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48:2008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tallation of stell-reinforced spirally wound polythylene(PE) drainage and sewer pipes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字[2007]第81号《关于印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2007年第二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由钢塑复合的异型带材经螺旋缠绕焊接,并在边缘处搭接(搭接面上挤出焊接)制成。成型的管材呈螺旋直肋结构,聚乙烯管壁外表面有等间距螺旋环绕的肋片加强。肋片是由普通碳素结构钢带外包覆聚乙烯构成,是一种柔性管。该管材具有重量轻、环刚度大、安装方便可靠等特点,可用于无压埋地排水管道。本规程是以相关国家标准为依据,在试验研究和工程实践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管道结构专业委员会CECS/TC 17归口管理,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市西大直街92号,邮编150001)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兴达工业管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斯达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唐山曹妃甸双星复合材料管道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牛铭昌黄海全阴法军王秀芳

目次

1.总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 术语 (2)

2.2 主要符号 (2)

3 材料 (4)

4 水力计算 (5)

5 管道结构设计 (6)

5.1一般规定 (6)

5.2 管道结构上的作用 (6)

5.3 管道环截面变形验算 (8)

5.4管道环向截面强度计算 (8)

5.5 管道环向截面稳定性计算 (8)

5.6 管道抗浮稳定计算 (9)

6 管道施工和敷设 (10)

6.1 一般规定 (10)

6.2 装卸、运输和堆放 (10)

6.3 沟槽 (10)

6.4 管道基础 (10)

6.5 施工排水 (11)

6.6 管道安装 (11)

6.7 回填 (13)

6.8 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 (14)

7 管道密闭性试验 (15)

8 管道工程验收 (16)

8.1 一般规定 (16)

8.2 沟槽质量验收 (16)

8.3 管道基础验收 (16)

8.4 安装质量验收 (16)

8.5 管道变形检验 (17)

8.6 回填质量验收 (17)

8.7 管道工程竣工验收 (17)

附录A 管道水力计算图表 (19)

附录B 管侧土的综合变形模量 (24)

附:条文说明 (24)

1.总则

1.0.1 为了在埋地排水管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合理地应用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无内压作用的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本规程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规定的原则编制的。

1.0.4 执行本规程时,排入管道的污水水温和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的规定。

1.0.5 管道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连接材料等应符合《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CJ/T270 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有效证明文件。

1.0.6 在湿陷性黄土、膨胀土、永冻土和地震地区埋设管道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7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管道工程必须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施工,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1.0.8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

采用挤出工艺将钢带与聚乙烯塑料(中密度或高密度)复合成型为异型带材,再将带材螺旋缠绕并焊接成型的钢塑复合管材。管材内表面平整,外表面螺旋环绕有加强肋片,肋片核心是钢带,并被聚乙烯包覆与管壁成一体。

2.1.2管道连接

将管道上相邻的两个管端连成一体,在工作状态下不出现渗漏的接头形式。

2.1.3电热熔带连接

利用镶嵌在电热熔带表面上的电热元件通电后产生的高温将两根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的管端与电热熔带熔接成整体的连接方法。

2.1.4 卡箍式弹性连接

相邻管端采用配套的橡胶密封套密封,橡胶密封套外面用不锈钢套紧固的连接方法。

2.1.5环刚度

全称“环向弯曲刚度”,表示管道抵抗环向变形的能力,可采用测试或计算方法定值,单位为kN/m2。2.1.6 土弧基础

圆形管道敷设在用砂砾土回填成弧形基础上的管道结构支承形式。土弧基础由砂砾土回填的管底基础层和管下腋角两部分组成。

2.1.7基础层

在沟槽底原状地基或经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基上,用回填材料均匀敷设并压密的砂砾层。基础层用以敷设管道,也是管道的持力层。

2.1.8 管下腋角

在基础层以上和管道水平直径以下的圆弧形空隙部位,在设计要求的土弧基础支承角范围内用砂砾土材料回填密实,形成土弧基础的弧形支承。

2.1.9 基础支承角

与回填密实的砂砾料紧密接触的管下腋角圆弧相对应的管截面圆心角。用2α表示。在此范围内作用有土弧基础的支承反力。管道结构的支承强度与基础支承角大小成正比。

2.2 主要符号

2.2.1管道上的作用:

F cr,k——管壁失稳临界压力标准值;

F fw,k——浮托力标准值;

F SV,k——每延米管道上管顶的竖向土压力标准值;

F VK——管顶各竖向作用标准值的不利组合;

K f——管道的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

P——环土压力;

q vk——地面车辆荷载传至管顶单位面积上的竖向压力标准值;

Q vk——车辆的单个轮压标准值;

σ——管材钢肋最大环截面拉(压)应力设计值;

γ——回填土的重力密度;

s

γ——回填土与地下水综合的重力密度;

sw

μd——车辆荷载的动力系数。

2.2.2水力计算参数:

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

I——水力坡降;

n——管壁粗糙系数;

Q——流量;

Q s——每1km管道长度24h的渗水量;

R——水力半径;

v——流速。

2.2.3管材性能:

f Y——钢肋环向弯曲抗拉(压)强度设计值;

S d——管环刚度。

2.2.4几何参数:

A s——每米管道钢带的截面积;

a——单个车轮着地长度;

b——单个车轮着地宽度;

D1——管道的外径;

d i——管道内径;

d j——相邻两个轮压间的净距;

H s——管顶至设计地面的覆土高度;

H t——地下水面至设计地面的覆土高度;

H W——管顶至地下水面的高度;

n——轮压数量;

2.2.5 计算系数:

E d——管侧土综合变形模量;

E e——管侧回填土在要求压实密度时相应的变形模量;

E n——沟槽两侧原状土的变形模量;

K s——环向稳定性抗力系数;

K0——荷载系数;

α1、α2——与B r(管中心处沟槽宽度)和D1(管外径)的比值有关的计算参数;

γG.SV——永久作用分项系数;

γQ——动载分项系数;

γ0——安全系数;

ζ——综合修正系数;

φ——应力系数;

ψq——可变作用准永久值系数。

3 材料

3.0.1设计所用的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材应符合《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CJ/T270产品标准的规定。3.0.2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卡箍式弹性连接所用的橡胶套、发泡橡胶板、不锈钢套,应由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生产厂配套供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弹性橡胶套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HG/T 3091的规定;

2不锈钢套材料应符合《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标准的规定;

3橡胶套、发泡橡胶板、不锈钢套的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卷褶、破损等缺陷。

3.0.3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电热熔带连接所用的电热熔带其性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4 水 力 计 算

4.0.1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的流速、流量可按曼宁公式计算:

Q=A v (4.0.2-1)

2

1321I R n

v ?=

(4.0.2-2) 式中:v ——流速(m/s ) n ——管壁粗糙系数; R ——水力半径(m ); I ——水力坡降(‰); Q ——流量(m 3/s ); A ——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 2)。

4.0.2 管道的粗糙系数应根据试验综合分析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可采用n =0.01。 4.0.3 按公式(4.0.2-1)、(4.0.2-2)计算时,在满流条件下,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不同管内径的水力坡降、流速、流量在n =0.01时的关系见附录A (当n ≠0.01时,应根据实际n 值进行修正)。

4.0.4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的最大设计流速,宜控制在5m/s 以下。最小设计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管道在设计充满度下为0.6m/s ,

2 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在满流时为0.75m/s 。

5 管道结构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以可靠指标度量管道结构的可靠度。除对管道验算整体稳定外,均应采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5.1.2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道应按无内压重力流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50年。 5.1.3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结构设计应按下列两种极限状态进行计算和验算: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管道环截面强度计算、管道环截面压屈失稳计算和验算;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管道环截面变形验算。

5.1.4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结构设计应包括管体、管道基础、管道连接、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设计等。 5.1.5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截面设计应按柔性管计算。

5.1.6 管道的设计土弧基础支承角2α不宜小于90o,施工回填的土弧基础中心角不得小于2α+30o。 5.1.7 管道放置在素土平基上时,土弧基础支承中心角可按20o计算。

5.1.8 当管道采用电热熔带连接、卡箍式弹性连接时,宜采取对管道及时覆土、设置柔性接头等措施。对埋地管道采用电热熔带连接时,其闭合温度作用的标准值可按±25℃温差采用,相应的准永久值系数可取ψq =1.0计算。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的线膨胀系数可采用0.2mm/m ℃。

5.2 管道结构上的作用

5.2.1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所受作用的分类和作用代表值应按《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的规定采用。

5.2.2 管道上的永久作用标准值应为作用在管道每延米上的竖向土压力标准值,当管道敷设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可按5.2.1-1公式计算:

1D H F s s K SV ??=γ, (5.2.2-1)

式中 F SV ,k ——每延米管道上管顶的竖向土压力标准值(kN/m ); s γ——回填土的重力密度,可取18kN/m 3

H s ——管顶至设计地面的覆土高度(m );

D 1——管道的外径(m )。

当管道敷设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可按5.2.2-2公式计算:

1.1D H D H F w w s t s K SV ??+??=γγ, (5.

2.2-2)

式中 F SV ,k ——每延米管道上管顶的竖向压力标准值(kN/m ); H t ——地下水面至设计地面的覆土高度(m );

w s γ——回填土与地下水综合的重力密度,可取20kN/m 3;

H W ——管顶至地下水面的高度(m )

5.2.3 管道上的可变作用标准值应包括作用在管道上的地面车辆荷载或堆积荷载。车辆荷载与堆积荷载不叠加计算,应取两者中荷载效应较大者。车辆荷载等级应按实际行车情况采用。

5.2.4 作用在管道上的地面车辆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其准永久值系数可取ψq =0.5:

1 单个轮压传递到管顶处的竖向压力可按式(5.2.4-1)计算:

s s vk

d vk H b H a Q q 4.1)(4.1(++=

μ (5.2.4-1)

Q vk ——车辆的单个轮压标准值(kN ); a ——单个车轮着地长度(m ); b ——单个车轮着地宽度(m ); n ——轮压数量;

d j ——相邻两个轮压间的净距(m)。

表5.2.4 动力系数μd

5.2.5q 5.3 管道环截面变形验算

5.3.1 管道环截面的变形验算应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

5.3.2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在外压作用下,其竖向直径的变形量可按式(5.3.2)计算:

d

p vk q k sv d L

d E S D q F K D W 061.08)(1,max ,++=ψ (5.3.2)

式中 W d,max ——管道在荷载准永久组合作用下的最大竖向变形量计算值(m ); K d ——管道变形系数,根据管道敷设基础中心角2α可按表5.3.2选用; D L ——变形滞后效应系数,可根据管道胸腔回填密实度1.2~1.5;

ψq ——可变荷载准永久值系数,取0.5; S p ——管材环刚度(kN/m 2);

E d ——管侧土的综合变形模量(kN/m 2),由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附录B 采用。

表5.3.2 管道变形系数Kd

5.3.3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在外压力作用下,其竖向直径的变形率应小于管道直径允许变形率5%。 管道竖向直径变形率可按式(5.3.3)计算:

%1001

max ,?=

D W d ε (5.3.3)

式中 ε——管道竖向直径变形率。

5.4管道环向截面强度计算

5.4.1 管道环向截面强度计算应按荷载基本组合计算。 5.4.2 管道环向截面强度可采用式(5.4.2)计算:

Y f ≤σγ0 (5.4.2)

式中:f Y ——钢肋环向抗压强度设计值(KN/m 2

),根据《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CJ/T 270及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采用;

σ——管材钢肋最大环截面压应力设计值(KN/m 2);

γ0——管道重要性系数,污水管取1.0,雨水管取0.9,雨污合流取1.0; 5.4.3 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钢带最大环截面压应力可按式(5.4.3)计算:

()s

l vk Q K SV G o A D q F K .

.72.0,γγσ+=

(5.4.3)

式中: 0K ——荷载系数,当管顶覆土深度1D H s <时,0K =1.0,

当1D H s ≥时,0K =0.86;

sv G ,γ——管顶覆土荷载分项系数,取1.27;

Q γ—— 管顶地面荷载分项系数,取1.40;

s A ——每米管道钢带的截面积(m 2/m );

5.5 管道环向截面稳定性计算

5.5.1管道环向截面压屈失稳计算时,应根据各竖向作用的不利组合计算管壁截面的环向稳定性。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环向稳定性抗力系数不应小于2.0。 5.5.2管道环向稳定性计算,可按式(5.5.2)计算:

s vk

k cr K F F ≥, (5.5.2)

式中 K s ——环向稳定性抗力系数;

F VK ——管顶各竖向作用标准值的不利组合(MPa ); F cr ,k ——管壁失稳临界压力标准值(MPa )。

5.5.3管壁失稳的临界压力标准值可按式(5.5.3)计算:

P d k cr S E F 24,= (5.5.3)

式中 E d ——管侧土综合变形模量; S P ——管环刚度。

5.6 管道抗浮稳定计算

5.6.1 对埋设在地表水或地下水以下的管道,应根据设计条件计算管道结构的抗浮稳定,计算时各项作用均应取标准值。

5.6.2 埋地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的抗浮稳定可按式(5.6.2)计算:

k fW f Gk

F K F

,≥∑ (5.6.2)

式中 ∑F Gk ——各项抗浮永久作用标准值之和; F fw,k ——浮托力标准值;

K f ——管道的抗浮稳定性抗力系数,取1.1。

6 管道施工和敷设

6.1 一般规定

6.1.1 管道施工和敷设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管道安装施工前对管材和相关产品资料进行验收。

6.1.2 管材资料验收应包括以下项目:

1管材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2生产厂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文件,其中包括所用原材料牌号等。

3查验管材的产品合格标志。

6.1.3 连接件资料验收应包括以下项目:

1不锈钢套、螺栓、橡胶套、电热熔带等质量合格证。

2查验连接件的产品合格标志。

6.1.4 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基上。当管道在车行道下面时管顶最小覆土厚度不宜小于0.7m

6.1.5 施工时,根据管顶的最大允许覆土深度,应按设计规定对管材环刚度、沟槽及其两侧原状土的情况进行核对,当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可改变设计或采取相应的保证管道承载能力的技术措施。

6.1.6 当聚乙烯塑钢缠绕排水管穿越铁路及公路时,应按相关规定设置保护措施。

6.2 装卸、运输和堆放

6.2.1 管材装卸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管材装卸时,严禁管材抛落及相互撞击。

2装卸时吊索应采用柔性软质的、较宽的尼龙吊带或绳,不得用钢丝绳或铁链直接接触吊装管材。

3管材的起吊宜采用两个吊点起吊,严禁穿心吊。

6.2.2 管材的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发运的管材应做好管材端口的保护。

2大口径管材运输时,宜在管侧嵌入楔保护。

3管材在运输车上的堆放高度应符合国家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

6.2.3 管材堆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1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管材堆放时两侧应采用木楔和木板档住,防止滑动。

2管材堆放不宜过高,堆放层数应根据生产厂的要求执行。

3不同直径与不同环刚度等级管材宜分类堆放。

4 管材长时间堆放时应遮盖以防止阳光直射和暴晒。

5橡胶套、螺栓、不锈钢套等宜放在库房存贮。

6.3 沟槽

6.3.1 沟槽形式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槽深、地下水位、土质情况、施工设备及季节影响等因素确定。

6.3.2 开挖沟槽应严格控制基底高程,不得扰动基面。槽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先保留,在铺管前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当发生超挖或扰动基面时,可换填天然级配砂石料或最大粒径小于40mm的碎石,并整平夯实,其密度应符合6.

7.3要求。

6.3.3 沟槽槽底净宽度,可按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并根据管径大小、埋设深度、施工工艺等确定。当管径小于等于0.45m时,管道每边净距不宜小于0.3m;当管径大于0.45m时,管道每边净距不宜小于0.5m。

6.4 管道基础

6.4.1 管道基础采用土弧基础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土质,应在管底以下原状土地基或经回填夯实的地基上铺设一层厚度为100mm的中粗砂基础层。

2当地基土质较差时,可采用铺垫厚度不小于200mm的砂砾基础层,也可分二层铺设,下层用粒径为5~32mm的碎石,厚度100~150mm,上层铺中粗砂,厚度不小于50mm。

3基础密实度应符合本规程表6.7.2的规定。

4对软土地基,当基础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或由于施工期降水等原因,地基原状土被扰动而影响地基承载能力时,必须先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在达到规定的地基承载力后,再铺设中粗砂基础层。

6.4.2 对由于管道荷载、地层土质变化等因素可能产生管道纵向局部不均匀沉降时,应在管道敷设前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

6.5 施工排水

6.5.1 当施工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排水管临近建筑物的地方,降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对临近建筑物产生影响。

2 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应根据土层的渗透能力、降水深度、设备条件等选定。

6.5.2 施工降水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沟槽内不得积水,严禁带水施工。地下水位应降至槽底最底点以下0.5m。

2在地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槽底高程的地区,应将地下水位降至槽底最低点以下0.5m;管道敷设完后,进行回填土作业时,不得停止降低地下水。待管道稳固后,方可停止降低地下水。

6.6 管道安装

6.6.1 铺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管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对管材规格及连接类型、数量进行验证,并按产品标准要求逐节进行检查,不符合产品标准的管材严禁敷设;

2搬运时须轻抬、轻放,严禁在地面拖拉;

3下管可用人工或起重机械进行。一般小口径可采用人工下管,大口径宜采用起重机械下管,人工与机械起吊下管时应按6.2.1要求执行;

4下管安装作业中,必须保证沟槽排水畅通,应防止管材漂浮,管线安装完毕尚未填土时,一旦遭水浸泡,应进行管中心线、管顶高程复测和外观检查,如发生位移、漂浮等现象,应作返工处理。

6.6.2 卡箍式弹性连接

卡箍式弹性连接的结构见图 6.6.2,橡胶套分两层,内层薄橡胶套,外层发泡橡胶板,在橡胶板外侧用不锈钢套紧固,管端在出厂前预制了塑料密封块。

具体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连接前先检查管材表面、肋片顶面是否平整破损、有无凸凹或钢带裸露。检查塑料密封块是否焊接牢固,与管体和肋片之间有无缝隙,如有问题应及时修补。

2清除管内杂物,清洁管端连接部位。

3将管道放置在地基上,对齐管道,管道连接处的地基上要挖有适合连接操作的操作坑。

4将橡胶套套入管材端部,套入长度为橡胶套的一半,然后将另一半翻折回来套在同一管端。

5将两根管材管端对正(轴线平直),并留出不小于10mm的伸缩间隙,然后将橡胶套翻回套在另一侧管端。

6将发泡橡胶板缠绕在橡胶套外面,发泡橡胶板应自然均匀贴合在橡胶套外,对口自然对靠且处于管顶中部,用胶带粘和固定。

不锈钢卡套

图6.6.2 卡箍式弹性连接

7将不锈钢活套圈套在橡胶板外。对不锈钢活套(供应状态为平板)的弯曲成型过程中,应保持连续圆顺的变形,不得出现死弯或折皱。不锈钢套弯曲围套到位后,穿上并逐渐拧紧螺栓,在拧紧时应边紧边用橡皮锤敲击不锈钢套外表面,保证钢套与橡胶套均匀贴合,敲击力应适度,不得使板面上出现塑性凹陷。

6.6.3 管材采用电热熔带连接

电热熔带连接的结构见图6.6.3。

电热熔带

图6.6.3 电热熔带连接

具体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将待连接二根管材端口对齐对靠并尽可能同轴,在管材椭圆度较大时应尽可能使二根管材端口长短轴对应。

2使用支承机具将电热熔带敷设于二根管材连接处内壁上,电热熔带搭接口及接线柱应位于管材上方;热熔带宽度方向上的中心线应尽可能与两管端对接线在同一垂直面上。

3在电热熔带搭接处,用仿形热熔片将空隙填充;

4打开支承机具将电热熔带撑圆并均匀压紧贴合在管材内壁上,机具的所有压板均应整齐无遗漏的覆盖压合在热熔带上。

5将热熔焊机(电源)与电热熔带电热回路连接,依管材生产厂家提供的电流、通电时间等焊接工艺参数进行通电加热焊接。通电加热焊接过程中,电流可能有一定的连续稳定降低过程,但不得有升降突变,电热熔带熔焊区的表面温度在圆周上应是相对均匀的,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对接头进行详细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6焊接完毕后,进行自然冷却(一般≥40min),冷却过程中不许移动焊接机具,并保证接头不受外力作用,冷却后放可将机具移开。

6.6.4 管道连接过程中使用非定长管时,采用手锯或电动往复锯进行断管,断管后端口漏出的钢带部分,必须用微型挤出机或EVA焊枪进行封焊。

6.7 回填

6.7.1 一般规定

1沟槽覆土应在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覆土前必须将槽底杂物如砖块等清理干净。

2在密闭性试验前,除接头部位可外露外,管道两侧管顶以上(不宜小于0.5m)须回填,密闭性试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其余部分。

3回填过程中,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带水回填。如果雨季施工排水困难时,应采取随下管连接随回填的措施,为防止漂管,应先回填到管顶(至少0.5m),并夯实。

4沟槽回填,应先从管道、检查井等构筑物两侧同时对称回填,确保管道与构筑物不产生偏移。

5从管底基础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严禁用机械推土回填。

6管顶0.5m以上采用机械回填时应从管轴线两侧同时均匀进行,并夯实、碾压。

7当沟槽采用钢板桩支护时,在回填达到规定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并应采取措施填实。当采用砂灌填时,可冲水密实;也可采用边拔桩边注浆的措施。

8沟槽回填时应严格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当管径较大、管项覆土较高时,可在管内设置临时支撑或采用预变形等措施。

6.7.2 回填材料

从管底基础层至管顶以上0.5m范围内的沟槽回填材料,宜按表6.7.3的规定采用。

6.7.3 回填土的密实度

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特殊要求时可按表6.7.3和图6.7.3的规定执行。

表6.7.3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要求

注:1、当管道沟槽位于城市道路或公路路基范围内时,管顶0.5m以上应分别按城市道路和公路路基密实度要求填实。

2、本表中的密实度等采用轻型击实标准。

图6.7.3 沟槽回填土要求

6.8 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

6.8.1管道与检查井井壁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具体设计要求时可采用下述方法:

1 当管道已敷设到位,在砌筑砖砌检查井井壁时,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包封插入井壁的管端。混凝土包封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图6.8.1)。

图6.8.1 现浇混凝土包封连接

2当管道未敷设,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在井壁上按管道轴线标高和管径开预留洞口。预留洞口内径不宜小于管材外径加100mm。连接时用水泥砂浆填实插入管端与洞口之间缝隙。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不得低于1:2,且砂浆内宜掺入微膨胀剂。砖砌井壁上的预留洞口应沿圆周砌筑拱圈(图6.8.2)。

6.8.2在检查井井壁与插入管端的连接处,浇筑混凝土或填实水泥砂浆时管端圆截面不得出现扭曲变形。当管径较大时,施工时可在管端内部设置临时支撑。

6.8.3检查井与上下游管道连接段的管底挖空部分,在管道连接完成后必须填实。

7 管道密闭性试验

7.0.1闭水试验时,水头应满足下列要求:

1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2当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3当计算出的试验水头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7.0.2试验中,试验管段注满水后的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4h。

7.0.3当试验水头达到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到观测结束。观测过程中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小于30min。

7.0.4 管道的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 s≤0.0046d i

式中 Q s——每1km管道长度24h的渗水量(m3);

d i——管道内径(mm)。

7.0.5在试验过程中应做记录。

8 管道工程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管道工程验收,可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顺序验收。分项工程可划分为:沟槽、管道基础、管道安装、密封性能、回填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8.1.2 管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管材、连接件规格、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检验记录;

3工程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闭水检验记录;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或工程质量评定表。

8.1.3 分项工程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技术规程,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返修的工程,应重新验收。

8.2 沟槽质量验收

8.2.1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超挖,应用中、粗砂或碎石回填并夯实,超挖部分严禁用土回填。

8.2.2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地下水位高于槽底时,应采取有组织排水,必须保证排水畅通,达到施工降水要求。

8.2.3沟槽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3的规定。

表 8.2.3 沟槽允许偏差表

8.3 管道基础验收

8.3.1 管道沟槽自清底铺设垫层起,直至回填全程中不得有水浸泡。

8.3.2 管道基础砂垫层应做到密实平整。砂石垫层底层的砾石或碎石及上面的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石子不得露出砂层与管材直接接触。砂基础及管侧腋角,必须与管底部位紧密接触。

8.3.3管道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 管道基础允许偏差表

8.4 安装质量验收

8.4.1 安装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管材及附件类型、规格应符合要求,应有产品合格证;

2管材不得有破损、裂缝及明显缺陷;

3接口用的不锈钢活套,必须与管材规格配套,应有产品合格证。

8.4.2 下管安装作业,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槽内带水下管安装。

8.4.3管道安装完毕尚未填土,又遇水泡的管段,应进行高程复测和外观检查,如有浮管等现象,应做返工处理。

8.4.4管道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4.4的规定。

表8.4.4 管道铺设允许偏差表

8.5 管道变形检验

8.5.1 当回填至设计高程后,在12h至24h内应测量管道竖向直径的初始变形量,并计算管道竖向直径初始变形率,其值不得超过管道直径允许变形率的2/3。

8.5.2 管道的变形量可采用圆形心轴或闭路电视观测等方法进行检测,测量偏差不得大于1mm。

8.5.3 当管道竖向直径初始变形率大于管道直径允许变形率的2/3,且管道本身未损坏时,可按下列程序进行纠正,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1.挖出沟槽回填土至露出85%管道高度处,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挖掘;

2.检查管道,当有损伤时,可进行修补或更换;

3.采用能达到密实度要求的回填材料,按要求的密实度重新回填密实;

4.复测竖向管道直径的初始变形率。

8.6 回填质量验收

8.6.1沟槽覆土密实度应符合表8.6.1的规定。

表8.6.1 沟槽覆土密实度表

表8.6.2 沟槽回填中粗砂干重度表

8.7 管道工程竣工验收

8.7.1 管道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