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洗脑》干货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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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系统强化班行政法_徐金桂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专题一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图表一) 一、合法行政原则 1、含义: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合法行政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都有两个要求:(1)法律优先 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意味着行政立法可以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进行规定,但是一旦有法律规定,必须与法律一致。 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2、性质和地位: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2)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3)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4)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畴。 真题回顾-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二、合理行政原则

徐金桂讲义新版(行政法)

2015年徐金桂行政法考前聚焦2小时 1.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规定,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这是比例原则的要求 C.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主要运用比例原则来作出行政决定 D.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E.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这是高效便民原则的要求 F.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保证行政行为效力的稳定,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G.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这是权责统一原则的要求 2.关于公务员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曾受过刑事处罚,后在公务员招考中表现突出被录用为公务员,在试用期又因为其优异,机关决定提前5个月结束试用期 B.甲同时有2个违纪行为都应当被处分,则应当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如果一个是警告,另一个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如果2个都是记大过,则予以记大过,但是处分期应当在18个月之上,36个月之下 C.公务员担任县乡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均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D.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公务员不得辞职和退休,但是可以交流和出境 E.县公安局民警詹某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不称职,准备将其辞退时,发现其患有疾病,正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于是没有作出辞退决定 F.林某是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其妻不得担任法制科科员 G.市安监局聘任制公务员夏某与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其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市人社局提起申诉 H.区政府办公厅科员刘某受警告处分,处分期间因为表现优秀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和级别 I.市文化局公务员林某因为违纪应当被行政处分,但在处分决定作出之前,已经依法被免职,则不予处分 J.只有法律、法规、规章有权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指导学生做课外阅读思维导图的策略

1、确定好中心主题词 中心主题词的确定是制作思维导图的关键。其它都是由此中心发散出去的与之相关联的重要内容。 一本书中很多的“点”都可以作为中心主题词。就成长类儿童小说而言,最常用的中心主题词有: (1)人----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如《山羊不吃天堂草》的明子、三和尚、黑罐、鸭子等等;《青铜葵花》的青铜、葵花、奶奶等;《草房子》的秃鹤、桑桑、杜小康等。 (2)事----关键事件,对主要人物的成长产生影响或转变的,如《山羊不吃天堂草》—明子被公安局抓的事件;《青铜葵花》---提着灯笼等妹妹的事件,《草房子》-----桑桑得鼠疮的事件,杜小康家道中落的事件等等。 (3)物--- 跟故事的发生、发展密切联系的,可以引发思考的。如《山羊不吃天堂草》---钱。 (4)品质—作者极力宣扬的,体现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比如,《青铜葵花》—坚持、责任、尊严;《山羊不吃天堂草》---忍耐、家庭的责任等。 此外还有题目、背景等等,选择哪一个“点”,主要看我们目标的设定或者小说的特点而定,等学生掌握了思维导图的阅读方法后,就可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兴趣确定。 2、引发发散思维 确定好中心主题词,接下来就要组织学生发散思维。发散思维是思维导图的核心。发散思维的质量保证思维导图的质量。不同的中心主题词,发散的思路流程是有所侧重的。 (1)以“人”为中心主题词。就要把与“人”有关的外貌----家庭----事件——性格——品质”等相关的内容整理出来做成思维导图,可以加深对书中人物的认识与把握。 这是五年(4)班同学读完《山羊不吃天堂草》后,以“人”为中心主题词,制作的思维导图。从图中可以看出学生对4位人物形象有比较清醒的认识,心中有了评判的标准:做人当如“明子”那样讲义气,有正气,乐助人,有担当;像“黑罐”那样“善解人意”,维护兄弟的自尊;手艺当像“三和尚”那样精湛,精益求精等等。 (2)从“关键事件”入手,就要引导学生分析思考事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探究事件的本质,从中获得成长的启示与教育。 这是五(4)班学生,读完《山羊不吃天堂草》后,从“明子被公安局抓走”这件事入手,分析被抓的原因,以及明子、黑罐、尤其是三和尚在思想上、行为上产生的变化。从中可以体会正是这件事激活了三和尚善良的本性,开始转变对徒弟的态度,还使黑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帮助学生更全面地、客观地、辩证地看待人。 (3)品性。从“品性”入手,按照“品性—人物---事件---情感”的思路制作思维导图,帮助学生看到人物的心灵,受到人文的熏陶。 这是五(1)班学生,读完《青铜葵花》后,抓住“尊严”一词制作的思维导图。从中感受到青铜、葵花、奶奶以及爸妈所表现出来的人不穷穷的高贵品质。 (4)情感。从“情感”入手,按照“情感—人物---事件”的思路制作思维导图。帮助学生经历书中人物的心路历程,体验到现实中不可能体验的情感,丰富人生体验。 这是学生读完《青铜葵花》后,抓住“爱”的主题,把“青铜的爱”“葵花的爱”“奶奶的爱”“爸妈的爱”的相关事件整理出来,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他们的爱源于一种承诺,一种责任,一种感恩,一种坚持,从中受到了启示,是单纯的说教所不能比拟的。 (5)物。从“物品”入手,就要引导学生把与物品有关的事件、人们对它的态度,以及它对人们生活产生影响等等找出来,可以加深对作者写作意图的理解。 这张是学生读完《山羊不吃天堂草》,根据“钱”的主线,制作的思维导图,我们从中可以感受到“明子”,“黑罐”“三和尚”“鸭子”对钱的态度与他们处在社会底层生活的艰辛与

系统强化——行政法讲义(徐金桂)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第一部分 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知识体系(图表一)☆☆☆☆☆ 第二部分 行政法专题精讲 专题一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 3、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二) ① ④ ⑤ ⑥ ⑨ ⑩ ② ③ ⑧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二、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的组成(图表三)☆☆

小学语文 12种阅读工具图(比思维导图还管用)教师必备

教师必备:12个阅读工具,比“思维导图”还实用! 阅读教学,重在阅读能力的培养。可是如何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呢? “思维导图”是一种很好的培养载体,但是单纯的“思维导图”已无法满足教学需要。我在“思维导图”的基础上进行改善,设计出新的图形和表格,统称为“新图表”。这些图表通俗易懂、形象有趣,学生通过填写关键词句、概括小标题的方式运用。这个过程使学生的思维进程完全可视化,既便于我们实施监测,又直观地呈现出文本关键内容,有着梳理和传达信息的作用,便于学习交流和反馈。 下面,我就结合实际课例(未标明出处的统一默认为人教版),谈谈“新图表”的几种类型和具体用法。 1、圆中圆 这类“新图表”大圆带着小圆,或大圆连接很多小圆,十分简单、实用。教学中,图形可以依据文本进行设计,具体叫法也可随用随取。如果学生是第一次填写的话,需要我们先示范,降低难度。一步步地,通过填写、交流、改进,学生逐步提取文本的关键信息,同时梳理文本的主要内容。比如下面的图表,我取名“理由圈”。 教学五年级下册的《丝绸之路》时,学生可先默读课文2~13自然段,再填写“理由圈1”,感受“丝绸之路”的伟大。再如教学五年级下册的《临死前的严监生》一文时,为了充分感受严监生的“吝啬”与“小气”,学生围绕“有钱”这一关键词默读课文,搜集信息,填写“理由圈2”,证明严监生家的富有。学生发现主角那么有钱却还如此小气,更能体会到文本的讽刺效果,人物的形象也因此更加丰满。 除了“理由圈”,我们还有“趣事圈”。如在教学二年级上册的《太空生活趣事多》时,学生在充分朗读的基础上,默读课文,并填写“趣事圈”,品味太空生活的趣味。

能运用“圈”进行学习的课文很多,教学时围绕关键词填写即可。 比如二年级上册《北京》的关键词是“爱”,二年级下册《北京亮起来了》的关键词是“亮”,六年级下册《跨越百年的美丽》的关键词是“美丽”,三年级上册《香港,璀璨的明珠》的关键词是“明珠”,五年级下册《彩色的非洲》的关键词是“色彩斑斓”...... 二年级上册的《我选我》,还可利用“理由圈”进行拓展练习,实现和口语交际的链接。 2、组合圆形 这类“新图表”在拓展阅读、群文阅读以及片段对比阅读中常常用到。图中的交叉部分代表相同点,未交叉的部分代表不同点。学生通过填写“交叉圆”“同心圆”比较文本内容与形式的异同,让它们各自的特点变得清晰、易懂。同心 3、圆串圆

徐金桂行政法历年真题修订

历年真题修订 P96 1.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85)[答案] AC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考点解析]①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 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 A正确。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6条第 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应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即县工商局和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为共同被告,故 B错误。 ③《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 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既可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市工商局为复议机关,其所在地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故 C 项正确。④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复议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故,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而不是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故D错误。 P100 2.张某与林某同为甲市田山有限公司的股东,林某以个人名义在甲市免税进口一辆轿车,由张某代办各类手续,平时归张某使用。后张某将轿车卖给甲市国浩公司,并将所得款 35万元人民币划入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户内。甲市某区工商局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张某销售款,此后又冻结田山有限公司的账款。张某不服,向甲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甲市工商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05/2/99)[答案] ABC A.林某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编辑)年行政法-徐金桂讲义

授课教师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用于互动交流、考点讲解、法条解读、答疑解惑) 第一编行政法历年命题规律总结 一、重者恒重,兼顾全面 二、重视实务,兼顾理论 三、比较思维,贯穿始终 四、综合考查,把握宏观 真题回顾-1 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C.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D.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第二编复习方略 一、心态:不抛弃,不放弃。 二、时间:适合自己记忆规律的,就是最有效的安排。 三、方法:“三个三”:三种资料、三个集团、三个阶段 (一)三种资料:真题、教材、法条 (二)三个集团:第一集团(民、刑、行政)、第二集团(民诉、刑诉)、第三集团(卷一) (三)三个阶段:基础阶段(记笔记)、强化阶段(做真题)、冲刺阶段(查漏补缺)

第三编行政法基本知识行政法知识体系☆☆☆☆☆

第二编 专题精讲 专题一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类型化: 1、职权性行政主体: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关(只要做出行政行为,皆为行政主体) 2、授权性行政主体:被授权组织(准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幅度越权和种类越权) 3、非行政主体:组建机构(假授权、真委托)、受委托组织 一、行政主体资格(图表一)☆☆☆☆☆ ★总结: 1、下级机关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中行政主体资格:复议看职权,诉讼看名义。 2、法律、法规、规章对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授权为真授权,行政机关自己作出的授权为假授权,视为委托。 ●重要法条 第十九条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中法网主观题徐金桂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一 案情: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 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 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二 案情:楚某系原浙江省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006年4月25日,楚某到温州市龙湾区参加龙湾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横向联系会议”。26日晚9时许,楚某独自一人来到温州市金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到了暗娼李某。楚某主动与李某搭讪,问明其身份和嫖宿价格后,将李某带到了他们商量好的嫖宿地点万隆饭店,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并扭送至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龙湾区分局接受讯问时,楚某化名为“常键”,谎称自己是顺民县个体户,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与讯问其的分局治安民警王某、向某发生口角。王某、向某对楚某进行了殴打,造成楚某多处淤伤。4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认定常键(楚某)“嫖宿暗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行政拘留所执行。温州市龙湾区及顺民县人大常委会因楚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4月28日,发现楚某被押在温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4月29日将其保释。 问题: 1.如果楚某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他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 2.楚某在行政拘留期间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获批准,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否不用再执行龙湾区分局的行政裁决? 3.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龙湾区分局的行政裁决,楚某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楚某应以谁为被告? 4.在一审期间,龙湾区分局又找到了万隆饭店的服务员,对他们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龙湾分局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能否以此新收集的证据作为认定被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2013徐金桂145题【听课笔记版-私人力作-绝对干货!】.doc

2013年徐金桂行政法145题 (新浪微博:@行政法徐金桂) 考点一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合法行政★: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合理行政★: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1.下列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有:ABCD A.国务院制定的劳动教养管理制度违反了法律保留的要求 B.上海市政府的规章规定市民必须以竞拍的方式获得机动车牌照,价高者得,此行为违反了法律优先的要求 C.乐清市公安局以拍卖的方式向车主发放有效期为4年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牌照,但是半年后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由发布通告收回牌照,对车主未进行任何补偿,此行为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 D.南京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南京市煤气总公司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在调查取证后,作出罚款10万的处罚决定,但是没有告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E.北京市交通委组织25名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结果作出了本市出租车车费涨价的决定,此行为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2.下列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有:BC A.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包括公平公正、回避和比例原则 B.法律优先是形式行政法治,比例原则是实质行政法治 C.《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共同办理,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办理”的规定,体现了行政法中的高效便民原则 D.权责统一原则是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和扩展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吉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园以及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优待。”长春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70岁以上的持有优待证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辆,但专线车除外。”长春市74岁老人李某持证乘坐长春市专线车运营公司的专线车被拒后,向市交通委申请查处,在市交通委不予受理后,向省交通厅申请行政复议。省交通厅就该行为举行听证会,但是在听证会上并未出示证人杜某的证言,也未听取运营公司的陈述申辩;听证会后省交通厅对该司作出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3.下列表述正确的有:BD

徐金桂16年行政法重点汇总

2016徐金桂“徐徐道来”完整版 一、行政法 001.行政法基本原则(一) 1.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作出行政管理行为。 (1)此考点的关键是“法”。法律优先,“有法”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无法”的,不得作为,即“法无规定不可为”。 (2)a合法行政是首要原则,其他原则是其延伸。b法律保留是行政机关的公权和公民私人的私权之间最大的区别;公权力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自由”。c法律具有优先性,行政具有从属性。d合法行政关注的是“有法”还是“无法”,属于形式上的行政法治。 2.合理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符合理性,即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 (1)公平公正对待,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同样情况应当同样处理,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案件中的当事人为多数,这是适用本原则的前提。 (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只能考虑与案件相关的法律因素,而不得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考虑无关因素。此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判断案中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是否滥用职权。 (3)比例原则,具体包括符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关键考点是适当性和损害最小。关联考点:如果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明显违反适当性要求,法院将有权启动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和裁判,一般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予以撤销,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予以变更。 002.基本原则(二) 1.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2)公众参与,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公民的意见,保障公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3)回避,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考点:本知识点的题眼在于,命题者通过某一法条的具体规定,考查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公开行为中的程序问题。要求对具体法条的规定牢固掌握。 2.高效便民原则 高效即行政效率,便民即便利当事人。 (1)行政效率,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守立法关于时效的规定,不得拖延。(2)便利当事人,即行政机关不得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 考点:此知识点的考题比较简单,只要能判断出行政机关在时效上或程序上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即可作出判断。 3.诚实守信原则

徐金桂行政法冲刺讲义

徐金桂行政法冲刺讲义 新起点备战2019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行政法(徐金桂)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冲刺班讲义 1.关于程序正当原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B A.北京市政府主动公开7.21大雨中死亡人数是行政程序正当原则的体现 B.四川省什邡市政府未征求市民意见招商引进重污染企业属于违反行政参与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是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之一 2.关于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机构的领导职数 B.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管理的内容包括机构的名称和机构的职能 C.环保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需要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 务院批准 D.深圳市罗湖区政府的文化局和教育局合并,应当依法报市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机构审核方案,报市政府决定,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3.关于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 A.市两个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市政府提出协调 意见,报省政府决定 B.甲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且甲市政府有权自行决定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无需省政府批准 C.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的增加和减少,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昆明市政府要在市区两级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云南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报国务院机构管理机关批准 4.对下列哪些行政法规草案,可以采取传批方式,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直接提请国务 院审批?ABC A.调整范围单一的行政法规草案 B.各方面意见一致的行政法规草案 C.依据法律制定的配套行政法规草案 D.重大复杂的行政法规草案

2018重点学科徐金桂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诉讼法专题精讲行政法知识体系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混合式→概括+列举)(图表一)☆☆☆☆☆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第2、5、11、12、条 §《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1条、2、3、4、5条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图表二)☆☆☆☆☆

真题回顾-1 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 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真题回顾-2 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

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 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 真题回顾-3 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 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真题回顾-4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

基于思维导图的小学语文课外阅读策略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12039727.html, 基于思维导图的小学语文课外阅读策略 作者:季艳梅 来源:《小学生作文辅导·中旬刊》2019年第11期 【摘要】思维导图是再现人类思维过程的一种新型媒介,对学生而言,他们利用思维导图可以探寻问题核心和解决思路,从而形成全面系统的思维模式。在小学语文教学中,阅读占据一定的重要地位,尤其是学生的课外阅读,教师通过思维导图这样的形式有利于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进而帮助他们把握主题、梳理关系,不断丰富知识并扩展视野。 【关键词】?思维导图;小学语文;课外阅读策略 课外阅读对小学生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可忽略的问题,譬如部分教师基于考试内容来确定课外阅读内容,为学生提供单一传统的阅读形式,学生不明确阅读学习的目的,缺乏一定的阅读兴趣等。这些阅读教学问题不利于小学生的全面综合发展,也不能促进他们提高语文核心素养,因此,小学语文教师需要创新课外阅读策略,不断提高学生的阅读效率与质量。 一、思维导图的内涵与重要性 思维导图,顾名思义就是利用图解、网状、树状等形式来帮助人们优化调整并科学记忆信息知识的思维工具。将思维导图这种工具引入小学语文课外阅读,有利于学生掌握文章的中心思想,分清结构和人物主次,帮助他们明确内在的逻辑关系,构建一个较为完整且严密的閱读知识体系,从而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因此,教师在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时,可以引导他们首先找到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并将其作为导图的核心部分,然后对各段落内容加以概括归纳并找到各层级关键信息,利用不同表现形式来绘制思维导图,此时学生基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对阅读中的重难点知识进行颜色标记,从而增强记忆力。同时,利用思维导图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他们提供丰富的阅读体验,使其掌握高效的阅读技巧、形成正确的阅读习惯,进一步提高阅读能力,便于小学生通过阅读获取关键信息,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利用思维导图在内容或主旨相似的文章之间建立知识联系,以便深入理解文章的中心思想,明确作者表达的情感态度。 二、基于思维导图的小学语文课外阅读策略 1.前期准备,初识导图 为了让学生对思维导图有科学系统的了解,老师应要求学生提前阅读有关书籍,比如《我的第一本思维导图入门书》《思维导图练习本:学生版》《八大思维图示法》等,通过这些书籍明确思维导图的详细内容以及如何利用示例来绘制思维导图,这样有利于学生对思维导图形

2010中法网法条班-徐金桂-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体系 专题一行政主体 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被全面剖析和阐述: 1、《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一、行政主体资格

●重要法条 《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十九条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真题回顾-1(2008年卷二第82题) 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徐金桂考前行政法主观题讲义复习进程

第一部分:案例分析题 一、总体认识: 案例分析题就是主观化的客观题 二、答题技巧: (一)三步走 1.找主体; 2.找行为; 3.找当事人 (二)顺藤摸瓜 (三)重视判断,更要重视说理 三、主要考点及答题思路 (一)受案范围 思路:具体行政行为:1.法律性;2.特定性;3.外部性;4.职权性 (二)复议申请人、原告、第三人 思路: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因为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变更或消灭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当事人为本案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与本案行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依法具有原告资格。 (三)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被告 思路:本案中主体作出的是具体行政行为,被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其为适格的行政主体,具有被告资格,故为本案被告(被申请人)(四)管辖法院 思路:首先,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级别)法院管辖;其次,从地域管辖的角度来看,本案应当由?(地域)法院管辖。所以,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五)裁判类型 思路: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的类型取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状态。 1.行为既合法又合理:(1)作为:复议诉讼皆维持。(2)不作为:复议驳回复议申请;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2.合法一般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驳回诉讼请求。 3.合法严重不合理:(1)复议:改变。(2)诉讼:行政处罚的可变更判决。 4.一般违法:复议诉讼同。(1)作为:可撤就撤销并责令重做,不能撤的确

认违法并补救赔偿。(2)不作为:能履行的就履行,不能履行的就确认违法并补救赔偿。 5.严重违法或不成立:确认无效。 四、试题 1.案情: 2010年6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10年7月12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9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2万元至3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4年。而有100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1万元上牌费、45元牌证费、50元缝布费、10元喷漆打印费、7元工本费、20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10年11月7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2010年7月12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9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2010年12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问题: (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可以,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三轮车主的经营权和财产权,是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 能够成为原告。理由如下:本案中市公安局和区政府先是以拍卖的形式对相

读书思维导图

如何对一本书做思维导图 简单归纳起来,对一本书做思维导图的技巧主要分为两类:准备及应用。在以下各篇中,共有8个阶段。为方便查找起见,各阶段总结如下,都附有推荐的限制时间。 准备 1浏览——制作一个中央图象(10分钟)2设定时间和总量目标(5分钟) 3把对该话题现存的知识用思维导图画下来(10分钟)4给目标下个定义并用思维导图画出来(5分钟)应用:5总述——加上主要的思维导图主干6预览——第一级及第二级7内视——把思维导图的细节加上去8复习——完成思维导图准备:l浏览(10分钟) 详细阅读一本书之前,首先要大致浏览一下全书。最好的办法是先看看封面和背页,再看看目录,然后翻动全书几次,把握住对全书的“感觉”。 然后取一张大纸,或者用一张思维导图专用纸,画一个中央图,把书的主题或者书名总结上去。如果书的封面和内页里有特别引人注目的彩色图象,不妨使用这个图象。如果你对会从中央图象发散出去的主干有非常合理的把握,不妨同时画上主干。它们经常是与全书的主要篇章或者章节相符合的,也符合你阅读该书的目的。 在开始制作思维导图的早期阶段,你是在给自己的大脑一个中心的焦点和基本的结构,在这个框架里面,它可以把所有从研究这本书得来的全部信息综合起来。 2设定时间和总量目标(5分钟) 根据你的学习目标,根据该书的内容和困难水平,和你已经具有的知识总量,决定你将花在本书全部任务上的全部时间,以及每个学习期间所包含的内容。 3把对该话题现存的知识用思维导图画下来(10分钟) 现在,扔下书本和你刚画的思维导图,拿过几张纸来,以尽量快的速度画一张速射思维导图,把你对于即将去研究的课题已有的知识画出来。这包括你在前面翻阅本书时得到的任何信息,加上总体的知识,或者在你的一生中得到的所有与该课题有关的任何信息。 大部分人都很高兴而且很惊讶地发现,他们对一些课题已经具备的知识比他们预想的多得多。这个练习还能把合适的联想或者“铁锚架”带到大脑的表层来,并让它按照你正在研究的话题的方向运动下去,因而显示出很大的用途。它还可以让你看出自己知识领域里的强项和弱项,让你知道哪些方面的知识是需要进一步弥补的。 4给目标下个定义并用思维导图画出来(5分钟) 在这个阶段,你可以用不同的颜色在刚刚完成的知识思维导图上增加一些内容,或者重新拿一张新纸,再做一次快速思维导图速射,说明你学习本书的目标。这些目标可以是一些具体的问题,你希望得到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可能是你希望知道的更多的有关知识,或者是你希望获取的某些技巧。 按照这种方式把目标用思维导图画出来,会极大地增大眼睛/大脑系统把它碰到的一些与目标相关的信息登记下来的可能性。实际上,目标思维导图起一种“胃口”的作用,它会自然而然地刺激你的研究。跟一个几天没有吃饭的人会整天想着吃东西一样,好的预备性思维导图会增大你对知识的“渴望”。 应用 (根据研究的材料决定时间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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