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首次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遵循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严格考核。

(一)科学设岗,统筹兼顾

坚持从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比例,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上级确定的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

(二)突出重点,分层管理

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突出教师岗位的主体地位,突出教授岗位的标杆作用,彰显学科带头人的重要地位。建立学校、二级单位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和二级单位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严格上岗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公开招聘,增强竞争意识,规范聘用合同,实行聘约管理,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严格考核,按绩付酬

以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为依据,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将岗位考核同续聘、解聘、辞聘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挂钩,与工作业绩挂钩。

(五)首聘从严,留有空间

首次聘用严格控制正高层级与副高层级的五、六级岗位,留有余地,用于选拔和吸引高层次人才。各类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二、岗位设置方案

(一)岗位总量

.本次为首次岗位设置,全校岗位总量按在编在岗的实际教职工人数控制。

.学校根据核定的各二级单位编制和工作需要,确定其岗位数量。

(二)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要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要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的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包括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社会科学研究、图书资料、编辑出版、医疗卫生、档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会计等专业技术岗位。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在学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及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学校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

.高校教师岗位分为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和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和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和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教授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教授二级与教授三级岗位由全省实行总量控制,其他人员的确定按国

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执行。

.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和四级岗位,副高级岗位名称为五级岗位、六级岗位和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分为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和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分为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十三级岗位。

.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其中六级以上职员为高级职员,七级、八级职员为中级职员,九级、十级职员为初级职员。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个等级,即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特设岗位设置:特设岗位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或完成某专项任务等特殊需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属于学校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核销。

(四)岗位等级控制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设置工作由国家统一部署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全省统一控制,按《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号)的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行全省总量控制和行业调控,符合条件人选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教育厅审核,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控制总量和核准。

.学校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设岗等级为四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由上级机关确定;学校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最高等级为二级。

(五)岗位结构比例控制

.岗位类别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其中教师岗位不低于学校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位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按照后勤社会化的改革方向,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学校在充分考虑现有人员职务结构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区别不同系列的情况,实行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

整。

()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为::。

()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职称控制在以内;副高职称控制在以内,五至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中级职称岗位控制在以内,八至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初级职称控制在以内,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管理岗位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的岗位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六级以上职员岗位数量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七、八级职员岗位数不超过管理岗位总量的,九、十级职员岗位总量不低于管理岗位总量的。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主要在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行政管理服务职责、对技能水平或管理服务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能岗位中设置,并控制在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以内。三级岗位总量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

三、岗位设置与聘用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领导学校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的实施工作;

()确定学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和各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组织的成员;

()研究决定岗位设置、聘用及聘后管理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各类岗位的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应配套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各院(系)成立院(系)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机关、直属单位以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具体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考核办法等;

()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申请聘用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教师专业技术四级至十二级岗位的评议、评审工作;

()负责非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管理五级、

六级、七级、八级岗位和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应聘人选的评议工作,根据评议结果提出推荐人选,报校相应岗位聘用委员会。

()负责本单位聘用人员的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岗位聘用委员会、工作小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数不少于出席会议成员的以上视为通过。如评议结果超过控制指标数,则按得票多少取舍。如评议结果未达到指标控制数,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对得票数达及以上的人员进行复议。

(二)岗位设置程序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岗位总量和国家有关规定,将所有岗位分解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提出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审批方案,将全校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分解到各单位。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分解办法。

(三)聘用条件

.基本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要求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参照现行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有关规定,着眼于妥善处理教职工业绩与资历、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以及现有工作人员平稳过渡与教职工队伍长远建设的需要的关系,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由学校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院、系等单位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

(四)聘用程序

学校岗位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聘用。

.公布岗位及条件。学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考核办法等。

.个人申请。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由个人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岗位

聘用申请表》,同时附上本人申报岗位上岗条件的有关说明和材料,交给各单位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各单位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评议、评审。各单位工作小组按职责要求进行评议或评审。

.单位公示。各单位对通过评议或评审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资格审核。各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等级与个人业绩情况报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审核。

、学校公示。学校公示通过的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委员会意见,研究批准拟聘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将申报教授二级、三级岗位的侯选人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四、岗位管理

(一)一般规定

.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与岗位相一致的制度。原则上现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应与应聘岗位一致。鉴于实际情况,首次聘用可暂不作此要求。但在首次聘期内,必须按有关规定,转为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工人技术等级,否则只能高职低聘或不予续聘。

.专职辅导员原则上纳入教师岗位管理,并可根据其条件确定相应的职级。

.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初级岗位。

.空缺岗位可通过校内晋升和校外招聘两种方式补缺,其中新晋升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聘用到高一级别岗位的最低等级。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对岗位急需且符合直选条件者,可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按有关规定直接聘用。引进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占院(系)岗位数,由学校调剂岗位解决。

.出国人员在学校批准的期限内保留其岗位,逾期未归者不再保留其岗位。

(二)聘约管理

.校长(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依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本人、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各保留一份。

.聘用期限。各类各级岗位的聘期一般为年。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的聘期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其中特别优秀、教学科研急需的教授,按学校有关规定,经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学校批准,教授可在聘用岗位上延聘二年。首次聘用合同期满

后,学校重新组织竞聘上岗,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因工作需要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化,可不受聘期限制,在变动后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并从下月起兑现相应待遇;如个人申请变动岗位系列,受聘人员与学校协商一致,可解除现有的聘用合同,根据新岗位重新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聘期内经学校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它约定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补充协议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享受优惠条件的引进人员,进校时与学校所签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新进人员(应届毕业生或转入、调入人员)的聘期合同包含试用期。大学本科毕业生试用期为个月,硕士、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合同自动终止。

.岗位聘用及管理中几类情况的规定:

()未聘。由于机构调整、岗位限制、聘用条件等原因,未聘用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属未聘人员(不含因个人长期不在岗或出国逾期未归,学校停薪处理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未聘人员的人事关系统一转至学校人事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拒聘。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聘用,视为拒聘。学校给予拒聘人员个月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学校的,劝期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学校予以辞退或解聘。

()解聘。在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退休的;死亡的;伪造学历、资历的;学术中存在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学校、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出现其他应终止聘用合同事项的。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经学校研究后予以辞退。

()缓聘。缓聘人员包括:长期病休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须持有效的病情及病休证明,不含因非身体原因长期不在岗人员);经学校批准在国内外脱岗进修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人员(不含出国逾期未归人员)。教职工在缓聘期间仍由所在单位负

责管理,不占所在单位岗位数,有关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有关单位应向缓聘人员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长期病休人员身体恢复健康后,国内外脱岗进修人员学习结束回校后,应参加岗位聘用。

()辞聘。教职工在聘用期间要求离开学校,须申请辞聘。辞聘人员应履行规定程序: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聘的书面申请,陈述辞聘的理由,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后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单位和学校可暂不批准辞聘申请:按学校规定未完成服务年限或与学校签订协议者;教师正在承担学期内教学任务者;正在参加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从事其他特殊工作者;掌握国家机密且在规定保密期限之内者;正在接受审查(审计)尚未结案者。

申请辞聘的教职工,在申请未得到批准或未办理完离校手续前,必须坚持正常工作,否则学校视为旷工,给予相应处理。学校批准辞聘后,本人必须按学校规定和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发给辞聘证明。

学校若有不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行为,被聘人员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学校和被聘人员中任一方在聘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岗位考核

.考核种类及主要内容。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或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

.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相应改变该受聘人员的岗位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的,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监督和人事仲裁

.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聘用工作全过程,对群众的检举和投诉进行查处。

、受聘教职工与学校在公开招聘、聘用程序、聘用合同期限、年度或者聘期考核、解聘辞聘、未聘安置等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在日之内,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监督委员会接到投诉后,在日之内,对申诉人作出书面答复。

五、工作要求

【渝人发〔2008〕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渝人发〔2008〕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性质等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市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按照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

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使公司岗位设置更加符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岗位管理更加合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岗位设置管理。 第三条岗位设置目标 (一)以科学的编制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明确上岗条件和职责,用好现有人力资源,达到降低人工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突出公司的工艺研究专业方向,优化岗位设置,使人员结构、比例、层次等进一步趋于合理。 (三)以不突破现有定员为基础,通过部分岗位压缩,优化岗位结构,使各岗位工作量达到满负荷。 (四)结合岗位需要,在用好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做好人才引进。 第四条设岗依据 以现有岗位为基础,以当前公司生产规模为依据,立足于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需要,充分考虑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和结构调整 方案,对公司岗位进行优化、调整。 第五条岗位设计

(一)根据工作流程和岗位分析结论,确定组织编制、岗位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绩效标准、工作关系、工作条件和任职条 件等。 (二)岗位类型分为高管、管理、技术、营销、生产。 第六条编写岗位设置文件和岗位说明书 通过岗位设置文件从专业、结构、学历资历要求等方面反映岗位设置原因、目的、过程。 岗位说明书: (一)内容包括岗位标识、使命、工作内容、任职条件、工作关系、绩效标准、工作环境等。 (二)编写要求 ①文字用语准确,避免含糊术语、修饰用语,使用标准词语; ②突出说明书特性,能与其他岗位相辨别,避免描述笼统和雷同; ③职责与任务内容须详细全面,能涵盖岗位所有工作; ④格式统一,简洁实用。 第七条岗位审定及人员配置 (一)岗位的设定,岗位说明书须经公司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岗位设定后,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数配置人员,人员任职条件必须满足岗位任职要求。 第八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015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普通动物学》考试大纲

2015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普通动物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名称:《普通动物学》 二、考试方式:闭卷 三、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试卷结构:总分100分,名词解释题15分,选择题25分,简答题40分,综合应用题20分。 五、参考书目 《普通动物学》(第4版),刘凌云,郑光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8 《普通动物学实验指导》(第3版),刘凌云,郑光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 六、考试的基本要求 普通动物学是研究动物各类群的形态结构、分类、系统演化等生命活动规律的科学,是生物技术及应用和相关专业专升本入学考试中的考试科目,是生物科学相关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程。 本课程主要考察学生对普通动物学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本学科知识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情况。 七、考试范围 考核知识及要求 第1章绪论 1.动物的分类与命名方法:物种的概念;双命名法。 第2章动物体的基本结构与机能 1.细胞的基本特征、细胞分裂方式 2.组织、器官和系统的概念; 3.动物四大基本组织的特点及功能; 重点:动物四大基本组织的特点及功能。 第3章原生动物门 1.原生动物门的主要特征; 2.原生动物的主要类群及代表动物的特点; 3.原生动物与人类的关系; 重点:原生动物的主要特点;伸缩泡、细胞内消化、裂体生殖、接合生殖、包囊、应激性等基本概念。 第4章多细胞动物的起源 1.多细胞动物早期胚胎发育的几个主要阶段; 2.原肠胚的结构; 3.中胚层及体腔形成的两种主要方式; 4.个体发育与系统发育的关系及生物发生律; 重点:多细胞动物早期胚胎发育主要阶段的特点。 第5章多孔动物门 1.多孔动物的主要特点; 2.多孔动物的主要生殖方式; 3、水沟系的类型及对多孔动物生活的意义 重点:多孔动物的身体构造;孔细胞、芽球、两囊幼虫及胚层逆转等基本概念。

学校课题组长职责

学校课题组长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实验的具体组织者,课题实验的常规工作均由组长负责: 1、开学初制定本课题的实施方案以及本课题组阶段性的计划、总结。学期末递交阶段实验总结及相关论文和资料。 2、组织本组教师学习业务知识和教育理论,要提前确定学习内容及中心发言人。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每个教师的积极性,团结并督促本组教师共同搞好研究工作,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研究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 4、定期组织本组教师上研究课,研究课前认真抓好集体备课工作,课后组织有关人员集体评议,并做好记录。 5、自己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在研究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写教学教研论文。 6、负责收集本课题组在研究工作中取得的各种数据资料等,定期向学校汇报。 7、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考勤、考评、考核,实事求是地向学校推荐优秀科研成果,以及教科研先进个人。 8、在总体上调控本课题的研究方向,对研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保证课题有序高效地开展。负责向本组教师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政策以及与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9、学期结束,要对本学期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完成课题中期、最终成果的整理工作。 10、负责课题研究的结题和成果的推广。 课题主持人职责 为确保学校课题的研究能顺利进行,制订课题组负责人职责如下: 一、各课题组是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由专门研究人员组成的特殊班组。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组的骨干,课题组正式成立前,必须负责或参与课题的论证、申报工作。 二、各级课题组由学校教科研中心领导和管理,课题组正式成立后,课题组负责人全面负责该课题研究过程中的人员分工、课题管理及课题经费的使用。三、课题组负责人要为本课题的研究提供方案,把握方向,在课题研究的全过程中,不断收集材料,并及时做好书面材料的整理、汇总。课题起始阶段,主持制订研究计划;中期,写出阶段成果报告;结题后,完成系统、完整的论文及其他附录文字。 四、课题组负责人对课题研究的质量全面负责和把关,要带领课题组人员在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创新意义、推广价值等方面下工夫,要精益求精,牢牢树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余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岗职相符的原则,设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一)董事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室)设经济、法律专业技术职务; (二)综合办公室设政工、经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三)财务资产部设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四)经营管理部设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五)规划发展部设经济、工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六)党群工作部设政工、经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 (七)人力资源部设经济、成人教育专业技术职务; (八)审计部设审计、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九)安全监察部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由国际学院负责管理。现有两个学历教育项目: 1.与新西兰南方理工学院(Souther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New Zealand)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专科教育项目; 2.与美国佛罗里达理工学院(Florid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合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一、中新合作项目 根据教育部教外司综【2010】1082号文件《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备案编号的复函》、湖北省教育厅鄂教外【2010】7号文件、鄂教外【2014】29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经济学院等11所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结果的批复》的相关审核意见,批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与新西兰南方理工学院(Souther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New Zealand)合作举办酒店管理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教育部备案编号为PDE42NZ3AN。该项目每年招生40人,学制三年,学费17000元/年。 该项目独特优势:实行中外联合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外方考试机制,国内三年进行中外双学籍成绩管理,成绩合格毕业即可获得中外双学历,继续赴新西兰合作高校就读一年即可获得新西兰本科学历和新西兰工作签证。 (一) 招生、就业工作 近年湖北省参加普通高考人数持续大幅下滑,且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较高,因此招生难度相当大。在乐三明院长的亲自带领下,学院全体员工深入到全省部分市、州的高中进行招生宣传;参加了校招办组织的在汉举办的数场招生咨询会;与校招生办公室紧密配合,在校招办组织的赴全省各市、州招生巡回宣传活动中,将国际学院招生宣传资料与学校招生简章一同发放到考生手中;并开通了招生咨询热

企业管理部岗位职责说明

企业管理部岗位职责说明 一、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 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 1、研究并参与制定宝塔集团新疆区的发展战略,参与制定新疆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新疆区总裁办所属单位制定年度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等综合计划。 3、负责新疆区总裁办所属单位的运营分析和监管工作,并对所属单位的经营目标和预算所出现的偏差予以纠偏。 4、参与新疆区所属单位的投资并购和尽职调查工作,开展能源、资源等有利于集团发展的对外合作准备工作,形成初步方案。 5、按照新疆区总裁办及新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参与制定并颁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6、搜集与宝塔现有业务和产业有关的法律政策、国家和地方优惠政策、行政审批政策等,并对其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参考,根据需要下发给所属单位,充分利用好政策以降低成本。 7、配合考评委对所属单位的运营、以及在建项目工程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对在建项目相关资质的办理进行督办等内控管理工作。 8、对外合作与发展,加强与关联合作单位的往来、沟通、交流。 二、企业管理部下设二级部门

1、计划经营部 1 )按照新疆区总裁办及新疆宝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要求, 负 责牵头各所属单位进行战略规划的制定和组织与实施。 (2)协助各分、子公司制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及全面预算,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核。 (3 )负责参与制定对各业务单位进行月、季、年度生产经营及在建工程考核管理办法并按时进行专项考核, 并对各业务单位生产经营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整改意见 (3)制定各业务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及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合理分解到季度、月度工作计划 (4 )组织各业务单位召开月、季、年度生产经营分析会及生产经营分析会材料组织工作 (5 )计划经营部的工作流程制定、内部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与沟通。 (6)在建工程月、季、年度工程进度、质量、资金、安全等方面的工程计划达成分析 (7)生产经营单位月、季、年度预算达成综合统计分析 (8)对总裁办所属各业务单位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和相应业务管理工作 (9)新成立公司的市场调研及分析,初步制定出各公司的市场定位,管理模式,关键资源及流程以及市场开拓方案的策划。 (2)法律、股权管理处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文号:津党办发[2008]2号 发布日期:2008-1-23 执行日期:2008-1-23 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月23日

天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所属类别等级、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六条市和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成立文件规定的主要职责、等级规格和人员编制(含领导职数),按照国家通用岗位类别和等级,确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经核准后自主设置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设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领导岗位和普通职员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关于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岗位设置及管理的实施指导意见

关于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岗位设置及管 理的实施指导意见 为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校企合作为基础、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推动我校课程及专业建设,整体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行本科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制度,激励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群)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核心课程(群)的认定 第一条核心课程(群)实行认定制,主要从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中遴选。各专业需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相关专业规范以及我校 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等因素对每一门课程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其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率认定各门核心课程。核心课程(群)应以夯实学生应用基础知识和能力为目标。 核心课程(群)的认定程序具体如下: (一)专业核心课程(群)教授:由各专业责任教授(或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组织本专业骨干教师共同研讨,依据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建设标准和学科专业发展现状,组织认定4-6门本专业核心课程,并提交专业所属学院认定; (二)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大类基础课程责任教授:由教研室组织认定1-2门核心课程,并提交所属学院认定; (三)学院(部)组织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及行业企业专家、校外同行专家等对提交的核心课程(群)进行论证认定;

(四)核心课程(群)经专业所属学院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核心课程(群)一经认定,要形成相对稳定的核心课程(群)体系,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 第二条根据课程设置和学生规模情况,每门核心课程(群)设置责任教授一名。承担教育部“卓越计划”、市级以上“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中本、高本贯通教育改革”等改革任务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核心课程(群)教授的数量。原则上每个专业最多不超过10名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 第三条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可分批进行,条件成熟者优先实施。暂未开设相关课程的新专业,可遴选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暂时负责专业核心课程的建设工作。 第四条专业核心课程(群)责任教授在专业责任教授的协调指导下,以团队形式开展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等各项工作。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性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第六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第七条治学严谨,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市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或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获得市级及以上教研成果奖。主持过校级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或主持获得校级及以上教

经营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经营部组织机构图 二、岗位职责 经营部经理 1 、全面负责经营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经营部内、外部、公司各部门、对口移动区(县)公司、辖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经营部人员的工作进行合理、科学的调度,为经营部的持续性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2、负责认真组织各部门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负责到人、有序推进。对未按照推进计划完成任务的,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后续措施,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3、负责对经营部各部门、各主管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跟踪和管理,以及评比,不断提升经营部的管理水平,实现经营部内部管理的标准化、有序化; 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经营部职责范围内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调整和报告等工作,并承担预算执行考核结果和责任; 5、掌握辖区内机房、线路、端口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有预见性的上报通信建设项目建议书,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关; 6、负责组织召开早交班、周分析、月总结、业务学习培训、安全教育等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月对经营部的员工绩效进行全面、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定和公示; 8、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月对市场竞争情况、经营情况、用户/收入结构、网络运行、客户服务等经营工作进行动态分析,及时上报各种市场竞争预警信息,提出相应对策,确保经营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9、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集团客户、高端公众客户的营销与客情维系工作,关注重点客户业务使用情况,提升客户满意度; 10、负责与对口移动区(县)进行沟通、协调,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代维工作; 11、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分公司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公司和客户信息;技术主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实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切实贯彻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选拔任用处、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处、科级干部,必须符合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二、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处、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无重大工作事故。 (八)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任职资格 (一)正处职岗位 1、在任正处职干部,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任职满2年的在任副处职干部晋升正处职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5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

职级和职位设置管理办法

隆基泰和产业发展事业部 职级和职位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产业发展事业部组织管控体系,规范职级和职位设置,确保与控股集团职级体系的一致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发及各地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开发编、营销编),实习生、工勤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指导原则 一、在尊重管理效果、确保职级合理对应、能够迅速回应客户的前提下提倡扁平化管理,提高决策效率。 二、管理幅度:原则上管理人员的管理幅度应保持在3人(含)以上,12人(含)以下。 三、职位设置不追求市场竞争优势,但要确保跟随市场主流形势。 第二章职级、职位设置 第四条职级设置 总部及地区公司相应职位对照职级如下:

5职能模块负责人、职能负 责人、项目负责人 中心副总监专业总监 区域/城市副 总、项目总 4职能模块负责人、职能负 责人、任务小组负责人 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区域/城市总监高级经理 3职能模块负责人、任务小 组负责人 专业经理部门经理专业经理 2任务小组负责人、业务执 行人 主管主管 1业务执行人专员专员 第五条职位设置 一、产发总部职位设置 产发总部各级员工由以下五类职责层次组成: (一)总负责人:即产发公司总经理,原则上为管理序列9级员工。 (二)总部职能负责人:即各中心第一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列6-8级员工。 职能负责人的职位设置如下: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8级时,职位名称为公司副总经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7级时,职位名称为总经理助理。 当职能负责人为管理序列6级时,职位名称为中心总监。 同一职能仅可设1个负责人;且相同职能不可同时设管理序列7级和8级员工。 (三)总部职能模块负责人 中心下设部门,每个部门为一个职能模块,职能模块负责人原则上为管理序列4-5级员工。 职能模块负责人的职务名称如下: 当职能模块负责人为管理序列5级时,职位名称为中心副总

商务管理相关人才需求和岗位设置

一、信息管理与网络商务人才需求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的目的 鉴于教学改革的要求,课题组对广东省(重点是珠三角地区)IT行业及相关应用领域 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信息管理和网络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包括未来三年内人才需求量,对人才的学历层次要求和能力要求等;了解用人单位对大中专层 次专业人才的需求特征,我校在用人单位中的知名度及用人单位接受我校学生实习的可能性。通过开展调研,帮助我校各专业明确我校信息管理与网络商务专业学生的培养定位,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为今后招生计划的制订,新增专业的设置等,提供参考意见 和建议;并逐步建立经常性的反馈渠道和评价制度。建立计算机专业职业活动导向的课程模 式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调查的范围与方法 1、根据课题时间安排,结合专业建设需要,对计算机信息管理方向的相关企业与培训 机构进行了调研。课题组成员先后走访广州、深圳和东莞等地的IT行业相关企业30余家。 2、设计问卷调查表,走访今科、鑫纬度、风铃影视、阳光森林健康国际集团中国营养 健康网、饭统网、E鸿网络、动易网络、东莞亚美等企业专家30多名,初步完成了对计算 机信息管理、网络(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情况、岗位能力调查。 3、利用校友会成立、毕业生访问等机会,向历届(主要是05—08级)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及本校师生员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目前本专业教育情况。 4、通过网络、招聘现场、报纸等媒体了解计算机技术人才的需求变化及岗位能力要求。 5、根据课程开发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在企业调研的基础上,对前期归纳的岗位工作任 务分析表进行再修订,并邀请企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主管和项目工程师8名,与本专业骨干教 师进行互动交流,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电子)商务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进行现场论证,完成了工作任务分析表,为专业标准和课程方案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6、从文献中查阅所需的信息。如:《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实施意见》、《2008广州统计年鉴》、《2008广东统计年鉴》、《加快广东省信息产业发展步伐》、《广东十二五规划》、《中国电子商务十二年》等 二、中国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网络商务专业人才需求现状 (一)中国IT产业发展趋势 二十一世纪进入信息时代,席卷全球的信息科技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信息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IT产业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密 集的产业,其迅猛发展的关键是有一大批从事IT技术创新的人才。一定数量、结构和质量 的IT人才队伍是IT产业发展的支撑,一个国家的IT人力资源储备、IT人才培养及使用状 况决定着该国IT产业发展的水平和潜力。也可以说,IT产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高水 平的IT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是走向IT产业大国和强国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国计算机报的报道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交通部、卫生部日前公布的数字,我国每年的计算机人才需求量增加100万! (二)广东省IT行业基本情况目前广东省IT行业中,信息管理与网络商务高级人才 非常紧缺。广州市政府强调将加强与高校及职业技术学校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引进技术学科 带头人,扩大网络与软件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规模,进行人才储备;而随着互联网向Web2.0迈进,3G的应用推广,信息管理与网络商务高端应用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也应与之相适应。 政府出资鼓励各高职院校教师参加华南理工、中山大学举办的信息技术和软件开发项目培训。并鼓励

公司各部门岗位设置计划

***有限公司 各部门岗位设置计划表 董事会 总经理 副总总工 投资发展部营 销 策 划 部 总 工 办 工 程 管 理 部 投 资 评 审 部 财 务 审 计 部 综 合 部

一、投资发展部 部门经理 项目投资管理土地管理 1、部门使命 ◆负责管理公司的各项投融资活动,制订和实施各类投融资计划, 为公司高层决策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决策分析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和储备公司重要的战略资源-土地,做好房地产开发资源准 备和前期工作。 2、岗位职责 2.1项目投资管理: ○1投资战略研究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制订本公司投资战略,包括投资的行业、 地域和区域、时间计划以及投资策略; ◆根据投资战略,寻找各类投资机会; ◆负责评审其他部门提供的投资机会; ○2投资管理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会同财务审计部共同编制各类投资计划 (年度和季度); ◆对公司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及长期投资)实施过程的管理; ◆负责组织对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评估,参与可行性研究评审;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负责编制短期投资项目计划书及合作协议等。 ○3股权事务管理 ◆参与公司及被投资公司《公司章程》、《议事规则》、《重大决策程 序》等文件的起草; ◆负责处理本公司及被投资公司的各类股权事务,包括关于投资会

议的各类决议的制作等; ◆负责本公司及被投资公司的重大资产及产权处置的协调管理。○4融资计划管理 ◆负责各类股权性融资管理; ◆负责公司股权性战略投资人的合作事宜的处理。 ○5前期市场研究 ◆负责区域基本情况调研,踏勘地块现场,了解地块周边配套,了 解地块区域未来规划; ◆负责项目成本初步测算; ◆负责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市场状况调研;草拟项目投资意向书,提 交项目发展委员会。 ◆负责区域市场深度研究,草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多套项目规划方案进行精确的成本测算; ◆负责通过市场分析调研,进行项目可研定位。 ○6公共关系管理 ◆负责与政府、合作方及客户的日常联系和协调沟通与管理。 ○7项目合作工作 ◆负责项目合作方案的研究,根据市场开发策略和市场可行性分析 提出可行性商务合作方案和商务谈判方案,确定合作条件,拟订商务合作合同,负责与相关各方的商务谈判。 ○8项目公司筹建 ◆策划和办理获取土地有关事务; ◆负责筹建项目公司。 2.2土地管理: ○1土地资源管理 ◆负责研究土地资源和土地政策,寻找目标地块,建立信息库; ◆负责与目标客户联系协商,前期沟通。 ◆组织拆迁办及相关人员做好征地拆迁手续的办理与拆迁协调等工 作,并监督地上附着物清理的进展情况。 ○2土地手续办理 ◆组织开展项目前期的谈判、项目用地投标、土地款项拨付计划拟 订及报批等工作; ◆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移交、拆迁等手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 项目立项、报批等工作。

公司岗位设置聘任动态管理办法

中国联通XX分公司岗位设置及聘任动态管 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构建市场化用工机制,实现“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落实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建立员工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人员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工作原则 (一)总量控制。基于经营模式、网络模式转型,结合组织和流程优化,合理确定岗位数量及岗位编制。 (二)精简高效。坚持按需设岗、竞争择优、按岗聘任、协议管理。 (三)动态管理。根据公司战略重点及经营发展情况,每年对岗位设置及岗位聘任予以调整。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原则 1.整体价值最大化原则。在对公司战略进行全面解析,深入分析、梳理价值创造过程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综合平衡。

2.成本最优原则。所设岗位应为在公司外部购买不到的职责或服务,或虽能购买,但价格不经济,或该职责因管理需要不适合从外部购买。 3.相对稳定原则。所设岗位职责应清晰稳定,而非临时或短期性。 4.数量最少原则。岗位数量应为保证公司内部价值链正常运作的最少数量,各岗位工作量饱满。为便于人员复用和岗位调整,将岗位职责相近、岗位价值相近的岗位予以合并。岗位设置可一岗多人,原则上不应一人多岗。 5.高效协作原则。应清晰界定各岗位职责界限,避免职责重叠和空白,并明确上下游岗位间的协作关系。 6.风险可控原则。岗位设置应坚持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原则,并明确定义关键信息岗位,以履行必要的审查及安全保密等防护性措施。相关规定参照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暂行规定执行。 (二)岗位编制 各市分公司基于本单位年度劳产率提升目标自上而下 明确用工总量目标、部门编制、岗位编制。严控职能管理岗位编制。各市分公司应将职能管理岗位编制控制在省公司要求范围内。 (三)岗位设置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核定各部门、县分公司编制。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

湖南科技大学文件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 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已经学校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 2018年10月17日

湖南科技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面发展,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1〕97号)《湖南科技大学章程(修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面向学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含“双肩挑”兼任管理职务的专任教师)。教师岗位设置必须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高校工作规律,以构建适合教师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为目标,强化岗位管理,促进绩效改进,引导和促进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家交流合作等各项工作中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提供人才保障。 随着学校事业发展,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争取事业编制与岗位职数,解决当前学校事业编制短缺的实际问题,统筹考虑德育教师和其他人员岗位聘用。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按照聘用合同管理,不参与岗位聘用。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分级管理。遵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规定,- 2 -

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和人才培养实际需要,核准岗位总量,科学设置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明确教学科研单位聘用岗位职数,实行学校与教学科研单位分级管理。 (二)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依据教师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核定各级教师岗位职数,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聘用条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稳妥推进教师岗位全员聘用工作。 (三)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坚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与维护学校发展的整体利益相结合,以促进绩效改进和人才发展为导向,对聘用教师实行合同管理,明确聘期工作目标、责任义务与薪酬待遇,定期考核上岗教师履职情况。 (四)学校调控,单位自主。明确管理权责边界,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用人单位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相互协调、单位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 三、岗位设置 (一)岗位等级设置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划分标准,教师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教授岗位、副教授岗位、讲师岗位和助教岗位。教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教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讲师 - 3 -

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机关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 __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 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岗位类别

第八条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第十一条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 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干部人事调整实施方案 - 欢迎访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主页

附件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0年干部人事调整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层班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快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处、科级干部任职条件 处、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无重大工作事故。 (八)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任职资格 (一)正处职岗位 1、在任正处职(含正处级副处职)干部,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任职满2年的在任副处职干部或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5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 3、新提拔担任院系行政正职的应具有正高职称。 (二)副处职岗位 1、在任副处职干部,男性年龄不超过57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 2、任主任科员满3年的科级干部、评聘副高以上职称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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