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要求

仓库防火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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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要求1 仓库保管员要牢记[仓库放火安全管理规则]

2 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存储中的放火要求及放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放在一起

3 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垛与垛间距不得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 库房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5 6 7 8 9 10 11 12 13 2待检314 15

仓库防火安全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仓库防火安全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7576 仓库防火安全措施 Warehouse fire safety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货物圣华圣华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针对不同时期的火灾隐患,要组织相应的仓库防火专项大检查,对仓库内存在的电火、明火等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仓库内消防报警、灭火设施存在的故障要立即修复,对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够不合理的要立即增补调整,对仓库内动火用火作业要立即清除,对违章用火要坚决处罚,要通过检查整治,彻底杜绝仓库内一切可能产生火的危险隐患。 二、各部门要健全完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各圣华仓库防火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督监管,确保防火各项规定和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货物外租、外移存储的防火监管,制定《货物外存防火标准规定》,明确界定甲乙双方防火安全责任;对防火管理差,缺少消防报警、消防水源、灭火

器等防火设施,存在明显火灾隐患的外租库、外移库,要向外库方提出防火条件要求;对具备防火条件的外租库房,要在外租存储协议(合同)中清晰标明出租方应承担保证货物存储防火安全的责任,标明如发生火灾造成货物损失时出租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消除外租存储风险。 四、各部门要建立仓库防火监管长效机制,今后各部门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仓库防火专项检查,安全办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圣华仓库防火巡查,及时查处圣华仓库防火措施上存在的危险漏洞,查处不履行圣华仓库防火责任、不落实圣华仓库防火规定的违规行为、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72311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

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商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也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和各商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此规定. 各楼层,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楼层经理和专柜负责人为卖场仓库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1.装修规定 1.1如需将仓库隔开,所用隔断必须为具有防火作用的石膏板,且不得在隔断上留有孔洞; 1.2仓库内的所有木板,木制筐架必须涂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1.3仓库内所有电源线路必须使用 2.5平方以上的电线 1.4所有电源线路必须加装PVC防火套管,控制开关必须安装在仓库外面; 1.5每个独立的仓库必须配备单独的漏电保护开关; 1.6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灯,60瓦以上等大功率照明灯具.最好使用防爆灯或灯管; 1.7投入使用前需报物业管理中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使用. 2.火源管理 2.1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如有违规每次处以1000元罚款;

2.2仓库内如需临时动火,必须如实填报>,经防火责任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现场应做好防火措施且应有专人现场监管,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现场遗留火源清理干净; 2.3仓库内不得私自储存违禁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有毒,放射性强的物品(如天那水,松节油,汽油,玻璃水,烟花爆竹等) 2.4人员离场时,应将仓库内的剩余纸皮,胶袋,废料等清理干净; 3.电源管理 3.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范由持有作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电工安装,维修.仓库内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3.2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不得超负荷使用,如需增加容量必须到物管中心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负责安装. 3.3照明灯具应安装在通道上方,堆码的商品至少与灯具保持50工分的距离,人员离场后必须关闭电源.如有违规处以500-----1000元罚款. 3.4仓库内不得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3.5物管中心和楼层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仓库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在签到表上签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消防器材管理 4.1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拿取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和杂物 4.2各专柜需自行在所属的仓库内配备两具手提式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商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消防监督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仓库消防管理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仓库贮存着大量商品,是防火重点部门,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第二章:组织领 导 第一条:仓库主管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反映到超市事业部和公司,并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追究仓库主管领导责任。 第二条:仓库内部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主管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仓库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严密配合保卫科做好仓库的消防日检、月检、年检工作,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条:仓库主管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义务消防员,参与保卫科日常防火检查和消防知识培训,以提高仓库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班组、岗位责任人三级负责制。(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仓库主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和文件,组织实施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商品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5.组织,安排仓库人员定期参与保卫科消防训练、消防演习,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二)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负责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仓管员)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 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 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 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 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 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 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6号令)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号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一九九0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长王芳 一九九0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

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2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由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峻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厂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库存物品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2.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科室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1.3.原则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属地管 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4.定义 仓库:公司内存储物品的库房。如低值易耗品仓库、备品备件仓库等。 1.5.参考文件 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2、职责 2.1.安全卫生科 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的统一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按照规范给仓库配备消防器材,并监督使用部门进行日常点检。提供达标消防器材。 2.2.整车制造部设施管理科 负责对仓库所有的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防排烟系统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其功能有效 性。 2.3.仓库使用部门 负责仓库内现场安全管理,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填写检查表,留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领导。 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3.1.组织管理 1)各部门/科主要负责人是管辖区域仓库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 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查。 2)所有仓库必须设专(兼)职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对仓库新职工应当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 可上岗作业。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 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 的防火工作。 3.2.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 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公安部令第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取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仓库防火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仓库防火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仓库防火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条仓库至少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7.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8.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9.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799-73 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仓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商业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部门管理的储存各类商品物资的仓库、货场。 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库一定要在协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商业部门租赁的社会仓

库、货场,凡租赁者管理的,也要执行本办法。 储存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业部门的专业批发公司、企业集团等的法人代表,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便于工作,应由一名副职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要加强防范。公司、企业集团等对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仓库本身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而不解决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五条大中型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法人代表(经理、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仓库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制度 1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 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 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建筑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 规定, 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 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 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 架空电力线等的 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 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 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 设置消防车通 道。 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 装置避雷设备。 二、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 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 道, 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 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 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 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 间距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 不同的物品, 必须分库储存, 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 的场所, 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 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 水的地点。 2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 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 在炎热季节必须 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 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 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 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 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 检查符合要求方准 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 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 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 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并采取安全措施, 进行现场监护, 备好充分 的灭火器材, 作业结束, 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不准住人, 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 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 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 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 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三、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 必须轻拿轻放, 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 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不准穿带钉子的鞋, 并应当在可能 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 必须戴防火罩, 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 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 随车 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 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 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 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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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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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目录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取消防人员 , 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第八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十四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与 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与公司具体情况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2、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公司防损部、仓库日常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管理 1、仓库扩建,改建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给公安消防监 督机构审核,仓库改扩建竣工时,给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未合格的不得交会使用。 2、仓库最高负责人为仓库防火责任人,负责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与值班巡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与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4、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与变动,应向防损部及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5、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6、仓库管理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与防火安全制度,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与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7、对仓库新入职员工应进行仓库包储业务与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位工作。 三、储存管理 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 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图示规定的甲,乙类物品,必 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的灭火方法。 3、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空气干燥场所储存, 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期检测,严格控制温度与湿度。 4、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的物品变质, 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6、使用过的油棉沙,油手套等沾细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入在安全地 点,定期检查。 四、电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与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规范的规定。 2、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与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照明具,当使用日 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与其她防燃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的主要负责人是仓库管理员, 对仓库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2、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 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新职工上岗前, 必须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3、仓库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员检查制度。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垛与垛门间距不小于1米, 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 垛与垛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5、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物品包装应当牢固、密封, 严防跑、冒、滴、漏。 6、仓库的电气设施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 库房内敷设的电线, 须穿金属管式不燃材料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安装开关箱, 保管人员离库时, 必须关闸断电, 库内不得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白炽灯不得超过60W, 照明灯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家用电器。 7、库房内严禁动用明火, 在醒目的地方设防火标志, 进入库房的人员, 严禁携带火种。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 必须办理《动火动焊》申请, 经相关部门批准, 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确保安

全。 8、仓库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 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使之完好有效。 9、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离开现场。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1、仓库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考核办法,仓库受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对仓库内部、柜组、仓库进行考核。 2、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标准, 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郑重奖惩办法》执行。 3、认真执行本《办法》, 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绩或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仓库《员工奖惩条例》和《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奖惩办法》, 以物质和精神相结合原则进行奖励。 1) 重视防火安全工作, 模范地遵守要《办法》及有关防火责任制, 认真搞好防火安全工作”安全第一, 防消结合”, 全年无火灾, 无火灾隐患的公司和部门。 2) 严格管理, 消除隐患, 控制火灾事故苗头, 杜绝重特大火灾有功人员。 3) 对已发生火灾事故, 奋不顾身抢救, 避免人身、货物、财产、设备造成损失或挽回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4) 敢于同纵火的坏人作斗争, 提供火灾事故重大线索的人员。 5) 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划分防火责任区, 落实责任人, 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防火安全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凡违反本《办法》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按《员工奖惩条例》和《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奖惩办法》, 区别不同性质给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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