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含图)

目录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草案)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3)

第一节发展方针战略 (3)

第二节城镇化水平与人口规模预测 (8)

第三章城镇空间布局 (10)

第一节城镇空间结构 (10)

第二节合肥经济圈 (11)

第三节芜马经济圈 (12)

第四节沿淮城市群 (12)

第五节沿江城市带 (13)

第六节淮合芜宣城市带 (14)

第四章次区域发展指引 (15)

第一节皖北片区发展指引 (15)

第二节皖中片区发展指引 (16)

第三节沿江片区发展指引 (17)

第四节皖西片区发展指引 (19)

第五节皖南片区发展指引 (20)

第五章城镇规模与功能 (22)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 (22)

第二节城镇用地规模 (24)

第三节城镇功能体系 (25)

第四节合肥 (27)

第五节芜湖 (28)

第六节安庆 (29)

第七节蚌埠 (30)

第八节阜阳 (31)

第九节马鞍山 (32)

第十节铜陵 (33)

第十一节宣城 (33)

第十二节六安 (34)

第十三节池州 (35)

第十四节滁州 (36)

第十五节淮南 (37)

第十六节淮北 (38)

第十七节宿州 (39)

第十八节亳州 (39)

第十九节黄山 (40)

第六章乡村地区发展 (42)

第二十节总体思路 (42)

第二十一节镇 (44)

第二十二节乡村 (46)

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 (48)

I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第一节原则、战略与目标 (48)

第二节交通布局框架 (48)

第三节综合交通网络规划 (48)

第八章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 (50)

第一节土地资源节约利用 (50)

第二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51)

第三节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 (51)

第四节旅游与人文资源发展利用 (51)

第五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52)

第六节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 (52)

第九章区域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 (53)

第一节区域供水设施 (53)

第二节区域能源基础设施 (53)

第三节区域信息基础设施 (53)

第四节区域污水与环境卫生设施 (53)

第五节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体系 (54)

第六节区域公共设施 (54)

第十章空间管制与区域协调 (55)

第一节管制分区 (55)

第二节管理分类 (55)

第三节区域协调 (55)

第一章近期行动计划 (57)

第二章实施规划机制与措施 (59)

第一节完善规划编制与实施 (59)

第二节改革城乡管理体制 (60)

第三节政策建议 (61)

第三章附则 (62)

附录 (63)

II

第一章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10)》于2010年底已实施到期。为适应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的目标要求,确立安徽省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筑具有安徽特色的城镇体系,引导全省城乡空间高效、集约、和谐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编制《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0]第3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送审稿)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6)《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3条指导思想

(1)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中部地区科学承接、跨越崛起的新路子。

(2)坚持“双轮驱动”。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走出资源性产业大省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3)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增强与东部地区的产业联系,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走出农业大省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新路子。

(4)立足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特点,全省空间统筹规划,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走出后发地区低碳环保、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5)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走出发展中省份普惠民生、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第4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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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六安市、黄山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和亳州市,共16个地市。总面积13.94万平方公里。

第5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近期2011~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规划基期年为2011年。

第6条规划法律效力

(1)本规划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

(2)本规划是统筹协调全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省人民政府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省域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专项规划、城市(县)的城乡规划以及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相邻地区协调的重要依据。

(3)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审批城乡规划和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区域重大项目选址,应当遵守本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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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一节发展方针战略

第7条城镇化方针

以多种类型的城市发展为主体战略,推进城镇化提速提质发展;实施分区差别化发展政策,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鼓励异地城镇化,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努力走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民生优先、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第8条城镇化原则

(1)产城融合。把握城镇化发展规律,结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以产业兴城镇,以城镇促产业,实现产业集聚区与城镇布局相融合、人口板块与经济板块相协调。

(2)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布局,发挥我省居中靠东的区位优势,推动开放发展,形成与长三角全面对接、辐射中西部的空间开发新格局。坚持城镇化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新局面。

(3)分类指导。尊重南北地域在生态环境、历史文化、人口资源和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性,坚持皖北、皖中、沿江、皖南和皖西的分区发展,实施分类指导,形成不同区域城镇化各具特色、多元统筹、竞相发展的局面。

(4)生态宜居。大力实施生态强省战略,发挥自然环境优势,做好做足山水文章,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布局,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乡土地配置,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

(5)彰显文化。传承优秀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和利用地方文化资源,注重文化创新,塑造地方特色与时代特征相结合的城镇风貌,打造城镇徽风皖韵魅力,促进文化强省建设。

第9条城镇化发展战略

全省实施集聚发展、统筹发展、分区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战略。

(1)集聚发展

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引导经济、人口的相对集中布局,交通、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的集约化发展。

1)坚持全省城镇空间的集聚。优化区域空间格局,引导全省生活、生产和消费空间分别向相应的经济圈、城市群、城镇发展轴带、都市区与城市组群、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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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等空间集聚,促进产城融合,保障区域生态空间,形成省域范围内有疏有密的“集聚型城镇空间,开敞型生态空间”的空间利用格局。

2)保证城乡建设用地的集聚。科学合理利用现有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城镇用地的集中布局,提高用地利用效率,推动乡村用地的统筹安排,在保证城乡用地总量平衡的基础上,探索独立工矿用地的集中布局与机制,促进城乡用地资源的统筹集聚。

3)促进全省城镇人口的集聚。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提高公共服务等级,提升就业岗位,有序的吸引城镇化人口向中心城、县城集中,适度吸引省内异地城镇化人口在皖中、皖江片区的集聚。

4)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集约建设。以省域交通、基础设施廊道为依托,促进区域**通、基础设施廊道的集中布局,避免对城镇空间的过度切割和浪费。

5)引导资源、能源的集约发展。促进水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能源的生产和利用效率,推进全省低碳发展。

6)实现生态环境的集约发展。在维护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以水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促进生态保护地区的城镇集中、适度有序开发和特色发展。

(2)统筹发展

安徽省新一轮的“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下的城镇发展要实现人口、经济、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全省城乡和区域的协调发展。

1)统筹区域发展。对外发挥居中靠东的区位优势,推动开放发展,形成与长三角全面对接、辐射中西部的空间开放格局。内部加快皖江地区的承接产业转移进程,促进皖北的实力提升,推进皖西、皖南的生态化发展,缩小区域差异,在各分区特色充分彰显、互利互补的基础实现全省的区域协调。

2)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全省城镇化进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对乡村地区的辐射,以城带乡、整合资源,促进社会公平。

3)统筹人口与经济布局。减少全省南北地区之间人口与经济错位,通过加速产业转移和省内异地城镇化方针,加快皖中、沿江地区等经济发展地区的人口集聚,促进皖南、皖北的分级适度集中,鼓励皖西地区等经济落后山区人口的适度外迁。

4)统筹城镇空间布局。加快合肥、芜马两大经济圈建设,优化提升沿江、淮合芜宣城市带,培育阜阳、蚌埠、黄山、安庆四大增长极,鼓励铜池、宿淮城市组群共建,推进滁州、亳州两大都市区建设,形成内部网络化,对外开放,全力对接长三角的的城镇空间格局。

(3)分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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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充分尊重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充分遵循各片区特点和发展规律,实现全省分区差别化城镇化路径。

1)空间集聚形态的分区差别化。皖中片区以经济圈为带动,实现全区空间的中心集聚发展;沿江片区以经济圈带动为主导,城市组群和都市区共同带动空间集聚形态;皖北片区以增长极带动为主导,城市组群、都市区和县

2)产业发展类型的分区差别引导。皖中、沿江片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逐步扩展生产**业、休闲消费等现代服务业;皖北片区以劳动密集型产业、能源产业为主导,并强化农业的基础依托;皖南片区以国际化旅游和休闲产业为主导;皖西片区以红色和生态旅游为主导。

3)文化的分区特色发展。皖北以中原文化为主导,强化淮河流域各城市在中原地区的地位和启西功能;皖中、沿江地区以长江文化为主导,强化其与长江下游各城市如南京等地的交流与对接,促进沿江发展的一体化进程;皖西以红色文化为主导,突出革命老区山区生态旅游等发展;皖南以新安江文化为主导,突出徽文化特色,强化其在民居、城镇肌理、乡村等方面的特有徽派要素,加强与浙西等地的联系,增强其文化影响和辐射力。

第10条总体目标

以工业化和城镇化作为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的两大重要驱动力,将安徽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旅游休闲目的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作为东部地区承东启西的重要节点区域,兼有出口和内需两大作用的产业基地,中部崛起和率先发展的重要示范区,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先行区和内陆开放新高地。

第11条城乡发展目标

全省城乡发展实行动态发展目标:

(1)近期: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1%。城镇空间发展依托现状,实施重点培育,初步形成以经济圈和城市群带动的城乡发展格局。全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对经济发展贡献率不断增强,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不断突显。城镇化水平加速提升,就业岗位和就业质量逐步加强。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皖江皖中地区率先实现吸引人口回流。

(2)中期: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8%。形成以经济圈、城镇组群和发展轴带动的城乡发展格局。全省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城镇发展质量与发展效益显著提高,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比重显著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外流人口稳步回流,全面建设成为高水平小康社会。皖江、皖中等发展条件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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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的地区率先进入基本现代化,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加速增长。

(3)远期: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70%。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发展轴圈联动和带动作用突显,中心突出。全省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大幅提升,服务经济在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不断突显。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城镇化和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取得实质性增长。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

为了促进全省城镇化、工业化健康发展,规划建立全省城乡发展目标体系。目标体系共五大类32项,包括:经济发展(6项)、人口与城镇化(4项)、社会文化(5项)、人民生活(8项)、生态建设(9项)等。见表2-1:

表2-1:全省城乡发展目标体系

类别指标现状值目标值备注

2010 2015 2020 2030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2359.3 23600 36300 71500 预期性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2.08 3.74 5.41 9.79 预期性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1849.4 23734 36000 71000 预期性

财政收入(亿元) 2063.8 3800 5800 11400 预期性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4151.5 9600 16400 35000 预期性

R&D经费占GDP比重(%) 1.43 2 2.5 3 预期性

人口与城镇化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5950.1 6300 6700 7300 预期性

流出人口规模(万人)912 800 700 500 预期性

城镇化水平(%) 43% 51% 58% 70% 预期性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2559.1 3200 3900 5100 预期性

社会文化

城镇调查失业率(%) <6 <5 <3 预期性

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万人)255.6 300 400 600 预期性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万人) 650 800 1000 1500 约束性

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500 4000 5000 约束性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0 87 90 95 预期性

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5788.17 31200 60000 180000 预期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5285.17 9960 20000 6800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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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恩格尔系数

城镇居民38 36 34 30 预期性

农村居民 40.7 38 36 32 预期性

城镇居民人均可居住面积(平方米) 31.3 35 36 38 预期性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65 85 90 95 约束性

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 80 85 100 约束性

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80 85 95 约束性

生态建设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 0.97 0.7 0.5 0.4 约束性

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吨/百万美元) 200 180 160 约束性

万元GDP水耗(立方米/万元) 75 50 30 约束性

非化石能源占比(%) 5 15 20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27.53 30 33 38 约束性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千克/万元GDP) 6 4 3 约束性

二氧化硫(千克/万元GDP) 0.8 0.65 0.5 约束性

氨氮减排(%)(累计下降)10 15 30 约束性

氮氧化物减排(%)(累计下降) 10 15 30 约束性

第12条分区目标

(1)皖北片区空间范围:皖北片区包括亳州、淮北、宿州、蚌埠、阜阳五市。近期目标:建立以能源产业、现代农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基本动力的发展模式,人口与产业向中心城和县城集聚,县城建设和基础设施服务发展速度加快。到2020年,常住人口达到2474万人,城镇人口1290万人,城镇化水平52%。

远期目标:实现能源产业与非能源产业协调发展,人口进一步向中心城、县城集聚,两大增长极实力与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组群逐步形成,都市区发展加速。城乡差距缩小,人民生活水平与消费水平不断提升。到2030年,常住人口达2536万人,城镇人口1577万人,城镇化水平62%。

(2)皖中片区空间范围:皖中片区包括合肥市(含巢湖市、庐江县)、六安市(不包括霍山县、金寨县)、淮南市、桐城市。

近期目标:推动合肥建设成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口向中心城集聚加速。到2020年,常住人口达1605万人,城镇人口1003万人,城镇化水平62%。

远期目标:合肥经济圈整体实力不断强化,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先进制造业研发生产基地,现代服务业得到大力发展,成为全省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人口集聚作用向合肥经济圈和淮合芜宣城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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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集中。到2030年,常住人口达1870万人,城镇人口1407万人,城镇化水平75%。(3)沿江片区空间范围:沿江片区包括芜湖市、马鞍山市、江南、江北产业集中区、铜陵市、池州市(不包括石台县、青阳县)、滁州市、宣城市(不包括旌德县、绩溪县)、安庆市(不包括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桐城市)。

近期目标:推进以芜湖为核心的滨江城市组群建设,建成全省承接产业转移的先导区与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促进人口向城市组群集聚,强化沿江先进制造业和创新产业的发展。到2020年,常住人口达2154万人,城镇人口1377万人,城镇化水平64%。

远期目标:加速技术实力提升,建成全省的高新技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基地,全国先进制造业示范基地,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口向芜马经济圈、城市组群和都市圈集聚,沿江带动作用进一步突显。到2030年,常住人口达2375万人,城镇人口1787万人,城镇化水平75%。

(4)皖西片区空间范围:皖西片区主要指位于大别山区的城市,包括六安的金寨县、霍山县,安庆的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

近期目标:以现代农业、红色旅游和生态保育为特色发展道路,人口适度外迁,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到2020年,常住人口达242万人,城镇人口99万人,城镇化水平41%。

远期目标:作为全省生态功能区效益显著,现代农业、休闲服务业以及特色产业繁荣发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到2030年,常住人口达243万人,城镇人口135万人,城镇化水平56%。

(5)皖南片区空间范围:皖南片区包括黄山市、旌德县、绩溪县、石台县、青阳县。

近期目标:以特色旅游、休闲文化为特色发展,中心城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加快,人口适度集聚,适度发展生态旅游。到2020年,常住人口达226万人,城镇人口132万人,城镇化水平58%。

远期目标:大皖南国际旅游区建设作用显著,休闲服务产业效益大幅提升,增长极作用进一步突显。到2030年,常住人口达277万人,城镇人口194万人,城镇化水平70%。

第二节城镇化水平与人口规模预测

第13条总人口规模

规划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7400万人,常住人口6700万人;2030年全省户籍人口7800万人,常住人口73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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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

第14条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规模

规划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58%,城镇人口3900万人;规划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70%,城镇人口51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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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第三章城镇空间布局

第一节城镇空间结构

第15条空间发展策略

(1)保育生态,因地制宜开发空间资源

空间结构支持低碳与生态安徽战略,以不同地区的资源与生态环境条件为基础,制定差异化的空间发展策略。皖北地区水资源成为其发展的最大生态瓶颈,需在城镇空间布局中进行引导性开发。皖江地区在开发中应注意对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与避让,并保护皖西与巢湖两个重要生态节点,进行有序开发。皖南地区处于多山、地貌敏感性差,同时又为新安江流域源头,宜进行保护性开发。

(2)东向发展,培育大都市连绵区

空间结构支持区域发展战略,主动对接东部长三角城市,尤其关注与南京的对接,充分利用南京、合肥、芜湖在科研院校和技术自主创新中的雄厚基础,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鼓励安庆、铜陵等地区与该区的互动,促进皖江城市带的发展,培育形成区域影响力的合芜宁大都市连绵区。

(3)双核带动,提升皖江城市带

空间结构支持工业化发展战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强调合肥和芜湖双核带动,打造皖江城市带。进一步提升合肥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地位,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独具魅力、创新发展、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和现代产业基地,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将芜湖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核心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定位,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经济文化旅游中心、现代物流中心、创新型城市和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大城市。

(4)分区指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空间结构支持城镇化战略,依据地区的资源差异特征和发展路径的差异性,划分安徽省为皖北、皖中、沿江、皖西和皖南五大片区,针对各自特色,制定不同的城镇组织模式和相应政策,体现差异化的指导要求。皖北片区以增长极战略推动协调发展,皖中片区以极化发展战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沿江片区以经济圈战略推动创新发展,皖西片区以生态战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皖南片区以国际旅游区战略推动特色发展。

(5)动态演变,推动全省空间结构优化

空间结构支持动态发展战略,依据全省城镇空间布局结构的现状特征与发展趋势,提出适应不同阶段发展需要的省域空间结构。近期空间结构依托国民经济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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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城镇空间布局

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于现状,重点培育。远期空间结构强调圈轴联动、中心突出,并向远景阶段安徽省进一步融入长三角地区,构建合芜宁大都市连绵区的方向逐步演进。

第16条城镇空间结构

全省形成近期“一圈一带一群五区”,远期“两圈一群两带五区”的城镇空间结构。表现为以经济圈地区为主的重点城镇集聚空间,以城市带地区为主的连绵式城镇集聚空间,以城市群地区为主的点状城镇集聚空间。

近期城镇空间结构中,“一圈”为合肥经济圈,“一带”为沿江城市带,“一群”为沿淮城市群。“五区”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西片区和皖南片区。远期城镇空间结构中,“两圈”为合肥经济圈和芜马经济圈,实现合肥、芜湖两个中心城市率先发展,并带动其它地区发展。

“一群”为沿淮城市群,培育县城快速发展,实现以点带面、多极并举的城镇空间格局,带动皖北崛起。

“两带”为沿江城市带和淮合芜宣城市带,以加快中心城市发展为主,是全省城镇化拓展的重要空间。

“五区”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西片区和皖南片区。

第二节合肥经济圈

第17条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合肥省会中心城市的作用,支持合肥进一步提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地位,努力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实施一体化战略,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推进合淮、合六同城化,优化资源配置,聚合发展能量,形成整体优势,促进皖中地区的一体化发展。

第18条布局结构

围绕合肥为中心,依托合宁、合巢、合淮、合六、合安等城镇发展轴,形成”中心放射”状空间结构。

第19条规划要求

推动产业发展一体化。围绕家电、汽车、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加强区域分工协作,完善产业链,推进合淮、合六、合巢产业走廊建设,加强新桥国际产业园合作共建。开发环巢湖旅游休闲度假区,大别山红色旅游,桐城、寿县历史文化等旅游资源。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

推动生态环保一体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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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略)

推动市场体系一体化。加强统一市场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建设大型专业市场,推进合肥要素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工商登记、食品药品检验、消防安全等领域互通互认。建立一体化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实现同城结算、商业票据集中交易。统筹区域人才资源和社保体系,形成统一的、有较强竞争力的要素市场体系。

第三节芜马经济圈

第20条发展目标

将芜湖作为全省次中心城市,努力建设现代化滨江大城市,着力推动芜湖城市实力壮大,实现安徽省双核城市带动目标。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推进芜马、芜宣一体化,实现芜湖、马鞍山与无为、和县和江北集中区的跨江联动发展。

第21条布局结构

依托沿江、芜宣、芜巢城镇轴,以芜马为核心城市群,宣城、江北集中区为两翼,形成”一体两翼”的城镇空间结构。

第22条规划要求

推动产业一体化。整合芜湖、马鞍山、省直管江北集中区的比较优势,建设全国自主品牌汽车基地和精品钢基地、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重工业和制造业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择标准,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与退出机制。强调品牌创新,培育和鼓励企业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壮大。

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略)

推动生态保护一体化。(略)

第四节沿淮城市群

第23条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能源、农副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打造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农产品产业基地。支持蚌埠、阜阳两个皖北地区增长极的加速崛起,力争经济增长速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第24条布局结构

依托京沪、京九发展轴,以蚌埠、阜阳两大增长极为核心,淮宿城市组群、亳州都市区为重要节点,培育县城快速发展,实现以点带面、多极并举的城镇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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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城镇空间布局

第25条规划要求

加快工业化进程。充分发挥能源、农副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优先支持皖北建设坑口电厂等能源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煤电化、装备制造、食品工业基地,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现代中药,做大做强硅产业、钢铁、汽车、纺织服装鞋帽等,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城镇化进程。尽快将蚌埠、阜阳建成皖北、皖西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支持淮北、亳州、宿州增强城市承载力和带动力,争取将县城建设成为20-50万人口的中小城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加快农业现代化。加强沿淮洼地治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畜牧业和高产高效经济作物,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建设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推动生态环保一体化(略)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略)

第五节沿江城市带

第26条发展目标

充分利用好先行先试权,在体制机制、政府服务、区域合作等方面大胆创新,打造安徽崛起的战略平台,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第27条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以芜马经济圈为核心,安庆增长极、铜池城市组群和滁州都市区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镇空间结构,依托沿江城镇轴推动沿江城镇空间的连绵发展,依托合芜宣城镇轴、合安城镇轴加强与合肥经济圈的联系,引导城镇空间沿东、南轴向的延伸。

第28条规划要求

加快推进芜马同城化、铜池一体化和跨江联动,形成芜马经济圈,与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共同构建现代化滨江组团式城市发展格局,努力建设成为长江流域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城市群。江南集中区与江北集中区实行差异化发展路径,江南集中区生态环境优越,依托池州城市资源,建设成为高品质面向休闲的综合功能服务区。江北集中区作为面向生产的产业综合发展区,应接受芜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依托规划与在建的跨江大桥、跨江隧道等基础设施,率先启动跨江联动战略。。

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大规模、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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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积极引进带动性强、技术水平高的重大项目,加快自主创新步伐,打造汽车、装备制造、原材料、轻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沿江物流产业带,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提升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

完善产业承接平台。高水平建设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窗口”。支持沿江七市示范园区建设。推进现有开发园区扩区升级,筹建一批省级开发区。鼓励园区合作共建。

强化支撑条件。加快建设综合运输通道,有序开发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加强港口建设。改善防洪排涝条件。提升能源保障和信息化服务能力。积极引进各类高端人才,加快培育技能型人才,建设职业教育基地,满足示范区人力资源需求。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引导保险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金融支撑体系。提高区域通关速度,完善检验检疫服务。

创造优美生态环境。严格执行产业准入标准,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支持循环经济试点和低碳园区试点,实施长江防护林等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努力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先行区。

第六节淮合芜宣城市带

第29条发展目标

发展成为安徽省进一步对接长三角,并带动皖北地区发展的重要轴带地区,成为省内城镇集聚发展的”十字骨架”之一。

第30条布局结构

规划形成以合肥经济圈、芜马经济圈为核心,蚌埠增长极、宿淮城市组群为重要节点,依托交通走廊,实现以点联线,以线带面的南北向城市发展带。

第31条规划要求

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淮合芜宣城市带向北衔接江苏省徐州市,向东南衔接浙江省湖州市并通往上海,是华东地区安徽、浙江、江苏、上海三省一市重要的城镇发展走廊地带,是联动省内、衔接省外的区域性的城镇发展轴线,也是除沿江城市带外安徽省实行“东向发展”战略、融入长三角的重要路径。

推动中心城市集聚发展。淮合芜宣城市带在省内经过合肥经济圈、芜马经济圈,以及淮北、宿州、蚌埠等地级城市,向北连接徐州都市圈,是由中心城市带动,工业化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城镇地区。突出发展沿线中心城市,强化城市带整体实力,未来构建连绵的城镇集聚空间,并进一步带动周边城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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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次区域发展指引

第四章次区域发展指引

第一节皖北片区发展指引

第32条发展战略与目标

加速城镇化进程,促进中心城与县城的共同发展,培育蚌埠、阜阳两大区域性中心城市作为皖北片区的增长极;加快沿淮城镇群建设;积极推进皖北县城发展;鼓励省内异地城镇化。加快皖北与皖江地区互动,促进南北园区共建。加快皖北农业现代化进程,巩固农业主产区地位。加快皖北工业化进程,鼓励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皖北对外开放格局。

规划202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474万人,城镇人口1290万人,城镇化水平52%;2030年,总人口达2536万人,城镇人口1577万人,城镇化水平62%。

第33条空间结构指引

皖北片区形成“两轴四圈多组团”的城镇空间结构。

“两轴”指阜亳城镇走廊和淮宿蚌合发展轴。

“四圈”指亳州都市区、淮宿城市组群、阜阳增长极和蚌埠增长极,其中阜阳和蚌埠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亳州、淮北和宿州为地区性中心城市。

“多组团”指界首市及周边地区、阜南县及周边地区、涡阳县及周边地区等功能组团,是皖北片区城镇空间结构的重要支撑。

第34条政策分区指引

(1)城镇密集地区

包括萧县-淮北市-濉溪县-宿州市城镇密集地区、怀远县-蚌埠市城镇密集地区、亳州市及周边地区、阜阳市及周边地区。

(2)中心提升区

包括区域性中心城市蚌埠市、阜阳市,地区性中心城市淮北市、宿州市、亳州市,县级市界首市

(3)产业提升区

以阜阳、亳州、宿州、蚌埠为主要依托,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以中心城市和县城为重点的基础生活消费产业发展。以县城和中心城为载体积极引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构建淮北平原地区粮食生产集聚区。整合构筑蚌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蚌埠、阜阳为省内二级生产基地和区域性商贸服务中心。

(4)区域性重型产业集聚区

(略)

(5)区域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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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重点加强对酥梨种植资源、皇藏峪、大方寺、沱湖、八里河、西湖等六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维护其生物多样性和特有生物资源。

(6)区域重要生态廊道

(略)

(7)生态保护地区

(略)

第35条交通枢纽与交通通道地区

(略)

第36条市政设施通道

(略)

第二节皖中片区发展指引

第37条发展战略与目标

积极推进发展中心城市的极化发展战略,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环巢湖区域性特大城市。进一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加强协调城镇、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规划2020年,片区总人口达1605万人,城镇人口1003万人,城镇化水平62%。到2030年,总人口达1870万人,城镇人口1407万人,城镇化水平75%

第38条空间结构指引

皖中片区形成”一心五轴多组团”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心”指合肥市,是皖中片区的发展核心。

“五轴”指合淮发展轴、合宁发展轴、合巢发展轴、合六发展轴和合安发展轴,其中合淮发展轴上的淮南市、合六发展轴上的六安市为地区性中心城市。

“多组团”指凤台县及周边地区、寿县及周边地区、霍邱县及周边地区等功能组团,是皖中片区城镇空间结构的重要支撑。

第39条政策分区指引

(1)城镇密集地区

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十”字形城镇密集地区,北至淮南市,东至巢湖市,西至六安市,南至桐城市。(2)中心提升区

包括区域性特大城市合肥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六安市、淮南市,县级市巢湖市、桐城市,强调生产**业与生活**业的集聚。

(3)产业提升区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加快产业集聚。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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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次区域发展指引

合巢、合六叶、合安三条产业发展主轴,合淮、合宁两条产业发展辅轴。构建合肥、淮南加工制造产业集聚区,合肥生物质能源集聚区和淮南洁净煤能源集聚区,江淮丘陵区农业生产集聚区,合肥一级综合生产**产业基地及区域性商贸服务中心。

(4)区域性重型产业集聚区

(略)

(5)区域绿地

(略)

(6)区域重要生态廊道

(略)

(7)生态保护地区

(略)。

第40条交通枢纽与交通通道地区

(略)

第41条市政设施通道

(1)电力走廊

(略)

(2)区域供水工程

(略)

(3)天然气管道

(略)

(4)石油管道

(略)

第三节沿江片区发展指引

第42条发展战略与目标

创新城镇化发展模式,实施“城市群与经济圈”发展战略。打破行政区划,实施跨江联动和区域联动。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动沿江片区率先崛起。强化沿江发展的支撑条件。

规划到2020年,片区总人口达2154万人,城镇人口1377万人,城镇化水平64%;到2030年,总人口达2375万人,城镇人口1787万人,城镇化水平75%。

第43条空间结构指引

沿江片区形成“三轴四圈多组团”的城镇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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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三轴”指沿江发展轴、合芜宣发展轴和合安发展轴。

“四圈”指芜马经济圈,以芜湖为区域性特大城市,马鞍山市、宣城市为地区性中心城市;滁州都市区,以滁州为地区性中心城市;铜池城市组群,以铜陵市、池州市为地区性中心城市;安庆增长极,以安庆为区域性中心城市。

“多组团”指凤阳县及周边地区、明光市及周边地区、天长市及周边地区等功能组团,是沿江片区城镇空间结构的重要支撑。

第44条政策分区指引

(1)城镇密集地区

包括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的沿江城镇密集地区;怀宁县-安庆市城镇密集地区;宁国市(广德县)-宣城市-芜湖县-芜湖市城镇密集地区。城镇密集地区应当加强城际协调,实现产业协作、园区共建、交通衔接、设施共享等,构建城市组群。

(2)中心提升区

包括区域性特大城市芜湖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安庆市,地区性中心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滁州市,县级市天长市、明光市、宁国市。

(3)产业提升区

构建芜马、铜池、滁州、安庆四个加工制造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以芜湖为中心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建设。构建芜湖光电光伏产业集聚区,铜陵、马鞍山、滁州、安庆、池州新材料产业**区。构建芜马一级综合生产**产业基地,安庆、铜池二级生产服务基地。培育芜湖、安庆为区域性商贸服务中心。特别政策区江南集中区和江北集中区,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着力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区域绿地

(略)

(5)区域重要生态廊道

(略)

(6)生态保护地区

(略)

第45条交通枢纽与交通通道地区

(略)

第46条市政设施通道

(1)电力走廊

(略)

(2)天然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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