2007年5月15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5月15日

3、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4、股票代码:601328

5、A股发行后总股本:48,994,383,703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190,350,487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前本行内资股股东所持本行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财政部作为第一大股东就其发行前所持的A股股份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其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957,105,146股股份中50%锁定期为12个月,50%锁定期为18个月;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638,071,341股股份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1,595,174,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2、上市保荐人(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财务顾问: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交通银行

2、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英文简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3、注册资本:45,804,033,216元

4、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5、注册地址/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6、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7、主营业务:商业银行业务

8、所属行业:银行业

9、电话号码:021-5876 6688

10、传真号码:021-5879 8398

11、互联网网址: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809520317.html,

12、电子信箱:investor@https://www.360docs.net/doc/809520317.html,

13、董事会秘书:张冀湘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行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由18名成员组成,除董事长外,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3名为执行董事、9名为

非执行董事,本行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并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成员选举产生。

本行董事列表如下:

姓名在本行任职提名人董事任职期间

蒋超良非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李军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行长董事会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彭纯执行董事、副行长董事会 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张冀湘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财政部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胡华庭非执行董事财政部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王冬胜非执行董事汇丰银行 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史美伦非执行董事汇丰银行 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李克平非执行董事社保基金会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李泽兴非执行董事汇金公司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高世清非执行董事首都机场集

团公司

沈伟明非执行董事上海烟草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

(集团)公司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李光林非执行董事云南红塔集

团有限公司

钱平非执行董事山东电力集

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

团公司

谢庆健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威尔逊(Ian

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Ramsay

Wilson)

曼宁

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Thomas

Joseph

Manning)

陈清泰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5年4月至2007年6月李家祥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7年1月至2007年6月

(2)监事:

本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外部监事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本行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本行目前有9名监事,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4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代

表出任的监事3名。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与外部监事由本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行职工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本行监事列表如下:

姓名在本行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间

崔雷平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财政部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宁金彪股东代表监事华能资本服务有限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

公司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滕铁骑股东代表监事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季克良股东代表监事中国贵州茅台酒厂

有限责任公司

刘强外部监事监事会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陈峥外部监事监事会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刘莎职工监事本行工会 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陈青职工监事本行工会 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李军职工监事本行工会 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

(3)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姓名在本行任职

李军先生行长

徐俊康先生纪委书记

彭纯先生副行长

钱文挥先生副行长

王滨先生副行长

叶迪奇先生副行长

张冀湘先生董事会秘书

于亚利女士首席财务官

侯维栋先生首席信息官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票、债券情况

截止目前,除本行职工监事李军持有本行A股3000股以外,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次A股发行前,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财政部是本行的发起人之一,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行21.78%的股份,是本行的第一大股东。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管国家财政收支、财税政策等事宜。

三、股东情况

1、本次上市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股) 比例

财政部A股9,974,982,648 20.36%汇丰银行H股9,115,002,580 18.60%社保基金会H股5,555,555,556 11.34%汇金公司H股3,000,000,000 6.12%其他H股股东H股5,393,910,000 11.01%其他A股股东A股15,954,932,919 32.56%总计-48,994,383,703 100.00%

2、本次上市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A股9,974,982,648 20.36% 2首都机场集团公司A股985,447,500 2.01% 3国家电网公司A股451,445,193 0.92% 4上海烟草(集团)公司A股378,328,046 0.77% 5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A股346,787,979 0.71% 6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

A股304,320,800 0.62%公司

7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A股268,649,276 0.55% 8大庆石油管理局A股233,151,118 0.48% 9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

A股210,042,275 0.43%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10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A股177,376,500 0.36% (第一汽车制造厂)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190,350,487股

二、发行价格:7.90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957,105,146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638,071,341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数量为1,595,174,000股,发行价格7.90元/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5,203,768,847.30元。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07)第0008号)。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45,420万元,其中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41,586万元,会计师费用1,348万元,律师费用280万元,登记费用300万元,印花税1,238万元,发行推介等费用668万元。

2、每股发行费用为0.14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24,749,571,275.32元。

七、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31元(在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基础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未考虑当年利润影响)。

八、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25元(按照200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行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行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行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行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行接受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行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行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行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行住所没有变更。

8、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9、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行未发生除正常商业银行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行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857

联系人:李峰、高轶文、何斌辉、周涛、穆宝敏、郝红光、柴乐海、陈剑芬、刘光耀、汪民生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023

联系人:金剑华、杨海、姜颖、方浩、马小龙、叶平平、陈晨、殷雄、周继卫、林松、杨洋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电话:(021)63411621 传真:(021)63411627

联系人:林涌、李保国、金铭、周晓雷、洪晓辉、张应彪、张玉剑、许灿、张立、章熙康、朱桢、胡瑶、汪烽、周伟铭、张虞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认为本行运作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要求。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本页无正文,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署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 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引 为进一步强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发行人在披露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时,除应遵守招股说明书准则的一般规定外,应结合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和披露盈利能力。相关中介机构应结合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经营模式等,制定符合发行人业务特点的尽职调查方案,尽职调查的内容、程序、过程及结论应在各自工作底稿中予以反映,保荐机构还应在保荐工作报告中说明其尽职调查情况及结论。 一、收入方面 (一)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下列对其收入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按产品或服务类别及业务、地区分部列表披露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销售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发行人采用的销售模式及销售政策。按业务类别披露发行人所采用的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收入确认时点。发行人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操作流程等因素详细说明其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比及变化情况,主要客户中新增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

账款中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及变化情况,新增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核查发行人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人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是否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发行人产品或服务价格、销量及变动趋势与市场上相同或相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及其走势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异常。 发行人属于强周期性行业的,发行人收入变化情况与该行业是否保持一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显著的,季节性因素对发行人各季度收入的影响是否合理。 不同销售模式对发行人收入核算的影响,经销商或加盟商销售占比较高的,经销或加盟商最终销售的大致去向。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行业惯例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发行人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与新增和异常客户交易的合理性及持续性,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以及期后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况。发行人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发行人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与销售合同金额之间是否匹配。报告期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主要客户是否匹配,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与其营业收入是否匹配。大额应收款项是否能够按期收回以及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否存在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发行人是否利用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实现报告期收入的增长。报告期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隐匿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交通银行知识归纳

交通银行 ●交行的经营理念:资本约束业务,风险收益平衡 ●交行的战略:走国际化、综合化道路、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一流公众持股 银行集团 ●企业使命:提供最优金融方案,持续创造共同价值 经营理念:诚信永恒,稳健致远。 交行精神:拼搏进取,责任立业,创新超越 服务宗旨:以您为先,灵活稳健。 品牌口号:你的财富管理银行 ●交通银行前三大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交行的总部设在上海; ●交行的银行卡产品系列是太平洋卡 ●交通银行的业务太平洋薪金卡、交银e贷通、玖玖金、贷利通、理财锦囊、交银添利 ●金凤凰2013年度金融盛典最佳企业财富管理银行奖 ●第六届上海证券报“金理财”奖:最佳理财品牌奖:交通银行沃德财富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 ●1987年重新组建成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于2005年,2007年先后在香港,上海上市,是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2004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投资了近17亿美元,收购了交通银行19.9%股权。 ●2014年,交通银行获银监会正式批准,成为首批在法人和集团两个层面实施资本管理高 级方法的商业银行。 ●2014年4月28日,交通银行在上海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推出太平洋单位结算卡,标志着交通银行的公司结算业务迈入了全新纪元,改行单位客户享受的支付结算服务效率大幅提高。 ●11月12日上午,交通银行多伦多代表处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交行第13家境外银行机构,标志着该行在 北美地区的机构布局进一步完善。截止到2013年末,交行的境外机构共有12个,12家境外分支机构,包括香港、纽约、东京、新加坡、首尔、法兰克福、澳门、胡志明市、悉尼和旧金山分行、交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和台北代表处。 ●11月6日,交通银行在首尔举行该行首尔人民币清算行开业典礼,标志着交通银行首尔分行获人民银行 授权担任首尔人民币清算行后,正式启动人民币清算行运营。 ●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响应国家号召,根据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推出“简易贷”业务,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 难问题提供了优质快捷的解决渠道。该业务承诺,为小微企业提供“最快一周内完成审批,两周内提款” 的贷款服务。 ●10月29日,交通银行正式对外发布2014年三季度业绩。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口径,该行实现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人民币515.22亿元,同比增长 5.78%。截至报告期末,交行资产总额达人民币62,127.18亿元,较年初增长 4.22%。每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为 6.14元,较年初增长8.67%。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和年化平均股东权益报酬率分别为 1.13%和15.70%。高级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 足率均为11.10%,均比年初上升 1.3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3.80%,比年初上升 1.72个百分点。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通银行10月27日成为首批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新加坡元直接交易做市商,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人民币对新加坡元买、卖双向报价,维护市场流动性,履行人民币对新加坡元直接 交易做市商义务。 ●10月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交通银行“港股通”跨境资金结算业务资格申请, 交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条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与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分开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 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最新信贷系统技术人员业务学习资料

信贷管理系统技术人员业务学习资料 本资料针对的学习对象是开发信贷管理系统的技术人员,旨在全面概括地介绍我国商业银行通行的业务处理、业务管理手段,重点介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处理和管理方法,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开发工作。同时对于其他银行系统开发技术人员以及市场销售人员也可起到参考作用。 本文力求语言通俗易懂,为此不可避免地可能在某些地方与传统的银行理论表述有出入,但都能基本反映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基本概况。另外,为了使各位技术人员在日后与银行工作人员谈需求时的实际需要,间中也会参杂一些必须要掌握的银行业务专用词汇。 如有不正之处敬请指出,欢迎一起讨论。 第一部分我国商业银行简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资)分为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四大类共五万多家。其中: 国有商业银行共4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共12家,分别是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恒丰银行和浙江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共117家;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共50000多家。

除此之外还有3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1家中国邮政储汇局以及84家在华外资银行。 我公司目前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城市商业银行。 第二部分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办的业务概述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还是分业经营,不能经营股票交易、保险、信托等非银行业务,因此其主要业务总体来说包括三大部分,按银行业术语分别是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表外业务,其中: 负债业务主要是指存款业务。 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投资有价证券等业务。 表外业务主要是指有风险且未被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表外风险业务以及无风险的中间业务,前者包括各类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信用卡等;后者包括各类结算业务(如汇款)、代理业务(如代收付业务)、保管箱业务、咨询业务等。商业银行从事表外业务并不持有资产或吸收存款,故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最古老、最基础和最主要的业务,构成了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两大支柱。前者是商业银行资金的主要来源,后者是商业银行资金的运用渠道,有了资金才能利用资金的运用获取利润,这就是我国商业银行为什么要拼命拉存款的主要原因。而表外业务由于其获利不占用银行的资金而且有的还是无风险业务(如中间业务),其日益受到银行管理层的重视,特别是中间业务以其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特点,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一大业务支柱。目前国外的商

股份有限小公司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小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企业上市流程 (一)改制阶段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主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 。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 拟改制公司 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商业银行课后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表外业务(Off-BalanceSheetActivities,OB)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增加银行收益的业务。表外业务是有风险的经营活动,形成银行的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其中一部分还有可能转变为银行的实有资产和实有负债,故通常要求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予以揭示。 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信用风险: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资产(RSL)是指那些在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时,收益率或利率能随之发生变化的资产。相应的利率非敏感性资产则是指对利率变化不敏感,或者说利息收益不随市场利率变化而变化的资产。 利率敏感性负债(RSL):是指那些在市场利率变化时,其利息支出会发生相应变化的负债核心资本又叫一级资本(Tier1capital)和产权资本,是指权益资本和公开储备,它是银行资本的构成部分附属资本、 持续期缺口: 是银行资产持续期与负债持续期和负债资产现值比乘积的差额。 资本充足率: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产对其风险的比率 可疑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存款凭证。 三、计算题(x*x 课件上所有的计算题都是范围) 该银行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是多少? 该银行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1/4×10%/(1-15%)+2/4 ×11%/(1-5%)+0.5/4 ×11%/(1-2%)+0.5/4 ×22% =0.1288=12.88% 该方法可以使银行管理层估算不同筹资方案对资金成本的影响,从而进行有把握的定价。 2、某银行通过7%的存款利率吸收了25万美元的新存款,银行估计, 如果提供7.5%的利率,可筹集存款50 万美元; 如果提供8%的利率,可筹集存款75 万美元; 如果提供8.5%的利率,可筹集存款100 万美元; 如果提供9%的利率,可筹集存款125 万美元。 如果银行贷款资产的收益率为10%,由于贷款利率不随贷款量的增加而增加,因此贷款利率就是贷款资产的边际收益率, 请问银行的存款规模扩张到什么程度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

交通银行发展历史

交通银行发展历史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交通银行始建。 李经楚 1908年任交通银行第一任总理[2]中华民国成立后,交通银行受中央银行委托,与中国银行共同承担国库收支与发行兑换国币业务。 1928年,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交通银行条例》,交通银行成为扶助农矿工商的专责银行。交通银行成立之初,总行设在北京。 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接管了位于上海公共租界外滩14号的德华银行的文艺复兴风格的4层大楼。 1928年,随着全国政治中心从北京转移到南京,交通银行也将总行迁到上海外滩14号。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交通银行将总行迁到重庆。 1946年-1947年,上海总行重建为艺术装饰主义风格的6层大楼。 1951年交通银行总行于迁回上海,上海外滩14号行址由上海市总工会进驻至今。 早期发钞行[2]1958年除香港分行仍继续营业外,交通银行国内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在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称中国建设银行)港交所:0939。 1986年7月24日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 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江西中路200号(原金城银行大楼);现时,交通银行总行已迁往上海浦东的银城中路188号。 2004年6月,在中国金融改革深化的过程中,国务院批准了交通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方案,其目标是要把交通银行办成一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百年民族品牌的现代金融企业。 2004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投资了近17亿美元,收购了交通银行19.9%股权。 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全文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7] 302号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 为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见下页),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幕信息和利用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条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与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分开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 第七条《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 第三章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股票发行和证券发行的条件

股票发行和证券发行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生产经营合法;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股权清晰。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发行人应规范运行。发行人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④最近1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⑤最近1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依照2009年3月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主要应符合如下条件:(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为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融资需要,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以便发行申请人选择:第一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积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项指标要求发行人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2)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存续时间。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关于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3000万元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具体规定最近1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规定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具有一定的持续经营记录,具体要求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创业板企业规模小,且处于成长发展阶段,如果业务范围分散,缺乏核心业务,既不利于有效控制风险,也不利于形成核心竞争力。因此,《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强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4)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根据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强化独立董事职责,并明确控股股东职责。发行人应当保持业务、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稳定,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应当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

商业银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商业银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目录 文献: 1. 1.我国商业银行业介绍 2.盈利能力 3.资产负债结构 4.信贷资产质量 5.银行业近年发展趋势 6.我国商业银行业重要银行情况一览 一、我国商业银行业介绍 1.1 我国商业银行业主要构成介绍 商业银行的概念,是有区别与中央银行和投资银行的,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以多种金融负债募集资金,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的金融机构。 我国的整体银行业体系主要由以下构成: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4)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广大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 (5)城市商业银行 (6)农村金融机构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8)外资银行 由于商业银行的职责以营利为目的,更能够体现出银行作为一家金融企业的行业特征,随着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所反映出的经营波动和趋势。因此,本报告数据及研究对象以我国商业银行为主,以上市商业银行年报数据作为主要分析依据,主要以6家大型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7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盛京银行、徽商银行、天津银行、锦州银行、哈尔滨银行、重庆银行、郑州银行、青岛银行),5家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台农村商业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阴农村商业银行)。 1.2 我国商业银行业主要业务介绍 通常,我们将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分为资产类业务,负债类业务,中间业务。 (1)资产类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也是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贷款业务、投资业务、租赁、票据贴现等业务。 (2)负债类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责,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拆借资金等也是构成银行负责的部分。 (3)中间业务:又称为表外业务,其收入并不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结算类业务(包括票据类)、信用证业务、信托业务、租赁业务、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

2020年交通银行工作会议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2020年交通银行工作会议学习心得体会【精选】 近日,我认真研读了彭董事长、任行长在交通银行2019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任行长、侯副行长在交通银行2019年国际业务及海外机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当前交行面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两化一行”战略新内涵、战略施工图、国际业务发展要求有了更深的认识。 彭董事长提出,要深化国际化发展内涵,扭转国际化即海外行、国际条线的狭隘观念,我们推动国际化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客户经营已经国际化。交行要争做跨境人民币清算、代客交易等业务的优势银行、最好银行,为目标客户提供同业最优的跨境跨市场跨币种服务。任行长强调,提升全集团国际化经营水平,推进国际业务高质量发展,总行国际部要做好牵头工作,总行部门、事业部、境内行、海外行、子公司各司其职,形成集团合力,打造特色优势。 作为总行国际部员工,面对国际化战略更加全面的解读和要求,我深感艰巨;而集全集团之力,凝聚各板块、各条线的智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国际化发展,我又倍感信心。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这是党中央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准确判断国际形势新变化、深刻把握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国经济需要寻求高质量发展,我行的国际化发展亦需要扩大格局。在开放中寻找突破,在创新中释放动能,正是推动我行国际业务发展的良好选择。

见证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伟大成就,今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个新的历史坐标上,我行“两化一行”的发展战略有了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国际化战略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面对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资需求、人民币国际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上海金融中心开放的市场吸引力,还有12个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规划,将串连出企业、个人、机构的链式需求,涵盖国际结算、结售汇、跨境人民币、外汇资金、离岸业务等多元化的国际业务。但是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要求我们要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差异化产品创新能力、一揽子的产品服务能力和创利增利能力等。我深深的感到,提升集团的竞争力,要从提升每位交行员工的竞争力开始。只有每位交行人坚持不懈的学习,不断获取新的信息,掌握新的技术,才能更加胜任自己的岗位,从而在现有领域中提升专业性,为团队创造更多价值。 不驰空想,不骛虚声,凝心聚力,干事创业。这是新的时代一名党员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我将继续以党中央和国家的号召为引领,以交行国际化发展的要求为己任,勤奋学习、踏实工作、勇于突破,为祖国成立70周年献上满意的答

交通银行简介

交通银行简介: 交通银行(全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近代以来延续历史最悠久、最古老的银行,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现为中国五大国有银行之一。 交通银行是中国境内主要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之一,并正在成为一家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跨市场、国际化的大型银行集团,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保险、离岸金融服务等诸多领域。 1987年重新组建成全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于2005年、2007年先后在香港、上海上市,是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社保基金理事会是交通银行前三大股东,共持有交通银行59.44%的股份。交通银行旗下全资子公司包括交银国信、交银保险和交银金融租赁,控股子公司包括交银村镇银行。此外,交通银行还是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西藏银行的并列第一大股东 总部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司性质:中央企业—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公司口号:交通银行----您的财富管理银行 董事长:牛锡明 企业文化:(1)企业使命:创造共同价值 创造共同价值,充分反映了交行对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的态度与责任,是建设责任交行、和谐交行的清晰表达。 ①客户是交行价值创造的源泉。交行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要围绕为客户提供更优的金融 方案, ②股东是交行的投资者和委托人,是交行生存和发展的坚实后盾。维护股东持续长远的利益,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是交行应尽的职责。 ③员工是交行金融服务的承载者和服务价值的创造者。交行坚持以人为本,为员工创建良好 的个人发展环境,使员工伴随着交行的成长而成长。 ④社会是交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全体交行人必须树立“企业公民”意识,坚持依法合 规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同繁荣 企业愿景:“建设中国最佳财富管理银行” 企业精神: “拼搏进取责任立业创新超越”[2] 拼搏进取:拼搏是交行百年发展的缩影,是几代交行人的真实写照。每位交行 人都要以创新为手段,以超越为目的,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坚韧不拔的毅力 和知难而上的勇气,在顺境中居安思危,在逆境中奋力拼搏,增强竞争意识和 开拓意识,把交行人的职业发展与交行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为交行的持续经营 努力拼搏,为交行的转型发展积极进取。 责任立业:责任是一个组织、一个团队、一个人对一种信仰、一项事业忠诚度 的具体体现。忠诚交行的事业,是每位交行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创新超越:创新是交行事业发展的灵魂,是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交行把创 新作为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通过不断创新实现超越历史、超越传统、超越对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2015年11月)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5年11月修订)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和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第36号格式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业务指南。 一、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事宜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内容 1、公司董事会应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7)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的议案(如适用);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董事会决议中应至少对方案中的以下事项进行分项表决: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方式; (2)发行数量或区间; (3)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不超过5名);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5)募集资金用途。 3、董事会决议中其他注意事项: (1)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区间、限售期;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限售期。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应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有关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决议中,应当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是否相应调整,并在发行方案中披露调整的计算公式。 (3)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拟同时向确定和不确定对象发行的,应在方案中明确,遵守公司法关于“同次发行的同类股票价格相同”的要求,确保对两类发行对象的发行价格保持一致。

(完整word版)主板上市条件

主板上市条件 2017年一季度,中企IPO发行提速明显。就IPO数量而言,各交易板块共计169家中企IPO,达到自2015年以来的最高值,环比增长13.4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显著(同比增长284.09%);募资规模772.24亿元人民币,较上季度而言出现回落,环比下降41.70%,但同比增长111.29%。 IPO审核和发行的步伐明显加快。这对于中国的广大中小企业无疑是重大利好,大量企业开始重拾IPO,对于上市又重新充满了渴望和希望。今天小编整理了企业能否上市的几个关键条件(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供广大拟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关键人员参考。同时,对于上市的最基本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详细问题,作了整理和解答。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单击可查看大图)

主板上市条件

中小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满足以下主体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不能高于1;1)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 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6)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连续计算经营时间(业绩)要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除经国务院批准外,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企业连续计算经营时间(业绩)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除经国务院特别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外,企业申请发行股票,必须先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通银行企业文化理念

交通银行企业文化理念 摘要:本文通过对交通银行企业文化中的介绍,阐述了交通银行的企业文化的特征和与其他金融机构企业文化存在的差异与不同,进一步体现了交通银行的特色,更论证了交通银行这些年来的快速发展是存在必然的,交通银行的的企业文化越来越受现代的人的欢迎 关键字:企业文化服务文化责任文化人才建设 交通银行简介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重新组建于1987年,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 2004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交通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的整体方案。根据方案要求,交通银行完成了财务重组,成功引进了汇丰银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中央汇金公司等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的良性转变。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又成功登陆A股市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交通银行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治理完善、机构网络健全、经营管理先进、金融服务优质、财务状况良好”的具有百年民族品牌的现代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拥有辐射全国、面向海外的机构体系和业务网络。截至2007年末,交通银行共有境内省分行29家、直属分行7家、营业网点2,610个,分布在境内156个城市。在香港、纽约、东京、新加坡、首尔、法兰克福、澳门设有分行,在伦敦设有代表处。截至2007年末,全行员工6.80万余人。 交通银行可以为客户在公司金融、个人金融、国际金融和中间业务等领域提供全面周到的专业化服务。交通银行对公领域的“蕴通财富”、对私领域的“沃德财富”和“交银理财”均是以财富管理功能为特色的服务品牌。交通银行已经拥在市场享有盛誉的“外汇宝”、“太平洋卡”、“基金超市”等为代表的一批品牌产品,市场份额在业内名列前茅。2007年,交通银行在产品开发方面继续提速,先后推出了“得利宝”七彩理财产品和“新股随心打”、“基金定投”等一系列金融新业务,建成了24小时跨时区外汇资金运作系统,成为第二家将亚洲、欧洲、美洲三地外汇资金交易联为一体、为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外汇资金交易和支付清算服务的中资商业银行。客户服务功能继续提升,市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03328 13.09(2) 2012 2012 4 20 * * * * * * * # # # ? # # # * #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编号:临 2012-0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包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通银行于2012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09520317.html,)刊登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2年5月9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有本公司26.52%股份,于2012年4月17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两项议案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上述调整后,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A股、H股股票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 (4)发行数量 (5)认购方式 (6)定价基准日 (7)发行价格 (8)限售期 (9)上市地点 (10)募集资金用途 (11)滚存利润安排 (12)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上述议案须进行逐项表决。 (二)普通决议事项: 3、关于本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非公开发行股票 (2)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 (4)向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5)向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全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全 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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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 ] 302号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 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见下页),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进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3

第四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条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与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分开办理。 第二章发行对象与认购条件 第七条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准日能够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能够为发行期的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 <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它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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