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年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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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系统强化班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知识

一、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

两个人,一件事

官管民,民告官

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

⑤⑥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7⑧

第二部分 专题精讲 专题一 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图表二)

一、合法行政原则

1、含义: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合法行政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两个要求:

(1)法律优先

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意味着行政立法可以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进行规定,但是一旦有法律规定,必须与法律一致。

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性质和地位: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2)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3)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4)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真题回顾-1

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

A .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 .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 .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基 本

合法合理程序高效权责

诚实

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

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二、合理行政原则

1、含义:合理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至于理性的含义,指的是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包括:

(1)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例如,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两人责任相当,但由于甲与调查人员相熟,故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罚款100元,对乙拘留10天,公安机关的行为就属于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合理行政原则

(2)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分”原则,行政权的行使虽为达成行政目的所必需,但给公民造成的不利影响,不能超过目的所要求的价值和范围,必须在侵害人民权利最小的范围内行使。包括: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③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2、性质:与合法行政注重形式正义不同,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真题回顾-2

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A.行政公开

B.比例原则

C.合理行政

D.诚实守信

真题回顾-3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三、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时,应当听取公民的意见,公民的参与主要包括:(1)获得通知权;(2)陈述权;(3)抗辩权;(4)申请权。

3、回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真题回顾-4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

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

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四、高效便民原则

1、行政效率。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2、便利当事人。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

真题回顾-5

高效便民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要求?

A.简化行政机关内部办理行政许可流程

B.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回和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C.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耐心的答复

D.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执法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五、诚实守信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1、诚实,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2、信用,(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2)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例如,省矿产部门向甲颁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但之后政策发生变化,省矿产部门认为该许可证不适宜继续存续下去,遂撤回了该许可证,甲可以以撤回行为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为由而要求省矿产部门补偿(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行政许可法》第8条对此作出了专门规定。

真题回顾-6

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六、权责统一原则

1、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2、行政责任,是指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真题回顾-7

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专题三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授权性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准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

3、非行政主体:组建机构(假授权、真委托)、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三)

下级经过上级批准: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8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 .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C .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 .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有权有名也不一定是行政主体;参见《诉讼法解释》第20条

有名无权不一定是行政主体;参见《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

有权无名不一定是行政主体;参见《诉讼法解释》第19条

权 名 责

二、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的组成(图表四)☆☆

类型资格名称

组成部门(基本)全部具有

行政主体

资格和规

章制定权

1外交部、2国防部、3发改委、4教育部、5科技部、6工业和信息化部、7公安部、

8国家安全部、9民族委、10监察部、11民政部、12司法部、13财政部、14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15国土资源部、16环保部、1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交通运输部、

19水利部、20农业部、21商务部、22文化部、23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设)、

24中国人民银行、25审计署

直属机构(专门)除参事室

和机关事

务管理局

外,全部

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

和规章制

定权

1海关总署、2税务总局、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质检总局、5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

设)、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设)、7国家知识产权局、8体育总局、9安监总

局、10统计局、11林业局、12旅游局、13宗教事务局、14预防腐败局、15参事室、

16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设直属机构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

和规章制

定权

国家资产管理委员会

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后前

7具有行

政主体资

格和规章

制定权

1证监会、2银监会、3保监会、4社保基金理事会、5地震局、6气象局、7档案局、

8新华社、9中科院、10社科院、11工程院、1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3国家行政

学院、14自然科学基金委、15台办、16新闻办

办公机构不具有行

政主体资

格和规章

制定权

国务院办公厅

办事机构不具有行

政主体资

格和规章

制定权

1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3国务院侨务办公室、4国务院研究

议事协调学位委员

会、防洪

抗旱总指

1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2国家边海防委员会、3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

会、4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5全国绿化委员会、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7国家防

汛抗旱总指挥部、8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9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

小组10、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1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2国务院关税税

则委员会、13国家减灾委员会、14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15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工作小组、16国家禁毒委员会、17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18国务院西部地区开

机构挥部、抗

震救灾指

挥部具有

行政主体

资格发领导小组、19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20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21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22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23国家能源委员会、2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5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26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27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28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29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30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31国家海洋委员会(新设)

部委

管理国家局(特定)

除信访局

外,全部

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

但是无规

章制定权

1粮食局(发改委管)、2能源局(发改委管,重组)、3国防科工局(工业与信息

化部管)、4烟草专卖局(工业与信息化部管)、5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

管)、6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保部管)、7海洋局(国土部管,重组)、8测绘

局(国土部管)、9民航局(交通部管)、10邮政局(交通部管)、11铁路局(交

通运输部管)、12文物局(文化部管)、13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管)、14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管)、15煤监局(安监总局管)、16信访局(国办

管)

★提示:

(一)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撤销与合并的权限和程序

1、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2、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3、议事协调机构:①设立上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②设立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承担办事职能的具体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自身不设立办事机构,一般也不采取行政措施;③为处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还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或者撤销的期限。

四无:无机构、无人员、无编制、无措施。

4、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与合并:国务院办公厅、部委、国务院直属局等可以设立司、处两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局可以设立司、处两级,也可以只设立处级机构。程序规定:①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设立机构提出方案→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②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设立机构自主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二)编制管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是对国务院行政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制度。

1、确定原则:依据职能配置和职位分类,实行精简的原则。

2、编制:①人员的数量定额;②领导职数。

3、编制方案的内容:①机构人员定额和人员结构比例;②机构领导职数和司机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4、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5、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二、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撤销与合并的权限和程序(图表五)

中央行政机关提出方案审核报请决定(批准)

国务院组成部门:长子设立撤销合并等国务院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

国务院总理提请

全国人大或全国人

大常委会

长子以外的其他机关国务院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

国务院

议事协调机构 四无:无机构、无人员、无编制、无措施。 司级内设机构

设立机构提出方

案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国务院

处级内设机构

机构自主决定 (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编制的增加和减少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国务院

真题回顾-9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 .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 .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 .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真题回顾-10

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有权制定规章

B .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 .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 .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三、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行政机关体系图(图表六)☆☆☆☆☆

★提示:

注意把握:条块管辖 双重领导(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条条管辖 垂直领导(包括中央垂直领导和省以下垂直领导)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县政府

乡政府

省公安厅 公安部 市公安局 乡派出所

国家税务总局 省地税局 省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乡地税所

乡国税所

县地税局

县公安局 县国税局

新起点系统强化班行政法_徐金桂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专题一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图表一) 一、合法行政原则 1、含义: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合法行政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两个要求:(1)法律优先 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意味着行政立法可以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进行规定,但是一旦有法律规定,必须与法律一致。 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性质和地位: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2)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3)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4)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畴。 真题回顾-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二、合理行政原则

徐金桂讲义新版(行政法)

2015年徐金桂行政法考前聚焦2小时 1.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规定,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这是比例原则的要求 C.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主要运用比例原则来作出行政决定 D.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E.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这是高效便民原则的要求 F.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保证行政行为效力的稳定,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G.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 2.关于公务员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曾受过刑事处罚,后在公务员招考中表现突出被录用为公务员,在试用期又因为其优异,机关决定提前5个月结束试用期 B.甲同时有2个违纪行为都应当被处分,则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如果一个是警告,另一个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如果2个都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但是处分期应当在18个月之上,36个月之下 C.公务员担任县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均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不得辞职和退休,但是可以交流和出境 E.县公安局民警詹某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不称职,准备将其辞退时,发现其患有疾病,正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于是没有作出辞退决定 F.林某是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其妻不得担任法制科科员 G.市安监局聘任制公务员夏某与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其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市人社局提起申诉 H.区政府办公厅科员刘某受警告处分,处分期间因为表现优秀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 I.市文化局公务员林某因为违纪应当被行政处分,但在处分决定作出之前,已经依法被免职,则不予处分 J.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有权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最新吴鹏行政法讲义年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 行政法的总体结构 2个人、1件事、4个程序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国家权Power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 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 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 §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 《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 ☆人大立法(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政府立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非正式渊源:其他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形式行政)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 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此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 种类裁量权(派出所:警告、罚款) 二、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自由裁量权→ (实质行政)幅度裁量权(派出所:500元以下罚款)1.公平公正原则: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正当考虑 3.比例原则:①合目的性②适当性③损害最小 ★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 例1:①2012年,原野公司股东王某和张某向工商局提出增资扩股变更登记的申请,将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800万元。后查明,验资报告有涂改变造疑,作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②2013年,《公司法》修改,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意义。(2014/4/4/论述) 例2: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官民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谈谈你的意见(2010/4/7/论述) 三、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2.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 3.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1.高效→行政效率原则: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2.便民→便利当事人原则:行政机关不能增加相对人的程序负担 五、诚实守信原则 1.诚实→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全面、准确、真实 2.守信→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行政决定(1)违法行为:撤销,赔偿(2)合法行为:废止,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1.权力→行政效能原则: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2.责任→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赔偿(2)公务员:处分

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 第二部分 行政法专题精讲 专题一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 3、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二) ① ④ ⑤ ⑥ ⑨ ⑩ ② ③ ⑧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二、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的组成(图表三)☆☆

徐金桂行政法历年真题修订

历年真题修订 P96 1.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85)[答案] AC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考点解析]①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 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 A正确。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6条第 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即县工商局和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故 B错误。 ③《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 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既可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故 C 项正确。④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故,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而不是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故D错误。 P100 2.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 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05/2/99)[答案] ABC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编辑)年行政法-徐金桂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第一编行政法历年命题规律总结 一、重者恒重,兼顾全面 二、重视实务,兼顾理论 三、比较思维,贯穿始终 四、综合考查,把握宏观 真题回顾-1 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C.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D.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第二编复习方略 一、心态:不抛弃,不放弃。 二、时间:适合自己记忆规律的,就是最有效的安排。 三、方法:“三个三”:三种资料、三个集团、三个阶段 (一)三种资料:真题、教材、法条 (二)三个集团:第一集团(民、刑、行政)、第二集团(民诉、刑诉)、第三集团(卷一) (三)三个阶段:基础阶段(记笔记)、强化阶段(做真题)、冲刺阶段(查漏补缺)

第三编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知识体系☆☆☆☆☆

第二编 专题精讲 专题一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授权性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准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 3、非行政主体:组建机构(假授权、真委托)、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一)☆☆☆☆☆ ★总结: 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 第十九条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中法网主观题徐金桂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一 案情: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二 案情: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嫖宿地点万隆饭店,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龙湾区分局接受讯问时,楚某化名为“常键”,谎称自己是顺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其的分局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发生口角。王某、向某对楚某进行了殴打,造成楚某多处淤伤。4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认定常键(楚某)“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温州市龙湾区及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因楚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楚某被押在温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 问题: 1.如果楚某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他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2.楚某在行政拘留期间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获批准,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否不用再执行龙湾区分局的行政裁决? 3.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龙湾区分局的行政裁决,楚某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楚某应以谁为被告? 4.在一审期间,龙湾区分局又找到了万隆饭店的服务员,对他们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龙湾分局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能否以此新收集的证据作为认定被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2013徐金桂145题【听课笔记版-私人力作-绝对干货!】.doc

2013年徐金桂行政法145题 (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考点一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1.下列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ABCD A.国务院制定的劳动教养管理制度违反了法律保留的要求 B.上海市政府的规章规定市民必须以竞拍的方式获得机动车牌照,价高者得,此行为违反了法律优先的要求 C.乐清市公安局以拍卖的方式向车主发放有效期为4年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牌照,但是半年后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发布通告收回牌照,对车主未进行任何补偿,此行为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 D.南京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南京市煤气总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在调查取证后,作出罚款10万的处罚决定,但是没有告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E.北京市交通委组织25名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结果作出了本市出租车车费涨价的决定,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2.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有:BC A.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包括公平公正、回避和比例原则 B.法律优先是形式行政法治,比例原则是实质行政法治 C.《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共同办理,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办理”的规定,体现了行政法中的高效便民原则 D.权责统一原则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和扩展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吉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园以及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优待。”长春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70岁以上的持有优待证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辆,但专线车除外。”长春市74岁老人李某持证乘坐长春市专线车运营公司的专线车被拒后,向市交通委申请查处,在市交通委不予受理后,向省交通厅申请行政复议。省交通厅就该行为举行听证会,但是在听证会上并未出示证人杜某的证言,也未听取运营公司的陈述申辩;听证会后省交通厅对该司作出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3.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D

徐金桂16年行政法重点汇总

2016徐金桂“徐徐道来”完整版 一、行政法 00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 1.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 (1)此考点的关键是“法”。法律优先,“有法”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无法”的,不得作为,即“法无规定不可为”。 (2)a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延伸。b法律保留是行政机关的公权和公民私人的私权之间最大的区别;公权力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自由”。c法律具有优先性,行政具有从属性。d合法行政关注的是“有法”还是“无法”,属于形式上的行政法治。 2.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理性,即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同样情况应当同样处理,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案件中的当事人为多数,这是适用本原则的前提。 (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只能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因素,而不得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考虑无关因素。此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判断案中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滥用职权。 (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符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关键考点是适当性和损害最小。关联考点: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明显违反适当性要求,法院将有权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裁判,一般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予以变更。 002.基本原则(二) 1.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回避,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考点: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命题者通过某一法条的具体规定,考查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公开行为中的程序问题。要求对具体法条的规定牢固掌握。 2.高效便民原则 高效即行政效率,便民即便利当事人。 (1)行政效率,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守立法关于时效的规定,不得拖延。(2)便利当事人,即行政机关不得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 考点:此知识点的考题比较简单,只要能判断出行政机关在时效上或程序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即可作出判断。 3.诚实守信原则

徐金桂行政法冲刺讲义

徐金桂行政法冲刺讲义 新起点备战2019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行政法(徐金桂)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冲刺班讲义 1.关于程序正当原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B A.北京市政府主动公开7.21大雨中死亡人数是行政程序正当原则的体现 B.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未征求市民意见招商引进重污染企业属于违反行政参与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是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 2.关于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机构的领导职数 B.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的名称和机构的职能 C.环保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需要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 务院批准 D.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的文化局和教育局合并,应当依法报市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机构审核方案,报市政府决定,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3.关于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市两个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市政府提出协调 意见,报省政府决定 B.甲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且甲市政府有权自行决定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无需省政府批准 C.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昆明市政府要在市区两级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报国务院机构管理机关批准 4.对下列哪些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 院审批?ABC A.调整范围单一的行政法规草案 B.各方面意见一致的行政法规草案 C.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 D.重大复杂的行政法规草案

2018重点学科徐金桂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诉讼法专题精讲行政法知识体系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混合式→概括+列举)(图表一)☆☆☆☆☆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第2、5、11、12、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2、3、4、5条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图表二)☆☆☆☆☆

真题回顾-1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 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真题回顾-2 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

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 真题回顾-3 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真题回顾-4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

2010中法网法条班-徐金桂-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体系 专题一行政主体 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被全面剖析和阐述: 1、《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一、行政主体资格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2008年卷二第82题)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徐金桂考前行政法主观题讲义复习进程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题 一、总体认识: 案例分析题就是主观化的客观题 二、答题技巧: (一)三步走 1.找主体; 2.找行为; 3.找当事人 (二)顺藤摸瓜 (三)重视判断,更要重视说理 三、主要考点及答题思路 (一)受案范围 思路:具体行政行为:1.法律性;2.特定性;3.外部性;4.职权性 (二)复议申请人、原告、第三人 思路: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变更或消灭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当事人为本案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与本案行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依法具有原告资格。 (三)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被告 思路:本案中主体作出的是具体行政行为,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其为适格的行政主体,具有被告资格,故为本案被告(被申请人)(四)管辖法院 思路:首先,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级别)法院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地域)法院管辖。所以,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五)裁判类型 思路: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的类型取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状态。 1.行为既合法又合理:(1)作为:复议诉讼皆维持。(2)不作为:复议驳回复议申请;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2.合法一般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3.合法严重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行政处罚的可变更判决。 4.一般违法:复议诉讼同。(1)作为:可撤就撤销并责令重做,不能撤的确

认违法并补救赔偿。(2)不作为:能履行的就履行,不能履行的就确认违法并补救赔偿。 5.严重违法或不成立:确认无效。 四、试题 1.案情: 2010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10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10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10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10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 (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可以,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 能够成为原告。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先是以拍卖的形式对相

2012【徐金桂】新起点系统强化班行政法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专题一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一)☆☆☆☆☆ ★总结: 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2008年卷二第82题)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 .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标 准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有权有名也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主体。*有名无权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有权无名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权 名 责

个人笔记-徐金桂行政法【强制】

比较一:许可、处罚、强制——实施主体 许可处罚强制 措施执行 行政机关√县级以上: 政府+职能部门√公安/国安/税务/海关/ 县级以上政府 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行政法规 ×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受委托:机关/组织 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的 事业组织 法院×××依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进行:非诉执行 相对集中实施国务院批准→ 省级政府决定 国务院 决定/授权省级政府决定 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办理 联合办理 ××× 行政强制 考点一:先找到处罚,措施在前、执行在后 1、行政性 2、单向性 3、强制(力)性 4、物理性 措施(第一次行为)执行(第二次行为) 实施主体①法律、法规——确定/授权:行政机关 ②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被授权组织 ③行使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④有资格的执法员 不得委托实施,但可委托保管 ①行政机关 ②人民法院 适用目的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实现前提性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 特征①暂时性 ②紧急性 ③非惩罚性 ④限制使用权 ①终局性⑤替代性 ②依附性 ③有时带惩罚性 ④剥夺所有权 主要方式1、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拘留/盘问/传唤强 制戒毒/收容/检查/隔离/带离现场/驱散) 2、查封:场所/设施/财物/资料(就地封存) 3、扣押:可移动财物 4、冻结:存/汇款、有价证券 直接:划拨、拍卖、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间接:代履行、执行罚

考点二:措施——设定 创设权 规定权 法律 所有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 法规可以做出具体规 定,但不得扩大强制的 对象、条件、种类 行政法规 所有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 ①法律未制定+属于国务院职权 ②法律未制定+实践探索/实际管理+法律授权 地方性法规 上位法(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规定+针对地方性实务 可设定(肯定式列举):查封、扣押… 规章+以下 × 比较二:许可、处罚、措施、执行——设定权限 许 可 处 罚 强 制 措施 执行 法律 经常性 所有处罚:绝对保留 限制人身自由 所有措施:绝对保留 限制人身自由+冻结 所有执行: 只能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 ①经常性 ②必要时:临时性 国务院决定可设定 限制人身自由 限制人身自由+冻结 × 地方性 法规 经常性 除限制人身自由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查封、扣押 × 规 章 部门 警告、罚款 × × 省级 临时性:1年内 设区市 考点三:措施——实施程序 一 般 程 序 内部 ①报批:执法人员→负责人 紧急:执法人员当场实施+24 h 内报负责人+补批手续 (余下的也要走外部程序) 负责人认为不应采取强制措施的立即解除 ②确定:实施人员≥2人 外 部 ③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④通知:通知当事人到场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场——必须邀请见证人到场 ⑤告知:当场告知——事实理由依据、权利义务、救济途径 ⑥听取陈述申辩 ⑦现场笔录:当事人(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盖章;当事人拒绝:在笔录中注明 笔录一式2份,一份归档一份给当事人

高分卷四 徐金桂讲义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题 一、总体认识 案例分析题就是主观化的客观题。 二、答题技巧 (一)三步走 1.找主体; 2.找行为; 3.找当事人 (二)顺藤摸瓜 (三)重视判断,更要重视说理 三、主要考点及答题思路 (一)受案范围 思路: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1.法律性;2.特定性;3.外部性;4.职权性 (二)复议申请人、原告、第三人 思路: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变更或消灭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当事人为本案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与本案行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依法具有原告资格。 (三)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被告 思路:本案中主体作出的是具体行政行为,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其为适格的行政主体,具有被告资格,故为本案被告(被申请人) (四)管辖法院 思路:首先,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级别)法院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地域)法院管辖。所以,本案的管辖法院是:(五)裁判类型 思路: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的类型取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状态。 1.行为既合法又合理:(1)作为:复议诉讼皆维持。(2)不作为:复议驳回复议申请;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2.合法一般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3.合法严重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行政处罚的可变更判决。 4.一般违法:复议诉讼同。(1)作为:可撤就撤销并责令重做,不能撤的确认违法并补救赔偿。(2)不作为:能履行的就履行,不能履行的就确认违法并补救赔偿。 5.严重违法或不成立:确认无效。 (六)行政许可诉讼 思路: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 1.受案范围:(1)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3)导致许可程序对主体事实上终止的过程行为。 2.被告:(1)内部程序外部化:上批下决定,告下;不服上批或不批,可共同告;下先审再报上,下不审或不报,告下。(2)统一办理许可: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3.被告怠于举证的补救:(1)第三人可以提供;(2)第三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3)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4)第三人提供或者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行政许可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4.补偿诉讼:(1)行政机关处理前置;(2)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无法可依的,在实际损失范围内确定补偿数额;(3)特许权补偿,按照实际投入的损失确定补偿数额。 (七)行政许可 1.设定和规定。 2.实施主体。 3.实施程序。 4.许可监督。 (八)行政处罚 1.种类和设定。 2.实施主体。 3.实施程序。 4.治安管理处罚。 (九)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2.查封扣押。 3.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4.法院非诉执行。 (十)国家赔偿 1.行政赔偿。 2.司法赔偿。 3.司法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质证程序)。 四、试题 (一)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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