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病的运用

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病的运用
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病的运用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原则

①足量开始尤其对一些急危重病人的治疗,开始时一定要用足剂量,以求迅速控制病情。不能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

②缓慢减量一但病情控制或治疗有效,应逐渐减量,一般每次减量不宜超过原剂量的1/6-1/4。原剂量较大时,开始可减得快一些,反之则应缓慢减量并注意反跳现象的发生。

③尽早停药对一些非必须用糖皮质激素长期控制的皮肤病,一但见效后即应考虑尽早撤药,或使用其它有效的药物替代,以免产生依赖性。

④寻找最小有效维持量某些皮肤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必须用糖皮质激素长期控制,应寻找合适的最小有效剂量维持治疗。一般以刚好不出现病情反跳和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轻微时的剂量作为最小维持剂量为宜。并避免使用强效制剂(如地塞米松)。

⑤剂量个体化由与病人的个体差异,对糖皮质激素的敏感性也不同,因此,用药剂量也必须个体化。

⑥皮肤局部用药一般开始治疗时,可先短期给予中强效的外用制剂,如0.05%醋酸地塞米松软膏、0.1%去炎松软膏等。随后改为弱效的制剂,如0.1%氢化可的松乳膏等,每天2次足以发挥疗效。增加使用次数只会增加其副作用而不会明显提高疗效。但头面部、腋窝、腹股沟及儿童皮肤宜

选用弱效制剂。皮损内注射宜用难溶性的混悬液或复方制剂,如得保松等。

二、用药方法与疗程

1、药物及剂量的选择

①临床上最常用的糖皮质激素为泼尼松,其疗效可靠,价格低廉,对门诊患者以及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均较为方便,但急性患者则应采用氢化可的松静脉注射,也可用地塞米松静脉注射。

②肾上腺皮质功能正常者,可使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以诱导内源性的糖皮质激素的生成,以期获得类似的疗效。

③某些皮肤病,如结缔组织病、变应性血管炎、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理想疗效所需的剂量往往低于初始作用所需的剂量,确定理想疗效的最低剂量应通过渐渐减量直至出现原发病症状或并发症增加的方法来制定,并在服药的过程中采用合并一次给药往往较多次小剂量给药或较缓慢的非口服制剂更有效。

④累及重要器官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重症多形性红斑等,必须采用有效剂量的冲击疗法,如泼尼松初始剂量:1mg/kg.d,分次口服,并维持剂量直至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再行缓慢减量。也可超大剂量的氢化可的松或甲基泼尼松龙静脉滴注,剂量不足或过量均有害。

⑤如需大剂量长期治疗时,应在病情控制后采用隔日间歇式给药,即将稍低于两日用药的总量不平均地分配至每

日用量中,且每两次用药间歇期渐渐减量,并适当给予支持疗法。

2、给药方法与疗程

①大剂量冲击疗法

即在短时间内静脉输注大剂量或超大剂量的糖皮质激素,以获得普通给药难以达到的疗效,然后急速减量,以减少长期用药产生的副作用。

适用症:危重病人(过敏性休克)、严重的红斑狼疮、重症药物性皮炎、重症多形性红斑、皮肌炎、天疱疮、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

方法:甲基泼尼松龙1.0G,加入生理盐水或5%的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维持3-12小时,每天1次,连续3-5天为1疗程。也可用氢化可的松500mg/次,加入5%的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每6小时1次,连用4次为1疗程,或地塞米松150-300mg/d,静脉滴注,连用3天为1疗程。冲击期间应停用原用激素,疗程结束后改用泼尼松30-60mg/d,口服或隔日疗法,以后视病情可每月进行1次。近年来,有人采用口服泼尼松龙冲击疗法也取得了与静脉注射相当的疗效,局体方法为每日口服1次,连服3天,3天的计量分别为300mg、200mg、100mg。也不与利尿剂并用。肾功能不全或电解质紊乱者禁用。

优点:疗效高、见效快、副作用少。

缺点:有一过性高血压、高血糖、电解质急剧变动、心动过速、心搏停止等副作用。

②一般剂量长期疗法

适应症:结缔组织病、大疱性皮肤病、变应性血管炎等。

方法:一般开始用量为泼尼松20-40mg/d,分次服用,或氢化可的松150-200mg/d,静脉滴注,产生疗效后逐渐减量,直至最小维持量(通常1-2周减量1/3左右),维持量治疗时尽量采取隔日给药法,即将两日总量合并1次(早晨)给予。

优点:可减少肾上腺皮质的萎缩,减轻对儿童生长发育的影响,易于停药。

缺点:可拌有基础疾病的加重,表现为停药前出现发热、倦怠、皮损加重等。

③小剂量替代疗法

适应症:用于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肾上腺皮质次切术后。

方法:可选用可的松12.5-25mg/d,或氢化可的松10-20mg/d。

④早晨一次给药法

由于皮质激素内源性分泌具有昼夜节律性,即上午8-10时为分泌高峰,随后逐渐下降,午夜12时为分泌低潮期,以后又缓慢上升,从午夜12时到次日早晨9时,皮质激素分泌量约占24小时总分泌量的70%,故可将给药时间与上述分泌情况同步化,即每天早晨将全日量一次投入,即可达到最佳疗效,又可使副作用及停药反应降低到最低。对接受中、长期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应尽可能的采取此疗法。

⑤一日分次给药法

适应症:皮质激素短疗程者、疾病急性期(可较好的降低体温)、泼尼松用量达120mg/d以上者,以提高胃肠吸收率,维持较恒定的血浆浓度,一但达到疗效,即可尽快减量。

方法:每日2次或3次。

⑥皮损内注射疗法

适应症:瘢痕疙瘩、增生性瘢痕、囊肿性座疮、盘状红斑狼疮、结节性红斑等。

缺点: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改变、继发感染等。

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科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转贴]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科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郑捷 单位: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 摘要:该文介绍了2001年4月"第一届欧洲糖皮质激素治疗讨论会"的建议,将以抗炎、免疫抑制为目的的合成类固醇类药物命名为"糖皮质激素"较为妥当。从糖皮质激素对糖、蛋白质、脂肪和水电解质的代谢,对心血管、消化、神经、血液、内分泌和皮肤的生理与病理作用进行了讨论。着重介绍了糖皮质激素的基因组效应、非基因组效应和总效应,将糖皮质激素划分为小剂量、中剂量、大剂量、超大剂量和冲击疗法的方法和依据;"反跳现象"、"虚弱征群"、"应激危象"等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停药后易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对策。还介绍了十多种糖皮质激素容易引起的副反应和预防手段。指出"无指征地使用超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和冲击疗法"、"重视皮肤表现,忽视系统影响"、"治疗自身抗体"、"激素剂型选择不当"、"予以抗生素保驾"等临床上激素被不合理应用的现象。最后还就糖皮质激素的治疗对象和治疗剂量进行了讨论。 课前问答 使用激素后出现白细胞升高一定是感染吗? A 不一定B: 一定 糖皮质激素的基因组效应一般在用药后:? A.30分钟后出现B.60分钟后出现一定C.180分钟后出现D.12小时后出现 糖皮质激素是最强的免疫抑制剂和抗炎药物,是皮肤病临床中最多被应用的药物之一。正是由于它的强免疫抑制和抗炎作用,使它好比一把“双刃剑”,在改变患者病理过程的同时也会导致新的病变。如果对糖皮质激素的病理、生理作用认识不够或不恰当地使用,其不良后果将会超过原发疾病本身。就好比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或寻常性天疱疮(PV),现在只有部分患者死于原发病,而感染等长期、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后引起的并发症也成为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因此,准确地认识、合理地应用糖皮质激素是临床医师,尤其是皮肤科和风湿科医师们的重要学习内容。 一、如何命名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的命名至今仍未统一,不同的杂志、专著都会有不同。2001年4月7日在柏林召开的“第一届欧洲糖皮质激素治疗讨论会”上就命名问题提出了建议。他们认为“类固醇”(steroid s)的范围太广,它包含了胆固醇、性激素和皮质类固醇等具有共同多环结构的化合物。“皮质类固醇(corticosteroids )”和“类皮质激素(corticoids)”都不够准确,因为它不能明确是指肾上腺皮质合成的两类类固醇激素中的哪一种;从狭义而言,“皮质类固醇”具有21个碳原子,而雄激素仅有19个碳原子。“肾上腺皮质类固醇(adrenal corticosteroids)”系调节糖代谢的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和调节电解质平衡的盐皮质激素(mineralocorticoids)。“皮质类固醇”是一组相对具有潴钠潜能、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和抗炎作用的激素,这组激素的作用基础是糖代谢和与之并重的抗炎效应而不是钠潴留,这就是当“抗炎”作为治疗目的时要用“糖皮质激素(glu cocorticoids)”这一名称的原因。氢化考的松(hydrocortisone)是人体分泌的主要的糖皮质激素,而醛固酮是人体分泌的主要的盐皮质激素。现在在临床上为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所合成的化学分子与人肾上腺皮质产生的激素相比,其钠潴留的作用非常轻微甚至缺如。因此,以“糖皮质激素”或“糖皮质类固醇”来命名以抗炎和免疫抑制为治疗目的的合成药物都是正确的、恰当的。但是,根据1994~2000年间Medline上被引用的次数,“糖皮质激素”是11178次,而“糖皮质类固醇”是368次。因此,建议统一用“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这一名称。

消化科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 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 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 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 15.0 ; (2)小剂量:<0.5 ? 1? 1; (3)中等剂量:0.5 1.0 ? 1? 1; (4)大剂量:大于1.0 ? 1? 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 30.0 ? 1? 1o 3. 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 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 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 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 来源:《中华皮肤科杂志》2015,48(2):73-75.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 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临床上也存在“滥用”和“恐惧”问题。为规范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减少不良反应,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一、概念和分类 1. 概念: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属于甾体类固醇激素类药物,又称为皮质类固醇。由于皮质类固醇包括性激素及维生素D3 的 衍生物,因此,本文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这一名称。 2. 作用强度分级: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等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强度可以分为许多级别。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是4 级分类法,将其分为超强效、 强效、中效和弱效4 类。激素的结构是决定其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但浓度、 剂型对其影响也较大。复方制剂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渗剂氮酮或角质松解剂水杨酸等也会提高激素的强度。此外,激素的作用强度分级不一定都与 临床疗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级是弱效激素,但临床疗效和作用却与某些中 效激素相当。超强效激素和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损。一般每周用药不应超过50 g;连续用药不应超过2 ~ 3 周;尽量不用于 < 12 岁儿童;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应在面部、乳房、阴部及皱褶部位使用。国内外常用超强效激素包括,0.05%丙酸氯倍他索凝胶、软膏、乳膏及泡沫剂; 0.05%醋酸双氟拉松软膏及0.1%氟轻松乳膏等。强效激素包括,0.1%哈西奈德乳膏、软膏及溶液、0.1%安西奈德软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凝胶及软膏、0.05%丙酸氯倍他索溶液(头皮剂)、0.025%丙酸倍氯米松软膏、0.25%去羟米松软膏剂及乳膏、0.05%卤米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或软膏、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0.05%醋酸氟轻松软膏、乳膏或凝胶及溶液、0.1% 糠酸莫米松软膏、0.005%丙酸氟替卡松软膏、0.1%曲安奈德软膏、0.5%曲安奈德乳膏等。有的药品仍沿用“霜”,作为剂型的属性。中效激素适合轻中度皮损,可以连续应用4 ~ 6 周; < 12 岁儿童连续使用尽量不超过2 周;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常用中效激素有,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剂、0.1%丁酸 氢化可的松软膏、乳膏及洗剂、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软膏、洗剂、0.12%戊酸倍他米松泡沫、0.025%氟轻松软膏及乳膏、0.2%

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科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科的准确认识与合理应用] 糖皮质激素是最强的免疫抑制剂和抗炎药物,是皮肤病临床中最多被应用的药物之一。正是由于它的强免疫抑制和抗炎作用,使它好比一把“双刃剑”,在改变患者病理过程的同时也会导致新的病变。 如果对糖皮质激素的病理、生理作用认识不够或不恰当地使用,其不良后果将会超过原发疾病本身。就好比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或寻常性天疱疮(PV),现在只有部分患者死于原发病,而感染等长期、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后引起的并发症也成为主要的死亡原因之一。 因此,准确地认识、合理地应用糖皮质激素是临床医师,尤其是皮肤科和风湿科医师们的重要学习内容。 一.如何命名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的命名至今仍未统一,不同的杂志、专著都会有不同。2001年4月7日在柏林召开的“第一届欧洲糖皮质激素治疗讨论会”上就命名问题提出了建议。 他们认为“类固醇”(steroids)的范围太广,它包含了胆固醇、性激素和皮质类固醇等具有共同多环结构的化合物。 “皮质类固醇(corticosteroids )”和“类皮质激素(corticoids)”都不够准确,因为它不能明确是指肾上腺皮质合成的两类类固醇激素中的哪一种;从狭义而言,“皮质类固醇”具有 21个碳原子,而雄激素仅有19个碳原子。 “肾上腺皮质类固醇(adrenal corticosteroids)”系调节糖代谢的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 s)和调节电解质平衡的盐皮质激素(mineralocorticoids)。 “皮质类固醇”是一组相对具有潴钠潜能、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和抗炎作用的激素,这组激素的作用基础是糖代谢和与之并重的抗炎效应而不是钠潴留,这就是当“抗炎”作为治疗目的时要用“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这一名称的原因。 氢化考的松(hydrocortisone)是人体分泌的主要的糖皮质激素,而醛固酮是人体分泌的主要的盐皮质激素。现在在临床上为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所合成的化学分子与人肾上腺皮质产生的激素相比,其钠潴留的作用非常轻微甚至缺如。 因此,以“糖皮质激素”或“糖皮质类固醇”来命名以抗炎和免疫抑制为治疗目的的合成药物都是正确的、恰当的。但是,根据1994~2000年间Medline上被引用的次数,“糖皮质激素”是111 78次,而“糖皮质类固醇”是368次。因此,建议统一用“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这一名称。 二.糖皮质激素的来源与功能 糖皮质激素是类固醇激素中最主要的激素,由肾上腺皮质的束状带产生。对三大代谢,尤其是糖代谢有重要影响,超生理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强大的免疫抑制和抗炎作用。

糖皮质激素考试试题资料讲解

糖皮质激素考试试题

药剂科业务学习考试 糖皮质激素 姓名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40分) 1、地塞米松与下列哪个药合用可引起低血钾症() A、利福平 B、对乙酰氨基酚 C、氢氯噻嗪 D、苯妥英 2、泼尼松与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合用可加强其()作用 A、治溃疡 B、心律紊乱 C、眼压升高 D、代谢 3、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A、退热和止痛 B、免疫抑制 C、抗风湿 D、抗过敏 4、糖皮质激素一般给药时间为() A、上午7:00-8:00 B、下午2:00 C、晚上7:00-8:00 D、睡前 5、糖皮质激素不适用于下列哪种疾病() A、寻常型银屑病 B、荨麻疹 C、支气管哮喘 D、创伤后骨关节炎 6、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的冲击治疗疗程一般小于()天 A、3 B、4 C、5 D、6 7、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可表现为() A、呕吐、低血压 B、食欲减退、关节疼痛 C、发热、肾上腺皮质危象 D、精神萎靡、恶心 8、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

但仅限于()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A、1 B、2 C、3 D、4 9、何种情况应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 A、严重感染 B、血液系统疾病 C、休克 D、癫痫 10、使用糖皮质激素时不可采取的措施是() A、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B、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 B、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 D、与生长激素合用 11、哮喘轻中度急性发作可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参考剂量为() A、20~40mg/d B、30~40mg/d C、10~50mg/d D、20~60mg/d 12、支气管哮喘,常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经治疗缓解 A、中午 B、夜间或清晨 C、下午 D、白天 13、下列药物按作用时间分类为长效糖皮质激素的是() A、氢化可的松 B、甲泼尼龙 C、泼尼松 D、地塞米松 14、下列药物按作用时间分类为中效糖皮质激素的是() A、泼尼松龙 B、可的松 C、地塞米松 D、倍他米松 15、下列药物按作用时间分类为短效糖皮质激素的是() A、氢化可的松 B、甲泼尼龙 C、泼尼松 D、地塞米松 16、以下不属于糖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的是() A、骨质疏松 B、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药事管理制度-29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29 生效日期2020.3题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修改日期 页数1/2 目的: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医务科、药学部及相关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办法(试用)。 1、激素类药物治疗分级与医生权限 1.1冲击疗法(甲强龙单次用量 500mg 及以上或其他品种等效剂量)需具有 Attending 资质的医师开具医嘱。 1.2短程(1 个月内)、中程(3 个月内)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 Fellow (含)以上资质的医师制定治疗方案并开具首次医嘱,且严格掌握适应症,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3长程(3 个月以上)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 Attending 医师制定,首次医嘱由 Attending 开具,随访和剂量调整必须由 Fellow (含)以上医师决定,随访续药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4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需由内分泌科Attending 医师制 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Fellow(含)以上医师决定。 1.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仅限于 3 天的用量,并应在病程记录上详细记载相关情况,2 4 小时内由上级医生 审核。 2、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 2.1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 2.2知情同意:单次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甲强龙 250mg,或糖皮质激素 使用时间超过 5 天,必须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3糖皮质激素使用后必须在病程录中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激素的原 因(适应症),激素的种类,剂型剂量,预期使用时间,并发症的监测,以及激素治疗的疗效评估等。 2.4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2.5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3、临床应用评价与监管 3.1药学部:负责定期对激素类处方检查,重点检查内分泌科、皮肤科、肾内 科、危重医学科、呼吸科、血液科等六个糖皮质激素用量较大的科室,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3.2质量管理办公室:分析处方检查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临床科室, 同时汇报至医务科,定期提交医院DTC 讨论。 3.3医务科:督促临床科室对存在问题或DTC 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持续改进, 协调IT 中心等部门予以技术支持。 3.4将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于滥用激素类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

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完整)

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规范 浏览:982 作者:时间:2015-9-17 11:52:48 激素类药物广义上就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狭义上讲通常是医生口中的“激素类药物”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特别指定时,是“肾上腺素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简称。其他类激素类药物,则常用其分类名称,如“雄性激素”、“生长激素”等。根据我院现有的激素类药物种类和使用情况,特制定以下用药原则及管理制度。 一、我院糖皮质激素类品种: 药品通用 名称类 型 规格注意事项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短 效 0.1g*20ml严重的精神病史,活动性胃、十二 指肠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较 重的骨质疏松,明显的糖尿病,严 重的高血压,未能用抗菌药物控制 的病毒、细菌、霉菌感染。 醋酸泼尼松片中 效 5.0mg*100片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 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 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 药时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 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 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运 动员慎用。 氢化泼尼松注射液中 效 10mg*2.0ml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长期 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需十分慎 重,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 用短效或中效制剂。老年患者用 糖皮质激素易发生高血压。老年 患者尤其是更年期后的女性应用 时易发生骨质疏松 甲泼尼龙片中 效 4.0mg*30片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 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

服降糖药的需求高血压病患者使动脉高血压病情恶化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应尽可能缩短用药期限慢性病的治疗应进行医疗观察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40mg同上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甲强龙)中 效 500mg同上 醋酸泼尼松龙注射液中 效 0.125g*5.0ml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 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 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 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 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 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 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 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 药。2.对诊断的干扰:⑴糖皮 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 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 血钾下降。⑵对外周血象的影响 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 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

糖皮质激素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

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作用广泛,不仅为糖、蛋白质、脂肪代谢的调控所必需,且具有调节钾、钠和水代谢的作用,对维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起重要作用。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和抗休克等作用。 一、适用范围 1.内分泌系统疾病: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替代治疗;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重症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眼病、激素类生物制品【如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等】药物过敏的治疗等。大、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判断肾上腺皮质分泌状况,诊断和病因鉴别诊断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 2.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此类疾病种类繁多,达200余种,多与自身免疫有关,尤其是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皆有自身免疫参与,常见的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病/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症和系统性血管炎等。糖皮质激素是最基本的治疗药物之一。 3.呼吸系统疾病: 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放射性肺炎、结节病、特发性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 4.血液系统疾病: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常需糖皮质激素治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是治疗自身免疫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二是利用糖皮质激素溶解淋巴细胞的作用,将其作为联合化疗方案的组分之一,用于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等的治疗。 5.肾脏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多种肾小球肾炎和部分间质性肾炎等。 6.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严重细菌性疾病如中毒型细菌性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症肺炎,若伴有休克、脑病或其他与感染有关的器质性损伤等,在有效抗感染的同时,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以缓解中毒症状和器质性损伤;严重病毒性疾病如急性重型肝炎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7.重症患者(休克):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但须结合病因治疗和抗休克治疗;急性肺损伤,急性脑水肿等。 8.异体器官移植:用于异体组织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的预防及治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预防及治疗。 9.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种类众多,涉及多个专科,许多疾病如严重的荨麻疹等,需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 10.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如急性视神经病变(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脊髓损伤,急性脑损伤等。 11.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12.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不良反应 长期应用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主要有: 1.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淤斑、类固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或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女性多毛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性阳萎、出血倾向等。 2.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 6.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儿童长期应用影响生长发育。 10.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长期外用时,可出现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 1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也可能出现全身不良反应。 三、注意事项 (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规定,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管理 ①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 1)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 2)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和考核标准; 3)定期组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与教育; 4)定期对科室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与遴选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3)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2.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原则 ①糖皮质激素使用要求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 激 素 类 药 物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内一科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皮质激素在皮肤科的运用

皮质激素在皮肤科的运用 皮质激素在皮肤科的运用一、概述 肾上腺皮质激素是继抗生素后在临床药物治疗上的有一重大突破,是20世纪40年代医药界的最大发现之一。有人认为,30年代人类发现了抗生素,对一些外源性致病因素的治疗,如细菌、病毒、支原体、立克次体以及寄生虫病的治疗开创了一条新的广阔道路,而40年代人类对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发现及临床运用,则是从人体内在的抗病能力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肾上腺皮质激素与1948年首先由美国梅欧(Mayo Clinic)的Hench等人取成功并进行临床研究,1949年被正式用与临床,当时称为E合剂(Compound E),实际上是从动物肾上腺皮质提取的粗制考的松,主要治疗风湿性疾病,疗效显著,轰动一时,并因此获得了若贝尔医学奖。 肾上腺皮质激素由肾上腺皮质所分泌,属甾体类化合物。可分为三类:盐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性激素。在次我们仅讨论糖皮质激素。 一、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较为广范,概栝起来分为以下几点: 1、抗过敏作用: ①抑制毛细血管的渗出。 ②抑制粘膜、批发的抗原抗体反应。 ③抑制嗜酸性细胞的转化或形成,临床上采用的索恩(Thorn)试验即为利用其对嗜酸性细胞的抑制作用而测定肾上腺皮质的功能。 ④抑制组胺的释放。 ⑤抑制抗体的形成。 ⑥抑制阿瑟(Arthus)现象。这是阿瑟在1903年发现的一种局部抗原抗体沉淀反应现象,即如果反复在机体同一局部注射同一抗原,多次后可以在注射部位出现皮肤及皮下组织的坏死。 ⑦抑制施瓦茨曼(Shwartzmen)现象。这是一种非特异性的细胞免疫反应。与1928年由施瓦茨曼所发现。他以革兰氏阴性菌苗为家兔皮内注射。24小时后在用同种或异种菌苗为同一动物作静脉内注射,数小时后即可在原皮内菌苗注射处出现红肿、溃疡等炎症反应。 2、抗炎作用: ①抑制炎性渗出。 ②抑制肉芽增生,使哦已形成的肉芽组织溶解退化。 ③抑制创面的纤维化。 ④拮抗透明酯酸酶,使炎症局限化。 ⑤小剂量时可增加病人对感染的抵抗力,大剂量时可降低病人对感染的抵抗力。 3、对各种血液成分的作用: ①降低淋巴细胞的转化或形成。 ②降低嗜酸性细胞的转化或趋化。 ③增加白细胞的总数,但抑制嗜中性多核细胞向炎症区的转移。 ④增加血液的凝结功能,大量使用可导致血栓形成。 ⑤增高血管平滑肌的张力,使血管内皮保持完整,使周围血管床维持良好。 ⑥破坏肉芽组织中的肥大细胞,使之释放肝素样物质,可造成溶血或出血。 ⑦提高血小板成分。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目录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的分级管理原则 四、医院对临床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分类及常用药物 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不合理应用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按照卫生部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自治区人民医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各临床科室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本《指导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症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症尤其是相对适应症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症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医院制定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与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致,既: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症,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

糖皮质激素在皮肤病的运用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原则 ①足量开始尤其对一些急危重病人的治疗,开始时一定要用足剂量,以求迅速控制病情。不能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 ②缓慢减量一但病情控制或治疗有效,应逐渐减量,一般每次减量不宜超过原剂量的1/6-1/4。原剂量较大时,开始可减得快一些,反之则应缓慢减量并注意反跳现象的发生。 ③尽早停药对一些非必须用糖皮质激素长期控制的皮肤病,一但见效后即应考虑尽早撤药,或使用其它有效的药物替代,以免产生依赖性。 ④寻找最小有效维持量某些皮肤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必须用糖皮质激素长期控制,应寻找合适的最小有效剂量维持治疗。一般以刚好不出现病情反跳和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轻微时的剂量作为最小维持剂量为宜。并避免使用强效制剂(如地塞米松)。 ⑤剂量个体化由与病人的个体差异,对糖皮质激素的敏感性也不同,因此,用药剂量也必须个体化。 ⑥皮肤局部用药一般开始治疗时,可先短期给予中强效的外用制剂,如0.05%醋酸地塞米松软膏、0.1%去炎松软膏等。随后改为弱效的制剂,如0.1%氢化可的松乳膏等,每天2次足以发挥疗效。增加使用次数只会增加其副作用而不会明显提高疗效。但头面部、腋窝、腹股沟及儿童皮肤宜

选用弱效制剂。皮损内注射宜用难溶性的混悬液或复方制剂,如得保松等。 二、用药方法与疗程 1、药物及剂量的选择 ①临床上最常用的糖皮质激素为泼尼松,其疗效可靠,价格低廉,对门诊患者以及需要长期用药的患者均较为方便,但急性患者则应采用氢化可的松静脉注射,也可用地塞米松静脉注射。 ②肾上腺皮质功能正常者,可使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以诱导内源性的糖皮质激素的生成,以期获得类似的疗效。 ③某些皮肤病,如结缔组织病、变应性血管炎、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理想疗效所需的剂量往往低于初始作用所需的剂量,确定理想疗效的最低剂量应通过渐渐减量直至出现原发病症状或并发症增加的方法来制定,并在服药的过程中采用合并一次给药往往较多次小剂量给药或较缓慢的非口服制剂更有效。 ④累及重要器官的自身免疫性皮肤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重症多形性红斑等,必须采用有效剂量的冲击疗法,如泼尼松初始剂量:1mg/kg.d,分次口服,并维持剂量直至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再行缓慢减量。也可超大剂量的氢化可的松或甲基泼尼松龙静脉滴注,剂量不足或过量均有害。 ⑤如需大剂量长期治疗时,应在病情控制后采用隔日间歇式给药,即将稍低于两日用药的总量不平均地分配至每

糖皮质激素考试试题

药剂科业务学习考试 糖皮质激素 姓名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40分) 1、地塞米松与下列哪个药合用可引起低血钾症() A、利福平 B、对乙酰氨基酚 C、氢氯噻嗪 D、苯妥英 2、泼尼松与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合用可加强其()作用 A、治溃疡 B、心律紊乱 C、眼压升高 D、代谢 3、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A、退热和止痛 B、免疫抑制 C、抗风湿 D、抗过敏 4、糖皮质激素一般给药时间为() A、上午7:00-8:00 B、下午2:00 C、晚上7:00-8:00 D、睡前 5、糖皮质激素不适用于下列哪种疾病() A、寻常型银屑病 B、荨麻疹 C、支气管哮喘 D、创伤后骨关节炎 6、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的冲击治疗疗程一般小于()天 A、3 B、4 C、5 D、6

7、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可表现为() A、呕吐、低血压 B、食欲减退、关节疼痛 C、发热、肾上腺皮质危象 D、精神萎靡、恶心 8、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 但仅限于()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A、1 B、2 C、3 D、4 9、何种情况应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 A、严重感染 B、血液系统疾病 C、休克 D、癫痫 10、使用糖皮质激素时不可采取的措施是() A、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B、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 B、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 D、与生长激素合用 11、哮喘轻中度急性发作可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参考剂量为() A、20~40mg/d B、30~40mg/d C、10~50mg/d D、20~60mg/d 12、支气管哮喘,常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或

最新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山东省立医院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指南 第1版(2012.11)

目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1)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4) 附录:山东省立医院糖皮质激素目录 (14)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制定日期:2011年6月修订日期:2012年11月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

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原则 (1)糖皮质激素并不对抗细菌等病原微生物感染,对患有活动性肺结核者及肺部真菌、病毒感染者慎用。如全身或皮肤合并各种感染时,应酌情联合应用抗生素等;并发全身过敏时,应同服组胺拮抗剂。 糖皮质激素与感染的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非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抗感染不利,非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在应用后易发生感染,这是由于患者原有疾病往往已削弱细胞及体液免疫功能,长疗程、超生理剂量皮质激素使患者的炎性反应、细胞和体液免疫功能减弱,使皮肤、黏膜等部位侵人的病原菌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激素作用下,原已被控制的感染可以复发。另一方面,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须同用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迅速减量或停药。 (2)糖皮质激素可透过胎盘屏障,使用治疗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但尚未证明对人类有致畸作用。妊娠时曾接受一定剂量的糖皮质激素者,所产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表现。同时,糖皮质激素可在乳汁中分泌,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肾上腺皮质功能受抑等。因此,对早产儿、儿童、妊娠妇女慎用。 (3)糖皮质激素用于皮肤病多采用局部给药,无论是应用其洗剂、溶液剂、软膏和乳膏剂,患部用量应尽可能少,初始时可仅涂一层薄膜,一日用药1~2次,一俟病情控制,用药次数即应减少。对激素依赖性的哮喘患者,尤其是用量较大者,可以吸入替代口服给药,为避免药品不良反应,可在吸入后应嗽口,去除残留药物所诱发的口腔真菌感染和溃疡。 (4)局部应用糖皮质激素,可见表皮和真皮萎缩,皮肤变薄,出现皮纹、毛细血管扩张和紫癜等,常见于高吸收区(面、颈、腋窝、会阴、生殖器),老年人尤甚,在应用时给予注意。 (5)初始剂量宜小而停药应缓慢,长期应用皮质激素者会引起肾上腺皮质萎缩和功能不全,一旦减量过快,突然停药或在停药6个月内遇到应激状况(感染、创伤、出血等),可发生肾上腺危象,表现为肌无力、低血压、低血糖、昏迷乃至休克。 (6)糖皮质激素的分泌具昼夜节律性,一日上午8~10时为分泌高潮(约450nmol/L),随后逐渐下降(下午4时约110nmol/L),午夜12时为低潮,此是由ACTH昼夜节律所引起。临床用药可遵循内源性分泌节律进行,即长期疗法中对某些慢性病采用隔日一次给药法,将一日或2日的总药量在隔日早晨一次给予,对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较小。隔日服药以泼尼松、泼尼松龙等中效制剂较好。 (7)吸入性皮质激素需依据持续型哮喘的严重程度给予适当剂量,分为起始和维持剂量。起始剂量需依据病情的严重程度给予,分为轻、中和重度持续,维持吸入剂量应以能控制临床症状和气道炎症的最低剂量确定,分2~4次给予,一般连续应用2年。

最新糖皮质激素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

精品好文档,推荐学习交流 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作用广泛,不仅为糖、蛋白质、脂肪代谢的调控所必需,且具有调节钾、钠和水代谢的作用,对维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起重要作用。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和抗休克等作用。 一、适用范围 1.内分泌系统疾病: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替代治疗;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重症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眼病、激素类生物制品【如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等】药物过敏的治疗等。大、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判断肾上腺皮质分泌状况,诊断和病因鉴别诊断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 2.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此类疾病种类繁多,达200余种,多与自身免疫有关,尤其是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皆有自身免疫参与,常见的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病/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症和系统性血管炎等。糖皮质激素是最基本的治疗药物之一。 3.呼吸系统疾病: 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放射性肺炎、结节病、特发性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 4.血液系统疾病: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常需糖皮质激素治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是治疗自身免疫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二是利用糖皮质激素溶解淋巴细胞的作用,将其作为联合化疗方案的组分之一,用于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等的治疗。 5.肾脏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多种肾小球肾炎和部分间质性肾炎等。 6.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严重细菌性疾病如中毒型细菌性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症肺炎,若伴有休克、脑病或其他与感染有关的器质性损伤等,在有效抗感染的同时,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以缓解中毒症状和器质性损伤;严重病毒性疾病如急性重型肝炎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7.重症患者(休克):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但须结合病因治疗和抗休克治疗;急性肺损伤,急性脑水肿等。 8.异体器官移植:用于异体组织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的预防及治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预防及治疗。 9.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种类众多,涉及多个专科,许多疾病如严重的荨麻疹等,需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 10.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如急性视神经病变(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脊髓损伤,急性脑损伤等。 11.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12.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不良反应 长期应用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主要有: 1.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淤斑、类固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或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女性多毛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性阳萎、出血倾向等。 2.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 6.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儿童长期应用影响生长发育。 10.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长期外用时,可出现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 1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也可能出现全身不良反应。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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