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1-5星级标准要求

一星级标准要求

一、经营场地

(一)生态环境

周边生态环境较好。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二)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良好,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建筑布局基本合理,

(三)建筑、接待面积

占地面积不少于600㎡,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四)交通及停车

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基本满足游客的进入及出行需要。

二、接待设施

(一)厨房

1、布局流程合理,加工区域整洁、卫生;

2、墙壁应有2.0m以上的瓷砖墙裙,易于清洗,配备照明、通风设施,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及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废弃物存放设施;

3、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设置合理,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有冷藏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二)餐厅

1、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使用面积不少于30m2,能同时容纳20人就餐;

2、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3、食品、菜品具有农家风味特色,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符合卫生标准。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三)厕所

公共卫生间应男、女分设水冲式厕所,管理良好,无堵塞、清洁、无异味。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四)综合服务

1、设有服务台提供咨询;

2、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制定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2、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胸牌、工号);

3、服务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二星级标准要求

一、经营场地

(一)生态环境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具备乡村文化特色。

(二)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良好,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建筑布局合理。

(三)建筑、接待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四)交通及停车

经营场地附近有停车场可停放车辆。基本满足游客的观光需要。

二、接待设施

(一)厨房

1、布局流程合理,加工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2、墙壁应有2.0m以上的瓷砖墙裙,易于清洗,配备照明、通风设施、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沟、废弃物存放设施;

3、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易于冲洗;

4、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别设置合理,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有冷藏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二)餐厅

1、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50m2。能同时容纳30人以上就餐;

2、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3、提供的食品、菜品具有较浓郁的农家风味特色,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符合卫生标准。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三)厕所

公共卫生间应男、女分设水冲式厕所,管理良好,无堵塞、清洁、无异味。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四)综合服务

1、设有服务台并提供咨询;

2、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

(五)服务质量要求

1、制定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2、服务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3、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胸牌、工号),着装整洁大方。

(六)娱乐活动

有特定活动或娱乐场所。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制定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2、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胸牌、工号);

3、服务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4、服务人员接受旅游服务行业培训率达60%。

三星级标准要求

一、经营场地

(一)生态环境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绿化覆盖率不低于60%,具备浓郁的乡村文化特色。经营用房四周保持干净,与经营环境相协调。

(二)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良好,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建筑布局合理,主体建筑具有乡村风情。

(三)建筑、接待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四)交通及停车

有供游客泊车的自备停车场,满足游客的观光需要。

二、接待设施

(一)厨房

1、厨房与餐厅面积比大于1∶3,布局、流程合理,通风良好;

2、墙壁应有2.0m以上的瓷砖墙裙,有吊顶,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配备照明、通风设施,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及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废弃物存放设施;

3、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别设置合理,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有冷藏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4、食品粗加工间和烹调间分设。

(二)餐厅

1、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100m2。能同时容纳60人就餐;

2、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3、提供的食品、菜品具有较浓郁的农家风味特色,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符合卫生标准。有5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料单,明码标价,出菜率在60%以上;

4、有雅间,且不少于3间。

(三)厕所

1、公共卫生间应男、女分设,厕位各不少于2个,冲洗设备齐全完好。管理良好,无堵塞、清洁、无异味。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2、配有手纸框、洗手池、洗涤品、镜台等。

(四)综合服务

1、设有服务台,位置醒目,有标志,提供咨询、价目表、小件物品寄存等服务项目;

2、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

(五)会议

有能接待小型会议的场所。并具有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分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制定服务质量操作规范。

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2、服务人员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胸牌、工号),着装整洁大方。

3、服务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4、服务人员接受旅游服务行业培训率达60%。

四、娱乐活动

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至少1项有当地生态特色的农事参与、文化体验活动项目。

四星级标准要求

一、经营场地

(一)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0%,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景观特色突出。经营用房四周保持干净,与经营环境相协调。

(二)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良好,布局科学合理,主体建筑具有乡村风情和地方特色。

(三)建筑、接待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

(四)交通及停车

经营场地的交通便利,完全符合自驾游需要。有自备停车场,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满足游客的观光需要

二、接待设施

(一)厨房

1、厨房与餐厅面积比大于1∶3,布局、流程合理,通风良好;

2、墙壁应有2.0m以上的瓷砖墙裙,有吊顶,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配备足够有效的照明、通风设施、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沟、废弃物存放设施;

3、设粗加工间,设蔬菜清洗池和肉类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识;设餐具洗消间,有充足有效的餐用具清洗、消毒、

保洁设施;有配备空调的凉菜间,有足够有效的冷藏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有食品留样制度和留样设施;

4、炊具用品以不锈钢为主;

5、外购大宗辅料、粮油、副食品等有索证资料(进货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二)餐厅

1、餐厅体现乡村特色,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200m2。能同时容纳100人就餐;

2、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3、提供的食品、菜品具有较浓郁的农家风味特色,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符合卫生标准。有8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料单,明码标价,出菜率在80%以上;

4、餐厅雅间不少于5间。雅间有酒水台、备餐柜。

(三)厕所

1、公共卫生间设计合理,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采用男、女卫生间分开设置,厕位各不少于4个以上,冲洗设备齐全完好。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2、配有手纸、手纸框、洗手池、洗涤品、镜台等。

(四)综合服务

1、设有总服务台,位置醒目、合理,提供咨询、宣传品、特色旅游商品销售、价目表、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紧急救助室等服务项目;

2、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

(五)会议

能接待50人的会议场所。并具有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和电脑及投影设备。

(六)客房

乡村酒店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级),客房需符合以下规定。

1、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2、有软垫床、桌椅、等必要家具,提供彩电、空调、电话等设备。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3、客房实施绿色装修,且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浴缸或淋浴间。目的物照明良好,能定时提供热水;

5、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上用品;

6、有冷热饮用水。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分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制定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2、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3、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整洁大方,佩戴标志(胸牌、

工号);

4、服务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

5、服务人员接受旅游服务行业培训率达70%。

四、娱乐活动

1、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至少2项有当地生态特色的农事参与、文化体验活动项目;

2、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俗文化表演活动,游客参与性强。

五星级标准要求

一、经营场地

(一)生态环境

周边生态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植物与环境配置得当,景观特色突出,四季有色彩变化。空气达到GB3095的相关要求。经营用房四周保持干净,与经营环境相协调。噪声排放达到GB22337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良好,布局科学合理,建筑风格及内部装饰独特,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乡村风格,以及特定的文化内涵。

(三)接待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

(四)交通及停车

经营场地的交通便利,符合自驾游需要。有自备停车场,车位与接待能力相适应。满足游客的观光需要

二、接待设施

(一)厨房

1、厨房与餐厅面积比大于1∶3,布局、流程合理,通风良好;

2、墙壁瓷砖贴至吊顶,配置吊顶,地面应由防滑地砖、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设施、饮食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符合GB18483的规定。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沟、废弃物存放设施;

3、设粗加工间,设蔬菜清洗池和肉类清洗池,并有明显标识;设餐具洗消间,有充足有效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有配备空调的凉菜间,有足够有效的冷藏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有食品留样制度和留样设施;

4、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

5、炊具用品以不锈钢为主;

6、外购大宗辅料、粮油、副食品等有索证资料(进货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二)餐厅

1、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整洁,使用面积不少于300m2。能同时容纳150人以上就餐;

2、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3、提供的食品、菜品具有较浓郁的农家风味特色,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符合卫生标准。有10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有专门印制的菜单和饮料单,明码标价,出菜率在90%以上;

4、餐厅雅间不少于8间。有酒水台、备餐柜。

(三)厕所

1、公共卫生间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及服务功能相适应,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采用男、女分开设置,厕位各不少于4个,冲洗设备齐全完好。符合GB17217的规定;

2、配有手纸、手纸框、挂衣钩、洗手池(配备洗涤品)、烘手器、镜台;

3、具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污水回用或排放达到GB8978的规定;

4、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除臭措施有效。

(四)综合服务

1、设有总服务台,位置醒目、合理、大气,有装饰、有标志,提供咨询、特色旅游商品销售、宣传品、价目表、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紧急救助室等服务项目;

2、提供国内、国际的长途电话服务及互联网上网服务;

3、具备商务服务功能;

4、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五)会议

1、能接待100人以上的会议室。并具有小会议室一个以上,有自己的文化特色;

2、配备必要的会议音像设备和电脑及投影设备。

(六)客房

1、至少可提供100人以上住宿的客房;

2、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配备应急照明设施;

3、装饰良好、美观,有软垫床、桌椅、等必要家具,提供彩电、空调、电话、网络等设备。室内采用区域照明且目的物照明度良好;

4、客房实施绿色装修,且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梳妆台(配备面盆、梳妆镜和必要的盥洗用品)、浴缸或淋浴间。浴缸配备有浴帘、

淋浴喷头。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地面、墙面和天花,色调柔和,目的物照明良好,能全天提供热水;

6、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客人要求更换床上用品;

7、有冷热饮用水。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分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制定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2、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胸牌、工号),整洁大方;

3、服务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能用普通话及英语进行接待服务;

4、服务人员接受旅游服务行业培训率达100%。

四、娱乐活动

1、提供具有乡土特色的活动,同时提供至少3项以上有当地生态特色的农事参与、民族民俗文化体验活动项目;

2、有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表演活动,游客参与性强。

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11-21

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Star-rating standard for peasant household tourism 2010-09-10发布2010-10-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标志、评定方式及内容、管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WS 205—2001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家乐 指农民(渔民)以及其他投资者以自己所有或者租赁的房屋为接待单元,以个体经营为主要形式,为游客提供餐饮、住宿服务为主,并根据当地资源特点,选择性提供参与农(渔)事活动以及休闲、观光、修学、娱乐、运动等服务为辅的乡村旅游业经营户。 内陆农民经营户称农家乐,沿海、内陆湖泊渔民经营户称渔家乐,两者统称农家乐。 3.2 好客人家 好客人家是好客山东旅游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好客人家农家乐是对经评定部门审核合格的农家乐经营业户的称谓。 4 等级划分 好客人家农家乐采用星级划分方式。共分为五级,星级用五角星表示,从低到高依次为: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示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其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的档次越高。 5 基本条件 好客人家农家乐申请星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 经营要求 5.1.1 所在乡镇(街道)无高发地方病,三年内无重大疫情; 5.1.2 有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部门准予开业、经营的相关许可或证明;

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

安徽省《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 说明: 1、本评分细则共涉及66项,其中必备项56项,加分项10项;总分值为850分;其中必备 项目分值750分,加分项目100分; 2、必备项目包括经营服务场地、接待服务设施、环境保护、服务项目四个方面。其中:经营 服务场地260分,接待服务设施350分,环境保护40分,服务项目100分。 3、各星级农家乐应得的最低分数:一星级245分;二星级300分;三星级450分,其中加分项目不少于30分;四星级640分,其中加分项目不少于60分;五星级780分,其中加分项目不 少于80分。

4.3 4.4 4.5 上网服务(5 分)。有小卖部(5 分)。能提供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参考项目:戏曲表演、赛龙舟、跑马、射箭、斗牛、歌会、灯会、农户婚假迎娶、节庆礼仪、刺绣、草编、竹编、木雕、石雕、泥塑、农民画等(40 分)。 5 5 40 4. 5.1 4.5.2 4.5.3 4.6 能提供以上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不少于 1 项。能提供以上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不少于 3 项。能提供以上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民俗文化活动不少于 5 项。能提供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参考项目:耕作、插秧、除草、收割、扬谷、脱粒、推磨、施肥、育苗、栽培、纺纱、织布、踏水车、垂钓、捕捞、养殖、采摘、挤奶、打油菜、吊井水、摸螺、拾贝、挖笋、狩猎等(40 分)。 40 20 30 40 4. 6.1 4.6.2 4.6.3 附则 1 2 3 4 5 5.1 5.2 5.3 6 7 7.1 7.2 7.3 7.4 8 能提供以上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不少于 1 项。能提供以上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不少于 3 项。能提供以上体验或参与性的农事活动不少于 5 项。加分项目(100 分农家乐所在村与外面连接交通便畅,可进入性好。农家乐所在村有旅游景区(点。服务人员着装有地方特色,乡土气息浓郁。服务人员普通话流利,并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农家乐经营户获得国家、省、市相关荣誉。获得市级荣誉获得省级荣誉获得国家级荣誉经营管理者接

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星级的划分条件、评定规则、服务质量及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正式经营的农家乐旅游设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 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 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二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15566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3、定义 农家乐是指地处乡村,以农户为经营主体,以乡村民俗文化、乡村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和乡村田园风光、人居环境为旅游吸引物,提供住宿、餐饮、游憩等服务,体验乡村生活的旅游经营设施。 4、星级 用星的数量表示农家乐的星级。星级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5、总则 5.1农家乐可包括住宿、餐饮、游憩等相关的服务及配套设施。其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 5.2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要求,农家乐的建筑、游憩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应符合工商、公安、卫生、安全、消防、物价、环境保护(空气质量、噪声、污水排放、油烟排放)等现行的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5.3农家乐开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可申请参加星级评定。 6、农家乐等级划分条件 6.1 一星级 6.1.1生态环境较好,具有乡村风情。 6.1.2建筑等设施布局基本合理,具有接待服务功能。 6.1.3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和英文同时表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及其设置应符合GB/T10001 1、GB/T10001 2和GB/T15566的要求,具有导向功能。 6. 1.4 建筑物及服务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地域乡土文化特色。 6.1.5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降温措施,接待服务区域通风较好。 6.1.6设施设备养护较好,配置必要的消毒设施,达到安全、整洁、卫生、有效。 6.1.7接待区 a)接待区照明较充足,卫生整洁;

农家乐1-5星级标准要求

一星级标准要求 一、经营场地 (一)生态环境 周边生态环境较好。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二)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良好,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建筑布局基本合理, (三)建筑、接待面积 占地面积不少于600㎡,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四)交通及停车 经营场地的交通条件基本满足游客的进入及出行需要。 二、接待设施 (一)厨房 1、布局流程合理,加工区域整洁、卫生; 2、墙壁应有2.0m以上的瓷砖墙裙,易于清洗,配备照明、通风设施,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及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废弃物存放设施; 3、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设置合理,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有冷藏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二)餐厅 1、餐厅位置合理,采光通风良好,使用面积不少于30m2,能同时容纳20人就餐; 2、餐厅地面已作硬化处理,防滑、易于清洗;

3、食品、菜品具有农家风味特色,食品原料应保持新鲜、符合卫生标准。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三)厕所 公共卫生间应男、女分设水冲式厕所,管理良好,无堵塞、清洁、无异味。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 (四)综合服务 1、设有服务台提供咨询; 2、设有可供游客使用的电话。 三、服务质量要求 1、制定厨师和接待人员等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并按规范提供接待服务; 2、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胸牌、工号); 3、服务人员经过旅游接待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二星级标准要求 一、经营场地 (一)生态环境 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具备乡村文化特色。 (二)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良好,建筑物相对独立,安全、稳固。建筑布局合理。 (三)建筑、接待面积 接待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四)交通及停车 经营场地附近有停车场可停放车辆。基本满足游客的观光需要。 二、接待设施 (一)厨房 1、布局流程合理,加工区域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2、墙壁应有2.0m以上的瓷砖墙裙,易于清洗,配备照明、通风设施、饮食油烟净化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沟、废弃物存放设施; 3、地面采用硬化处理,防滑、易于冲洗; 4、餐(饮)具洗涤池、清洗池、消毒池分别设置合理,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独立分设;有冷藏设施,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要求。 (二)餐厅

农家乐标准

农家乐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术语和定义、评定原则、评定内容及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农家乐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001 公共信息标志类图形符号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取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农家乐 具有一定的自然、田园、海岛渔业和乡土特色或体验农村生产生活特色,具有相应接待设施和能力的农家民居。 3.2 服务等级 为游客提供某项服务工作达到的要求所指定的标准。 4 评定原则 必备项目、选择项目均须评定要求,必备项目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参与等级评定。 5 评定项目细则 见附录A、附录B 6 评定程序 农家乐向所辖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进行初检,合格后由所辖县(市)区向市旅游主管部门推荐,市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终检。 7 管理要求 农家乐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工商、税务、安全、卫生、环保等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并须具备以下证明: a)工商营业执照; b)卫生许可证; c)税务登记证明; d)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有关资料; e)房产证明。 8 结果判定

本标准农家乐等级评定: 三星级需达到:必备项目达标,选择项目至少30项达标;二星级需达到:必备项目达标,选择项目至少20项达标;一星级需达到:必备项目达标,选择项目至少10项达标。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必备项目检查表

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暂行规范标准

甘肃省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暂行标准 本标准所称农家乐是指以农村庭院、农民家庭为经营主体,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休闲、娱乐、观光、住宿、购物等,以体验为特色的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受农家环境和生活的多种经营模式的农家乐旅游活动点(区)。(林、牧)家乐均适用于本标准。 通过对农家乐经营户在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六个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进行综合评判,评定农家乐星级等次。 一星级农家乐 (一)经营场地 1、经营用房四周保持整洁干净,周边生态环境较好。 2、经营用房建筑结构好,布局基本合理,外墙整洁,照明、采光、通风好。有明显的农家乐经营户标志。 3、接待区域根据经营需要,进行必要的绿化、硬化处理。 (二)接待设施 1、厨房布局、操作流线基本合理,通风好。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厨房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老鼠、蟑螂等设施。 2、餐厅布局合理、宽敞,采光通风好,整洁卫生。餐具、酒具等各种器具配套,消毒措施到位。 3、食品来源和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饮用水达到安全标准。有2个以上具有农家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4、至少有一间公共厕所,整洁卫生。采光、通风、照明条件好。冲洗设备完好,且有手纸框、洗手池(备有洗涤用品)等辅助设施;厕所内经适当装修,有明显的指示标志和防滑标志。

5、有2间以上客房。客房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老鼠、蟑螂等设施。有桌椅、衣架、电扇、电视机、应急照明等基本接待设施和拖鞋、烟灰缸、茶水等生活用品,家具、用品使用性能好。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 6、至少有1间供住宿客人洗刷、洗浴和方便等的盥洗室,冲洗设备完好,整洁卫生,有防滑标志。配备梳妆镜、洗脸盆架。24小时供应冷水,定时供应热水。 7、就近有游客泊车地方。 8、能提供公用电话、小件物品寄存、雨伞等综合服务。 (三)安全管理 1、经营用房安全牢固,无危房,无乱搭乱建设施。 2、热水供给设备、用电设施、烹调设施、桌椅等安全可靠。 3、备有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且完好有效。 4、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 6、主要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并具有在紧急情况下电话报警基本知识。 (四)环境保护 1、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经营服务活动等不破坏周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2、经营场地有专人打扫,基本无污水污物,无乱扔乱放。 3、生活污水、粪便经污水处理池等方式有效处理后排放。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5、经营场地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 (五)服务质量 1、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经营业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2制定岗位服务质量操作规范

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最新

农家乐星级评定标准 一星级评定标准 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效劳能力; 2、家庭成员及效劳人员身体安康,无传染疾病; 3、效劳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着装得体整洁; 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稳固平安,庭院整洁,无杂物秽物,无异味,物放有序; 5、房屋建筑布局根本合理,周围25米围无污染源; 6、厕所位置合理,具备水冲条件,无异味; 7、室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平安环保; 8、可以提供两个以上房间的客房,卧具卫生; 9、厨房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油渍、无蝇虫; 10、厨具齐备,厨房菜板生熟分设,食品储存生熟分开;具备餐具消毒能力; 11、能提供农家特色菜肴;有菜单,明码实价,价格合理; 12、具备同时满足30人就餐的餐厅、餐具; 二星级评定标准 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效劳能力; 2、家庭成员及效劳员身体安康,无传染疾病; 3、效劳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着装统一、得体、整洁; 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稳固平安;庭院整洁,无杂物秽

物,无异味,物放有序,乡村气息浓厚;周围50米以无污染源; 5、室外厕所位置合理,具备水冲条件,无异味; 6、室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平安环保; 7、可以提供三个以上房间的客房,卧具卫生; 8、客房具备水洗厕所,无异味; 9、客房具备洗浴条件,能定时供应热水; 10、厨房整洁卫生,无灰尘、无油渍、无蝇虫;有冷藏设施; 11、厨具齐备,厨房菜板生熟分设,食品储存生熟分开;具备餐具消毒能力; 12、能提供农家特色菜肴;有菜单,明码实价,价格合理; 13、具备同时满足50人就餐的餐厅、餐具; 14、可以为游客提供一项以上的游客可参与性的农事活开工程。 三星级评定标准 1、家庭劳动力资源充足,具备开办农家乐的效劳能力; 2、家庭成员及效劳员身体安康,无传染疾病; 3、效劳人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着装统一、得体、整洁; 4、庭院建筑物修缮良好,稳固平安;庭院整洁,无杂物秽物,无异味,物放有序,绿化完好,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具有浓厚乡村风情;周围无污染源。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前言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大学旅游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玲强、白鸥、林峰、陆秋君。 引言 本标准参照浙江省农家乐经营户旅游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试行)、浙江省乡村旅游点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意见》(浙政办〔2007〕1号)和浙江省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而制定。旨在引导浙江省农家乐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其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精神风貌优化和农民增收。 农家乐经营户(点)旅游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经营户(点)的硬件设施、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特色项目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家乐休闲旅游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点和其他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农、渔民经营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术语。 3.1 农家 农家在浙江省指农民及农民家庭和渔民及渔民家庭,为方便称谓,以下统称为农家。 3.2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 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是指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渔)业特色产业,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田园景、享休闲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包括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体的休闲旅游村和以工商业主投资经营为主体的各种类型的休闲旅游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简称农家乐。 3.3 农家乐经营户 农家乐经营户是指利用农居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的个体农户。 3.4 农家乐经营点 农家乐经营点是指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的休闲旅游点。 3。5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乡村酒店)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依据《四川省旅游条例》、《四川省农家乐行业自律公约》、《中共四川省委农办四川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发展乡村旅游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川农办〔2008〕8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旅游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庭院、湖泊、塘堰、果园、花圃、林地等农、林、牧、渔业自然资源和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餐饮、住宿、娱乐、观光、休闲、度假、购物等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的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实体,均适应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从事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活动应按国家规定,依法取得相关经营执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相关部门许可的,应取得相应的许可。 (一)农家乐的设立要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等有效证照。 (二)涉及到住宿、娱乐等特种经营的,要具备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四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或加入农家乐(乡村酒店)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监督作用。应当主动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拓展市场,做好培训交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特色品牌农家乐等工作。 第二章农家乐(乡村酒店)及其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第五条设立农家乐(乡村酒店)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地理位置较好,交通便利,环境卫生整洁;男女厕所分设; (二)布局结构基本合理,建筑设施安全可靠,具备必要的消防和防盗设施,能保障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能提供餐饮、住宿、娱乐、观光、休闲、渡假、购物等服务项目; (四)能提供旅游问询、接待、结账等服务;能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 第六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二)强迫游客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 (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 (四)欺行霸市,诋毁其他农家乐名誉; (五)因互相之间的经济纠纷或者其他纠纷而滞留客人或者终止客人活动; (六)歧视、刁难、侮辱、谩骂客人; (七)强行拉客、欺客宰客;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农家乐(乡村酒店)经营者的服务准则 (一)接待游客不分种族、民族、地区、性别,一视同仁; (二)尊重游客的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三)遵守职业道德,对游客礼貌、热情、友好、能满足游客的服务要求; (四)依法经营、合理收费、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为游客提供健康文明的标准化和规

农家乐建设标准指南

农家乐建设标准指南 1. 概述 农家乐旅游业在我国蓬勃发展,为了规范农家乐建设,提高服 务质量,制定农家乐建设标准指南是必要的。本指南旨在提供农家 乐建设的基本规范和建议,帮助农家乐业主实施农家乐项目。 2. 环境与设施 2.1. 农家乐场地应选择自然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无污染的地区,并提供充足的停车和交通便利的设施。 2.2. 农家乐建筑应符合安全、卫生、耐用的要求,同时考虑风 格与环境的协调性。 2.3. 农家乐室内设施应配备基本的家具、床上用品和厨房用具,并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 2.4. 农家乐必须有清洁、卫生的卫生间,并提供足够的热水供应。 3. 服务要求 3.1. 农家乐必须提供友好、热情、周到的服务,包括接待、导游、餐饮等方面。

3.2. 农家乐宜提供丰富多样的农业体验活动,如种植、养殖、 采摘等,并提供专业的指导和解说。 3.3. 农家乐需提供美味可口的农家餐,食材应新鲜、卫生,烹 饪水平应达到一定要求。 3.4. 农家乐要注重安全管理,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供应急处理措施。 4. 文化与传统 4.1. 农家乐应注重传承和展示本地区的文化与传统,提供相关 文化活动和演出。 4.2. 农家乐主人要与游客进行交流,讲解地方风俗、惯和传统,加深游客对本地文化的了解。 5. 可持续发展 5.1. 农家乐建设应注重环保理念,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保护 生态环境。 5.2. 农家乐业主应重视员工培训,提高服务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5.3. 农家乐要积极与周边社区和农民合作,共同推动农村旅游 的可持续发展。

6. 法律与规定 6.1. 农家乐业主需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农家乐建设和运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6.2. 农家乐业主要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 6.3. 农家乐业主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7. 总结 农家乐建设标准指南涵盖了农家乐建设的基本方面,并提供了一些建议和要求。我们希望农家乐业主能够根据这些标准指南,提供优质的农家乐服务,推动农村旅游事业的发展。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 农家乐管理制度_农家乐管理制度范本 为规范农家乐的管理,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农家乐管理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农家乐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家乐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家乐的经营行为,提高农家乐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农家乐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家乐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旅游项目。 第三条农家乐由县旅游局认定并授牌。授牌的农家乐享受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农家乐发展的优惠政策。未经县旅游局认定授牌的农家餐馆(旅馆)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畴,不享受农家乐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四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农家乐经营服务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县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是全县农家乐发展的领导机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协调小组负责农家乐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及农家乐管理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县旅游局是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家乐产业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承担农家乐发展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形成服务和管理的合力。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家乐经营户的监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环保、质监、文广新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对农家乐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应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不

金牌农家乐评定标准

附件1: “2017′廊坊市金牌农家乐”评定标准 凡在廊坊市域范围内利用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以农业、农村、农事为主要载体,以利用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农民生活资源、体验农村生活为主要特点;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以旅游经营为目的的农家乐经营实体,均可参评。 一、基本条件 有完整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从业人员应掌握基本安全知识,须经过消防、卫生、治安等基本技能培训,使用普通话开展服务;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供水设备、用电设施、烹饪设施等的安全使用,消防、防盗、救护、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家禽、家畜圈养,防疫制度健全;旅游特色项目活动及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制定游客安全事故及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客房应有相应的防盗措施;建立住宿游客登记制度,游客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备有紧急疏散通道。 二、经营场地 接待场地有生态停车场,接待区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绿化、

硬化和美化处理,建筑外观具有本地农家特色,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 三、接待设施 (一)厨房通风、油烟排放及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收集、废弃物存放设施合理良好,冷藏、冷冻、消毒设施齐备,餐具洁净卫生。 (二)餐厅使用面积不少于60㎡,能同时容纳60人就餐,餐具、酒具、茶具等配套,有消毒设施并及时消毒,菜品时令新鲜,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有防蚊蝇、蟑螂等设施。 (三)卫生间男女厕位各不少于2个,管理良好,整洁卫生无异味,设计合理,与接待能力及服务功能相适应,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冲洗设备完好,备有手纸、手纸筐、洗手池、镜台等辅助设施,墙面贴满瓷砖,有明显的指示标识和防滑标识。 (四)客房不少于3间,布局合理,舒适、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鼠、蚂蚁等设施;配备取暖或降温设备;床单、被套、枕套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定期消毒;有独立卫生间,抽水马桶及洗浴等设施完好,整洁卫生,墙面贴满磁砖,地面防滑,客房每日清扫,服务做到随叫随到。 四、其他设施

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doc-ICS

农家乐旅游等级划分与评定doc-ICS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 755—2007 农家乐旅行等级划分与评定 2007-12-04公布2007-12-04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家乐旅行服务,提升农家乐旅行服务质量,促进农家乐健康连续进展,在原《安徽省创建“农家乐旅行区(点)”实施标准》(2004年试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编写。 本标准由安徽省旅行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旅行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旅行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农家乐旅行等级划分与评定 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乐的等级划分条件、组织治理要求和等级治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畴内农家乐旅行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二部分:旅行设施与服务符号 GB/T 14308 旅行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4930.2 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DB34/T646 农家乐餐馆厨房规范 术语和定义 农家乐 农家乐指农户或经营者在自有宅基地或农村集体土地上利用庭院、池塘、果园、花圃、菜地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行者,为旅行者提供以农家生活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休闲、住宿、餐饮等服务的乡村旅行产品。 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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