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代化意义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代化意义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代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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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及其现代化意义

作者:荆博川

来源:《文艺生活·文海艺苑》2009年第06期

摘要:本文通过对“隆礼重法”的理论基础,礼法关系及礼德作用诸多问题的研究,着重辨析了荀子提出的“礼”“法”与孔、孟“重义轻利”的异同,力图通过本文对荀子政治法律思想的内涵进行初步的探寻。

关键词:荀子隆礼重法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09)18-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以下所引《荀子》只注篇名)所有人的本性都是恶的,只不过圣人和君子能够化性起伪,而小人却“从其性,顺其情,安恣睢,以出乎贪利争夺”(《性恶》)。只有通过外在的“礼义”约束和法律制裁,才能使人为善。古代的圣王“明礼义以化之,起

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性恶》),采取德法并举的手段,就是为了把国家治理好。荀子总结说:“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成相》)荀子正确地认识到法治和德治都是治理国家的手段,二者都不可偏废,否则就达不到很好的效果。

一、国之命在礼

基于性恶论,荀子在强调以德治国时,并不像孔子和孟子那样注重道德的自律、强调“仁义”,而是注重道德的他律,竭力提倡“礼”。“礼”主要包括外在的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在《荀子》一书中,“礼”是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的总称。“礼”既贯穿在社会的分工关系中,又贯穿在封建社会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这种“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君子》)的伦常秩序中,起着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作用。“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存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大略》)荀子把“礼”抬到极高的地位,“礼者,人道之极也”(《礼论》)。只有遵守外在的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最终结束割据状态,实现天下的统一。

第一,“礼”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荀子提出:“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强国》)。以“礼”治国是取得天下的重要途径,不以“礼”治国就会丧失天下。他明确提出:“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覆幽险而尽亡矣。”(《天论》)成汤和武王取得天下,就是因为“以国齐义”的缘故,先王正是因为以德治国才治理好国家。荀子明确得出结论说:“隆礼贵义者其

论孔子权变思想及其在现代的意义.doc

论孔子权变思想及其在现代的意义- 摘要:儒家的权变伦理思想在孔子那里并未做出详尽的阐释,但作为儒家学说的重要奠基人,孔子的思想意蕴、处世原则和方式,是对经与权生动鲜活的诠释。本文从个体的人伦道德层面、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方法论层面对权变思想及其在现代的积极意义进行了阐发。 关键词:权变;个体;社会;方法论 孔子的一生处事为人则处处体现”权”。但在《论语》中仅三处提到”权”,如:”子罕”篇”未可与权”;”微子”篇”废中权”;”尧曰”篇”谨权量”。《(论语集注·微子第十八》)在《论语·子罕》(以下只注篇名)中提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意思是说,可以同他一道学习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道取得某种成就;可以一道同他取得某种成就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道事事依礼而行;可以一道同他事事依礼而行的人,未必可以同他一道通权达变。”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后来被引申为灵活变通,借指在面对具体境遇中的道德冲突时,行为主体在选择道德行为时的权衡变通。 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孔子重礼,推崇仁政,”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八佾》)。孔子的权变思想突出一个”变”字,不是毫无章法、随心所欲地乱变,而是以礼为前提的。我们可以说,权变是实现礼的手段,是具体的措施方法,礼是根本原则,二者相比较,权变则是围绕礼而进行的。正如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说:”道是原则性;权是灵活性。灵活性,在表面上看,似乎是违反原则,但实质上正是与原则性相合。”可以说”权变”是一种度时势,审轻重,而不失其节的为人处世

孔子教育思想的现实意义知识讲解

孔子教育思想的现实 意义

孔子教育思想中的道德教育对今天仍有积极意义。 一、立志有恒 孔子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上,不应该以个人现在物质生活为满足,还应有将来精神上的更高要求,这就是对社会发展有自己的理想和尽自己的义务。他在教育学生如何对待现在和将来的关系时,总是引导学生立足于现在而面向将来,确定志向,树立人生的目的和理想,作为个人努力方向。 认为“立志”是重要的起点,但要坚持和实现其志向,并不是容易的事。他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少年有志,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才立,可见立志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关键。确立志向后,又经过长期不懈地学习、修养,使之思想、感情和行为,达到道德的高度自觉与"不逾矩"的境界,表明了道德教育的终身性、长期性和阶段性。孔子教育学生“志于仁”。“仁”是孔子最高的道德标准与理想,他要求学生以“仁”指导日常的道德行为,坚持道德信仰而不动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篇)要求君子在吃一顿饭的瞬间也不要离开仁德,在匆忙紧迫的情况下也不要离开仁德,在颠沛流离的环境中也不要离开仁德。他要求学生“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论语·泰伯)对仁德和理想要笃信,要好学,要坚守,并用生命去捍卫。“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即要求君子仁人,不贪生怕死而损害仁德,要勇于牺牲来成全仁德。他认为志向和理想甚至比个人生命都还重要。 孔子在教育学生对待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时,总是引导学生追求更高精神生活,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而在物质享受方面,则不宜要求太高太多,物质享受方面要求多了,相反地会妨碍精神境界的提高。 只有经过长期艰苦的磨练,志向方能坚守。孔子在教育学生对待志向的确立与坚守的关系时,总是引导学生重视持之以恒与百折不挠的意志锻炼。这也可以说是立志过程的最后与最高的阶段。 今天,社会生产力已经高度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但是在学生中越来越多的出现盲目攀比爱慕虚荣的现象,许多学生已经把立志忘掉了。孔子的这一思想更需要成长在改革开放富

荀子法律思想

荀子法律思想。 一、性恶论是荀子的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 在荀子看来,人性是与生俱来的人的自然本性。性与情、欲联系在一起,人的情性都是一样的,不因人的高低贵贱有所区别。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这就导致人性必然转向恶的方向。人的无休止的色欲、财富欲、权利欲等好利恶害的品质就是恶,如果任其发展,那么必然会发生争夺、淫乱而犯分乱理,只有经过教化,才能改恶从善,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义的要求。人性虽然恶,但是可以通过教化和法度,使其化性起伪。 二、良法与恶法理论 1、礼法一体论是荀子法律理论的核心思想 荀子把礼与法贯通起来,将礼作了法的解释,隆礼重法的礼法一体论是荀子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其内容之一是创立了礼法的范畴。荀子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用了礼法这一术语。这不是礼与法两个概念的简单重复,其所反映的是一种新的法律理念,即未来大一统国家制定的法律应当是礼法,而不是弃法与外的单纯的礼,也不是无礼统率的单纯的法。当然,荀子的立法一体论不是把礼法简单的绝对的合二为一,也不是把礼与法的界限全面抹去,而是有区别的统一。 2、良法与恶法的判断标准:非礼无法。即良法与恶法的划分依据不仅仅归于道德层面,而且还以行为是否合乎礼作为依据。一是国家立法应该以礼为指导,以礼为准绳,合乎礼的要求的就是良法,反之即是恶法。二是在法律实践中,行为人对非礼无法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3、王霸之道的良法应该具备四个条件:礼治主义、大一统中央君主集权主义、民水君舟的重民主义、隆父的家族血缘伦理主义。 三、明分使群的法律起源论 荀子认为,法律起源不仅是由于它适应着化性起伪的需要,而且是因为它要明分使群。法律适应着圣人贤王为了改造人性、确定权利义务的分配,从而解决人们的争端,避免社会秩序紊乱而起源的。 四、法律本体论 法义即是法的精神、原理、原则,法数指法律条文本身。荀子认为,只知道法数不知道法义,后果严重。表面好像重视法律条文或说成文法典,实际尚法而无法,表面上言之成理,逻辑严密,实际上愚弄百姓。 五、法律与治国方略: 在治人和治法的关系上,荀子的核心理念就是法纵然优良,但只是治之端也,法不能离开执法之人独立发挥作用。 六、有关罚罪与刑事法律原则 一是刑当罪,反对以族论罪,反对株连,反对像刑;二是刑事司法应当赏罚有律,罪行相当,。 七、治则刑重,乱则刑轻 在治世,犯罪的人相对较少,因此所有犯罪的人主管恶性更大,适用重典,被处以刑罚的绝对人数不多,有利于发挥刑罚的预防犯罪的作用。而在乱世,虽然民心涣散,犯罪者多,但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并不一定很大,适用轻典,被处以刑罚的人也可以减少。 八、评价 荀子的法律理论体系表现出明显的综合性的特点,内容显得丰富博杂。荀子

论荀子礼学的深度结构

摘要:“礼”是荀学的核心观念,荀子对礼的深度结构作了多方面的论述。从人间层面看,当礼作为社会秩序的依据时,它的深度结构体现的是社会交往理性;从形上层面看,作为根源性的不易之理的礼,是一种“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的客观原则在宇宙万物之中的显现。荀子对礼的超越性的论证,重新确立了礼在人间的权威。与礼的深度结构相对应,礼的表层结构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荀子;礼论:儒家;礼的本质 “礼”是荀学的核心观念,在《荀子》一书中,有关礼的判断甚多,或从礼的功用,或从礼的意义,或从礼的目的等等不同的方面,荀子把它作为社会法度,规范、秩序,对其起源作了理性主义的理解。在探讨礼的文质(深度结构与表层结构)关系中,他消解了道家对礼文的非难,强调了礼文对人的情感的规约作用,以及礼乐制度的度量分界作用;在礼的本质认识方面,他汲取了孔子对仁的道德情感的重视,消化了庄子对礼的形上学的追问,并将孟子的先验道德理性改造为社会交往理性。本文着重阐发荀子对礼的深度结构的论述,以此就教于方家。 一、礼的本质的两个层面 荀子论述礼之文时,是直接指向人性的,生活中的种种缘饰是为规约人性服务的。因而,在他看来,与礼之文相对应的礼之质是指“性”,礼文起着即美性、或“称情”的作用,但人的本质还有社会性的内容,与此相对应的礼之质,即“礼义”。这个“礼义”是独立于性情之外的“礼之理”,是相当于人的道德理性,它在人际交往中生成,同时作为礼的内在要求又规范着人的交往活动。 (一)作为度量分界的礼之质 据统计,《荀子》中“礼”字出现约309次,“义”字305次,“礼义”出现106次。这么高的频率,实在值得重视。不过,也有学者以为荀子所称之为“礼义”与“仁义”,基本上则只有“礼”与“仁”的内容或理念可说,缀于其后的两个“义”字,只起贞定仁、礼的价值意义的复词而已,并无“义之为义”的独立特性。即是说荀子只取了“义”的通用性,其所谓礼义、仁义、甚至分义,都只是通俗意义上的“礼的意义”、“仁的意义”、“分的意义”而已。 [1] 但是,事情并不这么简单。在荀子那里,礼义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义”的界定上得到印证。在《荀子·大略》中,“亲亲、故故、庸庸、劳劳,仁之杀也;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其节,礼之序也。仁,爱也,故亲;义,理也,故行;礼节也,故成。”[2]在这里,义是与理相联系的,义是理性的代名词,人们讲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都是不同于亲亲的感情因素之外的理性使之然的,这种理性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正是它才将人兽区别开来。 在荀子看来,人的活动性不是人的本质规定,因为水火也有,草木也具有人一样的生命,禽兽也有人一样的知觉,只有“义”即理性才为人所独有,它才是人的本质规定,正因为“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王制》)这样,义在荀子这里,成了人们道德之善的标志,因而具有终极性的价值。 “义”作为一种理性,它要求人们遵从秩序、谨守职分。所以,荀子认为“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议兵》)与“仁者爱人”相比,义则表现为遵从理性,反对破坏既定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理性原则的指导下,“夫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强国》)正是这种理性原则,它可以用来限制禁止不合理性的恶与奸,也可以调适人的内在欲求与外在世界的关系,使内外上下之间和谐融洽。 以义为内核的理性,是人战胜自然的前提条件,荀子对人的这种理性充满了乐观之情。“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

论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

摘要荀子作为我国先秦诸子中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其“隆礼重法”思想开儒法合流之先河,影响极为深远。笔者拟通过对“隆礼重法”的理论基础,礼法关系及礼德作用诸多问题的研究,着重辨析了荀子提出的“礼”“法”与孔、孟和商鞅所述的“礼”“法”概念的异同,并探讨了荀子思想与前代各派思想的区别与联系,力图通过本文对荀子政治法律思想的内涵进行初步的探寻。关键词荀子礼法思想礼法关系荀子堪称先秦后期儒家泰斗,其学术集儒家之大成,又采百家之长,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他一方面继承、发展和修正了儒家的“礼治”;另一方面又继承、发展和修正了法家的“法治”,并在新的封建基础上以“礼”为主,使礼、法统一起来,形成了“隆礼重法”的思想。从而为后来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荀子“隆礼”中的“礼”不同于儒家传统中的“礼”。传统中的“礼”是维护“宗法制”和“世袭制”的,而荀子的“礼”则被改造成为维护封建官僚等级制的新礼。“重法”中的“法”也不同于法家传统中的“法”。传统中的“法”是指严刑峻法、暴力镇压,而荀子除提出了“法者,治之端也”的命题,把法看成是治理国家的首要条件外,还提出了反对“以族论罪”的思想,这比法家的“族诛连坐”的思想显然高出一筹。 一、荀子提出“隆礼”“重法”思想的理论基础(一)“化性起伪”的“性恶论”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逻辑出发点。荀子在《性恶》篇中指出“人性之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显而易见,荀子所说的人性本原就是天生的“好利”“疾患”及其他的欲望,“纵人之性,顺人之情”就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从而滋生罪恶。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恶”是由人的“性情膨胀、发展而导致的,这就为政治控制必要性提供人性根据。荀子还从“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的思想推断出人是可以改变人性中恶的因素,人为地培养成善的本性。这就要通过道德教化和法律手段来使人们改变恶性,既所谓的“化性起伪”。故此,“化性起伪”的“性恶论”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逻辑出发点。荀子认为,正是由于人的欲望和情性才有可能导致邪恶,所以应该重教以化之,隆礼以节之,立法以禁之。(二)“明于天人之分”是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社会基础。在荀子之前,有许多大儒先哲探讨过有关天人关系的一些问题,但既不系统也不明确。荀子则明确指出自然界万物变化都是有规律的,“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人类的吉凶祸福,国家的治乱兴衰都是认为造成的,与天无关,因而要“明于天人之分”。这一命题的提出是对于天人关系的认识问题上一次理论性飞跃。“明于天人之分”才能明于阶级之分,这正是荀子提倡“隆礼重法”的社会基础。既然天人可以相分,阶级自然可以相分,人们分属于不同的等级或者群体,乃是普遍的现象。若是以经济和社会地位作为划分标准,则有公卿、士大夫和庶人之别,犹如后来所说的奴隶主、自由民、奴隶等阶级;若以文化素养和道德为标准划分,则有君子和小人的区别,贵族中有君子和小人,庶人中也有君子和小人;即使同为儒者也以不同素质和才能划分为大儒、雅儒、俗儒等;若以职业标准来衡量,全体民众则可分为士、农、工、商“四民”等等。每一个人总是分属于某一个等级或者群体。荀子认为,人类为了战胜自然就必须组成群体,形成社会。社会中各个社会成员必须分工合作,各守本分;否则就会产生争乱,争乱就会导致穷困衰微。所以,为了明确和维护社会成员之间的这种社会分工和等级制度就必须设立“礼”。而由于人性本恶,就必须制定带有强制性的“法”。使本恶的人性“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从而达到“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的目的。由此可见,荀子在哲学上的“明于天人之分”的命题,正是他明于分辨人的等级和群体,从而提倡以礼法治理国家的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二、荀子“隆礼重法”思想中的礼法关系荀子“隆礼”中的“礼”首先是指区分人的等级的标准。“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富国》),阶级、等级的产生和演化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及由其决定的生产关系息息相关。在荀子的时代,人们还不可能认识到这一点,而把它归结为圣王“分割等异之”。也就是说,古代先王用名分治理民众,用等级对他们加以区别。所以使民众有的人受到封赏,有的人受到贬罚;有的人俸禄优厚,有

孔子仁学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孔子仁学思想及其现代意义 摘要:孔子仁学思想以道德个人主义为支点,倡导一种以生命契合为主要特征的人际伦理,追求一种以社会和谐为主要价值取向的社会政治秩序;孔子的仁人君子教育在政治领域引发了一场由血而优则仕到学而优则仕的制度革命;在由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变的今天,我们面临着制度创新和文化重建的历史任务,从孔子仁学思想中汲取智慧,仍然是我们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不二选择。 《论语》言“仁”者五十有八章,“仁”字凡百有六见。据考证,孔子之前,已经有人偶尔使用过“人二”来表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亲爱,但只是孔子才赋予“仁”以全新的文化内涵。《论语》文本中“仁”的含义大致可以分成为以下几层: (l)“仁”首先是一种足以使人诚服的人格魅力。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卫灵公》);曾子曰:“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 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这种“仁为己任”,对自己所选定的人生目标坚定不移,倾 其毕生而追求之的精神;这种面对生与死的抉择,无求“生以害仁”,只求“杀身成仁”的豪迈气概,不是着实让人心醉神迷吗?因此,“仁”便是一种足以让人为之诚服的崇高,所以《论语》是一种将合换心的征服,因而是一种人格美的展示,是一种爱的艺术的实践。 孔子认为:统治的哲学虽然可以说是征服的哲学,但是好的统治者绝不应该用武力去强迫人民接受他的统治,而应该以爱为武器,用自己的人格之美去征服民心,让人民心悦诚服地追随自己。因此我们说,孔子之“仁”首先是一种人格的力量,一种高尚品德对他人和社会的感化和征服作用。 (2)“仁”倡导一种道德个人主义。孔子言:“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雍也》)。这里孔子将“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确立为基本的道德原则,这种道德原则介乎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之间,强调一种在移情式理解基础之上的人际互爱。孔子又强调“为仁由己”,指出:“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这是一种由道德自律达于心灵自由的义务伦理。在孔子那里,个人不是向外寻求相对他人(物)的自由,而是向内寻求相对于自己的自主,即人格的独立和道德的自主。人只有实现在道德上的自主,才能使自己真正成为自己的理由,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自由,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把孔子的道德主张称为“道德个人主义”。由孔子仁学所开出的道德自律,与西方文化背景下的道德自律是存在着根本差异的,因为西方的道德自律是一种上帝绝对命令的内化,而仁学的道德自律完全由自己的本心开出,所以仁学对人们道德觉悟的要求似乎更高。(3)“仁”是孔子匡时济世之良方。孔子不仅仅是一个思想家,同时还是那种具有“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殉道精神,勇于靠自己的亲身奋斗去实现自己政治抱负的实践家。为了实现其政治抱负,他需要培养一批不但能够理解并拥护他的政治主张,而且愿终生为之奋斗的“志士仁人”。为此,他“有教无类”,以教为业,以“六艺”授人,且整理国故,“删正六经”,开了中国教育与学术民间化的先河。孔子所要培养的,是那些能够按他的社会政治理想去改造社会,匡扶正义,营造社会仁爱精神的济世之才。孔子的教育目标是要培养“仁人君子”,即他要把他的弟子们培养成那种具有“仁者爱人”、“泛爱众”的人格情操,同时又具有为实现“天下归仁”而奋斗的“志士”,这些被称之为“君子”的志士们“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卫灵公》);“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学而》);“无终食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里仁》)。 (4)“仁”是一种人生修为之方法。孔子言:“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微子》);仁人君子者“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也”(《里仁》)。要求君子须以诚信待人,以恭敬律己。同时还必须摆脱物欲的束缚,故“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去之,不去也”(《里仁》);于是“饭疏食饮水,曲胧

孔子教育思想的现实意义

孔子教育思想中的道德教育对今天仍有积极意义。 一、立志有恒 孔子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上,不应该以个人现在物质生活为满足,还应有将来精神上的更高要求,这就是对社会发展有自己的理想和尽自己的义务。他在教育学生如何对待现在和将来的关系时,总是引导学生立足于现在而面向将来,确定志向,树立人生的目的和理想,作为个人努力方向。 认为“立志”是重要的起点,但要坚持和实现其志向,并不是容易的事。他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少年有志,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才立,可见立志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关键。确立志向后,又经过长期不懈地学习、修养,使之思想、感情和行为,达到道德的高度自觉与"不逾矩"的境界,表明了道德教育的终身性、长期性和阶段性。孔子教育学生“志于仁”。“仁”是孔子最高的道德标准与理想,他要求学生以“仁”指导日常的道德行为,坚持道德信仰而不动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篇)要求君子在吃一顿饭的瞬间也不要离开仁德,在匆忙紧迫的情况下也不要离开仁德,在颠沛流离的环境中也不要离开仁德。他要求学生“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论语·泰伯)对仁德和理想要笃信,要好学,要坚守,并用生命去捍卫。“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即要求君子仁人,不贪生怕死而损害仁德,要勇于牺牲来成全仁德。他认为志向和理想甚至比个人生命都还重要。 孔子在教育学生对待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时,总是引导学生追求更高精神生活,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而在物质享受方面,则不宜要求太高太多,物质享受方面要求多了,相反地会妨碍精神境界的提高。 只有经过长期艰苦的磨练,志向方能坚守。孔子在教育学生对待志向的确立与坚守的关系时,总是引导学生重视持之以恒与百折不挠的意志锻炼。这也可以说是立志过程的最后与最高的阶段。 今天,社会生产力已经高度发展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但是在学生中越来越多的出现盲目攀比爱慕虚荣的现象,许多学生已经把立志忘掉了。孔子的这一思想更需要成长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学生们学习,必须要学生立志、坚守,百折不挠的进行意志锻炼,关注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学生应象松柏一样经得起严寒,“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学生应当把自己的意志锻炼得坚贞不移,“磨而不磷”“涅而不缁”。总之,志向的确立和坚守,决定于个人信仰和主观努力,是精神性的、内在的,不是依靠外力强制可以改变的。我们今天不能以孔子的志向为志向,但是他这种强调立志的思想,他主张道德教育要解决确立志向的经验,却值得我们吸取。 二、克已内省 在人与人交往的关系中,有一个如何对待自己和如何对待别人的问题,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孔子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主张重在严格要求自己,约束和克制自己的言行,使之合乎道德规范,他把这称之为“克已”。 孔子所说的“道”,指的是道使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具有某种客观的性质和内容;孔子所说的“德”,指的是内心的情感和信念,属于主观方面的东西。孔子在处理客观的“道”与主观的“德”的关系时,重视积极开展主观的思想分析活动,强调自觉地进行思想监督,便遵循客观的“道”成为内在的自觉要求,而不受外来强加的限制,他把这种主观的思想活动,称之为内省。 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克己是复礼的基本条件,不能克制自己,也就不能使自己的言论行为符合客观的“道”;只有克制自己,才能使自己的言行回复到“礼”的道德规范上来。“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所谓“求诸已”,也就是遇事反躬自问,严格要求自己,随时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礼义。“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即对自身厚责,严以责己,宽以待人,对别人薄责,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增加矛盾,且会缓和和消除矛盾。“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制自己包括同情之心待人,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自己不想得到的,不要强加给别人;自己不要痛苦和麻烦,也不要把这种痛苦和麻烦加到别人身上。“攻其恶,无攻人之恶”,即对自身的缺点错误要勇于批评,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宽容谅解;能自我批评,承担责任,与别人的关系也就容易相处。 孔子主张把克己、求诸已的原则,贯彻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他说:“不怨天,不尤人”,“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不思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不患人之已知,患其不能也”,“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所有这些,都着重在要求自己,不要求别人。当自己没有能够取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时,要多检查自己的道德精神和学问水平,而不要责怪别人;如果自己的道德精神、学问能力的条件不够,就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创造必须的条件,进而达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境界。 内省是靠自觉性来监督的,不自觉就难于真正进行内在的自我反省。孔子说::“内省不疚,夫何忧何俱”?“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见别人好的道德品质,虚心学习,向他看齐;见别人不好的品德表现,就要联系自己,反省检查,引以为戒。“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也是说要开展主观的思想分析,见

荀子·礼法

我们知道,荀子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结 束时一位站在儒家立场上对先秦诸子进行 了批判继承的集大成的大家。郭沫若说:“荀 子是先秦诸子中最后一位大师,他不仅集了 儒家的大成,而且可以说是集了百家的大 成。”侯外庐也说:“荀子是后期儒家的伟大的代表。”李泽厚认为荀子的更准确的定位应是儒家,而不是法家,或儒法过渡人物。他指出:“从宋明理学到‘现代新儒家’,都一贯抨击荀子,表彰孟子,并以朱熹、王阳明直接孟子,认为这才是值得继承发扬的中国思想史的主流正宗。而三十年来国内的研究则又大都只赞扬表彰荀的唯物论,或则抨击他的尊君尚礼的法家倾向。这些似乎都没有抓住荀的要害。”荀子涉猎广泛,学说渊博,兼综儒、道、墨、法、名,构建了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对秦汉,乃至其后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影响深巨。这与他在稷下待过有直接关系。荀子久居齐国,曾在稷下“三为祭酒”,熟悉稷下各家之学,也有了百家争鸣,学术交融的思想自由的宝贵经历,这为他批判总结先秦学术思想、构建自己庞大思想体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荀子的思想体系博大精深,然而要探讨其核心及最能代表其思想特质的内容,不能不提到“隆礼重法”的礼法结构。抓住了这一点,就找到了理解荀子思想及荀韩关系的一把钥匙。荀子尽管一直以儒家正统自居,但历史上,不只一人将其视为儒学异端。唐代韩愈称道荀子为“大醇而小庛”(《读荀》),宋代理学崇孟抑荀,指责荀子为“异

端”,如二程说他“悖圣人者也”(《二程遗书》),朱熹谓:“荀卿则全是申韩,”(《朱子语类》)究其原因,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他既反对儒家片面地强调礼治,夸大道德的作用而轻视法的职能,也反对法家一味追求法治而忽视道德的作用,从而使礼乐和法结合起来,形成了礼法并重——隆礼重法的独特礼法观。 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是有学术渊源的。其渊源就是孔子。清人汪中说:“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述学.荀卿子通论》)《论语.为政》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所言政、刑、德、礼几个概念,后来被逐渐概括为礼乐刑政一整套观念系统,如《礼记.乐记》云:“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又说:“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可见,礼乐刑政本来就是儒家学说中的应有之义。荀子继承和改造了孔子的礼治思想,根据孔子导德齐礼、宽猛相济、一张一弛的思路,提出了“隆礼重法”的礼法同构观。 其近源是稷下学宫礼法融合的学术思潮。荀子沿着这条路线继续发展,通过礼法更为紧密的结合,使这种政治文化模式在理论上臻于完善。不同的是,稷下学者们结合礼法都具有以法治为主而以礼治为辅的倾向;荀子则是以儒家学说为基础来吸收法治思想,提出了礼治 为主法治为辅的政治文化模式理论。 作为儒家代表人物之一,荀子强化了周代和 孔子重礼乐的传统,注重规范和制度,自然主张 “礼治”,强调礼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并

孔子的教育思想及其指导意义

孔子的教育思想及其指导意义 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他的一生中教育成就最为显著。他在长期从事教育和教学的活动中,积累和总结了大量的经验,为中国传统教育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从以下两方面来探讨一下他的教育思想: 一、受教育者 (一)教育对象(有教无类) 孔子以前,“学在官府”,只有贵族子弟有权受教育.因而也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当官的资格。但到了孔子的时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都在下移,这就为私人办学提供了机会。孔子正是抓住了这一机会,开始了其创办私学的职业生涯,希望通过兴办教育来培养“贤才”和官吏,以实现其政治思想。在教育的对象问题上,孔子明确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有教无类”的本义是无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国界与华夷,只要有心向学,都可以入学受教。孔子的弟子来自鲁、齐、晋、宋、陈、蔡、秦、楚等不同国度,这不仅打破了当时的国界,也打破了当时的夷夏之分。孔子吸收了被中原人视为“蛮夷之邦”的楚国人公孙龙和秦商入学,还欲居“九夷”施教,就说明了后一点。孔子弟子中有来自贵族阶层的,如南官敬叔、司马牛、孟懿子,但更多的是来自平民家庭的,如颜回、曾参、闵子骞、仲弓、子路、子张、子夏、公冶长、子贡等。而平民教育更能体现孔子“有教无类”的精神实质。

孔子“有教无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其“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人性论。“性相近”说明了人皆有成才成德的可能性,而“习相远”又说明了实施教育的重要性。正是基于“人皆可以通过教育成才成德的”的认识,孔子才作出了“有教无类”的决断。 “有教无类”思想的实施,扩大了教育的社会基础和人才来源,对于全体社会成员素质的提高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在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二)培养目标(学而优则仕) 在培养目标上,孔子认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很显然,孔子的培养目标是让学生具有丰富的知识,具备外在的气质,内外统一,从而达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如何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呢?孔子认为可以这样去做:“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人,游于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本人不但身体健壮,而且多才多艺,喜歌乐舞,自身也是一个十分注重全面发展的人孔子教育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志道和弘道的志士和君子。他一生以“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追求道。但孔子一生不得志,就把志道、弘道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弟子身上。他教育他的学生“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他的学生也颇有体会,如曾参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可见,教道

荀子礼的社会理想价值及其哲学论证

第33卷第4期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7月 Vol. 33 No. 4 Journal of 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Jul. 2011 ────────── 收稿日期:2011-04-29 作者简介:王惠玲(1964-),女,河北唐山人,唐山学院社会科学部教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107- 荀子礼的社会理想价值及其哲学论证 王惠玲 (唐山学院 社会科学部,河北 唐山 063000) 摘 要:荀子的社会理想是维护和建立社会等差秩序。他从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两个层面架构礼,表达了他的社会理想。他为社会等差秩序的合理性作了哲学的论证,使得这种秩序具有了形而上的意义。 关键词:荀子;礼;社会理想;等差;秩序 中图分类号: B 2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15(2011)04-0107-03 The Social-Ideal Value and Philosophical Proof of Xunzi’s Rite WANG Hui-ling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 Tangshan College, Tangshan 063000, China) Abstract: The social ideality of Xunzi is to preserve and found the order which about equal difference of society. He expounded rate from value rationality and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both of which expressed his ideality. He made a philosophical argument for the equal difference of society, and then the order had its metaphysical meaning. Key Words: Xunzi; rate; social ideality; equal difference; order 社会理想是人们对理想社会状态的价值期待。面对“理想已忘、理性已灭”的社会现实,生活于战国末期的荀子进行文化重建的第一个任务是固化社会等差秩序。在荀子这里,社会等差秩序不仅是礼的依据,而且也是礼所追求的理想价值目标。 一、礼的概念 荀子礼学思想中的礼,具有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双重含义。 作为一种价值理性,礼表达了荀子对社会等差秩序的追求。面对春秋战国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现实,针对当时人们对三代之礼的混淆和僭越,荀子进行文化重建的首要任务是重新厘定由礼所承载的社会等差秩序,实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荀子?富国》)的价值目标。荀子从两个方面论证了社会等差秩序的必要性。从人性的角度看,因为人的自然欲望可能导向恶的行为,所以必须以礼来划分等级尊卑秩序,满足不同等级的不同欲求,或者是根据不同的等级来控制不同的欲求。从人类生存的角度看,“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大利也。”(《荀子?富国》) 也就是说,人和禽兽的不同,就在于人能“群”而禽兽不能“群”,而群居之所以可能,就在于人能够各自恪守自己的本分。如果超越了这种欲望享受的分界,就会产生争夺,群居的生活就不能维持。因此,必须以礼来“明分使群”。他说:“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一,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使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荀子?王制》)在这里,荀子试图站在人类生活的高度来证明封建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在他看来,社会上的不平等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非齐维齐”。惟有不平等的社会等级名分制度,才能有效地维系社会群体,使社会处于整合状态。 作为一种工具理性,礼是维护社会等差秩序的主要手段。荀子说:“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存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又说:“请问为人君?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请问为人臣?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请问为人父?曰:宽惠而有礼。请问为人子?

浅析荀子的法律思想

浅析荀子的法律思想荀子的法律思想与“人”的联系

浅析荀子的法律思想 荀子法律思想与“人”的联系 荀子,名况堪称先秦后期儒家泰斗,其学术集儒家之大成,又采百家之长,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皆有巨大影响。在教材中我们简略的了解了一下荀子的法律思想,我想就其法律思想与“人”的联系谈谈我的理解。 人性 关于人性大家总会想到孟子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而在荀子看来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所谓的善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人为努力达到的,也可以说善只是人们后天伪饰,如果不对人的本性加以遏制的话,社会的秩序将会十分混乱,由此表明教化必行,良好的教化可以遏制人们的犯罪,而遵循统治者制定的法律对人的恶性的节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荀子在论述礼的人性起源时,强调了礼的社会作用。但礼自身并不能独自完成和实现“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这样的美好目的。作为现实主义者的荀子深刻地分析和认识到了人性的特性,并不会止欲于有节,止恶于劝善。因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所以,

在“礼义文理”都可能亡焉的情况下,必须寻求另外的对人性调整的方法和手段,来达到止欲于为恶之后,这个手段就是法。为了制止人性恶的争夺,必须有多种手段和方法。因为“礼义之化”不是万能的,不是改造人性的唯一手段,还必须与“君上之势”、“法正之治”、“刑罚之禁”等相结合。 总之,荀子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虽以性恶为论,但他绝不是对人性的否定。刊以人性为核心建立的礼治、法治思想对我国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分重要的借鉴价值。创制法律治理国家是人类最富有智慧的实践活动,其成功与否就是要看立法者对人性的认识,对于人性在特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下的认知只有秉持对人的真正慈爱之心,对事物规律、时代精神、社会现状及其人类自身白本性建立起科学的认知,正确把握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及所蕴含的利益,其所创衫的制度才能获得社会的普遍服从。国家治理不仅要顺应人性,而且,还应该强调又 人性的引导和重塑。荀子以“隆礼重法”的方式通过“化性起伪”的人性改造的i}路,突出了礼法在驱使人性向善过程中的作用,进而达到养民情、理民性的目的。 在现代社会,法治只有深通人性的情理,肯定和注重人性的合理内容,体现夏多的人性关怀才能真正树立自己的权威,赢得人们的尊奉和信仰。荀子的人性法得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那种“德为善政,政在养民”、“为政之要,重在富民”〔“〕的泥 国理念。而这种治国理念的实现必须要通过法律和道德两种治国

孔子的教育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孔子的教育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1、教育对象“有教无类”。除在当时打破“学在官府”局面而使文化下移,促进士阶层兴起外,今天的义务教育也与之不无联系。 2、教育作用于社会和培养人。今天于此尚有偏差,圣人先见何等高明! 3、教育目的培养“士”。辩证地看“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既有重大意义也有引起偏差理解的副作用。 4、教育内容“文、行、忠、信”。“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既重德育又不薄智育。加工整理补充修订“诗、书、易、礼、乐、春秋”六经,紧扣“文、行、忠、信”施教。其于礼仪之邦的深刻影响举世公认。作为当今教育工作者不能不认真领会。辩证地看待,孔子的教育思想确有自相矛盾之处,如鄙视生产劳动等实际知识,又囿于当时自然科学知识的贫乏,忽视思辨知识和能力培养,缺乏充分的哲学思辨气息。这也可以说与死板教条教学有一定的源流关系。 5、道德教育四原则: (1)立志有恒当代教育应于此认真反思,实施“挫折教育”。中日夏令营中的“较量”发人深省。养尊处优,好逸恶劳,玩物丧志,“不知好歹”的状况令人忧虑。 (2)克己内省当代教育,包括教师在内,很缺乏此种精神,为人师表意识淡漠;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盲目自负,以己之长比人之短,以人之过掩饰自己之过。当然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孔子思想带来的消极一面;要培养学生胆大心细,发展个性,有主见又能理解别人。(3)改过迁善要敢于认错勇于改过,切忌文过饰非。怎样看待教师自身的不足,最好的方法就是勇于正视,努力学习,敢于自责。 (4)身体力行言行一致对于教育工作者尤其不可忽视,教师言不由衷学生还不会理解,其负面效应特强。 6、教与学主张八原理: (1)勤于学习,广于见闻当代教育,既应教导学生,更应要求教师自己,即“群体观”,摆正教师群体中个人位置,取长补短才大有裨益。 (2)学而时习,温故知新师生都应学而时习,培养温故知新,用教改新名词谓之“反刍”和“迁移”,要防死记硬背,纸上谈兵,要注重培养的是牢固掌握知识,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3)学思并重,以学为主“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4)学以致用,言行相符当今教育也存在学用分离的问题,比如语文教师写不好文章,说不好话(结巴、不畅、不规范、口头禅),学生识读、书写水平低,会背条条不会应用等等。 (5)虚心求学,奋发不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老师成为教书匠,往往就是缺乏奋发不息的求学精神,故作玄妙,装得神秘,实际又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使自身渐渐老化、僵化、退化。 (6)启发思维,举一反三当今教改强调的就是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自学;语文单元教学重在举一反三,实现纵横迁移。 (7)因材施教,从实际出发备课要备学校、备教师、备学生、备教材。照本宣科,满堂灌实际是惰性的表现。学生观“天生其人必有才”。 (8)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要认真领会“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和“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为人师表须有强烈的角色意识,当然另一方面也应培养学生“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的独立人格意识。

孔子的思想及其意义

孔子的思想及其意义 孔子,名丘,字仲尼。排行老二,汉族人,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曾任鲁国司寇,后周游列国。晚年又收徒讲学,弟子相传有三千人。其学说以仁为核心,而“仁”的执行又要以“礼”为规范。政治上提出“正名”的主张,提倡德治和教化。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首创私人讲学的风气。自汉以后,经过不断补充和改造,他的思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影响极大。著作有《论语》。编撰了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孔子逝世时,享年73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及先秦和秦汉保存下的《史记·孔

子世家》。 孔子的政治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有重大的影响。孔子的政治思想主要表现为以"仁"、"礼"为中心内容的规范和治术,突出道德在政治统治中的作用.孔子所表达的政治理想是美好的,但提出的规范和治术均不切合实际,无实用价值.其要害在于孔子对人的行为规律缺乏基本的认识,其政治学说遂成为无的之矢.孔子的国民政治思想以保护人为基点,首先关注人的生命与生存。“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孔子十分同情百姓,反对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季康子患盗,孔子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在对待民众的态度上,法家以待狗马禽兽之心态引导民众的物质欲望为君所用,孔子则敬民如神,“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强调“教之”。

更需注意的是,在关心人的生命和生存的基础上,孔子进一步强调人的尊严,关注人格的培育,提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他主张“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由上可见,仅仅打破等级封闭,还不能作为政治上进步与落后的最后标准,还要看怎样打破,是在人的价值的肯定与提高中打破,还是以退化与落后为代价打破。孔子的思想属于前者,所以孔子的国民政治思想层次更高一畴。孔子对旧等级不仅仅是削弱,更有新的建设主张。他主张在传统君臣父子框架之外,另设精神境界等级。“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上达,小人下达”。“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这里,“君子”、“小人”是不同等级,但这等级却与血缘、官品无关。“君子”者不必是贵族、高官,“小人”者未必是贫寒无势的百姓,一切以道德修养水平为准。孔子精神等级的设立,冲击了旧的等级框架,

孔子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浅谈孔子的中庸思想的现代价值 摘要:子曰:“吾道一以贯之”。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中庸之道可以说是贯穿整个体系的根本所在。而它之所以能够传承下来,有着它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和固有的文化内涵,它体现了事物自身的内在规律,反映在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等方面,在物欲日益膨胀的今天,对人们自身修养的提高,身心健康的发展,在为人处世,协调人际关系的方面有着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价值。它是人处世的明塔,让人生处于合理的轨道之上,以达万物的和谐。 关键字:中庸修身处世 正文: 一、何为中庸? 在《论语》中,“中庸”一词仅有一见,即《雍也》篇所载: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1]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对中庸的评价是相当高的,他认为大家已经长久的缺乏中庸这种道德了。到底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做不到“中庸”呢?孔子曾经说过:“过犹不及”。由此可见,中庸之道的衡量有一个很严格的标准,它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均衡状态,不能有稍微的一点偏差。不偏不倚谓之中,平常谓庸。这是中庸的本意。但是现在很多人都把中庸理解为“折中”。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折中带有懦弱的贬义色彩,模糊了黑与白的界限。而孔子所说的中庸,属于道德行为的评价问题,公平地对待人与事,不偏袒任何一方,而并非采取各自退让一步的作法,模糊道德的界限。孔子强调的中庸,其实是包含了变通之意的,天下的人物,随时随地在变,每秒钟都在变,没有不变的事。如何能适应这个变,如何能领导这个变,这是学问的中心。而在变通的过程中,中庸又有着不偏不倚的稳定功能,是变通与稳定的高度统一,在变通的基础上追求事物发展的平衡,这种平衡不是僵死的、静止的,而是一种运动变化中的平衡,是和谐,时中,是相对稳定,这点正是孔子所强调的,也是中庸的本质所在。 二、中庸思想的现代价值 1.中庸思想与人格的塑造 “人类心血最大的成品,乃是他自己的人格。”人格的塑造对于人的一生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好的人格,总是可以令人受益一生。一个人,倘若太上进,未必是件好事。上进的人往往过于功利,将自己禁锢在名利的牢笼,难以自拔。一味地追逐功名利禄,在寻找捷径的同时,往往忽略了沿途的风景,这样未免太过遗憾。联系到现在的大学生,有一些人太过在于名利等身外之物,在找工作的时候眼高手低,以天之骄子自居,不愿找一份普通的工作,但是到最后因为能力有限,不得不选择一份自己不喜欢的职业,到后来就失去激情,自暴自弃过完一生。相对于那些上进的人,太过被动的人同样是不幸福的。坐在路边鼓掌的人虽然心态平和,与世无争,但是一辈子碌碌无为,不懂得争取,在自己的世界中羡慕别人,也只能算是井底之蛙。相对于前两者,最好的人生应该能够奋起拼搏,却不忘欣赏沿途风景的人。努力应该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种将自己禁锢的束缚。当久久追求的东西得不到时,应该停下来歇歇,一味强求反而会失去得更快。把过程留给自己,把结果交给命运,会舍才会有得,最美的人生不过如此。 2.中庸与处世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在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碰撞,面对纷至沓来的矛盾冲突,人们往往需要运用中庸思想方法,来妥善解决问题。面对矛盾,只想到自己的人是自私的,自私得久了,便受人厌恶,渐渐被人疏远了。永远只为别人考虑的人,也并不明智。一个人,如果一直对别人太好,反而会让身边的人觉得你的关心很廉价。真正遇到矛盾的时候,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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