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简答题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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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法的转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1、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具有必然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的移植的必要性。

3、法制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也是社会现代

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在法的渊源转变为法的过程中,其价值实现的基本情形有哪些?1、自觉性。是在理解和认知法的渊源价值及其实现的基本理念、

知识和方式的前提下,自觉地发现、整合和实现渊源价值,从而实现预期的法或法制度。

2、自发型。是盲目地、被动地在某种动因的促动下,消极地实现

某些法的渊源价值,形成了某种法或法律制度。

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

1、法律责任针对的特定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

2、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法律义务一般不具有制裁性

3、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题队义务的违反

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简述法律传统与传统法律的关系?

法律传统是有传统法律发展演变而来的一种法律文化和精神,它与传统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传统法律是法律传统得以孕育和形成的母体。传统法律是作为一种法律状态,即是一种制度规范体系,也表现为一定的法律观念。作为制度规范体系的传统法律只能在其生长的社会中发挥作用,一旦传统社会解体,它就要退出历史舞台。而传统法律制度中蕴含的精神或文化,则可以与后世的法律制度相结合,成为现代法律生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怎样理解法律责任的竞会?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责任间的冲突。特点: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3、改行为符合两个或连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有哪些?

1、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或绝大多数环

节,都依法运行。

2、这种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宁,有利于保障人

类的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3、所制定的法律在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中具有最高的

地位和权威,获得普遍的服从,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凌驾于其上,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了法都要受到应有的追究。

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1、法首先是为主体即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这是

法首要的基础性的特征。

2、法是以国家政权已知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这是重要特征

3、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

4、法是普遍的、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全身内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简述法的继承的原因?

1、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

2、法是一种极为重要且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自然是一

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也自然会表现出历史的连续性。

3、从历史的眼光来看,法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表

现形式,它的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文化积累过程。简述法的形式的价值?

1、法的形式是区分法和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

2、不同的法律的形式由不同国家机关或主体产生。

3、不同法的形式可以表现不同法律的效力等级

4、不同法的形式适用于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简述法律责任的免除情形?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4、协议免责、辩诉交易免责

5、自首、立功免责

试论述立法种类的多样化?

1、从立法的主体上看。

2、从立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看。

3、从立法的内容看。

4、从立法的方式看

试述法的渊源价值与良法美制的关系?

1、法的渊源的范围是广阔的,不是所有法的渊源都能转化为法,

最基本的选择就是:把法的渊源向法的转化同形成良法美制结合起来。

2、从法的渊源中选择和提炼有关要素以形成法,不能脱离现实的

的世界,去做徒劳的事情。

3、法的渊源的价值实现,其效果如何,同法所规定的制度是否属

于应当由法调整的事项、是否适合人的行为密不可分。

4、善于把握不同法的渊源的特质或禀性,把这种特质和禀性同法

的特质和禀性加以融合,也是法的渊源价值得以有效实现的一个保障。

5、法的渊源差不多都有可能被选择和提炼为相关这部提所需要的

要素,以形成法和法律制度,从而能实现其价值。

6、从各种法的渊源中采集和提炼有关要素以形成法,还需要注意

适度。

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

1、调整的方式不同。

2、适用的范围不同。

3、发生效力的方式不同。

简述法的继承的主要内容?

1、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2、反映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一般规律或基本规则的法律制度或法

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5、人类在法律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3、凝聚法律实践的成功经验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4、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简述法的渊源价值?

主要价值在于法的形成方面。

1、法的渊源是某些法的直接来源。

2、法的渊源是某些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来源。

3、法的渊源是某些法的精神品格、文化特色、社会特色、先进经

验的来源。

4、法的渊源中的立法、行政、司法等进路性渊源,是法和法律制

度得以形成的基本途径。

5、法的渊源也包含着使法得以形成、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动因。为什么要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

1、法治是一种以法为依据的社会调控方式。

2、权利资源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可以支配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资源

的强制性力量。

3、法在法治国家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试述法律论证理论?P498

试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

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

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也是各部分法调整的重要内容简述法对经济的作用机制?

1、确立和维护基本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模式。

2、通过具体制度安排,激励和规制经济活动,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简述法的功能的特质及其意义?

1、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内在属性。

2、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稳定属性。

3、法的功能是法所固有的应然属性。

简述社会法律监督中社会舆论的监督?P548

为什么说法的经世致用的学问?

1、经世致用是法学的特质所在。

2、从法学的对象、分科和方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

3、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看其经世致用的特质。

试述关于法的本质的若干论说?P89

1、神意论

2、正义论

3、理性轮

4、自然轮

5、权力论

6、规范论

7、历史论

8、社会论

试述法律文化的特征?P561

1、传承性和变异性

2、民族性和共通性

3、时代性和超越性

4、对抗性和融合性

简述法律秩序的特征?

1、法律秩序是一种由实体性的制度和观念化的意志所合成的社会

状态。

2、法律秩序是由法所确定和维护的,以一定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

务为基本内容的,表现出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的,具有特殊强制力的一种社会状态。

3、以法律规则、法定制度为纽带而形成而运行,是法律秩序不同

于其他社会秩序的一个显著特征。

4、以权力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是法律秩序的有一个特征。

5、法律秩序也以其具有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稳定性和普

遍性的特征,使它能够成为先进而富有效率的社会秩序。

6、法律秩序是以法庭、监狱、警察、军队这些特殊的国家强制力,

所保障实现的社会秩序,因而是强悍而有力的。

简述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1、归属的范畴不同

2、产生的条件不同

3、表现的形式不同

4、调整的范围不同

5、实施的方式不同

6、发展的前途不同

简述部门法的特征?

1、一个法的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分法之间是相互

协调一致的。

2、各个部门法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是相异的。

3、各个部门法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

动的。

4、部门法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结合的产物。简述法律思维的内容和特征与法律职业的密切关系?

1、法律职业以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为基本前提。

2、法律职业以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为基础。

3、法律职业受时限和职业责任的约束而进行的思考和判断,具有

不完全性。

4、法律职业以法律上的“相对真实”为认知依据。

5、法律职业判断结果具有非此即彼的明确性。

6、法律职业法律思维具有经验性。

试述完整的法和局部的法?P75

试述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1、在立法权的实际归属和法的形式方面,进入20世纪后,两大法系的差别逐渐缩小。

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像欧洲共同体法这种兼有国际法和

国内法特点的跨国法。

3、这种辩护并不能说明两大法系已趋于统一或必然统一,这些变

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两大法系区别。简述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区别?

合法行为—即主体的行为在内容和方式上都符合法的要求。这种行为具有法的效力,是有效行为。

不合法行为是指没有法的根据的行为和违犯法的规定的行为。属于不受法的保护的行为,也是法律上无效的行为。

形式逻辑的推理方法有哪几种?

有三种推理方法: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1、演绎推理是从一般规律推出个别结论的逻辑推理方法,有假言

推理、选言推理和三段推理。

2、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判断推出一般规律的推理。

3、类比推理是从特殊推出特殊的推理。中国立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1、由观念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转变。

2、立法的宪法原则

3、立法的法治原则

4、立法的民主原则

5、立法的科学原则。

简述法的起源的原因及一般规律?

法起源的根本原因:

1、经济原因。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

2、阶级根源。社会会经济的发展引发阶级的出现。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

1、法的起源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2、法的起源经历了痛道德和宗教由混合到分离的发展过程。

试述法、正义和法律争议?

1、法、正义、法律正义三者确有相当程度的重合和会通之处,它

们都是一种规范,都为个人、组织、社会、国家提供行为标准和指明行为方向,都可以对一定的社会秩序、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发生影响。

2、法、正义、法律正义是三种不同的规范或事物:法是一种常见

的制度规范;正义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法律争议,融合了法和正义两种要素,是制度规范和高层次伦理规范的结合。

3、法不仅有体现争议和保障人类进步的一面,也有泯灭正义和阻

碍文明进步的一面,不少法非但不体现正义,相反还扼杀和泯灭正义为其目的。

试述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联系和相互转化?

1、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地位可以不尽相同,但法律关系所体现

的权利和义务在总体上都是统一的。

2、无论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归属是否分明,都有大量的主题

在事实上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二者兼而有。

3、有的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转化的。

简述法哲学的含义?

1、是用来指称那些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

和共通性问题的专门学问,即和法理学并行的一种学问。

2、是被人们当做法理学的同义词来理解和使用的法哲学,其内涵

和法理学大致相同,或者说是法理学的另一种说法。

3、是被用指称法理学中那些更注重伦理抽象或更注重以哲学研究

问题的法理学。

简述法律全球化对法制发展的影响?

1、理念层面:

法律价值观的转换法律发展观的更新法治理念的转变。

2、制度层面:

全球性立法主体的出现各国法律制度的趋同性增强

简述中国法的基本原则?

1、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2、法律应当在整体上臻于良法之境。

3、法应当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权威

4、法应当体现和保障国家权力的分权和制衡。

简述行为能力与权力能力的关系?

1、行为能力以权力能力为前提。

2、作为组织的法律关系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体化的,

是相伴随的,它们在获得权力能力的同时也具备了行为能力。

3、作为自然人的法律关系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确实经常

分离的,而并非总是同时存在的。

试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如何相互促进?

1、历史上,法和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道德,都是统治者用来调整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社会规范。

2、当代的法和道德之间也是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的关系,内容去

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

1)道德是法的重要精神力2)法是传播、推行道德的有效途径

试述民主与法治的一般关系?

1、民主是法制的基础。

1)民主是法制的前提2)民主是法制的一个原则

3)民主是法制的力量源泉

4)民主在促进法制发展方便又重大作用。

2、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1)法制确认民主3)法制提供了民主的实现途径和方法2)法制规定民主的范围4)法制是包围民主的后盾

被称为法理学流派或思潮的条件有哪些?

1、有自成法理学理论学会所体系并对法理学的发展或进退发生影

响的代表人物。

2、这些代表人物有较为集中和系统表述其法理学理论学说的代表

性著述。

3、这些人物和作品所阐述的法律学理论学说,在目的上有较为

确的追求和主旨。

正义转化为法律争议取决于哪些因素?

1、正义本身是否需要和适合转化为法律正义。

2、正义存在和发挥价值的国庆环境。

简述中国现行立法权限的划分体制?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

2、国务院所属部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法律和行政法,制定规章;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指定地

方性行政法和本地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4、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

定,制定法规;

5、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指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享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简述社会主义法制与人权的相互作用?

1、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

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

3)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生作用,进而间接保障人权

4)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跳跃,维护和保障人权。

2、人权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

在社会这一制度下,实现人权,意味着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意味着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人身权、政治权、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社会权等。而这些人权的实现,会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发展。人权的状况,也是衡量法制状况的一个价值尺度。

试述“一国两制”对当代中国法的体系的影响?

1、“一国两制”的实现就爱你个改变近代以来我国不统一的法的

体系格局,特别是我国单一的社会主义体系格局,形成一种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体系之内,有两种各不同性质的法律制度存在。

2、当代中国法的体系内部是“一个体系,两种制度,多个区域”

的并存关系。

1)两种法律制度的存在,是以祖国大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主体的并存。

2)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知,享有独立的立法权和高度的法律自治权,并保留原有的法律制度基本不变,但不得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相抵触。

试述法律文化传统、法学对法的影响?

1、作为法律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学对立法有重要影响作用。法

学的发展是以立法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条件的;同时,法学的发展又作用于立法。

2、法律文化传统和法学,还通过相互作用来影响法。

3、法律文化传统和法学,还直接影响司法。

简述法学研究方法与法学方法论的区别?

法学研究方法相对于法学方法论而言,是个实体性概念,它是实在和有机可辨的食物;而法学方法论,则主要指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理论学说,它采取观念形态的存在形式,是个综合性概念。为什么说法的作用是有限度的?

1、“徒法不足以自行”,法的作用要得以很好地发挥,需要具备多

方面条件。

2、法仅仅是一种社会规范,一种基本的或起码的社会规范,它只

能解决部分问题,只能解决属于它能解决的基本问题。

3、法是偏重于稳定性的社会规范,而生活是常青的,不断发展变

化的实际生活中,总会经常出现本来应由法解决而这样的法或法律规定还未来得及产生之类的问题。

简述部门法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关系?

它们都是同类法律规范的集合,但部门法的范围广于具体法律制度。一般来说,具体法律制度往往是关于某一问题的相互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法制度既可能主要属于某一部分法,又可以涉及几个部门法。而调整某一领域社会关系或运用某一类方法调整社会关系的若干个具体法律制度,才可能构成一个部门法。

简述物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

1、为法所认可

2、能够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

3、能够为主体带来利益或能够满足主体需要

4、具有独立性

试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

2、心理状态—指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通称主观过错。

3、损害事实—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损害具有确定性:

1)损害是已经发生的事实2)损害是真实存在的

3)损害事实能够依据社会一般观念的公开意识予以认定

4、因果关系。

试述我国国家监督法?P542

简述法律规则的种类及分类依据?

1、按法律规则所设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分为权利规则、义务规

则、权益符合规则。

2、按法律规则的效力强弱或刚性程度的不同,分为强行性规则、

任意性规则。

3、按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和准用性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

委托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简述法的形式系统化的意义?

1、有助于查阅有关同一事项的所有不同时期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迅速了解同类的或整个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的全貌,确定有关规范性性法律文件的范围。

2、有助于明确哪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已经失效,哪些继续有效,从

而有助于法的适用和遵守。

3、有助于发现既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哪些应当加以废止、修改或

补充,有助发现立法上还有哪些缺陷和空白,有利于立法的进一步发展。

简述认定法的效力位阶应遵循的原则?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新法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5、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6、强制性规定优先于任意性规定

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

1、要把一般法律规定适用到具体案件或事项上去,往往需要解释。

2、要把过去制定的法律适用到现在的实际生活中去,需法律解释。

3、要使法中的某些专门名词、术语为人理解,或要使法中的某些

普通名词、术语在含以上同通常的用法有所区别。

4、法律解释对于协调统一的体系内部的关系和消除有关弊病,对

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时也是必需。

试述发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1、维护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生活条件,是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首要作用。

2、满足社会主体所参与的无知社会生活必须条件。

3、为社会主体的精神社会生活提供法律帮助。

4、将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技术规范法定化,使其成为法律规则。

5、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需要法为其服务。

6、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是经常地和大量地交织在一起的。

7、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法对社会主体和他们置身于其中的

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

试述法律行为的种类?

1、根据行为与法律要求是否一致,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中

性行为。

2、行为人的具体方式是否积极,积极法律行为、消极法律行为。

3、法律行为效力对象和生效范围,抽象法律行为,具体法律行为。

4、根据法律行为的不提情况,个体法律行为、群体法律行为。

简要说明法律溯及力在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的情况?

1、有关侵权、违约的法律以及刑事法律原则上不溯及既往。

2、在刑事法律方面各国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3、在某些有关民事权利的法律中,具有溯及力,即“有利”原则。简要叙述立法的意义?

1、它是国家意志形成和表达的必要途径和方式。

2、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必须利用立法手段,来确认那些有利于自

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立法者利用立法手段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

4、立法还有指导未来的预测功能。

5、立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前提条件,是依法治国,建设法

治国家的基础性活动。

为什么法离不开国家?

1、法的制定、认可、变动和实施,离不开国家;

2、法的性质、作用和特点都与国家直接相关联;

3、法的形式和法律制度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

简要说明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

1、我国法律监督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

2、法律监督的指导原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法律监督的核心是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通过对国

家机关之间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依法对各种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活动进行。

试述我国的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如何相互促进?

1、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实质上都是一致的。

2、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相互关系也体现在两者都是相辅相成、

相互促进的。

3、执行法律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律在促进

道德水平中的巨大作用。

4、国家工作人员和一般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法律

的实施。

什么事法律责任的归结?试述公正归结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法律责任的归结—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公正归结原则—包括分配的公正和矫正的公正,实质公正和形式公正。法律制度在利益分配和保护方面,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应当体现公正和公平。

公正归结原则的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的公正要求是:

1、对任何违法、违约的行为都应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2、要求法律责任的性质、种类、轻重要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以

及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相适应。

3、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做到合理的

区别对待。

4、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

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

5、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

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

简述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

法学所摄取的研究方法较多,主要有社会调查、历史考察、比较分析、价值分析、经济分析等方法。

简述在法律理念上法律全球化对一国法制的影响?理念层面:

1、法律价值观的转换

2、法律发展观的更新

3、法治理念的转变。制度层面:

1、全球性立法主体的出现

2、各国法律制度的趋同性增强。

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1)法律职业化伴随法律的理性化而成熟;

(2)法律职业化使其从业者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

简述法律传统的社会功能?

(1)文化传承功能:为人类社会法律文明的不断演进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2)社会整合与控制功能:自身同一性、连续性及历时性整合;

明显的控制功能。

(3)精神凝聚功能:保持血统或文化上的联系,获得一种归属感,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简述法理学的构成要素?

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内容性、方法性、渊源性。

其可以有多种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基本表现形式之一是全面涵括形式,即在同一著作中较为完整的涵括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

(2)在各种单项的法理学专门著作中涵括法理学三大要素。

法对社会的调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法对社会的调控和调整也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控实现的。法对利益的调控,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

(1)通过调和社会各种利益冲突,保证社会秩序得以确立和维护。(2)利用法解决经济、政治、文化、科技、道德、宗教等方面的社会问题。

简述法定解释的含义与特征?

法定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法或法律规定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解答或阐述。特征如下:

(1)解释主体是法定有权解释的主体

(2)解释文本具有法的效力;

(3)这种法的效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简述中国学者对法治概念的理解?

中国学者对于法治概念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2)法治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4)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试述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根据实际生活说明正义是法之阙失的重要弥补者?

1、由于正义是人类社会在道德所追求的最高的理想,因此,将正

义引入法律,法和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会因之获得光明引导,社会主体也会因而从法律秩序中获得正当以至高尚的利益。

而法已经以正义作为基本价值目标,其本身就在相当程度上转为法律正义,法的精神品格也因之获得升华。

2、由于正义是法律的基本的价值目标,因此,在法律适用和解释

中,当法律不健全或有漏洞的时候,法官可以根据实际生活的需求,运用正义处理案件,使正义转化为法律正义。

论述中国法治的基本原则?

1、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盛会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2、法律应当在整体上臻于良法之境。

3、法应当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权威。

4、法应当体现和保障国家权力的分权和制衡。

简述历史上法治论者和人治论者在争论中的三个重大分歧?

(1)治理国家主要依靠什么?人治论者认为国家主要应由具有高尚道德的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来进行治理。

法治论者则认为主要应由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通过强制性的法

律(实际上指刑法)来治理。

(2)对人的行为的指引,主要依靠一般性的法律规则,还是依靠针对具体情况的具体指引?

人治论强调具体指引,法治论强调一般性规则。

(3)在政治制度上应实行民主还是专制?

人治论者主张君主制、君主专制或寡头政治

法治论者主张民主、共和政体(包括君主立宪)。封建专制时提

出的政治思想和纲领。

为什么科技进步必然需要法制的保护?

(1)科技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法律加以确认;

(2)科技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调整;

(3)参加国际科技经济的竞争与合作需要法律的保障;

(4)对科技成果的非道德使用可能造成的社会危机需要法律加以防治。

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实质推理?

实质推理。是一种高层次的推理,即它并不是指推理形式是否正确,而是关系到这种推理的实质内容如何确定的问题。一般地说,在疑难案件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实质推理:

(1)法律规定的内容模糊(2)法律出现漏洞

(3)法律规定之间有抵触(4)出现“合法”与“合理”的矛盾。简要说明国家赔偿责任有哪些特点?

(1)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

(2)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以国家名义、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

(3)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两部分。

以实例说明权利义务的关系?

在法律上,义务是权利的关联词或对应词,两者相辅相成,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互为目的,互为手段。

1、从两词的释义来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这样行为或不

这样行为,或者要求其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2、从人的社会性来看,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相互合作的关系,为此,

必须有调整他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和保证这种规范得以实行的形式。这种形式在法律上讲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

3、从当代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来看,都分别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各

自的权利和义务

简述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

(1)法理学的研究范围、涉及法学体系中其他分支学科。

(2)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学领域中重要的、基本的、根本的主题。(3)法理学还研究法、法的现象及同其他种种社会现象的关系。(4)法理学对其他法学分支学科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是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一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

(1)规则中的几种行为模式的唯一内容,就是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规则中的几种行为模式不仅直接地分别规定着权利和义务的内容,还间接地分别包含着权利义务的内容。

(3)规则中的后果模式也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简述我国社会法律监督体系的构成?

(1)社会组织的监督(2)公民的监督(3)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4)社会舆论的监督(5)执政党的监督。

根据自己的认识,阐述和评价资本主义法治?P199

资本主义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法律上层建筑,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反映。这一本质体现在下列特征中:

1、注重维护私有财产权

2、注重体现契约自由

3、注重确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1)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

(2)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

(3)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

(4)法是普遍的、明确的、肯定的社会规范;(5)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如何理解立法的科学原则?

立法的科学原则问题,也就是立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

(1)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有助于产生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所需要的高质量的良法,有益于尊重立法规律,克服立法中的主观

随意性和盲目性,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错误和失误,降低成

本,提高立法效益。

(2)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3)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4)更具有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

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构成法律责任所必备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1)行为。

有行为才有责任,这是现代法制社会的一般原则。引起法律

责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包括直接侵害行为和间接侵害行为。(2)心理状态。

是指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通称主观过错。(3)损害事实。

即受到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

和伤害。损害必须具有确定性。

(4)因果关系。

要确定法律责任的存在及其限度,必须指明行为与损害之间

的因果关系。作为损害直接原因的行为要承担责任,而作为

间接原因的行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英国政治思想家戴雪对法治原则的概括包括哪几个方面?

(1))法律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2)任何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必须由普通法院来审决;

(3)不是宪法赋予个人权利和自由,而是个人权利产生宪法。

请举例论述法律解释的含义和特征?

法律解释—就是有关主体根据立法原意、法律意识和有关需要对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含义和有关术语所做的说明、解答和阐述。法律解释的基本特征:

1、法律解释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法律解释的范围或对象主要是规范法律文件

3、法律解释可以是同具体案件密切相关的

法律解释的意义?

1、要把一般法律规定适用到具体案件或事项上去,往往需要解释

2、要把过去制定的法适用到现在的实际生活中去,使法能适应形

势发展需要并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往往需要发解释。

3、要使法中的某些专门的名词、术语为人理解,或者要使法中的

某些普通名词、术语在含义上同通常的用法有所区别,往往需要法律解释。

4、法律解释对于协调统一法的提携内部的关系和消除有关弊病,

对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时也是必需的。

试论法律监督的意义?

1、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是建设现代廉洁的民主政治的需要

2、设置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是现代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需要,

是对人性不完善的弥补

3、法律监督既是法律调整各个阶段得到有力保证的良好机制,也

是法律价值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4、法律监督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作用极其重大

社会监督体系?

1、社会组织的监督

2、公民的监督

3、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4、社会舆论的监督

5、执政党的监督

科学技术对法的影响?

1、科技发展影响法律制度的内容

2、科技发展诱发法律制度变迁

3、响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

4、影响法的适用

5、影响法制信息机制

实现法的形式的规范化应当坚持哪些基本要求?

1、不同种类和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由不同的或相应的国

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予以制定。

2、不同种类的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地位、效力等级和相

互关系应当有明确规定。

3、不同种类和层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有各自的专有名称

4、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有统一的表达方式

举例说明法律事件中的相对事件与绝对事件的区别?

法律事实:行为、事件(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绝对事件—基于某种自然原因而非基于主体的行为而发生的事件。相对事件—它基于主体的行为而发生,但对于该行为所涉及的有关主体而言,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活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凡同宪法和

法律相抵触者予以撤销

2、对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进行监督

3、对省、直辖市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监督。

4、对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列的监督。

5、对授权立法的监督。

试论社会主义法制与人权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

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

3、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证作用,间接保障人权

4、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

人权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人权就意味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试论中国法律传统的表现?P559

1、礼法文化

2、德治传统

3、诸法合体、重刑轻民

4、政法合一为什么法律需要正义?P142 法律正义的成因包括哪些内容?1、法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从而使法在其基本路

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2、正义可以作为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标准。

3、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经常性力量

4、正义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者

法律责任免除的情形?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4、协议免责、辩诉交易免责

5、自首、立功免责

我国法学界所认为的划分部门法的根据是什么?P338

我国法学界长期采用客观说,并且认为,对部门法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所调整的对象,即调整的社会关系,其次是法调整的方法。

法律意识对法治建设有哪些作用?

1、法律意识是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立法完善的思想基础。

2、是贯彻依法办事的法治原则的思想保障

3、是正确执行和司法的必要的思想要件

4、是推动自觉守法的一个重要思想动力

法律建设对法律意识的作用?

1、是增强法律意识的物质基础。

2、是增强法律意识的实践基础。

3、法治建设的运作过程就是法律意识的增强过程。

法律意识的培养?

1、加强法治建设

2、抑制旧法律传统、旧法律意识的影响

3、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制教育

为什么说法的实施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1、法的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和目的的前提条件

2、法的实施是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必要环节

3、是建立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条件

4、法的实施具有补充和存进立法发展的作用

试论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P524 1、法律应当成为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

2、法律应当在整体上臻于良法之境

3、法应当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权威

4、法应当体现和保障国家权力的分权与制衡

认定法的效力位阶应遵循哪些原则?

法的效力位阶—也称法的效力等级或法的效力层次,是指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具有不同形式的法律规范在效力方面的阶级差别。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新法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5、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6、特制性规定优于任意性规定

我国学者对“法治”一词的理解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法治意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2、意指依法办事的原则

3、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

4、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我国现行《监督法》在哪些方面强化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1、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紧紧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

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2、人大常委会工作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每年有计划地选择重大若干

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3、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确定的六个途径

4、“一府两院”要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

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5、把人大的监督置于人大代表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

1、司法法治原则

2、司法公正原则

3、司法独立原则

4、司法民主原则

5、司法责任原则

试论述司法公正的含义以及实现司法公正的方式?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算中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观念,公正地解决人们之间的争端和纠纷,并将法平等得、合理地适用于所有人。实现方式:

1、司法活动中要公正、合理地适用法

2、司法活动要严格依法定程序适用法

简要回答司法独立原则?(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核心)

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活动中依法独立地行使司法权。

该内容包括:1、司法的排他性2、司法的中立性3、司法的公开性法制与民主的一般关系?P529

1、民主是法制的基础

1)民主是法制的前提2)民主是法制的一个原则

3)民主是法制的力量源泉

4)民主在促进法制发展方面也有重大作用

2、法制是民主的保障

1)法制确认民主2)法制规定民主的范围

3)法制提供了民主的实现路径和方法

4)法制是保卫民主的后盾

法律关系的特质?

1、法律关系是由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法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思想社会关系

试论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思想社会关系?P372

1、法律关系是依法存在的社会关系,离开了法便无所谓法律关系,

而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所以法律关系也就体现了国家意志。

2、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实现,通常是要通过它的参加者的意思表示

的,通常都表现了该法律关系主体的某种意志。

有些情形需要我们注意:

1)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实现,大多是基于参加者的意思比奥斯的。2)有的法律关系,在形成时未必一定要基于双方或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可以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3)有一种法律关系,它的形成事实上并没有经过具体参加者有意识的活动。

为什么国家离不开法?

(1)法为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地位所必需;

(2)法为组织国家机构、确立国家体制所必需;

(3)法为实现国家职能所必需。

(4)法为制约国家政权活动所必需。

(5)法为巩固和完善国家制度所必需。

简要回答“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立法原则的含义和要求?

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是维护和保障立法科学性的重要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在立法中我们应该做到

(1)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2)必须从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和可能出发;

(3)搞好调查研究是正确立法的基础。

简述一个完整的法律监督机制的构成要素?

(1)法律监督的主体即指由谁来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法律监督的客体即谁被监督。

(3)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监督客体行为的合法性有关的所有问题。(4)法律监督的权利与权力即监督主体监督客体的权利和权力。(5)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

简要回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的意义?

(1)是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2)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

(3)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

(4)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含义和意义?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对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进行整理使之形成系统的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的目的在于:

(1)便于法律的实施。使法律条理清晰、分类合理、安排得当和查找方便。

(2)维护和促进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一个和谐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有利于国家的立法活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便于发现立法中的问题和缺陷,为法制健全提供根据和目标。

我国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阐明法律实施中产生的疑义,即表明立法精神

(2)适应社会发展,赋予法律规定以新的含义。

(3)解决法条冲突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

简要回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含义?

(1)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而不能以主观臆想作为依据。(2)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

所谓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就是指法律规范的内部组成,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是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部分组成的。例如,我国刑法第l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条文正好是一个法律规范,其前一部分就是行为模式,禁止伤害他人身体,是禁止人们这样行为或不应这样行为的行为模式;而后一部分则是法律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否定式的法律后果。

简述立法的特征?

1、它是一项国家机关的活动,是同国家权力紧密相连的活动

2、它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活动,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专门国家机关的活动

3、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4、它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

5、立法是产生或变更法的活动,这是立法的内容和要达到的结果。影响法律实施的因素有哪些?

1、个人方面的因素,即行为受法律调整和负有执法、司法职责的

个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水平及其理想、道德、文化、纪律

等综合素质水平

2、体制方面的因素,是指有关法律执行、适用、监督机关的组织、

结构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3、环境方面的因素,包括有关法律实施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

自然环境

4、法律本身的因素,包括法律内容方面的因素和法律形式方面的

因素。

法理学历年试题简答题汇总

简单题: 09.7 4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答:(1)法是为主体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 (2)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 (3)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 (4)法是普遍的、明确的、肯定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42.如何理解立法的科学原则? 答:立法的科学原则问题,也就是立法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问题。 (1)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有助于产生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所需要的高质量的良法,有益于尊重立法规律,克服立法中的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错误和失误,降低成本,提高立法效益。 (2)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3)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4)坚持立法的科学原则,更具有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 43.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答:法律责任的构成是指构成法律责任所必备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1)行为。有行为才有责任,这是现代法制社会的一般原则。引起法律责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包括直接侵害行为和间接侵害行为。 (2)心理状态。是指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和主观过失,通称主观过错。 (3)损害事实。即受到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财产和精神的损失和伤害。损害必须具有确定性。 (4)因果关系。要确定法律责任的存在及其限度,必须指明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损害直接原因的行为要承担责任,而作为间接原因的行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 44.英国政治思想家戴雪对法治原则的概括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英国政治思想家戴雪对法治原则的概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法律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2)任何人的权利和义务都必须由普通法院来审决; (3)不是宪法赋予个人权利和自由,而是个人权利产生宪法。 09.4 41.简述法理学的构成要素。 答: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内容性、方法性、渊源性。 其可以有多种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基本表现形式之一是全面涵括形式,即在同一著作中较为完整的涵括法理学的三大构成要素。 (2)在各种单项的法理学专门著作中涵括法理学三大要素。

法理学复习题

《法理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分为() A.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C.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D.立法学和法解释学 2.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方法是( )。 A.社会调查方法 B.系统论方法 C.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D.法律解释方法 3.首先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是() A.柏拉图 B.苏格拉底 C.亚里士多德 D.孟德斯鸠 4.法典编纂是指()。 A.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B.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 C.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织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是一种立法活动 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5.法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这种划分方法所依据的是( )。 A.法的历史渊源 B.法族 C.法系 D.法的历史类型 6.部门法划分的主要标准是() A.法律调整方法 B.法律数量 C.法律调整对象 D.法律原则

7.关于部门规章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部门规章的效力等同于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C.国务院总理签署公布部门规章 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哪一项?( ) A.假定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概念 9.下列所述的法律原则不属于公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 ) A.《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C.《婚姻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D.《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10.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是() A.根本法 B.成文法 C.公法 D.一般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属于() A.现实权利 B.一般权利 C.普通权利 D.集体权利 12.下列法律中,哪一个属于我国的行政法法律部门() A.婚姻法 B.合同法 C.律师法 D.劳动法 13.下列法律中,哪一个不属于我国的民商法法律部门() A.担保法

法理学模拟试题(含答案)

法理学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依靠( D ) A.自觉遵守 B.领导威信 C.社会舆论 D.国家强制力保证 2.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 B ) A.法律规范 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 D.法律技术性规定 3.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和利益的关系是( A ) A.一致的 B.对立的 C.矛盾的 D.对等的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C ) A.无法可依 B.法律滞后 C.不依法办事 D.违法不纠 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 B ) A.一般人的行为 B.人们相互的行为 C.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D.违法者的行为 6.法的消亡是如何实现的( B ) A.国家领导人废除 B.自行消亡 C.由国家公布法律予以废除D.全民公决废除

7.社会主义的法是怎样产生的?( A )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 8.美国法属于哪一法系?( D ) A.大陆法系 B.法典法系 C.罗马一日耳曼法系 D.普通法系 9.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 A ) A.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B.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C.维护资产阶级民主 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和平等10.下列哪项不是法治所蕴涵的法律精神? ( A ) A.依法办事 B.法律至上 C.权力制约 D.权利本位 11.在中国古代,下列哪一项是儒家的主张( B ) A.依靠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 B.由掌权者通过强制性法律来治理国家 C.贤人政治 D.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12.下列对法律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D ) A.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就越多 B.法律保证商品生产和流通 C.商品经济越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法律作为重要手段,其作用日益增强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

法理学简答题(附答案) 1.为什么说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为法学领域带来了根本变革 2.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 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 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5、当代中国法学应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6、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 7、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8、学习法理学有哪三个方面的意义 9、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 10、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大体上有哪几种 11、法制一词大体上有哪三种含义 12、西方法律思想史中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有哪些重要观点 13、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有哪些 14、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 15、简述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 16.划分部门法的原则 17.法的适用的特点 18、广义违法行为的概念及构成因素 19、法律关系客体和分类 20.科技进步为什么需要法律的保障和推进 21.法的执行的特点 22、立法的特征 23、简述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的相互作用 24、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25、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6、法律与宗教的区别 27、权利本位法的特点 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28、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29、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异同点 30、法的价值的特征 参考答案:1答: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科学地阐明了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2分) 其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制定出来的,是为一定阶级的利益服务的。(2分) 再次,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法将趋向于灭亡。(2分) 2答:1、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2分)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分) 3、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2分) 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分) 3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2分) 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2分) 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三种规范混为一体逐渐转化为各个相互独立的不同社会规范。(2分) 4答: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5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1.5分)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5分) 4、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1.5分) 5答:1、必须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1分) 2、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理论和实践。(1分) 3、贯彻执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1分) 4、贯彻双百方针。(1分) 5、借鉴一切有用的知识。(1分) 6、专业法学工作者对法学所作的努力。(1分) 6答:1、指引作用。又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2分) 2、评价作用。(1分) 3、教育作用。(1分) 4、预测作用。(1分) 5、强制作用。(1分) 7答:1、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1.5分) 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1.5分) 3、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性的矛盾。(1.5分) 4、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1.5分) 8答、1、对学习其他法学学科或课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2分) 2、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2分) 3、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划清马克思主义法学和资产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2分) 9答、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1.5分)2、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1.5分)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5分) 4、善于选择最佳方案。(1.5分) 10答、1、为维护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法律,如有关自然资源、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已经基本社会秩序的法律。(1.5分) 2、有关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法律。(1.5分) 3、有关技术规范方面的法律,如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等方面的法律。(1.5分) 4、有关一般文化事务的法律。(1.5分) 11答、1、静态意义的法律和制度,简称法律制度。(2分) 2、动态意义的法律,即立法、执法、守法、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等改革环节构成的系统。(2分) 3、“依法办事”的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分) 12答:1、法本身代表正义,法与正义是等同的。(2分)2、正义是衡量法(指实在法)是否符合法的目的及正义的准则。(2分) 3、法与正义(道德)是无关的,至少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个不正义、不道德的法律,只要合法地制定,仍然具有法律效力。(2分) 13答:1、维护秩序,促进建设和改革开放,实现富强、民主与文明。(1分) 2、根据一定的价值准则分配利益,确认和维护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1分) 3、为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并对他们滥用权力或不尽职责行为实行制约。(1分) 4、预防和解决社会成员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家机关之间或国家机关之间的争端。(1分) 5、预防和制裁违法行为。(1分) 6、为法律本身的运作和发展提供制度和程序。(1分)14答:1、经济原因:法的产生是由多种社会因素相互 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阶级因素最终起决定作 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 产物。(2分) 2、阶级原因:是当时阶级划分、阶级斗争的结果,产 生了私有制、国家和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利 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2分) 3、其他原因:随之社会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比以往 的原始社会复杂,为了处理这些事务,原始社会中的简 单的习惯不能适应,因而需要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 律。还有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也促进了法的产生,人文、 地理等因素也有影响。(2分) 15答: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1.5分)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1.5分) 3、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生作用(1.5 分) 4、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1.5分) 16答:1、合目的性原则(1分) 2、从实际出发的原则(1分) 3、适当平衡的原则(1分) 4、相对稳定的原则(1分) 5、重点论原则(1分) 6、辩证发展的原则(1分) 17答:1、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根据法定职 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具有国 家权威性。(1.5分) 2、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的活动, 具有国家强制性。(1.5分) 3、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 动,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1.5分) 4、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 书具有法律约束力。(1.5分) 18答:违法行为指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包括犯罪行 为和狭义的违法行为。(1分) 由五个构成因素: 1、以违反法律为前提(1分) 2、必须是某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1分) 3、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的行为(1分) 4、一般必须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1分) 5、违法者必须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1 分) 19答: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 分) 分类:物、精神财富和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3分) 20答:1、科技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法律加以确认 (1.5分) 2、科技活动引起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调整(1.5分) 3、参加国际科技经济的竞争与合作需要法律的保障 (1.5分) 4、对科技成果的非道德使用可能造成的社会危机需要 法律加以防治(1.5分) 21答:1、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 家权威性(1.5分) 2、法的执行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1.5 分) 3、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1.5分) 4、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1.5分) 22答:1、是一项国家机关的活动,是同国家权力紧密 联系的活动(1.5分) 2、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权活动,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专门国家机关的职权活动(1.5分) 3、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1.5分) 4、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活动。(1.5分) 23答:1、经济对社会主义法具有决定作用(1分) 立法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1分) 立法应正确处理各种物质利益关系。(1分) 2、社会主义法对经济具有服务作用(1分) 法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并保障其顺利实 现,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 (1分)法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分) 24答:法律与道德的一致性: 观念层面,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基本是同一的。(1分) 从秩序层次来看,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是很难区分的。 (1分)从阶级本质看,阶级本质相同的法律与道德的 功能是一致的。(1分)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1分)表 现形式不同。(1分)体系和结构不同。(1分)作用范 围不同。(1分)作用机制不同。(1分)保障实施力量 和制裁方式不同。(1分) 25答: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2分)数量上的等值关系。(2分)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1分) 26答:法律与宗教的区别 产生的条件不同。(1分)创制的主体不同。(1分)调 整的范围不同。(1分)适用的对象不同。规范的内容 不同。(1分)实施的方式不同。(1分) 27答:权利本位法的特点 第一,社会成员皆为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2分) 第二,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 段。(2分)第三,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或强制的情况 下,可以作出权利推定。(2分)第四,权利主体在行 使其权利的过程中,只受法律所规定的限制。(2分) 28答: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制度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 背景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组织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 的。(2分)第二,法律制度形成过程是一个行为的调 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发展为一般调整的过程。(2分)第 三,法律制度的形成经历了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 成为成文法的长期过程。(2分)第四,法律、道德和 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饨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 的规范系统。(2分) 29答: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异同点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政策的一致性: 经济基础相同。(1分)阶级本质相同。(1分)指导思 想相同。(1分)历史使命相同。(1分)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区别: 体现的意志不同。(1分)实施的方式来不同。(1分) 表现形式不同。(1分)调整的范围不同。(1分)稳定 程度不同。(1分) 30答:法的价值的特征 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1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 一。(1分)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1分)目的性与 手段性的统一。(1分)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1分) 1

法理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 1、法学: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有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面,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 4、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5、法的本质:是法内部所包含的一系列必然性和规律性的综合,是法这种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相对稳定的,深藏于其内部的只有依靠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的东西。 6、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7、法的规范作用:(即法本身的作用)是指法通过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实现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对非法行为的谴责、制裁、警戒和预防作用。法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 8、法本身的职能:(或专门法律职能)是指法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都有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着这种社会关系的能力。 9、法的调整性职能:即运用法律手段确认、建立、发展一定社会关系,使一定社会关系具有法 律关系的性质,从而确立一定的 法律秩序的职能。 10、法的保护性职能:即运用法 律手段保护这种已建立的法律关 系、法律秩序使之不受侵犯或恢 复,弥补被侵害的法定权利的职 能。 11、分配的正义:就是对不同的 人给予相同的对待,根据人的功 绩、出身等的不同来分配财富、 荣誉。 12、矫正的正义:(或称“改正 的正义”)指不管什么人,只要损 害了别人的财产、权利,都要给 予同等的补偿,适用等价交换原 则,适用于处理民、刑事案件, 用以矫正并恢复被损害者的利 益,是一种补偿性的公平,或曰 事后公正。 13、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 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14、法治:是指依法治理的原则。 15、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 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 阶级意志对法所做的基本分类。 16、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 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 类。 17、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 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 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 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18、契约自由:是人们按照自己 的意志订立契约(合同)而不受 他人限制和干涉的自由权利。 19、法的原则:就是体现法的本 质和内容的法基本出发点和指导 思想。 20、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是反映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容的社会 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 想。 2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 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 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22、政策:是一定阶级处理国家 事务、公共事务,调整国家各种 关系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措施 的统称。 23、习惯:就是一定事实关系的 多次反复,成为人们行为的习性 而形成的社会规范。 24、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是法 律要求人们承担作出积极行为的 义务的调整方式。 25、允许的调整方式:是法律赋 予人们行为或不行为的权利的调 整方法。 26、禁止的调整方式:是要求人 们承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的调 整方法。 27、法律调整机制:是用来保证 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 各种法律手段的整个系统。 28、法律秩序:就是依法建立的 秩序 29、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 象认识的感性阶段,或者说是低 级阶段,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 不系统的|自发形成的感觉和情 绪,它对法律现象的认识是表面 的直观的。 30、法律思想体系:是法律意识 的理性阶段,或者说是高级阶段, 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系统化、理 论化的思想观点,它在法律意识 中属于主导的地位。 31、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 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 的概念,法律意识、法律制度、 法律实践都体现一定的法律文 化。 32、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 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 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3、法律规范的制定:是指国家 或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 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4、法律规范的认可:是指国家 或国家机关对业已存在的行为规 范承认并赋予其法律效力的活 动。 35、立法技术:是指在法的创制 过程中所应体现和遵循的规则、 方法、技巧、经验和知识。 36、假定: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 该规范适用的条件的部分,它指 明该法律规范在什么条件下才可 以适用。 37、处理:就是行为本身,即法 律规范中指明人们可以做什么, 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部 分。 38、制裁: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 违反该规范时应承担什么样的法 律后果的部分。 39、命令性规范:就是以规范性 法律文件的形式体现的国家规范 性命令,一项命令往往就是一个 规范。 40、保护性规范:则是维护已被 调整好的社会关系,制裁违法、 犯罪,恢复被破坏的法律秩序。 41、 b:是指不允许执法机关、 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 范。 42、相对确定性规范:是指允许 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性 调整的规范。 43、情况性规范:是指允许执法 机关、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直 接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44、以择其一的规范:是指规定 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必须适用规 范中列举的若干方案中的一种。 45、任选的规范:是指在规范中 除了规定可供采用的基本方案以 外,也规定了任选方案。 46、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 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 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47、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 法律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 方法的不同所做的分类。 48、法的渊源:又称“法源”或

法理学简答题和论述题复习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不同于其他法学的基本特色: 1)客观性。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法所体现的是由物质社会生活所决定的。 2)历史性。坚持辩证发展的观点,认为法具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3)阶级性。坚持阶级分析的观点,认为法主要体现执政阶级的意志和利益。2.近代法学体系为什么由分支学科构成? 1)社会关系复杂,所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部门法不得不复杂,每一个重要的部门 法需要一个法学分支学科来研究,因而形成了众多的法学分支学科。 2)法学作为一门系统研究法律问题的学问,不仅需要不同的部门法,还要从不 同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综合地研究各种法律问题,于是出现了具有一般 理论特制或具有综合特质的法学分支学科。 3.西方法学派对法学研究对象的主要观点: 1)法学要以“应然法”或“理想法”为研究对象。 2)法学的研究对象因为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在实际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法。 3)法学的研究对象应为法与社会的院系。 4)法学的研究对象应为法的价值、形式和事实,或法学的主要任务是注释各种 法律和法规。 5)法学应把如何以法治国和寻求治国之道作为研究对象。

4.法哲学的含义: 1)用来指称那些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通性问题的 专门学问,与法理学并行的一种学问。 2)作为法理学的同义语来理解和使用的法哲学,其内涵和法理学大致相同,是 法理学的另一种说法。 3)指称法理学中那些更注重理论抽象或更注重以哲学方法研究问题的法理学, 是较为纯粹的或更高层次的法理学。 5.近代法理学诞生的标识: 1)有了自己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2)有了专门的学者和专门的着作。 3)本身已形成了理论体系。 4)既是法学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同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有明晰的界限。6.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位置。 1)研究范围广阔,涉及法学体系中其他各门分支学科。 2)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学领域中重要的、基本的、根本的主题,它的成果对法 学的其他分支学科有重要的理论基础作用。 3)法理学还研究法、法的现象同其他种种社会现象的关系。通过研究这些关系

完整word版,2018 法理学试题库

法理学试题 一、填空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现象。 2、法律实践中最能体现逻辑学知识的运用是法律推理。 3、从认识论的角度对法学体系所作的划分中,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 4、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的研究方法大致可分三类,即阶级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 5、从法学研究所运用的不同方法出发,西方形成了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三大法学流派。 6、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 7、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 8、公元652年的《唐律疏义》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系统、保存最完整的注释法学著作。 9、法的要素包括法律概念、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三种基本成分。 10、法律后果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两种形式。 11、狭义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 12、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13、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内的规范性文件称为地方性法规。 14、我国法的对象效力范围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15、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是法律。 16、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是从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 17、法学产生的前提之一是社会上出现了一个职业法学家。

18、每一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19、法的要素包括规则、原则和概念三个部分。 20、法律后果大体上可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21、一切社会的法都可以有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之分。 22、根据法所创制和表达的形式不同划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两个部分构成。 23、认为法即人类理性的法学流派是自然法学学派。 24、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25、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是部落。 26、法的发展可分为四种历史类型,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7、原始社会调整人们的行为规则是习惯。 28、我国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 29、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叫做法学体系。 30、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是古代思想家孟子提出的 31、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先提出了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 二、判断 1、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均可以对某种事实状态的法律意义作出明确的规定。(×) 2、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 3、法律规则往往通过法律条文表达出来,两者是同义的。(×) 4、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都属于义务规则。(?) 5、判例法在我国也法律渊源之一。(×) 6、从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看,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

法理学试题

法理学试题 单项选择题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法的溯及力 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则属于准用性规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C. 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从旧兼从轻原则)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10.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别姬》属于法律客体的哪一种类?精神财富 11.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12.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D) A.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B.纪检、监察部门对某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 C.法院对某检察官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 D.检察院对某公司经理的贪污犯罪行为起诉后,向该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13.我国《公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该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 14.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属于.相对义务 15.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是意志性 多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CD) A.法的本质是与法的现象相对而言的一个范畴 B.中外的思想家提出各种各样的法的本质的学说,因此,法的本质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答案 C.法的本质是通过法的现象逐渐认识的 D.法的本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主客观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2.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说法有(ABD)A.法律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并不关心行为主体的思想B.法律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来调整社会关系C.对法律而言,行为主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行为才是唯一的标准D.法律作用的直接对象是人们的行为 3.法律具有国家性,这意味着(ABC)A.法是以国家名义创制的,代表的是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B.法律在一国主权所及范围内普遍有效C.法律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D.法律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4.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BCD)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B.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包括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

法理学简答题全

法理学简答题全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简述法的转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1、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法的移植具有必然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的移植的必要性。 3、法制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的一个过程和途径,也是社会现代 化的动力,而法的移植是法制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必然需要。 4、法的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 在法的渊源转变为法的过程中,其价值实现的基本情形有哪些1、自觉性。是在理解和认知法的渊源价值及其实现的基本理念、 知识和方式的前提下,自觉地发现、整合和实现渊源价值,从而实现预期的法或法制度。 2、自发型。是盲目地、被动地在某种动因的促动下,消极地实现 某些法的渊源价值,形成了某种法或法律制度。 简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区别 1、法律责任针对的特定的主体;法律义务针对的是一切社会主体 2、法律责任通常具有惩罚性;法律义务一般不具有制裁性 3、法律责任的产生是以法律义务为前提,没有主题队义务的违反 就不会产生法律责任 简述法律传统与传统法律的关系 法律传统是有传统法律发展演变而来的一种法律文化和精神,它与传统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传统法律是法律传统得以孕育和形成的母体。传统法律是作为一种法律状态,即是一种制度规范体系,也表现为一定的法律观念。作为制度规范体系的传统法律只能在其生长的社会中发挥作用,一旦传统社会解体,它就要退出历史舞台。而传统法律制度中蕴含的精神或文化,则可以与后世的法律制度相结合,成为现代法律生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怎样理解法律责任的竞会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不同法律责任间的冲突。特点: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3、改行为符合两个或连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现代法治的主要标志有哪些 1、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的各个基本方面或绝大多数环 节,都依法运行。 2、这种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宁,有利于保障人 类的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3、所制定的法律在国家生活、社会生活和公民生活中具有最高的 地位和权威,获得普遍的服从,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凌驾于其上,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了法都要受到应有的追究。 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1、法首先是为主体即个人和组织提供行为标准的社会规范。这是 法首要的基础性的特征。 2、法是以国家政权已知形式存在的社会规范。这是重要特征 3、法是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主要依据的社会规范。 4、法是普遍的、明确的和肯定的社会规范。 5、法是以全身内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 简述法的继承的原因 1、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独立性。 2、法是一种极为重要且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自然是一 个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它也自然会表现出历史的连续性。 3、从历史的眼光来看,法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文明的一种表 现形式,它的发展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文化积累过程。 简述法的形式的价值 1、法的形式是区分法和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标志。 2、不同的法律的形式由不同国家机关或主体产生。 3、不同法的形式可以表现不同法律的效力等级 4、不同法的形式适用于调整不同社会关系。 简述法律责任的免除情形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因履行不能而免责 4、协议免责、辩诉交易免责 5、自首、立功免责 5、试论述立法种类的多样化 1、从立法的主体上看。 2、从立法的效力等级和效力范围看。 3、从立法的内容看。 4、从立法的方式看 试述法的渊源价值与良法美制的关系 1、法的渊源的范围是广阔的,不是所有法的渊源都能转化为法, 最基本的选择就是:把法的渊源向法的转化同形成良法美制结合起来。 2、从法的渊源中选择和提炼有关要素以形成法,不能脱离现实的 的世界,去做徒劳的事情。 3、法的渊源的价值实现,其效果如何,同法所规定的制度是否属 于应当由法调整的事项、是否适合人的行为密不可分。 4、善于把握不同法的渊源的特质或禀性,把这种特质和禀性同法 的特质和禀性加以融合,也是法的渊源价值得以有效实现的一个保障。 5、法的渊源差不多都有可能被选择和提炼为相关这部提所需要的 要素,以形成法和法律制度,从而能实现其价值。 6、从各种法的渊源中采集和提炼有关要素以形成法,还需要注意 适度。 简述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主要区别 1、调整的方式不同。 2、适用的范围不同。 3、发生效力的方式不同。 简述法的继承的主要内容 1、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2、反映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一般规律或基本规则的法律制度或法 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5、人类在法律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3、凝聚法律实践的成功经验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4、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法律制度或法律规则是可以继承的。 简述法的渊源价值 主要价值在于法的形成方面。 1、法的渊源是某些法的直接来源。 2、法的渊源是某些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的来源。 3、法的渊源是某些法的精神品格、文化特色、社会特色、先进经 验的来源。 4、法的渊源中的立法、行政、司法等进路性渊源,是法和法律制 度得以形成的基本途径。 5、法的渊源也包含着使法得以形成、存在和发挥作用的根本动因。 为什么要对权力资源实行法律调控 1、法治是一种以法为依据的社会调控方式。 2、权利资源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可以支配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资源 的强制性力量。 3、法在法治国家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 试述法律论证理论 P498 试述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 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 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也是各部分法调整的重要内容简述法对经济的作用机制

自考法理学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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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法理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律全球化对一国法制的影响体现在多方面,其中不包括()。A.推动法律观念的转换 B.影响法律人的职业化进程 C.促进法治理念的转变 D.实现各国法律制度一体化 【答案】D 【解析】根据各国的国情不同,所以不可能实现各国法律制度的一体化。 2.关于“可持续发展法”的概念,理解正确的是()。 A.可持续发展法就是环境法 B.可持续发展法即是经济法的子部门 C.可持续发展法不是法律,仅是理念 D.可持续发展法是个综合性法学概念 【答案】D 【解析】可持续发展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部门,所以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学概念。 3.从法系上来看,目前中国香港的法属于()。

A.大陆法系 B.英美法系 C.中华法系 D.亚太法系 【答案】B 【解析】英美法系的范围,除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4.下列现象中,科技对法律发生影响的是()。 A.公共汽车上的摄像头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B.很多国家立法,禁止用克隆技术造人 C.某科学家将自己的发明卖给某工厂而获利100万 D.王某因酒瓶爆炸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产厂家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ABC都不是科技对法律的影响。 5.原始社会规范的形式不包括()。 A.习惯 B.宗教规范 C.道德规范 D.法律规范

1法理学简答题

1、论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 2、如何理解法的本质。 3、法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4、如何理解法决定于经济基础 5、阶级社会的法和原始社会的习惯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6、论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差别 7、法律效果与法律实效的概念及联系与区别 8、部门法的概念和有哪些特点 9、论述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10、如何实现法制的民主化和民主的法制化 11、论述影响法律实施的各种因素 12、论述我国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区别 13、论述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14、试论西方法学或法理学的历史发展道路 15、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 16、2003年3月17日,孙志刚行走在广州街头,突然被派出所收容,20日在广州市收容救急站被殴打致死。其被收容依据的法规是1982年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该法规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影响经济发展为由,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运用法的价值(选择)理论,结合孙志刚案对该行政法规的合理性进行法理分析。 参考答案: 1答:1、法律监督的主体。指由谁来实施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我国的法律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元性。(2分) 2、法律监督的客体。指监督谁或谁被监督,法律监督的客体主要是立法、司法和执法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分) 3、法律监督的内容。指对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2分) 4、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指监督主体监视、察看、约束、制约、控制、检查和督促客体的权力与权利。(2分) 5、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2分) 2答: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2分) 任何国家政权都是由一定的阶级掌握的,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国家意志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第一层次的本质是意志。(2分) 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物质生活条件(2分) 无论是法或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而这种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一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是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2分) 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2分) 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还要受到阶级以外的各种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法和这些因素归根到底由阶级 因素起决定性作用条件下相互作用。(1分) 3答:1、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目的是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法的作用的核心。(2分) 2、确认和维护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体制以及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2分)

法理学简答题资料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我们不仅追求公平正义的结果,而且要确保过程的公平和正义。即使为了再高尚的目的,不择手段也是不允许的。一旦行政执法将程序正义置于脑后,其目标的正义性也就失去了现实的依托,甚至出现“法治,多少不法之行假你之名以行”的恶劣后果,如株洲天元区枉法强拆、暴力拆迁…… 法律的正义不仅要内化在实体正义中得到实现,还要经由程序正义以公众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样不仅保障实体结果的正确性,也保证了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①正义自古以来就是法律所追求的核心价值和目的。合法正义、分配正义、实质正义乃至形式正义、程序正义,无论正义以何种面孔出现,都成为评价法律正当性与合理性的重要标准,也暗含了人们希望借助于法律而实现的社会理想。因此,法律正义的实现,就不单是法律内部体系对法律结果的逻辑推演。正义的实现,不仅要求权利义务在各方当事人中的合理配置,还要求各方当事人看到,这种法律上的安排是合理的,正当的,从而服从这种配置。 一、看见什么样的正义 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其表明背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②虽然人们对正义的追求矢志不渝,但是正义的概念本身却在不断演化,甚至在特定条件下会相互冲突。例如,实质正义指的是评判实定法的一定内容或判决等具体法律的正当性的价值目标,更侧重法的“善良”品质,而合法正义则指的是不问实定法的内容是否正确或是否属于良法而忠实地加以遵守,更侧重法的安定性,那么,如果某个法律被看作是不正义的话,越是严格地忠实地适用这个法律,则越是可能被看作是违背正义的。同时,实体正义在法律实践中必须具体化为对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乃至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这个过程中,实体正义的实现不可避免地受到法官的价值取向、社会环境、国家政策乃至于权力的影响,正义标准的泛化又使各方当事人的主张都貌似正当化的诉求,因此,令各方都满意的法律结论的得出似乎也是不可欲的。 对法律实体规则的难以把握,促使人们开始关注法律的形式合理性即程序正义。程序最初只是作为一种保障正义结果的手段和工具,只要法律结论是正确的,程序的合理与否无关紧要。而随着对法律程序的研究与完善,人们发现法律程序实际上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正当化、合理化的程序设置,一方面能保障法律的实施能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为正确结论的得出提供一种可能,另一方面也为法律结果的妥当性提供间接的支持。它使人们相信,在这种公正程序中所作出的判决应该是正确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美国著名法官弗兰克法特说:司法不仅在实质上必须公正,而且在“外观上的公正”也是需要的。 二、正义如何被看见 程序正义以特定的法律程序为载体,通过对人们的法律行为的指引,使案件的审理在时间上得以延续,在空间上得以进行,其以诉讼过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为着眼点,强调程序对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的决定作用。在这个过程中,科学的角色分工,合理的形式设置,神圣的司法礼仪,都能够让法律主体真切地触摸到法律的真实存在,感应到法律的正义光芒,从而也对实体结果有更为清醒的认识。法律的正义能够被看见,则程序至少应包括以下几点: 1、程序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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