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2019年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3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动的,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汽车运输有偿服务的活动,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业务。

第三条发展道路运输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鼓励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发展规划,构建现代道路运输服务体系,实现道路运输与铁路、水路、航空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合理衔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乡村道路运输,促进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协会应当根据行业协会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政策、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

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车辆营运证。

第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行驶间隔里程或者时间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道路运输车辆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并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

第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等应急运输任务。

道路运输经营者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由车辆实际使用单位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承担相应运输费用,并对不足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节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

第十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当地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变化情况,可以适时调整客运结构,完善客运布局,满足公众出行要求。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配置客运班线经营权:

(一)同一条客运班线有三个以上申请人申请的;

(二)根据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开通的客运班线,或者在原客运班线上投放新的运力;

(三)已有的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原经营者不具备延续经营资格条件,需要重新许可的。

第十二条班线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客运站点运行和停靠,在规定的客运站点进站上下旅客,不得沿途揽客。

第十三条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凭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

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第十四条客运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或者因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的过错造成旅客漏乘、误乘的,经营者应当安排改乘或者退票,不得加收费用。客运经营者应当确保车辆的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

(二)超过机动车核定载客人数载客;

(三)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

(四)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装卸行包;

(五)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六)其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公共汽车客运基础设施配建标准,设置公共汽车专用道、港湾式停靠站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在城市规划、用地保障、设施建设、道路通行、财政投入等方面支持公共汽车客运优先发展,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

第十七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成本评估制度和补贴补偿制度,并定期组织对企业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政府发放补贴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设施;

(三)有符合规定的运营资金;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驾驶员、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运营服务和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必须按照确定的线路、站点、时间、车辆数量和服务规范运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经批准转让线路经营权;

(二)未经批准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

(三)不按照规定设置线路走向示意图、监督投诉电话号码;

(四)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的,应当经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经批准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布,客运经营者应当在相关公交站点公告调整信息。

第二十条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关证件,安全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

(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规模,适时投放运力,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标等公开、公平的方式实施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出租汽车客

运经营期限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和规定标准的车辆;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区的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

第二十三条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核发;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核发,并经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第二十四条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不符合原取得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撤销。

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区域内经营;或者根据乘客的需要,往返于车籍地与非车籍地之间,但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班线客运。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测检验,保证营运车辆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不得聘用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新车辆的,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四)合理设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间,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五)不得非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除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技术标准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营运车辆标准;

(二)符合车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车型、车身颜色;

(三)固定装置统一的出租汽车顶灯、空车标志、暂停载客标志,车身喷有经营者名称和监督电话号码;(四)安装经检定合格的出租汽车里程计价器,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起步价、每公里运价等价费的收取标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营运时应当文明行车、优质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按照规范放置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的服务监督卡;

(二)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从事经营活动;

(三)按照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并主动向乘客出具营运车票;

(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

(五)营运途中不得有甩客、无故绕行或者其他刁难、欺骗、勒索乘客的行为;

(六)交接班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

第二十九条机场客运站、铁路客运站、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客运码头等单位,应当划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候车区域,向出租汽车开放运营。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服从统一调度,按序发车。

除经营性的专用停车场(站)外,其他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单位不得向临时停靠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鼓励企业或者个人建立出租汽车服务站,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驾驶员提供休憩、餐饮、保洁等服务。

第四节货物运输经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引导、整合道路货物运输资源;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采用甩挂运输方式,建设、改造满足甩挂运输要求、装备先进的道路运输站(场),按照标准化的生产业务流程和设施设备开展甩挂运输。

第三十二条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承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流失或者渗漏。

第三十三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或者泄漏;除驾驶人员外,应当随车配备押运人员。

第三十四条货运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混合装载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物;

(二)使用非集装箱专用卡车运送集装箱;

(三)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四)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第三十五条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

从事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等业务的,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一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道路运输站(场)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并符合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第三十七条道路运输站(场)的建设应当与公路、城市道路相互协调;新建、改建、扩建县乡公路的,应当将农村客运站、候车亭、招呼站等设施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道路运输站(场)等涉及公益性的项目用地,享受划拨方式供地或者工业用地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助等方面支持。

第三十八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站(场)内显著位置公布进站(场)客运车辆的班车类别、客车类型等级、运输路线、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

(二)为合法进站(场)经营的客运车辆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三)不得允许未经批准进站(场)营运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逐步实现异地联网售票、电子售票;在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外设置客运售票点,应当自设置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平对待使用货运站(场)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二)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货运车辆进站(场)经营;

(四)不得垄断货源、抢装货物、扣押货物;

(五)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服务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与托运人、承运人签订服务合同。

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承运人和托运人提供及时、准确的运输信息;不得将所受理的运输业务交给没有合法资格的承运人承运;不得承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准运手续的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货物仓储理货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保证仓储货物完好。

第二节机动车维修经营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维修车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记录配件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及地址、配件名称及型号规格等内容。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采用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车、处置废弃物。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的,应当与托修方签订合同,并按照规定进行竣工质量检验,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具备行业规定竣工质量检验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或者维修竣工质量检测机构实施竣工质量检验,检验数据应当真实有效。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维修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有关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

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返修并承担因返修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造成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类别、培训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二)按照规定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真实准确地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三)向培训结业的学员颁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结业证书;

(四)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配置学时计时仪;

(五)不得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

(六)不得采取哄抬价格、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

(七)不得允许非本机构车辆以其名义开展培训活动;

(八)不得聘用未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培训活动。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教学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配发《教学车辆证》,并随车携带。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进行核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经驾驶培训机构培训的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申请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并收存驾驶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做好驾驶员培训学时计时、考试及质量跟踪,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试的衔接制度。

第四节汽车租赁经营

第四十六条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有十辆以上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辆;

(二)车辆类型为核载人数为九人以下的载客汽车;

(三)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停车场地;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前款规定的相关材料。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并向相应车辆配发《租赁汽车证》。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规模化、网络化发展,自有车辆达300辆以上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报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七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格式。

第四十八条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机动车行驶证》、《租赁汽车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均合法有效的车辆;

(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保持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建立健全车辆档案;

(四)新增租赁车辆应当向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租赁汽车证》;(五)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六)不得伪造、变造、出租、转让汽车租赁经营手续;

(七)不得将车辆租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九条汽车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承租车辆的《租赁汽车证》等相关证件;

(二)不得利用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三)不得将承租车辆进行抵押、变卖;

(四)不得将承租车辆转交给未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

第五十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同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应当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申请,为其提供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或者教练员相应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第五十一条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道路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五十二条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上岗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参加营运;(五)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道路运输事故情况。

第五十三条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教育、培训。

第五十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四个小时且在二十四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八个小时。

客运车辆行驶公路营运里程与驾驶员的配比、安全监管等规定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建立行包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配备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对进站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

行包未经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旅客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第五十六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为营运车辆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并实时监控,与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实时连通。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为汽车租赁车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车辆安装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

第五十七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乘车安全宣传,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驾驶员、乘务员对危害安全和乘运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乘客应当遵守乘车安全规则,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不得擅自操作、破坏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以及干扰驾驶员、乘务员的正常工作等危害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客运车辆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客运经营者三年内不得申请新增客运运力。

客运车辆发生较大以上的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发生超员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原作出道路运输许可的机构应当立即收回配发该车的牌证。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持有效执法证件,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的执法标志和示警灯。

第六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可以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和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公路稽查站岗实施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除有违法经营行为嫌疑和被举报有违法经营行为嫌疑的车辆外,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无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可以依法暂扣其车辆;对依法暂扣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和市场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道路运输经济运行、市场供求等信息。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

第六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六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第六十四条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价格管理规定,依法实行明码标价。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

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持有包车票、包车合同、包车客运标志牌,或者不按照约定的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营,或者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无正当理由拒载旅客,或者在高速公路上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货运经营者使用非集装箱专用卡车运送集装箱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货运经营者使用移动罐体(罐式集装箱除外)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或者使用罐式专用车辆以及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或者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值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按照规定为合法进站(场)的客运车辆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的;

(二)擅自接纳未经批准进站(场)营运的车辆在站(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未按照规定配备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外设置客运售票点或者从事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货物仓储理货等业务,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维修车辆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机动车维修档案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暂扣经营许可证:

(一)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场地训练的;

(二)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车辆或者未按照规定配置学时记时仪的车辆,或者使用非本机构车辆开展培训活动的;

(三)聘用未取得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培训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教学车辆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教学车辆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与承租人签订规范的汽车租赁合同的;

(二)未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的;

(三)未按照规定维护租赁车辆的;

(四)新增租赁车辆未向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五)将车辆租给未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承租人的。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伪造、变造、出租、转让汽车租赁经营手续,或者使用未取得《租赁汽车证》的车辆从事租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从事起、讫点均不在本车籍所在地的营运,或者从事、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使用无《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测检验,或者营运车辆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新车辆等未备案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六)擅自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七)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者服务监督卡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八)未随车携带《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范放置服务监督卡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二百元罚款;

(九)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或者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十)无正当理由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或者交接班前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擅自转让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批准新增、变更、暂停、终止公共汽车线路运营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设置线路走向示意图、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线路运营或者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的;

(二)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滞站揽客的。

第七十六条从事道路运输管理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条例所称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者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的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甩挂运输是指牵引车在货物装卸作业点甩下所拖的挂车,换上其他挂车继续运行的运输组织方式。

第七十八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闽交建2008-91号)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 闽交建[2008]91 号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 漳州开发区交通局, 省高指, 省公路局: 为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交通部最新颁布执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以下简称“新编制办法”、“新定额”) (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省内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概、预算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概预算造价文件的扉页,必须有编制、复核人员签名,并加盖资格印章。 二、执行时间和要求 (一)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含调整概预算和设计变更)编制均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和新定额。 (二)2008年7月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且已报审的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可执行原编制办法和原定额。 三、人工费 人工费(含机械工)单价按下表标准执行。

道路运输知识考试题(五)

道路客货运输知识考试试题(五) 本试卷满分100 分 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总分 一、选择题(共30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属于_____。 A.企业所有的集体资源 B.经营者所有的个体资源 C.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 2、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小时。 A.4 B.6 C.5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____技术等级。 A.一级 B.二级以上 C.三级以上 4、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____技术等级。A.一级 B.二级以上 C.三级以上 5、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客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____类型等级。 A.高级 B.中级 C.中级以上 6、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_____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A.单位 B.国家 C.企业 7、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______。 A.容积指标 B.乘载数量 C.技术标准 8、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____对道路旅客运输车辆进 行一次审验。 A.每季度 B.每两年 C.每年 9、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____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 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 A.交通事故 B.车辆维修 C.人员培训 第1页第2页

10、《道路运输证》____转让、出租。 A.允许 B.可以 C.不得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投保_____。 A.第三者责任险 B.承运人责任险 C.全车盗抢险 12、国际道路运输予以批准后,应当向____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A.省级 B.国务院 C.地级市 13、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中国境内设立长驻代表机构,须经____批准。 A.海关 B.外交部 C.外交部 B.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 14、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经____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知识考试合格。 A.设区的市级 B.县级 C.省级 15、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____。 A.70周岁 B.60周岁 C.55周岁 16、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的从业基本条件之一是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____以上。 A.3年 B.2年 C.1年 17、道路运输管理机构____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进行年度审验。 A.不得 B.应当 C.结合本地实际可以 18、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活动时,应当携带相应的____,并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法经营、违章作业。 A.《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B.《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C.《车辆的出厂合格证》 19 、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

道路运输条例释义

第五节物流服务 第三十五条从事搬运装卸、货运代理、货物配载、仓储理货和信息服务等物流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注册登记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事物流服务业的经营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规定。 本条含义如下: 一、从事货运代理等物流服务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1995制定的《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将货运代理、货物仓储服务、货运信息服务等内容纳入运输服务的范畴,明确了相应的管理规定。2004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同步出台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未对货运代理等相关服务业作明确规定,因而有关运输服务的管理失去了上位法依据。之后的几年,我省对于货运代理等运输服务业的管理处在真空状态,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来规范运输服务企业,也没有相应的手段来规范运输服务行为。物流服务业普遍存在经营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2008年,交通运输部在修订《道路运输条例》配套规章时,对货运代理的内容作了补充,明确了实行备案制。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16条规定,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2009年国务院制定出台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物流服务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领域广,吸纳就业人数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作用大,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国民经济竞争力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为了进一步规范货运代理等物流服务业,促进道路货运融入现代物流业,条例结合我省物流服务业存在的经营服务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违规经营造成运输安全隐患等问题,规定了物流服务业经营者的备案制度。这对规范物流服务行为,培育物流服务业,引导物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促进道路货运融入现代物流具有重要意义。 二、备案程序、时间和备案机构 物流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首先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备案时必须持相关登记证件。 三、备案适用对象 备案适用对象包括《条例》实施后新设立的物流服务经营者,还包括《条例》实施前已经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的物流服务经营者。 四、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根据本条例规定,从事物流服务业的经营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是强制性规定。因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与相关的工商管理机构建立协调机制,了解有关物流业经营者注册登记的情况,对未按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 堤)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交建[2016]10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 通知 (闽交建〔2016〕107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省港航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

2008)和我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招标资格条件应与所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注册资本金与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有关工程承接范围的规定相一致,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不得以会议纪要等方式随意提高投标资格条件,不得增设投标门槛,不得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 (三)近五年企业或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得高于招标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具备1个应认为符合条件。 (四)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绞吸船、抓斗式挖泥船、炸礁船等关键控制设备可以自有或租赁,并满足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关于评标办法要求 (一)分值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见附件),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5分、信用分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练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 3.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 5.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经营者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6.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 9.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二、单项选择题 1、申请经营跨省客运班线时,应向(C)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县级以上 2、同一客运线路有( B )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A、2个 B、3个 C、4个 D、5个 3、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 B )。 A、4-6年 B、4-8年 C、5-10年 D、6-8年 4、客运班车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A )个小时。 A、4 B、6 C、7 D、8 5、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 A )提出申请。 A、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D、市级交通主管部门 6、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之日起( D )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A、20 B、10 C、30 D、15 7、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B)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20日 B、15日 C、10日 D、1个月 8、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机动车无法正常行驶,维修经营者应该(B) A、返修,可收取少量维修费用 B、无偿返修 C、仅收取返修工时费 D、仅收取返修材料费

关于《福建省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裁量意见(试行)》有关问题解读

关于《福建省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裁量意见(试行)》有关问题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必要性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力促进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但该条例第六十六条所称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等行政处罚没有具体量化,基层一线在实施过程会存在无所适从或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如:货运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证,下同)吊销后,证要不要收回?能否再补证?又如: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期限是多久?又如何在《从业资格证》上体现?又如:道路运输企业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占总数10%以上给予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限是多少天?如何实施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有何要求?吊销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范围是什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我省有必要制定《福建省实施公路安保条例第六十六条裁量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具体实施的进一步规范,也是严格贯彻落实公路治超“一超四罚”的迫切需求。 二、关于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问题 1.按违法次数确定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根据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次数,以7日为标准设置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具体天数,具体规定为: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4次以上6次以下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不超过7日;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6次以上8次以下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8至14日;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8次以上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15至28日。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限最长不超过28日。 2.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责令货运车辆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具体期限,并在当事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中适当位置或系统中注明。 3.规定了后续违法的处理。货运车辆驾驶人在被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间,违反行政处罚决定继续从事营业性运输作业(含客运)的,视为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从事运输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4.约束当事人补(换)证行为。货运车辆驾驶人在被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期间,交通运输许可机构不再受理其提出的补(换)发从业资格证等相关业务。 三、关于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的问题 1.规范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执法行为。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吊销货运车辆营运证时应当收回车辆营运证正(副)本。 2.限制被吊销车辆重办营运手续。交通运输许可机构在行政许可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该

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结业考试题A

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结业考试试题(A卷) 姓名:编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题) 1. 《道路交通安全法》新修订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A.5年内 B.8 年内 C.10 年内 2.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通用。 A.全国 B.全省 C.全市 3.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 A.3 年 B.6 年 C.9 年 4. 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档案所在地设 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注诚信考核等级。 A.15 B.20 C.30 5.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达到20 分的,应当在计满20 分之日起15 日内,到档 案所在地有培训资格的机构,接受不少于()个学时的继续教育。 A.15 B.18 C.20 6. 道路运输驾驶员,本次诚信考核过程中或者上一次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后,发现其有弄虚作假、隐瞒 相关诚信考核情况,且情节严重的,计()分。 A.5 B.10 C.20 7. 道路运输驾驶员,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计()分。 A.1 B.3 C.5 8. 道路运输驾驶员24 小时内累积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A.4 B.8 C.12 9. 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培养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驾驶时应()。 A.客货混装 B.绕道行驶 C.遵章守法 10. 道路运输驾驶员必须坚定道德信念,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行车修养,要把良好的驾驶技术素质与 ()融为一体。 A.重视利益 B.操作要领 C.良好的职业道德 11. 前轮外倾具有()作用。 A.防止轮胎偏磨损(吃胎) B.汽车平稳直线行驶 C.车轮自动回正 12.空气阻力与()有关。 A.车前迎风面积 B.车辆载质量 C.车辆动力性 13. 发动机冷却水温度正常在()之间。 A.70—80°C B.80—90°C C.85—95°C 14.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由 县级以上( )责令改正,处2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的罚款。 A.公安机关 B.安全监督部门 C.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15.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计()。 A.5 分 B.10 分 C.20 分 16.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负次要责任的计()。 A.3 B.5 C.10 17.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和计分考核周期为( )个月。 A.12 B.9 C.6 18.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超过规定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 A.AA 级 B.A 级 C.B 级 19. 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诚信考核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 )内,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进行书面举报或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A.15 日 B.20 日 C.30 日

道路运输条例最新年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本)(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第六条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客运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

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证配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车辆管理(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笫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教学车辆使用管理,确保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驾驶培训教学和安全行车,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教学车辆是指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从事驾驶技能教学培训专用号牌的机动车,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可驾培机构准入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教学车辆。 第四条《教学车辆证》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认可准入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教学车辆予以配发的法定证件。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的教学车辆,均须持有《教学车辆证》,并随车携带。 第二章《教学车辆证》式样及内容

第五条《教学车辆证》全省实行统一式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印制并编号。《教学车辆证》式样(见附件1)。 《教学车辆证》封面为墨绿色,外廓尺寸为10.5×7.5 cm,封面上端印有“福建省教学车辆证”、中间镶入“交通运输管理标志”、下端印有“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制”。 《教学车辆证》内由主证和副证两部分组成,采用防伪标志,材质为205克铜版纸,主证尺寸为9.0×6.2 cm,副证尺寸为9.5×6.8cm。 第六条《教学车辆证》主证,正面是教学车辆有关内容,为证件编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车架号、业户名称、经营许可证号、经营范围、核发机关、发证日期;背面粘贴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正面与背面塑封成一体。 《教学车辆证》副证,为证件编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车架号、业户名称、经营许可证号、经营范围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记录。 第七条《教学车辆证》证件按12位编号,格式为“闽交运管×字000000000001号”;其中“×”为设区市简称,“000000000001”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第7~8位为“驾培”的拼音字母的第一字“JP”、后4位为自然数编号。 第八条《教学车辆证》内容的填写 (一) 主证正面内容的填写 1、“证件编号”根据第七条编号填写;

道路货物运输试题含答案

东营市鑫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考试试题 姓名岗位成绩考试时间阅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 10日 B. 15日 C. 20日 D. 25日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A. 10日 B. 20日 C. 30日 D. 40日 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名以上人员参加。 A. 2 B. 3 C. 4 D. 5 4、下列行为可以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的是()。 A.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 B.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C.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D.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以下的罚款。 A. 2000元 B. 3000元 C. 4000元 D.5000元 二、多项选择题(30分) 1、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哪些材料。

() A.《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B.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C.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以下哪些制度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C.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D.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E.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F.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3、下列情形中,哪几项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并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 ) A.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 B.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C.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 D.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 E.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 4、下列情形中,哪几项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 ) A.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道路运输条例考试试题

姓名:分数: 《道路运输条例》试题 一、填空题 1、规范我过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 2、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需经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4、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业户,应向道路运输机构提出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 5、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该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货物的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二、选择题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 A、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D、市级交通主管部门 2、对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业主,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60日 B、45日 C、30日 D、15日 3、某私营企业欲申请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A、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B、所在地设区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C、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D、所在地县级农业机械管理机构 4、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审批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A、20日 B、15日 C、10日 D、1个月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名以上人员参加。 A、2 B、3 C、4 D、5 三、多选题 1、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哪些资料。( )

A、《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B、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C、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D、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道路运输的立法目的是() A、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B、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C、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3、道路运输经营者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开展道路运输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 A、依法经营 D、公开公正 C、诚实信用 D、公平竞争 4、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 A、站(场)经营 B、机动车维修经营 C、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D、综合性能检测站 5、道路运输管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A、行政复议 B、行政许可 C、监督检查 D、行政处罚 四、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我国道路运输经营管理活动、道路运输领域颁布实施的第一部法律。() 2、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装卸、储存、保管货物。() 4、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制定。() 5、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经营许可证件和车辆营运证,不可以收取工本费。()

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交通法律知识复习资料

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交通法律知识复习资料 一、判断题 1、交通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各季节制服可根据情况自行着装。(×) 2、交通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 3、非工作时间,也可着制式服装。(×) 4、执勤所需的文书、表格、皮尺等用品可放在背(挂)挎包内。(×) 5、交通执法人员可以剃光头,但不能蓄胡须。(×) 6、除因工作需要或有眼疾外,交通执法人员不得戴有色眼镜。(√) 7、两名以上交通执法人员徒步执行公务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8、交通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可适当抽烟、饮酒。(×) 9、交通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交通执法证。(√) 10、登船检查可根据不同情况,现场核查船舶证书和有关文书。(√) 11、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不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 12、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戴围巾、耳套。(×) 13、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戴耳环、项链、手镯、戒指、胸针、胸花等饰品。(×) 14、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化浓妆、纹身、染指甲、染彩发。(×) 15、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除因工作需要或眼疾外可佩戴有色眼镜。(×) 16、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一边走路一边吃食物、看书报、摇风扇。(√) 17、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在行政相对人面前双手抱胸。(×) 18、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在行政相对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等。(×) 19、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用手敲桌台提醒行政相对人。(×) 20、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搭肩、拉手、挽臂、揽腰。(√) 21、福建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制度第一次在全省交通系统发布实施的时间是2008年8月1日。(×) 22、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为了追求行政行为的公正、合理的需要而设置的(√) 23、“福建省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是在“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的(√) 24、“福建省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原则上将每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档次,依次统一规定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层次(√) 25、修订后的“福建省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原则上将每一个档次的处罚确定为一个确定的幅度,这实际上是取消行政自由裁量权而不是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 26、交通行政处罚实行分级自由裁量制,即划分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四个裁量等级。(√) 27、公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海事管理以及港航管理机构都是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以交通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构。(×) 28、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后,由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标桩、界桩。(√) 29、根据《公路法》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0、对于车货总质量在40000千克以上的超限运输,承运人应在起运前1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 31、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车辆,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 3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交通部负责审批。(×) 33、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道路运输安全考试题及答案判断题

1.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答案:(V) 2.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答案:(V) 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答案:(√) 4.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答案:(、/) 5.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答案:(、/) 6.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环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答案:(V) 7.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答案:(√) 8.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可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答案:(×) 9.发生紧急情况且人或物将面临损失时,应首先考虑人的安全。答案:(V) 10.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均不得上岗作业。答案:(V) 1 1.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答案:(×) 12.应急预案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但不具有法规权威性。答案:(×)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贯穿始终,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程:答案:(、/) 14.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答案:(×) 15.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答案:(、/) 16.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的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没有义务为其保密。答案:(×) 1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答案:(、/) 18.设置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答案:(×) 19.有职业危害防止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答案:(、/) 2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两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复习资料答案:(×) 21.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行车,依法经营,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答案:(、/) 22.酒精、硫磺、敌敌畏都属于危险化学品。答案:(、/) 23.货物在车上摆放时,应使重心尽可能低,重货物放在车辆中心。答案:(、/) 24.可以使用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配送液化气罐。答案:(×) 25.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中需采取特殊措施的,为贵重货物。答案:(×) 26.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道路上运用汽车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答案:(、/) 27.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答案:(、/) 28.运输货物装载量必须在公路、桥涵载质量和车辆标记核载质量范围之 内,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就地卸货:案:(、/) 29.危险货物和大型物件运输车辆,应当弼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答案:(、/) 30.免费乘车儿童不属于旅客运输责任事故赔偿责任范围。答案:(×) 31.城市客运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蕾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可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装置。答案:( X) 32.客车起步时,会出现以下危险情形:车门未关闭,将乘客甩出车外;行李舱门未关严锁紧,行李舱门伤及周围人员,或者行李掉落;乘客在车内未坐稳摔倒等。答案:(、/) 33.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答案:(、/) 34.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答案:(、/) 35.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答案:(、/) 36.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答案:(、/) 37.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答案:(、/) 38.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答案:(、/) 39.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答案:(对) 40.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5个小时答案:(×) 41.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两类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合贮存。答案:(对) 42.工人有权了解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预防措施、培训程宁;当有充分理由判断安全与健康受到威胁时,可以脱离危险区,并不受不公正待遇。答案:(对) 43.刷毒物品的库房应使用密闭防护措施:答案:(×) 44.驾驶道路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岁。答案:(×) 45.承运人在受理剧毒化学品运输业务后,要向承运人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准运证。答案:(对) 46.在我国现阶段,只要有车、有人、有货就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答案:(×) 47.道路运输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出具《危险货物鉴定表》。答案:(、/) 48.道路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答案:(、/) 49.在托运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必须向承运人提供该危险货物的安全技术明书。答案:(、/) 50.驾驶人员在出车前若发现制动或转向不灵、喇叭不响或灯光不全、证件不全等现象,应拒绝出车。答案:(、/) 51.气瓶使用到最后应该留有余气。答案:(、/)

福建省行政执法考试资格考试试卷

福建省行政执法考试资格考试试卷(模似 B 卷)(综合法律知识) 一判断题(20 分,在正确的题目后打(√)、错误的打(x))。 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2、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转让。(x) 3、只有县级以上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4、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务院。(x) 5、行政机关的组织听证时,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部分费用(x) 6、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省、自治区、直辖币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7、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无权依法要求赔偿。(x) 9、行政机关都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x) 10、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x) 1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x) 12、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x) 13、某市计生办对李某的超生行为作出征收20987 元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李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行政强制法》,该市计生办可以对其加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滞纳金。(√) 1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又申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可以立案。(x) 16、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x)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试题

第 1页 第 2 页 单位: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考试号:_______________ ---------------------------密----------------------------封----------------------------线----------------------------内----------------------------不----------------------------准----------------------------答----------------------------题-----------------------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试题② 题号 一 二 三 四 得分 得分 一、填空题 (每空2分共30分) 评卷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3、安全生产方针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____________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无视规章制度,明知故犯的行为,往往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____________。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的车辆出站。 7、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三违”行为。 8、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从应急方针、策划、准备、响应、恢复到__________与_________,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并持续改进的体系结构。 9、图中警示牌表示__________ 10、任何人不得 强迫、指使、纵容 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______、______和______要求驾驶机动车。 1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______或者______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2、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____________,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3、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_________和_________。 14、做好危险路段_______并积极采取_______,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5、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__________________。 得分 二、选择题 (每项2分,共50分) 评卷人 1、机动车在以下哪种情形不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______)。 A 、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B 、用作抵押的 C 、进行大修的 D 、报废的 2、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______)上道路行驶。 A 、允许临时 B 、不得 C 、经维修后可以 D 、缴管理费后可以 3、驾驶人在(______)可以驾驶机动车。 A 、饮酒后 B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C 、过度疲劳时 D 、饮茶后 4、以下不属于道路交通信号是(______) A 、警灯 B 、交通标志 C 、交通警察的指挥 D 、交通标线 5、机动车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______)行驶。 A 、以较高速度 B 、以超过规定的最高车速 C 、以现有速度 D 、降低速度 6、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______)。 A 、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B 、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C 、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D 、可以随意穿行 7、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______)标志。 A 其它 B 专用 C 辅助 8、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____)。 A 、 拘留驾驶人 B 、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C 、处2000元以上罚款 D 、 扣留机动车 9、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______)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A 、记12分 B 、处警告 C 、扣留机动车 D 、拘留驾驶人 10、林某驾车以11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城市道路行驶,与一辆机动车追尾后弃车逃离被群众拦下。经鉴定,事发时林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5.8毫克/百毫升。林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 、醉酒驾驶 B 、超速驾驶 C 、疲劳驾驶 D 、肇事逃逸 11、这个小型客车驾车人有哪些违法行为?(______) A 、接打手持电话 B 、无证驾驶 C 、酒后驾驶 D 、未系安全带 12、某日19时,杨某驾驶大客车,乘载57人(核载55人),连续行驶至次日凌晨1时,在金城江区境内050 国道3008公里加110米处,因机动车左前胎爆裂,造成12人死亡、2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杨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 、疲劳驾驶 B 、客车超员 C 、超速行驶 D 、操作不当 13、李某驾驶一辆大客车,乘载21人(核载35人),行驶途中察觉制动装置有异常但未处理,行至双岛海湾大桥时时速为50公里(该路段限速40公里),因制动失灵坠入海中,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李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 、超速行驶 B 、疲劳驾驶 C 、客车超员 D 、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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