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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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管道与附件安装

第一节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

第12.1.1条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

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第12.1.2条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电缆电线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

第12.1.3条通风管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第12.1.4条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翼高宜为30~50mm。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第12.1.5条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密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与所在墙面垂直,管端面应平整。

第12.1.6条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mm;

二、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mm;

三、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mm。

第12.1.7条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二、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

三、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第12.1.8条密闭穿墙短管应在朝向核爆冲击波端加装防护抗力片。抗力片宜采用厚度大于6mm的钢板制作。抗力片上槽口宽度应与所穿越的管线外径相同;两块抗力片的槽口必须对插。

第12.1.9条当同一处有多根管线需作穿墙密闭处理时,可在密闭穿墙短管两端各焊上一块密闭翼环。两块密闭翼环均应与所在墙体的钢筋焊牢,且不得露出墙面。

第二节通风管道和附件的制作及安装

第12.2.1条在第一道密闭阀门至工程口部的管道与配件,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第12.2.2条染毒区的通风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通风管道与密闭阀门应采用带有密封槽的法兰连接,其接触面应平整;法兰垫圈应采用整圈无接口橡胶密封圈。

第12.2.3条主体工程内通风管与配件的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板厚度应大于0.75mm。

第12.2.4条工程测压管在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应设有向下的弯头;另一端宜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并应安装球阀。通过防毒通道的测压管,其接口应采用焊接。

第12.2.5条通风管的测定孔、洗消取样管应与风管同时制作。测定孔和洗消取样管应封堵。

第12.2.6条通风管内气流方向、阀门启闭方向及开启度,应作标志,并应标示清晰、准确。

第三节给水排水管道,供油管道和附件的安装

第12.3.1条压力排水管宜采用给水铸铁管或镀锌钢管,其接口应采用油麻填充或石棉水泥抹口,不得采用水泥砂浆抹口。

第12.3.2条油管丝扣连接的填料,应采用甘油和黄丹粉的调和物,不得采用铅油麻丝。油管法兰连接的垫板,应采用两面涂石墨的石棉纸板,不得采用普通橡胶垫圈。

第12.3.3条防爆清扫口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防护盖板时,盖板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镀锌或镀铬钢板制作。其表面应光洁,安装应严密;

二、清扫口的丝扣应无缺损;

三、清扫口安装高度应低于周围地面3~5mm。

第12.3.4条与工程外部相连的管道的控制阀门,应安装在工程内靠近防护墙处,并应便于操作,启闭灵活,有明显的标志。控制阀门的工作压力应大于1MPa。控制阀门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

第12.3.5条各种阀门启闭方向和管道内介质流向,应标示清晰、准确。

第四节电缆、电线穿管的安装

第12.4.1条电缆、电线在穿越密闭穿墙短管时,应清除管内积水、杂物。在管口两端应采用密封材料充填。填料应捣固密实、匀称。

第12.4.2条电缆、电线暗配管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或密闭隔墙时,应在墙两侧设置过线盒,盒内不得有

第12.4.3条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等应紧贴模板固定,并应与电缆、电线暗配管连接牢固。暗配管应与结构钢筋点焊牢固。

第12.4.4条电缆、电线暗配敷设完毕后,暗配管管口应密封。

第五节排烟管(道)与附件的安装

第12.5.1条排烟管宜采用钢管或铸铁管。当采用焊接钢管时,其壁厚应大于3mm;管道连接宜采用焊接。当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面应平整,并应有密封槽;法兰之间应衬垫耐热胶垫。

第12.5.2条埋设于混凝土内的铸铁排烟管,宜采用法兰连接。

第12.5.3条排烟管应沿轴线方向设置热胀补偿器.单向套管伸缩节应与前后排烟管同心.柴油机排烟管与排烟总管的连接段应有缓冲设施.

第12.5.4条排烟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坡度应大于0.5%,放水阀应设在最低处;

二、清扫孔堵板应有耐热垫层,并固定严密;

三、当排烟管穿越隔墙时,其周围空隙应采用石棉绳填充密实;

四、排烟管与排烟道连接处,应预埋带有法兰及密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第12.5.5条排烟管的地面出口端应设防雨帽;在伸出地面150~200mm处,应采取防止排烟管堵塞的措施。

第一节设备基础

第13.1.1条基础表面应光滑、平整,并应设有坡向四周的坡度。

第13.1.2条基础混凝土养护14d后,方可安装设备;二次浇筑混凝土养护28d后,设备方可运转。第13.1.3条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1.3的要求。

混凝土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表13.1.3

第二节通风设备安装

第13.2.1条人力、电动两用风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风机及其附件应无缺损。

二、脚踏、电动两用风机的机座可采用预埋钢板固定;手摇、电动两用风机的支架应平正,其节点应采用焊接。

三、风机运转时,应无卡阻和松动现象。

四、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3.2.2条过滤吸收器、纸除尘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存放三年以上的过滤吸收器和五年以上的纸除尘器,应经检验确认有效后,方可安装。

二、设备与管路连接时,宜采用整体性的橡皮软管接头,并不得漏气。固定支架应平正、稳定。

三、搬运时,设备不得被倒置或滚动,其外壳不得被碰坏。

第13.2.3条防爆波悬板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门座与胶板粘贴应牢固、平整,其剥离强度不应小于0.5MPa;

二、悬摆板应启闭灵活,能自行开启到限位座,且开口朝下;

三、悬摆板关闭后与活门座胶板应贴合严密;

四、活门座胶板不得涂抹油漆。

第13.2.4条胶管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门扇关闭后与门框贴合严密。

三、胶管、卡箍应配套保管,直立放置;胶管应密封保存。

第13.2.5条自动排气活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活门开启方向必须朝向排风方向;

二、穿墙管法兰面应垂直;

三、活门外套与密闭穿墙短管的连接处,应垫厚度为3~5mm的整圈无接口的密封橡胶垫圈;

四、活门重锤必须垂直向下;

五、活门盖关闭后,应与胶条贴合严密。

第13.2.6条电控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控门调试运转正常;

二、门外的开关按钮应设置防护盖板;

三、在门开启的终止位置应设缓冲装置;

四、对穿墙管线应进行密闭处理。

第13.2.7条手动密闭阀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安装时,阀门上箭头标志方向应与冲击波的方向一致;

三、开关指示针的位置与阀门板的实际开关位置应相同,启闭手柄的操作位置应准确;

四、阀门应用吊钩或支架固定,吊钩不得吊在手柄及锁紧装置上。

第13.2.8条测压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测压管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满焊、不漏气;

二、管路阀门与配件连接应严密;

三、测压板应作防腐处理和用膨胀螺丝固定;

四、测压仪器应保持水平安置。

第三节给水排水设备安装

第13.3.1条口部冲洗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暗装管道时,冲洗阀不应突出墙面;

二、明装管道时,冲洗阀应与墙面平行;

三、冲洗阀配用的冲洗水管和水枪应就近设置。

第13.3.2条穿越水库水位线以下的水管,应在水库的墙面预埋防水短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扰动力作用时,应预埋柔性防水短管;

二、无扰动力作用时,可预埋带有翼环的防水短管;

三、预埋管的位置、标高允许偏差不得超过5mm,伸出水库墙外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第13.3.3条自备水源井必须设置井盖;在地下水位高于工程底板或有压力水的地区,必须加设密闭盖板。

第13.3.4条防爆波闸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闸阀宜在防爆波井浇筑前安装。

二、闸阀与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闸阀的阀杆应朝上,两端法兰盘应对称紧固。

三、闸阀应启闭灵活,严密不漏。

四、闸阀开启方向应标示清晰,止回阀安装方向应正确。

第13.3.5条防爆防毒化粪池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出水管应选用给水铸铁管。铸铁管应无裂纹、铸疤等。

二、三通管应固定牢固、平直,其上部应用密闭盖板封堵。

第13.3.6条排水水封井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封井盖板应严密,并易于开启;

二、进、出水管安装位置应正确,接头应严密牢固;

三、进、出水管的弯头应伸入水封面以下300mm。

直径为16~22mm的钢筋焊接制作。

第四节电气设备安装

第13.4.1条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分机式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与发电机应分开运输;整机式柴油发电机组应整体运输。

二、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垫铁找平,不得采用调节地脚螺栓、防震垫或局部加压等方法找平。

三、附属设备的管路应连接牢固、严密。

第13.4.2条整机式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吊运机组及附属设备时,不得损伤机件;

二、机组与基础间应用垫铁衬垫,垫铁厚度宜为15~20mm;

三、拧紧地脚螺栓时,应用专用力矩扳手;

四、小容量柴油发电机组,应在机组底盘下衬垫防震弹性垫。

第13.4.3条分机式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机组的落座、安装、测量、校正,均应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二、机组安装时应先安装柴油机;

三、柴油发电机组两轴不同心度及不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4.3的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两轴不同心度及不水平度的允许偏差表13.4.3

第13.4.4条落地式配电柜(屏、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成排安装的配电柜(屏、箱)应安装在基础型钢上。基础型钢应平直;型钢顶面高出地面应等于或大于10mm;同一室内的基础型钢水

平允许偏差不应超过1mm/m,全长不应超过5mm。

二、基础型钢应有良好接地。

三、柜(屏、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mm/m,柜(屏、箱)间的空隙不应大于2mm。

第13.4.5条挂墙式配电箱(盘)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固定配电箱(盘),宜采用镀锌或铜质螺栓,不得采用预埋木砖;

二、嵌墙暗装配电箱的箱体应与墙面齐平。

第13.4.6条成排或集中安装的同一墙面上的电器设备的高差不应超过5mm,同一室内电器设备的高差不应超过10mm。

第13.4.7条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灯具的安装应牢固,宜采用悬吊固定。当采用吸顶灯时,应加装橡皮衬垫。

二、接零或接地的灯具金属外壳,应有专用螺丝与接零或接地网连接。

三、宜采用铜质瓷灯座,开关的拉线宜采用尼龙绳等耐潮绝缘的材料。

四、各种信号灯应有特殊标志,并标示清晰,指示正确。

第13.4.8条电气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利用钢筋混凝土底板的钢筋网或口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网作自然接地体。用作自然接地体的钢筋网应焊接成整体。

二、当采用自然接地体不能满足要求时,宜在工程内渗水井、水库、污水池中放置镀锌钢板作人工接地体,并不得损坏防水层。

三、不宜采用外引式的人工接地体。当采用外引接地时,应从不同口部或不同方向引进接地干线。接地干线穿越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作防护密闭处理。

第十四章设备安装工程的防腐、消音、防火

第14.0.1条设备安装工程中所用的油漆,宜采用磁性调和漆。

第14.0.2条管道防腐涂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埋地管道或地沟内的管道,应先涂两道防锈漆,再涂两道沥青漆;工程内明敷的管道,应先涂两道防锈漆,再涂两道面漆。

二、埋地铸铁管,应涂两道沥青漆,再涂一道面漆;工程内明敷的铸铁管,应先涂两道防锈漆,再涂一道面漆。

三、镀锌钢管的破损处及接口部位,应涂两道防锈漆及一道同色面漆。

四、管道防腐层宜按表14.0.2选用。

管道防腐层结构表14.0.2

第14.0.3条设备、管道在涂漆前,应先清除表面的污垢、锈斑、焊渣等。金属表面应干燥,光泽均匀,并宜在3~6h内涂完底漆。

第14.0.4条工程内信号指示标志和机房内管道面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通风方式信号灯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隔绝式通风应为红色;

2.清洁式通风应为绿色;

3.过滤式通风应为黄色。

二、疏散指示标志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疏散标志、导向应为白底绿字;

出入口、安全门应为白底红字。

三、机房内管道面漆的颜色应符合表14.0.4的要求。

机房内管道面漆的颜色表14.0.4

第14.0.5条金属电缆管除埋入混凝土的外,均应除锈并涂防腐漆。

第14.0.6条在工程外墙上预埋铁件及密闭穿墙短管时,外露金属表面应除锈并涂防腐漆。

第14.0.7条绝缘导线的接头应采用压接或焊接。接头处应采取防腐措施。当采用黑胶布恢复绝缘时,应外包2~3层塑料胶带。

第14.0.8条安装有动力扰动的设备,当不设减震装置时,应采用厚5~10mm中等硬度的橡皮平板衬垫。

第14.0.9条当管道用支架、吊钩固定时,应采用软质材料作衬垫。管道自由端不得摆动。

第14.0.10条机房内的消声器及消声后的风管应作隔声处理,可外包厚30~50mm的吸声材料。

第14.0.11条当管、线穿越隔声墙时,管道与墙、电线与管道之间的空隙应用吸声材料填充密实。

第14.0.12条设备安装时,不得采用明火施工。

第14.0.13条配电箱、板,宜采用薄钢板,不得采用易燃材料制作。

第14.0.14条发热器件必须进行防火隔热处理,严禁直接安装在建筑装修层上。

第14.0.15条电热设备的电源引入线,应剥除原有绝缘,并套入瓷套管。瓷套管的长度应大于100mm。

第14.0.16条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缆、电线应穿管敷设,导线接头不得设在易爆场所。

第14.0.17条在顶棚内的电缆、电线必须穿管敷设,导线接头应采用密封金属接线盒。

第十五章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

第15.0.1条通风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毒密闭管路及密闭阀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5.06×104Pa保持5min不漏气;

二、过滤吸收器的气密性试验,充气加压1.06×104Pa、后5min内下降值不大于660Pa;

三、过滤式通风工程的超压试验,超压值应为30~50Pa;

四、清洁式、过滤式和隔绝式通风方式的相互转换运行,各种通风方式的进风、送风、排风及回风的风量和风压,满足设计要求;

五、各主要房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平时使用要求;

六、柴油发电站及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房间的降温除湿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5.0.2条给水排水设备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道、配件及附件的规格、数量、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阀门安装位置及方向正确,启闭灵活;

二、管道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三、给水管、压力排水管、供油管、自流排水管系统应无漏水;

四、给水排水机械设备及卫生设备的规格、型号、安装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地漏、检查口、清扫口的数量、规格、位置、标高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防爆波闸阀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闸阀启闭灵活,指示明显、正确;

七、防爆防毒化粪池、水封井密封性能良好,管道畅通;

八、防爆波密闭堵板密封良好。

第15.0.3条给水排水系统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清洁式通风时,水泵的供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过滤式通风时,洗消用水量、饮用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柴油发电站、空调机房冷却设备的进、出水温度、供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水库或油库,当贮满水或油时,在24h内液位无明显下降,在规定时间内能将水或油排净;

五、渗水井的渗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5.0.4条电气系统试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检查电源切换的可靠性和切换时间;

二、测定设备运行总负荷;

三、检查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电源的可靠性;

四、测定主要房间的照度;

五、检查用电设备远控、自控系统的联动效果;

六、测定各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

第15.0.5条柴油发电机组的试运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空载运行应在设备检查、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

二、负载运行应在空载运行正常后进行。试运行时,负荷应由空载状态逐步增加并在额定容量的25%、50%、75%的负荷下各运行1H,满载运

行不少于2h。

三、超载运行应在额定容量110%的负荷下运行30min。

四、并车试验应在各机组单机运行试验正常后进行。并车装置性能应可靠。各并车机组在50%额定负荷以上时,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分配差

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自起动试验应在上述试验正常后进行,且不应少于3次。机组各项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5.0.6条柴油发电机组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检验应包括下列项目:

1.润滑油压力和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和排烟温度;

2、各机件的接合处和管路系统情况;

3、运动机件在额定负荷、50%负荷、空载下的运行情况;

4.充电发电机的充电和起动储气瓶的充气情况;

5.附属装置的工作情况;

6.电气、热工仪表、信号指示。

二、测定记录应包括下列项目:

2.柴油机的瞬态和稳态调速率;

3.机组的温升;

4.油耗;

5.烟色;

6.压缩空气或蓄电池的起动瞬时压降、起动后的压力或电压及可起动次数;

7.发电机调压性能;

8.并车、自起动、调频调载装置的运行参数。

第15.0.7条装有远距离自动控制台和机房仪表台的柴油机组,尚应进行下列检验:

一、分别用自动和手动远动控制的方法进行试运转;

二、进行自起动系统可靠性试验,测定起动时间;

三、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四、柴油机调速和停车电磁阀工作情况;

五、机房和控制室联络信号装置工作情况。

二、测定记录应包括下列项目:

2.柴油机的瞬态和稳态调速率;

3.机组的温升;

4.油耗;

5.烟色;

6.压缩空气或蓄电池的起动瞬时压降、起动后的压力或电压及可起动次数;

7.发电机调压性能;

8.并车、自起动、调频调载装置的运行参数。

第15.0.7条装有远距离自动控制台和机房仪表台的柴油机组,尚应进行下列检验:

一、分别用自动和手动远动控制的方法进行试运转;

二、进行自起动系统可靠性试验,测定起动时间;

三、声光报警信号情况;

四、柴油机调速和停车电磁阀工作情况;

五、机房和控制室联络信号装置工作情况。

附录一名词解释

人防施工技术要求

人防施工技术要求

工程技术人需知的人防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03-03 防空地下室施工须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等有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图须按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施工。 第一部分:土建施工 一、说明 1.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好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人防工程在土建施工阶段涉及到各专业的预埋件较多,土建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各专业分工明确。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二、钢筋混凝土施工 1、人防工程施工所采用的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倒的临时固定设施。

2、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3、大致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摄氏度。 4、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三、底板浇筑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系由下向上承受水压力、人防等效静载等荷载,底板上层钢筋一般从底板梁上层主筋下穿越。底板、侧墙、顶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须设梅花形布置的拉结筋。(见《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第4.11.11条要求) 2、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防护单元之间洞口如若采用构件封堵,应在钢筋绑扎阶段注意封堵框的预埋,在底板后浇面层应按设计选用的图集设置封堵凹槽。(做法详见国家标准图集《07FJ02防控地下室建筑构造》) 3、在底板钢筋绑扎阶段应注意在防护门及活门门框每角2根长度1000的16螺纹钢预埋,不得漏埋。(做法详见国家标准图集《07FG04钢筋混凝土门框墙》) 4、防爆地漏、呼唤按钮及下水管预埋:战时给排水管材应为镀锌钢管;战时排水防爆地漏为丝接口;为避免地漏安装后高出地面,施

人防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002-7-22 15:13:19 GBJ 98—87 主编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06.1.0.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对人防工程的危害,制定本规范。 第06.1.0.2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人防工程发生火灾时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保障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第06.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下列用途的人防工程: 一、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电影院、礼堂、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图书资料库、档案库等; 二、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铁道、公路隧道及剧场等工程。 第06.1.0.4条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第06.1.0.5条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人防汽车库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06.2.1.1条人防工程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的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第06.2.1.2条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高压锅炉房、氨冷冻站和甲、乙类的生产车间、物品库房。 第06.2.1.3条人防工程内严禁采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作燃料。第06.2.1.4条人防工程内不宜设置哺乳室、幼儿园、托儿所及残疾人员工作的场所。 第06.2.1.5条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层数不宜超过两层(丁、戊类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除外),且使用层的地面(或楼层)与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宜超过10m(米)。 第06.2.1.6条商场的营业厅、医院的病房、旅馆的客房以及会议室、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宜设置在地下一层。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地下一层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入口处。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txt生活是一张千疮百孔的网,它把所有激情的水都漏光了。寂寞就是你说话时没人在听,有人在听时你却没话说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主讲:周建峰 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 2.人防主体设计 3.人防口部设计 4.实例讲解 5.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 (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 ·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 ·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 (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 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第一节? 一般规定 ℃ 防火地面建筑类别和耐 间距 (m) 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 民用建筑丙、丁、戊类厂房、库房 高层民用建 筑 甲、乙类 厂房、库 房一、二级 三 级 四 级 一、二级三级四级主体 附 属 丙、丁、戊类生产车间、物品库房10 12 14 10 12 14 13 6 25 其他人防工程 6 7 9 10 12 14 13 6 25 注:1.防火间距按人防工程有窗外墙或排烟竖井壁相邻地面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 2.当相邻的地面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第三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第一节防火和防烟分区 贮存物品类别防火分区最大允许使用面积 ( m2 ) 丙闪点≥60℃的可燃液体500 可燃固体700 丁1000 戊1500 一、每个防烟分区的使用面积不应大于400m2。但当顶棚(或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第二节系统的形式及设备布置 第三节装修和构造

当风道通过防火墙或设有甲级防火门的隔墙时,应采取阻火措施。 第四节防火门和防火卷帘 第四章安全疏散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三、人防工程的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且经常停留在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四、坑道、地道工程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工程名称 安全出口、楼梯的净宽 (m) 疏散走道净宽(m) 单面布置房间双面布置房间 电影院、礼堂、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 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1.50 1.50 1.30 医院 1.30 1.50 1.80 旅馆、餐厅 1.00 1.20 1.50 车间、库房及其他工程 1.00 1.20 1.50 第二节疏散楼梯间、楼梯 三、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餐厅等其他类似工程。 一、防烟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前室面积不应小于10m2; 二、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防烟排烟设施; 三、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工程名称楼梯最小净宽 (m) 商场、展览厅、餐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等 1.50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上部分) 小客人2017-11-16 08:39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坑道、地道掘进… 3.1 一般规定 3.2 施工测量 3.3 工程掘进 3.4 临时支护 3.5 工程验收 4 不良地质地段施工 4.1 —般规定 4.2 超前锚杆支护… 4.3 小导管注浆支护 4.4 管棚支护 5 逆作法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钻孔

5.3 灌注混凝土 5.4 土模 5.5 土方暗挖 5.6 下接柱 5.7 刹肩 5.8 砂构造层 6 钢筋混凝土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模板安装 6.3 钢筋制作 6.4 混凝土浇筑 6.5 工程验收 7 顶管施工 7.1 一般规定 7.2 施工准备 7.3 顶管顶进 7.4 顶进测量与纠偏7.5 工程验收 8 盾构施工……………8.1 一般规定…………8.2 施工准备

8.3 盾构掘进… 8.4 管片拼装及防水处理 8.5 压浆施工 8.6 工程验收………… 9 孔口防护设施的制作及安装………… 9.1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的制作9.2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安装……9.3 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的安装9.4 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施工” 9.5 防护设施的包装、运输和堆放… 9.6 工程验收 10 管道与附件安装 10.1 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 10.2 通风管道与附件的制作及安装 10.3 给水捧水管道、供油管道与附件的安装10.4 电缆、电线穿管的安装 10.5 排烟管与附件的安装— 10.6 管道防腐涂漆…… 11 设备安装…………………… 11.1 设备基础… 11.2 通风设备安装

人防规范.

人防规范 4.1一般规定 4.1.1 防空地下室结构的选型,应根据防护要求,使用要求,上部建筑结构类型,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可采用预制装配 整体式. 4.1.2 防空地下室结构的材料选用,应在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作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地下水位以下或有盐碱腐蚀时,外墙不宜采用砖砌体.当有侵蚀性地下水时,各种材料均应采取防 侵蚀措施. 4.1.3 防空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应根据防护要求和受力情况做到结构各个部位抗力相协调. 4.1.4 防空地下室结构在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其动力分析可采用等效静荷载法. 4.1.5 防空地下室结构在核爆动荷载作用下,应验算结构承载力.对结构变形,裂缝开展以及地 基承载力与地基变形可不进行验算. 4.1.6 5级和6级防空地下室结构,当采用平战兼顾设计时,应通过临战加固达到战时防护要求. 4.1.7 防空地下室结构除按本规范设计外,尚应根据其上部建筑在平时使用条件下对防空地 下室结构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应取其中控制条件作为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的依据. 4.2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土中压缩波参数 4.2.1 在结构计算中,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超压波形,可取在峰值压力处按切线简化的无升 压时间的三角形(图4.2.1). 图4.2.1 核爆炸地面空气冲击波简化波形 ΔPm——地面空气冲击波最大超压(N/mm2) t1——地面空气冲击波按切线简化的等效作用时间(S). 防空地下室设计采用的地面空气冲击波最大超压值(简称地面超压)ΔPm,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确定.地面空气冲击波的其它主要设计参数可按表4.2.1采用. 表4.2.1 地面空气冲击波主要设计参数 抗力等级 按切线简化的等效作用时间t1(s) 负压值(KN/m2) 动压值(KN/m2) 6 1.0 0.16ΔPm 0.16ΔPm 5 0.8 0.13ΔPm 0.30ΔPm 4B 0.6 0.10ΔPm 0.55ΔPm 4 0.5 0.07ΔPm

人防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2007-4-17 11:40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常用规范介绍(五)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 2.人防主体设计 3.人防口部设计 4.实例讲解 5.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 (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 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 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 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

(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 分册》97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 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 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 (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 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 1.防护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 设备自成体系; (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 配套工程≤2400m2. 2.抗爆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 (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 配套工程≤1200m2; (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 (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钢筋混凝土墙厚度≥200厚;砖墙厚度≥370,高度方向@500配3Ф6通长钢筋。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主讲:周建峰 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 2.人防主体设计 3.人防口部设计 4.实例讲解 5.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 (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 (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人防工程设计步骤: 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 1.防护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 (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 配套工程≤2400m2。 2.抗爆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 (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 配套工程≤1200m2; (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 (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图3.3.3)。钢筋混凝土墙厚度≥200厚;砖墙厚度≥370,高度方向@500配3Ф6通长钢筋。 3.净面积标准和净高:

人防设计规范

常用规范介绍(五)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内容提要: 1. 人防工程分类 2. 人防主体设计 3. 人防口部设计 4. 实例讲解 5. 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 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 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 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 (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 八个等级,其中5 级人防抗力为 0.1Mpa, 6 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 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5、6 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 ,适用于上海市5、6 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 (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 沪防-562 ;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 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JSJT-241《悬板活门、扩 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5)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第一、二册; (6)上海市人防工程常用设备选编。 5. 人防工程设计步骤: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二、人防主体设计 1. 防护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的面积划分防护单元,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自成体系; (2)防护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800m2;专业队装备掩蔽部≤2000m2; 2 配套工程≤2400m. 2. 抗爆单元: (1)根据使用功能,按照一定面积,在防护单元内划分抗爆单元; (2)抗爆单元的面积:专业队员掩蔽部、一般人员掩蔽部≤400m2; 2 专业队装备掩蔽部≤1000m2; 2 配套工程≤1200m2; (3)当人防内部用墙体进行小房间布置时,可不划分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多层建筑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人防设置位于高层建筑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爆单位; (4)抗爆单元之间应设置抗爆隔墙,连通口处设置抗爆挡墙,可在临战时砌筑。钢筋混凝土墙厚度≥200厚;砖墙厚度≥370,高度方向@500配3Ф6通长钢筋。 3. 净面积标准和净高: 一等人员掩蔽所1.3m2/ 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 二等人员掩蔽所1.0m2/ 人,房间净高≥2.4m,梁底≥2.0m;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施行日期:2006年3月1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8—2005,自2O06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 3.2.13、 3.2.15、 3.3.1(1)、 3.3.6 (1、2)、 3.3.18、 3.3.26、 3.6.6 (2、3)、 3.7.2、 4.1.3、 4.1.7、 4.9.1、4.11.7、 4.11.17、 5.2.16、 5.3.3、 5.4.1、 6.2.6、 6.2.13 ( 1、2、3)、 6.5.9、 7.2.9、 7.2.10、 7.2.11、 7.3.4、 7.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同时废止。 1 总则 1.0.1 为使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 1 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 2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3 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给水排水和供电照明等方面,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4 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 1.0.5 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 1 术语 精选

人防强制性规范

3.1.5坑道、地道掘进时,应采取湿式钻孔、洒水装碴和加强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3.3.2 当掘进对穿、斜交、正交坑道、地道时,必须有准确的实测图。当两个作业面相距小于或等于15m时,应停止一面作业。 3.3.3 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前应将作业面清出实底; 2 必须采用湿式钻孔法钻孔,其水压不得小于0.3MPa,风压不得小子0.5MPa; 3 严禁沿残留炮孔钻进。 3.3.4 严禁采用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爆破器材;在有地下水的地段,所用爆破器材应符合防水要求。 3.3.5 坑道、地道掘进宜采用火花起爆或电力起焊。当采用火花起焊时,每卷导火索在使用前均应将两端各切去50mm,并从一端取1m作燃速试验;导火索的长度应根据点火人员在点燃全部导火索后能隐蔽到安全地点所需的时间确定,但不得小于1.2m。当采用电力起爆时,电雷管使用荫,应进行导电性能检验,输出电施不应大于50mA.;在同一爆破网路内,当电阻小于1.2Ω时,雷管的电阻差不应大于0.2Ω;当电阻为1.2—2Ω时,电阻差不应大0.3Ω;电爆母线和连接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3.3.6 当施工现场的杂散电流值大于30mA时,不应采用电力起爆。当受条件限制需采用电力起爆时,应采取下列防杂散电流的措施: 3.3.10 斗车和手推车均应有可靠的刹车装置,严禁溜放跑车。 3.3.11 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炮后15min内能把工作面的炮烟排出; 2 按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的新鲜空气量不应少子4m3; 3 风流速度不得小子0.15m/s; 4 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扇风机必须在炮烟全部排出后方可停止运转。 3.3.12 掘进工作面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混合式通风时,压入式扇风机的出风口与抽出式扇风机的入风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2 当采用风筒接力通风时,扇风机间的距离,应根据扇风机特性曲线和风筒阻力确定;接力通风的风筒直径不得小于400mm;每节风筒直径应一致,在扇风机吸入口一端应设置长度不小于10m的硬质风筒; 3 压入式扇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通道中。与回风口的距离不得小子10m; 4 扇风机与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风、电闭锁装置。 3.4 临时支护 3.4.1 喷射混凝土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射混凝土的原材料: 1) 应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得低于32.5级,受潮或过期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 2) 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应大于2.5,含水率不宜大于7%; 3) 应采用坚硬耐久的卵石或碎石,其粒径不宜大于15mm; 4) 不得使用含有酸、碱或油的水。 2 混合料的配比应准确。称量的允许偏差:水泥和速凝剂应为±2%,砂、石应为±3%。 3 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搅拌。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时间不宜少于1min,自落式搅拌机的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min。 4 混合料应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摘要: 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人防电气与普通民用建筑电气的设计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就人防电气设计中人防电源的选择、人防配电系统、平战合用及人防电气设计时容易出错和忽视的地 方做个总结和归纳。 关键词: 人防电气;人防电源;人防负荷;人防配电 在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中,首先要明确战时负荷的种类及负荷级别,并对人防电源进行选择。作为平战合用的人防工程,还要明确平时负荷种类及负荷级别,再根据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的重要性选择电源。在满足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要求的前提下,战时的设计要尽量利用平时部分,即充分的做到平战合用,以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又要使平时和战时的配电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可靠。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跟普通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相比有许多不同,特别是线路的敷设方式、敷设路径等。下面就分别对这几方面进行阐述。 1确定平时、战时负荷级别、人防电源和人防配电系统:在设计时首先要确定平时和战时有哪些负荷及负荷级别。对于平时负荷级别的确定这里就不赘述。对于战时负荷级别的确定可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表。下面就常见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 汽车库的主要负荷及负荷等级列表一如下: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战时三级负荷,引接电力系统电源。中心医院、应急医院及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其它人防工程内部均应设置柴油电站。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建筑面积之和小于5000m2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为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这些一级负荷容量相对较小,可采用EPS等蓄电池组电源作为内部自备电源,平时设计到位,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战时安装。在通常情况下人防工程都规划有战时区域电源,即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要求基本都能够得到满足。若无法引接区域电源时,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均应设置EPS等蓄电池组电源。对人防电源的选择可参考表二进行选择。2人防设计 的平战合用: 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平战合用设备可分为动力和照明。对于动力设备首先要确定其平战的负荷级别,再根据负荷级别分别进行配电。对于照明系统则要复杂一些,为了使照明系统能够充分的得到平战合用,照明箱的设置宜按人防单元的划分来设置。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大于人防单元的面积,一个较大的防火分区常划分成两至三个人防单元,且每一个人防单元都需要设置一个战时照明箱;所以要做到照明箱的平战合用,照明箱就不能再按防火分区这种平常的划分方式来设置。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为75LX。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除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照度要求比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高许多外,其余人防工程的照度要求分别为100LX、75LX、50LX,与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非常接近。在平战转换时,只需对平时灯具进行少量增减即可满足战时照度的要求。3 人防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由于人防工程对密闭和防爆要求的特殊性,设计时需要尽量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数量。由于人防设备的配电均由各自人防区内的人防配电箱配出,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较少。平时动力配电往往以放射式配电为主,出线回路较多,存在穿越人防单元和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所以平时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即要考虑电源的进线方便及靠近负荷中心,还要减少或避免线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对于设置在人防区内的照明箱向非人防区照明配电时,向非人防区配电的照明回路数量不宜过多。如果非人防区照明回路较多,应在非人防区

人防规定

东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合民用建筑建设 人防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实现人防工程布局合理、防护等级适宜、地上地下协调、功能配套完善、战时效能良好的建设目标,根据《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 50808-2013)和《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08〕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结合民用建筑建设人防工程设计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人防工程包括人员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及配套工程。 二、人防工程建设应当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以“布局合理、功能配套、体系完整”为目标,并遵循下列要求:(一)综合考虑城市设防标准、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所处的环境条件; (二)符合各级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要求;

(三)人防工程尽量连通,形成网络; (四)满足居民就近掩蔽需求。 三、战时功能设计要求 (一)以居住为主要用途的民用建筑项目 以居住为主要用途的民用建筑项目应设计人防工程类别占应建 人防工程总量的百分比及城市居住区的规模分级执行《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1.居住组团。人员掩蔽工程82.0~90.0%、配套工程10.0~18.0%。 2.居住小区。医疗救护工程4.7~6.5%、防空专业队工程 5.0~7.5%、人员掩蔽工程74.0~81.8%、配套工程8.5~12.0%。 3.居住区。医疗救护工程3.0~4.0%、防空专业队工程3.5~6.5%、人员掩蔽工程75.5~83.0%、配套工程10.5~14.0%(其中:物资库占70~80%、食品站占20~30%)。 医疗救护工程按照以上指标设计的有效面积低于900平方米时,根据情况可不配建。应建医疗救护工程的工程量与防空专业队工程合并设计。对居住区、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标准,编制人防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报人防主管部门办理规划备案手续。

人防工程规范[1]详细讲解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内容汇总 一.钢筋工程(包括混凝土中的各种设备预埋件) (一)底板 1.钢筋的质量监督 (1)底板钢筋 底板钢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成形绑扎。在梁板体系中,当底板上层的钢筋与梁的主筋标高相同时,板的上层钢筋应该从梁的主筋下穿过,设计应考虑到钢筋重叠放置时对保护层的影响。 (2)人防门门框插铁及门槛钢筋 人防门的门框插铁及门槛钢筋应在底板浇混凝土前绑扎到位。 防护密闭门(门的型号中有FM字样)的门框墙及门槛截面厚度的最小尺寸不小于300cm,密闭门(门的型号中有M字样)的门框墙及门槛截面厚度由设计施工图决定。两个防护单元间的门框墙及门槛截面厚度不小于500cm。 防护密闭门的门槛箍筋应该闭口,箍筋规格不得小于12 mm,在箍筋转角处应绑扎水平钢筋,水平钢筋应该锚固到门框墙中,并与门框墙插铁绑扎牢。 有槛门的门槛钢筋高出底板的高度应该满足各种型号的人防门门槛建筑高度。人防门铰页侧门框最小宽度应满足人防门的安装尺寸,闭锁侧门框最小宽度应满足不会影响门扇的开启。

活置式门坎人防门的门框角钢应在底板浇混凝土前安装到位,门框角钢的安装标高应该与建筑标高平。当地坪装修面层大于6cm时,门框角钢下部角钢内应按防护密闭门门槛的要求配筋;当地坪装修面层小于等于6cm时,门框角钢下部角钢的间距为150mm、φ32的孔中穿钢筋锚固到底板中。 若防护密闭门、侧向受冲击波时,防护密闭门应嵌入墙体100mm,或者在门的受冲击波一侧做一根突出墙面100mm、宽度为200mm的柱子,当层高较高时,防护密闭门上部应做一根突出墙面100mm、高为200mm的梁,与柱子组成门套。柱子与梁的箍筋锚固长度为墙板的厚度。 悬板活门、胶管活门应嵌入墙内,嵌入墙体的深度一般不小于300mm。活门的门槛箍筋应该闭口,箍筋应拉住底板的下皮钢筋。 人防门门洞下角的内外侧,应配置两根直径16 mm的螺纹斜向钢筋,其长度应不小于1000mm。 (3)临空墙钢筋 临空墙是指民防工程中一侧受核冲击波直接作用,另一侧临空、且为人防内侧的墙体。 临空墙应该按照施工图配筋。现场应重点检查临空墙的外侧与内侧钢筋的规格,这里的外侧和内侧是相对临空墙而言,外侧是指防护区外,内侧是指防护区内,外侧钢筋应伸到板底后再向防护区内锚固,水平锚固段长度应满足35 d+墙厚。若底板较厚(≥1m),临空墙钢筋可以锚固到板底。相邻的两个防护单元之间隔墙的垂直钢筋应考虑

人防设计规范

人防设计规范 2007-11-18 11:51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常用规范介绍(五) 人防设计规范和图集 主讲:周建峰 内容提要: 1.人防工程分类 2.人防主体设计 3.人防口部设计 4.实例讲解 5.自由提问 一、人防的分类 1.人防工程的用途:战备和救灾功能 2.我国人防建设的方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3.人防工程分类: 按功能分 (1)指挥、通信. (2)中心医院及急救医院; (3)人员掩蔽部:专业队员、一等人员(局级和局级以上)、二等人员; (4)专业队装备部; (5)配套工程:区域水源、电源、监测中心、食品加工、物资加工、物资库、人防通道等。 按抗力分:1、2、2B、3、4、4B、5、6八个等级,其中5级人防抗力为0.1Mpa,6级人防抗力为0.05Mpa。 按防化等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4.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图集: (1)国标《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适用于4、4B、 5、6级各类人防工程设计; (2)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程》GBJ 08-49-96,适用于上海市5、6级新建和改建人员掩蔽所、战备物资库和人防汽车库(海拔200以下,软土地基); (3)上海市标《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图集《土建分册》97沪防-561、《设备分册》97沪防-562; (4)全国通用建筑设计标准人防工程标准图集; ·JSJT-72《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选用图集》 ·JSJT-241《悬板活门、扩散箱选用图集》 ·JSJT-150《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五级) ·JSJT-342《通风采光井通用图集》(六级)

人防规范

第十二章管道与附件安装 第一节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 第12.1.1条当管道穿越防护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闭翼环和防护抗力片的密闭穿墙短管。当管道穿越密闭隔墙时,必须预埋带有密 闭翼环的密闭穿墙短管。 第12.1.2条给水管、压力排水管、电缆电线等的密闭穿墙短管,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壁厚大于3mm的钢管。 第12.1.3条通风管的密闭穿墙短管,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第12.1.4条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制作。钢板应平整,其翼高宜为30~50mm。密闭翼环与密闭穿墙短管的结合部位应满焊。 第12.1.5条密闭翼环应位于墙体厚度的中间,并应与周围结构钢筋焊牢。密闭穿墙短管的轴线应与所在墙面垂直,管端面应平整。 第12.1.6条密闭穿墙短管两端伸出墙面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电线穿墙短管宜为30~50mm; 二、给水排水穿墙短管应大于40mm; 三、通风穿墙短管应大于100mm。 第12.1.7条密闭穿墙短管作套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5倍,且不得小于100mm。 二、管道在套管内不得有接口。 三、套管内径应比管道外径大30~40mm。 第12.1.8条密闭穿墙短管应在朝向核爆冲击波端加装防护抗力片。抗力片宜采用厚度大于6mm的钢板制作。抗力片上槽口宽度应与所穿越的管线外径相同;两块抗力片的槽口必须对插。 第12.1.9条当同一处有多根管线需作穿墙密闭处理时,可在密闭穿墙短管两端各焊上一块密闭翼环。两块密闭翼环均应与所在墙体的钢筋焊牢,且不得露出墙面。 第二节通风管道和附件的制作及安装 第12.2.1条在第一道密闭阀门至工程口部的管道与配件,应采用厚2~3mm的钢板焊接制作。其焊缝应饱满、均匀、严密。 第12.2.2条染毒区的通风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通风管道与密闭阀门应采用带有密封槽的法兰连接,其接触面应平整;法兰垫圈应采用整圈无接口橡胶密封圈。 第12.2.3条主体工程内通风管与配件的钢板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钢板厚度应大于0.75mm。 第12.2.4条工程测压管在防护密闭门外的一端,应设有向下的弯头;另一端宜设在通风机房或控制室,并应安装球阀。通过防毒通道的测压管,其接口应采用焊接。 第12.2.5条通风管的测定孔、洗消取样管应与风管同时制作。测定孔和洗消取样管应封堵。 第12.2.6条通风管内气流方向、阀门启闭方向及开启度,应作标志,并应标示清晰、准确。

人防规范图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人防规范图集 篇一: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xx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xx 施行日期:20xx年3月1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8—20xx,自2o06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3.2.13、3.2.15、3.3.1(1)、3.3.6(1、2)、3.3.18、3.3.26、3.6.6(2、3)、3.7.2、4.1.3、4.1.7、4.9.1、 4.11.7、4.11.17、5.2.16、5.3.3、5.4.1、6.2.6、6.2.13(1、2、3)、6.5.9、7.2.9、7.2.10、7.2.11、7.3.4、7.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同时 废止。 1总则 1.0.1为使人民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设

计符合战时及平时的功能要求,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依据现行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属于下列抗力级别范围 内的甲、乙类防空地下室以及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的甲、乙类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设计。1防常规武器 抗力级别5级和6级(以下分别简称为常5级和常6级); 2防核武器抗力级别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4级、核4b级、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 注:本规范中对“防空地下室”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除注明者外均适用于居住小区内的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人防 规范图集)建的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 1.0.3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平面布置、结构选型、通风防潮、给水排水和供电照明等方面,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4甲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 核武器、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各项防护要求。乙类防空地下室设计必须满足其预定的战时对常规武器和生化武器的 各项防护要求。 1.0.5防空地下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人防工程验收规范

人防工程施工注意事项 防空地下室施工须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等有关设计和施工规范施工。施工图须按人防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方可施工。结合施工现场检查情况,本文将以土建、安装及安全施工三个方面具体阐述在实际施工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第一部分:土建施工 一、说明 1.为保证施工质量,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好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人防工程在土建施工阶段涉及到各专业的预埋较为多,土建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各专业分工明确。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二、钢筋混凝土施工 1、人防工程施工所采用的模板及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倒的临时固定设施。 2、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3、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摄氏度。 4、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 三、底板浇注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系由下向上承受水压力、人防等效静载等荷载,底板上层钢筋一般从底板梁上层主筋下穿越。底板、侧墙、顶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须设梅花型布置的拉结筋。(见设计规范第4.11.11条要求) 2、平时使用的出入口及防护单元之间洞口如若采用构件封堵,应在钢筋绑扎阶段注意封堵框的预埋,在底板后浇面层应按设计选用的图集设置封堵凹槽。(作法详见《07FJ02》) 3、在底板钢筋绑扎阶段应注意在防护门及活门门框每角2根长度1000的16螺纹钢预埋,不得漏埋。(作法详见《07FG04》) 4、防爆地漏、呼唤铵钮及下水管预埋:战时给排水管材应为镀锌钢管;战时排水防爆地漏为丝接口;为避免地漏安装后高出地面,施工单位应注意排水管底标高应控制在300mm以上,若无法把握防爆地漏尺寸,建议施工单位对防爆地漏一起与钢管接好预埋到设计标高后再浇筑底板砼。(作法详见《07FS02》) 四、侧墙浇筑 1、防护密闭门门框墙为悬臂板设计时,应注意水平受力筋的直径、间距、锚固方向及锚固长度;水平受力筋应配置在外侧;且门框墙受力筋宜封闭。同时应注意门洞四角斜向钢筋的布置;上门框设水平梁时,其方向应朝向人防区内,且应锚入两边墙内。(作法详见《07FG04》) 2、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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