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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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理论

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⑶、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

⑷、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

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

☆符合程序法规定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

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

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

(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2)排除不相关的考虑。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不能因为被处罚的人是高级干部而从轻处罚。

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

⑶、比例原则

行政行为要权衡各种利害关系,以作出最佳利益判断,体现法的实质公平。

比例原则的三项子原则:

☆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达到该目的。如果手段根本无法达到目的,就是违反妥当性原则。比如以轻微罚款无法达到噪音超标污染的整治。

☆必要性原则——又称为最小损害原则、最温和手段原则。它要求几个可以达到目的的适当手段中,必须选择对公民权益侵害最小的措施。它要求手段的运用以达到目的为限,如果手段的运用超过目的所必需的“度”,就是违反必要性原则。比如因偶然制造次品而勒令工厂关闭。

☆狭义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分原则、均衡原则。它要求行政措施对公民造成的损害不得过分大于给社会带来的利益。

⑷、信赖保护原则

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变更,因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销、废止或者变更的,其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要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二、主体论

1、行政主体

⑴、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⑵、构成要素

权-----行政职权的享有者

名-----行政活动的实施者

责-----行政责任的承担者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国务院的各工作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地方行政机关行政公署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区公所

行政主体街道办事处

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工商所

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消防队交警队

依法设立的专门行政机构:专利评审委员会被授权的组织

其他组织

⑶、被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①、地位不同。被授权的组织是非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②、权力来源不同。被授权的组织依据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和法规的特别授权设立;

行政机关的设立是依据宪法和组织法

③、职权不同。被授权的组织职权一般比较单一;行政机关行使的管理权比较全面

⑷、被授权的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①、法律地位不同。被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受委托的组织在委托的行政职权范围内,只能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无主体地位。

②、产生的依据不同。被授权的组织依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受委托的组织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

③、责任不同。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⑸、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

①、设立的主体不同。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构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设置。

②、职权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相当于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则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

③、法律地位不同。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

⑹、名词解释

☆被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享有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其本身是作为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而存在的。

☆派出机构:指作为某一级人民政府职能工作部门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针对某项特定行政事务而设置的工作机构。

☆派出机关:指根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工作机关。

☆受委托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各级人民

政府的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三、公务员制度

1、公务员双重身份(公民、公务员)的区分标准:

第一、服装和执法身份证件。国际通行标准。

第二、时间。通常在公务时间内应该履行行政职责。

第三、职责。自然人之所以能成为公务员是因为他获得了行政职权。所以没有职权的行为不可能是公务行为。

第四、命令。

第五、目的。以行政人行为时的动机为行为性质的判断标准,可以避免自然人利用其行政人身份进行私人利益的表面公务行为

2、公务员的任用方式

⑴、考任: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⑵、选任:选任制公务员主要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人员,以及政党机关、政协机关中按章程选举产生的公务员。

⑶、聘任: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与拟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任命的公务员。其特点是:合同管理、平等协商、任期明确。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实行聘任制的是机关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⑷、委任:委任制公务员,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确定并委派某人担任一定职务而产生的公务员。我国公务员中的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

4、国家公职关系消灭的情形

退休辞职辞退公务员死亡开除

5、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和组织。

6、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可以成为相对人的组织、个人有:国家组织、社会组织、公民、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7、区分直接相对人与间接相对人

直接是行政行为直接针对或指定的对象,客观上对其权益产生直接影响;

间接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产生的结果,对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在客观上行政行为不是针对其做出,但却间接地影响了其权益。

四、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素:具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行政权能:是指具有行使行政权力的能力和资格(二)权力要素:运用行政权

(三)法律要素: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四)目的要素:不是决定该行为是否为行政行为的决定性要素,是倡导性的,应然的。

2、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件

(一)主体合法——行政主体

(二)权限合法

1.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

2.行政行为的实施没有滥用职权的情况。

(三)内容合法。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2.公正、合理(四)程序合法。符合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

(五)形式合法。要式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法定形式

3、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一)赋予权力和剥夺权利

(二)科以义务或免除义务

(三)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四)变更法律地位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公定力。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二)确定力。又称不可变更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非因法定事由和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撤销。

(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在没被有权机关变更、撤销之前,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具有约束力。

(四)执行力。指已生效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

4、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和意义

一、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和适用力的不同为标准。

二、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行为约束程度的不同

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以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必须有行政行对人的申请为标准

四、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为

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结构不同的划分

五、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以是否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

六、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数目不同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意义

在于我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采用这种分类来确定受案范围。

五、行政立法

(一)、抽象行政行为。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对象所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

主要包括两类:一是行政立法行为;二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立法的概念

从中央到地方多层级的、人大与政府分享立法权的体制。

☆立法主体

1.国务院。尚未制定法律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2.国务院各部门。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效力

六、行政许可

1、许可种类

(一)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

(二)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

(三)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件的许可。以许可的书面形式及其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

(四)权利性许可和附义务的许可。以许可是否附有附加义务为标准

(五)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

(六)分为长期许可和短期许可。以许可的有效期的为标准

2、设定权限(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三)地方性法规

(四)省级政府规章。(五)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

七、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的概念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及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各种具体行政行为的通称。

2、行政强制与强制执行的区别

⑴、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⑵、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而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为前提。

⑶、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

⑷、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⑸、结果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

3、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意义

⑴、间接强制。代执行和执行罚

⑵、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执行主要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和对财物的强制两种。

4、代执行与执行罚

代执行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履行行政行为所确立的可代替作为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局部的

5、行政裁决的对象

特定民事行为即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

八、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的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依法进行。它包括以下内容:

1.处罚的主体法定

2.处罚的依据法定

3.处罚的程序法定

☆公正公开原则。公开原则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公布,没有公布的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二是依法给予违法者的处罚要公开,使受罚者本人及群众对处罚能有较充分的了解,即便于群众监督。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作为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行政处罚不单以处罚为目的,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

☆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2、行政处罚的种类

七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的设定

⑴、法律。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

英语教学法-王蔷-复习资料

Unit 1: language and language learning What is language:language is a system of signs, which is arbitrarily chosen, vocal, conventionalized, graphic, and gesture symbol for verbal communication in a given society. Design features:refer to defining properties of human language that tell the difference between human language and any system of animal communication. They are arbitrariness, duality, productivity, displacement, cultural transmission, and interchangeability. Features of language 和views on language 在P-3 Several theories on language learning (behaviourist theory ,cognitive theory, constructivist theory, socio-constructivist theory)在P5-P6 A good language teacher’s features (ethic devotion, professional qualities, personal styles, language competence) Unit 2:communicative principles and TBLT CLT(goal在P-16): 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 TBLT(在P-27): Task-based language teaching Goal of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to enable students to use the foreign language in work or life when necessary Difference between language use in real life and traditional pedagogy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 (linguistic competence, pragmatic competence, discourse competence, strategic competence, fluency) 在P-18 Sever linguistics’ ideas about exercise types and activities (Richards, Rodgers, Finocchiaro, Brumfit, Ellis, Littleword.)在P-23下

人机工程学考试重点笔记

一、 1、人机工程学:人机工程学(Man-Machine Engineering)是研究人、机械及其工作环 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学科。 2、学科命名:美国——人类工程学Human Engineering 、人的因素工程学Human Factors Engineering ,西欧(常用)——人类工效学Ergonomics 。日本——人间 工学。国内——工程心理学Engineering Psychology 3、人机工程学的发展以及特点: a 、 经验人机工程学:机械设计的是主要着眼点在于力学、电学、热力学等工 程技术方面的原理设计上,在人机关系上是以选择和培训操作者为主,使 人适应于机器。 b 、 科学人机工程学:重视工业与工程设计中“人的因素”,力求使机器适应 于人。 c 、 现代人机工程学:研究方向:把人-机-环境系统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研 究,以创造最适合于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和作业环境,使人-机-环境系统相 协调,从而获得系统的最高综合效能。 4、学科的研究方法: a 、观察分析法 ,b 、实测法,c 、实验法,d 、模拟和模型实验 法,e 、计算机数值仿真法。 5、人体测量学也是一门新兴的分支学科,它是通过测量人体各部位尺寸来确定个体之 间和群体之间在人体尺寸上的差别,用以研究人的形态特征,从而为各种工业设计 和工程设计提供人体测量数据。 6、人机工程学范围内的人体形态测量数据主要有两类,即人体构造尺寸和功能尺寸的 测量数据。人体构造上的尺寸是指静态尺寸;人体功能上的尺寸是指动态尺寸,包 括人在工作姿势下或在某种操作活动状态下测量的尺寸 7、人体测量的主要方法有:a 、普通测量法,b 、摄像法,c 、三维数字化人体测量法。 8、测量基准面:a 、正中矢状面(左右),b 、冠状面(前后),c 、横断面(上下 面),d 、眼耳平面(通过左右耳屏点及右眼眶下点得横断面) 9、均值:表示样本的测量数据集中地趋向某一个值,该值为平均值,简称均值。 ∑==n i i x n x 11

经济法重点

经济法重点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 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英语教学法教程教案(王蔷)

英语教学法教程教案 A Course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主讲:姚向礼 教材:《英语教学法教程》 主编:王蔷 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绪论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 Teaching approaches & Methods Approaches & methods of Language Teaching 众说纷纭,现以学习理论作为分类标准,将学派分为认知性的,连接性的和综合性的三大类。并简介翻译教学法,自然教学法,直接教学法,认知教学法,功能教学法,在这之前首先概述一下拉丁语教学法、。 ①拉丁语教学法,指(15-16世纪)为欧洲语言的极盛时期,学校里教授作为外语之拉丁语的直觉模仿法。它在(15——16世纪)为语法模仿法:16世纪末到17世

纪,由于民族语渗入学校,拉丁语教学法主要为词汇模仿法。先后提出了自觉性原则和直观性原则。这一时期的两大代表人物①惜提哈(ratch1571-163500))②夸美纽斯教学法Conienius(1592_1670) ①德国论点是通过经验与分析去学习一切。认为只从理论途径得到的记忆才是可 靠的。词汇翻译法,自觉对比法,认真教学法。 二、联结性的教学法学派 特点:经验主义的哲学观点;重视外语话语与实物,观念,概念等外部世界与思维的直接联系;侧重口头操练。 自然教学法(绝对排斥本族语的教学法) 直接教学法(自然教学法发展起来的)(一种习惯) 听说教学法 视听教学法 功能教学法(又名意念法,交际法或意念——功能—交际法 三、综合性的教学法学派,来源于直接法与翻译的综合 自觉实践法 折衷法(又是极端) 分阶段教学法 一、语法翻译法(Translation Method) The 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Reading Method ,classical Method ).In China, it is called old method and is probably the most widely known and has been the most widely used of all approaches to language teaching .Although there have been many developments in language teaching, especially in the teaching foreign language ,grammar-translation method in still used today in various forms .And the main drill in translation. The mains features are as the followings. 1.Classes are taught in the mother tongue,with little active use of the target lauguage. 2.Much vocabulary is taught in the form of lists of isofated words. 3.Long elaborate explanations of the intricacies of grammar are given. 4.Little attention explanations of the intricacies of grammar are given. 5.Often the only drills are exercises in translation disconnecfecl sentences from the target language into the mother tongue. 6.little or no attention is given to pronunciation. 希腊文、拉丁文、通过翻译来学习外语。 认为背诵文法规则是学习外语的捷径,使用的课本,开始是孤立的单词和孤立的语法例句,都是从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名著里摘引出来的。 Advontedges: 1.在外语教学里创建了翻译的教学形式; 2.在外语教学里利用文法、利用学生的理解力,以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 3.着重阅读,着重学习原文或原文文学名著; 4.使用方便。只要教师掌握了外语的基本知识,就可以拿着外语课本教外语,不需要什么教具和设备。 Disadvanfudges: 1.忽视口语教学。在教学里没有抓住语言的本质; 2.忽视语音和语调的教学; 3.过分强调翻译,单纯通过翻译手段教外语,不利于培养学生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易使学生在使用外语时对翻译有依赖性;

毛概第三章作业

毛概第三章作业 一、辨析题 1、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范畴。 2、从革命对象来看,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 3、没收官僚资本,就反对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而言,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 二、论述题。 1、为什么将五四后的中国革命称为“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2、论述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 一、辨析题。 1、答:错误。新民主主义革命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范畴,但革命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属于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什么“新”?新就新在中国革命处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新的时代、有了马克思主义这一新的指导思想和中国共产党这一新的领导。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发生在十月革命之后,从革命的阵线上说,它属于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

2、答:错误。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是中国革命的首要对象,是中国人民第一个和最凶恶的敌人。帝国主义操纵着中国的政治、经济命脉,是影响中华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最主要障碍,是近代中国一切灾难的总根源。因此,只有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才能使中国走向独立和富强。封建主义是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主要支柱和社会基础,它的统治也是影响中国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进程的主要障碍。从根本上说,反对封建主义,就是要在经济上消灭封建制度,在政治上消灭军阀的专制统治,消灭地主阶级,解放生产力,为中国的经济现代化和政治民主化创造条件。官僚资本主义作为中国革命的又一对象,是中国反动和落后的生产关系。因为它是凭借地主、买办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力量而发展起来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代表着中国反动和落后的生产关系,阻碍着中国生产力的发展,构成了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因此,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必然要同时反对官僚资本主义。当然,新民主主义革命不是一般地反对资本主义,它只是反对官僚资本主义和大资产阶级。 3、答:错误。“没收官僚资本”具有双重性,是从两个不同视角分析得到的结论。官僚资本主义,是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民党蒋介石政权的经济基础。因此,没收官僚资本,就是反对封建的买办资本,是新民主主

人机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 人机工程学概论 1. 人机工程学:是研究人、机械及其工作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学科。 2. 人机工程学名称:人类工效学、人间工学、人-机-环境系统工程、人体工程学、人类工 程学、工程学心理学、宜人学、人的因素等。 3. 人机工程学的发展阶段: 1) 经验人机工程学【特点】:机械设计的主要着眼点在于力学、电学、热力学等工程技 术方面的原理设计上,在人机关系上是以选择和培训操作者为主,使人适应于机器; 2) 科学人机工程学【特点】:重视工业与工程设计中“人的因素”,力求使机器适应于 人; 3) 现代人机工程学【特点】:现代人机工程学着眼于机械装备的设计,使机器的操作不 越出人类能力界限之外;密切与实际应用相结合,通过严密计划设定的广泛实验性 研究,尽可能利用所掌握的基本原理,进行具体的机械装备设计;力求使实验心理 学、生理学、功能解剖学等学科的专家与物理学、数学、工程学、方面的研究人员 共同努力,密切合作。 4.现代人机工程学研究的方向是:把人-机-环境系统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研究,以创造 最适合于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和作业环境,使人-机-环境系统相协调,从而获得系统的最 高综合效能。 5.人机工程学科的研究方法:观察分析法、实测法、实验法、模拟和模型试验法、计算机数 值仿真法。 第二章 人体测量与数据应用 1.人体测量:是通过测量人体各部位尺寸来确定个体之间和群体之间在人体尺寸上的差别, 用以研究人的形态特征,从而为各种工业设计和工程设计提供人体测量数据。 2.人机工程学范围内的人体形态测量数据主要有两类: 人体构造尺寸:是指静态尺寸 功能尺寸:是指动态尺寸 3.人体测量主要方法:普通测量法、摄像法、三维数字化人体测量法。 4. 人体测量基准面:矢状面、正中矢状面、冠状面、横断面、眼耳平面 5.百分位:百分位由百分比表示,称为“第几百分位”。例如,50%称为第50百分位。 6.百分位数:百分位数是百分位对应的数值。例如,身高分布的第5百分位数为1543,则 表示有5%的人的身高将低于这个高度。 7.计算题: (一)、求某百分位数人体尺寸: 在人体测量资料中,常常给出的是第5、第50和第95百分位数值。在设计中,当需要 得到任一百分位数值时,则可按下式求出: 1%-50%之间的数值:50%-99%之间的数值:P=M+(SK) 例题: 例1 :设计适用于90%华北男性使用的产品,试问应按怎样的身高范围设计该产品尺寸? 解:由表查知华北男性身高平均值M=1693mm ,标准差S=56.6mm.要求产品适用于90%的人, 故以第5百分位和第95百分位确定尺寸的界限值,由表查得变换系数K=1.645即:第5百分位数为:P=1693-(56.6*1.645)=1600mm 第95百分位数为:P=1693+(56.6*1.645)=1786mm 结论:按身高1600-1786mm 设计产品尺寸,将适应用于90%的华北男性。 讨论:平均值是作为设计的基本尺寸,而标准差是作为设计的调整量的。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人机工程学知识点

安全人机工程学的研究目的:对综合体建立合理的方案,更好地在人机之间合理地分配功能,使人和机结合,有效地发挥人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人提供安全卫生和舒适的环境,达到保障人的健康、舒适、愉快地活动的目的,同时提高活动效率。(综合体:人和机以及围绕着人和机器的关系及环境条件。) 人体测量数据应用准则(主要):1.最大最小准则2.可调性准则3.平均准则4.使用最新人体数据准则5.合理选择百分位和使用度准则(=可调+平均) 目标:尽可能多人适用。 最小功能尺寸=人体尺寸百分位数+功能修正量 最佳功能尺寸=人体尺寸百分位数+功能修正量+心理修正量 影响人体测量数据差异的因素:年龄、年代、性别、职业、地区与种族 地区分为:东北;华北;西北;东南(安徽);华中;华南;西南; 机体九大系统:运动、消化、呼吸、泌尿、生殖、循环、内分泌、感觉、神经系统。主要:运动、感觉、神经 常见的集中视觉环象:①暗适应和亮适应②视错觉③眩光 眩光:当人的视野中有极强的亮度对比时,由光源直射出或由光滑表面的反射出的刺激或耀眼的强烈光线。 眩光可使人眼感到不舒服,使可见度下降,并引起视力的明显下降。 眩光对作业的不利影响:主要是破坏视觉的暗适应,产生视觉后像,使工作区的视觉效率降低,产生视觉不舒适感和分散注意力,造成视觉疲劳。 应该采取的措施:(1) 限制光源亮度(2) 合理分布光源(3) 改变光源或工作面的位置(4)合理的照度 视错觉:是人观察外界物体形象和图形所得的印象与实际形状和图形不一致的现象。 分为:①形状错觉②色彩错觉③物体运动错觉 视觉运动规律;①先水平后垂直、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时针②左上限(最优)、右上限、左下限、右下限(最差)③易于辨认的颜色顺序:红、绿、黄、白(两种匹配一起:黄底黑字、黑底白字、蓝底白字、白底黑字) PSI书律(三节律):(体力23天,情绪28天、智力33天) 视野范围:白色视野>黄蓝色>红>绿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定对象的指向性和集中,有机体对周围环境制激的选择性知见。可分为无意注意和有意注意两种, 注意的特性:表现在注意范围、注意持续性,注意选择性,注意不稳定性。 引起不注意的原因:①强烈的无关刺激的干扰②注意对象设计欠佳③注意的起伏④意识水平下降导致注意分散 预防不注意产生差错的方法:1)建立冗余系统,为确保操作安全,在重要岗位上,多设1-2个人平行监视仪表的工作2)为防止下意识状态下的失误,在重要操作之前,如电路接通或断开、阀门开放等才用“指示唱呼”,对操作内容确认后再动作3)改进仪器、仪表的设计,使其对人产生非单调刺激或悦耳、多样的信号,以免误解。 情绪、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一种特殊反应形式。 不安全情绪:急躁情绪,烦躁情绪 七情:喜、怒、哀、欲、爱、恶、惧 情绪和情感的区别:情绪:(1)生理需要是否得到满足。(2)动物共有(3)情景性、冲动性和明显的外部表现。情感:(1)社会性需要是否得到满足。(2)人类特有(3)情景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情绪、情感被环境影响、生理状态和认识过程三种因素制约。认识过程一关键 情绪可分为:心境、激情、应激。 心境,是一种使人的一切其他体验和活动都感染情绪色彩的比较持久的情绪状态。

王蔷 英语教学法_英汉对照

A Course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Unit 1 Language and Learning Views on language语言观 Structural view结构主义 as a linguistic system functional view功能主义 as a linguistic system but also a means for doing things,base on communicative functions Interactional view交互性 as a communicative tool Views on language learning and learning in general 1)Process-oriented theories过程指向论 concerned with how the mind processes new information, such as habit formation, induction, making inference, hypothesis testing and generalization. 2)Condition-oriented theories 强调条件理论 emphasize the nature of the human and physical context in which language learning takes place, such as the number of students, what kind of input learners receive, and the learning atmosphere. Behaviourist theory 行为主义理论 =audio-lingual method听说教学法 A stimulus-response theory of psychology You can train an animal to do anything(within reason) if you

毛概第三章知识点整理

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 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主义形态 2.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 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主要三种: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优势)和资本主义经济 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 级等基本的阶级力量。 4.新民主主义社会矛盾表现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 阶级的矛盾。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国内的主要矛盾。 5.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对 立的对抗性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具有相同利益的非对抗性的一面。 6.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的因素不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已经居于领导地位, 但非社会主义因素仍有很大的比重。 7.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限制与反限制、改造与反改造的

斗争。 8.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 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即“两个转变” 9.简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内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0.总路线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 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可以将“一化”比喻成鸟的“主体”,“三改”比喻成“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1.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 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解放生产力) 12.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人机交互各章知识点

人机交互各章知识点 第1章 1. 人机交互的概念,所涉及的学科及关系。 答:人机交互(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HCI)是关于设计、评价和实现供人们使用的交互式计算机系统,并围绕相关的主要现象进行研究的科学。 人机交互技术与认知心理学、人机工程学、多媒体技术和虚拟实现技术密切相关。其中,认知心理学与人机工程学是人机交互技术的理论基础,而多媒体技术、虚拟实现技术与人机交互技术是相互交叉和渗透的。 2. 人机交互研究的内容。 答:人机交互的研究内容有人机交互界面表示模型与设计方法、可行性分析与评估、多通道交互技术、认知与智能用户界面、群件、Web设计、移动界面设计。 3. 人机交互经历的三个阶段 答:命令行界面交互阶段、图形用户界面交互阶段、自然和谐的人机交互阶段 4. 发展趋势 答: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标准化 5. 狭义的讲人机交互技术 答:人机交互技术主要是研究人与计算机之间的信息交换,主要包括人到计算机和计算机到人的信息交换两部分。 第2章 1. 人的主要的感知方式答:视觉、听觉、触觉 2. 人的常见认知过程 答:1、感知和识别 2、注意 3、记忆 4、问题解决5、语言处理 交互原则:许多认知过程是相互依赖的,一个活动可同时涉及多个不同的过程,只涉及一个过程的情况非常罕见。 3. 人机系统设计步骤答:(1)需求分析阶段(2)调查研究阶段(3)系统分析规划阶段 (4)系统设计阶段(5)测试阶段(6)人机系统的生产制造及提交使用阶段 4. 人机工程学的定义 答:人机工程学是研究“人-机-环境”系统中人、机、环境三大要素之间的关系,为解决系统中的人的效能、健康问题提供理论与方法的科学。 第3章 1. 交互设备的的分类输入设备 { 文本输入设备:键盘、手写输入设备(手写板)图形输入设备:二维扫描仪、数码摄像头三维信息输入设备:三维扫描仪、动作捕捉设备指点输入设备:鼠标、光笔、控制杆板、触摸屏} 输出设备 显示器、打印机、语音交互设备(耳麦、声音合成设备) 虚拟现实交互设备: 三维空间定位设备(空间跟踪定位器、数据手套、触觉和力反馈器),三维显示设备(立体视觉、头盔式显示器、V A VE(洞穴是现实环境)、裸眼立体显示器、真三维显示) 第5章 1. 人机界面的分类方式: 根据用户界面的具体形式、根据根据用户界面中信息载体的类型、根据计算机输出信息的形式 图形用户界面有哪几种:命令行界面、图形界面和多通道用户界面 2. 图形用户界面的三个重要思想 答:1.桌面隐喻 2.所见即所得 3.直接操纵 3. 设计用户界面的一般性原则 答:(1)界面要具有一致性 (2)常用操作要有快捷方式 (3)提供必要的错误处理功能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王蔷主编的《英语教学法教程》第二版-Unit-1

Unit 1 Language and Language Learning Aims of the unit In this unit we will discuss some general matters about language learning and teaching. We are going to discuss five questions on particular: 1.How do we learn language? 2.What are the common views on language? 3.What are the common views on language learning? 4.What are the qualities of a good language teacher? 5.How can one become a good language teacher? 1.1How do we learn languages? Mach of human behavior is influenced by their experiences. The way language teachers teach in the classroom is to some extent influenced by the way they learned languages. This is especially true in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Before we discuss language learning theories, let us first reflect on our own language learning experience. Task 1 Below is a list of interview questions on how people learn a foreign language. In the first column, write down your own responses. Then interview three other students in your class and enter their responses in the other columns. Discuss your findings in group of 4 and draw some

《人机工程学》复习资料全

人机工程学复习内容 说明:《人机工程学》考试分为A.B试卷,时间为2个小时,题型有辨析题、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设计题。以下为复习内容,请大家好好准备,只有认真复习,才会取得好成绩,反之亦反。 友情提醒: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请带好铅笔、橡皮、草稿纸、尺、快速手绘表现工具——马克笔或彩铅等习惯用的手绘工具(因试卷纸张太薄,马克笔可能不适用)。 注意:虽然为开卷考试,但不可掉以轻心,考题均出自课堂内容,务必温习课本相关内容,重点在于理解知识点,知道如何应用,并在课本上做好笔记。 PS:学校要求只允许带本课程规定教材,不允许带其他教材、参考书、笔记本、打印资料、复印资料等其他任何资料,不然以作弊论处,请各位同学注意,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没有教材的同学请注意,请及时购买。当然,对于有信心全部掌握在脑子里的学霸例外。) 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人机工学一般定义:人机工程学是以人的生理、心理特性为依据,应用系统工程的观点,分析研究人与产品、人与环境以及产品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为设计操作简便省力、安全、舒适,人—机—环境的配合达到最佳状态的工程系统提供理论和方法的学科。 人:是指操作者,或使用者。 机:泛指人可操作与可使用的物,可以是机器,也可以是用具或生活用品、设施、计算机软件等各种与人发生关系的一切事物。 环境:环境是人与机共处的环境,如作业场所和作业空间,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等。 研究的基本途径就是系统的将人的能力、极限、特点、行为和动机等相关信息应用到人们使用的事物和过程的设计和环境中。 研究对象是人-机-环境系统,研究产品设计中与人有关的问题,将人的需求和能力置于设计技术体系的核心位置。 研究目的是使系统高效运行且系统中的人获得安全、健康和舒适,为产品、系统和环境的设计提供与人相关的科学数据。追求实现人类和技术完美和谐融合的目标。 人机关系要实现的目标:实现高效、舒适、健康、安全等目标。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学习资料

1.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和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1、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迥异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关系,也与传统的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不同,这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与民商法和行政法迥然有别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3. 经济法的功能:保障和规范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 4. 关于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1、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是宪法之下的一级部门法,其地位与民商法、刑法略同。 3、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密切,特别是同民商法和行政法的关系,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5. 经济法的体系:1、市场规制法(市场障碍排除法); 2、国家投资经营法; 3、宏观调控法。 6.垄断的概念: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者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7.垄断的类型: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经营者集中3垄断协议4行政垄断 8.垄断的控制模式:1 结构主义垄断控制模式2 行为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9.垄断的认定原则:1 本身违法原则2 合理原则(造成了损害才加以限制) 10.法律对垄断行为的规制:1 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各国的反垄断法一般都明确规定禁止价格歧视、强迫交易、掠夺性定价和独家交易等行为。 2 对垄断协议的规制:垄断协议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如联合限价、串通投标,后者如限制转售价格,各国反垄断法均明确禁止之。3 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企业兼并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新陈代谢的正常形式,反垄断法所要规制的企业兼并是指那些明显改变市场结构、产生或增强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反竞争效果的企业兼并。(申报制度)4 对行政垄断的规制:行政垄断在现实中表现为地区垄断、行业垄断、强制购买、强制联合限制竞争等。其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因而我国反垄断法将之作为重点防范和规制对象。 11.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对某些特定行业、特定企业、特定行为以及法律所赋予的某些特权规定豁免适用反垄断法,在本质上属垄断促进法的范畴。 12.垄断法的域外使用:一国的反垄断法延伸适用于发生在国外的对本国有影响的一切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 13.不正当竞争的类型和认定:(1)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市场混淆行为类似商标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如虚假广告等)(2)利诱性市场交易行为;(如商业贿赂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等)(3)强迫性市场交易行为。(与垄断行为有重合)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商业诋毁行为 14.消法的适用范围: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15.消费者的权利:1、保障安全权:保障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了

王蔷《英语教学法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4~6章【圣才出品】

第4章教案设计与书写 4.1 复习笔记 本章要点: 1. The significance of lesson planning 课程计划的重要性 2. Principles for good lesson planning 做好课程计划的准则 3. Macro planning vs. micro planning 宏观计划和微观计划 4. Components of a lesson plan 课程计划的构成因素 5. Sample lesson plans 课程计划的样本 本章考点: 课程计划的重要性;做好课程计划的准则;宏观计划和微观计划;课程计划的构成因素;课程计划的样本。 本章内容索引: Ⅰ. The significance of lesson planning

1. Definition of lesson planning 2.The necessity of lesson planning for teachers 3. Benefits of lesson planning Ⅱ. Principles for good lesson planning Ⅲ. Macro planning vs. micro planning 1. Two levels of lesson planning 2. The advantage of a concrete teaching plan Ⅳ. Components of a lesson plan 1. Background information 2. T eaching aims 3. Language contents and skills 4. Stages and procedures 5. T eaching aids 6. End of lesson summary 7. Optional activities and assignments 8. After lesson reflection Ⅴ. Sample lesson plans Ⅵ. Conclusion Ⅰ. The significance of lesson planning(课程计划的重要意义) 1. Definition of lesson planning课程计划的定义 Lesson planning means making decisions in advance about what techniq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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