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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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

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新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新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1 总则 [ Date: -3-2 15:35:11 | 作者: land-mad ]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 术语 [ Date: -3-2 15:37:39 | 作者: land-mad ] 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

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经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7 轮椅坡道ramp for wheelchair 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8 入口平台entrance platform 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9 无障碍电梯barrier- freelift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2.0.10 无障碍厕位barrier-free toilet cubical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乘轮椅残疾人可进入和使用的带坐便器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图。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的规定。 表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图图 表7.1.5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坡道 7.2.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 (图图。 7.2.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 mm的坡道安全挡台 (图。 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不同位置的坡度和宽度

7.2.5 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符合表的规定(图。 表7.2.5 不同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1:10~1:8坡道应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7.2.7 坡道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图。 通路、走道和地面 7.3.1 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图。 表7.3.1 轮椅通行最小宽度 7.3.2 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不积水。 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 mm,并应以斜面过度。人行通路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 门扇向走道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 (图。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 盲道 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得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得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与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得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得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得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 3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m(图4.1.2—5); 5单面坡缘石坡道得坡度不应大于1:20. 1、3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面坡缘石坡道得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三面坡缘石坡道得正面及侧面得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盲道 2、1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设置得盲道位置与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与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得盲道应为条形得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得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得提示盲道(图4、2、1-2); 3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得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盲道得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得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m处(图4.2。2-1); 2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无障碍设施_图文

附件:部分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 1、缘石坡道: 2、坡道与梯道: 3、盲道、提示盲道。

4、人行横道街音响信号装置。 二、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 1.2.1行政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 行政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实施的范围包括:各级政府办公建筑、各级司法、工商、财税等部门建筑、企事业办公建筑、各类科研建筑,其他招商、办公、社区服务建筑、为残疾人服务的各类办公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设无障碍入口,方便轮椅进出; 2、室内必须设无障碍通道,即走道两旁设扶手、房间与走道有坡道;

3、有楼层的政府办公建筑与司法、工商、财税等部门建筑、社区服务建筑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4、政府机关与司法、工商、财税等部门建筑、社区服务建筑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建筑,必须设置无障碍专用厕位; 5、接待用房(一般接待室、贵宾接待室)和公共用房(会议室、报告厅、审判厅等)应无障碍化; 6、服务台、公共电话、饮水器等设施应方便残疾人使用; 7、无障碍入口、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专用厕位前应铺设提示盲道; 8、应设残疾人的停车泊位。 1.1.1 商业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 商业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实施的范围包括:大型百货商店、综合商场建筑、大型自选超市、菜市场类建筑、大型餐馆、饮食店和食品店建筑、金融、邮电建筑、宾馆、饭店、中高级旅馆建筑、中高级招待所、大型培训中心建筑、大型洗浴、美容美发建筑、殡仪馆建筑等。商业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设无障碍入口; 2、室内必须设无障碍通道;。

3、有楼层的商业服务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4、设有公共厕所的商业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位; 5、宾馆、中高级旅馆和设有客房的饭店应设无障碍客房; (1)100间以下,应设1~2间无障碍客房 (2)100~400间,应设2~4间无障碍客房 (3)400间以上,应设4~6间无障碍客房 6、饮食厅、游乐用房、顾客休息与服务用房应方便残疾人使用; 7、大型自选超市、菜市场类建筑必须设置轮椅结算通道; 8、总服务台、业务台、公用电话、饮水器等应方便残疾人使用; 9、大型商业服务建筑的无障碍入口、无障碍电梯和无障碍专用厕位前应铺设提示盲道; 10、金融、邮电建筑的对外接待柜台应有一处是方便残疾人特别是乘坐轮椅残疾人使用; 11、有停车场的商业服务建筑必须设有残疾人停车泊位。 城市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残疾人通道设计方案

公共场所残疾人通道设计 为使老、弱、病、残等行动不方便者能方便、安全的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 物,在建筑设计中,必须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中关于建筑物无障碍实施范围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一)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范围 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要考虑,详见JGJ50-2001第21~24页,5.1与5.2条。(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主要包括入口、坡道、走道与地面、门、楼梯与台阶、扶手、电梯与升降平台、厕所浴室、无障碍客房、住房、停车位等。 1.出入口:“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第7.1.2条>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的最小宽度,一般建筑应≥1.5m,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公寓建筑应≥ 2.0m,门扇开启的净宽: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弹簧门(小力度)应≥0.8m,自动门应≥1.0m,建筑物内所有的门均不得小于这个净宽。 出入口内、外应留出供坐轮椅者回转的面积。否则无法改变行进方向。 2.“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电梯厅的深度应≥1.8m,按钮高度0.90~1.10m,电梯门应≥0.90m。 3.坡道:坡道的坡度大小,关系到轮椅能否在坡道上安全行驶。因此,坡度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7.2.5条表中的规定。 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坡度 1:20 1:16 1:12 1:10 1:8 最大高度(m) 1.50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 30.00 16.00 9.00 6.00 2.80 一般设计时选用1/12的坡道,当高坡达到0.75时,坡度的水平长度是9m。需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m的休息平台。休息平台向下和向下的坡道长度可以相等,也可以不相等。当坡度小于1/12时。允许增加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1/10~1/8的坡道,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旧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4.走道和道路:“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道路最小宽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建筑类别最小宽度(m) 1.大型公共建筑走道≥1.80 2.中小型公共建筑走道≥1.50 3.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0.90 4.居住建筑走廊≥1.20 5.建筑基地人行通路≥1.50 这些宽度,是按人流的通行量和轮椅行驶的宽度定的,一辆轮椅通行的净宽一般为0.90m,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 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无障碍设施规范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差异分析

以下正体字均摘自《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斜体字部分摘自《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8.2 办公、科研、司法建筑 8.2.1办公、科研、司法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政府办公建筑、司法办公建筑、企事业办公建筑、各类科研建筑、社区办公及其他办公建筑等。 8.2.2为公众办理业务与信访接待的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室、疏散大厅等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宜提供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长度大于60.00m时,宜设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4、供公众使用的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 5、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均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且建筑内至少应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内部办公人员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至少应各有1个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6、法庭、审判庭及为公众服务的会议及报告厅等的公众坐席座位数为300座及以下时应至少设置1个轮椅席位,300座以上时不应少于0.2%且不少于2个轮椅坐席。 8.2.3 其他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男、女公共厕所至少各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或第3.9.2条的有关规定; 3多功能厅、报告厅等至少应设置1个轮椅坐席。

注:1.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宜设无障碍入口。 2.设有公共厕所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3.有楼层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8.8 商业服务建筑 8.8.1 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专业店、餐饮建筑、旅馆等商业建筑,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建筑,邮局、电信局等邮电建筑,娱乐建筑等。 8.8.2 商业服务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3、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大型商业建筑宜在男、女公共厕所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的同时且在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4、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8.8.3 旅馆等商业服务建筑应设置无障碍客房,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0间以下,应设1间~2间无障碍客房; 2、100~400间,应设2间~4间无障碍客房; 3、400间以上,应至少设4间无障碍客房。 8.8.4 设有无障碍客房的旅馆建筑,宜配备方便导盲犬休息的设施。 5.1.3文化、纪念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8.7 文化建筑 8.7.1 文化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剧场、音乐厅、电影院、会堂、演艺中心等。 8.7.2 文化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厅)、疏散大厅等主要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宜设置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及检票口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长度大于60.00m,宜设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4、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 5、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 行横道相对应;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缘石坡道的坡 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 20 mm 。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20 。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m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 (图 4.1. 3 )。 2 盲道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 图 4.1.2-1, 图图;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 1.50 m 图 4.1.2-4 );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 2.00 m ( 图 4.1.2-5) ; 图 4.1.3 );

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 );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 ~0.50 m 处( 图4.2.2-1) ;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5 m 处;人行道没有树池, 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60 m ,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发展要求,满足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 1.0.3 公共厕所的建设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1.0.4 城市公共厕所应逐步建立以固定式公共厕所为主,活动式公共厕所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厕所布臵格局; 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为现代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主要方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贮备一定数量的活动厕所满足大型活动对辅助设施的需要。 1.0.5 公共厕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3 设计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防臭的原则。 3.1.2 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观。 3.1.3 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臵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臵。 3.1.4 公共厕所应分为独立式、附属式和活动式公共厕所三种类型。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根据公共厕所的位臵和服务对象按相应类别的设计要求进行。

3.1.5 独立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三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设臵一类公共厕所; 2 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应设臵二类公共厕所; 3 其他街道和区域应设臵三类公共厕所。 3.1.6 附属式公共厕所按建筑类别应分为二类。各类公共厕所的设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机场、火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应设臵一类公共厕所; 2 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应设臵二类公共厕所。 3.1.7 活动式公共厕所按其结构特点和服务对象应分为组装厕所、单体厕所、汽车厕所、拖动厕所和无障碍厕所五种类别。 3.1.8 公共厕所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蹲(坐)位的比例宜为1:1~2:3。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 3.2 卫生设施的设臵

无障碍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方便残疾人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特制订本设计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主要针对下肢残疾者和视力残疾者的需要制订。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设计。各地可根据各自条件依照本规范编制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1.0.4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道路和建筑物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城市道路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的设计内容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城市道路设施设计内容表2.1.1

第2.1.2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系以手摇三轮车为主要出行工具,并考虑轮椅者、拄拐杖者、视力残疾者的不同要求,其基础参数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 第二节非机动车车行道 第2.2.1条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桥梁和立体交叉的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大纵坡度应符合表2.2.1-1的规定; 最大坡度表2.2.1-1 二、纵坡长度应小于表2.2.1-2的规定。 纵坡坡长限制表2.2.1-2

第2.2.2条非机动车车行道的宽度不得2.50m。 第三节人行道 第2.3.1条人行道和通行纵坡应符合表2.2.1-1和2.2.1-2的规定。宽度不行2.50m。 第2.3.2条人行道应设置缘石坡道的类型、适用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面坡型式缘石坡道 适用无设施或绿化带处的人行道,如图2.3.2-1。 1. 正面坡中的缘石外露高度不得而大于20mm; 2. 正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1:12; 3. 两侧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1:12; 4. 正面坡的宽度不得小于1.20m。 二、单面坡型式缘石坡道人行道与缘石间有绿化带或设施带时,可设单面坡缘石坡道,如图2.3.2-2。

市政道路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 缘石坡道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 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 (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无障碍设计在旅游中的应用

无障碍设计在旅游中的应用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建设适合各种类型人群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已成为当今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旅游也日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人都拥有旅游的权利,包括广大的特殊群体。现代城市旅游景区通常是针对正常人的审美和使用需求而设计建造的,却忽视了在某些方面有生理缺陷或者自理能力差的弱势群体。欧美国家的无障碍旅游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而我国的残疾人旅游还处在市场起步阶段,许多的绊脚石阻碍了特殊群体旅游发展的步伐。相对发达的国家在各个领域对特殊群体进行关注,而我国广大残疾人仍处在被忽视阶段,不仅其经济生活难以保障,包括就业、教育、医疗等相关福利措施也难以落实,同时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严重不足,从社会大环境方面严重影响国内残疾人旅游事业的发展。如何为城市各种类型的游人提供一个安全、便捷、舒适宜人的无障碍旅游,成为我国旅游业亟待解决的课题。 1.景区中无障碍设计的必要性 1.1无障碍设计的概念 无障碍设计有别于专为残疾人设计,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服务的对象不同。无障碍设计的服务对象是所有的行动不便者(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或者认知不便者,强调设计时考虑对象不应局限特定的人群,而应在设计之初考虑到所有使用人群,是一种对于人性化高度重视和关怀的设计理念。 1.2国内无障碍设施的现状 虽然我国无障碍设施环境有所改善,但是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导致无障碍设施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无障碍设施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共同重视,导致现有的无障碍设施缺乏管理,严重影响了市区无障碍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违章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报刊亭,经常占用盲道,导致特殊群体不能畅通无阻的使用无障碍设施,降低了使用率。其次,特殊群体外出旅游还需要旅游环境的无障碍,需要旅游景区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旅游线路、无障碍厕所、无障碍住宿等,要满足游客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都能无障碍的实施。但是,我国现有条件还不足以达到这种要求,许多景区做出了努力,但是还是存在很多的障碍,缺乏无障碍设施。 1.3景区中无障碍设计的可行性 从现有的资料看,无障碍设计就其本身而言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深奥的理论,更不妨碍总体设计布局,而且可以做到基本上不增加造价。 2.景区中的无障碍设计 2.1无障碍设计的原则 2.1.1安全性 安全性是无障碍设计最重要的原则。这是保障游人毫无心理负担得在景区中游玩的前提。这一点对于老年人、残疾人、小孩、孕妇等行动不便者来说尤为重要。 2.1.2系统性 无障碍设计需要运用系统化的观点,使各种无障碍设施连成点、线、面、立体网络,实现全面的无障碍环境,真正使行动不便者能在各种环境中行动自如 2.1.3可及性 可及性是指在景区中人们能方便的感知、到达、进入并使用,同时还可以对环境施加作用和影响,以完成自己的行为和目的。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图,图;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 2 盲道 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图;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4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 (图;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 表盲道触感条规格 2.3 提示盲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 总则 [ Date: 2006-3-2 15:35:11 | 作者: land-mad ]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2 术语 [ Date: 2006-3-2 15:37:39 | 作者: land-mad ] 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7 轮椅坡道ramp for wheelchair 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8 入口平台entrance platform 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9 无障碍电梯barrier- freelift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2.0.10 无障碍厕位barrier-free toilet cubical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乘轮椅残疾人可进入和使用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的隔离厕所。 2.0.11 无障碍厕所barrier-free lavatory 供残疾人、老年人及妇幼使用的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厕所。 2.0.12 无障碍盆浴barrier-free bath room 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使用盆浴间。 2.0.13 无障碍淋浴间barrier-free shower room 方便乘轮椅者进入淋浴间。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1 总则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缘石坡道 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盲道 sidewalk foe the 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行进盲道 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提示盲道目 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人行通道 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无障碍入口 barrier-free 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3城市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 道路与桥梁 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城市道路与桥梁无障碍设计的范围 城市道路道路类别·城市市区道路·城市广场·卫星城道路、广场·经济开发区道路·旅游景点道路等设计部位 1 人行道 2 人行横道 3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4 公交车站 5 桥梁、隧道 6 立体交叉 人行道路

公共空间中的无障碍设计要点分析

摘要:本文将城市公共空间的无障碍建设作为研究对象,就具体的无障碍设计要点进行详细分析。笔者着重强调了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的重要性与意义,从而引起社会公众的热切关注,再给予充分的理解,鼓舞广大民众都积极参与到城市人文环境建设中去。 关键词: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环境心理;公平性;人性化 1 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概念 无障碍,顾名思义是指公共环境中的通畅性以及与无障碍设备运行的有效性,可被认为是人性化环境的基本属性。无障碍设计理念最初是由联合国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提出并倡导的,旨在建议现代化公共空间的规划与建设的过程中应将使用者不同的身心健康程度考虑在内,进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现代人文环境。无障碍设计是20世纪人道主义发展的产品,狭义的“无障碍设计”一般从满足残疾人和行动不便者使用的硬质铺装和设施的角度考虑。我们讨论的是广义上的“无障碍设计”,针对的是老年人、儿童、病人、残疾人、孕妇,甚至有正常行为能力的人,我们需考虑的“使用”,不仅是硬质铺装和设施,更重要的要在设施的设计方面给他们提供物理和心理的帮助。 2 公共空间无障碍设计要点 2.1 路径系统 (1)城市道路。对城市道路来讲,所谓的无障碍设计旨在给弱势群体包括残疾者的日常通行提供更多的便利。人行道作为城市道路的关键组成部分,一旦人行道与车道之间出现冲突或路面高低设计得不合理就会给需要借助轮椅的行人造成出行阻碍。因此,设计路口时应考虑使用缘石坡道,这样有利于轮椅通行。视觉障碍者往往需要借助听觉和触觉来完成一些行为,为了有利于视觉障碍者能够在城市的各街道正常行走,应尽可能在各街道设立相应的盲人通道。 (2)缘石坡道。缘石坡道主要有三种坡面形式,即单坡面、扇形坡以及三坡面。缘石坡道通常设立在人行道上,其宽度与人行道保持一致。人行道的头尾部应该设立边缘石坡道,将整个线路建设成完整的无障碍状态。一般情况下,缘石坡道主要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处。城市道路交叉口位置的人行道首尾处应优先使用单坡缘石坡道,原因在于这样的坡道能使人行横道两边的角呈现石平边,因此被认为是交通最为便利的坡道类型。 (3)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目前,大多数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皆为阶梯式,这种阶梯式比较适合健康并没有携带重物的青壮年,而残疾者、老年人、幼儿、孕妇等需要借助轮椅者以及携带重物者则会面临通行困难,与无障碍设计要求存在冲突。因此,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最好设计成平坡组合,兼具梯子与楼梯,这样便可达到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在设置坡道时,可设置缓坡升降设施以助行。 2.2 出入口空间 对公共空间的出入口设计,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设置“1:20”的无障碍坡道助行,极端地形且不大于3米时可以采用“1:8”的无障碍坡道,并设置方便盲人通行的通道。对身体和视力有残疾的人群,设计时应该设置打开方便与安全的门,同时设置低位拉手以满足残疾人的使用高度。在不能满足设置助行坡道的地方应设置平台升降机来实现出入口的无障碍。不同性质的建筑采用了不同的建筑形式,但必须满足无障碍设计的最小尺度和规格,并使无障碍设施处于入口醒目的位置。 2.3 导向系统 无障碍导向体系应该是整体导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无障碍导向体系应做到图像化、符号化,尽量避免“老弱病残孕”等刺激性语言。在公共空间等大型综合性建筑中,清晰的无障碍导向体系与完备的设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发展的高度。导向体系的基本作用是使人容易理解环境中的空间布局。因此,导向图示的设计必须简单明了,方便各种人群辨

无障碍论文

无障碍调研心得及改进规范 无障碍设计这个概念名称始见于1974年,是联合国组织提出的设计新主张。无障碍设计强调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配备能够应答、满足这些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经十多年努力,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在起步晚、起点低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有着显著成绩。多数城市的干道、主要商业街、广场、医院等建筑,程度不同地建设了无障碍设施;城市住宅小区的无障碍设施也开始起步。我国的部分城市还相继建设了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无障碍设施,如南京的盲人植物园、大连的野生动物园、西安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院等,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我国的无障碍设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问题是人们无障碍意识不强,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没有很好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范标准,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不够系统、规范,使用管理不善,无法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等等。 本次无障碍设计调查的心得体会 此次我们这小组无障碍设计调查的对象共四个分别是三明体育馆、三明市规划馆、三明市博物馆、三明市图书馆。通过本次对三明这四个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计调查不仅能让我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便更好的学习与掌握无障碍设计。同时这次的调查对象中虽然三明市规划馆、三明市博物馆、三明市图书馆这三个场所是近几年内才建成的,然而这些属于三明的大型公共场所依然严重缺乏无障碍设施,甚至根本谈不上具有无障碍设计理念。市体育馆、博物馆、规划馆这三个场所彼此相连在统一区域,尽管刚建成不久但环绕这三个场所的附近交通道路上竟然没看到一条盲人到。在市体育馆前也是只见台阶不见坡道,四个场所里所有的厕所里面都没有无障碍厕所,体育馆的观众平台上只考虑到正常人的活动范围,没为弱势群体增设一丝一毫的无障碍设施,体育馆前那宽阔的广场也没为市民提供休息座椅;规划馆馆前入口也是只有台阶没为弱势群体提供坡道,内部虽有电梯但设在室内拐弯处较为隐蔽,且没有无障碍标志牌,即使轮椅可以进来也要花时间找电梯,规划馆内部的大部分观赏文件所摆放的高度过于高,因此对于轮椅使用者只能说是渴望而不可及。客家博物馆内部虽有残疾人电梯及提醒标志、也有残疾人坡道,然而可笑至极的是只考虑到内部的无障碍设计馆前入口处依然只有台阶没有坡道,对于轮椅使用者依然是无法进入。市图书馆所在地形相对较高,因此馆前有数十阶台阶攀登而上然而台阶边沿却无扶手栏杆,对于年龄较大的老年人来说将是望而生畏更别说是轮椅使用者了,而可笑至极的是图书馆内一条盲人到都没有,里面却有盲文书及盲人上网专区。在回来的路上盲人道出现最频繁的状况是,在盲人道中间经常被集水井盖或路灯或十字道路交叉口或摩托车给拦腰截断了,这种情况哪个盲人敢出门。此外在下班高峰期经常看到有老人、孕妇儿童跟年轻人一起挤公交车上公交车困难,这点我觉得也应该重视一下。因此这次的调查给我们敲响了中国的无障碍设计依然任重而道远的响钟。以下我便以图文结合的形式来诠释本次调查所呈现的一些无障碍设计问题及自己对应的一些建议的修改规范。 三明市体育馆现状图(图一、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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