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要求

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要求
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要求

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要求

一、办理因私出国(境)需提供以下材料

二、表格填写要求

(一)《因私申请出国(境)审批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1.“申请事由”栏中,如是党员请写明“外出期间申请保留党籍”;“党籍保留审批意见”栏,经党员所在支部领导签名同意后,加盖支部公章。如不是党员,“党籍保留审批意见”无需填写。

2.如是党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栏,经所在党委(党工委)领导签名同意后,加盖各党委(党工委)公章。如不是党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签名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

3.“审批机关意见”栏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二)《关于同意同志申办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的说明》(1份)用印有单位红头的便签纸打印,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三)《关于同意同志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1份)填写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便可,“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负责人签名”栏及右下方的“公章和时间”栏报区委组织部填写并审批。

(四)所有需要单位领导签名的地方,请写清楚签署领导姓名。签署意见时,请写明“同意”或者“不同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执行并督促本单位公职人员做好出国证件的收缴、使用等工作。对拒不执行规定的、对收缴工作敷衍塞责、不严格执行收缴责任的个人,将按有关工作、组织纪律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公开通报。该项工作纳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畴,区委教育工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相关附表

1.《因私申请出国(境)审批表》

2.《关于同意同志申办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的说明》

3.《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4.《同安区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领用审批表》

5.《市管干部因私申请出国(境)审批表》

因私申请出国(境)审批表

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此份表格学区办公室会提供红头文件纸,届时手写)

关于同意XXX同志申办因私出国(境)

相关手续的说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目前担任职务(职级),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因

事由前往(国家或地区),特此同意其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其中含出入境证件:(护照/ 。

特此说明

单位意见和盖章放在左边,右边空出给局签字盖章

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关于同意

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此份一般用不到)

出入境管理部门:

同志(身份证号:)系(填写单位全称)的(填写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我单位同意该人申办: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香港签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澳门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组织、人事部门联系姓名: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1、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出入境证件须提交此函,如有涂改,本函无效。

2、登记备案单位须在同意办理的出入境证件类型前打“√”,再不同意办理的证件类型前打“×”

3、本函自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4、因受理往来港澳和台湾签注申请涉及出入境次数问题,如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无特别说明,公安机关为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因私事赴港澳台签注时均签发一次出入境有效签注。特别说明:

(请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

出国境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XX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XX (包 (四)严格管理的原则,即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组织、操作和考核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本行对公务出访和境外培训实行“三制”管理,即出国(境)任务立项制、团长负责制、出国(境)任务考核制。

(一)出国(境)任务立项制。出国(境)任务立项工作包括编制出访方案、提交“出国(境)任务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详尽的出访计划。如:项目名称、出访目的(任务)、出访日期、前往国家(地区)、团组人数、费用预算及来源。 (二)团长负责制。团长全程负责公务出访或境外培训任务的实施和 (七)负责与XX市外事办公室和其他涉外机构、外国政府机构、公司或金融机构的联络与协调; (八)负责因公出国(境)材料的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七条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费用的审批。 精心整理

第八条团长全程负责公务出访或境外培训任务的实施、考核等工作。团组出境后要与总行人力资源部保持联系,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本行和人力资源部汇报。 第四章审批手续 第九条总行组团的因公出国(境)活动,由总行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行 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业务熟练,业绩突出,身体健康;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 (三)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精心整理

第十三条参加境外培训的人员行前应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学习)协议。 第六章外事纪律 第十四条本行员工在涉外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忠于祖国,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站稳立场,遵纪守法”的原则。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民族尊严 日期报告公司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回国(入境)后一周内将护照(通行证)上交总行人力资源部。 第七章工作考核 精心整理

科级以下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关于科级以下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根据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报告工作的通知》榆办字··号要求,加强对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1、单位一般在职工作人员。 2、涉及国家安全及行业机密的人员。 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工作由政秘科负责。登记备案人员在现任职务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办理内容变更手续。 三、证件管理 登记备案人员已申领的出入境证件,由政秘科集中保管。申领出入境证件后10天内不出国(境),或出国(境)返回后10天内,应及时将证件上交政秘科。在对个人上报有关事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存在“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规定交由政秘科管理”或“少报、未报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问题的,按照规定将给予上报。 四、出境报告登记

对登记备案人员实行因私事出国(境)报告登记制度。 登记备案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时,应提出申请,由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境)并将《因私出国(境)申请书》交政秘科登记备查。 附件: 1、因私出国(境)申请书。 2、干部因私出国(境)承诺书。

附件: 因私出国(境)申请书 本人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国家、地区)旅游(探亲),申请办理(领用)因私事出入境证件。 本人保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市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报告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16〕62号要求,没有法律规定不准出国(境)情况和涉嫌违纪违法等行为。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主要领导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公安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国 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 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 续。 本办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 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含申请补发、换发证件和证件延期)时,须提交由所在 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否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 受理。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 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含已离 开原岗位但未满解密期的人员)。 第四条第三条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由有关单位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制度(以上人员简称“登记备案人员” )。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制作出国(境)证件时必须比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 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 第五条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采集(含下属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汇总后,移交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 驻苏中央直管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该单位采集汇总后移交所在市、县公安机关。 第六条已登记备案的人员信息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增减登记备案人员的,有关单 位应当随时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数据,并按照原工作程序报送公安机关。 第七条有关单位采集、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统一使 用由公安机关提供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信息数据 时应提供电子介质的信息数据和数据清单。登记备案人员不满

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 表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笔书写) 身份证号码 姓名曾用名 拼音姓拼音名性别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移动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所属派出所 现住址联系电话 本人 身份 □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金融、保险系统人 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军人□其他人员 工作单位职务 前往国家属第()次申请因私出国护照 出国 事由 □定居□探亲□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其他() 申请 证件 种类 类别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普通护照补发□普通护照换发□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领□ 普通护照变更加注 普通护照变更加注类别:() 普通护照变更加注内容:() 普通护照换发、补发原因:() 原护照号码签发地有效期至年月日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 谓 姓名 年 龄 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护照补发声明书 本人声明:本人原有效护照(号码)已□遗失、□被盗、□损坏,现向公安机关声明作废,同意该护照从即日起失效。 以上声明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 友情提醒: 1、办理换发护照手续,原护照将被剪角注销,领取新证时,原护照将同时交还本人。 2、原护照注销后,该护照上的有效签证有可能不被签证国承认,请在办理换发手续之 前,向签证国驻华使、领馆咨询以确认原签证的有效性。 取证方式□邮政速递()□到公安机关领取 邮寄地址及 邮政编码 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申请编号条形码 申请人照片 近期正面免冠无饰件 露耳半身头像 白色背景 深色上衣 光面相纸彩照 相片大小:48×33mm 头部宽度:21-24mm 头部长度:28-33mm 特别声明: 1、本人知道,凡属 于登记备案的国家 工作人员申办普通 护照必须由单位出 具意见,否则,由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本人承担; 2、本申请表格所填 内容正确无误,所 提交的身份证明文 件和照片真实有 效。如有虚假将承 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不满十六周岁的申 请人,办理申请 时,须由监护人陪 同。监护人须作出 如下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 的,依 法拥有对申请人的 监护权,同意申请 人提出申请,本人 的身份证件号码: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1、投递地址仅限江苏省内 2、仅限申办新证

因私出国制度

因私出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活动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中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因公出国(境)的内容 (一)因公出国(境)的范围和条件 1、因公出国(境)是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含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等因公务对外交往的需要,派遣团组和人员出国(境)[以下简称因公出国(境)]。 2、因公出国境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手续,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国(境)证件]以及相应的签证。不准异地办理护照,不准通过因私渠道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 3、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各类申请归口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各组团参团单位申报出国(境),应经过集体讨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出访请示件原则上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有关负责人不得签发有本人参加的出访请示件。各组团参团单位一般应在2个月前就组团或参团事由提出申请,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报名,否则组织、外事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派遣团组要坚持“少、小、精”的原则,严格把握组派出国团组和选派出国人员,组团人数一般控制在6人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严禁以各种名义照顾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出国(境)。从事政府管理和有特殊工作需要的党政干部出国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 5、除参与省、市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出国(境)活动外,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届内(或5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除特殊情况,间隔时间须2年。每次出访一般不超过2个国家(地区),应视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的,最长不超过7天;出访2国的,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以上的,不超过12天(以上天数均含旅途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6、对一些隶属或挂靠在党政机关的学会、协会、中心等单位组织的以营利创收为目的,无实质内容的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一般不予批准。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 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私出国(境)是指干部员工因私事出国(境),包括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自费留学、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系统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第四条因私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实行登记备案、逐级审批和证照集中保管制度。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五条下列人员实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制度: (一)在职的准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退二线领导人员),离(退)休的局级(集团公司准部门副主任级)及以上干部; (二)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备案人员。 第六条涉及到的登记备案责任单位称为“报备单位”,报备单位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应为报备签字人。公司本部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更新;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登记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等。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申请因私出国(境)人员向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个人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出国(境)事由、所赴国家(地区)、出国(境)日期、在外停留时间等; (二)个人填写的《国有企业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表》; (三)证明其因私出国(境)事由的有效材料;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按照相应审批权限报批。 第九条因私出国(境)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履行报批手续;公司本部部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副处级职员和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党组书记审批;公司本部一般员工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公司直属及控股各单位非领导班子人员由所在单位自行审批。 员工取得因私证照后再次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应按本办法相应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2021版个人因私出国申请书

编号:YK-HT-043695 个人因私出国申请书 Personal application for going abroad for personal reason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个人因私出国申请书 1、本人是申请人的□父亲、□母亲、□监护人 2、本人同意申请人提出这项护照的申请 本人签名: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电话: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2、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具有副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4、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

5、承担、参与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商业、安全等秘密单位的重要岗位,以及离开岗位仍在脱密期内的人员; 6、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权权代表; 6、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管理的人员。 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同意该人申请因私护照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XX文创设计有限公司 Yunbo Graphic Design Co., Ltd.

公司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实施细则

**公司 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实施细则 为加强公司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根据《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省分公司本级、各地市中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义务,为集中保管本单位员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配置专门的保管房间和保险柜。 第二条省分公司本级、各地市中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工作。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用于存放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房间钥匙和保险柜钥匙,不得擅自将钥匙交给他*管;另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险柜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将密码泄露给他人。如发现失密、泄密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上述钥匙和密码应当备份一套封存后交办公室保管。 第三条省分公司本级、各地市中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做到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防阳

光直射,以维护本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完整与安全。因保管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证件毁损、灭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省分公司本级、各地市中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本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台账和本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对员工持有、借出、归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进行登记存档;每3个月对本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核查、核对,出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所在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上级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第五条省分公司班子成员和省分公司部门级及以上人员及地市中支机构班子成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应于证件领取10日内主动交由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集中保管,获准出国(境)后方可领出使用,并在回国(境)后10日内主动交还集中保管。 第六条第五条中所列人员首次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集中保管时,应在本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台账中签名确认。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人员在收到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后,应向员工出具回执单,同时将证件扫描、建立电子文档和备份,并及时将证件存置于保险柜中。 第七条第五条中所列人员因私出国(境)需要借出因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doc

申请编号条形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正楷字及兰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书写):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 拼音姓拼音名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所属派出所 家庭现住址邮政编码 本人 身份□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金融、保险系统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军人□其他人员 服务处所职务职称 服务处所地址联系电话 前往国家或地区属第()次申请因私出国(境) 出国 事由□定居□探亲□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其他 申请 证件 种类 类别□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普通护照补发□普通护照换发□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领□普通护照变更加注

普通护照变更加注类别:() 普通护照变更加注内容:() 普通护照换发、补发原因:() 原护照号码签发地有效期至年月日 家 庭 主 要 成 员称谓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本 人 简 历 (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 取证方式□邮政速递□到公安机关领取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监制此表不收费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 照片大小:48X33mm 头部宽度:21- 24mm 头部长度:28- 33mm 特别声明: 1、本人知道,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普通护照必须由单位出具意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

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不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办理申请时,须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须作出如下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的 ,依法拥有对申请人的监护权,同意申请人提出申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 中国戏曲学院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核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根据北京市《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问题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学院领导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或签证(注),须凭市委组织部的批件在北京市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 二、严格控制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原则上1年不超过两次。每次只准申请一次有效签证,不得办理多次签证。出国(境)探亲的,一般不超过20天;出国旅游的,一般不超过15天;出境旅游的,一般不超过7天。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假期、公休日时间。 三、规范因私出国(境)报批材料和时间 学院领导因私出国(境)材料的审核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送北京市教工委干部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征得分管市领导意见、审批。学院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材料的审核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送学院组织部,由院党委审批。 (一)办理探亲需提供的材料:党组织的请示;个人书面申请;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属首次申请的,附公安部门印制的出国(境)申请表);亲属邀请函及在外有效证件复印件(附翻译件);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二)办理旅游需提供的材料:党组织的请示;个人书面申请;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属首次申请的,附公安部门印制的出国(境)申请表);购买旅游票单收据(可与《出国(境)回执单》一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办理赴台需提供的材料:党组织的请示;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内容须逐日排列);赴台人员名单;国(省)台办立项批件复印件;《赴台人员审查表》一式3份。 四、认真执行因私出国(境)报告制度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要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先向有关负责同志请示报告后,再报批。请示报告情况须在党组织的请示中注明。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通过北京市教工委干部处,由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征得分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暂行办法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暂行办法 为加强新形势下因私出国(境)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员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由于学习、就业、探亲、求医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出国(境),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处理办法: (一)因私出国(境)党组织关系的处理办法: 1、因私出国(境)党员和预备党员,在回国前,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党组织。 2、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在出国(境)后停止党籍。 3、经批准出国(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4、经批准出国(境)的党员,本人提出要求退党,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党员回国后党组织关系的处理:(1)因私出国(境)党员,如期回国,经党组织了解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关系。无故超起6个月,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 (2)经批准已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的,可以重新入党。 (3)因私出国(境)的预备党员,经党组织了解,表现良好,回国后可以按期转正。 三、办理程序: (1)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并递交境外邀请信、入学通知、护照、迁证等复印件。 (2)所在党支部对书面申请和有关附件进行初审后,请党员填写《中国共产党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3)所在党支部在审批表上填写书面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 理办法 1 2020年4月19日

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外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大区、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基本用语定义 因公临时出国(境)(以下简称出国):是指受公司委派,短期临时出国或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执行工作任务或开展公务活动。内容一般包括:商务技术洽谈、专业技术交流、工程项目服务、进口设备验收、专业技术考察、产品检验监造、产品市场考察、国际展览会议、售后服务等。在外停留期限原则上一次不超过10天。 第四条主要制度风险。管理制度不及时制定,将导致公司出国(境)工作管理不规范,约束力和监督力作用不明显,出国费用不能有效管控,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2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管控原则 第五条出国管理以任务控制、人员审查、流程控制、费用控制为原则,出国经费管理与各单位年度预算、薪酬考核相结合。 第六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及考核。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七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出国人员身份要与出国任务相符,不得出国执行与本人分管或承担工作无关的任务,杜绝所有观光旅游。 第八条出国团组要尽量“小”而“精”,团组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第九条出国团组和人员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公司级领导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个月,其它人员一年在境外停留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条因公临时出国必须有外方对口单位和人员的邀请,出国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持因公或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临时出国(境)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3 2020年4月19日

华南理工大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教学内容

附件 合肥工业大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 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央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4〕14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及组织领导 (一)本规定适用于离退休校级领导干部和在职中层领导干部,以及部分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报备的中层以下干部。现职校级领导干部(包括退出校领导班子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的因私出国(境)事项,按相关规定由学校报教育部人事司审批。 (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组织部工作内容: 1、牵头负责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备工作,及时将应当报备和撤销报备的干部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做到应备尽备。 3、负责集中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下同)。 二、工作程序 干部因私出国(境),按以下程序进行: 1、干部本人就因私出国(境)事项向所在基层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办理报批手续。 2、干部本人提出申请,写清事由、出行时间、地点、出访经费来源以及工作是否做好交接等事项,并如实填写《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3、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初审,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离退休校领导的“审批表”由学校党政办公室初审,并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单位审签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纪委、监察办公室审核,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 5、党委组织部审核,在“审批表”中签字盖章。 6、由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并加盖学校公章。 7、“审批表”一式三份,办理完毕后一份由干部本人提交到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审核登记后发还干部本人相应证件;一份由干部本人提交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在职及收入证明等手续;一份本人用于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8、干部本人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办理出入境相关手续。 9、干部本人在回国(境)后10天内应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出国(境)回执单”,连同因私出国(境)证件,一并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暂行办法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暂行办法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暂行办法 为加强新形势下因私出国(境)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员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由于学习、就业、探亲、求医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出国(境),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二、处理办法: (一)因私出国(境)党组织关系的处理办法: 1、因私出国(境)党员和预备党员,在回国前,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原党组织。 2、出国(境)长期定居的党员,在出国(境)后停止党籍。 3、经批准出国(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 4、经批准出国(境)的党员,本人提出要求退党,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党员回国后党组织关系的处理: (1)因私出国(境)党员,如期回国,经党组织了解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关系。无故超起6个月,可根据具体情

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者,一般不能恢复组织生活,应按自行脱党处理。 (2)经批准已出国(境)定居的党员,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国后表现好的,可以重新入党。 (3)因私出国(境)的预备党员,经党组织了解,表现良好,回国后可以按期转正。 三、办理程序: (1)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并递交境外邀请信、入学通知、护照、迁证等复印件。 (2)所在党支部对书面申请和有关附件进行初审后,请党员填写《中国共产党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3)所在党支部在审批表上填写书面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上一级党委进行审核后,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期限是:出境留学的,以其入学通知说明的学习时间为限;出境就业的,以其劳务合同规定的工作年限为限;去港澳地区探亲的,一般不超过3个月;去台湾探亲的3至6个月;去国外探亲的,一般不超过半年(离退休人员一般不超过一年)。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公安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本办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含申请补发、换发证件和证件延期)时,须提交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否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含已离开原岗位但未满解密期的人员)。 第四条第三条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由有关单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制度(以上人员简称“登记备案人员”)。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制作出国(境)证件时必须比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 第五条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采集(含下属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汇总后,移交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 驻苏中央直管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该单位采集汇总后移交所在市、县公安机关。 第六条已登记备案的人员信息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增减登记备案人员的,有关单位应当随时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数据,并按照原工作程序报送公安机关。 第七条有关单位采集、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统一使用由公安机关提供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信息数据时应提供电子介质的信息数据和数据清单。登记备案人员不满

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暂行办法

出国(境)报批表 (2014年修订版) 鹤组字…2013?22号的文件精神和申请人的实际出行情况进行填写。 2.根据江办发[2002]19号文等的规定: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以因私方式办理手续。

填表说明: 1.申请人如实填写表格栏目,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2.表中“单位职务”栏请填写单位及职务名称。 3.表中“证件名称(类型)”栏请填写申请借取的证照名称,包括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因私普通护照、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 4.表中“证件号码”栏请填写申请证件的号码(一般在证件的扉页或尾页)。 5.表中“出国(境)地点”栏请填写申请人计划出行的国家(地区)。 6.表中“计划出行时间”栏请填写申请人计划出行的起、止时间。 7.表中“是否因私方式办理因公出国(境)”栏请填写“是”或“否”;根据江办发[2002]19号文等的规定: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以因私方式办理手续。 8.表中“休假/请假出国(境)”栏请填写申请人以休假或请假方式出国(境);根据《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鹤办发…2014?5号)和《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鹤办…2008?34号)文件精神向相关单位进行请示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填写在“是否向相关单位请示报告”。 9.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报备制度的通知》(鹤纪发…2012?34 号)文件精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含因公、因私)的,必须向市纪委党廉室进行报备,并将报备情况填写在“是否已向纪委党廉室报备”栏。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新信息有限公司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第一条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是指涉密人员因个人私事自费出国(境)定居、留学、就业、旅游、探亲、访友、继承遗产等事项出国(境)。 第二条新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司涉密人员(包括脱密期内)因私护照的集中管理工作,并据实登记《护照管理登记表》(附表1)。 第三条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应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附表2),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查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出国境手续。 第四条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经审查批准后,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与涉密人员签订《涉密人员因私出境保密守则》(附表3),不签订《涉密人员因私出境保密守则》的,人事部门不得发放因私出国(境)护照。 第五条知悉和掌握国家秘密级的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回国后,在7日内应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就其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进行报告,填写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回访记录表(附表4),并将个人护照上交,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不按规定上交的,公司人事部门将通知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对其护照进行注销处理。

第七条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部门领导要主动向公司人事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一经发现,公司人事部门将对部门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公司人事部门发现涉密人员擅自出国(境)的,应及时上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和上级保密工作部门。 第八条实行脱密期管理的人员,在脱密期期间不得从公安出入境管理局撤销人员报备,待脱密期满后方可撤备。 第九条在护照管理方面,个别人员因私护照不慎丢失的,应及时向人事部门出具书面报告,说明丢失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通知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进行注销。 附件: 1、新信息有限公司涉密人员因私护照情况 2、新信息有限公司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3、新信息有限公司涉密人员因私出境保密守则; 4、新信息有限公司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回访记录表

(最新范本)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制度

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暂行规定 为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程序,加强教职工的出国(出境)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包括自费出国留学、探亲、旅游、访友、参加国际会议等。 一、自费出国留学 1.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办理辞职手续。未满服务年限者缴纳违约金。 2.已办理辞职手续但未取得签证的自费出国人员可在学校批准辞职之日起半年内提出复职申请。对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部门同意、学校审批后录用者,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3.学校热忱欢迎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后回校工作,留学人员回校工作享受学校引进人员的相应政策。 二、公派出国人员配偶出国探亲 1.在国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国人员其配偶系我校在职职工的,经所在部门同意,可申请出国探亲。在办理探亲手续前,须办妥临时离校手续。 2.出国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含寒暑假),如有特殊情况,在探亲对象尚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经学校同意,可申请延长三个月。

未经批准而逾期未归探亲人员,从次月起不再保留公职。 3.探亲人员在探亲期间(寒暑假除外)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探亲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和所在部门报到。 5.已经逾期的公派出国人员必须先与学校结清经济关系并办妥离校手续,其配偶方可申请探亲。 三、教职工出国探亲、旅游、访友、参加国际会议 1.教职工出国探亲、旅游或访友等,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等假期;参加国际会议者应凭会议邀请函或论文录用通知,非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的出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天。 教职工出国探亲、旅游、访友、参加国际会议需填写《教职工因私出国审批表》,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出国期间原待遇保留不变,出国费用自理。 2.中层干部及具有正高职务的教职工办理出国探亲、旅游、访友或参加国际会议,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中层干部还须报组织部)后,由学校审批,其他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审批。 3.出国人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到,逾期(自开学之日算起)15天后不再保留公职。 四、离退休人员申请因私出国 1.凡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都可申请出国探亲、旅游或访友等。如果探亲对象为我校不再保留公职的公派出国人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书写): 申请编号条形码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 白色彩色照片 照片大小:48X33mm 头部宽度:21- 24mm 头部长度:28- 33mm 特别声明:1、本人知道,凡属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普通护照必须由单位出具意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2、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不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办理申请时,须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须作出如下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的 ,依法拥有对申请人的监护权,同意申请人提出申请,本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填写申请表 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第一页: “申请人姓名”,填写本人姓名; “受理日期”等项目无需填写; 第二页: “姓名”,填写本人现用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字,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公民身份证号”,逐格填写;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填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户口所属派出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的印章名称填写;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存放在原单位,填写原单位;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直接联系的电话; “家庭住址”,填写现住址; “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此次拟前往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属第()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国(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 的情况; “出境事由”,选择“旅游”一项;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第三页: “境外邀请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人的关系”,填写“自费出国旅游”;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页: “单位或者派出所意见”,填写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意见内容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 出境的五种情形和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国(境)等。负责出具意见的人员必须签名、加盖公章、注明准确的联系电话和日期。单位或 者派出所意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关于单位或者派出所的意见,需要说明的是: (一)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 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 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Xxxxx: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x字[20xx]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处尽处、应防尽防”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全县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研定方案 收到通知后~我县及时组织学习文件内容~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公安部门联合协作~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范围~以严的制度保障“应备尽备”。 二、明确职责,迅速行动 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迅速组织开展实施~要求各部门单位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回~在各单位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公安部门~逐单位、逐人进行核查~以严的标准保障“应查尽查”。 三、从严要求,限期完成 按照《通知》要求,对全县乡科级干部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 收缴~截止xx月xx日~共有个部门人上交出国,境,证件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本~以严的要求保障“应交尽交”。

四、问题导向,重点核查 在联合核查的基础上~以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重点核查的xx类问题为导向~逐一核查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及20xx年x月x日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记录等情况~并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以严的态度保障“应处尽处”。 经组织部门核查~无违规办理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无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无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情况,无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情况,无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情况。 经公安机关核查~无弄虚作假甚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出具出国,境,证明的情况。 五、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 定~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严的制度保障“应防尽防”。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