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特此公告。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上级部门应对下级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条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保持资质的一致性。

(一)企业实际生产食品的场所、生产食品的范围等应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二)企业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应按规定报告;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二)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三)企业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五)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

(六)企业不应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企业应定期对厂区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二)企业应定期对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三)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

(四)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五)企业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第十二条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销售台帐。企业应对销售每批产品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标准执行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标准应按规定进行备案;

(二)企业应收集、记录新发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参加相关培训,做好标准执行工作;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不安全食品自主召回、被责令召回的执行情况的记录,包括:企业通知召回的情况;实际召回的情况;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记录,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报告召回及处理情况。

第十六条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二)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第十七条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受委托企业应当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内与委托方约定委托加工协议,并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二)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投诉质量问题、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第十九条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并做出反应,同时应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条企业应按规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一)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二)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第三章监督检查程序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编制本辖区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上报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部署、掌握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状况、监管工作需要等情况,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分为特别监督检查和常规监督检查。

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开展特别监督检查,并持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直接前往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开展常规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的,以被监督检查单位在回执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二十三条被检查企业收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本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应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后,应当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作场所进行核查。必要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认为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告知企业。

第二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监督检查人员到企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根据监督检查需要,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第二十八条被检查企业应当指定有关人员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询问,协助核查企业生产条件和抽取样品。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式予以阻挠。

第二十九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3《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应当就检查情况与被检查单位参加人员交换意见。监督检查结论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被检查单位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签署异议。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就监督检查结论向本单位汇报。

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方案全套资料[2019-2020完整实施方案模板]

食品包装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全套资料标准汇编文件 食品包装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全套方案资料标准汇编 编号:Q/RAH-001-2019 2019-2020版 发布日期:2019-04-15 实施日期:2019-07-15 XX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6) 第1章总则 (7) 1.1 适用范围 (7) 1.2 编制依据 (7) 1.2.1 相关法规及规定 (7) 1.2.2 部门规章 (8) 1.2.3 地方法规及文件 (9) 1.2.4 标准和规范 (10) 1.3 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12) 1.4 术语和定义 (13) 1.4.1 风险 (13) 1.4.2 危险源 (13) 1.4.3 风险点 (14) 1.4.4 风险辨识 (14) 1.4.5 风险评估/评价 (14) 1.4.6 风险分级 (14) 1.4.7 风险管控 (15) 1.4.8 风险信息 (15) 1.4.9 重大风险 (15) 1.4.10 重大危险源 (15) 第2章工作机制 (17) 2.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17) 2.2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18) 2.2.1 总则 (18) 2.2.2 组织管理 (18) 2.2.3 安全风险辨识 (19) 2.2.4 方法及要求 (23) 2.2.5 检查考核 (26) 2.2.6 常用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 (28) 2.3 安全风险管控流程 (31) 第3章风险点识别方法 (34) 3.1 风险点识别范围的划分要求 (34) 3.2 风险点识别方法 (34) 3.3 风险评价方法 (34) 3.4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35) 3.5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方法 (35) 3.6 风险点识别及分级管控记录使用要求 (35) 第4章风险点分类标准 (36) 4.1 物的不安全状态 (36) 4.2 人的不安全行为 (37)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 (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聿法规规定为督促食品生产力n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力n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乍、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反映。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食品生产力[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食品生产加n工企业(以下简称“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乍,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洪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旨企业是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聿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 本法规范对象为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mT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调查企业利益相目关方等方式,依法对企业执行有关法聿法规和标准等情况(除对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过程的现场核查外)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下戈线咅部分列举了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方式。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家质检总局”负责制(修)订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并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学校 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号文件精神,我校立即行动,对照文件精神,逐项落实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目标 按照文件精神,我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要求,进一步针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从而达到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的文件精神,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二、成立机构,强化责任 学校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校长为组长的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对照标准,逐项自查 在学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所有供货商均为政府招标的中标企业,资质齐全。 2、采购的菜肉米面等食品新鲜、卫生、无污染。检验检疫合格,票据完善。 3、防蝇、防鼠、防尘、防腐设施正常使用。 4、冷藏设施完善。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5、库房设施完备,存放管理规范。 6、食堂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培训学习规范。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好纯洁工作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

勤洗澡和理发,勤洗、勤换工作衣帽。服务态度好。 7、厨房室内外环境基本纯洁。 8、食品出库入库流程规范,账册清晰。收货验货规范。 9、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与学生具实结算。 四、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1、食堂部分功能分区(粗加工)和蔬菜加工区没有严格分开,切好的蔬菜有放置地面的现象。 2、粗加工间的纯洁卫生打扫不及时。 3、配送的生鲜有时出现检疫单的数量比实际配送的数量多。 4、就餐秩序稍显纷乱,教师陪餐组织有时不到位。 5、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2018年10月17日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模板)

质量管理手册目录章节目录 0.1 前言 0.2 ××××××有限公司(文件) 1.0 质量管理职责 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 组织机构图 1.3 管理职责 1.4 岗位职责 1.5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6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1.7 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1.8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2.0 生产资源的提供 2.1 工作制度 2.2 安全管理制度 2.3 卫生管理制度 2.4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5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6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2.7 关键岗位质量考核办法 3.0 文件管理制度 4.0 采购管理制度

5.0 过程质量管理 5.1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2 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控制5.3 有害物资的控制 5.4 产品防护规定 5.5 包装车间管理制度 5.6 仓库管理制度 5.7 设备工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6.0 生产技术规范 7.0 设备操作规程 8.0 产品质量检验 8.1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8.2 化验室管理制度 8.3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8.4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9.0 检验规范 9.1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0.1 前言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食品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而制定本手册,本手册是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实施指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制定的。 本手册对企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生产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通过本手册的实施,使本公司产品质量得以有效控制。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15〕1号 发布令 《质量手册》是依据ISO9001:2009版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它阐明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质量管理的范围、过程顺序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是确保公司质量管理有效运行的纲领性文件,现予以发布,要求公司的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质量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 抄送:公司各部门 ××××××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九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信息采集表(2) 生产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采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一、本表是为了方便食品(含保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采集主体责任九项制度执行 情况、向《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信息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上传信息所用。 二、表格的顺序及信息采集点与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食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页

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九项制度保持一致。 三、采集信息分别以季度末为时间节点。企业应在3、6、9、11月底前(第四季度以11月 底为时间节点)分别完成当季情况的信息采集并上传至《管理系统》。 四、首次上传信息后,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企业可随时在《管理系统》中修改。 五、填写时可增加相应表格。 六、企业应由专人负责采集、上传信息。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七、本表可从《管理系统》下载。 目录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情况表 (4) 2. 主要管理岗位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表 (5) 3. 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表 (6) 4. 从业人员健康制度执行情况表 (7) 5. 供货商审核执行情况表 (8) 6. 原辅料进货查验执行情况表 (9) 7. 原料及产品贮存制度执行情况表 (10) 8. 生产环境、设备、工艺检查执行情况表 (11) 9. 食品检验制度执行情况表 (12) 10. 实验室建设及认证开展情况表 (13) 2页

11. 不安全食品处置情况表 (14) 12. 食品追溯制度执行情况表 (15) 13.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表 (19) 一、{1.1} 201_年第_季度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情况表 二、 3页

食品安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很重要综述

什么是责任,什么是社会责任?责任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要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员工、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中国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历史阶段。有人分析当前某些中国企业最突出的问题大体表现在八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 食品企业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不但是法律的规定,更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决定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作为食品企业要明确应担负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人要牢固树立"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理念,时刻把食品安全牢记于心,付诸于行;企业要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相关法律宣贯活动,强化自身学习培训,将法律规定的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宣贯到每位员工,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要切实按照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确保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思想素质和质量控制能力;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产品质量追溯、产品召回等一系列主体责任制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要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分解落实岗位责任,严格责任考核;要强化风险意识,及时排查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密切关注国家发布的食品风险监测信息,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要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履行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真实全面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落实法律责任、确保食品生产安全的情况,将食品产业做成“透明”产业。 ,“54321”就是“完善五项制度、健全四个记录、落实三类人员、建立二项机制、把牢一个关口”。其中:五项制度、四个记录、三类人员是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的必须保证,同时也是监管部门巡查时的必查内容。二项机制、一个关口既是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更是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需要配合的关键环节。 “五”即完善五项制度,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标识标注管理、健康卫生管理、产品召回等五项归纳为企业主体责任必须做到的五项制度,并针对每一项制度,要求企业落实。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2021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85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2021版) (一)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聘请的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职员向所在部门签订;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或分厂)签订、公司付总向正

职签订、公司总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 (六)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各自所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 (八)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为把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管理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可追溯,规范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各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体制下的相互配合与衔接,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董事长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各分厂(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重点过程控制与管理 (一)员工健康控制与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做到个人仪表整洁。在岗期间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及吸烟,私人用品必须存放在更衣室内或指定区域,按规定程序进入工作岗位。 3、不适宜继续在食品生产工作岗位的职工应及时调离。 (二)产品标准控制与管理 1、公司所有产品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 2、认真做好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登记、备案及年审工作。 3、严格规范标签、标识的制作、审核与使用。 (三)原辅材料、成品的控制与管理

1、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及产品相关的批次合格证明文件。 2、一律不得违反规定,采购无证产品。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批次合格证明文件的,必须先检验后使用,并保存检验记录。 3、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必须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与管理 1、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2、建立和保存各种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批准记录。 3、建立和保存生产配料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批准程序。 4、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5、在生产场所,应避免人流、物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交叉污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对主要计量器具与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记录。(五)检验控制与管理 1、所有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并取得相应的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 2、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202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word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 责任内容 名称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两篇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两篇篇一:食品加工企业自查报告 食品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贺州市XXX食品厂位于交通便利的XXXXXXX,是一家生产蒸煮类糕点、中秋月饼的企业,长期以来,我厂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表》的内容,从企业资质有效性、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一致、均有效;实际生产地址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实际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二、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申请时基本一致,无变化;生

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厂房、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装饰材料应完好,无损坏或脱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的产品,专用内包装场所的紫外线灯盒抽风设施正常运行;位于工作台和裸露产品上方的照明设备的防护罩等设施完好;生产场所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更衣室、更衣设施、非手动式 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三、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四、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十条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分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 生产(职业康健)管理人员,建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规定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3、持续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 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规定,及时建立健 全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并规范使用安全费用,保证资金投入满 足安全生产需要。 6、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康健教育培训,并如实 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9、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建 立从业人员职业康健档案;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职业康健检查。

10、对巨大危险源实施有用检测和监控,严格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和管理制度的落实。 11、定期对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和经常性维护保养,按规定期限淘汰落伍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 12、制定并及时更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演练。 13、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示栏、告知卡,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巨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14、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对巨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及时将巨大隐患治理情况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 15、组织危险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1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7、按照规定上报生产安全事故,积极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 18、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9、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方针目标 二、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四、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网络图); 六、食品公司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八、一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6.用电(包括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用电(临时)安全管理制度 8.工具(利器)管理制度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12.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6.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7.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8.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9.安全事故管理、奖惩制度 20.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度 21.应急(突发性)事故的管理制度 2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4.生产区域安全守则 九、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2.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4.临时用电作业操作规程 5.自动包装机安全的操作规程 6.喷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7.枕式包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8.封口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9.打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10.电热恒温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1.电子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12.电热恒温水浴箱安全操作规程 13.真空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4.臭氧机安全操作规程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监督抽查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情况,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获得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以下简称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监督抽查考核,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的活动。 第三条【管理人员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任用或者授权的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企业分管食品安全管理的负责人; (二)企业内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 (三)企业内设的其他相关部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人员职责】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一)负责供货商的管理; (二)负责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的管理,并对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三)组织开展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四)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控制制度; (五)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六)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 (七)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的宣传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内部考核上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安全生产中“两个主体”责任是哪里明确提出的? 2006年7月16日出版的2006年第14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的文章《安全生产:提高认识把握规律理清思路推动工作》,李毅中在《求是》上撰文称,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二、为什么说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第一,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效益,那么企业在实现其生产利润的同时责无旁贷肩负着安全责任,企业法人、产业工人在抓好产品生产管理、效益的过程务必同时强调、实现自身安全操作;第二,“生产”与“安全”是如影相随,看是无形却有形,也就是安全这一关键问题其实贯穿于生产领域的全过程,两者其实是相伴而行的,而落实这些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首当其冲、毫无疑问的是由企业去完成;第三,政府本身没有参与生产经营,从管理层面上说,主要是履行监督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因此说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责任主体。 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 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在以下方面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接受未尽责的追究。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3、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8、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检测、监控。 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0、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 11、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3、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确保所使用的工艺装备及相关劳动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4、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 15、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

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

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清单

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清单自查项目序号自查内容自查方法 1.自查组织实施情况1.1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 自查方案是否明确自查范围和内容,部门分工,负责组织自查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及各自人 员职责,自查的时间区间(从自查时间倒推,最近的1-2月正常生产时间内),自查发现问题 的真实记录、处置并将自查表报送日常监管部门等内容。 2.企业资质变化情况*2.1 生产许可证上的生产者名称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且在有效期内。 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者名称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名称是否一致。食品生产许可证 与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2.2 实际生产场所、生产的食品与生产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一 致或相符。 查看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生产的食品是否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内容一致或相符。 *2.3 工艺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施设备、食品类 别及同一类别内事项、外设仓库地址等发生变化的,已 向生产许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或报告。 对照最新一次许可申报材料,查看工艺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施设备、食品类别 及同一类别内事项、外设仓库地址是否发生变化并向生产许可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或报告。 3.生产环境条件 3.1 厂区无扬尘、无积水,厂区、车间卫生整洁。 1.厂区内的道路一般应铺设混凝土、沥青、或者其他硬质材料;空地应采取必要措施,如铺 设水泥、地砖或铺设草坪等方式,保持环境清洁,正常天气下不得有扬尘和积水等现象; 2.生产车间地面应当无积水、无蛛网积灰、无破损等;需要经常冲洗的地面,应当有一定坡 度,其最低处应设在排水沟或者地漏的位置; 3.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散落。*3.2 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 距离。 1.重点查看环境给食品生产带来的潜在污染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其降至最低水平;查 看附近是否有有毒有害污染源,污染源是否对生产有影响;查看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2.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垃圾应定期清理,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尽快清除,不 得有苍蝇、老鼠等;垃圾一般应存放在垃圾房或者垃圾桶内,不得露天堆放; 3.车间外废弃物放置场所应与食品加工场所隔离防止污染。 *3.3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应设置洗手设施,未与食品生产、 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 1.检查卫生间是否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的结构、设施与内部材质应易于保持清洁。卫生间 内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洗手设施; 2.卫生间不得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等区域直接连通,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 3.4 有更衣、洗手、干手、消毒设备、设施,满足正常使用。 1.有与生产量或工作人员数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

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品销售者

天津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食品销售者) 项 项序内相关依 序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1.1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销售者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31.2 1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经营资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项目相符《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11.3 许可证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2《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3《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销售场所环2.1 2《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经营条件干净整洁。1 经营和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污染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2.2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第八条污染2米以上食品销售场所布局合理,食品和非食品、生食和熟食、水2.3 品与其他食品等销售区域分开设置,有固定的存放位置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识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2.4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施2.5食品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与生活区分(隔)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第十五条3.1食品在保质期内《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3.2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食品感官性状正常 食品标签等3 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包装上有标签,标签标明的内3.3 观质量状《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九十七条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3.4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2 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3.5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场所设置或摆放的食品广告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3.6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疗功能3.7 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食品销售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4.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接责任人员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从业的情形4.2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从业人4 管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4.3 明,无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情况。3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从事食品加工及制造的企业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畜禽屠宰、生鲜乳收购环节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工作场所职业卫生,下同)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二章基础安全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安全投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等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并持续改进,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建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账的闭环管理,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条【职业卫生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申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病危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主要负责人应负以下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措施。 2、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5、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发布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本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组织本企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主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做到令行禁止。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5、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落实。 6、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组织本企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支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每一次。 3、参加安全事故的处理。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执行。 5、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6、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不出现人身伤残死亡事故。 9、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做到令行禁止。 2、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隐患和处理突发事件,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上报领导处理。 3、督促检查各重要场所的安全设施,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解决。 4、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参与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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