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校审细则-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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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施工图校审细则

在设计中,审校工作是保证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对设计质量进行验证和严格把关,并及时掌握设计质量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设计质量。审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验证能力,工作认真细致、严谨、责任心强,并且要承担设计审校的相应技术质量责任。

为保证专业图设计质量,提高结构专业设计、校对、审核、审定效率,根据公司《技术规定》(2008年版)第三册中关于设计审校工作规定的具体内容,制定本审校内容,供结构专业人员在民用常规结构的中用以自校和审校,供设计、审校人员参考。希望在今后执行中加以完善补充。

目录

1 编制说明 (4)

2 审校原则 (4)

3 常用分析软件 (5)

4 设计参数(以PMCAD为例) (5)

5 设计参数(以SATWE为例) (8)

6 地基设计(以JCCAD为例) (13)

7 板平法施工图 (14)

8 梁平法施工图 (16)

9 墙、柱平法施工图 (17)

10 楼梯平法施工图 (18)

11 基础平面布置图 (19)

12 结构大样 (20)

13 结构 (20)

14 目录及图签 (20)

15 计算书 (20)

16 归档交验内容 (21)

1. 编制说明:

1.1 本审校内容用于民用项目常规的施工图设计、校对、审核及审定。

1.2 设计人员应根据本文进行自校。本文中所有条款均为校对内容,标注▲条款为审核重点内容,标注★条款为审定重点内容。

1.3 校对人应在设计人员计算完、画图前将计算输入条件和计算结果初校一遍。

2.审校原则:

2.1 ▲★施工图设计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有效版本。

2.2 ▲★设计应符合物国家及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等政策要求;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批件的要求;应符合业主中的合法要求;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2.3 ▲★设计应符合建设当地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要求。

2.4 ▲★大中型项目、重点项目、结构复杂项目设计前应进行结构方案评审,确定合理的方案、主体结构形式、设计参数、主要技术措施等,超限高层结构尚应符合住建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的相关要求。施工图设计工程中,若遇到方案调整或技术难点,应及时进行方案讨论并确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2.5 ▲★专业负责人应在设计开始时制定结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明确设计参数取值、采取的计算方法和构造措施等等。

2.6 ▲★设计应符合结构方案评审结论的要求;应符合统一技术措施内容要求。

2.7 同一项目有多个单体或多名设计人员参与时,应提前统一结构布置方案、设计参数、构造措施、大样做法等,保证各建筑物类似做法统一,并协调建筑物交接位置相互关系做法。

2.8 ▲★应将意图实现并表达清楚,同时注意结构自身合理性,不合理处及时与建筑协商解决。

2.9 在结构设计过程中注意不与建筑、水、暖、电专业发生冲突,做到不错不漏,不碰不缺,发现不合理处及时通知各专业。

2.10 ▲★保证结构整体与各结构构件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并认真做到精细化。

3. 常用结构计算分析软件

3.1 ▲★针对具体的工程确定合理的结构型式,针对不同的结构特点合理选用不同的计算软件。所选取的分析模型应能较准确地反映结构中各构件的实际受力状况。

3.2 我公司结构设计部分软件:PKPM、ETABS、MIDAS(Gen)、SAP2000(单机版)、MST(单机版)、广厦、盈建科、结构、。常见建筑结构设计软件的推荐使用如下:

1) 结构规则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筒体结构

推荐采用PKPM系列、盈建科、广厦进行整体内力位移计算和分析比较。

2) 复杂钢筋混凝土高层结构

推荐采用PKPM系列、盈建科、广厦进行整体内力位移计算和分析比较;

弹塑性静、动力时程分析:PKPM(PUSH)、MIDAS(GEN)、SAP2000;

重点部位、应力复杂构件:PKPM(FEQ、SLABCAD)MIDAS(FEA)、SAP2000。

3) 钢和混凝土混合结构

推荐采用盈建科、广厦、PKPM系列进行整体内力位移计算和分析比较。

4) 钢筋混凝土和大跨空间组合结构

推荐采用:盈建科、PKPM系列进行整体内力位移计算和分析比较。

5) 基础部分

推荐采用PKPM(JCCAD)、盈建科进行内力配筋及沉降等计算,可用理正工具箱进行独基、条基、基础梁计算。

6) 管桁架

推荐采用:MST;

建议采用:PKPM(PMSAP)、MIDAS(GEN)、SAP2000。

7) 楼梯水池人防构件

推荐采用:理正结构 PKPM(基础工具箱)。

8)

推荐采用PKPM(QITI)进行整体内力计算。

9)

推荐采用:PKPM(STS、SATWE)、MIDAS(GEN)、盈建科。

10) 楼板

正常楼板:PMCAD

板柱结构、框支层楼板:PKPM(SLABCAD)

异形楼板:理正结构工具箱 PKPM(GJ)

4. 设计参数(以PMCAD为例)

4.1 ▲★设计参数各项正确,与建筑物设计条件相符。

4.2 ▲★楼层组装,总层数和各层层高与建筑核对,特别注意首层层高应算至基础顶(首层

地坪有基础拉梁时宜按一标准层计算,拉梁层设为地下室,且拉梁按框架梁设计)。“与基础相连构件最大底标高”数值应正确。

4.3 ▲★计算模型与实际情况相符,模型简化应合理。

4.4各标准层梁、柱、墙、洞口等构件布置及截面是否合理;各层混凝土强度是否合理;竖向构件应上下连续、合理分段减小截面(注意建筑立面要求);梁高要考虑建筑外墙窗顶标高和室内净空要求。

1)柱布置:柱网布置应力求做到简单、规则、整齐,柱网尺寸应符合经济原则并尽量符合模数。现浇钢筋混凝土民用建筑结构常用柱网6~12米,超过9米不经济。

2)梁布置:

a、主要承重框架横向布置,可以有效地提高房屋横向的抗侧强度和刚度。这种布置不仅结构上合理,而且建筑上有利于立面处理和室内采光。

b、主梁纵横向梁高应区别,截面高度可取跨度的1/10~1/15,且应及时与各专业配合。

c、次梁布置尽量将荷载传给主受力框架方向,截面不宜过宽,正常宽度250即可。

3)剪力墙布置:

a、剪力墙上相关专业预留的较大洞口应按实际计算

b、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应符合墙体稳定验算

4)柱、墙、梁的偏心应按实际输入

4.5楼板布置,板厚、错层、悬挑板(空调板、雨篷等)、楼板开洞。

4.6▲荷载:

1)输入荷载是否选取“自动计算板自重”;

2)若“考虑活荷载折减”,将与后续SATWE等三维计算、基础导荷所用的活荷载折减同时考虑,因此建议仅在SATWE前处理模块中设置活荷载折减系数;

3)楼板恒、活荷载及梁、墙荷载取值正确,人防顶板、非人防顶板荷载区分;

4)特殊荷载输入,如吊车、二次装修幕墙、设备安装吊挂、雨棚、网架等。

5)楼板上均布的消防车荷载取值见《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表5.1.1,当楼盖上有覆土时,可对楼面消防车活荷载标准值进行折减,见荷载规范附录B;设计楼面梁时消防车活荷载折

减系数见荷载规范5.1.2条;设计基础时可不考虑消防车荷载。

6)易遗漏处:

a、剪力墙上砌隔墙和门窗洞口隔墙荷载。

b、翻边(雨篷、挑檐、下挂板)荷载。

c、楼梯多于两跑时应增加恒活荷载、楼梯间按楼板导荷与梯梁梯柱布置是否相符。

d、电梯机房层钢梁集中力、电梯机房顶吊钩集中力、多层地下室电梯基坑不落至基础时底坑荷载。

e、特殊用途及有重型设备房间荷载(如水箱间、配电间、消防控制室等)。

f、板上有集中力(如隔墙、设备基础、屋面台阶、钢梯)时应考虑等效荷载。注意走廊、挑阳台、卫生间、大教室、太阳能屋面等部位的恒、活荷载。如楼板为预制板注意荷载的传导方向。

g、地下室顶板覆土荷载,是否应考虑室外景观小品荷载。屋顶花园荷载。

h、应考虑屋面、雨篷上积水积雪荷载,对风、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形式尚应考虑荷载取值的不同及相关参数的放大。

i、是否有吊挂荷载。

j、屋面为空间网格结构时,不能简单把空间网格结构的支座反力加到主体结构上,应选取合适软件进行组合模型整体计算,判断阵型、位移、扭转、刚度、内力、配筋等参数的合理性并分析采用。

5.设计参数(以SATWE为例)

5.1▲★设计参数各项取值合理,与统一技术措施相符。

1)提前确认建设当地地震局对地震作用计算参数是否有相关要求,如果建设场地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抗震设计时,在小震作用下,分别取规范和“安评”的地震动参数计算,取二者计算所得到的结构底部剪力较大者的楼层水平地震力进行结构抗震验算,中震、大震作用下的结构验算,按规范提供的地震动参数进行。

2)建筑物抗震设防及设计要求是否符合特殊行业标准,如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监狱等。

3)注意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宜分别

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和9度时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4)以下情况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7.5度(仅高层)、8度、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及9度时的高层建筑。(见高规4.3.2及条文说明、抗规5.1.1及条文说明)。

以下情况应考虑以竖向地震为主的荷载组合:7.5度(仅高层)、8度、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

5)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抗震等级;

6)校核场地类别、场地土类型;

7)是否应考虑重力二阶效应及整体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见高规5.4节);

8)“嵌固端所在层号”,SATWE缺省为地上一层,若±0.00不满足嵌固条件,应调整嵌固端所在层号。满足嵌固条件应符合高规12.2.1条和抗规6.1.14条规定。

9)模拟施工和施工次序定义(对一般多、高层建筑采用“模拟施工加载3”;对钢结构及没有层概念的体育场馆类应采用“一次性加载”;对于长悬臂结构或有吊柱结构应采用“一次性加载”进行复核;对全部转换的高层采用模拟施工加载3及在施工次序中把转换层及其以上N层(按高规附录E取)编为一个次序号和模拟施工加载3分别计算取不利;对带转换高层

的基础再采用模拟施工加载2的柱底力计算一下。对于悬吊结构与跃层构件按跃层建模时应注意正确的施工顺序);

10)“规定水平力”的确定方式,主要计算位移比、倾覆力矩。规范方法适用于大多数结构,节点地震作用CQC组合方法适用于极不规则结构,即楼层概念不清晰,剪力差无法做的结构。

11)转换层应指定为薄弱层。

12)“对所有楼层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仅用于位移比和周期比计算。

13)结构周期应把计算值回代重新计算;

14)风荷载和体型系数取值(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基本风压1.1倍采用。门刚规程荷载规范值的1.05倍。舒适度验算风压取十年一遇值);

15)计算重力荷载代表值时组合值系数取值(抗规5.1.3条);

16)周期折减系数,高规4.3.17条,根据砌体填充墙多少:

框架结构0.6~0.7,框架-剪力墙结构0.7~0.8,框架-核心筒结构0.8~0.9,剪力墙结构0.8~1.0;

17)结构的阻尼比(根据不同的结构形式取值不同,多遇地震作用下一般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取0.05、不大于12层的钢结构房屋取0.035,大于12层的钢结构房屋取0.02、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取0.04、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取0.03、采用隔震或消能技术的结构阻尼比则高于5%有的可以达到10%。详见抗规5.1.5/8.2.2/9.2.5/10.2.8、高规11.3.5/3.7.6、混凝土规范11.8.3、荷载规范8.4.4等);

18)活荷载不利布置应考虑;

19)考虑柱二阶效应,框架柱按混凝土规范6.2.4条,排架柱按混凝土规范B.0.4,注意排架柱计算长度应按混凝土规范表6.2.20-1调整。

20)“梁扭距折减系数”对于现浇楼板结构,采用刚性楼板假定时,可以考虑楼板对梁的抗扭作用而对梁的扭距进行折减,默认折减系数为0.4,但对于结构转换层的边框支梁扭距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6。如果,单独定义了弹性楼板3、6,可以考虑梁的扭距折减系数0.8左右。

21)“考虑P-△效应”对于混凝土结构,待计算完成后,查看结构的质量文件,程序会提示该工程是否计算P-△效应。对于钢结构一般宜考虑P-△效应。

22)“按高规或高钢规进行构件设计”高层应勾选,多层不需。勾选则按高规或高钢规进行组合验算,不勾选则按抗规或钢规进行组合验算。

5.2 ▲特殊构件定义校核。

1)次梁按主梁输入时,次梁端支座若点铰接计算,应构造上考虑主梁实际受到的扭矩作用予以加强。与剪力墙垂直相交的梁端支座应改铰。

2)连梁应判断:跨高比≥5或支承次梁的应指定为普通梁,可考虑调幅。

3)局部有转换构件的梁、柱应指定为转换梁、转换柱。

4)角柱应定义。

5)抗震等级需特殊指定者,如剪力墙结构中转角窗两侧剪力墙、框架结构中局部的大跨度框架、局部转换构件、需提高抗震性能的重点构件等。

6)弹性板指定:弹性板6计算楼板平面内和平面外刚度,一般用于板柱-剪力墙结构的;弹性板3假定平面内无限刚,仅计算平面外刚度,一般用于厚板转换层的厚板的;弹性膜计算楼板平面内刚度,平面外刚度为零,其它情况宜采用弹性膜。

5.3▲★查看各项结果数据文件,分析其合理性、可靠性、适用性。

5.3.1 结构设计信息WMASS.OUT

1)重点检查前处理信息(见4.1)。

2)高层建筑结构的整体稳定是否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5.4.4条。

3)框剪结构时,应检查0.2Q0调整是否应分段调整、起止楼层号,(查看结果数据文件,satwe缺省框架柱最大调整系数为2.0、框支柱5.0,按规范要求应按实际剪力比系数调整,如果过大则应考虑结构方案是否合理)。

4)检查各楼层单位面积质量分布是否异常,是否存在质量分布明显不均匀或异常的情况。(常规钢筋混凝土结构14~17KN/m2)

5)相邻层侧向刚度变化是否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中3.5.2规定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表3.4.3-2要求,如不符合须采取相应措施。6)多层框架结构应注意《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5.2条第二款之规定,即7~9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的钢筋混凝土框架和框排架结构,应验算在罕遇地震作用下薄弱层弹塑性变形,弹塑性层间位移角限制1/50。

7)检查转换层等效侧向刚度比(该项检查应配合使用高规附录E)。

8)检查楼层抗剪承载力比值是否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3.4.3-2条,若当结构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80%时,软件是否已判断为薄弱层,进行地震剪力放大多层1.15(高层1.25)。楼层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65%(A级高度建筑)或75%(B级高度建筑)。

5.3.2 周期震型地震力WZQ.OUT

1)检查以扭转为主的第一周期与以平动为主的第一周期之比(A级高度不宜大于0.9,B 级高度、混合结构高层和复杂高层不宜大于0.85),第一周期应为平动,扭转周期尽量为第三周期。如结构扭转不规则应采取相应措施。注意多塔结构应按分单塔控制扭转周期。

2)检查剪重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5.2.5条、《高规》的第4.3.12条,是否满足最小地震剪力系数要求,除地下室外其它楼层自动乘以增大系数进行调整,当地震调整系数大于1.2时建议调整结构布置增大结构刚度。

3)检查有效质量系数不小于90%,若阵型数取够但质量系数远小于90%,可能存在局部振动或层概念不明确等造成的特征值求解不收敛,可采用模拟施工加荷1和LDLT线性方程组解法,必要时应采用符合实际的其它计算软件校核。

4)当建筑物有较多斜向抗侧力构件时,应在前处理中附加地震作用方向;当水平荷载最大作用方向角度大于15度时也应回代,或点取“自动考虑最不利水平地震作用”;异形柱结构在抗震7°(0.15g)及8°(0.20g)时应附加与主轴成45°方向补充验算。

5.3.3 结构位移WDISP.O

1)检查刚性楼板假定下,考虑偶然偏心影响规定水平力作用下的层间位移比是否满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3.4.5条。但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凹入和开洞消弱楼板时,楼板可能产生显著的面内变形,这时宜考虑楼板变形影响的计算方法。

2)检查多遇地震作用下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是否满足规范。(不考虑双向地震及附加偶然偏心影响)

5.3.4 超配筋信息WGCPJ.OUT

对存在的超配筋信息应有相应解决方案,必要时补充手核计算书。

5.3.5 框架柱倾覆弯矩及0.2Q0调整系数WV02Q.OUT

1)框架-抗震墙结构,应根据在规定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

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比值,确定相应的设计方法,详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8.1.3条。

2)框架-抗震墙结构,0.2Q0调整系数是否合理。

3)检查短肢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所占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百分比,根据高规7.1.8和7.2.2条采取相应措施。

5.4 ▲★结果图形文件:

1)检查各构件配筋合理性;

2)框架柱轴压比不得超限;

3)一级和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轴压比不宜超限;

4)当出现大多数剪力墙连梁抗剪承载力不足时,应按高规7.2.26条进行调整,或调整剪力墙布置。

5)抗震等级为一级的剪力墙,若水平施工缝抗滑移验算不满足高规7.2.12条要求时,可在特殊构件定义中增加指定墙肢的竖向筋配筋率或补充手写计算书,并在施工图中补充加筋大样。

6)挑梁大于2米,挑板大于1.5米时,应查看配筋结果的合理性,必要时补充手算文件或其他软件计算书;

7)折梁总长大于4米时,应加强抗扭构造;

8)构件出现偏拉“PL”受力,应具体分析确定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6. 地基基础设计(以JCCAD为例)

6.1 ▲★地基基础设计基本参数

1) 认真分析地勘报告提供的基础设计参数和基础形式建议,对基础形式的可行性、适宜性、经济性进行分析判断。

2) 输入的地质资料应核对建筑物±0.000标高与孔口标高关系、土层分布;

3) 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相应的处理方法及计算书;

4) 按抗规4.2节确定天然地基和基础是否进行抗震承载力计算,需做抗震承载力验算时,按规范确定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

5)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3.0.2-2、3条确认是否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变形计算应提供计算书;

6) 对特殊土(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冻土)地区应依据相应规范进行处理或防护。

7) 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3.0.2-4条确认是否需进行地基稳定性计算。

8) 校对地质勘察报告中有关场地土和地下水对结构的腐蚀性程度,根据《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中相应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9)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根据地质资料确定。如有重型地面或改建及增层可能的留出相应的数值,增加设计的灵活性

10) 地基承载力修正: 注意所在地区是否有地方标准(如北京地区地方标准),其它地区按国家规范;深度修正d取值是否正确,特别注意填方场地和有地下车库情况。

11) 桩基础:检查桩承载力计算书(竖向力、水平力、水平位移),落实相关桩型承载力特征值的地区经验值,了解相关桩型施工方法和适用条件。

12) 检查地下室挡土墙、人防墙计算书,墙计算假定应与支承情况符合;一般情况下,地下室挡土墙应按静止土压力计算,按主动土压力计算须有可靠依据和计算说明;地下室外墙应进行平时使用荷载下的裂缝验算。

13) 检查抗浮计算及施工降水要求。

6.2 ▲★荷载输入参数

1)柱底弯矩放大系数按抗规6.2.3条。

2)附加荷载:输入作用在基础上的,上部建模时没有输入的首层填充墙或设备重荷。如果独基上设置的拉梁未按一个标准层计算,且拉梁上有填充墙,则应将填充墙的荷载以节点荷载的方式输入,而不要作为均布荷载输入。

3)荷载读取:如果不需做地基及基础抗震承载力验算不应将地震标准荷载打钩。

4)砌体结构:墙体各段的荷载差异较大时,如选择平面荷载按轴线平分,荷载较大处的墙下基础是不安全的,应人工调整。

6.3 柱下独基

1) 可JCCAD自动生成,采用锥形基础,独立柱基最小高度可取500(不得小于柱纵筋直径20倍及0.6LaE),底板最小配筋率0.15%(当人防底板人防起控制作用时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表4.11.7确定),计算独基时考虑独基底面范围内的线荷载或集中力作用,当个别基础处地面标高或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单独计算地基承载力及基础。

2)计算多柱基础时尽量将上部结构重心与基础底面形心重合,也可用理正工具箱读取柱底力计算,柱底力注意区别X、Y弯矩方向。

3)扩展基础的计算应符合地基规范8.2.7条规定(冲切、抗剪、抗弯、局压验算要求)。

6.4条形基础

1)砌体结构大梁下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基础适当加强。

2)如果人工计算墙下条基应考虑纵横墙基础交叉处面积重复利用影响。

3)确定柱下条基基础梁翼缘宽度时,应将柱底力沿基础梁方向按刚度进行分配后,根据地基承载力初估条基宽度确定。基础梁尺寸在抗剪满足情况下尽量不宜过宽,两向梁高区别。4)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当独基、承台、基础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桩时,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6.5 弹性地基板内力配筋计算

筏板边界板嵌固型式:根据筏板周边出挑长度确定,当基础出挑较少时应取铰接;取自动确定板边界嵌固型式时为剪力墙结构,挑出宽度小于600mm时支座为铰,否则一律作为嵌固处理。

7.板平法施工图:

7.1 轴线号、尺寸及平面布置与建筑一致,梁定位及布置与梁图一致。

7.2 ▲★后浇带是否设置及位置是否合理。

7.3 核对升、降板位置和标高、洞口位置,升降板、梁处梁虚实线表示要正确,重要位置加小剖面示意。注意风井预留板洞的起始层。

7.4 板厚与计算一致;后浇板块应注明。

7.5 检查板边支座嵌固条件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如边跨内板跨度较大、悬挑板跨较小时,边支座对内跨板不能实现完全嵌固;板边开洞口较大时不能形成嵌固;相差较大的大小板跨中间支座对大跨板不能实现完全嵌固)。

7.6 PM计算板挠度过大时,可辅以静力计算手册或有限元分析确定板厚和配筋,也可预起拱解决;裂缝应满足规范要求。

7.7 大样与建筑平、立、剖、大样图核对。大样注意剖切方向正确。

7.8 构造柱为非正常尺寸时应有详图,部分悬空应有与主体构件拉结大样。

7.9 ▲★板受力筋满足计算要求,且满足最小配筋率max[0.15%(人防板除外),0.45ft/fy]

要求。人防顶板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7.10 洞口、变标高处板筋需断开;悬挑阳角放射筋、悬挑阴角附加筋应表示。

7.11 ▲建筑物超长时,楼屋盖应采取措施减小温度应力影响(如楼板、屋面板两端边跨负

筋贯通,超长屋面板、短跨≥4.2米的板,设置温度筋与支座负筋按受拉搭接(或负筋部分拉通、支座附加短筋))。

7.12 翻边板厚≥100mm时配双层钢筋,有受力要求时满足最小配筋率。建筑设门斗、带形窗、幕墙处是否需下翻边。

7.13 ▲大跨悬挑板的承载力和变形应满足要求。悬挑板厚大于120mm时应双层双向配筋;

设双层空调板时注意抗倾覆稳定;雨篷处应考虑积水荷载;悬挑长度大于1.5m时应验算挠度。

7.14 设置幕墙处注意是否需结构退让,挑檐厚度和配筋满足幕墙埋件受力及锚固要求。7.15 飘窗、雨篷、构造柱等构件是否与结构主体有效连接。

7.16 屋面板上人孔、风井、烟道等是否需做上翻边和盖板。

7.17 核对建筑图中配筋大样的合理性。

7.18 ▲大跨度异形板配筋应采用有限元模型补充计算。

7.19 电梯间及自动扶梯应核对平面和竖向净空尺寸,扶梯层高较高时正确选择支承位置,底层起步处核实是否需要基坑。

7.20 支座负筋伸出支座(墙边、梁边或柱边)长度不应小于短跨计算(支座中心线距离)跨度的1/4(图中加大样表示或附注说明),沿板受力方向配置的上部构造钢筋,其面积不宜小于该方向跨中受力钢筋面积的1/3及Ф8@200。砌体结构端跨板阳角及跨度大于等于3.9米内跨板板角,在长度为短跨计算跨度1/4范围负筋不小于Ф8@150。

8 . 梁平法施工图:

8.1 轴线号、尺寸及平面布置与建筑一致,梁定位及布置与板图一致。

8.2 楼层标高及局部升降梁处标高正确。

8.3 ▲★梁布置方向和位置是否合理(如跨过未吊顶的房间及客厅、教室讲台顶等。梁布置

是否影响了建筑美观)。

8.4 主次梁高度及搭接关系正确;外围梁高与建筑门窗洞口核对。

8.5 上翻梁、屋面悬挑梁注意锚固安全。

8.6 跨度较大梁核对挠度;梁须控制裂缝宽度,最大裂缝宽度限值见《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3.4.5条及注1。

8.7 ▲★梁配筋满足计算要求,注意次梁附加筋和抗扭筋满足计算要求。

8.8 ▲8、9度时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8.9 ▲框架梁配筋必须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3.3条。

8.10 ▲框架梁配筋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3.4。

8.11 抬柱梁下部纵筋至少放大1.2倍;根据剪力核查箍筋是否满足要求及是否需增设吊筋,重要的抬柱梁构造要求应同转换梁。

8.12 沿框梁全长的箍筋面积配筋率ρsv(ρsv=Asv/(bs)),抗震等级为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小于(0.3、0.28、0.26、0.26)ft/fyv; 普通梁的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24ft/fyv; 受弯、剪、扭的梁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28ft/fyv( 一般情况下受扭独立梁应考虑,如位于边跨的楼梯间边框梁)。

8.13 建筑物超长时,超长向外侧梁应加强纵筋及抗扭腰筋,抵抗温度应力。

8.14 次梁边支座配筋较大时,注意复核边支座梁抗扭承载力。弧形梁、仅单侧有楼板的边梁应加强抗扭腰筋和箍筋,楼梯、扶梯起止步处支承梁均应核算弯、剪、扭承载力。

8.15 梁纵向钢筋排布时,须满足钢筋净距要求,注意二b类环境和梁边与柱边齐平时保护层加大的影响。

8.16 楼面梁的水平钢筋应伸入剪力墙或扶壁柱,伸入水平段的投影长度不宜小于0.4Lae,当锚固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选择13G101-11页4-7中大样(b)或补充其他大样。

8.17 次梁上部宜采用细直径架立筋。

8.18 次梁高不大于300时,箍筋间距宜不大于150并不小于抗剪计算需要箍筋量(V≤0.7bh0时,间距可大于150)。

8.19 次梁配筋率大于2%时,应注意相对受压区高度是否满足要求ξ≤ξb,ξb=0.518(混凝土≤C50,受力筋HRB400),初步估算可采用公式

ξ=(ρ拉-ρ压)·fy /fc

8.20 梁与墙平面外连接时,梁高大于2倍墙厚时应设扶壁柱或暗柱以减小梁端部弯矩对墙的不利影响。

8.21 ▲★现浇的预应力梁应绘出预应力钢筋定位图、张拉端、锚固端等要求。

8.22 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增绘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图。

8.23 补充砌体结构中混凝土梁相关构造。

9. 墙、柱平法施工图:

9.1 轴线号、尺寸及平面布置与建筑一致,无多余轴线。

9.2 墙柱平法施工图应有“结构层楼面标高。。。示意”并标注加强区范围。

9.3 检查竖向构件定位、尺寸、偏心及墙上洞口定位是否符合建筑要求。收截面时注意外墙窗洞口对应,走廊、楼梯、电梯间偏心方向等。

9.4 逐个检查构件是否都编号,且编号无重复。抗震墙的约束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编号规则按11G101-1执行,±0.000以上同一位置竖向构件一般编号相同。梁柱是否已标注位置及标高(或表示在梁图中)。

9.5 ▲★轴压比应满足规范要求。

9.6 ▲★纵筋、箍筋应满足计算配筋和规范构造要求。

9.7 抗震墙底部加强区拉结筋应适当加密。

9.8 剪力墙连梁配筋构造满足《高规》7.2.27条,特别注意7.2.27.4条要求(跨高比小于2.5的连梁,其两侧腰筋应按0.3%的总面积率配筋且应标NXX@XX或注明根数)。连梁纵筋最小配筋率同与剪力墙相同抗震等级的框梁。

9.9 框剪结构中,边框柱应与边缘构件详图一起示意,考虑箍筋统一设置,并应同时符合边缘构件和框架柱的构造要求。

9.10 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设计应符合《高规》7.2.2条。

9.11 采用片筏基础时,地下室部分剪力墙的配筋应满足《基础规范》的第8.4.5条。

9.12 地下室边缘构件纵筋应不小于其所在位置墙竖向受力筋要求,特别是人防及挡土墙位置处。

9.13 墙配筋可列表,明确钢筋内外关系,特别是挡墙、人防墙时。拉结筋与纵筋间距应为倍数关系。

9.14 如果某方向墙肢较短形成一个边缘构件时,此方向边缘构件内箍筋应不小于此处墙体水平筋计算和构造要求。

9.15 有人防地下室时,边缘构件详图须配合门框墙等人防相关大样一起表示;门框墙同时为抗震墙时其上挡墙箍筋、纵筋须同时满足连梁构造要求。

9.16 墙中边缘构件纵筋在满足计算及最小配筋率情况下,可两种直径搭配配筋。

9.17 多层剪力墙结构构造按《抗规》执行,别墅等低于4层的建筑可在跟审图单位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按《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混凝土结构)5.3.8条要求执行。

9.18 ▲楼梯间、坡道等处形成的短柱须采取加强措施:轴压比限值降低0.05,箍筋体积配

箍率不小于1.2%(9°时不小于1.5%)且全高加密;尽量避免极短柱,其加强措施应更严格。

9.19 ▲下列柱箍筋加密全高加密: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因设置填充墙(带形窗)、层间

梁、雨篷梁、楼梯梁、坡屋面、坡道等形成的短柱;框支柱、一级和二级框架的角柱。9.20 柱非加密区箍筋间距,一、二级不应大于10倍纵向钢筋直径,三、四级不应大于15倍纵向钢筋直径。

9.21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柱节点核心区箍筋是否满足计算要求。

9.22 补充砌体结构构造柱设置、圈梁、过量、挑梁、填充墙、超长措施等

10. 楼梯平法施工图:

10.1 楼梯平面图轴线号、尺寸及平面布置与建筑一致,梯板、梯梁、梯柱的定位尺寸与建筑一致。

10.2 楼梯编号规则及构造应按平法图集11G101-2执行。框架结构在整体分析计算中应考虑楼梯作用,楼梯考虑抗震按平法图集中角标“c”型编号。其它结构中楼梯可常规做,但梯板与主体非滑动连接时梯梁、梯柱均应满足抗震构造。

10.3 ▲检查平台板标高、梯梁标高,确定梁(板)下净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梯梁是否碰

门窗洞口。

10.4 检查梯柱位置是否遮挡门窗洞口;梯柱宜有双向梯梁拉接;楼梯间开间较大时梯柱的受力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计算书。

10.5 平面布置镜像对称时,应检查楼梯起跑方向。

10.6 楼梯直接从板上起步时,核对计算模型是否符合实际受力。

10.7 三跑折板梯应示意梯板钢筋受力关系。

10.8 梯柱基础应按天然地基承载力核算基础。

10.9 地下室楼梯梯井间防火隔墙应立于梯板上或加斜梁支承,墙顶标高处梯板覆盖墙顶。

10.10 ▲螺旋楼梯支座应为刚接,注意注意支座是否满足刚接条件,支座扭矩应能够平衡。

10.11 剪力墙、砌体结构顺梯跑方向为建筑外墙或另一侧也无楼板支承时,应注意墙的稳定问题,稳定不足时梯板应伸入外墙锚固。

11. 基础平面布置图:

11.1 平面图轴线号、尺寸及墙、柱布置与建筑一致。

11.2 后浇带定位与上部对应,避开楼、电梯间和同方向梁。沉降后浇带、伸缩后浇带应区别并注明。

11.3 核对采光井、通风井、集水坑、电梯基坑、水池、电缆沟、设备基础等布置定位及尺寸。注意电梯井道净宽在各楼层是否满足要求,应上下平齐。

11.4 逐个检查独基、条基、基础梁定位、编号和标高。

11.5 ▲★基底标高是否位于持力层;当为复合地基时应注明地基处理形式、处理之后的fspk、处理深度、变形要求、检测要求、试桩要求、施工方案可行性试验等。

11.6 基础底板最小配筋率要求0.15%,人防底板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11.7 ▲★基础周边有建筑物、构筑物时,应对放坡和基坑支护提出要求,确保安全。

12. 地下室结构大样

12.1 地下室结构大样一般包括:侧墙、车道、采光井、集水井、电梯底坑、水池侧壁、水池检修孔,检查有无遗漏,各段侧墙顶标高应注明。

12.2 ▲★侧墙外土、水高度是多少,侧墙配筋是否满足承载力和裂缝计算及最低构造要求,

混凝土抗渗应满足要求。

12.3 车道顶板、底板、侧壁应有详图及计算书。车道与主楼连接是否合理、若设缝须考虑防水做法。车道底板基础应位于冻深线以下。

12.4 ▲★地下水位较高时应特别注意抗浮是否验算,并提出施工降水要求及停止降水条件。

12.5 人防相关节点大样。

13. 结构设计说明:

13.1 ▲★总说明内容应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河北省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2年版中有关“结构设计总说明”相关要求。可参考我公司统一技术文件《结构设计总说明》。

13.2 总说明应详实,特别注意参考相关项目的说明时,本项目不涉及的内容应删掉,不要把一个项目说明用到不同的项目上。

13.3 详图附注除注明本图需要特殊说明的外,还应注明其它见结构设计总说明,但详图说明不得与总说明矛盾。

14. 目录及图签

14.1 图纸目录中图名与各张图纸名称相同。

14.2 图签符合院标标准。项目名称及代号必须正确。若有图纸修改替换必须以时间或其它明显标识加以区分。

15. 计算书

15.1 ▲★计算书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2年版中有关“三(二)房屋建筑结构专业中3.结构计算书”相关要求。

15.2 检查计算书是否有需要补充的内容。

15.3 计算书封面统一采用北方院技规表格中“结构设计计算书”项,并注明共本、第本。

15.4 计算书装订完整,计算书第一页为目录,目录顺序及主要内容如下:

目录

荷载统计取值

SATWE结构设计信息(WMASS.OUT)

SATWE周期震型地震力(WZQ.OUT)

SATWE结构位移(WDISP.OUT)

SATWE超配筋信息(WGCPJ.OUT)

SATWE薄弱层验算结果(SAT-K.OUT)----仅框架结构SATWE框架柱倾覆弯矩及0.2Q0调整系数

PMCAD荷载校核图

PMCAD楼板配筋图

SATWE构件截面图

SATWE构件配筋图

SATWE柱轴压比、墙边缘构件简图

特殊构件核算(异形板、大悬挑构件、扭矩效应明显构件等)

楼梯计算

基础计算

挡土墙计算

人防工程计算

16. 归档交验内容

1)电子版计算模型:包括(工程文件名.* *.PM jcsr.jc)。2)电子版图纸:应与交验图纸一致。并注明日期,修改版本。3)纸质版计算书:对应计算模型的结果文件。

4)硫酸纸底图。

5)图纸变更:硫酸纸底图、电子版图纸、相应电子版计算文件。

暖通校审细则

第四节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校审细则 一、总体设计校审细则 ( 一) 校核内容 (1) 设计所需的基础数据是否完整,如气象资料、工艺要求资料及其他专业 要求的资料等。 (2) 规范使用是否正确,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是否满足节能和环保要求,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 设计所包括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4) 文字说明对于方案是否交代明确,主要设计指标的估算是否合理,系统划分、材质的特殊要求等是否阐述清楚。 (5) 室内设计参数的确定、各类计算数据的选取是否合理。 (6) 设备选型、规格及材质是否齐全、合理,估算是否合适,备用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无漏项。 (7) 给其他专业提出的资料是否齐全、正确。 ( 二) 审核内容 (1) 设计基础数据是否完整,选用的数据是否正确。 (2) 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满足工艺生产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漏项U (3) 有关专业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设计是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 (4) 空调冷水站、采暖热水站的位置及系统划分是否合理,制冷剂、冷热媒的选择是否恰当。 (5) 主要设备的选型计算是否正确,余量的选取是否合理。 (6) 是否符合节能、环保、防火、防爆要求,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7) 技术经济指标及概算条件是否经济、合理。 二、基础设计/ 初步设计校审细则 ( 一)校核内容 (1) 设计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如气象资料、工艺要求资料、其他专业要求 的资料等。 (2) 设计计算的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方法以及各系数、负荷指标的 选取是否正确。 (3) 若采用电算程序,校对输人的原始数据是否正确, (4) 设计原则是否正确,设计方案是否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5) 工艺流程是否可靠, 控制点、控制水平、物料代号、管径及编号、设计标准是否合适,采用的技术是否可靠。 (6) 设备布置图中的定位尺寸是否正确,设备位置是否便于操作及维护管理。 (7) 设备选型、规格及材质是否安全、合理,主要材料的选用及其数量是 否合适,有无漏项。 (8) 文字说明对于方案是否交代明确,制冷供冷或换热供热是否平衡,主 要设计指标( 包括冷却水、脱盐水、电、蒸汽、冷冻水、热水、冷冻机油等消 耗指标)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系统划分、材质的特殊要求等是否阐述清楚,文字是否简洁明确。图纸、表格是否齐全并符合制图标准。 (9) 给其他专业提出的资料是否齐全、正确。 (10) 定员编制要恰当。 ( 二)审核内容 (1) 设计基础数据是否完整,选用的数据是否正确,设计无漏项。 (2) 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艺生产要求。 (3) 工艺流程是否可靠,控制点、控制水平是否合适,采用的新技术是否 可

商业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选址和布置 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 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

建筑设计规范完整版本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电子版) 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第5.4.4条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穿过变形缝处,应在两侧设防火阀。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远离污染源 一、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划部门要求留出缓冲距离; 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第3.3.1条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除综合排练室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 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第3.1.3条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 第4.0.7条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的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4.0.8条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0m。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三、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两侧应设高度为0.65m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民用建筑分类 设计使用年限 `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建筑与环境 建筑模数 防灾避难 4规划控制 防灾避难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建筑基地 ` 建筑突出物 建筑连接体

建筑高度 5场地设计 建筑布局 道路与停车场 竖向 绿化 / 工程管线布置 6建筑物设计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平面布置 层高和室内净高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 台阶、坡道和栏杆 楼梯

楼梯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墙身和变形缝 门窗 建筑幕墙 楼地面 ~ 屋面 吊顶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室内外装修 声环境 7室内环境 光环境 通风 & 热湿环境 声环境 8建筑设备

给水排水 暖通空调 建筑电气 燃气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总则 1 总则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 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 区、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最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doc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 民用建筑分类 3.2 设计使用年限 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3.4 建筑与环境 3.5 建筑模数 3.6 防灾避难 4规划控制 3.6 防灾避难 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 4.2 建筑基地 4.3 建筑突出物 4.4 建筑连接体 4.5 建筑高度 5场地设计

5.2 道路与停车场 5.3 竖向 5.4 绿化 5.5 工程管线布置 6建筑物设计 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 6.2 平面布置 6.3 层高和室内净高 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 6.8 楼梯 6.8 楼梯 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10 墙身和变形缝 6.11 门窗

6.13 楼地面 6.14 屋面 6.15 吊顶 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6.17 室内外装修 7.4 声环境 7室内环境 7.1 光环境 7.2 通风 7.3 热湿环境 7.4 声环境 8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暖通空调 8.3 建筑电气 8.4 燃气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 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8 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建设,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规定。 ▼展开条文说明 1.0.4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 术语 2.0.1 民用建筑civi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2.0.2 居住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

给水排水设计文件校审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给排水初步设计校审细则 (3) 附表一给排水初步设计文件校审细则规定表 (12) 附表二给排水施工图设计文件校审细则规定表 (14)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提高工程设计成品校审水平,保证设计成品校审质量和出图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1.0.2条本细则是以提示的方式,分专业、分岗位、按阶段检查设计指导思想,技术原则、标准规等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从而保证设计成品质量,向用户提供合格的设计成品。 第1.0.3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等设计前期工作以及工程设计专业基础工作的成品校审可参照试行。 第1.0.4条校审岗位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校核:全面校核设计成品,以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 二、审核:对主要技术-问题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使其正确无误。 三、审定:对重大设计原则、技术路线和设计投资进行审查,使其正确合理。 四、对设立校对人岗位的单位可将本规定的校核人的部分职责划归审核人。 第1.0.5条本细则只规定校审容,不涉及设计文件容、深度规定,也不涉及校审管理制度。 第1. 0.6条本细则按专业以十三个分册进行编制。包括; 第一分册总图运输专业 第二分册工艺专业 第三分册自控专业 第四分册储运专业 第五分册外管专业 第六分册设备专业

第七分册土建专业 第八分册电气专业 第九分册电信专业 第十分册暖通专业 第十一分册热力专业 第十二分册给排水专业 第十三分册概算及技术经济专业 第二章给排水初步设计校审细则 第一节校核容 第2. 1.1条设计文件的容、深度是否符合有关初步设计容规定要求。 第2. 1.2条设计是否与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上级有关批文相符。 第2. 1.3条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2. 1.4条设计基础资料(自然条件、工程质量、水文地质、水文、气象、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源水水质等)是否齐全,选择是否合理。 第2. 1.5条有关工程的协议(水源、排水点、厂外管道走向等)是否齐全、有无正式文件。 第2. 1.6条生产厂址是否考虑了污水排放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是否取得当地环保部门同意;污水处理厂(场)的位置是否合理。 第 2. 1.7条污水处理深度是否满足当地的排放标准或当地的环境预评价的要求。 第2. 1.8条本工程的特点是否阐述清楚;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的标准、生

建筑设计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一、建筑设计 1、建筑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无障碍建筑设计规范》JGJ50-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上海是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文件沪规土资建[2015]398 号 《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沪规土资法[2011]678 号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上海地标) DGJ 08-107-201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2011 年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 《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DGJ32/TJ134-2012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GJ32/J07-2009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以及强制性条文等 二、装饰设计 1、装饰设计主要引用的规范、标准及条例: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2001年修订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QB1838-1993)

2019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9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目录 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2术语、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符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3厂房和仓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火灾危险性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厂房或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厂房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仓库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厂房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8仓库的安全疏散...................... 错误!未定义书签。4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错误!未定义书签。 4.3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错误!未定义书签。5民用建筑.................................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总平面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防火分区和层数......................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平面布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5.5安全疏散和避难...................... 错误!未定义书签。6建筑构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防火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建筑构件和管道井....................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屋顶、闷顶和建筑缝隙................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错误!未定义书签。 6.5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1 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图纸校审细则

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图纸校审细则 一、供电系统图: 1、结线是否满足负荷类别所要求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2、主要电气设备选择是否合适?是否先进可行?是否满足使用条件,电压等级、遮断 容量负荷等级要求? 3、是否需要进行电容补偿?高低压电容补偿的分配是否合理? 4、是否需要设置防雷设施? 5、远期发展的考虑及备用回路数量是否合理? 6、限制短路电流措施是否得当? 7、是否校验了电动机的起动方式?是否能满足电动机直接起动与再起动的要求? 8、特殊电气设备的供电是否满足要求? 9、检查用户名称用电设备容量开关柜型号、编号、母线规格型号、电气元件型号数量是有否遗漏或错误? 10、图形、文字、符号、表头格式是否符合统一规定? 11、总负荷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在系统图中表示? 12、相关参考图图号。 二、变配电室平面布置图 1、设备之间,设备与墙之间等处尺寸是否符合规程?房间门窗的大小、高度数量、开门方向是否合适? 2、设备布置是否考虑了操作、维修、采光、通风、电缆联系及发展等方面的要求?是否有合适的值班室及生活室? 3、变配电所的结构形式是否合理?是否综合考虑了运行维护、安装、进出线、设备形式、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对屋顶、墙面、地面的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4、变压器朝向是否合适?配电室是否考虑了防止电缆沟进水及防止爆炸气件进入?防雨雪及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配电室的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5、若有电缆夹层或电缆隧道它们是否考虑了采光、通风、排水等问题?配电室在二层时是否设置了搬运设备的通道、平台、或孔洞? 6、必要的电缆通道是否考虑周全?电缆沟及电缆托盘的尺寸能否满足要求? 7、剖面上是否把电缆沟、隧道电缆夹层及母线穿样孔洞尺寸和电缆支架(桥架)表示清楚? 8、母线较长时是否考虑了母线伸缩问题? 9、变配电所与防爆装置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图上的设备编号和设备表是否一致? 11、大型变压器的检修、运输是否考虑了? 12、变电所对发展和预留的考虑是否恰当? 13、变电所内建构筑物的防火等级与变电所外的建筑物、堆圽、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是 否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变电所内部设备之间、建筑物之间及设备与建筑物、构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14、变电所是否根据容量大小及其重量性设置了必要的灭火器?及火灾报警设施? 15、根据变电所所在地的气象条件是否在变电所内配备了必要的采暖及空调设施? 16、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及主控室与电缆夹层之间是采取了防止火灾蔓延的阻燃及分隔措施 17、根据变压器油量变压器室的位置等因数是否考虑了相应的防火措施?如采用防火大 门贮油池或挡油设施? 18、变配电室的各种条件是否已完整正确提出? 建筑条件:防火等级、门窗、屋顶、地面、墙面等的要求,墙面预留孔洞,預埋件等。 结构条件:电缆沟、电缆夹层结构尺寸,吊装孔尺寸,楼板、地面荷重、楼板开孔尺寸,吊

(完整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修订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了有关内容;取消了消防给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这些系统的设计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 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了厂房、仓库、堆场、储罐、民用建筑、城市交通隧道,以及建筑构造、消防救援、消防设施等的防火设计要求,在附录中明确了建筑高度、层数、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主要修订内容为: 1、在“建筑构造”一章中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2、为便于建筑分类,将住宅建筑原按层数划分多层和高层住宅建筑,修改为按建筑高度划分,并与原规范规定相衔接;修改、完善了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主要包括: 1)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高层建筑中的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50h; 2)小于等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套内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对公共部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提出了要求; 3)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可兼具使用功能的避难房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4)明确了住宅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的条件; 5)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灭火器。 3、适当提高了高层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从1.50h修改为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能按照有关要求减少; 3)完善了公共建筑避难层(间)的防火要求,高层病房楼从第二层起,每层应设置避难间; 4)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5)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从30min修改为90min。 4、补充、完善了幼儿园、托儿所和老年人建筑有关防火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对于医疗建筑,要求按照

设计成品校审办法.doc

设计成品校审办法CSWMD.C007-2000

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校审制度,以保证设计质量。所有设计的原始依据资料、设计原则、计算书、图纸、概预算编制原则文件、文字说明及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全部设计文件,以及工程设计中的计算机应用成果的所有输入数据、重要的(或所采用的)输出数据,都按本办法进行校审。 1、设计者提供校审的资料及数据应包括: a、计算原则、计算依据、计算图式、计算公式、计算结果; b、应提交经自校、校核的相关工种与计算有关的交接资料; c、计算中所引用的规范、资料及电算程序的名称; d、提供程序评审等级、计算所用参数、图式、荷载工况、输入数据及重要的(或所采用的)输出数据。 2、重大工程或某些特殊的难、新工程须采用双程序进行设计计算及考核,并且要求其计算原则由校核、审核、审定者参加讨论,最终由审定人签署后方可实施。 3、校审程序共分四级,即自校、校核、审核、审定。 4、各级校审工作一般应由以下人员承担 4.1校核人 由具有校核资质的人员承担。 4.2审核人 由室总工程师(室副总工程师)或委托经院批准具有审核资质的高级工程师承担,个别专业暂由分管院副总工程师或指定人员承担。4.3审定人

根据工程分级管理规定,由总(副总)工程师承担或由其委托经院批准具有审定资质的高级工程师承担。 5、各级校审人员职责规定 5.1自校 a、全面校对设计的基础资料与计算中的采用是否吻合,计算书、工程数量、概预算书和材料数量表等的计算是否正确无误; b、全面校对所输入的原始数据和输出的结果正确性和完整性; c、全面校对图纸中的内容与计算书结果是否吻合,图纸中的图例、尺寸、数量等是否正确无误; d、全面校对文字说明是否正确无误,图纸表达是否符合制图标准; e、图纸有无错、漏、碰、缺、局部修改变更后,前后左右有关图纸是否全部进行相应的修改; f、计算书、图纸签署后送校核人。 5.2校核 a、应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原则(编制原则),对设计成品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设计内容质量负责; b、校核设计采用的各种资料、计算原则和设计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设计技术标准是否正确; c、校核计算书中的设计数据、计算公式、所选用的电算程序的合理性,程序是否符合既定的设计原则,计算原则和有关技术标准、计算图式(包括几何尺寸等)的合理性,输入的主要控制数据及计算条件的正确与合理性,输出的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最新版)0405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2007-11-23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其它专科医院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综合医院”: 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 三、设置正规病床。 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 第1.0.5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2.1基地 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

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二、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 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2.2总平面 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筑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内窥镜室、献血室、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安静; 四、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 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 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 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 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

(完整版)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设计流程管理细则

建筑设计流程管理细则 一、设计前期工作 1、项目接洽 1.1由市场部代表公司与业主就设计项目进行洽商 1.2项目接洽人与业主达成初步意向后,需要向业主了解项目的如下基本情况: (1)业主全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性质 (4)项目规模 (5)资金来源 (6)服务内容 (7)价格意向。 1.3项目接洽人将了解到的上述项目基本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对该项目进行评估是否承接。 1.4如评估可承接该项目,则进入合同洽谈阶段。 1.5项目规模较大涉及的技术类型较复杂的,或业主在洽谈中需要咨询技术问题的,由技术部门安排人员进行配合。 2、合同洽商及签订 2.1合同洽商阶段,项目接洽人配合公司领导制定合同大纲后,与业主就合同的设计内容、设计费、付款方式、工作周期及业主特殊要求进行协商约定。(重大项目的洽商需公司相关部门领导主持,项目接洽人配合) 2.2合同洽商的同时,应向业主收集以下资料: (1)项目可研批文、备案批文或核准批文等。 (2)项目规划要点(规划设计条件)和现状地形图,道路蓝线图及用地红线图。(3)周边道路标高及市政管线。 (4)各阶段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5)甲方的方案意向及要求。 (6)甲方设计委托书。 2.4各项合同条款协商好后签订设计合同,在合同洽商阶段会同时后续工作,设计部负责人和市场部负责人做好相应对接,由设计部负责人下达项目任务书给相关设计人员。

设计任务书见附件一 二、方案设计 1、接到任务后成立方案小组。 2、联系甲方到现场查看,拍摄场地及周边照片。积极收集方案标书、规划要点、地形图、可研等相关资料,并了解相关领导对这个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功能、立面风格、材料等各项要求。 2.1方案设计在前一到二次与业主的沟通中,尽量搞清楚业主的想法与需求,避免反复修改方案造成时间浪费,前期沟通必须达到以下目的: (1)首先要弄清楚与我方对接的业主,是否决策者,或他的意见是否能代表最终决策者的意见,避免与中间非决策者做过多无用沟通。 (2)了解地块周边的交通情况,与业主确定的主要出入口位置。 (3)了解业主对项目的定位、要达到的目的、设计的重点及是否有设计风格的偏好。(4)对项目非计容面积部分进行充分沟通,如是否做人防、在满足规划条件停车位要求的情况下,需要做多少层地下室。 (5)设计开始前应拿到当地的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6)对业主突破规划条件的要求,要确定业主是否与行政主管部门做过较充分沟通。 3、委托书、招标书需复印交给市场部,总公司给项目编号。 4、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的生产计划,明确各自组员的分工。 方案进度表见附件二 5、项目负责人负责每周走项目周报。在方案进行过程中,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各个工种召开一到两次项目会议,各个工种的问题应在方案阶段予以考虑,避免遗留问题到施工图阶段方解决。 6、如果需要投标,方案诉标前,项目组需准备好各项汇报材料(PPT、标书、规划要点、地形图、甲方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进行预演。汇报时,需分工一个人主讲,一个人演示,一个人记录甲方及专家提出的问题。 7、方案中标后及时把中标通知书交市场部。 8、及时联系甲方了解各项修改内容,联系当地规划部门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以便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报批。 9、方案阶段所有联系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来往,以便以后查阅。方案最终确定前,应进行校审,不应出现明显违反规范的情况。与业主确定方案后,应请业主在方案上签署“同意按此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及负责人签名,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图设计工作。 10、如业主需要提供效果图,则在安排效果图公司制作效果图前,应收集几种风格的类似项目的效果图请业主对风格基调予以确定,避免多次效果图增加成本。建筑方案画效果图

结构校审细则-2016

结构校审细则-2016 结构施工图校审细则 在工程设计中,审校工作是保证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对设计质量进行验证和严格把关,并及时掌握设计质量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设计质量。审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验证能力,工作认真细致、严谨、责任心强,并且要承担设计审校的相应技术质量责任。 为保证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质量,提高结构专业设计、校对、审核、审定效率,根据公司《工程设计技术规定》(2008年版)第三册中关于设计审校工作规定的具体内容,制定本审校内容,供结构专业人员在民用项目常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图设计中用以自校和审校,供设计、审校人员参考。希望在今后执行中加以完善补充。 1编制说明 (4)

2审校原则....... .. (4) 3常用结构计算分析软件 (5) 4设计参数(以PMCAD为例) (5) 5设计参数(以SATWE为例) (8) 6地基基础设计(以JCCAD为例) (13) 7板平法施工图.... . (14) 8梁平法施工图 (16) 9墙、柱平法施工图 (17) 10楼梯平法施工图 (18) 11 基础平面布置图 (19) 12 地下室结构大样 (20) 13 结构设计说明 (20) 14 目录及图签 (20) 15计算书 (20) 16归档交验内容 (21)

1. 编制说明: 1.1本审校内容用于民用项目常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图设计、校对、审核及审定。 1-2设计人员应根据本文进行自校。本文中所有条款均为校对内容,标注▲条款为审核重点内容,标注★条款为审定重点内容。 1.3校对人应在设计人员计算完、画图前将计算 输入条件和计算结果初校一遍。 2. 审校原则: 2.1 ▲★施工图设计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有效版本。 2.2 ▲★设计应符合建筑物国家及所在地的地方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等政策要求;应符合相关

居住建筑设计规范新知识

居住建筑设计规范新知识,你都知道吗? 作为新晋的建筑设计师,你知道那些居住设计规范的新知识吗? 它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设计。但“人性化”永远存在一个矛盾——有的人需要痛苦,你给他痛苦算不算人性化? 所以建筑的人性化并不适用于所有人,而是需要满足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不能用简单的“舒适”或“合理”等取代。 凡是建筑,它都有着简单合理的规划,也是内在秩序的本质。我们专注于清晰的公共和私密空间的组织,并用对主要和次要的循环系统的强调来强化空间组织。特殊的重点部分通过形式和布局被赋予独特的规划元素。 而建筑方案设计就是要充分体现建筑方案创作的先进性、独创性,与环境结合,并运用新规范知识进行设计。而现如今新规范的出台,这些你都注意到了吗?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 ①扶手高度。扶手高度应为0.90m,设置双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度宜为0.65m。 ②门口及出入口净宽。室外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或长度超过9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并应设连续扶手。 ③走廊宽度。公用走廊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0m。仅供一辆轮椅通过的走廊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在走廊两端设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转面积。 ④公用楼梯宽度。公用楼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20m。楼梯休息平台的深度应大于梯段的有效宽度。 ⑤卫生间。卫生间与老年人卧室宜近邻布置。卫生间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80m。 ⑥厨房。老年人使用的厨房面积不应小于4.5m2 。供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厨房,面积不应小于6m2 ,轮椅回转面积宜不小于1.50m ×1.50m。 ⑦起居室。起居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m。起居室与厨房、餐厅连接时,不应有高差。 ⑧卧室。老年人卧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2.50m,轮椅使用者的卧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 3.20m。 ⑨阳台。老年人住宅和老年人公寓应设阳台,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的居室宜设阳台。阳台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10m。 ⑩楼梯。公用楼梯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20m。楼梯休息平台的深度应大于梯段的有效宽度。楼梯应在内侧设置扶手。宽度在1.50m以上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 其他人群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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