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问题研究(一)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一)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一)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一)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它们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网络犯罪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各种危机,网络犯罪已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本文拟在对网络犯罪的发展、含义进行阐述后,分析我国网络犯罪的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对策,以期待对我国遏制网络犯罪的立法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网络犯罪问题应对措施一、网络犯罪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含义1979年,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没有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直到1981年我国才着手制定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继而1994年2月18日,我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这都是我国历史上较为重要的法规。其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惩治侵害计算机安全的违法犯罪的法规,在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应用迅猛发展,计算机网络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也相应地表现出新的特征。于是,1997年10月1日起我国实行的新刑法,第一次增加了网络犯罪的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系统数据、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程序罪等。这表明我国计算机法制管理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并开始和世界接轨,逐步进入我国的计算机网络的法治时代。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的犯罪类型越来越受人们关注的同时,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的定义也是层出不穷,由于各国的国情和网络犯罪发展的趋势的不同,致使其在概念的表述上存在差异,关于网络犯罪概念的界定,各国有多种不同的表述方法:美国将网络犯罪定义为“任何在犯罪、调查或起诉过程中,必须具备特别电脑网络技术知识的不法行为”。①]日本将“对非法连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通讯电缆等附带设备的犯罪,以及所有消除、改换现金卡、信用卡的磁条部分的犯罪”界定为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②]法国学者对网络犯罪作如下陈述:根据有关法律专家的见解网络犯罪的概念实际上涵盖了两种类型的刑事犯罪,以信息技术为犯罪对象的犯罪,以信息技术为实施犯罪方法的犯罪,并根据法国的立法对网络犯罪进行区分。

台湾地区学者习惯于将网络犯罪叫做电脑犯罪,通说:“凡犯罪人行为是通过电脑之使用或对电脑本身所造成之损害皆属之”或指

“凡犯罪行为与电子资料处理有关的即是电脑犯罪”关于犯罪的种类名称也有学者主张用“电脑滥用”一词代替“电脑犯罪”。③]

在2001年11月通过的欧洲理事会《关于网络犯罪的公约》中将网络犯罪的内涵,界定为“危害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以及滥用这些系统、网络和数据的行为”,即指那些通过国际互联网和其他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特别是包括了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犯着权犯罪、计算机相关诈骗、儿童色情犯罪和侵犯信息网络安全的犯罪行为。④]国内学者对网络犯罪的概念表述也不一致,几个代表性表述如下:有的学者将网络犯罪定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或者其特征,危害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安全,危害社会信息安全,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行为”。也有一些学者从刑法学意义上对网络犯罪进行了界定。如一些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其编程、加密、解码技术或工具,或利用软件指令、网络系统或产品加密等技术及法律规定上的漏洞或瑕疵,抑或利用其居于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应用服务供应商等特定地位或方法,在互联网上实施触犯特定刑法规范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我们认为,要对网络犯罪这类新兴犯罪的概念进行准确、科学、全面的总结,必须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注意犯罪形式和手段的多样性和易变性,同时还应在概念中体现其成立犯罪所具有的特征。正如一学者所说:“刑法学意义上的网络犯罪应该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两个基本特征”⑤]。综上,网络犯罪可以定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信息技术或者以计算机网络为主要犯罪手段,实施危害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安全的

行为或者实施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二、我国网络犯罪存在的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我国也相应地制定和修改了一些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打击我国的网络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网络犯罪的现状来看,我国对防范网络犯罪在立法上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相关法条无法具体适应今日的网络犯罪的发展。笔者主要从刑事法学的角度来简要分析,我国现行的法律在网络犯罪方面存在的问题,其表现在以下几个的方面:

(一)立法方式问题。目前我国以刑法法典为主,以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文件为辅的立法方式,使得网络犯罪的刑事立法明显具有滞后性、分散性和不和谐性。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新型的网络犯罪。《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此就无用武之地了。

(二)犯罪构成问题。在网络犯罪方面,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自然人可以构成相应的犯罪,对法人或单位的网络犯罪并无规定。但在实践中,由单位实施的网络犯罪却很普遍,这就使得许多由单位实施的相关的网络犯罪行为得不到法律的制裁,于是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相应的犯罪行为。

(三)罪名问题。现行刑法规定的几种罪名难以涵括所有的网络犯罪,如我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都只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事务、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定为犯罪,其保护的范围相对于狭窄,难以保护如银行金融信息系统等一些与社会公益和经济安全有关的汁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刑罚问题。第一是刑罚种类问题。我国刑法对网络犯罪的规定,自由刑,没有规定财产刑和资格刑。这既不符合世界刑罚的发展趋势,也不利于对网络犯罪的打击,这是我国刑事立法上的不足。第二是量刑问题。网络犯罪往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取证又比较困难,司法成本高,而我国现行刑法对于网络犯罪量刑却相对较轻。如刑法第285条侵入计算机系统罪,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严重,而其法定刑则仍然没有提高。(五)司法实践中的证据问题。网络犯罪的特殊性,给我国具体的刑事诉讼中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如上文所述,最主要和明显的困难是在证据的收集上。退一步来讲,即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搜集到一些电子数据记录,是否能作为法庭证据还是个问题。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了七种征据形式,但并没有包括电子证据。电子数据证据,是网络信息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证据形式,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计算机数字作为证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仍然是个难题。⑥]这就使得网络犯罪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

(六)刑事管辖问题。目前,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的综合刑事管辖原则是大多数国家普遍采取刑事管辖原则。但是,由于网络犯罪的跨地域性和超国界性,运用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来确定其管辖权就会出现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因此,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问题一直是一个我国网络犯罪的法律大难题。我国的刑事法律对于如何确定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的问题并末作出明确规定。

三、网络犯罪应对措施的几点思考网络犯罪的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综合治理,如技术层面、法律层面、道德层面、教育层面、管理层面、国际合作的层面等多方面的防控,才能使我国的网络犯罪的现象有所好转。笔者仅从以下几个层面来探索我国网络犯罪的应对措施:

(一)技术层面上的防控对策。网络的发展依赖于其共享性、易用性,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的普及,网络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虽然这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网络技术的脆弱是不容忽视的,通过提高技术防控来控制网络犯罪是最基本的方法之一。目前许多计算机公司都在积极研制并不断推出防范犯罪的新技术产品。一类是对软件进行保护的技术措施,主要有软件加密法、数字签名法、抵御软件分析法等。二是对访问者进行身份鉴别的

技术措施,其基本思路是通过鉴别访问者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验证访问者是否合法,阻止非法用户访问系统,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保密。三是对网络加设密码的技术措施,根据国际化标准组织制定的相关安全机制和加密所处层次、对象的情况,分别设置不同的密码,保证系统安全。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网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 内容提纲 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除了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有三部分,分别论述了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其对策。 摘要: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关键词:网络高科技黑客信息病毒 - 、弓 | 国际互联网络是英文Internet的中文表示,它是由全球许多计算机组成的,并 实现网络的计算机之间数据传输。Internet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伟大的里 程碑,它是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人类正由此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化 社会。人们用各种名称来称呼Internet,如国际互联网络、因特网、交互网络、 万维网等等,它正在向全世界各大洲延伸和扩散,不断增添吸收新的网络成员,已经成为世界上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虽然Internet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如同 在现实中一样,犯罪也不可避免的在其中蔓延开来,这便是本文要讨论的网络 犯罪。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 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 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 二、网络犯罪的原因 关于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可作多角度的分析。以下从黑客文化、网络技术局限、法制建设滞后、抗制条件薄弱和社会观念误区等方面作些探讨。

浅析网络诈骗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

第1章引言 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高速发展,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人们身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网络信息的高速发展使得公民的日常生活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它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甚至改变了许多人的生活方式,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网络犯罪问题尤为突出,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近几年呈上升的态势,严重威胁着公民的财产安全,甚至是生命安全。 在我国网民规模及网络普及率保持如此快速增长的同时,相关网络法规和监管却尚不健全,因此在这种状况之下我国发生网络犯罪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网络诈骗犯罪的原因,分析其犯罪构成、管辖及刑事责任与形式,认真剖析网络诈骗犯罪其产生的根源,认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防控对策,而这些对于研究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 因此为了应对当前趋势下日益猖獗的网络网络诈骗犯罪,我们必须分析当前形势下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表现,探寻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原因,并寻找预防和最终控制该类犯罪的方法,大力打击该犯罪现象,以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的网络世界的目的。 第2章网络诈骗的概念及特点 2.1网络诈骗犯罪的概念 根据这种诈骗形式的实际内容来看,它主要指那些具备非法意图,充分利用网络公共平台,在对方不了解实情之下诓骗其财产、或者是侵犯其他相应财产的不耻行为。从现实生活来看,诈骗方式当中像是发布虚假中奖信息、以及传播病毒网站等这些比较普遍。 总体而言,我们可以从广义跟狭义两个层面来对网络诈骗犯罪进行认真分析,从广义层面来看,通常说的是凭借因特网以及电信网、还有就是广播电视网这些途径来实施各种违法诈骗行为。狭义层面一般说的

是单纯的通过因特网来实施有关犯罪行为,笔者在下文中决定先围绕狭义层面来针对网络诈骗犯罪展开探讨,今后有机会肯定还会站在广义层面来继续进行认真分析。 2.2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2.2.1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目前网络诈骗的方式来看,跟之前固有的一些诈骗犯罪形式是完全不一样的,而且犯罪团伙与受害者之间是属于非接触性的,因为它主要是充分利用信息、电话以及互联网等这些手段来实施诈骗行为,只要罪犯得手后,他们就会迅速撤离,受害人在意识到受骗后不能提供罪犯的有效信息,通常只能提供罪犯电话号码、汇款的银行账户等这些难以发挥效用的信息,因为犯罪分子通常会选择没有实名制的电话卡、银行卡,或者是大量收购的普通民工的身份所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这些信息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能够追踪到线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诈骗犯因风险低而屡屡得手,比一般常见的诈骗方式要更加厉害。尤其是现在的诈骗方式由以前的通过短信、电话、以及网络来传播诈骗信息转变到现在直接变成了蔓延到网上银行,因此受害者需要对自己的网上银行信息加以保护,防止泄露出去,否则犯罪分子很有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受害者的资金转移出去。最初的诈骗是发布虚假信息,例如:中奖,消费以及电话欠费等方式,同时冒充相关公司和国家机构人员加强信服度,对受害人说其账户有某些问题,需要接受审查,让受害人把资金转移到他们所说的“安全账户”,然后犯罪分子再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比如法律追究责任等话术,让受害人感到害怕,从而实现诈骗。而这些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之多,次数频繁,让受害者几乎没有办法去加以防范。 2.2.2犯罪黑数大 根据犯罪黑数内容来看,它通常说的是那些真实发生过、可最终却并未呈现于犯罪统计表里面的一个犯罪数,说明这些行为人成功躲过了司法机关的制裁。甚至该特点在经济犯罪活动中同样存在,只不过在网

论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刑法对策

论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刑法对策 吴思博周丽君在计算机网络技术日趋成熟的今日,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但由于网络经济的安全保护和法律保障体系存在严重缺漏,使得网络经济领域成为犯罪滋生的温床,其中利用计算机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尤为严重。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针对计算机网络,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 未来的世界,将是网络化的世界;未来的中国,也将是网络化的中国。然而,当人们为进入数字化生存而欢呼的同时,也日益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威胁正向我们逼近——这就是利用计算机所实施的网络犯罪。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加以探索。 一、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概述 所谓计算机网络,就是两台以上的计算机以直接或者通过电话线的方式连接起来,以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的系统。计算机网络诈骗罪,就是普通的诈骗罪在这个虚拟世界中的变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的种类

由于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不同于传统诈骗罪的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 1. 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 计算机网络诈骗犯罪中发生最多的是网络拍卖诈骗,受害人大多是付款后或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者干脆一文不值。 2. 利用Modem拨叫国际长途的诈骗犯罪 犯罪行为人诱使上网者下载一个“浏览工具”或者“拨号器”,以便免费登陆成人网站。而所谓“拨号器”就会悄悄切断Modem的当前连接,转而通过拨通一个国际长途号码连接上互联网。这样,用户会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大笔电话费。 3. 利用互联网骗取信用卡的诈骗犯罪 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利用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功能、特性,出于诈骗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获取经济利益,故意实施诈骗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这类犯罪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差别在于它利用了计算机、网络和可网上支付信用卡的特性、功能,犯罪方法与传统犯罪迥然不同,新犯罪形式多种多样、层出不穷。网络信用卡诈骗的危害最严重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最多。 4. 利用互联网提供特许权的诈骗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三个部门又各下设客服部、业务组和操盘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经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会上涨”等虚假手机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后交给业务组。业务组负责电话回访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票交易”、“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又称证券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交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负责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间,周文强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被害人,骗得钱款共计3 763 4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文强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务”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强以实施诈骗犯罪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员,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陆马强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构推荐所谓的“优质股票”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于通过炒股“致富”的心理,通过“推荐优质股票”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周文强组织诈骗犯罪团伙,先通过向股民群发股票上涨的虚假短信,后通过电话与股民联系,谎称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内幕信息”,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纵股票交易,保证所推荐的股票上涨,保证客户获益等,骗取客户交纳“会员费”、“提成费”。一旦有受损失的客户投诉、质疑,还有专人负责安抚情绪,避免客户报案。以周文强为主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被害人数众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希望广大股民在炒股过程中,不要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赖所谓的“股票咨询服务”等,应当充分认识股票投资客观上所具有的风险性,谨慎作出投资理财的决定。 案例2 河北省兴隆县谢怀丰、谢怀骋等人推销假冒保健产品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系堂兄弟,二人商议在河北省兴隆县推销假冒保健产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间,谢怀丰、谢怀骋利用从网络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个话务员,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如话务员联系的受话对象确定购买某个产品后,则由负责核单的人进行核实、确认,再采取货到付款方式,通过邮政速递有限公司寄出货物,回收货款。谢怀丰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共销售 3 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余省份,涉案金额共计1 886 689.84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一审,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思考解析

目录 引言..................................................................... 1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 (1)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 (1) (二网络犯罪的特点 (3) (三网络犯罪的危害 (4) 二、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分析 (5) 三、国外网络犯罪立法实践浅析 (6) 四、关于完善我国网络犯罪制度体系的对策思考 (8) (一立法方面 (8) (二执法方面 (9) (三加快发展我国安全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10) (四监管方面 (11) (五增强人们绿色上网 (12) (六加强以德治网...................................................... 12结语.................................................................. 13参考文献 (13) 关于我国网络犯罪问题的现状与对策思考 李丹 【摘要】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全球互联网以不可挡之势迅猛发展,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提供极端便捷的同时,网络犯罪率的飙升严重威胁着互联网的生存与发展,而如何预防及治理网络犯罪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严峻问题。本文在分析研究网络

犯罪的概念、特点、危害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网络犯罪立法的分析,对比并结合国外立法实践经验力图为我国提出针对控制网络犯罪猖獗的切实有效的立法建议及相应对策。【关键词】网络犯罪立法监督对策 引言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许多好处,在人类的历史上,似乎从来没有什么事物像网络一样,在短短的几十年甚至十几年里给人类的生活方式带来如此多的改变。难怪有人说,如果你不能拥有网络,你至少失去了半个世界。这种新的技术,突飞猛进,在创造一个又一个的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很多法律问题。网络是高尚者的天堂,是卑鄙者的地狱,网络给我们带来的更为严重的负面效应应当属网络犯罪。网络犯罪的兴起不得不使我们对其进行高度的重视,由于计算机系统本身的缺陷性导致网络安全问题日渐严峻,尤其是有着巨大社会危害性的网络犯罪行为日益猖獗, 给社会、国家和个人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我国,因技术和法律制度滞后等诸因素,对于网络犯罪的打击尚显力不从心,刑法实践在此方面尚处于低效率的状态,很难适应当前的形势。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网络犯罪的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秩序,已迫在眉睫。 一、网络犯罪的概述 (一什么是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广泛应用而出现的一种现象 , 一般人认为网络犯罪的主要攻击对象是网络,这是由于对计算机网络原理不了解造成的错误观点,实际上并非如此。从技术角度说攻击计算机网络最基本的做法就是向联网机器发送数据包,造成计算机数据运行缓慢或出现溢出而不能正常运行。无论是通过网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修改比如删除、增加文件或指令,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还是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其最终目的是造成联网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从而使

浅谈网络诈骗及防范对策

浅谈网络诈骗及防范对策 随着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进步,网上银行、网上炒股、网上购物等网上商务活动日渐兴起,在人们沉醉于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诈骗也以一种新的犯罪形式出现,且日益猖獗。网络诈骗不仅对广大网民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产生恶劣的负面影响。下面我将从网络诈骗行为及其特征出发,讨论网络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及防范对策。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一)网络犯罪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或以计算机网络资产为对象,运用网络技术和知识而实施的犯罪。它不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是某一类犯罪的总称。与普通犯罪不同,网络犯罪是计算机网络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其作案目标、方法和工具一般都与计算机技术有密切联系,是一种高科技犯罪或称高智能型犯罪。它具有许多崭新的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社会有极大的危害性。网络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取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社会作用,取决于社会资产计算机网络化的程度和计算机普及应用的程度,其作用越大,其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性也就越大。随着社会网络化的快速发展,许多重要的国家机关部门像国防、金融、航运等都将实行网络化管理,随着整个社会对网络的依赖日益加深,如果这些重要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势必会给社会、国家带来极大的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分析人士认为21世纪,电脑入侵在美国国家安全中可能成为仅次于核武器、生化武器的第三大威胁。 2 网络犯罪的目标较集中。从国际上有关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来看,网络犯罪大多集中在国防、金融、电讯领域。就我国已经破获的网络犯罪案件来看,作案人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蓄意报复,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证券、电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门和单位,其中以金融、证券等部门尤甚。 3 网络犯罪大多经过缜密筹划。网络犯罪是一种高科技犯罪,行为人大多经过周密的策划,运用其较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从事的高智商犯罪行为,因而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居多,并且犯罪意志坚决。有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心理。比如要侵入大型公司的信息系统,犯罪行为人要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做大量准备工作,实施过程中,大多要进行大量的入侵测试,最后才达到破解系统的犯罪目的。 4 网络犯罪有着极高的隐蔽性和很小风险小。计算机网络是通过相关协议而组建的一个虚拟空间,在这个虚拟社区中用以确定使用者身份的要素很少,不可能知道他来自哪里、是男是女、姓甚名谁、年龄身高……而且使用计算机网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和犯罪后果的出现地可以是分离的,甚至可以相差十分遥远,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有目击者的可能性很少,即使有作案痕迹,也可被轻易销毁,发现和侦破的难度很大。因而,要确定犯罪主体的就很困难。 5 犯罪主体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网络犯罪中,青少年的比例比较大,他们多是把网络犯罪看成类似富有挑战性的攻关游戏,以取得满足感为目的。由于对“攻关游戏”的痴迷,迫使他们钻研网络技术,加上他们头脑灵活,常常做出一些令人惊讶的犯罪活动。比如,美国国防部曾被黑客侵入,联邦调查局、司法部、航空航天署等很多有关部门会同国外警方经过很长时间的追踪,终于在以色列将黑客抓住。这名18岁的以色列少年,和两个美国加州的嫌疑人,曾数次进入美国防部的电脑系统,但没有进行实质性破坏。犯罪嫌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

内容提纲 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除了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有三部分,分别论述了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其对策。 摘要: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关键词:网络高科技黑客信息病毒 一、引言国际互联网络是英文 internet的中文表示,它是由全球许多计算机组成的,并实现网络的计算机之间数据传输。internet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它是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人类正由此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化社会。人们用各种名称来称呼internet,如国际互联网络、因特网、交互网络、万维网等等,它正在向全世界各大洲延伸和扩散,不断增添吸收新的网络成员,已经成为世界上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虽然internet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如同在现实中一样,犯罪也不可避免的在其中蔓延开来,这便是本文要讨论的网络犯罪。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二、网络犯罪的原因关于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可作多角度的分析。以下从黑客文化、网络技术局限、法制建设滞后、抗制条件薄弱和社会观念误区等方面作些探讨。(一)黑客文化对网络犯罪者的影响黑客有自己的道德准则。其内容包括:1、对计算机的使用应该是不受限制的和完全的2、所有的信息都应当是免费的3、怀疑权威,推动分权4、你可以在计算机上创造艺术和美5、计算机将使你的生活变得更美好这些道德准则来源于60年代青年人自由不羁、反抗既有体制的观念和精神。尽管黑客行为对于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已经只是意味着破坏,但“黑客们都是病态的电脑瘾君子,他们无法控制自身的不负责任的强迫性行为”。并且,按照传统,黑客们习惯于把自己看作是敢于超越规则的精英分子,个个胸怀大志,都自认为是新的电子世界的拓荒者。还有,黑客们对当今电子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有背于他们的理想强烈不满。一方面热衷于炫耀自己的电子技术才华;一方面蔑视所有的法规。黑客精神的这两个方面正是针对计算机犯罪和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犯罪的观念根源。(二)网络技术局限使网络犯罪者可大显身手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设计目标和技术追求在于信息资源的共享。早期计算机革命者们基于对理想的追求,以信息资源共享为目标,在对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的潜心研究和发明创造中,在注重计算机的大容量、微型化、便捷化的同时,较多考虑的是计算机的兼容性和互联性。倒是看似有害的一些黑客行为才促使计算机安全技术和电子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有所发展进步。但黑客们和计算机革命者抱定的是同样的宗旨,追求的都是信息资源的共享这样一种技术理想,

2020年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方案最新

2020年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方案最新 【--工作计划范文】 诈骗罪的客观要件就是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虚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520作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0年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年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席办、省联席办、市联席办和县联席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宣传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项宣传工作措施。 二、工作目标 加强常态化多维度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实现人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意识显著提高,群众对电信诈骗基本防范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工作措施 组织发动全镇群防群治力量,各单位、村(社区)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扎实开展防范宣传工作。 1、各单位、村(社区)建立至少1个防范电信诈骗公益广告专栏和防范知识宣传点。 2、在人流密集的十字路口、标志性建筑、公园广场、汽车站、出租车、商业网点等处LED屏,播放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提示语。 3、在每个居民小区、工厂内至少悬挂1条防范电信诈骗横幅、设置1个宣传橱窗;每个出入口、电梯间至少粘贴1张宣传海报。 4、发动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每月至少组织1次现场宣讲会、文艺活动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行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有奖知识问答活动。

关于校园网络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校园网络犯罪的调查报告 计算机网络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奇妙的网络世界中漫游时,有人就有规则,有规则就会反抗——合理的与不合理的。从这点而言,我们可以说,网络从其出生那一刻就注定要与犯罪相伴。 现行的世界是信息化的世界,从信息革命之始我们注定就要与计算机中的虚拟世界打交道,一部《黑客帝国》以令人叹为观止的想象力给我们展示了网络世界的奇妙,她吸引了更多的人步入其中。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就是行为主体以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象,故意实施的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触犯有关法律规范的行为。 二、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 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这种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以造成最大的破坏性为目的,入侵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轻则造成系统局部功能失灵,重则导致计算机系统全部瘫痪,经济损失大。

2. 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网络的发展使得用户的信息库实际上如同向外界敞开了一扇大门,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从而损害正常使用者的利益。 3.网络诈骗、教唆犯罪: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4.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公告板发送粘贴大量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散布各种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人像合成,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拼合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加以散发。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发送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影响和后果绝非传统手段所能比拟。 5.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由于因特网支持图片的传输,于是大量色情资料就横行其中,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压缩技术的完善,色情资料就越来越多地以声音和影片等多媒体方式出现在因特网上。 三、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网络犯罪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正在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它们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网络犯罪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各种危机,网络犯罪已成为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因特网是目前覆盖全球的最大网络,网络的开放性,多层性以及共享性为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可能。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对于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活动也带来一定的困难,这种犯罪的不断发生,形势的日益严峻是我们探讨网络犯罪必须予以关注的问题。 由于独立于主流社会的另一种价值追求“黑客文化”是网络犯罪 产生的精神根源,信息与财富的密切关系,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自身缺陷,法律对于网络规制的不完善,犯罪分子对于网络技术的某种渴求,都是网络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在分析原因时,必须充分考虑社会的客观形势,法律的规制程度和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以及引起这种动机产生的诱因。 对于网络犯罪,我们不能坐视不管,一个新的社会现象的出现,我们就应该制定规范其合理性的对策,一种新型犯罪的产生,也为我们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从管理对策,法律对策,社会调控等综合方面的手段制定等方面的对策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社 会危害性。 总之,对于网络犯罪的治理,我们必须依靠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加大各种力量的合作,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形势的要求。本文拟在对网络犯罪的发展、含义进行阐述后,分析我国网络犯罪的存在的问

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对策,以期待对我国遏制网络犯罪的立法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网络犯罪虚拟空间开放性社会原因自身缺陷法律漏洞应对措施 当今的世界是信息的时代,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今社会不可缺少的基本组成部分。自从1946年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计算机技术也在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给人类创造奇迹,它在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国民教育和现代社会管理方面也在不断发挥着主导作用。可以说,我们的时代在分享着高科技给我们带来的便利。计算机网络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也在改变着人们固有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但是,在我们为高科技的神奇而感到由衷兴奋的同时,我们不可忽略了计算机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方面,即网络犯罪也在不断地向我们和平的世界宣战,在极大地破坏着我们安定的社会秩序,使人们更加感受到了不安全感。事实上,网络犯罪是伴随着高科技的发展而出现的新的犯罪现象,“与传统犯罪一样共同地受着某些社会及个人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也必然有着特殊的背景及诱发影响因素。”因此,面对这一新型的犯罪类型,分析产生这一犯罪现象的原因,探讨我们的应对措施,是社会给法学家们提出的新的课题。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思考,以利于应对网络犯罪的挑战。 一、网络犯罪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含义 1979年,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刑法典没有关于网络犯罪的规定,直到1981年我国才着手制定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继而1994年2月18日,我国国务院令第147

网络诈骗犯罪浅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66903029.html, 网络诈骗犯罪浅析 作者:陈丽丽 来源:《各界·下半月》2017年第01期 摘要:网络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犯罪在我国日益严重,根源在于各种利益的驱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网络诈骗犯罪以其低犯罪成本等特点比之传统诈骗更具吸引力,因此,分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犯罪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是非常有必要的。 关键词:网络诈骗;犯罪;防范对策 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为人类构建了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因其虚拟性特征,为别有用心者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留下方便之门。各种犯罪愈演愈烈,网络诈骗犯罪就是其中最具典型的代表。网络诈骗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与传统诈骗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行为人与自然人之间直接接触,即“人与人对话”。而网络诈骗则是行为人借助于网络这个交流平台更多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达到诈骗的目的。本文针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主要类型 与传统的诈骗犯罪相比,网络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网络购物诈骗 许多骗子都会利用购物网站作为诈骗平台,发布以图片和开出的低价的商品销售信息来吸引消费者,受骗者因贪图便宜通常会与骗子取得联系,骗子开始阶段通过网络推手以极低的金额获取高级别的信用等级,进而在网络上推出性价比极高的商品,此类交易有一共同特点是一般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受害人支付款项后,诈骗者在获得利益后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便再也联系不上原来卖家了。有些不法分子也会通过电子商务销售真实商品,商品价值远远低于购买者所付出的金钱,并且销售的商品得不到商家的任何保障,由于双方在虚拟平台进行交易,一旦诈骗发生,追查难度十分困难。 (二)网络“钓鱼诈骗” 高度模仿正规网站的钓鱼网站诈骗,也就是仿冒知名网购平台。此类网页看似与正规购物网站无异。通过与真实网站极为相似的虚假网络交易平台、虚假网上银行等利用网上支付平台交易接口行骗。诈骗犯罪分子以银行网银升级为借口,要求事主登陆假冒银行的钓鱼网站,进而获取事主银行账户、网银密码及手机交易码等信息实施犯罪。

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公安部公布一批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3年06月19日 09:20:36 来源:新华社 提交 【字号大中小】【打印】【关闭】【Email推荐: 】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记者邹伟、史竞男)公安部18日公布了4起去年以来各地破获的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并提示广大群众:针对亲友通过QQ提出借钱、转账等要提高警惕,务必通过电话等非互联网途径核实,不要轻信QQ视频;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求助。 山东青岛QQ诈骗案:冒充儿子向老爸要钱 2012年7月,山东青岛胶南市民程某在家与国外留学的儿子QQ在线交流,儿子声称好友急需用钱请求帮助。程某立即按照儿子提供的银行卡号汇款10万元,之后与其儿子联系时发现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青岛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涉及国内多地、作案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其中“网络操盘手”负责混入外国留学生QQ群,通过诱骗留学生与之聊天,并暗中发送木马病毒,盗窃其QQ号码,被称作“车手”的人员则负责将骗到的资金落地取现。 8月中旬,民警在广东东莞、广西南宁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廖某、磨某、张某等人抓获,缴获作案用银行卡300余张。经查,该团伙自2011年开始从事QQ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累计作案5起,诈骗金额达130余万元。 江苏淮安QQ视频系列诈骗案:QQ视频也能作假 2012年11月,江苏淮安公安机关接到居民贾某报案称,有人利用QQ视频冒充其在国外工作的丈夫骗取其人民币28万元。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冻结尚未被犯罪嫌疑人取走的人民币21.5万元。11月30日,民警在广西抓获古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发现,该诈骗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古某主要负责架设含有木马病毒的服务器,通过隐藏有木马病毒页面的链接盗取QQ号码及登录密码;古某庆、古某康两人事先录制被盗QQ号码使用人的视

【最新】网络诈骗犯罪浅析刑法论文(1)-实用word范文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 网络诈骗犯罪浅析刑法论文(1) [内容提要]: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而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仅仅针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有用于刑法理论的研究,有用于司法实践。[关键字]:网络诈骗诈骗罪网络犯罪[正文]: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一. 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正是由于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网络诈骗犯罪。1. 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今日公布的《扫荡网络诈骗》报告中,调查数千宗网络投诉案件中,其中网上[拍卖名列榜首,占总数的78%之多。受害人大多中付款后或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者干脆一文不值。2. 利用Modem 拨叫国际长途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诱使上网者下载一个“浏览工具”或者“拨 号器”,以便免费登陆成人网站。而所谓“拨号器”就会悄悄切断Modem的当前连接,转而通过拨通一个国际长途号码连接上互联网。这样,用户会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大笔电话费。 3. 利用互联网骗取信用卡的诈骗犯罪有的网站允许你免费在线浏览成人图片,不过你必须提供信用卡号码以证明你已经满18岁。然而,当你打开它却有一大堆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套收费的。《环球时报》201X 年3月20日报道了美国新月出版社集团利用旗下的网站,以免费浏览做幌子,骗去网民1.88亿美元。而主要用的行为就是骗取网民的信用卡号进行诈骗。4. 利用互联网提供特许权的诈骗犯罪犯罪行为人在向投资者提供经营特许权时,有意隐瞒相关情况进行诈骗。通常以其中商业机会和特许产品展览做诱饵。譬如说,有的提出低价出售数以百万计的电子邮件地址名单,而有的则提供收信人的代理服务器号码,但实际中:提供代理服务器的号码是违反网络规定的,而所谓的电子邮件地址不是失效的就是错误的。 5. 利用互联网进行多层次销售和传销的诈骗犯罪种类诈骗花样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利用网络电话兜售一些非法或欺骗性的投资产品;有的则把定价过高的为房地产提供保证底风险债券作为风险普通的一般债券来推销;也有的在网络上刊登启事要求应征者花大笔的钱买回某种生产资料,生产出商品后,公司负责回收,却又以“质量不达标”等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回收,从而使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而所谓的多层次销售一般宣称“你可以通过自己以及你所发展的下线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来赚钱”。其

大学生网络犯罪原因分析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校大学生中网络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网络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校园秩序、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越来越得到高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其犯罪特点朝着暴力化、群体化、多元化、智能化、专业化等发展的趋势;网络犯罪原因也由传统的单一型转化为复杂型。其中,既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学校、家庭等诸多原因。随着网络的迅速普及和高校校园网的建设与日益完善,大学生已成为网络社会的主要群体之一"然而面对日渐突出的大学生利用网络犯罪的事实,我们不得不思考,在社会转型期,就业压力增大,价值观多元化,信息泛滥化的环境下,如何通过各种教育和宣传的方式来预防网上诈骗,网上敲诈勒索,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事件的发生和扩大。(谢应霞,2010) 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知网,主要的搜索方法是:首先,以中国知网为检索数据,以“网络犯罪”为核心词,搜索结果有2415篇相关文献,限定为核心期刊,有273篇文献;以“网络犯罪”为核心词,并包含“大学生”,搜索得出核心期刊有22篇;直接以“大学生网犯罪”为核心词,有12篇;以“大学生网络失范”为关键词,有10篇;以“大学生网络越轨”为关键词,有2篇。大部分文献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只有很少一部分文献采用定量研究的方法。 一、概念界定信息社会中, 互联网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功能, 对社会生活产生广泛的影响。据中国互联网中心2014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 截至当年6 月3 0 日, 中国大陆的网民数达6.23亿人, 59%的用户是大专以上学历,32.4%的用户是学生,大学生是网民化程度最高的一个群体。网络的普及将现代人带人前所未有的新领域, 但值得关注的是人们在尽情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方便与快捷的同时, 也在制造新的问题--网络犯罪。 目前大部分专家和学者都认为,网络犯罪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严重危害网络空间安全的行为。(谢应霞,2010;张树启,2007)也有学者有相同的观点,网络犯罪是指以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对象,实施危害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网络对其他计算机的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它既包括利用网络安全漏洞在网络上实施的犯罪,也包括刻意制作病毒、软件在网络内外交

浅谈当代大学生网络犯罪问题的研究

浅谈当代大学生网络犯罪问题的研究 姓名 学号 专业

摘要: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先锋,是国家未来的栋梁。然而,近年来不断上升的大学生网络犯罪案件,不仅给普通人的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危害,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当代大学生的成长。因此,研究大学生网络犯罪已经是一个重大的课题。 关键词:当代大学生,网络犯罪,原因,解决方法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新时代的人们已经离不开网络了。然而,绚丽多姿的网络世界就像潘多拉的魔盒,在给人类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阴暗丑恶的一面,随着计算机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网络犯罪正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令人头痛的问题。并且,一向在一般违法犯罪中低发率的大学生群体,在网络犯罪的人群中却占有很高的比率。所以,对当代大学生的网络犯罪为题的研究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对于促进大学生合理利用网络,提高当代大学生素质是有很重大的意义的。一,网络犯罪的含义 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对象或者为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他人计算机数据、破坏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非法提供程序、工具的犯罪行为。这里的网络不单纯指互联网,也包括其他一些信息网络,例如银行系统的网络、电信系统的网络、企业内部的局域网、校园网等。 二,网络犯罪特征 网络犯罪是最近几十年才兴起的一种犯罪形式,但随着网络与人们生活越来越息息相关,网络犯罪的危害性也是逐步增强。因此,研究网络犯罪的特征,对于更好地解决网络犯罪问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1)高智能性。由于网络安全系统具有一定的严密性,因而能够实施网络犯罪的人一般都懂得甚至精通网络技术知识,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熟悉网络的运作方式及漏洞所在。 (2)隐蔽性较强且犯罪证据极易被消除,取证困难,犯罪黑数较大。网络犯罪的实施时间较短,精通网络技术的人可能在几分钟乃至几秒钟即可实施完毕,并且充分运用其技术知识在较短时间内消除犯罪证据,导致取证困难,犯罪嫌疑人难以被起诉,从而打消被害人的告诉意愿,最终导致犯罪黑数较大。 (3)行为实施的地域广泛。网络将广大社会公众联系在一起,并创造了广阔的“虚拟空间”,在另一方面使得网络犯罪突破了地域的限制乃至国界的限制而成为跨地区甚至跨国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取证的困难性。 (4)犯罪手段多样且日趋先进。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犯罪手段逐渐多样化,犯罪分子总能运用各种先进技术实施各种网络犯罪行为,黑客技术亦层出不穷。(5)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网络犯罪往往会涉及财产内容,因而造成的损失数额通常十分巨大。即便涉及的是非财产内容,如散布虚假信息等也可能会严重威胁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是社会管理秩序遭到破坏,带来无可估量的损失。三,当代大学生网络犯罪现状 网络犯罪率逐年增高,当代大学生群体中网络犯罪人数的比率也是越来越高,已经成为网络犯罪的主要人群。统计数字清晰地表明,在网络犯罪的人群中,18岁至25岁的占了45%。这充分说明,以高智商为特征的大学生群体应该称得上是网络犯罪中的“易感人群”。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具有接受新生事物快的心理特点,因此,也成为网络犯罪的高发人群。

最新网络诈骗的识别及防范-精选版

当前随着网络的日益飞速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随着这一犯罪手段的日渐猖獗,许多骗子纷纷把目光转向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网络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为了同学们年底学习和生活的安全,我们特别提示大家防范诈骗。为了帮助大家识破一些网络诈骗,我们在此整理了一些常见的诈骗类型(共8类17种手段),供各位朋友们学习参考。 一、利用QQ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1、冒充QQ 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张冠李戴冒名顶替向事主的QQ好友借钱,如果对方没有识别很容易上当.大家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摸清对方的真实身份.需要您特别当心的是一些冒充熟人的网络视频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与您聊天,您可千万别上当,遇上这种情况,最好先与朋友通过打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伴随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针对虚拟网络游戏的诈骗案件不断增多,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的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的方式,待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待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后,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二、网络购物诈骗 是指事主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有以下6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算便宜一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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