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

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校安全条例》和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管理责任与机构

1. 安全管理责任

学校安全部门为学校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领导负责全校安

全工作,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细则要求,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具体管。

2. 安全管理机构

学校应当按照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的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明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部署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学习与教育

学校应当根据安全教育工作的需要,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向学生和教职工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教育法律法规。

第四条:安全检查与监控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监控机制,留存安全监控录像备份。

第五条:安全隐患预防和处理

学校应当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场所、设施、行为等项进行安全

风险评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与周边社区、企业、单位体现互惠共赢,加强联动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共同维护本区域的安全环境。

第七条:学校安全应急处理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和

药品,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应对

安全突发事件。

第八条:安全资金保障

学校应当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校长工作报告,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安排足够的资金保障。

第九条:学校安全档案

学校应当建立学校安全档案,记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部过程

和措施,为今后开展安全工作提供有效资料。

第十条:安全管理宣传与推广

学校应当利用校园广播、学生会、班级宣传等途径,加大安全知

识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保障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建设改进与提升

学校应当不断根据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求,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措施、培训等方面进行持续改进和提升。

第十二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追究

学校应当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依法给予警告、记过、留校查看直至开除等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所使用的专业术语,应当使用与国家、省、市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规定相同的术语。

以上为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各位师生应严格依照细则要求,根据本校实际,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随着社会的进展,学校安全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切。学校安 全事故屡屡发生,给同学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此,学校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保障同学学校安全的紧要工作之一、本文将从 安全管理目标、原则、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与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认真探讨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安全管理目标 学校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各种管理手段和措施,保障师生的 安全权益,保护学校的财产安全。实在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同学人身安全,防止学校暴力、欺凌、交通事故发生。 2. 保障同学财物安全,防盗、防失窃、防火等。 3. 维护学校基础设施的平稳运行,确保用电、用水、供暖等设 施安全稳定。 4. 提高同学、老师和家长对安全教育的认得和理解,打造和谐 学校。 二、安全管理原则 1. 防备为主原则,重视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2. 综合防范原则,将生活、学习、工作等各个方面的安全纳入 到管理范畴中。

3. 整治与服务并重原则,做好安全管理的同时,为同学供给更 好的服务。 4. 公开透亮原则,让师生和家长了解安全管理的情况和进展。 三、组织机构 学校安全管理需要组建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安 全专家、公安机关等构成。安全管理委员会重要负责学校的安全工 作的决策和落实,实在职责如下: 1. 订立和修订本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 2. 编制综合安全规划,防范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3. 布置和推动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4. 组织评估和分析安全风险,订立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适时处置发生的突发事件。 6. 同学安全工作的宣扬,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管理 氛围。 四、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应订立一系列安全手册,包括建筑、设备、施工、人员 安全使用手册等。 2.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职责,确保 安全措施的落实。 3. 订立安全标准和安全规范,对师生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4. 学校应建立安全档案,适时记录紧要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 的经过和处理过程。

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

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强化学生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 __《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及校属各有关单位要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

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第五条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性现象和突发事件,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四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防患于未然。 第六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考核体系并落实到班级和宿舍,各院应有一名领导主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层层责任制度。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是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 主管部门,其重要职责是草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文件,具体组织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安全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页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下文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您浏览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 X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颁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现依据该《办法》,结合我县各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国家及省市县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依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各类事X 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人身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遵循“教育为主,预防为先,防治结合”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教育,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安全。 第二章制度建设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各中

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应当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X 故。 第七条学校每学期开学后要立即逐级逐班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逐岗逐人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 第八条学校要特别注重加强对重点环节(包括上学、放学、校内外活动、集会、放假等)和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微机室、锅炉房、财会室、食堂、学生宿舍等)的安全管理,并制订相应的规章管理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九条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周小查、月检查,开学初和期中、期末组织详查的检查备案制度,根据不同季节和特定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做好检查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作为调查处理安全事X 故的重要依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并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上报。教育局、各乡教办每学期要对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组织1-2次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教育局要进行抽查。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自救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前言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深圳市教育局制定了《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并在此基础上补充完善了本实施细则。本文将对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做详细介绍。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 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保障校园安全和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规范安全操作和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1.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应该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安全警示机制,落实校园安全“一人一档”台账制度,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2.防范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学校应该加强安全教育,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发现并及时处理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落实孤立和心理疏导措施。

3.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和完善校园监控设施,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程序,对违反校园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违纪处分。 4.防范火灾事故。学校应该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对校内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和职责 1.深圳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和指导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 2.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维护校园内部治安秩序,向警方汇报和协助处置校园内的刑事案件,定期对校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四、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学校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安全工作机构和职责的设置和安排。 2.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的安排,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3.校园安全“一人一档”台账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学生身体和心理状况信息。 4.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考核的要求。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精选10篇)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精选10篇)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1 1、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2

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3

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5篇)

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为使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科学化,建立健全全员目标、全员责任、全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____市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及青州市教育局和镇教管办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高柳初级中学《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健全制度、立足防范、强化监督、整治隐患。 二、安全工作目标要求: 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杜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安全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 三、安全工作十六字方针: 安全第 一、防备为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第二章安全工作四大体系 一、安全工作领导管理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同志、级部主任组成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____名专职门卫,其工作人员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校安全工作要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详细抓,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分层管理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副组长:副校长负责师生教学活动安全宣传工作部署与检查成员: 教导处负责人负责师德建设、安全活动宣传、多媒体教室、微机室等多功能教室的安全工作七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七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政教处负责人负责师生安全教育宣传、法制教育宣传、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八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八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九年级级部负责人负责九年级级部师生安全日常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及资料收集,并承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日常工作 总务处负责人负责安全物资供给和后勤保障、校舍、食堂、小超市、水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校长、处室负责人、级部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对安全实行全面管理;副校长、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各级部主任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

《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

《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四章学生安全事故防范 第五章学校安全管理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七章督导检查 第八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 第九章保障机制 第十章考核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深入落实《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 大安全风险。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及周边安全主要包括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教学实验安全、活动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学生欺凌和暴力以及自然灾害、突发 意外事故等可能对师生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 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协同联 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教育、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 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 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根据 各自职责落实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全员 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工作检查指导,组织开展学校 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定期组织学校保安人员常规培训; (二)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完善奖励机制,建立安全责 任和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性; (三)编制学校安全教育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督促学校制定安 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指 导学校开展防震、防火、防汛、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指导组织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学校全员安全 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业务培训; (五)负责本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范化解涉校矛盾 风险,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六)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履行 校车安全管理相关职责; (七)指导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开展未成年学生防溺水安 全教育; (八)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综合监 督管理,查处相关安全事故。 第七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推动协调将校园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高 峰勤务,会同教育部门在上放学时段组织“护学岗”开展护学工作。指导 学校将重点部位安装的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和 报警平台。加强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和接处警平台建设,确保满足学校 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和一键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的需求; (二)负责对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专职保安 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指导高等学校加强警务室建设。负责涉校涉生矛 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依法查处围堵学校、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等违法犯罪行为,依 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10篇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10篇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精选10篇)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那么你知道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有哪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1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2 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最新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篇3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r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学生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

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 近年来,中小学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各种意外事故时有发生,给学生、老师、家长等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为了保障中小学校园的安全,中国政府出台了《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旨在全面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安全问题的预防和处理,有效保障中小学校园的安全。 《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共15章,78条,主要涉及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食品卫生、安全预防、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逐一分析。 一、学校安全管理 第一章从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制定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其中第三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离散学校等。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学校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责任到位。 二、教育教学 第二章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教育部门的规定,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其中特别强调了体育教学的安全问题,要求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育活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学生的体育健康。

三、设施设备 第三章明确规定了学校环境、建筑、设备和器材的安全要求。其中,学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舍、食堂、宿舍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学校还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和器材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师生的安全。 四、食品卫生 第四章规定学校必须将食品卫生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具体措施包括加强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和配餐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师生的饮食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饮食安全意识。 五、安全预防 第五章从预防工作入手,明确指出学校必须做好各类安全预防工作,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具体措施包括:加强校园安全巡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应急预案,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加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合作,共同促进校园安全。 六、责任追究 第六章强调了学校的法律责任,对于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学校,将依法受到处罚和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安全事故的处理也有明确规定,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某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某学校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校园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后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委员会应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会议,研究并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并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分工 校园领导班子成员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全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 四、安全教育及培训 学校定期开展学生、教职工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校园全体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维护管理 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维护各类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六、校园安全巡查 学校定期组织对校园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七、事故应急处理 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危急时刻校园师生的生命安全。 八、校园安全考评 学校每学年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九、其他相关规定 学校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十、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餐饮服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每学期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和卫生条件。 十一、校园安全宣传

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学生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十二、保卫工作 学校保卫部门要负责学校内外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校园周边的巡查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环境。 十三、校园交通管理 学校要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规范校园内的交通秩序,确保师生的出行安全。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十四、安全监测和预警 学校要建立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对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因素进行监测和预警,确保校园的安全。 十五、校园安全事件处置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事件的处置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迅速组织处置,保障师生的安全。 十六、关怀与支持 学校要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师生间要相互关心和支持,形成良好的校园氛围。 十七、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休息和学习时间,避免过度疲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八、家校合作 学校要积极开展家长安全教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十九、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学校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无隐患。 二十、学校及教职工安全奖励与惩处制度

2023年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最新版

2023年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最新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风险防控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 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 活动。 本条例所称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本条例所称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含幼儿园幼儿)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校舍和其 他设施安全以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防控,坚持政府负责、学校尽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综合治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按照规定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学校安全。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统 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学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民政、财政、发展、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地震、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校园安全条例

校园安全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中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的 事项,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有事外出时要安排一位校级领导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周;每学期开学前的两周为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周。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量化,制定安全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书。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书的内容应当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和活动课计划,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第七条学校应当聘请法制副校长。 法制副校长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并协助有关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对安全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常规检查。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校园管理制度; (二)安全防火制度; (三)危险品管理制度; (四)宿舍管理制度; (五)门卫管理制度; (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七)食堂管理制度; (八)医务室管理制度; (九) ; (十)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十一)学生参加社会实习、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检查制度; (十三)其他安全工作制度. 第三章校园安全工作规范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十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十一条校园范围的房屋建筑、场地、活动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完整版)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 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 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 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 受影响,维护学校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及各功能室和教师员工寝室,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 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 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 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 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格安全用水

制度,保证师生 生活用水的安全和正常供应。 四、学校配备素质可靠,训练有素的值勤队,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安 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和原材料均从正 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 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个体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 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和搭 班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对易燃 ,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微机教室和电教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

职业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实施细则

XXXX职业学院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实 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平安校园建设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XX省学校学生人身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居安思危,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全力以赴把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抓早、抓细、抓紧、抓实、抓好,防范于未然。 第三条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习、生活场所的安全秩序和规定,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学生系我校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各类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实行校、班级二级管理。 第六条全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隶属于XXXX职业学院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校由党政负责人、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组成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班级由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组成安全教育及管理小组,组织全班学生搞好安全教育、宣传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九条学校每学年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法制教育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生产活动月、新生安全知识教育及全年的如国家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电器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溺水教育等主题安全教育日活动。全校师生都必须参加,通过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防范常识和各种意外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手段。 第十条学校各相关处室根据环境、季节及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防盗、防火、防传染性疾病、防溺水、防诈骗、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学校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本条例旨在保障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中小学(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设置安全教育课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

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市、区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所属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市、区各级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环保、工商、城市管理等行政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章校园安全管理 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

作。高等学校设保卫处,建立校卫队,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处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中等学校设保卫科,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科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小学校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装备。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交通违章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作出及时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条:校园治安 学校实行门卫制度。保卫人员有权检查进入学校的人员,未经许可的非学校人员和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任何机动车不得进入教学区。在校内,任何人不得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相关 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条例》规定 的职责。 市、区政府财政、规划国土、人居环境、交通、卫生、公安、监察、司法行政、机构 编制、文化体育、住房建设、水务、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行政部 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费用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主要用于安全宣传、教育 培训、设施、设备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 第四条政府建立和完善学校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学生 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招标购买。 学生监护人可以自愿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财政、教育发展基金和学 生监护人按1∶1∶1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宣传方案。 本市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应当在每学期开学初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 考核优秀的学校和安全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市、区政府应当采用现代科技防范措施,建立学校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直接联 网的电子安全防范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司法行政、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安全手册,指导学校建立学校信息化安全管理平台、学校网络安全、学校治安防范、 预防学生滥用处方药物成瘾、教职工和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卫生、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教师、安全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2022 年 11 月 30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保护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 安全教育与管理、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等,合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遵循

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属地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 保障学校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学 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学生家长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应当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 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所管理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

学校安全条例

学校安全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三章事故责任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职员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及与学校安全工作有关的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国家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等。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安全优先;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四)及时、合法、公正处理安全事故。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责任,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与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与保护。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与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与认知能力,避免与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六条市教育行政部门是全市学校安全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学校安全工作。 公安、交通、卫生、文化、环境保护、工商、城市管理、建设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应当与有关行政部门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对维护学校安全有显著成绩或者有特殊贡献的单位与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与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自救自护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应当包含安全教育内容。 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安全教育周。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条学校每学期应当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教育与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联合检

最新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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