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约定的效力

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约定的效力
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约定的效力

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约定的效力

撰文---大连交通事故网张天祥律师

现实生活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经常发生的交易行为。对这种交易行为如何进行规制,是公司法的重大理论问题。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进行了明确地规定,而第四款又指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何理解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另有规定”,如何认定这种“另有规定”的法律效力?本文将以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与国家法律的制约性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通过实务案例研究、比较立法透视以及基础理论探析,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章程的效力进行深入说明,并最终得出结论。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章程效力章程自治性法律制约性

章程是公司的宪章,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最高准则。因此可以说,章程是包含着贯穿公司始终的众多要素的基石性制度——对于公司具体的组织或行为,公司法可以原则性地进行基本要求,但不可能进行细致而充分地个别规定;如果一定要对某个公司的具体组织或行为进行特别设置,只能通过具体公司的章程来规定。

现实生活里,股权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经常发生的交易行为。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进行了明确地规定,但其第四款又指出“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公司章程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行为的“另有规定”——但是,这种“另有规定”的自由空间与范围究竟是多大?这种“另有规定”是否仍需要受到限制?如果需要受到限制,限制的标准或者界限是什么?笔者将通过实务案例研究、比较立法透视以及基础理论探析,从而讨论分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规定的现实效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之现实类型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第四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种规定尊重了股东的自主权,也适应了股东和公司个性化的需要。这实际上是基于一种假设:当事人最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他们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仅满足了自身需要,也使社会效益得到增加。《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使得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作出不同于公司法设定规则的规定并优先适用。但是,由于公司实践的复杂与当事人创造思维的丰富,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约定的条件可能会多种多样而且形形色色,如何看待这些约定的法律效力,已经成为司法实务中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归纳出如下几种情况:

(一)股权转让的禁止、变相禁止类型。

例一“甲乙丙三人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章程中规定,在有生之年不得将股份转让于他人。经营一段时间后,乙深受甲之压榨,故欲转让其股份于他人,却受制于公司章程“禁止转让”之规定。后乙向甲、丙二人提出转让请求,甲、丙既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又拒绝乙向他人转让股份,因而成讼。乙遂向法院主张章程中的“禁止转让”条款无效。“ 此约定,即属于禁止转让,股东无法实现对其所有的股权实体进行处分。

例二,“在由两方股东组建的公司的章程中规定,一方转让股权必须经另一方股东同意方为有效,另一方股东如不同意其转让,亦无购买其股权的义务。该类规定在股东之间形成了“既己同生,亦求共死”的关系。“此约定系变相禁止股权转让,文义上无“禁止”、“不得”等表述,但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另一股东不同意其转让,其就无法实现股权转让之目的。

(二)股权转让的实体比例限制

例三,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参照《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股份的限制转让的规定,在章程中约定可转让股权的比例,“股东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此约定,系限制了股东自由转让全部股权的能力,仅允许其转让部分股权。限定股东仅能转让其持有的部分股权,在实践中并不少见,笔者曾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设计过一份章程,该有限责任公司得大股东为了吸引邱某担任公司高级职员,赠与其部分股权,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章程中,往往限制邱某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全部股份,但可以转让其持有的10%的股份。

(三)股权转让的对象限制

例四,如某公司原为国企,后经政府批准全员改制,公司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职工出资认购公司股权,成为股东,并将股权分成两大块:职工平均股和岗位股,具体体现是,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担任公司某几个高级管理职务的员工,可以出资认购高于职工平均股的股权(即岗位股),享有这些股权所带来的表决、分红等股东权利。如这部分股东因故不再担任这些职务时,应按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计算所得的股权净值,将这部分因任职而取得的股权由公司回购后转让给继任者。此约定,将股东股权的转让对象限制在“公司”,股东无法向其他人,甚至是股东转让股权。

例五,公司运营一段时间后,A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对章程第12条进行修改,增加“自然人股东因本人原因离开企业或解职落聘的,必须转让全部出资,由工会股东接收”的内容。该决议按公司880万元注册资本,每l万元出资额为一计票额进行表决,最终以872票同意、8票弃权而获得通过,乙某投了弃权票。上述章程修改报经工商部门备案核准。后乙离职,A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取消乙股东资格;并告知乙其股权已按章程转让给工会持股会,要求其领取转让款。乙: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股东身份,并判决A公司强制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无效。该案中,章程限制股权转让的对象为工会股东,即工会持股会。

这类股权转让对象的限制,一般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公司出于稳定内部职工的任职并给予职工股东相应的优惠待遇的目的而实施。

(四)股权转让的程序限制

例六,某公司股东《公司章程》将涉及股权转让的条款制定如下:“股东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股、法人股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时,对于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予本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客户的情况、或股权转让后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股权转让事项,必须经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权后,由本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该项约定在转让程序上设置了二重限制,其一,比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更为严格,该公司要求“必须经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二,在程序上需判断何为“股权转让后将会对公司的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的股权转让事项”,履行完该项程序后,才能实施具体的股权转让程序,究竟是按照《公司法》的程序履行,还是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程序履行。

(五)股权转让的价格、金额限制

例七,2006年7月28日丰鹿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会议议题为修改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因辞职、除名、开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股东会可以决定其股权由其他股东受让,股权转让价格不论公司到时盈亏状况,一律以实际认缴出资的原值结算,转让人拒收股权转让金的,受让股东可将其提存至公司。”到会8名股东签字同意修正后的公司章程,周岩投了反对票。同年8月3日丰鹿公司将修订后的章程到工商部门进行了备案。2006年9月28日,周岩起诉至大丰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无效。本案中公司通过修改章程,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不论公司到时盈亏状况,一律以实际认缴出资的原值结算”。将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限定在出资原值。

例八,2005年10月,江苏省镇江市某化工集团公司的经营层及中层干部共同投资设立了一家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化工集团的股东。刘文斌为化工集团所属分公司经理,2005年11月15日在投资公司登记股东谢永超的名下出资14万元。投资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股东退休前因被免职不担任化工集团中层干部时,必须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化工集团的主要经营者,五年内转让价为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息。2006年8月,化工集团解除了刘文斌分公司经理的聘用,化工集团董事长赵玉强即要求刘文斌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自己,但遭到刘文斌的拒绝,赵玉强遂将刘文斌告上法院。本案中公司章程约定“五年内转让价为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息”。将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限定在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同档存款利息,同时限定了持股时间,即五年之内。

(六)股权转让无限制

例九,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也不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出让股东和受让股东仅需要将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递交公司,即视为转让完成。公司收到股权转让协议书后,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如果公司怠于行使上述义务的,出让股东和受让股东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承担有关诉讼费用和实际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该约定,系典型的无任何限制的自由转让模式,内部股东系放弃公司法72条前三款规定的权利(知情同意权、优先购买权),只要股东与其他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即可完成有关股权转让手续。

(七)股权转让部分权能的限制

例十,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为奖励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高管或者技术骨干,公司控股股东可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进行赠与,但出让股东仅转让相应比例的分红权,受让股东不享有表决权和转让权以及其他股东权益。”此约定,就是将股权中的分红权能进行了转让,股权中其他的各项权能,仍然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二、结论

结合上述章程法律性质的分析和域外法律的考察,不难看出,有限公司章程对股权对外转让是否应该限制,限制的具体范围都没有一个准确可行的判定规则。如果说自由是企业的精髓和灵魂,那么公司章程自治就是公司法的精髓和灵魂。公司法应当给公司自治留有足够的空间,这个空间应当主要由公司章程予以填充。我们虽然不会盲目乐观地相信公司章程自治的理念,但是对公司法中明确给公司章程授权的规范、确定公司章程对公司事务决定效力规范的分析研究,也确实能为我们重新认识公司及公司法的本质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如美国詹姆斯·威尔逊所说:“没有自由,法律就名实俱亡,就是压迫的工具;没有法律,自由也同

样名实俱亡,就是无法无天。”,公司章程自治同样不是绝对和不受任何约束的,恰恰相反,它需要公司法的补充和修正,需要承担和公司社会责任相匹配的义务,需要在逐利过程中考虑相关利益者的权利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绝不能是绝对任意的,它不应该冲破法律的“边界”。其限制应该以合法至少不违背立法本意为前提。如果章程的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基本原则,应当认为章程约定无效,当某些限制通过引用章程约定或法律规定,借助于程序或实体修正,从而实现公平、正义,也不宜简单认定其无效。笔者基于这样的认识,得出对前述案例的分析结论如下,案例一禁止转让约定和案例二变相禁止转让,因违反我国公司法的股权自由转让之原则一般应认定无效,但如果章程中有类似《意大利民法典》“法定退出权转让股权或退出公司”的条款可适用,也不宜认定该条款无效,而应适用该修正条款。案例三、股权转让的实体比例限制,系股东对股权的自由处分,也仅仅是阶段性地限制处分,最终完全可以实现全部股权转让,因此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基本原则,该约定有效。案例四,股权转让的对象限制在“公司”,构成了法律上的退股事实,而《公司法》第36条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直接违反了除法定事由外股东不得退股的强制性规定,应归于无效。案例五,股权转让的对象限制在“工会持股会”,如果该“工会持股会”系合法登记的组织,完全符合股东的主体资格,章程的约定因此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基本原则,应当认定约定有效,如果“工会持股会”系非法组织,约定自然无效。案例六,股权转让的程序限制,因此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基本原则,应当认定约定有效。案例七、八,股权转让的价格限制,转让时如果该价格与公司净资产价值或评估价值相对接近,应当认定约定合法,如果转让价格与公司净资产价值或评估价值相距甚远,可以参照适用“显失公平”原则,而认定无效,具体应看转让时点的价值。案例九,股权自由转让,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基本原则,该约定有效。案例十,股权转让部分权能的限制,与其说是转让股权,不如说是控股股东赠与分红款项的行为,属于自由处分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法律基本原则,该约定有效。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1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篇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下称《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三十六条原为“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公司应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拟修改为:“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公司应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董事会制订《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下称《投资者制度》,详见《章程》附件1),《投资者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执行,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二、《章程》第四十条(四)款原为“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它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资产重组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 拟修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三、《章程》在第四十二条后新设第四十三——四十六条,《章程》原第四十三——四十六条以及其后条目均顺推。新设内容如下: “第四十三条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经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经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1、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它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控股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股东会同意,将其在XXXXXXX公司的万元全部股权,依法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方式:乙方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 三、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原甲方在XXXXXXX公司的权利、义务自动失 效,若发生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部门一份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原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同意XXX将其持有的XXXXXXX公司万的股权转让给XXX,其他股东对此表示无异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具体转让事宜由XXX、XXX自行协商,并形成书面转让协议,协议要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原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备案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新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XX公司于2012年月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XXX主持,全体股东参加了会议,经全体股东研究决定: 一、成立新的股东会,新股东由XXX、XXX组成。 二、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公司监事的职务,其他公司机构不变。 三、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为: 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比例时间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X 2009年11月30日 XXX 货币 XXX万 XXX万 XX% 2009年11月30日 四、通过新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符合《合同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并到核准登记之日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模板

苏州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的 % (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从股权移交之日起,甲方减持在苏州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乙方增持在公 司 %的股权。 3.甲方的股权转让后,上述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 4.股权转让价款由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并以甲方收到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次日作为股权移交日。 5.本股权转让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留一份,送交工商管理部门一份, 四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有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主持。经全体股东协商讨论, 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次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 册资本的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 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0% 。)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转股价款有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交割并均认可已交割完毕; 四、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 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 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 五、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当即生效; 六、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

2019年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_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 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___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_______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 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 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___ 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 )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 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________ 公司_______ %的股权已获得 _______ 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股权转让协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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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 的 %(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从股权移交之日起,甲方减持在苏州有限公司的 %的股权;乙方增持在 公司 %的股权。 3.甲方的股权转让后,上述转让股权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 4.股权转让价款由甲、乙双方自行交割,并以甲方收到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次日作为股权移交日。 5.本股权转让协议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留一份,送交工商管理部门一份, 四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股权转让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有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苏州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主持。经全体股东协商讨论,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次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 注册资本的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0% 。)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二、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将所持有的苏州有限公司的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其中:实收资本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未出资资本 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转让给新股东,其他权益一并转让; 三、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转股价款有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交割并均认可已交割完毕; 四、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 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股东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金的比例为 %;。 五、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当即生效; 六、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 苏州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苏州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和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次决议: 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变; 三、公司监事不变; 四、执行董事、监事任期均为三年; 五、本决定书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监事的任职文件; 六、以上事项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 年月日 苏州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苏州有限公司股东会年月日通过的决议,现将原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设立本公司股东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XXX 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作出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二、第XX条原为:“………………”。现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发起<股东>或全体董事签署的新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字;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引起股东变更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7.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xxxxxx有限公司 第N次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8年N月N日

工商股权转让范本(标准版)

工商股权转让范本(标准版) 转让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三、甲方保证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四、乙方保证 (1)乙方受让公司股权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其公司章程及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2)乙方保证其受让行为是经合法程序确认,并保证受让后按公司章程履行义务和责任。 五、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六、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3585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 Amendments to Articles of Association-Forms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公司章程修正案表格【1】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2】 XX有限公司于____年__月__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登记事项)、(登记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二、第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修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盖章或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非国有独资)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

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股东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签字笔或墨水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转让出资变更股东的,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有效期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90日后)提交登记机关,逾期无效。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范本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 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 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 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六、保密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9e288400.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公司章程是公司活动的依据。公司是否修改自己的章程,法律规定由公司自己决定。公司修改章程也是一种民事活动,要依法进行,修改程序要合法,修改内容更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以下是由收集整理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欢迎参考。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一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 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xx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本模板精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注意:此为格式样本,仅作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斜体文字为解释语言,不要打印。(版本1:适用于2人以2人以上公司)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XX 年X 月X 日修改) 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第X 章第X 条作如下修 改: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X 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按实际情况填写) 永康市XXX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永康市xxx有限公司章程(20XX年X月X日修订) 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第四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五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3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股东会决议经过后生 效。 第2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七条公司名称:永康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X镇(街道)X村X路X 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制造、加工、销售(以公司登 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能够用货币出资,也能够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4 2020年4月19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否可以限制股权转?那么,下面给大家讲讲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公司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法律条款位于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针对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则体现在第137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公司法》有如下规定: 对发起人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一款:“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对董监高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以上条款外,《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未作“从公司章程的另行规定”的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依法自由转让是基本原则。A公司章程规定的对股权转让的限制,不仅不符合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而且没有必要的正当理由,更无相应的补救措施。对股权让渡不合理的限制,

妨碍了正常的股权交易。因此,章程对股权转让所作的限制性规定,违反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是变相剥夺股东的股份转让权,应认定无效。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并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过度限制股东收购或转让股权的权利。 其实,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能否在章程中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目前的《公司法》并没有作明确规定。虽然韩国商法、日本商法均允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设限,但借鉴他国的法律时不可管中窥豹。考察韩、日作此规定的同时,在商法其他条款中对受到限制的股东提供了相应的救济手段,包括请求公司另行指定股份受让人或由公司收购股份等。而我国《公司法》未规定救济措施。 对于章程能否对股份转让设限,我国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是区别对待的: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从《公司法》第71条第4款关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中可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确立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的原则后,仅对发起人及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转让作了一定限制,并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由此可见,是否允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属于立法政策问题,只要是依法进行的股权转让,都应当得到支持。

2020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2020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通用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 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 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许可经营项目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按照相关许可文件的内容进行表述,若不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则无需填写)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永续经营(注:有营业期限的,表述为“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公司法律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法律文件必须存放在公司,以备查阅。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______个: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2、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274股权转让后公司章程范例 Example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fter Equity Transf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股权转让合同范本】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的40个常见问题(详细版)

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的40个常见问题(详细版)股权转让是每一个创业公司在发展道路上都会碰到的事情。股权转让中涉及到的许多法律问题曾经难倒不少创业者。搜罗40个常见的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 1、公司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股权转让需要公证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企业产权、股权转让应当办理公证,但经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确认的不在此限。 3、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可否办理? 答:没有指定的公证处,外地的公证处也可以办理。 4、某公司有两个股东是夫妻,因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开具了一份《调解书》,把一个股东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另一个股东。《调解书》中注明需在一个月内到市场监督管理员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现已超过一个月,该调解书是否有效? 答:其所持的《民事调解书》可以作为公证书使用。当事人携带此《民事调解书》和所有正常的手续直接去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即可。 5、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 6、股东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答:税务机关核定后处理,看是否属于低价或者规避税收行为后决定处理。 7、股权转让是否要求股东本人亲自办理? 答:不需要。 8、公司需增加一个股东应办理什么事项的变更? 答:分两种情况: 一是增加股东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二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增加股东的,应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9、公司同时申请股权、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及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需要提交股权转让决议、修改后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住所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及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免书等文件时,文件由谁签署? 答:股权转让决议由原股东签署,修改后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余文件根据章程规定由新股东、新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签署。 10、股权转让是否就是转让出资额? 答:新的公司法明确了股东转让的是股权。股东出资后,其财产权已归公司所有,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是股权,故转让的应是股权,而不是修改前的《公司法》所表述的“出资”。 11、股权转让后,应作哪些变更记载?

2020最新工商版公司章程范本

2020最新工商版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股东、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东: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一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六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提案权;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通用版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通用版 General version of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for equity transfer 编订:JinTai College

公司章程股权转让通用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转让方: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 鉴于: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 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鉴于公司股东 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甲、乙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其按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质押或其它形式的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3)甲方确认其向乙方转让公司%的股权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4)甲方保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三、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此为在原章程上修改的文本,不是修正案) x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股东 第三章股东会 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五章劳动人事制度 第六章公司财务与会计 第七章公司的终止事宜与清算办法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 第九章附则

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201x年xx月x日第x次股东会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xxxx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 第五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为: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组织机构成员; 五、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九条公司股东负有以下义务: 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办理设立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 五、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六、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七、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xx万元人民币,并对缴纳的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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