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来了,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五证合一”来了,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五证合一”来了,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五证合一”来了,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相关部门要确保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改革。

问:“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有什么关联?

答: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问:“五证合一”改革后,如果企业需要申请设立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该怎么处理?

答:“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

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问: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

答:不需要。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问: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相关事务,需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答:不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对于企业持原有证、照办理的备案、审批等,不要求企业因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而再行办理变更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问:“五证合一”改革怎样过渡衔接?

答: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问:如何实现信息共享?

答:建立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目前尚不能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登记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早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

问:“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能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答: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阅读延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规范“五证合一”后企业登记和参保缴费行为。具体适用范围是啥?企业社保登记流程有啥变化?与职工参保登记咋衔接?请往下看↓

适用范围

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仍按原办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证管理。

流程简化

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实行“五证合一”制度改革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要求企业提供的银行账号等指标项目,改革后由企业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提供。

企业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接收工商部门交换的数据,生成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按规定存档。企业登记信息变更或注销后,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应依据工商部门的交换数据及时更新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其中,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仍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咋衔接

接收工商部门共享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公开信、公告、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醒、督促已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产生用工后30日内,依法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仍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的,经办机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职工参保缴费义务。

企业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核对“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对于已从工商部门获取数据信息的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调取该单位基本信息,补充开户银行账号等有关资料,完成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参保登记时补充的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由企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虚假申报社保参保缴费

将受到惩戒

简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流程、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换证规定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继续做好年度缴费基数的申报和核定。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时,要求企业填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缴费金额、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纳入企业年度报告,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对已取得“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并产生用工的企业,应通过查看参保缴费证明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方式,核验是否依法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对存在虚假公示、申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的,要督促企业更正;情节严重的,应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新会区自9月1日起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工商、质监、税务、社保、公安等五部门原来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营业执照和一个社会信用代码”,极大缩短了办照时间,降低了创业成本,受到创业者普遍好评。截止10月21日,新会区共发出676份“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反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因涉及面之广、部门之多,在实施过程中难免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明确政策,强化衔接,妥善处理。 (一)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改革措施、制度虽然已经出台,但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与《税收征管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的相关内容相冲突。例如《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

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二)部门衔接不到位。“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横向上看,涉及工商、质检、税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从纵向看,涉及国家部委和省、市、县四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部门衔接不到位,使改革效果大打折扣。一是改革对象不统一。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我省“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深圳、珠海除外)。但从10月1日起,质监部门不再给市场主体(包括个体户)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导致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无所适从。二是信息互换存缺漏。在实施“一照一码”前,工商、税务、质监部门的编码规则存在较大差异,而相关企业反映,在办理换领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税务部门相关业务软件与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未兼容,“一企一码”的通用性还有待改善。 (三)改革适用范围不全面。“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降低登记成本,便利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然而,目前各类市场主体中,暂不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个体工商户占了最大的比重,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大众创业的主体,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推动力量。因此,逐步拓展“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服务范围,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便利化程度,增强群众对简政放权改革的获得感显得尤为重要。 (四)配套服务不健全。一是档案的查阅和保管问题。根据《工

五证合一基本流程

五证合一基本流程: 先去所属地行政中心工商窗口领表格拿回来填---按要求带上所有资料去工商窗口换发新执照---拿到新的营业执照---通知金税公司开票系统备份----空白发票作废---打印所有发票清单--执行办公厅抄税(去国税的当日)--带上金税盘、空白发票、作废的发票、发票清单、发票认购本、公章、新的发票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然后去国税缴销发票---国税审批窗口进行新税号发行----去金税公司金税盘升级---国税审批窗口进行票面及数量审批----领发票----大厅领第三方委任协议

纳税人变更登记注意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从10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您变更工商登记后,30日内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以下事项:1.税控系统。企业是否发行防伪税控,如发行,企业需要到税务机关重新发行税控系统,企业从此开始启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至于原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建议退回作废重新按照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具。 2.企业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换发发票领购簿; 3、企业有库存发票。税控系统的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发票等未使用的空白发票直接作废,重新领购。 4.企业已签署银税协议。请企业重新办理。 5.企业网上申报。到电信营业厅变更VPDN账号,使用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衢州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8021293 衢江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3679521 市国税经济开发区分局办税服务厅 3851773 柯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8021221 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 3890153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五证合一变更发行、领购发票流程 企业自行操作: 1、抄报上月数据 2、旧税号为购方的发票需要在换新代码前全部认证掉,如有未认 证的需要作废或冲红再重开。 3、前来国税局变更当日,开票系统中需做:空白发票作废——执行“办税厅抄税”。 企业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需带:新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控盘、空白发票、发票清单、发票领购簿、新的发票专用章等。 5、综合窗口办理发票缴销 6、发行窗口变更发行 7、综合窗口更换发票领购簿、重新购买发票

五证合一办理流程最新2017年标准

五证合一办理流程最新2017年标准 2016年10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三证合一继续有效,这期间需要到工商局申请换发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过渡期结束。一律使用五证合一,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五证合一: 是指工商局的营业执照,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质监局的机构代码证,社保局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局的统计登记证,合并为一个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一照:五证合为一张营业执照。一码:营业执照上加载的工商局直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换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需要哪些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更换申请书。 二、联络员信息。 三、财务负责人信息。 四,(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5)统计证正、副本。 五、第四项中有证书尚未办理的,出具未办理声明书。若证书遗失,则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

若营业执照副本遗失,则在提供报纸的基础中,出具有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遗失证明。 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以不办理五证合一吗? 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在工商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的登记。由登记机关将企业相关登记信息直接发送至社会保险机构和统计机构。 五证合一怎样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市场监管登记窗口收到申请人申请资料后,经审核,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向申请人出具《“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 市场监管登记窗口承诺时间(内资2个工作日,外资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审批手续后,将申请资料和营业执照信息传至平台。 质监窗口收到平台推送申请资料和营业执照信息后,要在0.5个工作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手续,并将组织机构代码发送至平台。 国税、地税、统计和人力社保等部门窗口收到平台推送的申请资料、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后,要在0.5个工作日内分别办理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相关手续,并分别将税务登记证号、统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发送至平台。

"五证合一"是哪五证北京将实行五证合一 2016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五证合一"是哪五证北京将实行五证合一2016五证合一 办理流程 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北京将实行五证合一2016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北京就是继“三证合一”、“四证合一”后,现在的北京也是会将迎来“五证合一”的时代。 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9月26日起,本市将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革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不过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也可享受“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政策。 据了解,“五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登记证。今后,申请人在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时,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能拿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必再到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企业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就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登记机关会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保经办机构等单位。中金网9月26日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五证合一”改革主 要是与人力社保部门完成数据对接,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登记,未来登记环节将进一步减少,审批效率继续提高,办证时间大幅缩短,创业准入的成本有所降低。 五证合一是指那五证? 五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五证合一方便在哪儿? 简单点就是: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 复杂点就是:“五证合一”是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之前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的流程,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工商部门统一收件,并与质

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资讯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于今日(7月5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通知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名词解释“五证合一”“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协同登记制度,是在“多证联办”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审批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发证部门的受理窗口、申报表格、材料规范、审批流程、打印发照等,达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的改革目的。 通知原文 五证合一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办发〔2016〕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精心组织实施,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是:——标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

注册一个小规模公司有什么流程

注册一个小规模公司有什么流程 小规模公司的注册也是很常见的,现如今办理小公司的注册有什么流程呢?注册小规模公司应该怎么做?小编为你带来了“注册小规模公司流程”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注册一个小规模公司有什么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记系统填写联合申请书,并准备齐相关材料提交商事登记部门,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这样就真正实现了“一表申请”、“一门受理”。 2、审核 机构代码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及社保部门审核“五证”联合申请材料。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或在审核过程中出现其他问题的,申请人可以到所申请证照的对应主管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办理相关业务后再到网上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将相关登记信息和办理结果共享至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实现“一次审核”和“信息互认”。 3、领证 经商事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商事主体申请人即可到相应的对外窗口一次领取“五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五证同发”。 4、档案保存 档案原件由商事登记部门保存,档案影像共享给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实现“档案共享”。 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有助于完善我国企业主体基础数据,有助于提高经济统计数据的精准度和公信力,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降低费用、节省时间,对于创业者来说就是抢得了市场的先机。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多长时间 核准名称:3-5天

五证合一海关备案表格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变更、换证申请书(公司盖章) 提示:(√)为企业所需提交材料(多项不重复提交),所提交材料为变更后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地跨属地变更、性质变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变更)的需在原注册地办理注销,按照互联网材料下载第四项《企业注销须知》办理。 以上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海关受理后5个工作日核发登记证书。 如填写项目无法确定,可到办理现场咨询填写,电脑打印与手写海关均受理。

附件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无所属报关人员不用提交)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登记表》填表说明 1、海关注册编码:企业初次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时,不填。申请其他企业管理业务时,必须填 写“海关注册编码”。 2、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编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保税仓库可以 不填。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自然人、临时组织机构在申请临时注册登记时可以不填。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3、注册海关: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填写工商注册所在地海关名称。办理其他业务,不填。 4、中文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其他组织机 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名称”。 5、工商注册地址: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企业住所”,其他组 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 6、邮政编码:填写工商注册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7、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其他组织机构可不

填。 8、工商登记日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其他组织机构可不填。 9、进出口企业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进出口企业代 码”。 10、行政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填写6位地区代码及 对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11、经济区划:根据企业或组织机构所在地,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12、经济类型: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2000)填写3位经济类型分类代码及 对应的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有对应的项目)分支机构应与其上级单位经济类型一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非企业组织机构、临时组织机构填“其他”。 13、经营类别:根据企业在海关注册的类型,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五证合一”来了,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五证合一”来了,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 根据《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相关部门要确保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改革。 问:“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有什么关联? 答: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问:“五证合一”改革后,如果企业需要申请设立登记、或申请换发营业执照,该怎么处理? 答:“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 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问: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

答:不需要。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问: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相关事务,需不需要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 答:不需要。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对于企业持原有证、照办理的备案、审批等,不要求企业因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而再行办理变更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问:“五证合一”改革怎样过渡衔接? 答: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问:如何实现信息共享? 答:建立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共享。目前尚不能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登记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推进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早实现登记信息实时传递。 问:“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能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五证合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政策解读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任务。2016年5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制定出台了我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利民利企利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究竟什么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此项改革还有哪些便利?特梳理出一些热点问题,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改革相关措施。 什么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答:“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指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5年9月28日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我省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营商创业的便利化程度,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但仍存在不少阻碍创业创新的制度性限制,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势在必行。2016年5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5月24日,国务院在2016年“放管服”改革要点中明确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任务;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加快推进改革步伐;7月,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作出具体安排,要求10月1日起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制定出台了我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实施方案,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便利于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减少了重复审批,缩短了办事时限,提高了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对降低创新创业的制度性成本,更好地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便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由“多头办证”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表面看是商事登记程序的简化,实质上是政府的自我革命,是在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便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在各级、各部门间推送交换,进一步打破了部门间“信息孤岛”,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互相认可、一网共享”,对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归集市场主体信息,加强了信用约束,降低交易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具体适用范畴是什么?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政府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范畴包括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0北京市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2020北京市五证合一办理流程 为了解答纳税人的疑惑,北京市东城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的税务人员,对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后,纳税人需要办理及 应该注意的涉税事项进行了梳理。 企业信息补录全办税快捷又方便 “新办企业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这一点没有疑问。”东城区国税 局第一税务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因为,企业到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借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就可以替代税务登记证使用。而且,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的信息,税务机 关不再重复采集。 具体而言,需要采集补录的涉税基础信息包括银行账号、财务负责人信息,核算方式、从业人数、会计制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 款业务情况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补充信息。补充信息全部采集完毕后,打印 补充信息,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的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 税务机关仅受理已采集身份信息的办税人员申请的涉税事项。“因此,小张需要登录北京国税纳税人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96930771.html,)通过‘实 名认证’模块进行实名办税人员信息的确认,不然,他就无法在办 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该负责人提醒道。 像马先生这种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涉税基础信息发生变 化的,需要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 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并将变更信息交换至企业登记机关。

五证合一税号变更流程

五证合一后,税号变更流程 一、首先要完成了工商五证合一的办理,也就是拿到了新的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准备工作: 1、比如你想在下月办理税号变更,那就要在本月底之前把所有老税号的别人开给你的 发票先抵扣认证通过,并且你开给别人的发票要求对方月底之前必须认证通过,然 后在月底把税控系统内剩余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全部作废掉。 2、在下月初还按照以前正常的流程进行抄税、申报、清卡等操作,等这些全部做完以 后先去国税局变更税号(要去自己的征管所),变更完税号以后会让你去税控写盘 窗口对你的税控盘重新更新成新的税号,带上身份证,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多准备几份),公章,法人章,发票章、税控盘,抄税盘。 3、在国税办理变更时如果查询到你开票系统里还有发票,就需要在发票验旧窗口先验 旧,然后在变更税号,办理完成以后,会给你一张解除三方协议的文件和新的三方 协议的文件,这个是要后续拿到银行做变更时一同带去的。 4、接下来,去地税做税号变更,办理完成以后也会给你一张一张解除三方协议的文件 和新的三方协议的文件。 5、然后就安排刻章业务了。 6、购买发票时,要用新的税控盘购买,盖章时可以用新的发票章~如果没刻章的也可 以用老的发票章。 7、北京一证通的税号变更可以在一证通网上申请,如果申请不成功就要去就近的一证 通办公地点去办理。 8、全部办理变更后,需要登录相关软件审核税号是否已经变更OK,登录后是否已变 更为新的税号,金税三期、网上勾选系统,开票软件设置、地税系统和国税2.0申 报都要确认,以防止没有变更带来的不便。 与银行重新签完三方协议,还要去趟国税大厅做申报完的扣款确认。 以上,至少需要2-3个工作日完成。

五证合一

我省启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首张新版营业执照颁出 更新时间:2015-10-09 11:44:34 10月8日上午,副省长隋忠诚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向企业申请人颁发了我省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标志着我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全面实施。 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领取者姜镪兴奋地说,“作为全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受益第一人,我感到十分荣幸。”姜镪表示,“以前企业在办理‘五证’时要跑工商、质监、税务、社保、公安等多个窗口,光材料就要准备一打,现在五证合一改革真的方便企业,一个窗口搞定,只需要提交一份资料,而且工商部门登记效率这么高,企业是省时、省事又省心。” 据了解,本次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于吉林省内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但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改革实施后,将原来的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社保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和公安部门核发刻制公章准许证明,改为一次申请,由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后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做到源头统一赋码,准入登记与赋码同步完成,质监、国地税、社保、公安部门对企业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刻制公章准许证明。 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记者看到,吉林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服务指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说明等材料一一陈列在展示栏内,让办理证照的企业一目了然。 据省工商局审批办工作人员薄广介绍,“本次制度实施的过渡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使开公司办理流程精简、成本降低,办事变得更加方便,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并与社会和市场各方面信息交换整合,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撑保障。”

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了那些内容

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了那些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了那些内容呢?为大家整理了五证合一是指哪五证的最新消息,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统计登记证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加载了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上述五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五证合一”(包含国家规定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根据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时,必须一并上缴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和统计登记证,否则无法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同时,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降低费用、节省时间,对于创

业企业来说,就是抢得了市场的先机。这项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减少企业创立时的各种制度性成本,意味着开办一家企业越来越便利,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创业大军,也将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商事制度改革将再次提速。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继去年10月1日全面实行“三证合一”后,再度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各地各部门自今年10月1日全面实施。 按照《通知》要求,改革将全面实现“五证合一”,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改革后,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重点 已“三证合一”企业无需再跑“五证合一” 据了解,按国务院要求,自去年10月1日起,各地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五证合一”是在此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按《通知》要求,登记部门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证须知

“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须知 第一步:签订银行缴费协议 企业持新营业执照到北京市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按照“银行缴费”方式,签订银行缴费协议书。(协议文本名称、式样和办理手续或略有不同,由各合作银行提供安排)。 合作银行包括: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十五家银行。第二步:网上登记单位信息 企业在成立30日内向注册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加社会保险,推荐使用单位信息网上申报。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企业信息网上登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96930771.html,/csibiz。 2.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点击“初次”录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点击“确认”,系统弹出单位预登记信息对话框,按照要求和提示录入相关信息。 提示:网上登记单位信息请参照:《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指标解释及用户操作注意事项其中,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至第16位(共八位) 隶属关系:填写“其他”。 银行信息:行号:即交换号,请咨询开户银行,通常不超过 6位数字。 在搜索银行位置,录入行号或银行名称关键词,查询、选择相应银行。 帐号:按照开户许可证填写。 支出户银行信息:同缴费户银行信息。 行业费率:选择行业代码,自动生成行业费率。 缴费途径:选择【银行缴费方式】。 3.保存和提交所有信息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有网上登记交易号),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步:审核、办理社保登记 网上登记提交成功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大厅五险登记窗口办理社保登记,并持U盘拷贝开户相关文件及单位基本信息。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一式两份; 3.《银行缴费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 新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单位公章; 7. U盘一个。 ※特殊说明: 1.2016年9月26日及以后注册成企业,应用“五证合一”登记模式,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暂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前2位和后10位代码组合,作为企业临时的社会保险登记号; 2. 企业完成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工作后,可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数字证书申请、激活或已有数字证书的授权业务。 3.办理时间为每月5-25日工作日; 政策查询及咨询电话: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896930771.html, 2、北京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 12333 3、96102热线: 96102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X〕5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组织“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内容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一)适用范围。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二)实施时间。 自X年10月1日起,全区各级登记机关向申请设立、变更、换照的企业核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三)登记流程。 各级登记机关的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后发放“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做到源头统一赋码,准入登记与赋码同步完成。相关部门不再向企业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主要任务 (一)有序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过渡衔接工作。 1.登记要求。按照国家统一要求,X年10月1日至X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

五证合一照一码

附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 1.信息化建设要求 1.1工商部门 改造登记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提供企业登记、备案等基本信息、企业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或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接收统计部门提供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 改造公示系统,增加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部门涉及企业的公示事项。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搭建信息共享环境,改造业务管理系统。接收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将涉及企业的相关基础信息反馈至信息共享平台。 1.3统计部门 搭建数据交换、管理和共享的系统环境,改造业务系统。接收、管理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年报信息、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依法向工商部门提供统计调查获取的核实结果、统计调查获取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违反统计法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等统计共享信息。 2.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 五证合一信息化标准包括执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等国家标准和现有、新增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的信息化标准。 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代码、区划代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国标《GB 32100-2015 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制规则》确定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编制规则。部门间信息交换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

统一行业代码和区划代码编码规则,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业代码按国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准赋码,区划代码按民政部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标准赋码。 2.2工商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 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工商总局《GS7-2013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GS41-201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规范(暂行)》等标准规范,以及《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另行印发)。 2.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 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LD/T 92-2013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指标集与代码》等标准规范,部分参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 2.4统计部门信息化有关标准 在改造和升级有关信息管理系统中,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元数据标准(试行)》、《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数据接口规范(试行)》等标准规范,部分参考《“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数据规范》进行修订。 3.信息系统建设内容 3.1工商部门系统改造 3.1.1登记系统改造 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业务核准之后,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接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反馈的信息。 3.1.2公示系统改造 增加年报事项,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求。增加公示事项,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计部门要求。 3.1.3数据中心改造 将新增加的年报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的涉及企业的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信息、统计部门反馈的涉及企业的统计相关业务信息,关联至企业名下,一并汇总至总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精神,2015年3月,我市率先全国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三码”登记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2015年8月末,在全市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的便利性,自2016年5月1日起,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流程。同时与市统计部门建立了登记信息定期共享机制(我市无统计登记证),基本实现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和?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要求,我市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一、什么是“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将社会保险登记和统计登记纳入“一照一码”联合审批流程。在企业注册登记时,由登记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并将登记信息通过联合审批信息共享平台传递给社会

保险登记和统计登记部门,视同已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统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申请注册登记,由登记机关颁发“一码”营业执照,并将相关数据信息传递给代码、税务、社保、统计等部门,不再需要重复办理审核、审批,真正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共享”。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等均不再发放,营业执照是企业主体身份的唯一合法凭证,各部门应予以认可、使用和推广。改革前需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办理的相关手续,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 二、改革后办理登记要件程序文书有何变化? “五证合一”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领取。 三、改革后原有证照与新照如何衔接? 企业申请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换发营业执照的,由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已登记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回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五证合一”和公司社保有什么关系

“五证合一”和公司社保有什么关系“三证合一” 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五证合一” 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统一成了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相较“三证合一”,多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在功能方面也明显优越于“三证合一”。 ▼ “五证合一”和公司有几毛钱关系呢? 细心的同学一定发现了: 社会保险登记证加入到了“五证”的队伍, 于是乎在社保开户和缴纳问题上, 也相应发生了改变和调整, 那么,“五证合一”的到来, 让公司的社保工作变得简单了,还是复杂了呢? 1. 无需再单独开立社会保险缴纳账户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五证合一”后,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将会得到一个8位数的信用代码。这个8位数的信用代码就是企业的社保账户,HR无需再至社保中心重新申请开户。 “五证合一”也意味着企业一旦办理了营业执照,该企业成立的信息也将同步至社保局。这有利于社保局对新开户的企业后续社会保险等费用的缴纳情况进行时时跟踪,对开户后时间较久一直未启封的账户,可能会每年定期展开相关的排查和调研工作。 2. 企业社保缴纳地只能在注册地进行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五证合一”之前,企业可以在注册地或经营地中二选一,作为社保缴纳地。 但在“五证合一”之后,企业则只能选择在注册地缴纳社保。这一变动可能给HR增加日常工作量,所以建议企业谨慎选择注册地。 3. 社保缴费卡委托扣款账户 或变成企业基本账户 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ˉ “五证合一”后,目前上海部分区域已强制将社会保险费的委托扣款账户直接与企业基本账户挂钩。若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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