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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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及其借鉴

关俊朗体育学院201024041324

[摘要]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之一,而税率是该制度的核心环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际公认较为完善的税制,但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在税率结构、累进制度、税率适用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尚存在不足,应借鉴美国的经验来完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差异;制度创新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递增,如何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世界各国中,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国际公认较为完善的税制,其税收立法的完备性一直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本文就我国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有益的思路。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演变及功能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演变

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发展至今,其税率经历了一个高低起伏的变化过程。在1913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普通税率为1%。第一次经济危机期间,个人所得税最低边际税率达到历史最低值,只有0.375%。从1932年开始,税率水平逐年增高,至1944年最高边际税率达94%。20世纪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在经济形势的逼迫下,成功地进行了半个世纪以来规模最大的1986年税改,并引发了世界性税制改革的浪潮。这次改革大幅度地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并且减少了税率档数。此后,克林顿和小布什入主白宫后也积极推行税改,分别对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作了一些调整。

目前,美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六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和35%。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者的全部应税所得按四种不同申报方式分别规定了级距,同一级距的税率相同,而美国国税局则每年依据一定指数对该税率表进行调整。

为了进一步改革税制,2005年1月,美国政府成立了税制改革委员会,该机构随即提出了两项税制改革方案:《单一所得税制方案》和《经济增长及税制方案》。两项税改方案均建议税率结构简单化,分别将税率从原来的6档累进税制改为4档或3档,并适度扩大各

档次的级距。总体上,两种税制改革方案的内容均触及了美国税率制度的各个方面,其根本目的是构造公平合理的宏观税制环境,以促进美国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增长。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功能

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一直是美国政府干预、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杠杆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弹性的累进税率,使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收人具有一定的可靠性,从而保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延续。当经济增长速度过快、出现经济过热时,弹性的累进税率就会自动产生一种拉力,防止和投资需求的过度膨胀,使经济过热现象降温;反之,当经济处于衰退期时,弹性的税率制度就会产生一种推力,能有效地刺激消费和投资需求的增长,从而延缓经济衰退,促进经济复苏。几十年来,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对于调整美国产业之间、产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

另外,为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美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合理的累进税率制度,高收入者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的巨大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占人口比例较少的富人,而不是普通工薪阶层。实践证明,该制度有效地控制了高收入者收入的过快增长,体现了公平税负、量能负担的原则。根据美国统计局数据显示,近10年来,以税率制度为核心的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使其基尼系数①平均缩小0.3,税收政策效应达到7%,而且尽管美国这些年来收入差距有所扩大,但由于其拥有先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使得实际收入差距基尼系数远远低于目前的水平。

二、中美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差异

我国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先后对税基和税率做了相应的调整。目前我国根据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性质设计了两类税率,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差别对待,即: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类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14%的比例税率;股息、红利、财产转让等其余各类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在时间上虽比美国晚一百多年,但是作为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基本功能上两国是相同的。基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治因素的变化,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均经历了高低起伏的调整变化过程。但是,由于税收制度、公民纳

税意识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美两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表现出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如下:

(一)税率结构设计的差异

我国有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其中对工薪所得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月工薪所得“超过10万元以上”的税率更是高达45%。相比之下,美国实行单一的超额累进税率,采用10%-35%六级税率。对于高收入人群,美国的平均税负在32%左右,特别是到2006年以后,它的最高边际税率降到35%。也就是说,现在美国高收入人群的平均税负已经小于30%了,这个税率对于美国这个经济发达国家来说实用性是十分普遍的。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我国工薪所得的最高税率比美国多出十个百分点。但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纳税人只适用5%和10%两级税率,20%~45%的税率基本不起作用,每月工薪所得超过10万元需要适用45%的最高税率的人更是风毛麟角,在实际执行中可谓形同虚设。况且,税率越高,对纳税人避税、逃税的诱惑就越大,避税、逃税事件也就越容易发生,客观上增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因此这种边际税率过高、税率级次过多的设置是不尽合理的。

(二)税率累进路线和级距的差异

我国对工薪所得适用的累进税率,累进级距过多,对中低收入的累进程度跳跃性过快,各级分界点的设置缺乏统一的逻辑规律,第2档的上下界与第4档上下界之间存在十倍的关系,第5档到第9档的分界点呈现出等差数列关系。与我国累进路线相比,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很有特色,它是不等额累进的税率表,不仅应税所得累进额不等,就连税率的累进数也不等。同时,税率表中的税收适用级距是不同的,所以即使应税收入相同,但由于税收级距不一致,应纳税额也不相同。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在超额累进税率制度中还作了“累进消失”的安排,即应纳税所得额达到或超过297350美元时,不再按照超额累进税率下通常的计算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而是全额适用最高一级的边际税率。这一特殊制度亦被各国学者认为是美国1986年税制改革的一个极富创意的神来之笔。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美国的不等额税率在适用上比我国灵活很多,其带有波动的减速累进路线,累进性比我国更强,累进效果更好。同时,美国还充分考虑了低收入人群的利益,低税率的级距较大。而我国5%的最低边际税率只适用于月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范围显得过于狭窄,让很多纳税人感觉这种制度只是为国家多征收税收,而不是在调节收入,它因此也打击了广大纳税人的工作积极性。

(三)税率适用的差异

我国现行税率针对个人收入而设计,只要是月收入过了起征点的居民,不论家庭负担轻重有别,不论是否已婚,均适用相同的税率。相比较而言,美国个人所得税法对纳税者的全部应税所得按四种不同申报方式,分别为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分别申报、单身和户主四种方式。同样的个人收入,若采用不同的申报方式,其应税区间不相同,税率也不相同。比如,同样是10万美元的个人所得,按单身申报方式则税率为28%,按已婚联合申报方式则税率为25%。

通过观察,我们发现,美国的这个税率制度充分考虑了婚姻和家庭负担等因素,更加体现了量能纳税原则。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适用无视具体情况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虽简单易行,但它没有考虑地区差异,也未考虑家庭总收入以及赡人、抚养子女等情况,对收入相同而纳税能力不同的纳税人也适用相同的税率,实际上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通过比较我国与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及其实践效果,我们可以发现,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制度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了越来越明显的非效率和不公平问题,对它的改革完善已经势在必行。当然,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的改革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同时充分借鉴美国的有益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完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改革,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减少累进税率档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传统观点认为,个人所得税要发挥其社会职能,就必须实行高税率、多档次的累进税率制。可事实上这种高税率、多档次的税率结构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行之有效。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越高,愿意纳税的人越少;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越低,愿意纳税的人相应会增多。因此,个人所得税在税率选择上应遵循简洁、低税的思路。

征税是一种国际性的普遍行为,尤其是在我国已加入WTO的情况下,我国该以怎样的税率课税,必然会受到国际上一般税率水平的影响。因此,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累进税率结构,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为35%,缩减所得税累进档次为5级,使税率档次简化明了。35%的最高边际税率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最高边际税率接近,有利于我国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吸引海外人才、资本,在更高的平台上参与国际竞争。尤为重要的是,在此次金融大海啸的冲击下,我国实体经济遭遇了严酷的寒冬,降低个税的边际税率可以有效地刺激我国居民消费,促进经济的复苏。另外,针对高收入者想方设法利用比例税率逃税的现象,随着我国

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可以考虑将现行的两套税率统一为超额累进税率,以减少居民避税空间,使税负更趋合理。

(二)引进累进消失税率结构,调整各档次级距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调节收入分配的杠杆,因此在确定税率的累进级距时,一方面要符合所得分布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要符合公平负担的要求。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省市的年人均工资水平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与此同时,高工资必然伴随着高消费水平,但这些地区的中低收入者和其他地区的收入者所适用的税率表却相同,这在理论上显然是说不通的。

对中低收入者不公的现象,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各档次特别是前三档级距的方式来解决,如将第一级税率适用范围调整为“不超过2000元的”,将第二档税率适用范围调整为“超过2000~6000元的部分”,将第三档的税率适用范围调整为“超过6 000~18 000元的部分”。而对高收入者,可以借鉴美国税率中的“累进消失”结构,对课税所得超过一定数额时不再按超累进税率计税,而实行特殊的比例税率计算,以此将高收入者在低税率阶段得到的优惠抽走。在当前我国贫富差距较大的形势下,采取“累进消失”的税率结构,更有巨大的社会意义。它既能确保低收入者享受较低税率带来的利益,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又可使高收入者在退清其所不适宜享受的低税率优惠之后,只需面对一个较低的比例税率,从而体现税收的效率原则。在此,公平与效率两者兼顾,税收的再分配功能也必将得到更好的体现。

有部分学者担心,我国个人所得税总额本来就不多,这样根本的税率改革将大大降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比重。笔者认为,个人所得税的增长是与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加成正比的,当我国全体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普遍提高之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总量和比重自然也会不断增加。

(三)税率适用兼顾婚姻家庭等“人性化”因素

我国是一个大家庭观念很重的国家,自古就有养老扶幼的优良传统。因此,个人收入的差距最终要体现在家庭收入差距上,一个家庭的总收入比个人收入也更能全面反映其真实纳税能力。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完全可以集中到对家庭收入的调节上。因此,在税率的适用中,借鉴美国的区别对待制度,我们应充分考虑每一个纳税主体是否已婚、夫妻双方是否都有收入、是否赡养老人和孩子及其人数等个体情况,根据其每个人、每个家庭实际情况的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税率。这样,可以实现相同收入家庭相同的税率的横向公平,不同收入家庭不同的税率的纵向公平,充分体现税率设计的“人性化”。

当然,在目前我国税收征管手段和征管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做到使家庭中所有成员的收入透明化,难度还是极大的。同时,我国的家庭结构比美国复杂很多,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现象较为普遍,这种以生活在一起的大家庭为单位设计税率还比较困难。我们可暂时以夫妻关系为基本单位,将多代同堂的家庭按婚姻关系拆分为几个小纳税家庭,分别适用税率。同时,对于夫妻双方联合申报和单身申报的税率应有所区别,以使个税切实起到再分配的效果,真正体现个税调整的公平性。

(四)提高非劳动所得的税率,统一劳动所得的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对同属于劳动所得的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使得高收入者因为来源众多或转化来源而适用低税率,工薪阶层却承受着繁重的税负。因此,应将上述三大部分劳动性所得统一合并为劳动报酬所得,按同一超额累进税率征税,以体现“相同性质所得相同待遇”原则。

另外,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劳动所得适用较高的累进税率,对非劳动所得适用较低的比例税率。而当前高收入人群的收人大多来源于非劳动收入,若按照现行的税率制度,极易产生对居民收入的逆向调节问题,造成税负显失公平。因为劳动所得为勤劳所得,它与个人的能力、健康和寿命直接相关,随时可能终止,而且受众多意外因素的影响,比较不稳定。但以上特征是非劳动所得不存在的。因此,对劳动所得与非劳动所得应该区别对待,非劳动所得适用的税率理应高于劳动所得适用的税率。

(五)克服通货膨胀的影响,实行税收指数化调整

2007年以来我国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比较严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7年全年我国CPI涨幅达到4.8%的11年历史高位。通货膨胀侵蚀了个人财富,给居民带来了虚假所得。为了剔除通货膨胀带来的此负面影响,美国从1981年开始实行税收指数化调整。即按照每年消费物价指数的涨落自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税率,以防止通货膨胀将纳税人推入更高的税率档次。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我们应考虑采取税收指数化措施,当消费者物价指数上涨超过上年度一定的百分比(如10%)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级距应按同等比例调高。税率级距的提高,实际上也就降低了税率。总而言之,通过这种指数化机制,确保物价波动情况下纳税人税负水平的相对稳定,从而避免因通货膨胀导致其实际税负加重的现象;同时它对解决我国目前税基标准“几年一修改”的问题也有实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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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延伸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 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企业等适用税率表二 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 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对比分析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对比分析 班级:会计0902班姓名:袁文岑学号:0903100214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的深入与进步,我国相关的税收制度也正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其中,个人所得税作为其中影响程度最广的税种,似乎在近年来难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存在着政策制度不完善,实施乏力的情况。出现了诸如:调节收入差距力度不够乃至有助扩大的趋势;税种不完善,征税面较为狭窄,难以与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实施力度与效率低下,税收结构复杂等一系列问题。然而,国外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与经验,因而相较之下,更为完善和进步,也对人民的生活起到更大的保障作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种收入差距社会保障 正文: 自从1994年正式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每年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在现代税制体系中,对个人收入起调节作用的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以及遗产与赠与税等。个人所得税是在收入分配的最终环节——个人所得环节征收的税种,属于直接税,最能体现税收普遍、公平的原则。个人所得税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少征税,从而达到公平收入分配的目的。的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曾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发挥其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作用。然而,我们明显感觉到,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个税制度日益显现出他的弊端,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都有着消极影响。 首先,我们要明确国家建立个人所得税制的初衷,英国在1799年便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开历史先河。作为一种先进的、有助与社会稳定与公平的政治武器便随之被诸多国家所借鉴,并在之后的两百余年里不断完善,发展至今。然而,我们国家现在征收个税的现状是,由于设计的不合理,尤其是现行的分项按此征税的个人所得税制,对于工薪阶层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则采取20%的比例税率,工薪阶层成了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纳税主体,他们作为社会的中坚阶层,是社会的主要群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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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览ShareAmerica 每年4月15日是美国人报税截止日,今年因为恰逢复活节周末,因此延长到4月18日。交税是民众应守的法律义务,由于美国的税法相当复杂,因此填写税表就成为许多人的“负担”,根据国税局(IRS)的统计,2016年美国人报税填表平均花费13个小时及210美元。对于美国人的税率我们有位读者有兴趣,问道:“听说美国的个税蛮高的,是真的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回答起来还颇费口舌。 根据现有的税法规定,2016年美国的联邦个人收入所得税(个税)的税率最低是10%,最高是39.6%。从最高税率来看,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是比较低的,以G7国家为例:个税最高的是法国,最低的是加拿大。以下是G7国家个税最高税率: 法国:59.6% 德国:57% 日本:55.95% 英国:50%

413351—415050美元,税率35% 415050美元以上,税率39.6% 夫妻合报(也可以分开报税,但税率不一样) 0—18550美元,税率10% 18551—75300美元,税率15% 75301—151900美元,税率25% 151901—231450美元,税率28% 231451—413350美元,税率33% 413351—466950美元,税率35% 466950美元以上,税率39.6% 美国的个税税率采取的是大部分国家通用的累进税制,以夫妻合并报税为例,家庭年收入在18550美元以下的,税率为10%;收入在18551美元到75300美元之间的,税率15%。需要指出的是,收入在18551美元以上的家庭,并非所有收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7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个税起征点3500税率表)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表 税率表一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1、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 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举例说明:

某员工10月份工资为16000元,个人缴纳的四险一金金额为3680元 应纳税所得额=16000-3680-3500=8820 应缴个人所得税=8820*20%-555=1209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将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现就贯彻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公告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时废止。

个人所得税最新现状分析

个人所得税现状分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税率结构 一、目前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它已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税种。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于1980年9月开征的,至今已有24个年头了。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该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不断加强。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至2004年,各级税务机关以强化对高收入者调节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管理,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737.05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47.5%,年均增收118亿元,大大高于同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和税收收入增长速度,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从收入规模上看,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中国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占中国税收的比重也由1994年 的1.6%,迅速提升至2004年的6.75%.在一些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成为除营业税收入之外的第二大地方收入。它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 充分的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配、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个人所得税既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也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手段,还是人才竞争的因素之一,因此税负高低至关重要。而税率是影响税负的最主要因素。在设计税率时,各国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有所不同的。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指导思想是以调节个人收入为主,同时兼顾组织财政收入,并根据我国的国情,采取了分类(项)税制模式,各类所得的适用税率也有所不同,有的实行累进税率,

美国个人所得税部分总结!!!

Chapter 5 Itemized Deductions Medical Expenses Over 7.5%AGI is deductable Weight-loss program (unless prescribed by doctor) × Diet food × Marriage counseling × Cosmetic surgery (除非先天问题或者事故) × Medical insurance premium(保险费)√ Long-term care insurance(根据年龄到一定数额) √ Life insurance If paid out to a beneficiary in lump sum-----not included as income If receive monthly, the additional interest received above the lump sum is taxable Transportation 16.5 cents per mile (out-of-pocket expense, gas oil) Parking& toll fees √ Lodging $50 per person per night (up to 2 people) TAX Taxes are generally deductible, fees are not deductible Fees (postage, fishing licenses, dog tags) Personal property tax-----car Gasoline taxes × Excise taxes × Income Taxes VS. Sales Taxes(no income taxes or low income taxes) Deductions = state and local taxes withheld from wages + Any amounts actually paid during the year 如果去年用的是standard deduction, 今年收到的refund 不用加到income Sales taxes---a.实际交的的消费税 b.IRS table+车,船,飞机的销售税 Property Special assessments charged to provide local benefit to property owners are not deductible-----建人行道等 Service fees(garbage fees, homeowner association fees) × Personal property taxes Levied Based on value of the property Interest The interests on loans for personal purposes are not deductible (Bank charge card interest,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5-08-16 19:41 来源:个税计算器浏览:4644次 l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l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1-30%)减征额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 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1-20%)费用〉×税率

外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与答案整理

外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与答案整理 问题一:外籍在华人员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纳税义务的确定外籍在华人员是否负有纳税义务,取决于其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居住时间多久。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一条规定,其境内、境外所得均需纳税。 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则视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而定。 1、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下的,根据税法第一条规定,仅就其境内所得纳税。境外所得可以不纳税。其中又分两种情况:居住时间在90天以下(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居住183天以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其境内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第二条规定,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境内企业、机构或个人支付或负担的部分申报纳税。但若境内企业、机构属于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则个人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均应视为境内支付。 2、居住时间在90天以上(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居住183天以上)。根据国税发[1994]14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应申报纳税,其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外,不纳税。 3、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按税法第一条规定,居住满一年即应就其境内、境外所得纳税。这又分两种情况:居住时间在一年以上但不满五年的,根据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境外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国税发[1994]148号第四条规定: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境内、境外工资薪金均应纳税;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但若该境内企业、机构属于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则个人工资薪金不论在境内企业、机构会计账簿中有否记载,均应视为境内支付。 4、居住时间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就其境内、境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间的计算居住时间:根据《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执行税收协定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097号)第一条规定,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以实际在华逗留天数为居住天数。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按实施细则规定,判定是否居住满一年时,临时离境(一年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不扣减居住日数。 工作期限:根据《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5]125号)规定,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中任职(包括兼职)、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

美国税制介绍

美国税制介绍 美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税制沿革 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独立。1781-1787年这13个州组成联邦国会。此时这一松散的州际联盟尚没有征税权。部分州只对有些船舶征收吨税或限制关税。在全部财政收入中,税收比重极低。1787年,美国制定新宪法,规定联邦政府享有独立征税权。关税成为联邦的主要收入来源,此外还征收少量消费税及一些直接税,各州政府主要课征财产税和人头税等。19世纪中后期至20世纪初,联邦政府实行扩大消费税和提高税率的政策,消费税比重急剧上升,关税退居次要地位。至1902年,消费税占联邦税收入总额的比例高达95%。在州一级税收收入中,财产税仍居于主导地位。1913年,第16次宪法修正案赋于联邦政府以所得税征收权,美国税制开始向以所得税为主体过渡。这以后,所得税法几经调整和完善,税上收入增加很快,到1982年,在联邦全部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收占47.6%,具有所得课税性质的社会保险税收入占32.9%,公司所得税占7.5%,形成以上述3种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格局。 税制结构 联邦税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为主,此外还有遗产与赠与税、消费税(包括一般消费税及专项用途消费税)、暴利税、印花税等。关税是由关税署负责的税种。各州一级税制不完全一致,一般有销售税、所得税、财产税、遗产税和继承税、机动车牌照税、州消费税等。地方主要以财产税为主。此外有对旅馆营业、供电、电话使用征收的营业税、许可证税等。美国各级政府的税收总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联邦政府税收收入则占财政收入90%以上(1993年高达98.4%)。1988年,在联邦税总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45.36%,公司税占10.68%,社会保险税占37.26%。在州一级税收总收入中,1986年对货物、劳务征税占59.62%,个人所得税占28.97%,公司税占1.83%;在地方一级税收总额中,财产税占70.04%,对货物、劳务征税占20.01%,个人所得税占5.89%。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为美国公民、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美国公民指出生在美国的人和已加入美国国籍的人。居民外国人指非美国公民,但依美国移民法取得法律认可有永久性居住权的人。其他外国人即为非居民外国人。美国公民和居民外国人要就其在全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而非居民外国人仅就其来源于美国的投资所得与某些实际与在美国的经营业务有关的所得交纳联邦个人所得税。

2016年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

2016年美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美国的税收政策 美国的税收制度 美国自独立以来,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税制体系及税务管理体系,对正处于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攻坚时期的我国,有很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税收制度 美国联邦和州共开征80多个税种,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在美国联邦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约占35%,社会保障税约占30%,公司所得税占7%左右,其他税占7%左右,非税收入占20%左右。 一、个人所得税。 美国征收联邦个人所得税,除阿拉斯加等7州外的各州还征收州个人所得税。 (1)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遵循属人原则,凡美国公民,均就其来自美国国内外的所有收入纳税;非美国公民的外国人,只就其来自美国国内的收入纳税。 (2)课税范围主要包括:雇员的工资、薪金、退休金;独资或合伙经营取得的商业利润;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得、农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3)联邦个人所得税实行15%-39.6%的五档税率。非居住的外国人在美国取

得的与工商业活动直接有关的所得,比照美国公民适用的累进税率纳税;取得与工商业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所得,除税收条约另有规定外,按30%的比例税率纳税。州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至11%。 (4)应纳税所得额为纯所得减去减免项目后的余额,纯所得为调整毛所得减去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调整毛所得为总所得减去不予计列项目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总所得中不予计列项目有:资本利得的半数,州和地方政府公债的利息,雇主提供的医药费,教师的讲学金,失业救济金,慈善机构赠予的救济款,亲友馈赠的礼金,战争负伤抚恤费,债务支出、债权收入等。从调整毛所得中可以扣除的项目,分为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标准扣除是对单身或夫妻联合申报分别核定一个普遍性的减免额;分项扣除的项目包括州与地方政府的税款、抵押借款、医药费、给慈善机构的捐款、幼儿保育支出、工会会费、意外事故损失、与工商业有关的直接费用支出等。从纯所得中可以减免的项目,包括纳税人个人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每人每年可享受的3000美元左右的免税额。为鼓励购房,个人购房支出也可在税前扣除。 (5)个人所得税采取先按季预缴,再按年申报清缴和部分预扣两种方式。即:职业固定的雇员,其工薪收入的应纳税款由雇主预扣代缴,年终由纳税人申报结算;纳税人的其他收入,按季自报缴纳,年终结算;资本利得税在出售股票、财产取得收入时课征,年终不再申报;外国人在美国按总额单一税率所纳税款在取得收入时预扣,年终不再申报。 二、公司所得税 (1)美国采取登记注册标准,将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区分为美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即:凡根据各州法律成立并向州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设在国内国外、其股权归谁,都是美国公司;凡根据外国法律成立并向外国政府注册的公司,不论其设在何处、股权归谁,都是外国公司。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计算公式 2016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个人所得, 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税率为3%--45%(专职)(个税免征额3500元) l 应纳税额T=(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半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半年奖金-“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l 一年奖金法T=(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免征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个月奖金(年终奖摊每月=年终奖金额÷12月×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工资低于3500时,应从奖金里抵足免征额后再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3 T=(A-3500)*3%- 0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 部分 1 T=(A-3500)*10% -105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 部分 2 T=(A-3500)*20% -555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的部分 2 5 T=(A-3500)*25% -1005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 元的部分 3 T=(A-3500)*30% -2775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 元的部分 3 5 T=(A-3500)*35% -550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 5 T=(A-3500)*45% -1350513,505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体(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适用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l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l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l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A=全年收入总额–800费用 应纳税额T=应纳税所得额A×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不超过15000元的5T=A*5%-0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 的部分 1 0T=A*10%-750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 的部分 2 0T=A*20%-3759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 元的部分 3 0T=A*30%-97509750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 5T=A*35%-1475014750 劳动报酬所得个人年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收入范围含税级距 税 率(%)计算公式 速算 扣除数1 不超过 4000不超过20000元的 2 00超过4000不超过20000元的 2 0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 的部分 3 0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 07000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

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请参考 >>> 新个人所得税法全文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法(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 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应 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税法规定 的扣缴义务人。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03-09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 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 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 成本、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4、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税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信息的相关条款,也从征管条件上为个税改革亮起绿灯。个税改革终于要走出不断上调“起征点”的死胡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改革今年将启动。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我国个税实行分类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分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额(免征额)。 目前工薪所得税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到位,其他收入尤其是偶然发生的财产性收入征管相对薄弱,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个税因此常常被诟病为工资税。 举例说,如果你一个月月薪是10万,个税税率高达45%,由企业代扣一分钱不能少,而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收入动辄上亿元,却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做到5%-10%的税率,包括一些炒房者,获益不菲,也只有20%的税率。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希望对您有帮助。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就得按照计算方法套入数字就好;还有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修改,详细阅读理解避免不必出现误解。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美国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全国有50个州和1个特区(哥伦比亚特区),各州拥有包括立法权在内的较大的自主权,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均有独立的征税权,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征管机构,各级税收管理机构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美国税制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制之一。其中以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复杂的扣除、宽免和抵免等规定表现得最为典型。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带来许多额外负担,加大了税收成本,但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美国税制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美国税制目前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公司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体,销售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以及财产税为补充的税制体系。 日本 日本税制是由50多个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二战以后,日本形成了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政府均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系。1989年消费税的征收使得间接税在日本税制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日本的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重逐渐趋向合理。目前,中央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以及地方政府的事业税、居民税和固定资产税等是其主要税种。 英国 英国税制经历了比较漫长的发展历程。17世纪前,英国税制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并辅之以某些单项消费税和其他税收。17-18世纪盛行消费税,开始建立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1799年首创所得税后,税制结构发生变化,到二战后,直接税收入已占税收收入总额的50%左右,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法国 法国的税收制度十分完备,是西方国家税收体制的典型。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法国大部分税收是由国家征收的,如所得税、增值税和转移税。它们是中央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各地区地方政府所征收的税种是财产税和交易税。 俄罗斯 俄罗斯实行联邦制,俄罗斯税制带有明显的中央与地方税权分离的特点。联邦、加盟共和国(自治区、特定行政区域)和地方三级都有税收立法权,相应的就有联邦税、加盟共和国税和地方税三类税种。 新加坡 新加坡承袭的英国的法律体制,国会拥有税法制定权及修订权,税法的执行由国内收入署负责。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新加坡的经济主要依赖转口贸易,因此,在税制结构中比重最大的是关税和消费税。80年代中期开始,新加坡开始着手进行税制结构调整,旨在提高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1994年新加坡开征了商品和劳务税(GST),此后一直为降低直接税和提高间接税作不懈的努力,目前新加坡间接税收入已占整个税收收入的35%左右。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6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最新个人所得税税法 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提案和呼声,更是将个人所得税的讨论推向高潮。全民关注个税,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公民纳税人意识和民主理财理念正在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表现出社会各界在讨论这一专业性较强的财税问题方面往往陷入非理性、情绪化和非专业化境况。 专家称我国个税起征点不算低 1.我国个税“起征点”,提高空间有限 个税“起征点”规范的说法为“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体现劳动者基本生计所需、为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必要支出。该费用标准的确定,需要参考全国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以及基本生活支出情况。,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57361元,相应月均工资为4780元,目前每月3500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占月均工资的比重为73.2%。 2.提高个税“起征点”,薪酬高者受益更大,有违个税初衷 由于个人薪酬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提高减除费用标准,有可能降低高薪酬者的最高税率档次,从而大幅降低该类纳税人的纳税额度,导致更大的不公平。 3.简单提高“起征点”而不同时实施“收入综合、分类扣除”的办法,对不同纳税人可能极不公平。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答记者问时再次指出,简单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月工资5000元可以过得还不错,但如果还要养孩子养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在工薪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不是一个方向。

4.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必须针对问题综合施治、统筹设计 当前个税“起征点”没有明显提高的必要和空间,并不意味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无需改革。恰恰相反,我国个税税制很不完善,导致其不但没有很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没有很好贯彻税收的公平原则和量能纳税原则,反而带来了不公平,甚至导致“逆调节”。 个人所得税分为三大类 劳务所得、经营所得、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目又可分为十一小类: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 1、劳务所得 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实行按月综合征收。“降低税率,减并级次”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共识,为兼顾现行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可将税率简化为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纳税人当月的三项收入综合之和,超额累进税率,仍实行按月征收的办法。这样既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负担,又可以培养壮大中产阶级,还可以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具体税率表设计如下: 2、经营所得 采用三级超额累进税的、实行按年综合征收。为兼顾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所得和合伙制企业所得纳税人的纳税负担,衔接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可将税率简化为三级超额累进税率。以每一

美国税率

美国的税率ZZ 美国的税法可谓是全世界最复杂且严谨的课税制度。美国的所得税制兼采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就美国来源所得(U.S.Source of Income)而言,美国的所得税制原则上采用属地主义,非居民之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应该按照美国境内来源所得向美国政府缴 税。就美国国民或居民的所得而言,美国的所得税制原则上采用属人主义,亦即是针对公民其全世界的所得加以课税。美国的税赋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征收。联邦政府主要征收联邦所得税,财产税及赠与税。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则征收州所得税(Income Taxes),特许规费(Franchise Taxes),消费税(Sales Taxes),使用税(Use Taxes)及财产税(Property Taxes)等。美国联邦政府的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约占1/3,薪工税(Payroll Taxes)约占1/3,公司所得税(Corporation Income Tax) 约占1/6,其他税收则包括:遗赠税(Estate or Gift Tax),关税(Custom) ......等。租税课征虽属财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权责,实际工作却由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简称IRS)负责执行 美国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逐步提高税率,从而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最基本的原则是多收入多交税,收入低的先交税后退税。 美国收入方面的规定也相当复杂。以夫妇两个人没有应抚养孩子的家庭为例,目前具体情况简述如下: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一是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考虑个人的收入,而且十分重视家庭其他成员尤其儿童的数量情况。同样收入的两对夫妇,有儿童和没有儿童所交纳的税收相差很大。而中国只根据个人收入而不考虑家庭儿童情况一律依照同一税率的纳税则明显存在很大的缺陷。 二是高收入者是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来源。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的巨大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占人口少数的富人交纳的,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阶层。 美国人纳税采取的的个人报税制度。每年的4月15日是美国人申报上一年收入和纳税情况的最后截止日。此前,可以领取表格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向政府报税,也可以通过电脑网络向政府报税。 美国遗产税的起征点较高,并按物价指数浮动。1999年的起征点为65万美元,税率实行超额累进制,最高税率达55%

个税税率表2019-2020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税率表2019-2020最新个人 所得税税率表 2019-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9-2020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工资个税税率表和年终奖个税税率表是相同的,但是他们的个税 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注意区分。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 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每月工资预扣预缴,采用全年累计预扣预缴方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表 (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例: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未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 计2000元,每月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三个月 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个月一个预扣预缴税额: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由于2月份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 得额为37000元,已适用10%的税率,因此2月份和3月份应预扣预缴有所增高。 二、年终奖所得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 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 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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