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 创作理念

爱伦坡  创作理念
爱伦坡  创作理念

我认为小说构思的习惯模式中有一种根本性的错误。作者要么是借历史故事来阐明主题,要么是用当今的某个事件来暗示主题,或充其量是动手把一些耸人听闻的事情拼凑起来塞进小说以构成叙述的基础——通常再设法添加些描写、对话或作者的议论,而细节或情节的任何漏洞都尽可以任其暴露无遗。

我更喜欢一开始就考虑一种效果。由于始终把故事的独创性放在心上(因为只有自欺欺人者才敢摒弃这种如此明显且如此容易获得的趣味之源),我总是在动笔前就问自己:“于此时此刻,在无数易打动读者心扉、心智或心灵的效果中,我该选择哪一种呢?”首先选好一个故事,然后选定一种强烈的效果,接下来我便会考虑,是否能用情节或情调最充分地创造出这种效果——是否用一般的情节和独特的情调,或是用一般的情调和独特的情节,或是让情调和情节都具有独特性——最后我会在手边(更确切地说是在心中)搜寻这类情节或情调,这类最有助于我创造出心目中那种效果的情节和情调。

我经常在想,要是某位作家愿意(或者说能够)在杂志上写篇文章,一步步地详述他某篇作品逐渐达到其完美境地的过程,那该多么有趣。为什么迄今为止世上还没有这样一篇文章呢?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过这种疏漏也许是作家的虚荣心所致,而不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大多数作家(尤其是诗人)都宁愿让读者以为他们写作靠的是一种美妙的癫狂③(一种心醉神迷时的直觉),他们当然害怕让读者窥视幕后。他们怕让读者看到他们构思尚未成熟时的优柔寡断和惨淡经营,看到他们只是在最后一刻才茅塞顿开并领悟大义,看到他们在形成最后观点之前的无数模糊的想法,看到他们因无法处理一些周密的设想而绝望地将其放弃,看到他们小心翼翼地挑选和剔除,看到他们劳神费力地涂抹和删改。一言以蔽之,他们害怕公众看见幕后的大小转轮、启幕滑轮、活动楼梯、活动板门、华丽服装、胭脂口红以及黑色的饰颜片,而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这些东西都是艺术家们必不可少的用具。

另一方面我也意识到,很少有作者能追述自己完成一件作品的步骤。一般情况下,乱纷纷涌来的启示和联想都是一边被获取,又一边被遗忘。

就我自己而言,我从没感到过上文提到的那种虚荣心,而且在任何时候回忆我任何作品的写作过程都没遇到过丝毫困难。我历来都把分析(或曰重现描述)的趣味视为我向往的东西,而由于这种趣味完全独立于被分析之作品中的任何真实或想象的趣味,所以不该认为我展示我完成某篇作品的方法步骤是不合时宜。我认为《乌鸦》一诗是我最广为人知的作品。我意欲让它来证明其创作过程同机遇和直觉毫不沾边——这篇作品是用解决数学问题所需的精确和严谨一步步完成的。

请允许我不谈当时的境况(或者说困窘),虽然首先是那种境况使我产生了要写一首令公众和批评家都满意的诗的意图,但它毕竟与这首诗本身无关。

那么就让我从这个意图开始。

我首先考虑的是诗的长度。如果文学作品篇幅太长,不能让人一口气读完,那作者就必须乐于放弃那种可从印象的完整性中得到的非常有价值的效果——因为若要人分两次读完,中间便会插进世俗的杂务,结果任何完整性都会毁于一旦。但由于在一般情况下,没有诗人肯放弃任何有助于他实现创作意图的东西,

所以惟一还能考虑的就是看是否长诗有任何优点可弥补其完整性的损失。在此我可以马上回答——没有。我们所谓的长诗只是连在一起的一系列短诗——换句话说,只是一连串短促的诗意。无须证明,诗之所以是诗,仅仅是因为它可在启迪心灵的同时对其施予强烈的刺激;但由于心理上的必然,所有强烈的刺激都很短暂。鉴于此,《失乐园》至少有一半篇幅本质上是散文——一连串诗的刺激不可避免地与相应的沉闷相间——由于篇幅太长,结果通篇就失去了那种非常重要的艺术要素,即失去了效果的完整性,或统一性。

所以显而易见,任何文学作品的长度都有个明确的限定,那就是能让人一口气读完;虽说在某些散文体经典作品中,例如在(并不需要统一性的)《鲁滨逊漂流记》中,超越这个限定也许有益无害,但这个限定绝不可在一首诗中被超越。在这个限度之内,一首诗的长度可以精确地与其价值相称——换句话说,与它的刺激或启迪相称——再换句话说,与它能产生的诗歌效果的程度相称;因为非常清楚,作品之简短肯定与其预期效果的强度成正比——但这有一个附加条件,即任何效果的产生都绝对需要作品具有一定的持久性。

有了上述考虑,加之我想到那种刺激的程度不能让公众感到太强,又不能让评论家觉得太弱,于是我立刻就为我要写的这首诗设想出了一个适当的长度——大约100行左右。后来实际上写成108行。

接下来我所考虑的是选择一种可传达的效果。在此我最好说明,在整个构思过程中,我始终都在想要让这个作品被普天下人读到。我历来坚持一种观点,即诗的惟一合法领域就是美;可要是我在此文中来论证这个在诗学中根本无须论证的观点,那我很有可能会离题万里。不过我想简单阐述一下我的真正意思,因为在我的一些朋友中已出现了误述我本意的倾向。我认为,那种最强烈、最高尚、同时又最纯洁的快乐存在于对美的凝神观照之中。实际上当人们说到美时,其准确的含义并非人们所以为的一种质,而是一种效果——简言之,他们所说的只是那种强烈而纯洁的心灵升华(这里的心灵指灵魂,不是指心智或情感),对这种升华我已有过说明,人们只有在对美的凝神观照中方可对其有所体验。我之所以把美标定为诗的领域,完全是因为一条明显的艺术规律——即应该让结果产生于直接的原因,或者说目标之实现应通过最适于实现目标的途径;恐怕迄今为止还没人会如此愚钝,以致否认上文所说的那种特殊升华在诗中最易获得。至于“理”和“情”④(或曰心智之满足和凡心之激动),虽说这两个目标也可通过诗来实现,但通过散文体作品则更容易实现。确切地说,理须精确,情须质朴(真正易动情者会懂我的意思),而这与我说的美是完全对立的,因为我坚持认为美是灵魂的激动,或者说是灵魂愉悦的升华。当然以上所论绝非是说诗中不可有理有情,甚至在有益的情况下,因为它们可用来表现或协助表现诗的总体效果,就像不协和音用于音乐作品一样。但在任何时候,真正的艺术家都该首先设法使它们显得柔和,使它们恰如其分地从属于主要目标,其次应尽可能地把它们包裹在美中,因为美才是诗的基调和本质。

既然我把美视为我诗的领域,那我下一步考虑的问题就是最能表现这种美的情调——而所有的经验都告诉我,这种情调应该是悲哀的。任何美一旦到达极至,都会使敏感的灵魂怆然涕下。所以在诗的所有情调中,悲郁是最合适的情调。

这样定下了长度、范围和情调后,我便运用普通的归纳法,想找到某个艺术振奋点,用来作为我构思这首诗的基音⑤,作为全诗结构的枢轴。我仔细琢磨了所有惯用的艺术因素——或更恰当地说,琢磨了戏剧意义上的所有点子⑥——结果我很快就发现,被人用得最经常就是叠歌。叠歌运用之广泛足以使我确信其固有的价值,从而免去了我对其进行分析的必要。但我仍然考虑了它被改进的可能性,而且很快就看出它尚处于原始状态。按照通常的用法,叠歌(或称叠句)不仅被局限在抒情诗中,而且其效果也只依赖声音和意义之单调所产生的感染力。归根到底,它的愉悦性仅仅来自人们对其同音同律和循环重复的感觉。我决定要使叠句有所变化,从而极大地加强其效果,作法是大体上保持叠句声音之单调,同时却不断地变化其含义;换句话说,我决定通过叠句寓意之变化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效果,而叠句本身却基本上保持不变。

决定了上述要点,接下来我便开始考虑我那个叠句的特性。既然叠句的寓意要反复变化,那么显而易见,它本身必须简短,因为要让一个长句的寓意反复变化将会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叠旬寓意的易变性当然与句子的简短成正比。这使我一下就想到那个叠句最好是一个单词。

现在冒出的问题是该用一个什么样的单词。既然已决定诗中要用一个叠句,那么把全诗分成若干小节当然就成了一种必然——必然要用那个叠句作为每节的末行。而毋庸置疑,若要具有感染力,这个末行就必须读起来声调铿锵,听完后余音绕梁。这些考虑使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O这个最响亮的长元音,并想到了这个元音应该同可以被拖得最长的辅音r连在一起。

叠句的声音就这样定了下来,现在需要找一个单词来表现这种声音,与此同时,这种声音得尽可能地与我先前所选定的全诗的悲郁情调保持一致。在这样的前提下寻找,我绝对不可能漏掉“永不复焉”⑦这个单词。实际上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它。

接下来所需要的就是为反复使用“永不复焉”找一个理由。可我很快就发现,要找一个足以使人信服的理由非常困难。不过在正视这个困难时,我终于意识到它仅仅难在我先人为主的假定,即我本打算让一个人来反复念出这个如此单调的叠句——简而言之,我终于意识到一个人没有理由再三重复这个单调的字眼。于是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用一种不会推理但会“说话”的动物;而非常自然,我脑子里首先冒出的是一只鹦鹉,不过它很快就被一只乌鸦所取代,因为乌鸦同样会“说话”⑧,但却远比鹦鹉更能与悲郁的情调保持一致。

这时候我的构思已基本形成:在一首长约百行、情调悲郁的诗中,在每一个诗节的最末一行,一只被人视为不祥之鸟的乌鸦一成不变地重复着一个字眼——“永不复焉”。但我绝没有忘记我的目标——要在方方面面都达到极至或完美。于是我问自己:“依照人类的共识,在所有悲郁的主题中,什么最为悲郁?”答案显而易见——死亡。于是,我又问:“那么这个悲郁的主题在什么时候才最富诗意?”根据我已在上文中用一定篇幅作过的阐释,这答案又是一清二楚——“当其与美结合得最紧密的时候,所以美女之死无疑是天下最富诗意的主题。而且同样不可置疑的是,最适合讲述这种主题的人就是一个痛失佳人的多情男子。”

现在我必须合并这两个想法:一个是多情男子哀悼他刚死去的情人,一个是

乌鸦不断重复“永不复焉”。我必须让上述想法合二为一,因为我没有忘记我要让这个字眼每次被重复时都要改变其寓意的意图,而要实现这种合并,惟一合理的方式就是想象那只乌鸦用“永不复焉”来回答那位多情男子的提问。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我已有机会去获得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效果——即寓意变化所产生的效果。我发现我可以让那位多情男子提出第一个问题,一个乌鸦可以用“永不复焉”来回答的问题。我可以让这第一个问题是个寻常的提问,第二个就不那么寻常,第三个更不寻常,直到问话人感觉到“永不复焉”这个字眼特有的阴郁,感觉到这个字眼被一再重复,并意识到重复这个字眼的乌鸦有预言家的名声,从而终于从他先前的无动于衷中惊醒,开始产生一种盲目的恐惧,并疯狂地提出一些其性质与先前截然不同的疑问——一些他对其解答极为关切的疑问。他提出这些疑问一半是出于盲目的恐惧,一半是出于那种乐于自我折磨的绝望。因理智使他确信,乌鸦不过是在重复一句学舌学来的口头禅,所以他提出这些疑问绝非因为他相信乌鸦会主吉凶祸福或有魔鬼附体,而是因为他感觉到一种疯狂的快感,一种明知答复将是意料中的“永不复焉”却偏偏要提问的快感——这种快感因他的过度悲伤而更显美妙。既然意识到了这个如此提供给我的机会(或更确切地说,这个在构思过程中突然冒出而我又不得不接受的机会),我心中便首先确定了全诗的高潮,或者说确定了最后一个提问——对这个提问,“永不复焉”终将成为一个恰加其分的回答;在回答这个提问时,“永不复焉”这个字眼将包含人们所能想象的极度的悲哀和绝望。

到此为止,这首诗可以说是有了个开头(在全诗即将结尾的部分,在所有艺术效果应该开始的地方),因为正是在这个时候,在我进行上述考虑的时候,我动笔首先写出了下面这个诗节:

“先知!”我说,“恶魔!还是先知,不管是鸟是魔!

凭着我们都崇拜的上帝——凭着我们头顶的苍天,

请告诉这充满悲伤的灵魂,它能否在遥远的仙境,

拥抱一位被天使叫做丽诺尔的少女,她纤尘不染,

拥抱一位被天使叫做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

乌鸦答曰“永不复焉”。⑨

我此时先写出这节诗有两个目的:一是确定全诗高潮,以便我能更好地把握那位多情男子在此前提出的问题,从而使其严肃性和重要性逐次递增;二是确定节奏韵律以及各节的长度和总体排列,同时确定此节之前各诗节的节奏效果强度,以保证它们不超过这节诗的效果。要是我真有本事在写这节诗之后写出过更有力的诗节,那我也早就毫无顾忌地有意将其弱化了,为的是不影响全诗的关键效果。

在此我最好还是说一说这首诗的写法。像往常一样,我的首要目的是创新。在诗歌创作中长期忽略独创性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一种现象。诚然固定的韵律⑩几乎已不可能改变,但音步和诗节的安排却显然有无穷变化之可能;然而几百年来,没有一个诗人写过,或想到过去写一首有独创性的诗。事实上,除非对于那

种有异常能力的人,独创性绝非像有些人以为的那样凭冲动或直觉就能获得。一般说来,创新必须经过殚精竭虑的求索,而且它更多地是需要否定的勇气,而不仅仅是创造能力,尽管创造能力于创新极其重要。

我当然不能声称《乌鸦》的韵律和音步有任何创新。前者是扬抑格,后者则为八音步和不完整八音步交替(第五行重复不完整八音步,末行为不完整四音步)。说得通俗一点,全诗采用由一长一短的两个音节组成的音步,每小节第一行有八个这样的音步,第二行有七个半(实际上是七又三分之二),第三行有八个,第四行七个半,第五行七个半,第六行三个半。如果分开来看,这样配置音律的诗行都被前人用过;但《乌鸦》的创新之处在于用这样的六个诗行组成了诗节,而前人从未进行过哪怕与此稍稍相似的尝试。这种诗节的创新效果被其它一些与众不同且完全新颖的效果所加强,那些效果产生于对尾韵和头韵的用韵原则之发展。

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让那名伤心男子与乌鸦碰面,而要让他们碰面,首先就要决定场所。关于这个场所,最容易想到的似乎应该是一座森林或一片旷野;但我一直认为,孤立的场景必须放在封闭的空间才会出效果,这就像把画装进画框一样。封闭的空间对保持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具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影响力,当然,空间的封闭不可与空间的完整性混为一谈。

于是我决定让那名伤心男子置身于他的房间——一个她曾经常出入,而今因他的睹物思人而变得神圣的房间。房间装饰得很华丽,这仅仅是在遵循我已经解释过的对美的想法——美是惟一真正最富诗意的主题。

既然决定的场所是一个房间,我就必须让那只乌鸦进去,于是让乌鸦从窗口进屋的想法便应运而生。我之所以让房间主人一开始把乌鸦翅膀拍窗的声音误认为是“敲门声”,原本是想凭拖长情节来增加读者的好奇,同时也极想从对主人开门见茫茫黑夜、于是似幻似真地以为是他情人的亡灵前来敲门的描写中产生出附带的效果。

我之所以让那个夜晚风雨交加,首先是要为乌鸦寻求进屋提出理由,其次是要让户外的风雨和室内的宁静形成对照。

我让乌鸦栖在那尊帕拉斯[11]半身雕像上面,也是要让白色的大理石与黑色羽毛产生对比效果(须知正是有了乌鸦我才想到该有一尊雕像)。而我之所以选择帕拉斯雕像,一是为了与房间主人的学者身份相符,二是因为帕拉斯这个名字读音响亮。

我在诗的中间部分也运用了这种对比,以期加深最初的印象。譬如我让乌鸦进屋时有一种荒诞的气氛(在允许的前提下尽可以使其显得滑稽)。它猛地扑棱着翅膀进屋。

它既没向我致意问候,也没有片刻的停留,

而是以绅士淑女的风度栖到我房门的上面。

在接下来的两节诗中,这种意图更明显地得到贯彻:

于是这只黑鸟把我悲伤的幻觉哄骗成微笑,

以它那老成持重一本正经温文尔雅的容颜,

“虽冠毛被剪除,”我说,“但你显然不是懦夫,

你这幽灵般可怕的古鸦,漂泊来自夜的彼岸,

请告诉我你尊姓大名,在黑沉沉的冥府阴间!

乌鸦答曰“永不复焉”。

听见如此直率的回答,我对这丑鸟感到惊讶,

尽管它的回答不着边际——与提问几乎无关;

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从来没有活着的世人

曾如此有幸地看见一只鸟栖在他房门的上面,

看见鸟或兽栖在他房门上方的半身雕像上面,

而且名叫“永不复焉”。

在为结局的效果作好准备之后,我马上就把气氛由荒诞变成了最为严肃——这种严肃的气氛开始于紧接上引诗节的下一个诗节,其第一行为:

但那只独栖于肃穆的半身雕像上的乌鸦只说了……

从这时起房间主人不再取笑乌鸦,甚至不再觉得乌鸦的模样有任何古怪之处。他把乌鸦称为一只“狰狞、丑陋、可怕、不吉不祥的古鸟”,觉得那双“炯炯发光的眼睛”燃烧进了他的心坎。我让房间主人的感觉或幻觉产生这种大转变,是想在读者心中引起同样的转变,从而进入一种适当的心境来读结局——而此时结局将尽可能快捷地出现。

随着真正的结局出现——随着乌鸦用“永不复焉”来回答房间主人的最后一个提问:他是否将在另一个世界见到他的心上人——这首诗在其明显的一面(即作为一首纯粹的叙事诗)可以说也就结束了。到此为止,诗中的一切都可以解释,或者说都属于真实的范畴。一只乌鸦曾在其主人家中学会了说“永不复焉”,后来它逃离了主人的照管。在一个风雨之夜,它想进入一个还亮着灯光的窗户——窗内有一位青年学者,他正在一边读书,一边怀念他死去的心上人。乌鸦用翅膀拍打窗扉,青年学者打开窗户,乌鸦进入室内,栖息在一个对它来说最方便而且青年学者又伸手不及的位置。青年学者被这件有趣的事和这位“来访者”古怪的模样逗乐,于是诙谐地问乌鸦的尊姓大名,当然他并没指望得到回答。但乌鸦用它会说并习惯说的字眼“永不复焉”作答,这个字眼立刻在青年学者悲郁的心中引起了共鸣。他开始陷入沉思并禁不住喃喃自语,结果乌鸦的又一声“永不复焉”再次使他感到吃惊。此时青年学者已猜中了乌鸦为什么会答话,但如我上文所解释,人性中对自我折磨的渴望和在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恐惧仍驱使他向乌鸦进一步提出问题。他明知答复将是意料中的“永不复焉”,但这种明知故问可能会使他感到悲哀的最美妙之处。随着这种自我折磨的放纵到达极端,这首诗中的故事(或者依我上文所说,这首诗在其基本或明显的一面)已有了一个自然的结尾,而到

此为止一切都未超越现实。

但这样处理主题,无论你写作技巧多么娴熟,无论你细节描写多么生动,作品都会存在某种令有艺术眼光的读者反感的生硬或直露。艺术作品永远都需要两种东西:一是得有点儿复杂性,或更准确地说是适应性;二是得有点儿暗示性,或曰潜台词,不管其含义是多么不确定。尤其是暗示性可以使艺术作品“意味深长”(且容我从对话体作品[12]中借用这个有说服力的术语),不过人们总是过分喜欢把“意味深长”同“理念”混为一谈。而正是暗示意义之过头(即把暗示从主题的潜台词变成主旋律)使所谓的超验主义者[13]的所谓诗歌变成了散文,而且是最平淡无味的散文。

基于上述看法,我为全诗增加了两个结尾的诗节,从而使其暗示意义渗入前面的整个故事。暗藏的意味首先出现在以下诗行:

让你的嘴离开我的心,让你的身子离开我房间!

乌鸦答曰“永不复焉”!

读者可以看出,“让你的嘴离开我的心”是这首诗用的第一个隐喻表达法。它可与“永不复焉”这个回答一起让人回到前文中去寻找一种寓意。此时读者开始把乌鸦视为一种象征,不过直到最后一节的最末一行。读者才能弄清这象征的确切含义——乌鸦所象征的是绵绵而无绝期的伤逝:

那乌鸦并没飞走,它仍然栖息,仍然栖息

在房门上方那苍白的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

它的眼睛与正在做梦的魔鬼的眼睛一模一样,

照在它身上的灯光把它的阴影投射在地板;

而我的灵魂,会从那团在地板上漂浮的阴暗

中解脱么——永不复焉!

译者注释:

①狄更斯的长篇小说《巴纳比?拉奇》(Barnaby Rudge)于1841年1月至11月在杂志上分章连载,爱伦?坡于同年5月在《星期六晚邮报》上发表书评文章,文中试图根据该书已发表的章节推测出全书的结局(他猜对了小说中那桩谋杀案的凶手,但其余推测皆错)。

②葛德文的《卡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1794)也写了一桩谋杀案。

③“美妙的癫狂”原文作fine frenzy,语出莎士比亚《仲夏夜之梦》5幕1场第12行。

④“理”和“情”之原文为“Truth”和“Passion”。

⑤基音(keynote)是一个音乐术语,指一个调的音阶中的第一音,亦称主音。

⑥此处“戏剧”指歌剧之类,因点子(Point)也是个音乐术语,指用模仿式对位写作的一段音乐中的主题。

⑦原文为Nevermore,大意为“永不再……”或“绝不再……”具体所指往往

随语篇语境而定。

⑧欧美和北非有人把乌鸦作为宠物驯养,这种乌鸦会学舌:(A pet raven may learn to "speak".——The Encyclopaedia Britanica,1979年版,Vol.Ⅷ.p.435)。

⑨此节为《乌鸦》之第16节。

⑩ rhythm,指英诗中音节轻重长短之配置。

11.帕拉斯(Pallas)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别名之一。

12.此处的“对话体作品”(colloquy)指像伊拉斯漠的《家常谈》(1526年)或骚塞的《与托马斯?莫尔的对话》(1829年)之类的作品。

13.“超验主义者”指爱默生等与爱伦?坡艺术见解相左的文人。

诗歌原理(爱伦·坡著)[1]

◇曹明伦译

英语论文 爱伦坡小说中的现实主义 全手写

1. Introduction: Adgar Allan Poe is a productive American writer in 19th century. He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American literary, especially in the aspect of horror novels. He is considered to be the father of detective story. His stories were full of creative pace and attract readers impressively. With in the middle of 19th century all kinds of realistic schools rising, Poe attained unprecedented popularity. Although he was a famous writer in the literary of romantic period, his thought contained abundant modern meaning. Allan Tate said that for most modern people, Poe seemed like one of our unpopular cousin. Poe was isolated by us, but could not be removed from our mind. This almost was a kind of kin. We had to admitted this relationship: his things was destroyed, in the same way, which threatened us potentially. Another modernist poet Welber also issued the similar view. In the 1959 of his speech The House of Poe, he considered that Poe 's writings really contained abundant modern implied meaning. Poe created entirely new territory, meanwhile his waters was the best one. This thesis analyzed the implicit modern factor in his Gothic tale The Black Cat. So-called modernism is not only a kind of literary trend and literary movement, but is also the expressive form of literary style. Modernism start from the late of 19th century, decline from the middle of 20th century. It included so many literal phoneme, such as expressionism, futurism, surrealism, symbolism, and so on. a deliberate philosophical and practical estrangement or divergence from the past in the arts and literature occurring esp. in the course of the 20th century and taking form in any of various innovative movements and styles. modernism actually is a kind of spiritual realism, which described dreamland and mysterious abstract moment world. Comparing to romanticism, it got rid of too much catharsis, showed more calmness and more reason. For realism, it disclosed the nature of matter and the truth of spirit directly, broke away from phenomenal shackles. In other words, modernism pursued the nature, discovered the mystery of human being 's inner heart, found person 's conscious activity. These pursuits showed so many aspects, also displayed the format of the novels creative, which pursued inner

美国文学之爱伦坡

读爱伦·坡的短篇小说 上课时,听到老师讲起萧伯纳曾声称:“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 因自己对爱伦·坡的陌生而深感惭愧,于是拜读了他的部分作品。 《黑猫》作为丝丝入扣、让人不寒而栗的“心理小说先驱”,读来毛骨悚然而又欲罢不能。明明《黑猫》中没有什么强烈的血腥恐怖场面甚至仅是以第一人称絮絮叨叨的讲述一个人杀了一只黑猫,后来另一只黑猫以奇特的方式复仇的故事。全文一字不及幽灵鬼怪,但在描述人內心邪恶的念头时,却令人不寒而栗。《黑猫》具有强烈的哥特式传奇色彩,以绚烂精致的文笔塑造出人内心的恶,以及人内心强烈的矛盾冲突,带给人窒息的紧张感。 爱伦·坡一生写了六七十篇短篇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推理小说,但是举世公认为推理小说的鼻祖。他的代表作《莫格街血案》、《玛丽·罗杰疑案》、《窃信案》和《金甲虫》都被奉为这类小说的先河,对后世起了很大影响。如今很多人认为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创造者柯南·道尔才是推理小说之父。我也不例外是先拜读的《福尔摩斯侦探集》,并且崇拜着那位睿智的近乎万能的福尔摩斯。然而,当我读了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却发现只需要粗略地对比一下柯南·道尔的首部作品《血字的研究》与爱伦·坡的《莫格街凶杀案》,就能发现福尔摩斯的形象简直就是爱德加笔下那位西·奥古斯特·杜宾的翻版,甚至连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也跟杜宾的朋友,也就是那个以第一人称描述故事的人称惊人地相似——他们都是以自己的平庸反衬出那位让他们相形见绌的主角是多么的明察秋毫,多么的了不起。更惊人的是,福尔摩斯连出场方式都似乎是照搬杜宾的。甚至这形成了一种侦探小说的模式,即侦探多是具有超人智力、观察入微、料事如神的理想人物,为了衬托他的了不起,又借一个对他无限钦佩、相形见绌的朋友来叙述他的事迹,此外还写了一个头脑愚钝、动机虽好而屡犯错误的警探作为对比,而作案地点一般安排在锁得严严密密的暗室,埋藏赃物罪证则用明显得出人意外的方法,破案过程则用逻辑严谨、设身处地的推理,然后有条不紊的迫使罪犯就范归案,在读者陷入种种谜团时再由主人公洋洋自得、滔滔不绝的解释其全过程。而这一模式在一百四十年来已为全世界各国侦探小说家竞相师法,不少这类作品都是步他後尘,脱不了这个窠臼。没有纠缠烂俗的爱情故事,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只有抽丝剥茧般严密的纯粹的逻辑推理,这就是爱伦坡的推理小说。而在他的推理小说中,他描写心理和制造诡异气氛的能力也是无与伦比的。让我每每不寒而栗,却又执意的看到最后直至谜题的揭晓。

埃勒里·奎因简介

Who is Ellery Queen? 「仅有两名侦探,在我长年如猎人般缉凶的职业生涯中,令我由衷钦佩…他们已经超越了种族的特异性,以及时空的限制…这两个人,以不可思议的能力面对罕见的非真实世界、惊异及事实真相。一位在众着作中出类拔萃;另一位则和坚持正义公理的警探同属一类…没错,我指的正是这两位名垂不朽的大侦探—伦敦贝克街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纽约市87街的埃勒里?奎因先生。」 ——《荷兰鞋子的祕密》第一部引言 埃勒里.奎因:一对合写小说的表兄弟所用的笔名 正如他们的一部推理小说《暹罗连体人的祕 密》,埃勒里?奎因这个名字其实是由两个不同的 人组合而成。他们是一对同样出生于1905纽约布 鲁克林的表兄弟,一个叫做佛德列克.丹奈 (Frederic Dannay)曼佛雷德.李(Manfred B. Lee)。 这对表兄弟的共通点,即皆是狂热的推理迷。1928年,他们得知McClure’s杂志举办一个奖金高达7500元的推理小说奖,便决定以「埃勒里?奎因」为笔名写出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罗马帽子的秘密》。就当两人以为获得首奖时,杂志社却忽然宣布破产,买下杂志社的新老板后来也把首奖颁给别人。索性出版公司仍然愿意付给他们1200元的酬劳,在1929年将这本书出版,卖了8000本,算是差强人意。 这对表兄弟笔下的侦探之名恰巧也是埃勒里?奎因,从1930年出版的《法兰西白粉的祕密》开始,奎因也成了活跃于纽约的名侦探。然而在1932年,一个名叫巴纳比?罗斯(Barnaby Ross)的作家出版了《X的悲剧》,罗斯和奎因开始了一场笔战,甚至互相批评对方小说的缺点。不过三年后谜底揭晓,这位罗斯也是这对表兄弟所用的笔名,这对爱搞鬼又有生意头脑的作家彻头彻尾的把推理小说读者玩弄了一番。 这两位表兄弟虽然合写小说,但合作的模式却也有趣。丹奈负责大纲中设计布局、谜团、角色与题材,而李则是将丹奈构思的骨干铺陈细节。这两人性格虽不同,但却能合作无间地揉合包括范达因等古典推理因子,创造出美国推理小说的黄金时期。 埃勒里.奎因:一个美国黄金推理时代的代表人物 从1929年第一本小说出版,一直到1971年最后一本《美好私密之地》,埃勒里恩昆一共写了三十九部长篇小说以及数百个短篇小说。从国名系列、悲剧系列、短篇小说集等,这对表兄弟笔下的故事,继承了爱伦坡、范达因等古典正统推理的路线,亦即以某个谜样的犯罪事件(通尝试诡谲的谋杀,甚至是一连串的谋杀)为始,复杂的线索及

浅析埃德加爱伦坡短篇小说中的死亡主题

最新英语专业全英原创毕业论文,都是近期写作 1 A Comparison between Tess and Hester’s Tragic Destiny 2 英文商务索赔信的人际意义功能分析 3 《太阳照常升起》中科恩屡遭排斥的根源分析 4 “Terror of the Soul”:On the Gothic Writing Features in Allan Poe’s The Black Cat 5 公共标识翻译的跨文化语用学研究 6 初中英语词汇教学的有效方法 7 《天黑前的夏天》中女主人公凯特的自我救赎之路 8 十九世纪英国唯美主义的生成语境与基本特征 9 文化背景下英文电影名称的中译 10 浅析狄更斯小说中匹克威克的性格特点 11 文档所公布各专业原创毕业论文。原创Q 95 80 35 640 12 语言艺术与目的性操纵的杂合——英文电影片名的翻译 13 对“老人与海”中人物的分析 14 合作原则在《红楼梦》习语英译中的应用 15 《嘉莉妹妹》和《名利场》中的女性的性格及命运对比分析 16 麦都思眼中的中国宗教形象 17 《老人与海》中圣地亚哥人物形象的特点探析 18 A Pragmatic Analysis of Oxymoron in Advertising 19 An Application of Schema Theory in Interpreting 20 简析班纳特太太的婚恋观 21 从异化和归化角度对《爱玛》两个中文译本的比较研究 22 (英语系经贸英语)成本领先战略与英国易捷航空 23 A Contrast of Two Chinese Versions of The Scarlet Letter 24 从违反合作原则看电影语言的会话含义——以《最后的武士》为例 25 弗吉尼亚?伍尔夫《达洛维夫人》的写作技巧剖析 26 An Analysis of Snobbery in Jane Austen’s Pride and Prejudice, Sense and Sensibility, and Mansfield Park 27 The Analysis of the Tragic Fate of Tess in 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28 A Discussion of the Cultural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Color Terms in English and Chinese 29 我国高中生英语学习动机研究 30 从功能翻译理论谈旅游手册中文化因素的翻译 31 从生态女性主义角度看《德伯家的苔丝》 32 The Elementary Stage Translation Teaching Design for Undergraduate English Majors 33 人力资源管理浅谈 34 外交辞令中模糊语言的语用分析 35 《哈利波特》中斯内普的人物分析 36 《当幸福来敲门》和《肖申克的救赎》两部电影主人公的对比分析 37 对比研究中西文化中的委婉语 38 《追风筝的人》中阿米尔的性格分析 39 汉语公示语的英译 40 《荆棘鸟》中的三位女性形象——追寻荆棘的女人

The Raven(爱伦坡作品)英文读后感

Shavian once claimed that America had bred two magnificent authors, that is, Edgar·Allan·Poe and Mark Twain. After reading Edgar·Allan·Poe’s masterpiece---The Raven, it occurred to me that Allan·Poe lives up to his reputation which is the pioneer in Ameri can literature and representative of American Romantics. Edgar·Allan·Poe, born in a family of acting, has led a miserable life but came up with a great many works of art and have contributed a lot to American literature. Poe once said, “to me, the poem is not a purpose, but a passion.” And this poem—The Raven is a perfect embodiment of his literary theory. To achieve the beauty of rhythm, he adopted the “abcbbb” pattern, and the b rimes, which are based on the constant refrain, “Nevermore.” And every time I finish reading it, I couldn’t resist the excitement of appreciating such an article that blends with the beauty of music. This poem tells a story happened between a weary young man and a raven that kept repeating one single sentence, “Nevermore.” And wit h the raven’s repetition, the rhythm becomes stronger and more pronounced as the poem reaches its emotional climax. Through this story, we can see the grief in Poe after losing his beloved Lenore as well as his excellent skill in writing. Besides, in this poem, “…separate ember wrought its ghost upon the floor…” “the silken sad uncertain rustling of each purple curtain” and some other descriptions of the environment build a scene full of sadness

埃德加。爱伦坡 安娜贝尔李唯美性分析

埃德加·爱伦坡诗歌《安娜贝尔·李》的唯美性赏析 摘要:爱伦坡作为19世纪美国唯美主义诗歌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其著名的抒情诗《安娜贝尔李》堪称其巅峰之作。爱伦坡认为诗歌的宗旨就是为了创造美,这首诗歌将作者对美的认知表现的淋漓尽致,实现了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本文将本诗歌的音韵美,主题美,意象美,语言美几个方面对作品所体现的唯美思想进行分析。 关键词:唯美主义;音韵;意象;语言 埃德加·爱伦坡是19世纪美国著名的诗人、短篇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在整个世界文学界享有盛名。他在波德莱尔和马拉美的介绍下成为欧洲唯美主义运动的先驱,他和奥斯卡瓦尔德一样提倡“为艺术而艺术“的宗旨,独树一帜的倡导诗歌应书写美而摒弃道德因素。爱伦坡的诗歌创作非常注重外在的表现形式,他的诗歌韵律优美,形式简练,用词华丽优美,很好的体现了唯美主义诗歌创作的原则。他追求诗歌的“整体效果”, 并从诗意的“完整性”和诗的效果的统一性出发, 把诗的长度同诗的美学效应联系起来, 并认为诗歌的题材、意象、节奏、谴词、韵律等都应围绕着诗歌的“整体效果”来服务。因此,他的许多抒情短诗形式优美,节奏性强,迄今仍为世人所传诵。 《安娜贝尔李》是爱伦坡死后才得以发表的一首诗,也被认为是悼念其亡妻弗尼吉亚的巅峰之作。爱伦坡一生可谓命途多舛,贫困凄惨。爱伦坡少年时便失去父母,中年丧妻。坡的妻子佛吉尼亚·克莱门是坡的表妹,13岁时便和坡结婚。婚后, 两人生活穷困潦倒, 颠沛流离。克莱门一八四六年患病, 无钱医治, 一八四七年一月三十日离开人世。这让坡肝肠寸断,精神备受打击。此诗便是作者在极度痛苦中对亡妻的一份思念与哀婉。这首诗歌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很多评论家都曾对其大加赞赏。辜鸿铭认为美国无诗, 只有坡的这首《安娜贝尔·李》称得上是诗, 余者皆不足道。他的观点可能会略显偏颇,但这足以展现出了这首的美学价值。 一、行文的音韵美 爱伦坡一直提倡诗歌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结合。形式美的体现之一便是行文的韵律美感,这首诗音韵优美,悦耳动听,节奏感强。首先主人公名字的选择, 可谓颇具匠心。诗人妻子的名字本是佛吉尼亚·克莱门, 为了追求美的艺术效果 , 用了安娜贝尔·李,她如同悦耳的铃声回荡在耳边 , 这正是作者要达到的铃音袅绕(bell - ringing) 的效果。坡在诗里采用了音韵优美的女子名“Annabel Lee”的美妙音节,不仅使人联想到一位婀娜多姿,风韵优雅的年轻女子,更被诗人巧妙地融入到诗歌的韵律中。诗中的“Annabel Lee”共出现七次,它悠扬如歌的音律“sea”“we”,“me”等单音节词相呼应,构成本诗惟一的韵脚。 此外,此诗冲破了抑扬格五音部的束缚,自由洒脱。诗中大量使用头韵,尾韵和半谐音韵。首先头韵的使用,头韵不简单是一个或两三个单词的重复,它同样表达着诗人丰富的情感和内心世界。如在第四节第一行“The angels,not half so happy in heaven”中

山东农业大学美国文学对于文学大家欧文爱伦坡霍桑简介与评价

Washington Irving(father of American literature)1. He is the first belletrist(pure art writer) in American literature, writing for pleasure at a time when writing was practical and for useful purposes (Franklin). 2. He is the first American literary humorist. 3. He has written the first modern short stories. 4. He is the first to write history and biography as entertainment. 5. He introduced the nonfiction prose as a literary genre. 6. His use of the gothic looks forward to Poe. Writing style Gentility,urbanity,pleasantness Enveloping stories in an atmosphere Vivid and true character Humor smiling while reading Musical language His famous writing The Sketch Book《见闻札记》 The Legend of Sleepy Hollow《睡谷的传说》 The analysis of The Legend of Sleepy Hollow The story: It tells the story of Ichabod Crane, a priggish schoolmaster from Connecticut, who compete with Abraham”Brom Bones” V an Brunt, a buff and tough man, for the hand of eighteen-old Katrina V an Tassel. Ichabod Crane: shrewd, credulous, self-assertive, coward, commercial. Theme: one of the great theme of American literature and American folklore is the clash between the city and the country, between civilization and the wilderness. Influence: The book touched the American imagination and foreshadowed the coming of Hawthorne, Melville, and Poe, in whose hands the short story attained a degree of perfection as a literary tradition. It also marked the beginning of American Romanticism. Edgar Allan Poe: (内容很多自己挑着看) Major Themes 1. Love -- usually of a mourning man for his deceased beloved. 2. Pride -- physical and intellectual. 3. Beauty -- of a young woman either dying or dead. 4. Death -- a source of horror. Paradoxes in Poe

爱伦_坡短篇小说的精神心理分析

令批评家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爱伦·坡对活埋题材和对活埋他人的有罪之人感兴趣。为什么作家早在他妻子逝世之前就那么热中于描写美女之死?为什么在他的有些短篇小说不是写某人折磨某人,就是写某人被某人折磨。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得回顾他的早期生活经历,这对其后来的创作影响极大。 爱伦·坡于1809年19日生在波士顿的一个流浪艺人的家庭里。艾德加是第二个儿子。由于父母关系不和,母亲携子出走,在1811年,她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就此凄然与世长辞。当时,爱伦·坡只有3岁。一位叫约翰·爱伦的商人收养了他。对他关怀备至,他的童年生活是幸福的。和其他孩子一样读书上学。我们并不完全知道他少年时代的恋爱经历,中学时代居然爱上一个玩伴的母亲简·斯蒂恩·斯塔那德,未几,她就病故。他伤心之余,写了一首悼诗:《致海伦》,流传至今。17岁时,坡进弗吉尼亚大学,就此结束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时代。他在大学里还没念满一年,就回到里奇蒙,当发现少年时代的恋人莎拉·爱弥拉·罗埃丝特已经准备另嫁他人,受的刺激就更大了。原来他俩早就相爱并私订终身,坡上大学后,两人不断有情书来往,但都被养父扣留,双方产生误会,才酿成悲剧。在他20岁左右时,爱上了表妹伊丽莎白·海尔林,还为之写过好些诗。他3岁时,母亲死了,他的受挫开始了;15岁时,他心目中的“第一个纯洁而理想的女人”斯塔那德,即他朋友的母亲死了;20岁时,他从小依恋养母爱伦夫人也死了。“而到23岁,他又先后被三个情人抛弃。这三个情人既然都弃他而去,他便觉得她们也死了”[1]。这一切无不表明,是早年生活的强烈影响导致爱伦·坡“里比多”受阻。所以说,他对死亡题材感兴趣并不是像众多的评论家所说的是因为弗吉尼亚的生病和去世,而是因为他在22岁之前就失去了六个女人。他对这一题材的兴趣继而又使他能克服或延迟死亡。“20世纪30年代波拿巴特(Marie Bonarparte,弗洛依德的学生)的心理分析以及60年代拉康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前者认为坡的作品意义在于,它是作者本人心理作用的外化,而这一心理活动又与其生活经历密切相关。坡在作品中以情节、人物等置换了他本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相应经历。因此从某种意义上,可以把坡的小说作为‘心理自传’来解读”[2] 爱伦·坡对活埋题材和对活埋他人的有罪之人感兴趣。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一书中的一条注释里说:“我知道评价有关子宫内生活的幻想和潜意识的重要性还为时不久。它们包括了许多人对活埋感到极度恐惧的解释。也成了深刻信仰死后复生的基础。这不过是对出生前这种奇怪生活的未来的揣测。此外分娩行为是焦虑的第一次体验,因此,也是焦虑的来源和原型。”[3]王齐建先生在《试论爱伦·坡》一文中说:“坡几乎是兴信奉弗洛依德主义的人可拒以引证的最好例子:他的‘俄狄浦斯情欲综合体’所引起的仇父倾向和恋母情结,他的纵饮和吸毒所导致的性行为的不可能,他的被压抑的性力升华为文艺作品等等,无一不‘印证了’弗洛依德的理论。”[4]“认为坡是患了‘尸体恐怖症’、‘异性虐待狂症’者有之;认为《捧名士》里那不同凡响的鼻子是‘阴茎’的标记者有之;就连坡为赚钱而写的而且自己承认是‘一本愚蠢透顶的书’的海上冒险故事《亚瑟·戈登·皮姆》,竟也被人发现了灵性,认定是‘对自我的本性和自我达到认识的依赖方式的探讨’”[4]。变态恐惧或焦虑在爱伦·坡笔下—— —特别是在其《鄂榭府崩溃记》里—— —被描述的淋漓尽致。根据精神分析学,我们知道,变态恐惧即受阻的性欲;这是对“里比多”的一种抵制。一个人的性欲冲动不可能在受到压抑的同时而不以某些变化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变化形式如果相互不协调,相互冲突,便产生恐惧。变态恐惧和一般恐惧不同,它是持续不断的,而非一时一事的,因为它的真正起因是一个人的无意识,而非现实生活中的某人某事。爱伦·坡从小饱受“里比多”受阻之苦,他就是《鄂榭府崩溃记》中的劳德立克·鄂榭,而且是在描写他自己的变态恐惧。读者不免觉得,小说里的故事叙述者“我”就是个神经错乱的人,因为他看见了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他想象的那栋房子被一股致命的毒气围绕着。他告诉我们说,劳德立克的状态影响了他,因而劳德立克那些胡思乱想也慢慢地出现在他心里。他当时肯定是神经错乱了,因为劳德立克的妹妹玛德琳死后已被钉进棺材,他却说他看见她从地窖里爬出来,还死死地拖住劳德立克。他还说他后来看见那房子裂成了碎片,并沉入水池。他的叙述,不说通篇都是幻觉,就是这些,也够虚玄了。 不过,真正的变态恐惧症患者是劳德立克。他生来脾气古怪,而且显得精神抑郁。他把自己的病因归之于他妹妹玛德琳,因为她生病而使他忧虑。其实,病因在他的无意识里。熟悉精神分析学和爱伦·坡生平的人都会觉得劳德立克肯定有和爱伦·坡一样的生活经历;早年失去母亲,后来又失去一个朋友的母亲,后来又失去养母。毫无疑问,他也和爱伦·坡一样失恋过三次,也可能酗过酒。同样,他始终生活在恐惧中,而且总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在恐惧的挣扎中死去;他惧怕未来,读一些希奇古怪的书,同时想象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他妹妹死了,他竟然要“我”帮他一起把他葬在家里的地窖里。随后,他又陷入幻想,觉得他妹妹是被他活埋的,因而极度害怕,担心她会报复。所以,当“我”为他朗诵一个传奇故事时,就他把故事中的有些事情和他妹妹玛德琳联系在一起,说他听到她的棺材裂开来了,棺材上的铁链还在嘎嘎作响。他仿佛觉得她从地窖里爬了出来,然后又抓住他不放,还拼命掐他的脖子。就这样,他在恐惧中死去。显然,这一切是劳德立克和“我”的想象,因为玛德琳小姐是不可能从从上了钉的棺材和地窖里逃出来的,再说她躺在那里已有好几天没进食了,也没有那么大的力气掐死她哥哥。劳德立克·鄂榭是死于他自己制造的变态恐惧。 爱伦·坡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虐待癖。这可以解释他的许多短篇小说,如《陷坑与钟摆》和《一桶白葡萄酒》等,不是写某人折磨某人,就是写某人被某人折磨。此外,任何人都能从另一方 爱伦·坡短篇小说的精神心理分析 张永怀 (黄山学院外语系安徽黄山245041) 摘要:结合精神分析学方法,以爱伦·坡的生活为依据,通过研读其作品,我们发现爱伦·坡的有些短篇小说的女主人公常常经历恐怖的死亡,她们或被活埋,或被损毁,或遭受精神吞噬;男主人公都经历了变态恐惧和焦虑,其作品中充分展现了爱伦·坡的虐待癖和受虐癖。 关键词:爱伦·坡精神分析变态恐惧焦虑虐待癖受虐癖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578(2009)10-0057-02

失窃的信

失窃的信。它是由埃德加爱伦坡写的。现在通常称为他的恐怖故事。这是三个故事他写了约奥古斯特杜平,和他如何解决犯罪的第三。这个故事是关于一个偷来的信。它第一次出现在一八四四年度杂志。它被重印了许多出版物,报纸和书籍。这是一个坡的故事,影响了发展现代侦探故事。这是奥尼尔为“失窃的信。” "The Purloined Letter" is a short story by American author Edgar Allan Poe. It is the third of his three detective stories featuring the fictional C. Auguste Dupin, the other two being "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and "The Mystery of Marie Rogêt". These stories are considered to be important early forerunners of the modern detective story. It first appeared in the literary annual The Gift for 1845 (1844) and was soon reprinted in numerous journals and newspapers. “失窃的信”是由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的短篇故事。这是他的三本侦探小说以虚构的 C. Auguste Dupin第三,其他两个是“在太平间谋杀案”和“神秘的玛丽罗格êT”。这些故事都被认为是现代侦探小说重要的早期先驱。它第一次出现在文学年度礼物1845(1844),很快就被转载在许多期刊和报纸。 The unnamed narrator is discussing with the famous Parisian amateur detective C. Auguste Dupin some of his most celebrated cases when they are joined by the Prefect of the Police, a man known as G—. The Prefect has a case he would like to discuss with Dupin. A letter has been stolen from the boudoir of an unnamed female by the unscrupulous Minister D—. It is said to contain compromising information. D— was in the room, saw the letter, and switched it for a letter of no importance. He has been blackmailing his victim. The Prefect makes two deductions with which Dupin does not disagree: 1.The contents of the letter have not been revealed, as this would have led to certain circumstances that have not arisen. Therefore Minister D—still has the letter in his possession. 2.The ability to produce the letter at a moment's notice is almost as important as actual possession of the letter. Therefore, he must have the letter close at hand. The Prefect says that he and his police detectives have searched the Ministerial hotel where D—stays and have found nothing. They checked behind the wallpaper and under the carpets. His men have examined the tables and chairs with magnifying glasses and then probed the cushions with needles but have found no sign of interference; the letter is not hidden in these places. Dupin asks the Prefect if he knows what he is seeking and the Prefect reads off a minute description of the letter, which Dupin memorizes. The Prefect then bids them good day. A month later, the Prefect returns, still bewildered in his search for the missing letter. He is motivated to continue his fruitless search by the promise of a large reward, recently doubled, upon the letter's safe return, and he will pay 50,000 francs to anyone who can help him. Dupin asks him to write that check now and he will give him the letter. The Prefect is astonished, but knows that Dupin is not joking. He writes the check and Dupin produces the letter. The Prefect determines that it is genuine and races off to deliver it to the victim. Alone together, the narrator asks Dupin how he found the letter. Dupin explains the Paris police are competent within their limitations, but have underestimated with whom they are dealing. The

爱伦坡短篇小说赏析

一声梧叶一声秋 ——由《人群中的人》浅析爱伦坡笔下的现代社会版权所有:快绿斋主人浙江大学 内容梗概 “我”大病初愈坐在伦敦D咖啡馆的窗前,掌灯时分,观察咖啡馆里和街上的人群。一开始“我”只是总体看,后来开始关注细节,从他们的服饰和举止来判断他们的身份和地位。 “我”先观察上流社会的人。他们中有“志得意满”“虚伪夸张”的世袭贵族、有闲阶级和生意人;也有“傲慢”、追逐时髦的低级职员和“体面”的高级职员;还有“假作诚实”的扒手,“印堂发黑”的赌徒,“耍小聪明”的“绅士。 接着“我”观察下层社会的人:小贩、醉汉、乞丐、女工、妓女……随着夜深,他们越来越多。“我”转而观察每个人的面孔。 这是“我”观察到一个老人,他有着极为特殊的表情,充满了矛盾,那表情“包含着巨大的精神力量,包含着小心谨慎,包含着吝啬小气,包含着贪婪,包含着冷酷,包含着恶毒,包含着渴血,包含着得意,包含着快活,包含着极度的恐惧,也包含着无比的绝望”。“我”想进一步观察他,于是就开始跟踪他。 老人的衣着也充满矛盾,又脏又破的衣服下竟有一把镶钻的短剑。“我”跟随老人来到一条条街,如果人少,老人就痛苦不安;如果人多,老人就快活紧张。从街巷到集市,从广场到大剧院,最后甚至到了贫民区。当人们渐渐散去,老人脸上是“比绝望还强烈的表情”。 然而他并不停止,又回到市中心,像昨天一样又开始追逐人群。 “我”最终不再追踪,而是径直来到老人面前,但他对“我”视而不见。“我”得出结

论:老人是人群中的人,“我”无法了解他。 作家简介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_1849)是美国19世纪诗人、短篇小说家和文艺评论假。在诗歌方面,爱伦坡可以与弗罗斯特和惠特曼等大诗人一比高下,吟哦他创作了一批以音韵美和悲恸美著称于世的诗篇。在小说方面,他也能与马克吐温和福克纳等大小说家相提并论,因为他开创了美国侦探小说和现代科幻小数的先河,用演绎心灵恐怖的创作手法提升了哥特小数的艺术地位,并以夸张怪诞的方式渲染了讽刺的效果。至于在文学评论方面,他又可以与亨利詹姆斯等文学评论家相比较,因为他推崇“为艺术而艺术”的主张和易“激荡读者心灵”为目标的效果理论,从而成为美国批评界独树一帜的人物。 《人群中的人》一文是在1840年写作并发表的。当时爱伦坡供职于《格雷姆杂志》,1839年他写出了著名的《厄舍古屋的崩塌》和《威廉威尔逊》两部哥特小说。这一时期是成年后爱伦坡第一次过上了经济相对宽裕的生活。在《人群中的人》后,同年,他又写出了《摩格街谋杀案》,1841年,他写了《大漩涡底余生记》、仙女岛》和《艾蕾奥瑙拉》。【1】 摘要: 本文基于对爱伦坡《人群中的人》细致赏析,结合爱伦坡在这一时期的生活背景,分析作者在本文中表达的对现代社会的态度和深刻见解及预见性。并联系现实评定这篇文章在现在的意义。 本文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从环境、人物两方面分析《人群中的人》;第二部分,结合爱伦坡的世界观和文艺理论归纳出作者对现代社会的反思并通过比较几篇爱伦坡相近主题的诗歌进一步体会《人群中的人》想要表达的深刻思想 关键字:现代社会 孤独 爱伦坡 从作家简介中我们可以看到,爱伦坡在这一时期开始尝试新的文体。他刚刚攀到哥特小说的顶峰,就迫不及待地朝着其他高峰进发,比如说科幻小说等。这篇文章在《爱伦坡小说全解》中将其归入道德自省类,是比较合适的。他通过对人物的描写,让读者对他笔下人物的内心进行解读。虽然,《人群中的人》仍带有与哥特小说类似的文章布局,比如先渲染氛围,着重表达心理的感受,但却没有哥特小说最大的特点:惊悚、恐怖、悬疑。所以说这篇小说无疑是爱伦坡的一个新的尝试。

分析爱伦·坡恐怖小说的变态心理因素

分析爱伦·坡恐怖小说的“变态心理”因 素 爱伦坡的短篇小说注重挖掘人类心灵和感情最隐蔽的角落,故事大都发生在诡秘恐惧的所在,如寂静的僧院、古老的城堡、幽闭的密室,甚至是潮湿的地下墓室,[1]如《黑猫》中,我在地窖里杀死了妻子并把其尸首砌在了地窖的墙中;《一桶白葡萄酒》中,蒙特里索把福特把福图纳托活活困死在家族墓穴中;《鄂榭府崩溃记》中,鄂榭与其妹妹随着古老、幽暗、于世隔绝的家族府邸的毁灭而结束了他们年轻的生命等等。爱伦坡的创作多涉及病态或变态的人类情感,他的短篇小说多伴随疯狂与忏悔﹑复仇与凶杀﹑走火入魔﹑死而复生的旋律,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如果在我的许多作品中恐怖一直是主题,那我坚持认为那种恐怖不是日耳曼式的,而是心灵式的,我一直仅仅是从这种恐怖合理的源头将其演绎,并仅仅是将其驱向合理的结果。 [2]爱伦坡的短篇小说按题材大体可以分为四种,即死亡恐怖小说﹑推理侦探小说﹑科幻小说和幽默小说,其中死亡恐怖小说又可以依据主人公的心理变态状况而分成不同的类,下面就举一例进行分析。 这一类包括《黑猫》《一桶白葡萄酒》《泄密的心》等,首先,这一类故事的主人公都看似是正常的人,但内心的真实想法却不像外表那样光鲜亮丽﹑经得起推敲,如《黑猫》中的主人公我,从小就性情温良,软得出奇的心肠并且特别喜欢动物,从我的表现来看,看常理说我应该不会做出后文中所写的事情来:把我最心爱的猫普路托的一只

眼珠剜下来的事情;在地窖里我竟然失手杀死了妻子,并把她的尸首砌在墙里,我感觉到心安理得,并未有人发现此事而沾沾自喜;《一桶白葡萄酒》的主人公蒙特里索的家族可以算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平时他的举动也没有什么异常,但他有一个无法打开的心结,他认为福图那托对他百般伤害,最后甚至侮辱他,他以及他的家族报复心很强,这一点从蒙特里索家族的徽章图案以及箴言就可以看出,于是蒙特里索本着这个原则预谋杀死了福图那托;在《泄密的心》中,我杀死老头亦如此。其次,故事中的主人公所伤害或杀害的动物或人都不是对其造成巨大人身或财产伤亡的,就算是《一桶白葡萄酒》中的福图那托也只是蒙特里索认为他曾经多次伤害或侮辱过自己,并没有讲清楚是一种怎样的伤害也没有尝试用别的方式去解决,仅仅以一条家族箴言为信仰而残忍地杀害了他;《黑猫》中的我因为酗酒而对普路托加以迫害,后因某种原因对第二只黑猫产生了厌恶心理从而对其产生了杀念;《泄密的心》由于我对老头眼睛的敏感而对老头下了毒手。我们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所刻画的主人公都具有一种病态的心理,作者并没有说明这种心理的造成因素,只是展示了巨大的潜意识能量推动主人公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作者在描写主人公杀人与虐待动物之前以及之中的时候,主人公被一个完全的本我所控制好像完全生活在一个超脱理性制约的世界,把一时的仇恨与自我急剧放大,完全被仇恨与深刻的自我感觉冲昏了头脑。爱伦坡突出了主人公的反常心态,人类心灵原始冲动的一种,由于它的驱使,我们为了我们不应该为的理由而行动。最后,这一类作品的主人公在施虐或杀人之后都会对自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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