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党章查找个人不足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对照党章查找个人不足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严于律己,出而见之事功;心乎爱民,动必关夫治道。”做一名合格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标准就是守纪律讲规矩。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pincai网。对照党章查找个人不足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一)遵守政治纪律态度不坚决

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有待加强,有时不顾长远发展追求短期效果和成绩。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不足,有的干部在公开场合口无遮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甚至捕风捉影;有的自视“消息灵通”,透露一些所谓“内部消息”;还有的对社会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政治谣言和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有的对歪风邪气不作斗争,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二)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严格

执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程序不严格,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发扬民主不充分,有时搞临时动议,造成仓促议事,充分酝酿讨论的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学习教育搞形式。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一些不良风气批评和整治力度不大,总是手下留情。存在抓业务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

手软”的现象,“一岗双责”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转变作风不到位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班子成员认为贯彻八项规定是一阵风,使八项规定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二是会议多文件多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涉及全区层面的会议明显减少,但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又明显增多。公文冗长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哪些该发哪些不该发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三是深入基层调研解决突出问题的力度仍然不够,特别是真正沉下心来深入基层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几件突出问题的工作少。

对照党章查找个人不足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形象观感来自于每一个党员个体的行为表现,党的形象需要每一个党员来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务必取得让群众比较满意的成效。《条例》对群众纪律的规定,顺应了群众呼声,既给广大党员干部画出了红线,也给群众更好地监督党员干部指明了方向。

工作纪律:不担当就要被问责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等人因下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南海东部管理局所属生产部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以会议费为名报销吃喝费用、违规在度假村和五星级酒店开会,相关直接违纪人员受到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再生和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玉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双被追责,源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缺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其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和巡视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党的领导虚化弱化淡化,是许多地区和单位的共性问题,也是导致各种乱象出现的总病根。对此,中央多次强调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一“撒手锏”,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山西出现塌方式腐败,中央对省委领导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湖南衡阳贿选案、四川南充贿选案中,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被

严肃处理……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中央和省区市共点名道姓曝光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追责的典型案例100多起。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条例》在修订中,将“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作为一种违纪行为专门予以明确,以刚性约束向各级党组织及负有领导责任者扬起了“鞭子”,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追究更加切实可行。在《条例》面前,那些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领导干部,必将面临“挨板子”的惩罚。

生活纪律:刚性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奉行“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平时很少回家吃饭,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他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生活腐化”“奢靡享乐”“趣味低俗”等,成为一些违纪党员干部的“标配”。在各种诱惑面前,一些人将共产党人的理想信

念与高尚情操抛诸脑后,代之以腐朽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特别是在八小时以外,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他们如温水中的青蛙逐渐蜕化变质,最终迷失在花花世界里。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无数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耐不住寂寞、经不住诱惑,沉湎于奢靡享乐,极易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偏离,正所谓因玩物而丧志、丧志而致腐,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而且败坏党的形象,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还会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

《条例》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纳入纪律处分范围,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实践成果的制度化,又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对照党章查找个人不足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一、政治纪律缺乏坚定性。我本人对上级各项政治纪律是坚决的,是不折不扣的。但有时图一时轻松,还有执行不彻底,要求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二、组织纪律有松弛。在工作中遇到难题时,有时会出现懈怠心理,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解决问题松松垮垮。

三、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虽然能够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遵守财务管理规定,但有时对开支科目和全额还是限制不严,三公经费下降幅度还不是很大,勤俭节约办事观念还要进一步筑牢。

四、执行纪律不够严格。①政治纪律:大的原则方面自己一贯要求很严,但在一些具体的方面要求有所放松,主要体现在自我管理上出现松懈,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劲头不足,有一定的安于现状的思想,存在使命感、紧迫感不强的现象和执行制度、职工管理不严的问题。②组织纪律:不能坚持始终,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有了得过且过思想,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纪律上存在侥幸心理,坚持原则不够,对单位其他同志在组织纪律方面的引导不够,要求不够严格。③财经纪律:自己能够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但由于节俭意识有所淡化,有时依然存在一定的浪费现象。

松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没有把讲政治真正落到实处。日常工作生活中,对自己的要求不严格,组织意识不强,存在组织纪律涣散现象,被动地参加组织生活,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问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没有发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意志衰退,落伍僵化,没有积极做群众工作,脱离基层群众。

五、放松了财经纪律的遵守。思想上存在自己不是单位

一把手,也不分管财务工作,财经纪律与自己无关的思想。不关心、不过问,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日常工作中,没有注意节约一张纸、一滴水、一度电,大手大脚惯了,没有把一分钱掰开用、节约资金办大事的意识。公务出差时,一个人住标准间,浪费一个床位。没能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没有带头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政治纪律守得不严。在与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斗争性有所退化,缺乏应有的大无畏精神。政治生活中过去一些优良传统没有很好地坚持下来。在一些具体事情上,对一些不良倾向,有时出于大局考虑,采取了容忍默认、听之任之的态度,存在时代不同了、要求也应不一样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在助长不良习气的蔓延。

纪律执行还不够严格。

局班子对中央、自治区、盟委、县委的各项政治纪律是坚决严格执行的,对中央、自治区、盟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也是不折不扣落实的,但有时图一时轻松,简单开会发个文套个文头转发一下,对纪律和决策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硬的督促检查;有时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该执行的纪律坚持不够,有的该落实的决策执行不力,有时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和勇气,没有同不良风气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有的班子还不会使用公务卡消费,认为程序繁琐,没有严格执行财经纪

律。

政治纪律方面。主要表现在常规动作多、自选动作少,做事按部就班,缺少开拓创新思维,习惯于上面怎么做,我们怎么做、别人怎么做,我们跟着做、过去怎么做,现在照样做,缺少担当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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