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

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豫人[2008]90号

【发布部门】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事厅

【发布日期】2008.11.24

【实施日期】2008.1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人[2008]90号)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

现将《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事厅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河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人薪[2007]168号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教育教育厅 转发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工资标准。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

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经批准因征用土地招收的农村劳动力为590元。 二、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从次月起按所聘技术工岗位或普通工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技术工人薪级工资:初中、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3级薪级工资标准。经批准因征用土地招收的农村劳动力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 (二)普通工人薪级工资:初中毕业生执行1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6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8级薪级工资标准。经批准因征用土地招收的农村劳动力执行2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到乡镇(不含城关镇,下同)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实行直接转正定级,岗位工资按照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薪级工资按见习期、初期(熟练期、学徒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学历对应的薪级工资标准执行,并在此基础上高定1级薪级工资。 四、对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工作的教师,从2006年7月1日起,实行浮动1级薪级工资,浮动工资满8年后予以固定,固定后继续浮动。对退休时浮动工资时间未满8年,但在符合享受浮动工资条件的学校工作满20年的,可将浮动的薪级工资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河南2020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河南2020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4732人。其中:省直单位261人,省属监狱系统595人,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400人,省辖市直单位944人,县(市、区)直单位715人,乡镇机关1817人。 乡镇机关还将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200人,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9年8月18日至199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 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 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 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 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 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 18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 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 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 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 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 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 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 人员,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 士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 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 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省直单位,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 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 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省级)

2018年国考行测真题(省级以上) 注意事项 1.这项测验共有五个部分,总时限为120分钟。 2.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姓名与准考证号在指定位置上填写清楚。 3.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时,你才可以答题。 4.当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考场。 5.在这项测验中,可能有一些试题较难,因此你不要在某一道题上思考太长时间,遇到不会答的题目,可先跳过去。否则,你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后面的题目。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共20题参考时限15分钟)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1.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①②④③ B.①③②④ C.④①③② D.④①②③ 2.下列关于“三农”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 A.民政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B.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C.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 D.村民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关于2015年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进行的改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活动 B.组建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 C.军委机关由多部门制改为总部制 D.成立陆军领导机构和战略支援部队 4.下列金融机构与其可以从事的金融业务对应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股票承销业务 B.人寿保险公司——医疗责任保险业务 C.小额贷款公司——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业务 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暂行办法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暂行办法 (1998年1月6日云南省人事厅颁布实施) 为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问题,在国家尚未同意规定之前,结合我省目前实际,制定以下暂行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病假期间的工资 1、病假6个月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资全额计发。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按我省计算工作年限办法计算)10年及其以下的,按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90﹪计发。 患癌症、麻风病、精神病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可全额计发。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 1、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15个工作日的,基本工资照发;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超过的工作日扣发基本工资。 2、连续事假在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按工作日扣发职务(岗位)津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全部津贴、补贴。 三、因私事请假出国出境期间的工资待遇 工作人员因似是而非出国出境,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事假工资待遇执行。 四、女职工产假待遇 1、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的假期,按卫生厅、劳动厅、财政厅、计生委、总工会、省妇联联发的云卫妇发(94)48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指预产期前15天),除提前生育外,一般不放在产后休息;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且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15天。妊娠女职工自然流产的,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30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产假期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2、从事野外及长途流动分散作业的女职工生育后,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6至于9个月的哺乳假。6个月内发基本工资的80﹪,6个月以上的可发基本工资的60﹪,并可计算连续工龄。哺乳假期间停发职务(岗位)津贴。 五、探亲假工资待遇 按国务院国发(1981)36号及国务院侨办(82)侨政会字第011号等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在规定的假期内(含经批准增加的往返路程时间),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全额发给。 六、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含进修人员、访问学者)配偶出国探亲待遇 一般不批准公派出国人员配偶出国探亲。但是,对派出时间满两年以上的人员,每两年可以批准其配偶自费出国探亲一次。假期不超过3个月,基本工资和个种津贴、补贴照发,逾期不归的,停发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 七、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的工作人员,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照发。 八、婚、丧假待遇 1、职工本人结婚,给予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者,其晚婚假按有关规定处理)。结婚职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 2、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3天丧假。死亡的直系亲属居住在外地的,可以酌情给予路程假。 3、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照发。途中车船费自理。

四川省人事厅文件

四川省人事厅文件 川人发[2001]59号 四川省人事厅 关于人事争议仲裁时效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150号政府令)发布后,前来咨询及申请仲裁的人员较多,从咨询和要求仲裁案件的内容看,主要涉及与第十八条规定内容相关的时效问题。为此,我厅于2001年7月16日向省政府作了专题请示。省政府授权法制办于2001年7月26日以川府法函[2001]77号,正式函复同意我厅请示意见,现就有关人事争议仲裁的时效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干《四川省人事争议处理办法》(以下简称称办法)的受案时效问题。 鉴于《办法》规定受案时间为“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或者从知道、应当知道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没有溯及既往的规定,因此,

《办法》只适用于施行后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也就是说,本《办法》于2001年5月14日前60日及施行后发生的、符合《办法》规定内容和受案时间范围,申请人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才属于受理范围。时效超过60日,不予受理。 二、《办法》与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时效衔接问题。 在1997年8月8日人事部《暂行规定》下发后至省政府《办法》出台前,由于《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而在《办法》出台前,我省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无法明确,因此,这期间的案件未予受理。显然,这些案件按省政府的《办法》不应受理,但是,按照人事部的《暂行规定》又该受理,对此,各地可按如下原则处理:对人事部《暂行规定》下发之后至省政府《办法》出台前发生的人事争议案件,按照人事部《暂行规定》,申请人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公正)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虽然当时省政府末出台《办法》明确仲裁受理范围,时效暂时中断,但是《办法》下发,明确了人事争议仲裁范围后当事人又重新提出仲裁申请(或者申诉)的,可重新计算时效,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应予受理;超过的60日,为超过申请仲裁时

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与答案解析

【精品文档,百度专属】2017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与参考答案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材料 资料1 2017年春节期间,615万中国出境游客境外消费额达1000多亿元人民币,人均消费是其他国家游客的3.5倍,从奢侈品到电饭煲,无所不买。 前些年在东京的秋叶原,满大街都是拎着电饭煲的中国游客。日本的电饭煲真的有那么神奇吗?有关专业人士介绍到,日本电饭煲的内胆在材料上有很大的创新,煮出来的米饭粒粒晶莹,不会黏糊,真的不错,而中国目前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美的从1993年开始生产电饭煲,它与日本三洋合作,引进模糊逻辑电脑电饭煲项目,逐渐成为国内市场的领先者。近些年来,随着市场占比的反转,竞合关系发生改变,日本公司对中国企业的技术输出变得越来越谨慎,很多新技术对中国企业实行封锁,比如电饭煲就是这样。 也就是说,多年来一些领域的“中国制造”所推行的用“市场换技术”的后发战略已经失效。类似情况还发生在纳米水离子吹风机、比普通钢菜刀耐磨60倍的陶瓷菜刀、LED 超声波电动牙刷等产品上。 中国是名副其实的制造业大国,有约220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但曾经旺盛了二十多年的“中国制造”,如今却陷入了彷徨。千亿元购买力“肥水外流”,反映了我国一些领域的中国制造“大而不强”的尴尬。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随着各项成本的抬升,“中国制造”的土地、人力、税收等优势逐渐丧失。虽然“转型升级”的危机警报,已在制造业拉响了很多年,但绝大多数的局中人都束手无策。近年来,智能硬件、3D打印、机器人、“第四次工业革命”等新概念让几乎所有50后、60后企业家半懂不懂、惊慌失措。多年来,中国企业采取各种策略,构筑了多层级、金字塔式的销售网络。可面对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把信息流和物流全数再造,渠道优势已被瓦解……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沟通交流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2.02.17 【实施日期】2012.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 息沟通交流制度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关系民生、权力集中、资金管理量大、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为加强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息沟通与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种腐败现象对我省人社系统工作造成危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沟通交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沟通交流制度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明

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加强风险防范,及时总结交流全省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各地、各单位工作的沟通与交流,切实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信息》推广廉政经验、宣传反腐做法,传播自律信息,弘扬廉政文化,促进廉政宣传教育,指导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作用,不断加强和推进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发[2014]5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发[2014]5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人社办发[2014]123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11.05 【实施日期】2014.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发[2014]5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 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4〕12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各市要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的重要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尽快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保障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通过对日常就医行为和就医结算数据进行自动筛选和分析,为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的事先提示、事中监控预警和事后责任追溯提供技术支

持。已先行开展医疗服务实时监控试点的市,要进一步扩展监控项目和内容,不断完善监控规则和指标,提升监控实效,为全省积累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其他市要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并全面启动运行。 为做好这项工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将加强对全省医疗服务监控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如期实现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我省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成全省统一、符合全国标准编码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医用材料、门诊大病疾病、医保医师等数据库,并统一规范监控统计和分析评估指标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全省医疗服务监控网络系统。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等关于印发《关于进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 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赣劳社劳[2007]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人事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发布日期】2007.02.15 【实施日期】2007.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赣劳社劳[2007]4号)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省直、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2006年6月20日,南京军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军区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南京军区[2006]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人事厅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军区政治部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 做好新形势下驻赣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是促进国家和军队稳定与发展的战略任务,事关军人家庭的切身利益,是军地双方共同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探索长效机制。根据南京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军区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南京军区[20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驻赣部队干部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就业安置原则 1、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19号)和江西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江西省驻赣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随字[2004]3号)文件精神,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宽安置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置。

2014年度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4年度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及答案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共20题,参考时限15分钟) 1.下列关于党风建设的创新,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这主要的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用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期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 A.①③②④ B.③④①② C.③①④② D.①③④② 2. 关于宇航员在太空的生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宇航员可使用特定的加热器对食品进行加热 B. 宇航员从太空返回地面后,失重状态消失,质量会有所增加 C. 宇航员应睡在固定的睡袋中,以免被气流失去误碰仪器设备开关 D. 在同一航空器中的宇航员可以直接交谈,无需借助无线电通讯设备 3. 下列关于国家主权及国防地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主权是联合国赋予国家的最基本的权利 B. 一国的领海和领空都是其领土的组成部分 C. 我国南海四大群岛是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 D. 我国与越南、缅甸、吉尔吉斯斯坦等十几个国家接壤

4. 下列情形可能发生的是: A. 南北朝贵族妇女去佛寺礼佛 B. 半坡原始居民种植玉米 C. 周武王穿着铁制铠甲伐纣 D. 秦朝儿童春天放纸风筝 5. 下列按主导产业演进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石化产业②旅游服务业③服装业④信息产业⑤农产品加工业 A.⑤④①③② B.⑤①③②④ C.⑤③①②④ D.③①⑤④② 6.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下列可以代替该评论的名言是: A. 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B.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C. 法律是自由的保姆 D. 自由只服从法律 7. 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论对应正确的是: A. 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人的权利根源于法条 B.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C.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 D. 民若不告则官必不究:诉权只能由个人行使 8. 我国古代文人在诗词中常运用典故表达自己的思想感受,下列作品中没有使用典故的是: A.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B. 蓬山此去无乡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C. 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D.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9. 俗语说“绣花要得手绵巧,打铁还须自身硬”,下列与该俗语哲学道理相同的是: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机

云劳社发〔2008〕14号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滇单位: 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制定了《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为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人薪发〔1994〕50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2007〕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一、范围和对象 云南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含中央驻滇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含工勤人员),应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职业资格的管理 根据省政府云政发〔2000〕179号、129号关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职能“三定”有关文件要求,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和考评,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省人事厅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管理)、工资福利以及对技师以上岗位职数的调控和管理。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归属省劳动保障厅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考核,组织和指导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考评工作。 三、职业资格级别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等级设置为五个级别,即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各职业(工种或岗位,下同)的职业资格等级设置,依据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一般设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级别。其中,设立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名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统一发布。 四、职业资格的认定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等级的认定实行考核评审制度。符合各项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经培训合格并通过考核评审,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人事部门实行聘用上岗、工资评定的主要依据。 五、考核标准和内容 (一)考核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考核标准按各职业《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鲁人社〔2009〕4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 客观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现就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体制 1、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建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继续授权济南、青岛等市组建工程技术、卫生技术、中学教师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授权山东师范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组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范围内,组织评审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调整、授权情况详见附件1。 2、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二、严格标准条件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4、认真执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受委托承担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为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 5、认真执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职称外语政策规定。符合免于职称外语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

广东省人事厅(6)

广东省人事厅 粤人薪[1998]1号 关于一九九七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问题的通知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薪[1996]2号)规定精神,1997年度工作人员继续在考核基础上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1997年度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限于1997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今后,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必须是本年度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199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的条件,仍按省人事厅粤人薪[1997]2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工作人员原则上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提前或越级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例如,某工作人员1996年度未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1996年、1997年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可从1998年1月起提前或越级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我省科研单位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粤发[1991]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人才宏观管理、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的决议的通知》(粤府办[1996]16号)规定,对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每年晋升工资的指标,可与每年提前或越晋升工资档次的指标合并使用。 四、1997年度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从1998年1月起执行。 今后,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增加工资时间,均从下一考核年度的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应在每年四月底以前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云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

云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云人[2008]31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08.29 【实施日期】2008.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 (云人〔2008〕31号) 各州(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财务处:为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享受年

休假。单位应当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员自工作年限满1年、10年、20年的下月,即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年休假期。 三、国家法定的节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一个年度内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累计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五)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1.08 【实施日期】2014.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 见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9号)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规范管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统一指导,分级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开发应用统一的业务管理软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需求,改造完善信息系统。 --资源共享,保障安全。加强与组织、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联合,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大投入,严格管理,确保系统运行和数据信息安全。 (三)总体目标。在现有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分步实施,2014年年底前建成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安装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软件,建立完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库,基本实现人事管理业务的网上审批和办理。到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信息数据联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展望到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运行机制顺畅,一体化管理机制比较完善,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信息系统业务功能。将现行的“山东省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名为“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升级改造,扩展管理内容,拓宽应用范围,提升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各个业务管理和应用系统模块(子系统)功能,搭建统一、完整、系统、快捷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人事管理业务的办公自动化。进一步完善现有功能,逐步将人事计划管理、人员调配、转业军官

湛江市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套题(省人事厅版)(二)

二、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题的选项中至少有一项符合题意的,请把所选答案的字母填入括号内) 1.物质和运动的内在统一性体现为(ABCD )。 A.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B.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 C.物质是运动的实在基础 D.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2.“揠苗助长”这句成语的哲学寓意是(ABC )。 A.发挥主动能动性,要尊重客观规律 B.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 C.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D.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 3.在下列命题中,属于主观唯心主义观点.的是(ACD )。 A.我思故我在 B.存在就是被感知 C.物是绝对观念的外化 D.万物皆备于我 4.阶级的产生是同(AB )。 A.生产发展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的 B.社会经济发展相联系的 C.政治暴力密切相联系的 D.思想发展密切相联系的 5.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正确态度是(ABC )。 A.取其精华,剔其糟粕 B.批判地继承

C.推陈出新,古为今用 D.全盘肯定 6.辩证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否定观的区别在于(ABC )。 A.是否承认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B.是否承认否定和肯定既对立又统 C.是否承认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D.是否承认否定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7.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相互关系是(AB )。A.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 B.后者是前者的体现和保障 C.前者为后者服务,服从后者 D.后者是固定的永恒的,前者是发展的 8.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是(AC )。 A.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 B.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 C.没有实现现代化的、还不成熟的社会主义 D.实现了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的社会 9.坚持“二为”方向是(ACD )。 A.指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B.指为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服务的方向 C.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表现 D.社会主义文化与资本主义文化的根本区别所在10.下面关于“一国两制”构想的说法正确的有(AC )。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真题申论卷

2014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真题-申论卷 来源互联网 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给定材料 材料1 垃圾可分为生产性垃圾和生活性垃圾,生产性垃圾是各生产主体在生产活动中所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垃圾。数据显示,我国县级以上城市有3200 多个,城市居民人口亿,城市生活垃圾每年约3亿吨。生产垃圾的数量也很惊人,其中,占绝对份额的是建筑垃圾。我国的垃圾处理手段主要是焚烧和填埋。目前约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1/4 已无垃圾填埋场可选。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指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由此看来,解决“垃圾难题”意义重大。 材料2 “番禺事件”曾受媒体广泛关注。其缘由是,广州市让划在番禺区大石镇建设一个日处理垃圾2000吨的垃圾焚烧厂,而跟离焚烧厂选址两公里外,就是享誉广东地产界的番禺华南板块,分布在这里的楼盘,因为环境优美、品质高端而吸引了超过30万广州人来此定居。华南板块的居民担心,垃圾焚烧会释放二恶英等致癌物质,因而强烈反对政府。经过漫长的沟通与协商,政府与居民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垃圾焚烧厂暂停,但居民垃圾要减量。2013年7月下旬,北京海淀、昌平的一些小区出现垃圾连续几天堆放在小区里的情况。小区物业称,该小区垃圾指定消纳点是北京昌平的阿苏卫垃圾填埋场,进入填埋场的垃圾清运车被附近村民扣下,导致垃圾没法正常清运。该垃圾填埋场邻近六坏,附近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点击登入>>>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最新入口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选择五大步骤 第一步:收集基础信息——寻找现实冷门 1、职位条件设置。包括身体条件及执行的体检标准、专业及学制、执业职格证书、语种、政治面貌、基层工作经验、服务期限、加分政策等,这些信息能反应后期的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所面临风险,当然,风险高机遇也大,高风险职位容易爆出冷门。 2、考生数量信息。包括区域内毕业生总数和应届毕业生数。可以预测区域职位招考冷热程度,对不限定考试区域的考生在区域选择上有帮助。 3、各专业职位数量和考生数量信息。可以预测各专业职位本次招考的冷热程度,对具有多学历层次、多学位的考生选择报名有帮助。 4、区位优势及基础状况。包括交通、经济水平、人口状况等,可预测区域职位冷热程度,对不限报考地区的考生有帮助。 5、历史招考记录。往年地区招考中职位调整情况、开考比例、录用人员笔试成绩水平等,可以反映区域职位受重视程度。 第二步:洞察考生心理——避免心理冷门 1、主导整个报名趋势正常心理:“回家”心理,即回原籍或者结婚所在地工作。“求稳”心理,根据自身实力作一定的保守估计,倾向招录人数多的职位。“上进”心理,即能力强考生会选条件好的职

位。 2、爆出冷门的几种非正常心理:担心条件苛刻的职位有猫腻,担心条件好的职位人多竞争大,“刷人数”来吓退观望者(此行为违法),观望考试部门发布的报名人数统计信息最后同时报名。 第三步:确定选择原则——避免拥堵 1、专业选“专”不选“泛”。由于高校设置的专业太多,很多考生参加人事考试时专业不对口,最终被迫选择不限专业或允许相关专业的职位,使不限专业的职位几乎没有冷门,考生如果有符合专业的职位,可以考虑走专业道路; 2、学历层次选“高”不选“低”。由于中高等教育结构呈“金”字塔型,学历层次越高符合条件的考生必然越少,特别是要求学位的职位,非全日制的考生即使有学历也可能被拒之门外; 3、优选要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苛刻且自身条件符合的职位; 4、在同专业职位较多情形下,淡化拟录用人数多少。招录人数少的职位考生总量少,遭遇高手的可能性会小些,而且这种职位可能出大热门和冷门。而招录人数多的职位几乎没有冷门出现,而且这里面遭遇考试“高手”的可能性大,对成绩不拔尖的考生难有偶然的机会。 5、淡化区位优势。区位优势差距明显的职位常有大冷门和热门出现。但条件好的地区总有信心足的优秀考生报名,冷门不冷;而条件差的地区即使出现大热门,但考生的竞争实力往往差距不会很大,考生应该根据自身实力来选择。 第四步:参考官方报名人数统计——及时调整职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豫政[2006]7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10.19 【实施日期】2006.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 意见的通知 (豫政〔2006〕7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事厅、财政厅拟定的《河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抓紧做好增资兑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我省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政

策,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统筹协调,妥善解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一经发现,必须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有关人员,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月十九日 河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度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件1)。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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