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建议对策

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建议对策
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建议对策

浅谈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建议对策摘要: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总量持续上升,犯罪种类急剧增加,犯罪手段也日益翻新,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同时诱发抢劫、故意伤害等其他暴力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笔者通过以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毒品案件为例,简述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并对其成因进行分析,试图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对策,以期对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毒品犯罪;监控;打击;禁毒

一、主要特点

(一)犯罪主体以农民和无业人员为主,并集中在海洛因毒品犯罪。从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人员的身份以农民和无业人员为主,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均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另外,从犯罪类型上看,海洛因毒品犯罪所占比例较大,其他新型或者混合型毒品亦不断出现,包括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摇头丸等,严重危害社会。

(二)贩卖毒品犯罪不断渗透。从办理的毒品犯罪上看,贩卖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案件占95%以上。其中涉毒犯罪大多发生在出租屋、娱乐场所。贩卖毒品者在贩卖的同时又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诱惑他人吸毒,方便了出售毒品,导致吸毒者增多和不少戒毒者戒毒后又复吸,为毒品犯罪提供了稳定的消费群体,实施贩

禁止滥用酒精、药物及毒品政策

禁止滥用酒精、药物及毒品政策 1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 2、员工严禁在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饮用酒及酒精性饮料,包括工间休息和用餐的时间。同 时员工严禁在受酒精影响的情况下工作。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员工严禁使用、私人出售、用敞开的容器装载、转让或接受酒及酒精性饮料。 3、任何时候都严禁使用、持有、出售、转让、接受、索要或购买非法药品及毒品。任何违反此政策的行为将可能导致解聘或其它纪律处分,甚至移交相关的执法机构。 4、公司员工在与工作相关的场合下饮用酒或酒精性饮料(“酒类饮品”)。但在如下特定情况下,员工可在作场所之外饮用一定的酒类饮品。但在此情况下,不论是公司承担的酒类消费还是个人承担的酒类消费,只能适当饮用: (1)由本厂组织、赞助的公众活动或与本厂利益相关的商务会议或商业活动,员工在得到厂领导批准后方可饮用适当的酒类饮品以示礼貌。 (2 )在参加除上述第1条所述之外的商务会议或活动时,公司建议您不要饮用酒类饮品以保证工作表现和判断力不受酒精的影响。如果您决定选择饮用酒类饮品,该决定将被视为您的个人决定,公司将不予承担消费该类酒类饮品的费用,除非您按第1条所述已事先 取得相应的批准。 (3)在参加任何第三方合作伙伴如供应商、顾问公司等出席的商务会议或活动时,公司建议您不要饮用酒类饮品以保证工作表现和判断力不受酒精的影响。如果您决定选择饮用酒 类饮品,该决定将被视为您的个人决定,公司将不予承担消费该类酒类饮品的费用,员工自己须对饮用酒类饮品后的行为及判断力负责。 (4)由本厂组织的在工作场所外和工作时间外的活动或聚会时,如宴请来宾或附属公司 的酒会、公司部门聚餐或活动等,公司不鼓励您饮用酒类饮品以保证工作表现和判断力不受酒精的影响,公司亦不会承担消费该类酒类饮品的费用,员工自己须对饮用酒类饮品后的行 为及判断力负责。 5、公司有权要求涉嫌滥用药物、毒品的职位申请者进行药物、毒品测试。职位申请者未通过或拒绝药品测试或弄虚作假,公司将撤销录用通知。 6、公司有权要求涉嫌滥用酒精、药物、毒品的员工进行酒精、药物、毒品测试。以下为员工需进行测试的情形及指引: (1)在工作中发生了事故。 (2)涉嫌违反本政策。 对于未通过酒精、药品、毒品测试的员工,公司将立刻解聘并不会再重新聘用。对于拒绝酒精、药物、毒品测试的员工,公司将立刻解聘并不会再重新聘用。公司可立刻解聘并不 会再重新聘用对测试样本造假的员工。并向相关的执法机构报告。 7、主动坦白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

[摘要]证据是案件的生命和灵魂,是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是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中的核心任务。如何针对毒品犯罪的特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充分的收集、运用毒品犯罪的证据,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课题。本文首先归纳了毒品犯罪证据收集的特点,然后着重分析了运用证据打击毒品犯罪时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特点运用 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继续呈蔓延发展趋势,毒品种类不断增加,犯罪分子手段越来越狡诈、反侦察意识越来越强。而随着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打击毒品犯罪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毒品犯罪案件查处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司法实践中,毒品犯罪案件侦破难、起诉难、审判难的问题较为突出。笔者通过调研发现,2007年至2009年,某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53件84人,其中翻供(包括全部翻供和部分翻供)的犯罪嫌疑人有61人,比例达72%;翻供后存疑不起诉或由公安机关撤回的犯罪嫌疑人有15人,比例达到了17%。有关毒品犯罪案件中的证据问题,成为值得探讨的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毒品犯罪的证据种类及特点 我国现行刑法第6章第7节对毒品犯罪作了专门的规定,该节共9条,12种罪名。所谓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规,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从广义上讲,能够证明毒品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毒品犯罪的证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七种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毒品犯罪的证据也包括这些证据形式。 毒品犯罪属隐蔽型犯罪,它不像暴力型犯罪那样有明显的作案现场和痕迹。与其它犯罪相比,毒品犯罪有其特殊性:犯罪双方都是自愿的,没有通常意义上的被害人;隐秘性强,很难被外人发现;流动性强,点多、面广、线长;情报工作和技术手段在侦破毒品犯罪中起重要作用。因此毒品犯罪证据与其它普通刑事犯罪证据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没有被害人陈述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大多有被告人和被害人。被害人基于对被告人的憎恨,通常会主动向司法机关举报犯罪。在普通刑事犯罪中,被害人陈述是一项重要证据。被害人陈述能准确地指明犯罪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谁,无论是在侦查、起诉、还是审判中,都有其独特作用和价值。 而在毒品犯罪中,犯罪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买卖毒品赚取巨额的利润,其它种植、制造、贩运毒品等犯罪都是为买卖毒品犯罪服务的。买卖毒品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卖活动,一个愿买,一个愿卖,毒品交易即成功。尽管毒品买卖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但对于毒品买卖双方来说都能给其带来巨额的非法利润,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毒品买卖双方通常不会相互举报犯罪。因而,在毒品犯罪中缺少普通犯罪意义上的被害人。缺少被害人陈述,是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中的一个重要特点。 2、缺少证人证言 在普通刑事犯罪中,通常都会有证人证言。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是当事人之外知道案情的第三人,证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在通常情况下证人证言的客观性较强,对查明案件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

关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问题的调研报告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办理一切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但是,由于毒品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取证存在极大困难,给法院审查判断证据、认定毒品犯罪事实带来困惑。我们着重对我院XX-XX年审理的一审毒品案件进行分析,从收集、固定、运用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一、达川区法院毒品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毒品案件数量上升趋势加快 从我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背景来看,从XX年至XX年,毒品案件直线上升势态有所加快。XX-XX年,达川区法院审结一审毒品案件94件,XX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件同比XX年上升25.37%;判决被告人46人,同比XX年上升17.23%。今年1至5月,我院共审结毒品案件1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84%;判决被告人19人,同比上升24.2%。达川区法院毒品犯罪案件与全国法院审理毒品案件大趋势基本一致,毒品犯罪案件数、生效判决人数增幅不大,在25至30件左右波动,毒品犯罪在多年的严厉打击之下,已基本得到控制。毒品案件在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的比例有逐年递增的趋势,XX年是12%,XX年已占全年刑事案件的19%,毒

品犯罪仍然是我院打击的重点。 一、XX-XX年审理毒品案件概况 我院在XX-XX年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一审收案审结94件128人,涉及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审结率100%。 一审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1、共同犯罪案件增加。XX年判决认定系毒品共同犯罪的案件16件45人,与XX年12件35人相比较持续增加。 2、年龄低龄化加剧、文化程度偏低的成年男性涉毒居多。经统计,被告人在18-25岁之间的39人,25-35岁以上的19人,35-45岁以上的14人;中专文化程度有4人,高中文化程度有5人,无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余为初小文化水平;农民及无业人员48人,工人4人;毒品再犯有9人,累犯有8人,前科犯罪有7人。 3、普遍存在以毒养吸现象。经当场尿检呈阳性的人员有94人,占涉毒人数的97%。 4、因证据改变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的案件共3件,需要公安侦查人员出庭核实证据的达到5起,采信证据的3起,因证据采取不规范的不予采信的两件,改变罪名的案件0件。 5、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分子依然是本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经统计,起诉至本院的毒品犯罪分子均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下的88人,被宣告缓刑0人。即是被判

自考毒品犯罪案件

1.N毒品犯罪案件:违反我国禁毒法律、法规,从事与毒品有关的犯罪活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立案侦查或者起诉审判的事件 2毒品犯罪案件的分类:(1)按刑法的罪名规定分类为12种(2)按照毒品犯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分类:经营牟利型犯罪、非法持有型、妨害司法机关禁毒活动型、帮助毒品消费型。(3)其他分类:根据贩毒数量分为大宗毒品犯罪案件(鸦片>50克;海洛因或冰毒>10克)和零星毒品犯罪案件(鸦片<50克;海洛因或冰毒<10克) 3(简答)毒品犯罪案件的特征:(1)没有特定的报案人,毒品犯罪案件一般是从获取有关情报、线索开始的(2)没有明确的具体的发案现场(3)没有特定的作案人和被害人,毒品犯罪案件虽有具体的“作案人”,却没有特定的“被害人”(4)与普通刑事案件的表现形式不同(5)与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方式不同:侦查的起点、指导思想和方法、顺序方向不同 4(简答)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任务;(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毒品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毒品犯罪分子(2)保证无毒品犯罪行为的人不受法律追究(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禁毒法律、法规,积极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4)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5)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5(简答)公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职责:依照法律对毒品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预审;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立为刑事案件,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刑事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缴获的毒品进行收缴、保管、存储、运输、销毁等工作 6(简答)针对毒品犯罪的规律特点提出“四个总结”的逻辑侦查工作模式:坚持专家侦查与公开查缉相结合、查缉大宗贩毒与打击零星贩毒相结合、堵截毒品内流与查处易制毒化学品走私出境相结合、追缴毒品与收缴贩毒非法所得相结合 7(单选或填空)针对国内制贩新型毒品犯罪突出的实际,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工作思路 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时间是2008.06.01 9毒查的基础工作有特定内容和工作范畴:毒情调研、涉毒人员调控、阵地控制和涉毒信息系统 10.按情报在毒查工作的作用:(1)线索性情报:指为毒品案件侦查提出立案依据的情报。(2)行动性情报;z直接为侦查或公开查缉指明行动方向的情报。(3)资料型情报:在侦查案件中没有具体指导意义,但对今后或其他地区的禁毒工作室可能有所帮助 11.毒情调研的方法:情报收集;情报研判;情报利用;情报管理 12.(简答):毒情调研的作用:(1)为立案侦查提供依据,可以广泛获取毒品情报线索(2)提高侦查破案效果和质量(3)为制定缉毒全局防空对策提供服务,把握客观毒情变化,预测毒品发展趋势,为制定相应防空对策提供依据(4)推进缉毒侦查工作现代化 13;:(多选)涉毒人员调控对象:(1)吸毒人员(2)零星贩毒人员(3)贩毒团伙(4)外流贩毒团伙(5)易接触毒品人员14:(简答)涉毒人员的线索来源:(1)从毒情调研中发现涉毒嫌疑人(2)从侦查办案中,,,(3)从其他部门日常行政管理中,,,(4)从人民群众的举报中,,(5)从人口管理中 15(多选):涉毒人员调控方法:(1)利用秘密力量控制(2)治安秘密力量监控(3)立线侦查(4)技术侦查 16(简答)涉毒人员调控作用:(1)能够主动进攻,发现掌握案件线索(2)可以迅速破案,提高破案效率(3)可以促进隐蔽力量的建设和发展 17N阵地控制:指缉毒侦查部门在毒品犯罪嫌疑人经常活动地点、行业、场合建立公开和秘密力量,用以发现侦查线索和查缉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防范性的侦查措施 18(多选)阵地控制的范围(1)边境和各城镇的交通道口(2)交通工具(3)重点地区(4)复杂场所(5)特殊行业 19(简答)阵地控制的方法措施:(1)组织专门力量控制(2)布建秘密力量控制(3)采用公开管理控制(4)发动行业职工控制(5)组织治安联防控制(6)充分利用技术手段 20(多选)阵地控制的作用(1)发现毒品案件线索(2)收集动态犯罪信息(3)适时开展打击行动(4)强化侦查协作 21N公开查缉;执法部门在毒品运输的主要通道上依法对特定范围内可能藏匿毒品的人、物、车辆、飞机、轮船等进行公开检查,以期查获毒品、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专门工作 22(填空)公开查缉的特点分为有目标的公开查缉和无目标的公开查缉 23(多选)根据查缉方法的不同分为查车验证、巡逻盘查、堵卡伏击、跟踪查缉 24:根据查缉对象不同分为人、物、交通工具三种检查 25:N定点检查:在交通沿线或毒品犯罪的必经之地专门设立长期堵卡检查点,对过往的人、物、车检查 26公开查缉的意义:(1)具有堵源截流的作用构筑起遏制毒品流通的“三道防线”(2)可造成强大的缉毒声势给贩毒分子一种心理压力(3)获取毒品情报线索的重要渠道(4)是侦破贩毒案的重要形式 27(填空)查缉点可分为常设点(固定点)和临时点(流动点)两种28(多选)设置查缉点应考虑的因素:路线、安全、隐蔽 29(简答)证据收集的基本要求:(1)收集毒品做到“五个做到”(2)对查获的毒品实行专人管理,部门之间移交毒品时要采取原物封存的措施固定、保全毒品并将犯罪嫌疑人核实等详细情况记录在案(3)物证收集应全面(4)旁证收集要充分,记录翔实 30:(多选)证据收集的“五个当场”:当场讯问;当场获取旁证材料;当场固定证据;当场称量毒品做好记录;当场取样送检 31(简答)公开查缉注意事项;(1)"人货分离"的对策(2)对“武装贩毒”的查缉(3)公开查缉与情报调研相结合(4)依法查缉,方便群众,文明执法(5)提高警惕,注意安全(6)公开查缉人员要有专案意识 32.内线侦查概述:指利用侦察员、秘密力量或被控制逆用的人员以各

论新时期毒品犯罪的特点和工作对策

论新时期毒品犯罪的特点和工作对策 【摘要】新时期,毒品迅速向多元化和精制化发展,毒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全球范围内吸食毒品人数日趋增加,毒品交易额不断增大,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威胁。在我国,境外毒品多头入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活动愈演愈烈,犯罪分子使用的贩毒手段极为隐蔽,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增长,毒品犯罪群体和贩销网络形成,吸毒问题日趋严重。为了严厉打击的毒品犯罪,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必须运用多元化的手段来进行全面、持久的综合治理。 【关键词】毒品犯罪;特点;对策 一、毒品犯罪概述 (一)毒品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但随着制贩毒品技术的提高,冰毒、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日益猖獗。 (二)毒品犯罪的概念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 二、新时期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 (一)境外毒品“多头入境,全线渗透” 自 20 世纪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受国际毒品泛滥的影响,境外毒品犯罪的渗透,我国毒品犯罪又死灰复燃,且愈演愈烈。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金新月”为了不使自己生产的海洛因滞销,贩毒分子便把眼睛盯在了附近市场,于是竭尽全力开辟新的运毒通道或新的毒品消费市场,中国的西藏、新疆便成为这些人的

关于国际禁毒政策

关于国际禁毒政策 自19世纪后期以来,国际管制成瘾毒品的方法被称为“供应管制”:一方面鼓励合法药品制造公司生产充足的医用药品,并经由各大卫生系统分发给患者使用;另一方面,它又要防范用于供应非法贸易的各种非法生产和分发行为。 为达成两大目标的供应管制方法导致了一些棘手问题。首先,供应的有限导致合法医用药品的销售价格很难维持在合理价位。若要保证药品价格合理,则必须有多余药品存在的空间,而如此一来最终必然导致非法买卖。其次,成瘾药物在未批准渠道的销售获利颇丰。所以,即使人们尽量遵守国家法律和国际法规的要求,仍会出现一些秘密的生产设备和配送渠道。最后,成瘾性物质的“合法使用”,甚至是“成瘾性”概念本身等均是较难界定的问题。关于何种药品的消费是合法的而何种又是非法的问题,政府官员、健康专家、科学研究者、医生、病人、盈利性药品生产公司以及社会改革家均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例如,酒精饮料具有成瘾性,但在国际贸易中从未对这种成瘾性物质进行过严格的管制。同样,对烟草使用的管制也是近年来才开始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无论是对成瘾性概念的界定还是对成瘾性药品的确定,都是不断变化的。由于目前尚无法彻底解决这些复杂问题,政府和非政府机构均认为,极有必要制定相关协定并成立处理此类棘手问题的国际组织。 国际社会管理合法药品贸易和打击非法毒品买卖的历史可分为四个阶段。 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初期为第一阶段。前文所提及的“供应管制”成为该阶段管制成瘾性物质最重要的方法。一些政府机构认为解决毒品问题的最佳方法是依据欧洲和北美工业化国家的医疗准则,把药品的获取限于“合法”需求。中国在这一时期备受关注,非法的鸦片贸易使其深受其害,也使其成为当时全球非法交易的一个主要中心。 第二阶段从20世纪20年代初期至3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各国政府达成了两项重要的条约,其基本法规和组织结构对当今的国际毒品管制体系仍有重要影响。承诺遵守条约的国家必须对药品的进口、出口、生产、消费和储存予以记录,并向相关国际机构汇报,以防止合法药品流入非法交易渠道。同时由国际医疗权威组织来确定必须进行生产和贸易管制的危险药品种类。一般而言,药品的成瘾性越大,规定越严格。当时,对于某些重要但需提防滥用的药品,政府和医药公司已经意识到须共担责任以改进那些对医学有重大价值的“专卖”贸易,这些“专卖”物质一旦误用危害则更大。当时也出现了一些非法生产和非法交易企业的联合,它们在医学用药范围之外向需要使用成瘾性物质者提供毒品并从中获得利益。当时的主要毒品是鸦片剂(包括鸦片、大烟、海洛因、吗啡、可待因及类似物质),也包括古柯产品如可卡因以及大麻。中国在该时期仍然备受关注,国内毒品依然泛滥,不仅扰乱了国内秩序,也孕育了其他地区的非法买卖行为。 20世纪3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为第三阶段。前一阶段制定的基本法规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实施。多数国家支持药品供应管制条约。各国政府在收集并估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毒品犯罪的特点及侦查对策 摘要:毒品犯罪是一种特殊的刑事犯罪,具有隐蔽性、组织性、国际性、暴力性、秘密性等特征。毒品犯罪这些特征使得查缉毒品犯罪组织和犯人具有一定的难度。针对毒品犯罪的特征,文章探讨了毒品犯罪的侦查对策。 关键词:毒品犯罪;秘密性;特殊侦查措施 一、毒品犯罪的特点 毒品犯罪不同于一般刑事犯罪,具有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于以下几点: (一)作案手段具有强隐蔽性 首先,毒品运输方式的隐蔽性。贩毒分子为了躲避侦查,一般采取在毒品运输过程中采取隐蔽性措施,包括:(1)人货分离,利用合法的运输工具,如铁路、航空、邮轮等,将毒品伪装成邮件邮包邮寄,自己不携带毒品;(2)利用不知情的人做工具运送毒品。自己随车监控;(3)将毒品伪装或藏匿,雇人押运或随车押运;(4)运输毒品的工具躲避各种检查关卡,跨境跨区域贩毒等等。 其次,利用各种隐蔽方式藏毒。毒贩在贩运毒品的过程中,挖空心思,手段不断翻新,凡是能够藏匿毒品的物品均可能作为工具用于藏毒。最常见的有:(1)混装藏毒。常见的混装毒品工具大多为随身携带物品。(2)空心部位藏毒。利用皮鞋、胶鞋底(跟)部,书籍、砧板、家具、电器、机器等中心部位或掏空部位藏毒。(3)夹层藏毒。利用纸箱、木箱、竹萝、水壶、茶杯、饮料筒、帽子、头巾、衣领、衣裤口袋、腰带、棉絮等制作夹层藏毒。(4)人体藏毒。为掩人耳目。将毒品藏匿于身体隐蔽部位。等等。 最后,交易过程的隐蔽性。交易是毒贩最后一道难关(如果不考虑洗钱的因素),在此阶段,由于交易双方不完全信任对方,毒贩会采取各种措施保护自己。包括:(1)交易时利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不断变换时间、地点,待双方谈妥价格,验过毒资后,才在另外一个地方交货;(2)将毒品藏到大型商场存包柜,待买方将毒资存到其指定账户上,再告知其存货柜号码等等。 (二)贩毒有组织化、暴力化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提高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质量,依法、公正、规范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讼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案件质量。 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第三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领导和监督指导,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侦查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检察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审查、核实证据,审判人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采信证据。 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协调解决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第四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必要时应通过同案犯、家属、村委会、社区(街道)或者其所在单位人员辨认等方式加以确认。 第五条应查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犯罪,是否构成累犯、毒品再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累犯、毒品再犯的证据材料应当包括前罪的生效裁判文书、释放证明等材料;材料不全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提供。 如果前科犯罪涉及剥夺政治权利,而释放证明中未注明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变动的,必要时侦查机关应调取刑罚执行机关相关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减免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 对于经审查没有前科犯罪的,应当将《前科犯罪情况查询表》等相关材料附卷,并加盖办案单位的印章,由办案人员签名,不能仅以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依据。

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难点及侦查对策初探

众所周知,毒品是人类的公敌。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近年来更是不断受到国际和国内毒潮的冲击,毒品犯罪形势较为严峻。虽然经过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加强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由于毒品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案情复杂多变,以及有关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尚存在一些难点、疑点,给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笔者尝试从缉私警察侦办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角度,对当前毒品走私犯罪案件的特点,以及预审工作的相关对策作一个粗浅的探讨。 一、近期广东毒品案件概况及特点分析 (一)广东毒品走私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2004年,广东海关共立案侦办走私毒品案件45起,抓获涉案人员75人,查获毒品约577千克。其中走私进境案件24起,走私出境案件21起。案发地相对集中,主要是广州、深圳和拱北关区。今年以来在广东海关继续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下,查获的毒品走私案件数量增长较快,1-7月共立案侦办走私毒品犯罪案件45起,抓获涉案人员67人,查获各类毒品合计万公斤,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和%,走私毒品情况依然严峻。 (二)广东毒品走私主要特点分析。1. 涉案毒品品种齐全,案发地相对集中且以进境为主。在今年以来查获的涉案毒品中,海洛因、大麻、MDMA、可卡因、美沙酮、氯氨酮、咪达唑仑、咖啡因、吗啡、蓝精灵等均有查获,走私品种齐全,且案发地较为集中,主要是广州关区的新白云机场、深圳关区的罗湖口岸和拱北关区的行监处旅检现场。其中广州关区6起,查获走私毒品约千克;深圳关区19起,约千克;拱北关区5起,约千克。在1-4月查获的30起案件中,走私进境案件20起,查获毒品约千克,分别占立案数和查获数的%和%。 2. 走私渠道主要发生在海关旅检行邮渠道,走私方式主要是行李和人身藏匿。今年1-5月,广东海关旅检行邮移送案件27起,占立案数的90%,显示海关行邮渠道依然是走私毒品的高发区。走私方式主要是通过行李夹层藏匿、咖啡袋藏匿、茶叶袋藏匿、在挖空的书籍内藏匿、人身藏匿以及人体藏匿等方式实施。 3.氯胺酮仍然是今年走私毒品的重点。查获的毒品中,尤以氯胺酮数量最多,今年1-5月,省内海关共侦办走私氯胺酮案件13起,查获该类毒品约千克,分别占同期省内海关立走私毒品案件数和查获量的%和%,在广州关区已查获的6起案件中,走私毒品全为氯胺酮,个案数量均过千克。此外,据香港海关反映,截止5月28日,香港海关已查获走私氯胺酮案件13起,缴获氯胺酮约千克。氯胺酮走私猖獗,显示其仍然是今年走私毒品的主要品种。据分析,这是由于近年来在一些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出现了氯胺酮的滥用现象,并有取代冰毒、海洛因等毒品消费的趋势,导致国内对毒品氯胺酮的需求剧增。目前该毒品的最终消费地主要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从近期查获的案件来看,主要来源于马来西亚。 4.走私手法更为多样,走私线路出现转移迹象。毒品走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挖空心思翻新

酒精药品毒品政策修订稿

酒精药品毒品政策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一、目的 使用酒精饮料、特定药物或毒品会明显改变人的行为,甚至较低的剂量也可能严重削弱一个人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判断力和协调能力。故为保证工作期间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及工作区域。 三、定义 、酒精饮料:是指供人们饮用且乙醇含量在%(vol)以上的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及配制酒; 、特定药品:特定药品是指容易导致药物使用者产生瞌睡、眩晕、晕厥、视力障碍等副作用的药品;(副作用详见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医嘱) 、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四、要求 严禁任何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持有、出售、转让、接受、索要或购买管制药品、麻醉剂、兴奋剂及毒品; 严禁任何员工在公司范围内私人购买、出售、装载、转让或接受酒精饮料;严禁任何员工在上班前4小时内或上班期间饮用酒精饮料,包括工间休息和用餐的时间,不允许员工在受酒精影响的情况下工作;严禁上下班途中,酒后驾驶;(对外接待活动或其他商务活动需饮酒的,参考《员工手册》)

如果员工按照医师要求使用处方药品或者服用规定剂量的非处方药品,在不影响使用者正常安全作业能力的情况下,不视为违反本政策。但提前是,使用者需在作业前告知自己的主管领导,以避免从事高风险作业项目; 五、预防措施 公司需健全酒精、药品、毒品政策,落实措施,确保公司不发生任何涉毒、药品和酒精事件; 公司总经办及车间负责人应组织公司员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禁止毒品、药品和酒精的法律法规,说明其严重危害性,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预防控制能力; 公司总经办和车间/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对车间员工的工作状态进行巡查,对可疑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跟踪; 六、必要的措施 公司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酒精、药品、毒品政策,如有违反以上要求条款的:立即离开工作区域或所从事工作,直至不在受到酒精/药品/毒品的影响; 相关违规员工将受到公司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严重者可予以解聘; 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 七、文件管理与更新 此文件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总经理批准。

试论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试论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本文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近四年来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毒品犯罪案件为例,分析了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与成因,并提出了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三大机制建设对策:建立涉毒案件综合办理机制;建立涉毒案件综合档案和信息综合管理分析机制;对毒品案件实行公检法等业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标签:华阴市;毒品犯罪;成因;对策 当前毒品犯罪是社会危害性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引发抢劫、盗窃、诈骗、杀人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构成巨大威胁。本文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近四年以来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毒品犯罪案件为例,对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其进行分析归纳,并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三大机制建设。 一、当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 2011年至2014年,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共计35件46人,批捕35件46人,法院分别作出有罪判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年不等。这些涉毒案件犯罪罪名相对集中,主要是贩卖、运输毒品罪。且贩毒上线90%左右在逃,不法分子在高额利益的诱惑驱动下,置国家法律和禁毒高压政策于不顾,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导致毒品犯罪案件及犯罪人数始终在高位运行,且有逐年大幅增长的趋势。可以说,华阴市禁毒斗争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具体呈现以下特点: 1、毒品犯罪区域相对集中 随着农村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毒品犯罪活动集中在华阴市五方乡大城、杨城村及桃下等农村居住区。作案地点,多集中在出租房和市内一些中低档的宾馆。犯罪分子利用此类地区人员成份复杂,人员流动量大,公安机关及社区治安力量相对薄弱,管理不完善,伺机作案。通过对2011年至今的毒品犯罪案件统计,在这类地区发生的案件占总案件的80%以上。 2、潼关等周边县已成为本地毒品的主要流入地 自2011年以来,华阴市院受理的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大多数毒品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是从潼关等相邻县购入毒品。从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反映出,在潼关专门有贩卖毒品的窝点,至今未被查获。贩卖行为猖獗。其毒品主要成份为海洛因。有一大批人员从事着为华阴毒贩及潼关毒贩之间毒品的中介工作,从中提成赚取高额介绍费。 3、毒品犯罪成员有向青年及女性蔓延的趋势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从数据里看全国毒品犯罪案件形势 大数据时代,我们享受着巨量信息带来的便利,却也在这些信息的压迫下感到怅然若失,仓惶无措。每年6·26都会披露一大波毒品犯罪的相关数据。作为法律人,特别是一线的公检法及律师同行对这些数据都具备一定的敏感度,如何从这些数据中汲取有用的信息呢?下面让我们切入正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大幅增长,五年一番,三年两番;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中跃居第二位 图一

图二:2014年刑事一审收案排前15位的罪名 从图一数据显示,全国法院刑事一审案件收案总量变化并不大,但毒品犯罪案件却持续大幅增长。2008年,全国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947件,在同年的768130件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为5%;2014年新收毒品案件增长为10.7万左右,在同年的104万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近一层。2011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9754件,比2006年的34350件增长了1.03倍,五年翻了一番。到2014年,这个数据增长至10700件,比2011年增长近2倍,三年翻了两番。再看这两个时期的的刑事一审案件排名情况,毒品犯罪的排名迅速上升,目前已排名第二位。短短几年时间,毒品犯罪案件增长速度令人咋舌。 另外,据中国法院网数据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06777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88%;年均增长率达15.88%,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增长率8.85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审结106803件,比2010年增长80.31%。2015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共新收毒品案件59616件,审结50123件,同比分别上升36.23%和32.70%。 二、毒品犯罪各类罪名变化明显,容留他人吸毒等类毒品犯罪成倍增长 图三

酒精药品毒品政策

酒精药品毒品政策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使用酒精饮料、特定药物或毒品会明显改变人的行为,甚至较低的剂量也可能严重削弱一个人正常工作所需要的判断力和协调能力。故为保证工作期间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政策。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员工及工作区域。 三、定义 、酒精饮料:是指供人们饮用且乙醇含量在%(vol)以上的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蒸馏酒及配制酒; 、特定药品:特定药品是指容易导致药物使用者产生瞌睡、眩晕、晕厥、视力障碍等副作用的药品;(副作用详见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医嘱) 、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四、要求 严禁任何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持有、出售、转让、接受、索要或购买管制药品、麻醉剂、兴奋剂及毒品; 严禁任何员工在公司范围内私人购买、出售、装载、转让或接受酒精饮料; 严禁任何员工在上班前4小时内或上班期间饮用酒精饮料,包括工间休息和用餐的时间,不允许员工在受酒精影响的情况下工作;严禁上下班途中,酒后驾驶;(对外接待活动或其他商务活动需饮酒的,参考《员工手册》)如果员工按照医师要求使用处方药品或者服用规定剂量的非处方药品,在不影响使用者正常安全作业能力的情况下,不视为违反本政策。但提前是,使用者需在作业前告知自己的主管领导,以避免从事高风险作业项目; 五、预防措施 公司需健全酒精、药品、毒品政策,落实措施,确保公司不发生任何涉毒、药品和酒精事件; 公司总经办及车间负责人应组织公司员工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禁止毒品、药品和酒精的法律法规,说明其严重危害性,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预防控制能力; 公司总经办和车间/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对车间员工的工作状态进行巡查,对可疑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跟踪; 六、必要的措施 公司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酒精、药品、毒品政策,如有违反以上要求条款的:立即离开工作区域或所从事工作,直至不在受到酒精/药品/毒品的影响; 相关违规员工将受到公司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严重者可予以解聘; 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67206112.html, 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毒品犯罪的特点】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 1、犯罪主体的职业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年龄结构都各有特点 从已生效的268件327人毒品案件中,可以看出犯罪人员职业结构仍以无业人员为主,无业人员为202人,占61.8%。学历层次普遍偏低,以初中及以下文化为主,初中文化205人,小学、文盲或半文盲96人,两者占92%。受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影响,加上一些外来人员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更是因为贪图毒品犯罪的高额利润,外来务工人员(指具有相对固定工作的外来人员)贩毒数量急剧上升,人数达71人,占21.7%,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犯罪分子呈现明显区域特点,以四川、贵州、江西、湖北为主,其中四川、贵州两地为188人,占57.5%。浙江省内74人,占22.6%,其中瑞安本地34人,占10.4%(详见图三)。 从犯罪人员年龄结构来看,以中、青年为主,占88.17%,未成

年贩毒也不少。生效判决中,未成年犯52人,占15.9%。从犯罪人员性别结构来看,毒品犯罪中女性犯罪已不容忽视,女性逐渐由毒品犯罪的受害者变成实施者。生效判决中,女性19人,占6.98%,高于全部犯罪案件女性比例的3.4%。 2、毒品种类不断翻新,呈现多样化趋势,但仍以海洛因为主 新型毒品隐蔽性强、携带方便、易服食,更便于小量贩售,给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困难,而且较高的科技含量对侦查机关也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原来人们所熟知的毒品主要有鸦片、海洛因,但近年来,在法院审理的各类毒品案件中又涉及到许多其他类型的毒品,如:大麻、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麻古、摇头丸、甲基苯丙暗胺、三唑仑、吗啡等应有尽有,但海洛因仍占据“大壁江山”。 图四:生效判决案件中毒品种类分析 海洛因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其他合计 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50克以上不满10克10克以上不满50克

遏制毒品犯罪的政策思量

遏制毒品犯罪的政策思量 游伟 2012-07-04 11:06:35 来源:《检察日报》2012年7月3日 ■对毒品实行严格的国家管制,将一般公民的毒品拥有和交易活动列为非法,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 ■禁毒必须明确重点,不能平均使力。对走私、制造、贩卖毒品必须严惩,而对吸食、注射毒品者,则应重在戒毒、治疗和帮教,并辅之以必要的处罚。 ■必须实行以治理措施的多元化为特征的全面综合防治,真正做到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毒品犯罪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各国政府在着手研究本国毒品犯罪的形态、状况及发展趋向的同时,正在进一步寻求有效遏制这类犯罪蔓延的诸种对策。 毒品本身的合法化与非法化 在控制毒品犯罪的政策研究中,欧美国家的一些学者提出了毒品合法化的建议。他们认为,让毒品成为合法商品,会有助于消除毒品的黑市交易现象。正像香烟在市场上出售那样,毒品进入竞争激烈的市场以后,其生产经营者也会竞相改进它的质量,减少被售出的毒品对人体的危害。国家可以对毒品市场实行严格的合法控制,降低毒品的销售价格,这样,贩毒者便会因经营毒品获利甚微而放

弃或者转而从事其他产业,毒品犯罪也将随之减少,甚至销声匿迹。这些学者同时认为,毒品的合法化将使政府节省下一大笔曾为禁毒需要而花费的资金,政府利用这笔资金,可以用于大量的戒毒宣传和对毒品的依赖者实行良好的治疗,这对于防止毒品的泛滥将起到更为积极、有效的作用。当然,也有不少学者反对将毒品全面合法化,认为无论是从直觉上还是从情感上来看,毒品的合法化建议都是难以为人们所接受的。这是因为,毒品的合法化意味着毒品买卖的畅通无阻,这势必造成其四处泛滥,危及人类的健康甚至生命。 在笔者看来,毒品的合法化建议是基于对现行禁毒措施耗费大量国家财力而又屡遭失败的情况所提出的,其出发点和愿望自然无可厚非,但这一建议的实际推行效果,却很值得怀疑。我们无法去安排一个社会实验来加以检验,因为这种实验的代价实在过于高昂,超出了社会本身的承受力,同时,从理论上来讲,毒品的合法化措施也并非一定能够在客观上遏制毒品的泛滥和蔓延,因为毒品终究不同于其他消费品,它是一种在吸食之后能够使人产生精神亢奋、身体依赖和形成病态瘾癖的药品。如果将其公开投入市场,必然会招来众多的购买者和吸食者。买方市场一旦扩大,又将导致供不应求的局面,到那时,即使国家对其价格作出最严格的控制甚至实行专卖,也难以防止毒品黑市的生成。另外,在考虑是否应将毒品列为合法化对象的问题时,还必须充分注意到毒品本身对吸食者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的严重不良影响,要对其可能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包括青少年保护问题、其他犯罪的预防问题等)有一个足够的估计。对毒品实行严格的国家管制,将一般公民的毒品拥有和交易活动列为非法,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在毒品犯罪的控制问题上,我们除了在全社会倡导一种毒品非法、毒品危害、吸毒可憎的舆论和基本观念外,还必须在毒品的来源、流通及消费等环节上采取一些强有力的管理措施,从而达到全面控制的目的。

浅议快递方式贩卖毒品的特点

浅议快递方式贩卖毒品的特点、证据审查及对策 -----从一起“音箱贩毒”案说起 一、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人张某某在深圳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0年11月25日刑满释放后又通过网络聊天与烟台的姜某某取得联系,二人约定由姜某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毒资、张某某收款后将冰毒藏匿于音箱内通过快递邮寄至烟台的方式买卖冰毒。截至案发,共计交易27次,贩卖毒品4700克。2012年7月31日,张某某通过网上银行收到姜某某转账的毒资5万元后,将冰毒317.63克、麻古9.4克夹藏在音箱中邮寄至芝罘区圆通快递幸福分理部,姜某某于同年8月4日前往收取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张某某于2012年8月8日在罗湖区宝安南路风格名苑A座楼下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从个案看快递贩毒犯罪的特点

网购经济的蓬勃发展,快递服务业也是走进千家万户,而毒品犯罪也“应运而生”呈现出新的犯罪形式。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和快递行业的兴盛,快递贩毒出现暂时失控或无效控制的态势,快递渠道成为继陆、海、空之后的又一大毒品贩运渠道,因此,必须对快递贩毒引起高度重视,坚决予以严打。快递贩毒是毒品贩运的一种全新手法,与其他的毒品贩运方式、方法相比,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从这一起快递贩毒案件来看,快递贩毒具有以下特点: 1.快递贩毒犯罪危害极大 毒品犯罪分子一旦通过快递寄递渠道进行的贩运活动,发现该渠道更为“安全、可靠”后,必然变本加厉利用该渠道扩大贩卖范围以及数量。仅仅从个案来看,张某某在较短的时间内,27次邮寄毒品,贩卖毒品4700克,且前26次均未被发觉,大量毒品流向社会。 2.贩运区域跨度大 目前,我国已与世界各地形成了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多种交通运输形式的综合联运体,“连接城镇、覆盖全国、

论毒品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区别

论毒品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的区别 人类创造了自己灿烂的文明,在追求光明的生活中,人类在用勤劳的双手谱写着生命的幸福。但是,前进的路上,难免有路障——毒品。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没有给人类带来过任何益处,相反地,它对人类的害处却骇人听闻。如今,毒品犯罪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困扰着整个人类。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损害,而且往往诱发抢劫、盗窃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并且对社会的经济增长、和谐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消极影响。如何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因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一、毒品犯罪案件概述 要学习毒品犯罪案件首先必须对毒品有所了解。 (一)毒品的概念及种类 1)毒品的概念: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特征:一般来说,毒品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1、依赖性。是由于长期反复服用毒品使之与机体互相作用引起的心理和生理状态,表现为一种强迫性的或定期的使用该药物的行为。2、耐受性。是机体对毒品反应的一种适应状态的结果,连续使用有加大剂量的趋势;3、危害性。毒品的依赖性导致毒品滥用及由此引起的毒品违法犯罪所产生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仅损害吸毒者个人身心健康,而且危及家庭、社会治安、国家经济、政局稳定以及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4、违法性。这是毒品的法律属性,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以及国际公约等法律法规都对毒品犯罪做出了规定及处罚。 3)毒品的种类:按毒品来源可以分为:1、天然毒品。指自然界植物体中含有的具有明显生理活性的毒品,如鸦片、吗啡、大麻可卡因等;2合成毒品。指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学物质,通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制造出来的毒品,如安非他命类、度冷丁、氯胺酮、摇头丸等。 按药理学的分类原则可以分为:1、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鸦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及合成麻醉品类。2、精神药品。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细胞,使之兴奋或压抑,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又分为镇静剂、兴奋剂和致幻剂。 (二)毒品犯罪案件 1)概念:毒品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破坏禁毒管制活动,因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法律特征:1、犯罪主体多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2、犯罪对象,毒品犯罪案件是以非法交易为主,没有直接的被害人,其犯罪对象具有特殊的物态形式,多表现为毒品、毒品原植物或制毒物品。毒品犯罪对象具有特殊证据作用,是案件最重要的证据。3、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不存在过失。4、犯罪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在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实施的涉及毒品的、违反法律法规应受刑罚处罚的身体活动。它是毒品犯罪案件构成中的核心内容——无毒品犯罪行为就无毒品犯罪案件。 3)法律规定:我国的刑法关于毒品犯罪共规定了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窝藏、转移、隐藏毒品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12个罪名。 4)分类: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毒品犯罪案件可以分为经营牟利型毒品犯罪、非法持有型毒品犯罪、妨碍司法机关禁毒活动的案件、帮助毒品消费的案件四种类型。也可以根据危害后果分为一般案件、重大案件和特别重大案件;根据贩毒数量分为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和零星毒品犯罪案件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