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

国际结算业务种类:

1、信用证业务概述

2、进口开证

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

4、汇款业务概述

5、汇入汇款

6、汇出汇款

7、托收业务概述

8、出口跟单托收

9、进口代收

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

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

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信用证业务概述

(一)、信用证定义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

(二)、信用证业务功能:

1、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的约束;

3、银行能够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

4、出口商可凭已装船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服务;

(三)、信用证种类:

1、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和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

3、保兑信用证与不可保兑信用证。保兑信用证是指另外一家银行接受开证行的要求,对其开立的信用证承担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

4、即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与假远期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是指受益人(出口商)根据开证行的指示开立即期汇票、或无须汇票仅凭运输单据即可向指定银行提示请求付款的信用证。

2)、议付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承诺延伸至第三当事人,即议付行,其拥有议付或购买受益人提交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单据权利行为的信用证。如果信用证不限制某银行议付,可由受益人(出口商)选择任何愿意议付的银

行,提交汇票、单据给所选银行请求议付的信用证称为自由议付信用证,反之为限制性议付信用证。

3)、承兑信用证是指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对于受益人开立以开证行为付款人或以其他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在审单无误后,应承担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款的信用证。

4)、延期付款信用证指不需汇票,仅凭受益人交来单据,审核相符,指定银行承担延期付款责任起,延长直至到期日付款。该信用证能够为欧洲地区进口商避免向政府交纳印花税而免开具汇票外,其他都类似于远期信用证。

5)、假远期信用证又称买方(进口商)远期信用证,银行为买方(进口商)提供资金融通的信用证,买方为获得票据贴现市场的资金融通,对于合同证明即期信用证,申请开立以票据贴现市场所在地银行为汇票付款人的信用证。

客户使用五种信用证的便利程度比较

5.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向中间商(受益人)提供对信用证条款权利履行转让便利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指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请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转让行),或如果是自由议付信用证时,可以要求信用证特别授权的转让行,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一次性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6•背对背信用证与对开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或第二信用证)是以中间商人作为开证申请人,要求原通

知行,或指定银行向第二受益人开立、条款受约于原信用证条款的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和可转让信用证比较

7.备用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是银行以客户担保债务偿还或贷款融资为目的而提供的银行信用保证。一般有借款担保和履约担保。

进口开证

(一)、服务对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企业、三资企业和在境内注册的独资企业;

(二)、服务功能和内容:

1、对外开立信用证;

2、对该信用证的修改;

3、接收和审核国外寄来的信用证项下单据;

4、对外做出付款、承兑或提出拒付;

5、对进口客户进行资金结算;

6、协助客户对外进行查询。

(三)、办理信用证进口业务的步骤:

1、进口商应向我行提交:

1)、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并加签章;

2)、贸易合同副本、进口批文;

3)、外经贸部(委)核准批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预留印签。

6)、按我行要求交纳开证保证金或抵押、质押担保或办理购汇手续;

7)、经银行对开证申请书内容的合规性与表现一致性审核无误后,对外开出信用证。

8)、开证行审核出口商委托其银行寄来的信用证项下规定的全套单据,开证行根据单据中有无不符点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寄单行作出拒付或同意承兑/付款的决定。

9)、审核来单无误,由进口商赎单并到银行办理该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手续。

2、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

1)、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办理相关信用证项下融资,可解决客户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具体见国际结算融资章节)

2)、相关咨询业务。

(四)、客户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有关规定

1、信用证的修改。申请人可以对已开立的信用证内容进行修改,但不可撤销信用证,需经开证行、保付行(如有)以及受益人同意,修改才能成立。若修改内容超出原有效凭证规定的范围,须提交符合修改条件的有效凭证。

2、对外付款(承兑)日期。银行对外付款或承兑的工作时间为自收到单据次日起算的7个工作日之内,若远期信用证项下已承兑的,则于到期日付款。

3、拒绝承兑。凡收到信用证项下来单,经寄单行表提不符点或经开证行审核单据发现不符点,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拒付或未作表示的,均视为申请人拒受单据,银行将于收到单据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寄单行发出拒绝承兑的通知。

4、信用证的注销。信用证无论是否发生过支付,逾有效期3个月后银行将予以注销。

5、信用证的撤销。在信用证未逾有效期的情况下,经有关各方同意,且通知行已确认收回正本信用证时,该信用证可以撤销。

贸易项下的出口来证业务

(一)、服务对象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工贸公司、企业,三资企业和境内注册的独资企业;

(二)、服务内容:

1、审核出口来证和修改的真实性,并通知国内出口商;

2、转让及异地转证;

3、信用额度贷款审证;

4、审核出口商交来的货运单据和寄单;

5、议付、押汇、贴现;

6、人民币远期结售汇;

7、代付运费、保费、佣金及有条件的解付业务;

8、负责查询、催付、追短付款、追收利息、补寄单据等;

9、考核客户信用。

(三)、信用证出口业务服务程序

1、信用证通知银行收到国外来证核实其真实性后通知信用证受益人(国内出口商)。

2、审单受益人向指定银行或议付行提交全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及供其审核的正本信用证,客户应填写审单

录表,以便银行联系修改单据和款项入账,并注明特殊要求。如单证不一,客户有把握收汇,也可授权银行直接出单。但如客户申请押汇,则单证相符才叙办。

3、索汇我行按照信用证指定的索汇路线和方式(电索或函索)经联行或代理行向偿付行索偿,或根据信用证要求,单到开证行付款。(以上服务收费标准见费率表)

4、结汇收到款项后,转入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账户,客户可凭银行议付编号(记载于审单记录上)查询有关收汇情况,但属下列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a.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收汇,入其外汇结算账户,超出该账户最高限额的部分,应按规定予以结汇或按外管局规定办理;

b.代理出口项下的收汇,及受益人在异地的出口收汇,按外管局规定办理原币划转或结汇后划转。银行对外收汇后,将按客户指示及时办理入账或转汇手续。

5、出口信用证融资品种

a.打包放款(最高融资额为信用证金额的80%);

b.出口押汇/贴现;

c.买入票据(光票贴现)。

6、相关业务咨询。

备注:

•信用证在下列情况下予以撤销:

1)、开证行要求撤销信用证,征得受益人同意并收回全套信用证正本的;

2)、受益人要求撤销信用证,并提交书面委托书和全套信用证正本的。

•如受益人交单后银行审单发现不符点,申请人将联系受益人更改。若无法更改,则可向开证行表提或电提。如开证申请人同意接受,开证行付款可按单证相符手续处理;若不接受,应马上通知受益人采取措施。如认为是无理拒付,议付行有权利用UCP500条款与开证行交涉,协商解决。

汇款业务概述

汇款业务指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使用合适的支付凭证,付款方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方,以完成收、付款方之间债权债务的清偿的一种结算方式。汇款有两种形式:汇入汇款和汇出汇款。

汇入汇款

1、汇入汇款业务分类对公单位汇款、对使领馆和国外个人汇款两大部分。

2、汇款方式电汇、信汇、票汇。

3、客户办理汇入汇款业务的注意事项

1)、客户可在我行不同的业务部门办理开户、业务查询及有关问题的商洽解决。

2)、出口收汇款项的结汇需要办理核销,客户可持核销单和汇款通知书到我行办理相应的手续。

3)、在汇款已解付的情况下,如款项在户名和帐号出现问题须加修改,应持书面联系函通知银行更正。4、汇款业务办理步骤

1)、电汇和信汇:银行收到汇入头寸,经审核无误后,根据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当天解付入账,收款人(客户)可在竖日收到回单。

2)、票汇:收款单位向我行提示银行汇票,并背书、写明账号,经银行审核无误且印鉴相符(大客汇票须有出票行的加押电证实),则可于当天解付入账,竖日取回回单。

5、银行为客户办理汇款解付的原则

1)电汇最迟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信汇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

2)、汇款解付坚持“谁款谁收”的原则。对公司为收款人的,只能办理入账;收款人是私人的,须交验有效身份证件。

3)、坚持“有询必查、有查必复、电查电复、先内后外”的原则,电查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函查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4)、坚持“为客户保密”的原则。

6、汇入汇款的退汇

1)、因收款人名称、帐户、地址不清等原因而无法解付汇入款超过3个月,银行将主动退汇。

2)、汇出行提出退汇的,若查明头寸确已收妥,且汇款末解付的,可办理退汇;若已解付,由汇款人直接与收款人联系退汇事宜。

3)、因收款人拒收要求办理退汇的,应由收款人说明原因,经银行查实同意,退还原汇出行。

汇出汇款汇出国外汇款是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法之一,是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代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1、汇款方式:电汇、信汇和票汇;

2、服务对象:各企事业单位、团体、三资企业、驻华机构、持外籍护照人员、公派出国人员;

3、服务内容

(1)出售旅行支票;

(2)兑换和出售外币现钞;

(3)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4)贸易进口付汇核销;

(5)业务查询查复等。

4、汇出汇款服务便利

中国银行凭借海外联行和代理行众多以及1983年率先加入“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即SWIFT系统)等优势,为客户方便快捷地办理汇出汇款业务。

5、客户办理汇出汇款的步骤

1)、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之内的企业;

2)、人民币支票(用于购买外汇或交付手续费);

3)、有关批汇文件;

4)、凭证或现汇帐户的支取凭条;

5)、填写业务申请书;

6)、提供国际收支申报表;

7)、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6、出售旅行支票币种:美元、日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瑞士法郎、英镑和加拿大元;

7、出售旅行支票条件

使用人须持护照或身份证亲自来银行取汇并当即在旅行支票上进行初签。

8、客户办理汇款依据

汇款单位按以下情况向银行提交有效凭证:

1)、贷到付款:正本合同、发票和进口货物报关单;

2)、预付货款:正本合同;

3)、支付资料费、技术费、信息费及支付专利权、著作权、商标、计算机软件等费用:正本合同或协议发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说明书。

4)、支付出口项下佣金:出口合同或佣金协议,结汇进账单。

5)、支付运输费、保险费、仓租费等贸易从属费用:贸易合同,运输单据或保险费单据等。

托收业务概述

(一)、托收业务定义意指银行按照收到委托人(债权人)向银行(托收行)提交和指示办理金融单据的付款/承兑、凭付款/承兑交出单据、以其他条款和条件(本票/信托收据/承诺书/保函等)交出单据。

(二)、托收业务功能托收业务属商业信用。托收银行与代收银行对托收的汇款能否收到不负责任。

(三)、托收业务品种根据方向不同分为进口代收业务与出口托收业务两种,出口托收又分出口跟单托收与出口光票托收两种。

(四)、出口托收出口商委托我行向国外的进口商以跟单托收方式收取货款的业务。客户办理出口托收业务步骤:1)、客户填写托收委托书;

2)、对客户委托书中的各项委托事项,包括交单条件、单据种类等,依照合理谨慎的原则逐一进行审核;

3)、按照ICC522,指示代收行按照委托书的各项规定办理委托业务;

4)、我行确定索汇路线,对外进行积极有效催收考核;

5)、按国家政策和外汇局的有关规定对收回的款项办理结汇手续。

出口跟单托收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银行,由银行寄往国外代理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银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1、出口跟单托收的功能和特点:

1)、银行代理客户要求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收取出口款项;

2)、托收项下,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

3)、货款是否能收汇全凭国外客户付款情况,银行不承担责任;

4)、银行在收到国外款项后,将按客户指示办理入账或转账手续。

2、客户办理出口托收业务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客户出口取得有关单证后,委托银行办理对外跟单托收,应填写托收委托书,明确托收方式,即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A),如未注明,按付款交单处理。

2)、客户可向银行指定国外代收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行),但如与该指定银行无代理关系,或客户未指定代收行,银行有权代客户选择国外代收行。

3)、如银行收到代收行关于付款人拒受单据或拒付的函电并通知客户后,客户60天内不作答复的,代收行可在发出拒付通知书60天后退单。

4)、客户如欲减额、延长付款期限或改变交单条件等,须凭客户的书面意见及有关经贸委和主管部门的批文办理。

进口代收业务进口代收业务是指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国内客户提示,并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赎单。我行开展的进口代收业务是国外托收行受出口商(客户)的要求,委托我行以进口代收方式向进口商(客户)收取货款的业务。

1、进口代收业务的功能和特点

1)、进口代收业务按照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一《托收统一规则》办理;

2)、国内银行代理国外银行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后赎单;

3)、银行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托收委托书上所列相符;

4)、银行将严格按国外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处理单据;

2、进口代收业务的办理程序

1)、通知。客户接到进口代收赎单通知后,应到银行办理有关付款或承兑或拒付的手续。

2)、付款。在付款交单的条件下,客户(付款人)填妥有效付款凭证、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及提交有关的报关单正本供审查。客户付款后,即可拿到正本单据,凭以提货。

3)、承兑。在承兑交单条件下,付款人需需办理承兑手续,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承兑远期汇票并提交银行,然后领取正本单据,凭此提货,并在到期日付款。

4)、拒付。若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应到银行柜台办理拒付手续,由银行代为保管单据。

3、进口代收业务的对外付款

银行按结售汇的规定对有效凭证和有效商业单据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审核后,如客户提交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及“进口付汇备案表”符合条件的,可按下列方式对外付款,并办理进口付汇核销:1)、付款人以其自有外汇支付的,从其现汇账户划款支付;

2)、使用银行贷款的,由信贷部门提供资金支付;

3)、需银行售汇的,应提交购汇申请书及相应的购汇资金,由银行按规定售汇支付。

4、进口代收业务的拒付与退单如付款人拒付,银行将通知委托行并办理退单手续:

1)、如自发出通知2个月后未得到委托行处理单据的指示,银行将主动退单;

2)、如委托行指示退单,银行将按指示办理;

3)、如委托行授权无偿交单,银行在计收有关费用后向付款人交单。

5、我行办理进口代收业务的要点

1)、我行将按照有关的国际惯例办理进口代收业务。在符合国际惯例规定的责任范围之内,严格执行国外托收行委托书中所规定的各项指示。

2)、遵循委托书的交单条件,向客户办理交单手续,如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在洽商托收行后按照其指示办理。

3)、需要购汇对外付款的,按照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购汇手续。

涉外收入申报涉外收入申报是国际收支申报的一种,是国家加强对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平衡情况及变化趋势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是完善我国国际收支宏观调控体系的有力手段。

(一)、涉外收入申报业务的功能和作用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我国经济决策提供基础数据的功能以及为各个行业部门提供动态信息的功

能被大大增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作为宏观动态指标的作用也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涉外收入申报业务特点

根据国家规定,每一笔涉外收入都须填写一份《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25个工作日交回银行。(三)、办理涉外收入申报手续

收款单位收到银行出具的入账通知书后,根据所给的申报号码,并按填报要求(见申报单后页),正确填写一式三联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加盖收款单位财务章,于25个工作日内交回银行,由银行工作人员将盖上营业员签章的第三联退回收款单位留存。

国际结算融资业务

(一)、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包括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为单一客户核定的开证额度、信托收据额度核出口押汇额度。

1、开证额度系指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给客户核定的减免保证金开证的最高限额。除另有规定外,若客户使用我行开证额度对外开证,在信用证未执行完毕的情况下不得为其恢复额度。

2、信托收据额度是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为客户(开证申请人)核定的一项短期进口融资便利。信托收据额度不能超过开证额度的70%,如授信额度中未单列此项,信托收据额度包含在开证额度之内。

3、出口押汇额度是我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为客户核定的一项短期出口融资便利。用于信用证项下不符点押汇及托收项下押汇(凭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的单据办理的出口押汇不占用此额度)。如授信额度中未单列此项,出口押汇额度包含在开证额度之内。

(二)、进口开证授信额度

1、申请人资格

具有外贸业务经营资格,在银行有一定外贸结算业务,业务情况及收付汇情况良好、资信可靠、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够提供银行接受的可靠担保、抵押、质押的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并由银行核定进口开证授信额度。

2、进口开证授信额度的功能请人取得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后,在额度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可以要求银行免收或减收保证金循环开立信用证。

3、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分类及特点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分为普通开证额度、背对背信用证额度和一次性开证额度。

1)、普通开证额度可循环使用,即用开证额度开立的信用证使用完毕、或在信用证注销、撤销、或在减额后,可相应自动恢复额度。同时,客户可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无限次在额度内委托银行开出信用证。

2)、背对背(对开)信用证开证额度专用于根据出口来证由银行开立信用证的额度。

3)、一次性开证额度是对于未取得银行普通开证额度的客户、非银行信贷客户办理单笔开证业务,或对于已在银行取得普通开证额度的客户、银行信贷客户办理某一特殊或大额开证业务而设立的开证额度。一次性开证额度由银行核准后一次有效,不能循环使用。

(三)、进口押汇

1)、进口押汇的定义: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

2)进口押汇的功能:进口信用证开证申请客户无力按时对外付款时,可由开证银行先行代其付款,使客户取得短期的资金融通。我行应客户要求在进口结算业务中给客户资金融通的业务活动,客户申请办理进口押汇,

须向银行出具押汇申请书和信托收据,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凭此将货权凭证交予客户,并代客户付款。

3)、进口押汇业务特点

(1)、专款专用,仅用于履行押汇信用证项下的对外付款。

(2)、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90天以内的远期信用证,其押汇期限与远期期限相加一般不得超过90天。

(3)、进口押汇利率按银行当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

(4)、押汇百分比、押汇期限等由银行按实际情况决定。

(5)、进口押汇须逐笔申请,逐笔使用。

(五)、出口押汇和贴现该业务是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贴现则是银行对于未到期的远期票据有追索权地买入,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业务。对客户来说如为即期收汇,可申请出口押汇;如为远期收汇,则在国外银行承兑可申请出口贴现。

1、办理出口押汇业务的要求

(1)、出口押汇的申请人应为跟单信用证的受益人且资信良好,我行为客户提供出口押汇融资时,与客户签定出口押汇总押书,并要求客户逐笔提出申请,我行凭其提交的单证相符的单据办理出口押汇。出口押汇按规定利率计收外币利息。

(2)、出口押汇是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的融资,但银行如作为保兑行、付款行、或承兑行时不能行使追索权。

(3)、我行只办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申请人办理贴同业务应向我行提交贴现申请书,并承认我行对贴现垫款保留追索权。

(4)、贴现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60天,贴现田鼠以银行贴现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实际天数,贴现利率将按规定执行并计收外币贴现息,贴现息将从票款中扣除。

2、出口押汇业务的作用客户出口交单后,凭与信用证要求相符、收汇有保障的单据向银行申请短期融资,客户能在国外收汇到达之前提前从银行得到垫款,加速资金周转。

3、出口押汇业务特点

(1)、押汇/贴现系短期垫款,押汇期限一般不超过180天,贴现不超过360天。

(2)、押汇/贴现系预扣利息后,将剩余款项给予客户,利息按融资金额X融资年利率X押汇天数/360计算。

(3)、押汇/贴现系银行保留追索权的垫款,不论保种原因,如无法从国外收汇,客户应及时另筹资金归还垫款。

4、银行拒绝接受押汇申请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将拒绝接受押汇申请:

(1)、来证限制其他银行议付的。

(2)、远期信用证超过180天的。

(3)、运输单据为非物权凭证的。

(4)、未能提交全套物权凭证的。

(5)、带有软条款的信用证。

(6)、转让行不承担独立付款责任的转让信用证。

(7)、单证或单单间有实质性不符点。

(8)、索汇路线迂回曲折,影响安全及时收汇的。

(9)、开证行或付款行所在地是局势紧张动荡或发生战争的国家或地区的。

(10)、收汇地区外汇短缺,管制较严,或发生金融危机,收汇无把握的。

(11)、其他银行认为不宜提供押汇的情况。

5、贴现条件

(1)、银行不办理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票据的贴现。

(2)、对于政治局势不稳定、外汇管制严、对外付汇困难的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以及资信不好的银行所承兑的汇票不办理贴现。

(3)、对于无贸易背景、用于投资目的的远期承兑票据不予贴现。

(六)打包放款

1、打包放款业务的定义

该业务是指出口商以收到的信用证正本作为还款凭据和抵押品向银行申请的一种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对生产或收购商品开支及其他费用的资金融通。

2、打包放款业务的作用

叙办打包放款,可以使公司获得短期资金周转,办理出口备货、备料、加工等,使出口贸易得以顺利进行。

3、打包放款业务的特点

(1)、专款专用,即仅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购货用途,贷款金额一般是信用证金额折人民币的

60%〜80%,期限一般不超过4个月;

(2)、信用证正本留存于贷款银行,以确保在贷款银行交单;

(3)、正常情况下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4、打包放款的办理手续

(1)、客户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内外贸合同、贸易情况介绍等有关资料;

(2)、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担保;

(3)、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打包放款)》;

4)、批准后,为确保专款专用,银行有权审核客户的用款情况;

5)、客户出口货物取得信用证项下有关单据后,应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收汇后及时还贷。

国际结算业务介绍

国际结算业务介绍 国际结算业务(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指的是银行间进行跨国 货币支付和结算的业务。这是全球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为跨国企业提供了便利和安全的支付和结算解决方案。本文将对国际结算业务进行详细介绍。 一、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国际结算业务,是指在跨国贸易和投资活动中,银行通过各种支付方式,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货币支付给出售方并完成结算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货币的国际支付,还涉及到支付的结算、清算和储蓄等过程。 国际结算业务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其主要作用如下: 1. 促进跨国贸易:通过国际结算业务,可以快速、安全地完成跨国货币支付,提高了跨国贸易的效率,促进了贸易的发展。 2. 降低交易风险:国际结算业务可以降低跨国交易的付款和结算风险。银行作为支付的中介,承担了信用风险和付款风险,确保了交易双方的权益。 3. 支持跨国投资:国际结算业务为跨国投资提供了必要的金融服务,包括资金清算、外汇兑换等,为企业的跨国扩张提供了支持。 二、国际结算业务的主要形式

国际结算业务有多种形式,包括电汇、信用证、托收和付款保证等。下面对这些主要形式逐一进行介绍。 1. 电汇:电汇是最常用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是指一方通过银行向另一方的银行发出指令,要求将一定金额的货币从一方账户划入到另一方账户。电汇快速、方便,适用于较小额的跨国支付。 2. 信用证:信用证是指购买方的银行对出售方的银行发出的付款保证,以确保出售方按照合同要求向购买方提供货物或服务。信用证可以更好地减少交易风险,在跨国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3. 托收:托收是指银行作为中介,代表出口商收取进口商的付款,并将款项交予出口商,同时提供交单和其他文件的服务。托收适用于较复杂的跨国支付,可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 4. 付款保证:付款保证是指银行向国际供货商提供支付保证,以帮助供货商获得融资,并确保供货商按时收款。付款保证可以提高供货商的信用度,促进更多的贸易合作。 三、国际结算业务的流程和要点 国际结算业务的流程可以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1. 验证合同:银行需要详细了解合同的内容,包括交付日期、货物或服务的描述、付款方式等,以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国 际 结 算

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 三、国际结算的分类 (一)按是否直接使用现金划分为现金结算与非现金结算 1、现金结算:是指通过收付货币金属或货币现金来结清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方法进行风险大、运费高、时间长、点钱不方便 2、非现金结算 是指使用代替现金流通手段的各种支付工具(例如票据),通过银行间的划账冲抵来结算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 1、名称: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简称SWIFT) 2、性质:SWIFT是一个国际银行同业间非盈利性的国际合作组织,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该组织成立于1973年5月,由北美和西欧 15个国家的 239家银行发起,运用SWIFT报文系统倡导金融标准化。 3、目的:是利用其高度尖端的通讯系统在会员间转递信息、帐单和同业间的头寸划拨。当一金融机构收SWIFT的信息后,将按其内容去执行。由于 SWIFT 的通讯是电脑化,会员间的资金转移便大大地加速。它的传递只要几分钟就可以了。SWIFT每星期7天运转,每天24小时运转。 4、中国银行:于1983年2月率先加入SWIFT组织。1985年5月正式开通使用SWIFT系统。目前,国内已有200多家金融机构加入该组织 (二)按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划分为国际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 四、国际结算的性质和特点 (一)国际结算与国际金融密不可分(二)国际贸易是国际结算的前提(三)国际结算属于一项银行中间业务 现代结算是以票据为基础、单据为条件、银行为中枢、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非现金结算体系。(四)国际结算比国内结算复杂 国际结算属于一项银行中间业务: 如果没有银行介入,买卖双方的结算可能是以贷易货,也可能是支付现金购买。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 国际结算业务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际商业银行为境内外客商以及国内外企业提供的根据国际相关规章、协议及客户要求等,利用国际金融渠道帮助融资及贸易、投资的业务。 一、国际结算业务的定义 国际结算业务是指为客户实现国际交易结算以及境内外国家、地区、商业银行间的外汇结算,并且结合当地市场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的业务。它既能够帮助客户把握好国际市场发展动态,又能够确保资金安全,将客户的资金投向更多的国际市场。 二、国际结算业务的主要内容 1、外汇结算业务:主要指银行与国外商业银行进行结算的业务,一般采用国际收支平衡原则,即贸易结算应平衡,即贸易收入要大于支出,这种结算叫做外汇结算。 2、国际贸易结算业务:通常指在国际贸易中,境内外客商或企业之间,根据结算单据或国际及商业惯例,采取多种支付方式进行国际贸易货款收付的业务。贸易结算的方式一般有以外汇支付的现付、信用、汇票等方式。 3、其他国际金融业务:包括国际信用证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国际债券等业务。 三、国际结算业务的特点 1、多样性:国际结算业务是一种多维度的服务,能够满足客户不同的业务需求。

2、快捷性:国际结算业务能够拆分大额收付,实现快捷的资金收付服务。 3、安全性:国际结算业务能够借助国际金融渠道,有效保障结算资金安全,保障资金安全和提升经济效益。 4、咨询性:国际结算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国际贸易咨询服务,帮助客户把握好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 四、国际结算业务的作用 1、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能够提供安全、可靠的结算途径,推动国际贸易及投资发展,拉动经济,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2、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国际结算业务,可以实现各种复杂的国际贸易结算,有效的保障国内外客商的收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3、拓展业务范围:国际结算业务能够让企业的业务拓展到海外市场,有效的推动国际商业投资和发展,同时也可以扩大境外市场的影响力,提升品牌形象。 国际结算业务是客户及企业能够拓展国际市场,实现安全、可靠的国际结算的重要业务,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构筑国际金融市场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际结算

第一章 国际结算的含义:(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的以货币表示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 它是一项国际间的综合经济活动。 国际结算的内容: 支付工具及结算方式的选择与运用;各种商业单据的处理与交接;商品货款及劳务价款的索取与偿付;国际间资金单方面的转移与调拨;短期或中长期贸易的融资与运营;信用担保的提供与应用;国际清算系统及支付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国际银行间资金的转账与划拨等。 国际结算实质上是货币的跨国收付活动,是极其重要的跨国经济行为,是保障与促进国际间各项活动与交往正常进行的必要手段。 国际结算的分类: 在实务中通常把国际结算分为国际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国际结算两大类 (一)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 1、有形贸易结算。指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有形贸易即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2、记账贸易结算。也称为协定贸易结算。它是在两国政府所签订的贸易协定项下的商品进出口贸易结算。 3、因国际资本流动所引起的商品贸易或资本性货物贸易的结算。 4、综合类经济交易中的商品贸易结算。在国际经济交易中,一些交易既包含了商品贸易,又包含了非商品贸易。 (二)非贸易国际结算:主体是服务贸易。结算范围有: 1、无形贸易结算。指由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它包括:(1)保险、运输、通讯、港口、旅游等劳务活动的收入与支出;(2)资本借贷或国际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等的收入与支出;(3)广告费、专利费、银行手续费等其他劳务收支。 2、金融交易类结算。主要指国际间各种金融资产买卖的结算。 3、国际间资金单方面转移结算。指发生在政府及民间的各种援助、捐助、赠款以及各种资金调拨行为。 4、银行提供的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一系列服务与结算。 5、其他非贸易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的性质 (一)从金融学科的角度看 国际结算属于国际金融实务的一个分支,它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极为广泛,是以金融、贸易为基础的多边交叉学科,并且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浅析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

浅析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不少于1000字 中国银行是中国最早建立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之一,在国际业 务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雄厚的实力。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浅析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业务范围、业务流程以及发展趋势。 一、业务范围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主要包括进出口信用证业务、国际贸易 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国际保函业务和外汇支付业务。 1. 进出口信用证业务 进口信用证业务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在进口贸易中发出的付款保函,出口信用证业务则是指银行在出口贸易中为出口商发出的付款 保函。在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是一个重要的支付凭证,银行扮演 着重要的角色。 中国银行在国际信用证业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与全球 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例如与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银行签署了合作协议,为企业提供全球范围内的 信用证服务。 2. 国际贸易融资 国际贸易融资是指为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提供资金支持,一般包 括贸易融资、保理融资和国际保险等多种形式。中国银行在国际贸 易融资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主要包括进出口保理、库存融资、买方信贷、出口押汇等多种融资产品。 3. 跨境人民币结算

跨境人民币结算是指在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随着人民 币国际化的发展,中国银行通过建立自己的跨境人民币清算系统、 与多家国际银行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等手段,积极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 4. 国际保函业务 国际保函是指银行为客户在国际贸易中提供的付款保函。中国 银行在国际保函业务方面,拥有多种保函产品,例如投标保函、履 约保函、缴款保函等,能够提供全方位的保函服务。 5. 外汇支付业务 外汇支付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跨境外汇支付服务,包括外 汇汇款、汇兑等多种形式。中国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的 外汇支付服务,同时也拥有完善的交易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客户交 易的稳健安全。 二、业务流程 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 客户委托:客户向银行提交结算业务委托书。 2. 业务审核:银行审核委托书,确认客户身份和结算业务的内容。 3. 风险评估:银行针对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交易风险等进行评估。 4. 全球交易服务:银行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交易服务,例 如信用证开证、贸易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国际保函等。 5. 结算清算:银行清算结算服务费用,并将货款转移至受益人 账户。

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重点整理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 一、国际结算的分类 1.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基础,在国际结算中占有主导地位) 包括:有形贸易结算,记账贸易结算也称为协定结算,因国际资本流动所引起的商品贸易获资本性货物贸易的结算,综合类经济交易中的商品贸易结算 2.非贸易国际结算(非贸易国际结算的主题是服务贸易) 包括:无形贸易结算,金融交易类结算,国际间资金单方面转移结算,银行提供的以信用担保为代表的一系列服务与结算,其他非贸易结算业务。 二、国际结算的研究对象 1.国际结算工具主要是票据(汇票、本票、支票) 2.国际结算方式主要包括汇款、托收、信用证、保付代理、担保业务、包买票据等类型 3.国际结算的单据 4.以银行为中心的支付体系 三、国际结算的历史演变过程 1.从现金结算发展到票据结算 2.从凭实物结算发展到凭单据结算 3.从买卖双方直接结算发展到通过银行进行结算,真正实现了非现金结算。 第二章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往来银行 一、银行处理国际业务机构设置的主要类型 1.代表处,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非赢利性机构,它不能办理银行业务,主要职能是开展公共关系 2.代理处,是商业银行设立的能够转移资金和发放贷款,但不能从东道国吸收当地存款的金融机构。 3.海外分、支行(境外联行),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营业性机构,他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不但受其总行所在地的金融管理法令和条例的约束,也受其营业地的管理法令和条例的约束。能面向当地客户,可以经营当地银行经营的各种银行业务。 4.代理银行,指本国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的过程中主动寻找外国银行,并与之建立起一种在业务上彼此合作与支持的相互委托关系,即代理行关系。优点成本低而业务开展广泛。5.附属银行(子银行),收购外国银行的全部股份或大部分股份的方法,设置各种国外附属机构。该机构在东道国注册,法律上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经营实体,其股权全部获大部分为总行所控制。 6.联合银行,在法律地位、性质和经营特点上同子银行类似,但任何一家国外投资者拥有的股权都在50%以下。最大优势是可以集中两家或多家参股银行的性质而定。 7.银团银行,由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跨国银行共同投资注册而组成的公司性质的合营银行。任何一个投资者所持有的股份都不超过50%。(多是世界著名的跨国银行组成,主要业务对象是各国政府和跨国公司) 二、往来银行的选择 1.联行是最优选择 2.代理行中的账户行是次优选择 3.代理行中的非账户行是次次优选择 第三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一、票据的基本概念,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国际结算概述

国际结算概述 本章导读: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结算的含义、种类,国际结算的演进阶段、特点与发展趋势。还介绍了关于国际商会和国际惯例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本章内容的学习,可以了解国际结算的基础知识,特别是现代国际结算的特点、发展趋势等。 关键概念: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SWIFT(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 EDI(Electrical Data Interchange) 国际惯例(International Customs) 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 《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ICC Publication No. 522,简称《URC52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2007 Revision,ICC Publication No. 600,简称《UCP600》) 第一节国际结算的含义和内容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是指为清偿国际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清偿国际债权债务关系以及跨国资金转移是国际结算的基本目的,国际结算(跨国货币收付)是其手段。不同国家之间之所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是因为国家之间存在着广泛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的交往,这些交往常常会伴随着资金流动。 虽然国际结算在商业银行的业务构成中,主要属于中间业务,但现代国际结算又不完全拘泥于中间业务,它往往与商业银行的一些资产业务和表外业务交织运作,以满足客户的多方面的需求。在国际商品贸易、服务贸易,非贸易贷款融资,黄金和外汇买卖,私人和团体汇款,以及其他经济、文化、科技事业的交往中,必然要产生国与国之间的货币收付行为,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结算由此应运而生。从国际结算的整体运行来看,主要包括票据的运用、贸易单据的处理、结算方式操作、贸易融资、信用

国际结算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论 第一节国际结算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及其种类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 (1)是指因经济、政治及文化交流等原因,不同国家的当事人用货币的收付结清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2)是指为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活动。 (二)国际结算的分类 1、国际贸易结算与国际非贸易结算 A、国际贸易结算:由国际贸易活动而引起,以结清买卖双方间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的货款结算,称之为国际贸易结算。商品买卖产生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占国际结算的绝大部分 B、非贸易结算:由国际贸易以外的其他经济活动,以及政治、文化等交流活动引起的国际货币收付,称为非贸易结算。 (金融交易结算:以转移资金为目的的结算。) 2、现金结算与非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以现金货币进行的结算。(费时、费力、成本高、风险大) 非现金结算:通过银行,以票据、转帐、划帐方式进行的结算。非现金结算是当前国际结算的主流。 3、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 国际结算:发生在国际范围。 国内结算:发生在一国/地区范围。 4.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的至少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1)结算发生的区域(2)结算货币的种类(3)结算制度的多少 (4)结算规则的多少(5)结算方式的类型 二、国际结算的性质和特点 1、国际结算是一项商业银行或金融服务机构的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原则开展国际结算 2、国际结算离不开国际金融,国际货币是国际结算的主要对象。 (1)自由兑换货币是指当一种货币的持有人能把该种货币兑换为任何其他国家货币而不受限制,则这种货币就被称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2)自由兑换:指对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不得施加限制。参加该协定的成员国具有无条件承兑本币的义务。 3、国际结算以是国际贸易为基础,国际贸易的“货物单据化”、“履约证书化”特点所决定 4、国际结算以国际法律和惯例为依据 5、国际结算比国内结算复杂 三、国际结算的基本内容 1、国际结算工具---票据 2、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包买票据业务(福费廷)及非贸易结算中的信用卡、侨汇、外币兑换、买汇和光票托收等。 3、国际结算单据:基本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商业发票、跟单汇票) 第二节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 一、传统的国际结算(19世纪末前)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 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贸易结算、金融结算和服务结算三方面。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业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实施企业国际贸易的基础,又具有经济文化上的重要性。国际贸易结算可以分为国际货币付款、货物付款及保证金付款三部分。 国际货币付款是指贸易双方以国际通用货币付款,实施单方面结算,是国际贸易结算最常见的方式。它涉及的货币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此类货币付款可以以现金、支票、外汇、银行电汇等形式进行。 货物付款是指货物的买卖行为买方向卖方发货,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即支付买货款,实行一次性支付,也就是“先发货、后付款”的支付方式。货物付款的优点在于可以降低双方之间的融资压力,可以增强双方之间的信任。 保证金付款是指购买方在签署购销合同之前,需要向卖方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保证其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从而保证两方的合作关系。 在金融结算方面,除了上述国际货币付款及货物付款外,国际金融业务还包括外汇存款、外汇借贷、外汇买卖等内容。外汇存款是指企业把资金存入国外银行或汇兑行,外汇借贷是指企业以外汇贷款给国外企业;外汇买卖是指企业以外汇买卖货币,以获取更低成本的外汇。 服务结算是指国际服务贸易中支付报酬的结算手段。服务结算可

以分为契约服务、投资服务和费用服务三类。契约服务是指服务贸易实施者在契约规定的期限内,按契约约定的价格为外国客户提供服务,以获得经济利益;投资服务是指外国企业在其他国家开展投资活动,用股票的方式支付服务费;费用服务是指外国客户通过服务贸易实施者来获取费用收入,以获得报酬。 以上就是国际结算业务的基本内容,国际结算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发展,而且还有助于外国企业和投资者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将极大地拓宽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和平,加速经济全球化进程。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及多边贸易的生长,以信用证、托收等为主要代表的国际结算方法被普遍运用到国际经济运动当中,为国际间资金流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历史上专业银行脚色的分别,国内商业银行在对国际结算业务进行风险治理方面经验不敷,与外资银行相比没有成熟的风险治理制度,不能满足业务多元化的要求。因此,创建切合业务生长要求和治理需要的国际结算业务风险治理体系是我国银行治理者面临的新挑战。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宽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办事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奇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度和地区的3800多家外国银行创建了署理业务干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富厚,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办事。 国际结算业务种类:1、信用证业务概述2、进口开证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4、汇款业务概述5、汇入汇款6、汇出汇款7、托收业务概述8、出口跟单托收9、进口代收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信用证业务概述 (一)、信用证界说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票据: 1)向圈外人(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允许。 (二)、信用证业务成果: 1、出口商凭据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包袱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银行治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书物(UCP500)的约束;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结算名词解释汇总 国际结算: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间的、单位间的、企业间的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货币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或国与国之间发生的货币收付(即结清国家之间买卖双方间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就是国际结算。 票据:广义票据指代表商业权利的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仓单等。该凭证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票据具有流通、转让的特性,故票据又是流通证券。狭义票据是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约定自己或指定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约定出票人本人付款,则是本票,由另一人付款,则是汇票或支票。国际结算中的票据指的就是狭义票据既: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一人开至另一人的书面的无条件命令,由发出命令的人签名,要求接受命令的人立即或在固定的时间,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把一定金额货币支付给一个特定的人或他的指定人,或来人。 背书:是指汇票背面的签字。即使不加文字说明,也可称为背书。持票人是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时,要把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必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并经交付,则汇票权利即由背书人转移至被背书人。只有持票人,即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才能有权背书汇票。背书包括两个动作,一个是在汇票背面签字,另一个是交付给被背书人,只有经过交付,才算完成背书行为,使其背书有效和不可撤消。 票据行为: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票据行为是以负担票据上的债务为目的所做的必要形式的法律行为,那就是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他行为都以“出票”所开立的票据为基础,因此称为附属票据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了上述狭

国际结算融资业务知识

国际结算融资业务知识 国际结算融资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结算系统进行的跨国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活动。这种业务是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基础,对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增进国际间经济联系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将从国际结算和融资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这一知识。 一、国际结算业务 1. 国际结算的基本概念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货币的结算和支付,它是游戏规则的体现,也是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桥梁。国际结算主要通过外汇即期或即期支付、信用证、托收等方式实现。 2. 外汇即期支付 外汇即期支付是指申请人以外汇挂牌价购汇后的即期外汇买入汇票或以即期外汇卖出发票作为支付方式,进行国际贸易和投资结算。这种方式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低成本的特点。 3. 信用证业务 信用证是一种由发行银行承担责任保证的支付方式,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信用证业务包括开证、议付、承兑、退单和修改等操作。通过信用证业务,买卖双方能够保证资金安全,减少贸易风险。 4. 托收业务 托收业务是指买卖双方委托银行作为代理人进行支付结算的一种方式。银行根据指令执行付款、提单托收等操作,托收费用

较低,但也存在一定的支付风险。 二、国际融资业务 1. 货币贷款 国际货币贷款是国际融资的一种常见形式,通过贷款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这种贷款可以是跨境贸易贷款、外商投资贷款、国际采购贷款等形式。借款人需向银行提供担保或抵押资产,同时需要根据贷款协议的要求还本付息。 2. 外汇贷款 外汇贷款是一种跨国借贷业务,以外币作为借贷和偿还的货币。外汇贷款可以是直接贷款、银行同业贷款或进出口押汇贷款等形式。这种贷款适用于需要跨国资金支持的企业。 3. 合作贷款 合作贷款是指多家银行联合为一个借款人提供资金的贷款方式。合作贷款通常由共融行动行使发放、流动和强化其中的功能,并由这些银行共同承担风险。这种方式能够提供更大的贷款规模,降低贷款风险。 总结: 国际结算融资业务是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通过国际结算业务,买卖双方能够实现跨国货币的支付和结算,降低交易风险。而国际融资业务则能够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促进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开展。在开展国际结算和融资业务时,买卖双方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办理手续,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三、国际结算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

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内容

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内容 一、国际结算业务概述 1、国际结算的含义 国际结算,一般是指以货币清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实现资金转移的行为。 2、国际结算的特征 (1)结算中遵循多种国际法规及国际惯例 (2)结算中采用多种货币作为结算货币 (3)结算中需跨国界的多家银行的协调合作 二、国际结算业务工具 1、汇票 汇票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可分为若干类型: (1)按出票人划分,可分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2)按付款时间划分,可分为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3)按承兑人划分,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4)按有无附属单据划分,可分为光票、跟单汇票。 2、本票 本票一般分为两种:银行本票,一般本票。 3、支票 支票一般有以下类型: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划线支票,保付支票等。 三、汇款结算方式 由于使用票据的不同,国际结算有三种基本方式: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从资金与票据的流动方向是否一致来看,汇款属于顺汇,又称汇付法;托收和信用证则属于逆汇,又称出票法。 1、汇款的含义与当事人 2、电汇

3、信汇 信汇方式的操作程序参见上述电汇基本程序图(图8-1)。 4、票汇 票汇(简称 D/D )是汇出行受汇款人委托,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带出境,或自行寄送收款人,并凭以向汇入行提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与电汇、信汇显著不同的是,票汇中的结算工具传递并不通过银行,汇入银行无须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自己凭票向汇入行提示请求解付票款。票汇的基本程序如图8-2。 5、汇款的偿付与退汇 四、托收结算方式 1、含义、当事人与特点 托收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称为逆汇。 1. 电 汇 申 请 书 6. 付 款 汇款人 收款人 (B 国) 汇入行 (A 国) 汇出行 3.加押电报 5. 签 收 4. 电 汇 通 知 书 2. 电 汇 回 执 外汇资金流向 A 国 B 国 7.付讫借记通知 图1-1 电汇的基本程序 汇款人 收款人 (B 国) 汇入行 (A 国) 汇出行 4.汇票通知书 5. 递交银行 即期 汇票 1. 汇 票 申 请 书 2. 银 行 即 期 汇 票 外汇资金流向 A 国 B 国 7.付讫借记通知 图1-2 票汇的基本程序 3.寄交国外 收款人 6. 汇 款

国际结算业务拓展方案

国际结算业务拓展方案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国际结算业务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拓展国际结算业务,提高自身竞争力,以下是一个国际结算业务拓展方案。 一、加强企业国际化战略 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制定合理的国际化战略。通过拓展进口和出口业务,扩大国际结算业务的规模和范围。同时,加强对外宣传推广,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二、建立完善的国际结算渠道 拓展并稳固国际结算渠道是扩大国际结算业务的关键。可以与国内外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合作,建立稳定的代理行关系和合作伙伴关系,寻找更多的结算渠道。同时,可以利用现有的国际结算平台,如SWIFT等,提高结算效率和准确性。 三、优化结算业务流程 优化结算业务流程可以提高结算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可以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实现结算业务的在线化和自动化。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控,确保结算业务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提供多样化的结算产品和服务 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结算产品和服务。除了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托收结算和电汇结算外,还可以推出电子结算、跨境支付和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不同的结算需求。

五、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国际结算业务涉及到跨国交易和多种货币,存在较高的风险。企业要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引入金融衍生产品和保险等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六、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国际结算业务需要把握国际市场和国际规则,同时还需要具备专业的结算和风险管理知识。企业要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知识的人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七、加强与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合作 国际结算业务受到国家政策和监管的影响,企业要与政府和监管部门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及时了解和适应政策和监管要求,确保结算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总结起来,要拓展国际结算业务,企业需要加强国际化战略、建立国际结算渠道、优化业务流程、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加强与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合作。通过这些措施,企业可以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国际结算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

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准则和依据

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准则和依据 一、概述 国际结算业务是涉及跨境货币交易的活动,通常包括国际贸易、投资、旅游等方面的资金流动。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应遵循一定的准则和依据,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公正性。本文将介绍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主要准则和依据。 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准则 1. 遵守法律法规 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外汇管理条例、支付结算办法、反洗钱法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要确保遵守相关法规,避免违法操作。 2. 风险防范 国际结算业务涉及跨境货币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等。因此,在办理业务时,应注重风险防范,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风险。

3. 客户身份核实 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应严格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客户的身份真实可靠。对于存在疑问的客户,应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和审核。 4. 交易资料完整准确 办理国际结算业务过程中,应确保交易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缺失或错误的资料,应及时补充或更正。同时,应保留好交易记录,以便日后查证。 5. 合规审查 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应对每一笔交易进行合规审查,确保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交易,应拒绝办理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依据 1. 国际惯例和规则 办理国际结算业务应遵循国际惯例和规则,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这些规则和惯例为跨境货币交易提供了指导和规范,有助于保障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

2. 双边或多边协议 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是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重要依据之一。这些协议规定了国家之间的货币兑换比例、支付方式、清算系统等方面的内容,为跨境货币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 3. 贸易合同和支付条款 贸易合同和支付条款是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基础文件。贸易合同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支付条款则规定了支付方式、金额、时间等方面的内容。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合同和条款执行。 4. 信用证和保函 信用证和保函是跨境货币交易中常用的支付工具。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保函则是由银行或其他担保机构向受益人开立的书面保证文件。在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时,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支付工具。

国际结算业务风险详解(招行)

第一章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通过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业务,以及我国境内不同地区、或相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外汇收付业务。国际结算业务的主要支付方式为汇款、托收及信用证。 国际结算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有的产生于外部环境,有的产生于内部业务操作,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政策及法律风险:因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国际惯例和我行规章制度办理有关业务或业务交易合同、法律文本不完善及法律手续不完备等产生的风险。〔二〕国家风险:因交易涉及的往来银行或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局不稳、外汇管制严厉或发生战争、暴乱、制裁等事件影响正常的资金跨境流动而产生的风险。 〔三〕市场风险:主要指由于市场变量变动带来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风险等。 〔四〕操作风险:指银行因自身内控机制不完善或管理漏洞造成的风险。如我行业务人员未按客户委托和指示或未按权限管理规定办理业务,业务人员业务水平或经验缺乏,出现人为失误;或系统操作程序发生错误等情况造成业务操作失误而产生风险。 〔五〕结算风险:指银行交易工具失灵不能如期收到应收款项而造成损失的可能,这种风险可能由于银行间清算系统失灵造成,也可能因跨国交易在交易时间和制度上的差异而产生。 〔六〕欺诈风险:主要指欺诈一方通过虚假陈述、伪造单据、提供虚假证据等骗

取银行和交易对手资金和货物的风险。 以上这些风险所产生的后果因风险类型以及发生的程度而不同,可能造成银行资金、市场、信誉的损失,也可能会对银行自身经营和开展前途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因此风险防范是银行管理的重中之重。 对风险的监控,除了国家和金融监管部门从宏观上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平安平稳运行而进行的宏观经济管理和调控并对银行进行监管外,银行也应从微观层次上进行以下几方面的监控: 第一,健全内部控制体制,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内容包括对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响、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例如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和操作规程、对往来对象包括银行、客户实行额度管理、通过内部检查、稽核监督对业务进行事后管理。 第二,利用业务信息、管理和监测系统加强对业务的监管,保证系统的平安性、稳定性,防止系统风险; 第三,开发并利用多种管理工具躲避和转移市场风险; 第四,通过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各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严格控制操作风险的发生。 第五,通过完善业务法律文本,防止产生法律漏洞。 第一节汇款业务 汇款业务是指汇款方通过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一方,来完成结算的一种方式。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以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以资金的

国际结算一概述

国际结算一概述 《国际结算》讲义2022年 第一章概述 一、国际结算的概念 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单位、企业或政府间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国际借贷而需要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汇收付业务,叫做国际结算。 需注意的两点: (1)国与国之间;(2)货币的收付 Note:范围:国际间 原因:最主要的是贸易;其次是因提供劳务而产生的结算;再次是对外投资和借贷资金的转移;再其次是政府间的资金收付;其他如国际旅游所支付的款项、国外亲友赠款、继承遗产、出国留学所支付的学费、以及股票红利的汇回等。 角度:银行 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方式: 国际结算(最主要的、最通行的)(2)物物交易(3)以黄金支付 国际贸易中由于地处两国(地区),或多或少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其实是为了规避信用风险。

国际结算涉及到试用哪种货币来结算,结算货币越稳定越好,这是由于签订合同时确定的货值,在结算时可能由于汇率变动对交易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在目前国际贸易,绝大多数国际贸易采用美元结算。对于汇率风险,交易商可以通过对冲交易加以规避。 二、国际结算的分类(一)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通过收付货币金属或货币现金来结清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非现金结算---使用各种支付工具,通过银行间的划账冲抵来结算国际间的债权 《国际结算》讲义2022年 债务关系 (二)国际贸易结算和非贸易国际结算 (1)经常项目中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涉及的结算业务称为非贸易结算。无形贸易引起的国际结算。 (2)由于国际贸易产生结算业务就是贸易结算。 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结算的基础,在国际结算中具有主导地位,其结算范围有: 1.有形贸易结算。指有形贸易(ViibleTrade)引起的货币收付活动。有形贸易即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2.记账贸易结算。也称为协定贸易结算。它是在两国政府所签订的贸易协定项下的商品进出口贸易结算。 3.因国际资本流动所引起的商品贸易或资本性货物贸易的结算。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 国际结算业务是中国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的日常理财服务项目。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作为传统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与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800多家外国银行建立了代理业务关系,国际结算网络完善;拥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材,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信誉卓著,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国际结算服务 国际结算业务种类: 1、信用证业务概述 2、进口开证 3、贸易项下出口来证 4、汇款业务概述 5、汇入汇款 6、汇出汇款 7、托收业务概述 8、出口跟单托收 9、进口代收 10、涉外收入申报业务 11、国际结算融资业务 12、国际结算业务收费标准

信用证业务概述 (一)、信用证定义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 (二)、信用证业务功能: 1、出口商按照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提交合格的单证,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受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CP500)的约束; 3、银行能够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融资服务; 4、出口商可凭已装船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融资服务;(三)、信用证种类: 1、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2、可撤销信用证与不可撤销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是指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指示,银行为申请人提供不经受益人(出口商)同意或通知,随时由申请人提出修改、撤回或注销信用证。

国际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附件 招商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第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际结算业务的管理和操作,促进该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国际惯例和我行相关制度、办法,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际结算业务,是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通过银行办理的不同货币收付业务,以及我国境内不同地区或相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外币收付业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涵盖的业务种类包括汇款业务、托收业务(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和信用证业务。 第四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国际结算业务处理模式包括非远程结算和远程结算。所谓非远程结算,是指分支机构人员独立处理本地各项国际结算业务的模式;远程结算是指分支机构人员利用招商银行国际结算远程通迅系统通过总行国际业务部单证中心或上级行国际业务部门集中处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模式。远程结算的操作还应遵守远程国际结算处理的有关操作规定。 第五条总行国际业务部负责全行国际结算业务的管理,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对分行国际结算业务的指导及检查,对业务人员的培训,负责市场推动,负责新业务及新系统的开发。总行国际业务部单证中心负责远程结算分行的业务集中处理。总行会计部负责制定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负责资金清算及SWIFT系统的管理;

总行法律及合规部负责相关法律文本的审查;总行同业银行部负责涉及国际结算业务的代理行关系的建立、维护,以及及代理行之间的业务联系;各分行负责国际结算业务的受理、市场营销、辖内的资金清算及档案管理等,非远程结算的分行还应负责辖内国际结算业务的处理、系统维护等。 第六条本规定中有关业务操作通过我行现行国际结算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目前,我行仍处于新、旧系统并行的阶段,叙做业务前,各经办行须根据新或旧系统操作手册的要求,开立系统涉及的各项业务、各币种相关会计科目,对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维护并按照系统操作手册的要求对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相应的设定。 第七条本规定中各项业务的账务核算由系统自动生成或特殊情况下通过手工通用记账完成,具体会计核算过程旧系统分行详见《招商银行会计业务规范——外汇业务核算规范》,新系统分行详见《招商银行会计综合业务操作规程——外汇业务核算操作规程》。 第八条本规定涉及的跨境资金收付除仍保留子账户或分账户的个别分行外,应使用总行账户行清算。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我行开办国际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其中所称的“我行”泛指总行及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经办行”指受理国际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节受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认真审查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资格 (一)了解客户和交易。经办行受理业务前应严格按照我行及监管部门有关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识别等各项规定了解相关客户和交易,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行和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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