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先秦儒家义利观

浅析先秦儒家义利观
浅析先秦儒家义利观

浅析先秦儒家义利观

摘要:义利之辨一直是中国哲学史上各家争论的一个重要的辩题,先秦儒家也提出了自己的义利观。虽然儒家主张“见利思义”,但并没有否定“利”的重要性,义对于利来说有一种正当优先性原则。在儒家看来义与利是合一的,只是利应该是正当的利,是合于义的利,儒家的义利观直到今天对我们仍然有着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义利;孔子;孟子

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一直是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辩题,自古以来义与利孰轻孰重,是义重于利还是利重于义,还是义利并重一直在中国哲学史上被人们争论不休,这是主要因为义与利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不可避免的话题。“中国历史上在孔子以前很早就有‘义’和‘利’这两个字,‘义’表示人们行为的伦理范畴,‘利’表示人们生活的物质范畴”[1]244。就义与利的关系问题儒家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义利观,并且被后世大多数人所接受。

一、儒家义利观的思想根源

在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上,中国古代就存在着各种不同的争论,比如道家的老子曾经提出过:“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明确表示了要“绝义弃利”。墨子则认为义与利应该是绝对统一的,义与利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的矛盾。朱熹曾经说过:“义利之说,乃儒家第一义”,可见义利观在儒家学说中的重要地位。

“仁”是孔子学说的核心内容,在《论语》中孔子曾多次提出了“仁”的思想,比如在《论语·泰伯》篇中孔子就说道:“士不可以不弘毅,

儒家义利观对当今社会的启迪

浅谈先秦儒家义利观与现实社会 摘要:先秦儒家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据重要位置,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所提出的义利观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塑造中华民族精神产生过深远影响。然而在当今社会,儒家的义利观仍旧有重要借鉴价值。本文浅析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探讨它的内涵,并且从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研究作为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儒家义利观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对于传统伦理道德思想的伟大传承,也要注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键词:先秦儒家义利观现实社会 正文:“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义利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上占据重要地位。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主张“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义利两有”等,是我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对提升公民道德境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一、先秦儒家义利观的含义、内涵 (一)义利观的含义 所谓“义”,引申为道义、道德、公正、正义。 “利”,是利益、功力的意思,利益又有“公利”和“私利”之分,“公利” 和“私利”是相对的,但与“义(公平合理)”相对应的“利”应该理解为私利。 义利观就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看待这二者关系的观点。孔子、孟子、荀子是先秦儒家的代表,他们的义利观构成了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二)义利观的内涵 首先,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不能违背义,要受义的制约,孟子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正是此意。先秦儒家主张“利”的获得必须符合社会道义,无论是孔子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还是孟子的“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都说明了“利”是“义”存在的客观基础,而“义”又是取得“利”的前提原则,二者不可偏颇。没有“利”的“义”是不符合人性的,是不能教化人民的,是不足取的;没有“义”的“利”是君子所不屑的,是造成社会混乱的根源。 其次,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利”有“公利”与“私利”之分,“公利”在某种程度上又可转化为“义”。儒家文化植根于小农经济的土壤中,家庭作为大河流域农业生产的基本单元,是“君君臣臣”的王权国家赖以建立的支柱,是“父父子子”的宗法社会得以运行的基础。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私利”(个人利益)须服从“公利”(集体利益),也就是“利”要服从“义”。 二、先秦儒家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儒家教师观历史演变初探

先秦儒家教师观发展初探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6级亢旭华 摘要:以儒家教育思想为主导的我国古代教育,在师德、师道方面有许多特色论述,深刻影响着我国的教师观的发展。本文试图从先秦儒家代表观点入手,对先秦儒家教师观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初步的研究和探讨,探明先秦儒家教师观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原因。 关键词:儒家,师严道尊,教学相长 在中国教育史上,孔子对教育进行了第一次大的改革。此后,漫长岁月里儒学垄断了教育,重学必崇儒,崇儒必尊孔,儒学与学校教育融为一体。儒家的教育思想成为封建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儒家教育思想为主导的我国古代教育,在师德、师道方面有许多特色论述,深刻影响着我国的教师观的发展。 一、先秦儒家有关教师的论述 (一)孔子的教师观 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在他的一生中,对我国古代的文化教育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孔子在近三十岁时就开展教育活动,首先创设儒家“私学”,相传其弟子达三千余人,成名者有七十二人。虽然他在晚年还专注于整理国故,对《诗》、《书》、《礼》、《乐》、《春秋》进行了编纂和阐释,整理并发展了殷周以来的文化,成为中国文化的集大成者,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历史遗产。但他始终忠心于教育事业,给我们后人留下的是更多、更丰富的教育经验和令万世景仰的伟大教师人格。 1.关于教师的品质 孔子认为,教师要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精神。教师必须先学好,然后才能教好,学好是教好的基础。同时,只有教师能够“学而不厌”,才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孔子一生当教师,但从未停止学习。他说:“吾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论语·述而》)直到晚年,他仍在勤奋学习,“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真是“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

先秦儒家哲学第9讲

【本課程由傅佩榮老師授權使用,您如需利用本作品 請另行向權利人取得授權。】 先秦儒家哲學 第九講 《孟子.盡心上》解讀: 善,信,美,大,聖,神 授課教師:傅佩榮教授

第九講《孟子.盡心上》解讀:善,信,美,大,聖,神 指定閱讀: 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盡心下.16) 孟子說:「所謂仁德,說的就是人。人與仁德合在一起說,就是人生正道。」 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ㄒㄧㄡˋ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智之於賢者也,聖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盡心 下.24) 孟子說:「口對於美味,眼睛對於美色,耳朵對於好聽的聲音,鼻子對於香味,四肢對於安逸,都是出於本性的要求,但是能否得到要看命運,所以君子不說這些是本性。仁德對於父子關係,義行對於君臣關係,守禮對於賓主關係,明智對於賢者,聖人對於天道,都是屬於人的命運,但是其中也有本性的根據,所以君子不說這些是命運。」 浩生不害問曰:「樂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何謂善?何謂信?」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樂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盡 心下.25) 浩生不害問說:「樂正子是怎麼樣的人?」孟子說:「是個行善的人,是個真誠的人。」浩生不害說:「什麼叫善?什麼叫真?」孟子說:「值得喜愛的行為,叫做善;自己確實做到,叫做真;完完全全做到善,叫做美;完完全全做到善,並且發出光輝照耀別人,叫做大;發出光輝並且產生變化群眾的力量,叫做聖;聖到人們無法理解的程度,叫做神。樂正子是在善與真二者之中,而在美、大、聖、神四者之下的人。」 孟子曰:「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經德不回,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君子 行法,以俟命而已矣。」(盡心下.33) 孟子說:「堯、舜的作為出於本性,商湯、周武王經由修身而回復本性。動作容貌與應對進退都合乎禮儀,那是德行的最高表現。為死者悲哀哭泣,不是做給生者看的。實踐道德而不違背,不是用來謀求官職。言語一定信實,不是藉此端正

墨子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

墨子的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 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崔志光【摘要】墨子是战国时期享有盛名的思想家,他所创立的墨家,是当时唯一可以与儒家相抗衡的学派,与儒家学说被称为“儒墨显学”。墨子的义利观独具特色,他把义利统一起来,把二者看作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本文首先对墨子义利观的基本含义和特点进行了介绍,其次将墨子的义利观和儒家、法家的义利观、西方功利主义作了比较,又分析了墨子义利观的优点和不足,最后论述了墨子义利观的当代价值。 【关键词】墨子;义利观;当代价值 Mo’s view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s 【abstract】Mo is the renowned thinker of Warring States period ,he founded the Mohist, which was the only School to compete with the Confucian . The Mohist and the Confucian are known as "prominent Confucianism and Mohist Theory". Mo’s view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is unique, Mo integrates morality with interest,and regar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oth as means and ends. Firstly, the author introduces the basic meaning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o’s view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Secondly, the author compares the Mo's view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with Confucianism, Legalism's view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and Western utilitarian. Then,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merits and weaknesses of Mo’s view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Finally, the author discusses the contemporary values of .Mo’s morality and interest. 【key words】mo; view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contemporary values 墨子的伦理思想与其政治思想融为一体,以“兼爱”说为中心和标志,并在义利观上,既“贵义”又“尚利”,在先秦诸子中首先举起了功利主义的旗帜。笔者试对墨子的义利观作如下探讨: 一、墨子义利观的基本含义和特点 【作者简介】崔志光(1979—),男,山东省青岛市人,青岛科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

先秦儒家哲学新

先秦儒家哲学新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第二讲先秦儒家哲学 提纲: 一、先秦哲学分类 二、孔子哲学思想(伦理学与政治哲学) 三、孟子哲学思想(心性之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 四、荀子哲学思想(自然哲学、伦理学(礼乐之学)与政治哲学) 一、先秦哲学分类 1.庄子:《庄子.天下篇》(庄子:公元前369年-286年;最早之哲学史文献。庄子分五家,不谈儒家;庄子是反对儒家学说的。)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虽然,不该不遍,一曲之士也。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备于天地之美,称神明之容。是故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 (1)墨家:不侈于后世,不靡于万物,不晖于数度,以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墨翟、禽滑厘闻其风而说之。为之大过,已之大循。作为〈非乐〉,命之曰〈节用〉;生不歌,死无服。墨子泛爱,兼利而非鬬,其道不怒;又好学而博,不异,不与先王同,毁古之礼乐。黄帝有〈咸池〉,尧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汤有〈大濩〉,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作〈武〉。古之丧礼,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瓣寸而无椁,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己,未败墨子道。

(2)稷下道家(学于公孙龙):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以此白心,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宋钘、尹文闻其风而悦之,作为华山之冠以自表,接万物以别宥为始;语心之容,命之曰心之行,以聏合欢,以调海内,请欲置之以为主。见侮不辱,救民之鬬,禁攻寝兵,救世之战。以此周行天下,上说下教,虽天下不取,强聒而不舍者也,故曰上下见厌而强见也。 (3)法家:公而不当,易而无私,决然无主,趣物而不两,不顾于虑,不谋于知,于物无择,与之俱往。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彭蒙、田骈、慎到闻其风而悦之。齐万物以为首,曰:「天能覆之而不能载之,地能载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包之而不能辩之,知万物皆有所可,有所不可,故曰选则不遍,教则不至,道则无遗者矣。 (4)道家: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关尹、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关尹曰:「在己无居,形物自着。其动若水,其静若镜,其应若响。芴乎若亡,寂乎若清。同焉者和,得焉者失。未尝先人,而常随人。」老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下之垢;人皆取实,己独取虚,无藏也故有余,岿然而有余。其行身也,徐而不费,无为也而笑巧;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以深为根,以约为纪,曰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常宽容于物,不削于人,可谓至极。」关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 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神明往与芒乎何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沈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 其书虽环玮,而连犿无伤也。其辞虽参差而諔诡可观。彼其充实不可以已,上与造物者游,而下与外死生、无终始者为友。其于本也,弘大而辟,深闳而肆;其于宗也,可谓调适而上遂者矣。 (5)名家: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的义利观及其价值 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思考。何谓义?何谓利?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儒家并非不讲利,否定利,而是先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这点在儒家代表人物的言语、论著中皆有揭示。 孔子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本性,“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认为君主在主持国政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要“因民之利而利之”。子贡问政时,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故“罕言利”,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推崇“民为贵”的孟子,也强调人民的物质生活利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指出君主治国应以民利为重。荀子也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性,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董仲舒也肯定了义与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儒家集大成者王夫之也说:“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指出人离开物质利益就要陷入危害境地,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可见在儒家义利观中,讲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义与利的关系,即二者孰轻孰重,才是义利观的核心所在。 义与利的关系,包含着两重内涵。首先,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家国一体化,家庭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国家其实是家族的扩大,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个体须对这种义负责任、有义务,应限制自我私欲。儒家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绝对服从无疑很对历代统治者的胃口。其次,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不能违背义,要受义的制约,孟子说“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正是此意 儒家之于义利,一直是重义轻利。孔子赞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也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其中体现的是一种重义轻财的态度,是在贫乏的物质生活中寻求精神富足的心

浅析先秦儒家人性观

浅析先秦儒家人性观 关于人性问题的争论是中国哲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儒家思想是中国的正统思想,儒家各个时期的代表者也都纷纷就人性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按照张岱年先生的观点,儒家人性论可以分为几个时期,即:“先秦是各种性论并起而纷纭无定说的时代;前汉则是性有善有恶论占优势的时代;后汉至唐是性三品论占势的时代;北宋至明中叶是性两元论占势的时代;明末至清是性一元论占势的时代。”笔者在此文中,仅是浅析一下先秦时期的儒家人性观。 一 什么是人性?先秦儒家各派对人性的界定是否一致? 在这两个问题上,笔者较为认同西南师范大学廖其发教授的观点。他指出,古代儒家各派所持观点虽有所异,但对一个命题都是认同的,即“生之谓性。”并且“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即人性是天然的、自有的东西、特征、特性或资质,即人的天赋素质或天生资质。廖其发教授在研读了大量的文献典籍,借鉴甄别了古今学者的研究后所得出的结论,即:“中国古人对‘人性’本义的界定在文字表述上有一定分歧,但其抽象意义是基本一致的,其所代表的认识对象是基本同一的,中国古代人性论所要争论的问题也是基本同一的。” 中国古人何以会提出人性论并有如此持久而激烈的纷争?争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还是其他怎样,到底目的何在? 对于这一问题,张岱年与廖其发两先生都持有相类的看法。张岱年指出,“自来论性者,并非专为研究性而研究性,而是为讨论修养、教育、政治,不得不讨论性。”较为相似地,廖其发也指出,“关于‘人性’的讨论既是教育问题,也是政治、哲学、伦理、法律、宗教等领域的基本问题,但主要还是教育哲学的问题。”笔者以为,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在著书立说的过程中,总是以其人性观为前提和基础的。也就是说,他们所阐述的思想与教育观点都是深深建立在其对人性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二 先秦时期儒家的主要代表者有孔子、孟子和荀子。接下来,笔者就分别来介绍一下这三位儒学大家的人性观。 孔子对于人性言之不多,论语中关于人性的表述共有两处。一是“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之”。对于天道的理解,孔子明确指出天即道德之天,是道德的最终依据。而人性,则是由天命来赋予人的。 论语中的第二处提及性是在:“性相近,习相远也”。笔者对此处出现的性有如下理解:此处的性是否可以理解为上天赋予每一个人的道德是相近、平等的,也就是“人皆可以为尧舜之意”。还有,笔者认为其实孔子真正在此处更多关注

先秦儒家思想

先秦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引导我国文化前进方向,是我国道德教化的优秀范本,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封建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在中华民族自立、自强的过程中,曾一度强调塑造中华民族的国民性、铸就中华儿女的民族魂,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同时,它在潜移默化中引导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作为中国的正统思想,时刻警醒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先秦时期作为人类文明的“轴心期”,其道德教育思想是十分丰富的,为我们更好的研究当代德育思想提供了摹本。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一页,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儒学”,是先秦诸子百家学说之一,居十家之首,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成为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从狭义上讲,儒家思想是由孔子确立其基本思想格局,经由孟子、荀子改造发展而渐为成熟的思想体系;从广义上讲,儒家思想是源远流长的儒家学派的思想,纵观中国历史,从西汉至清朝,无论是国家的正统理论,还是治国安邦的指导思想,都是儒家思想占据着首要位置,是中华民族以前、现在和将来屹立世界的根本所在,可见其影响之大,生命力之强,儒家思想的精华包括先秦儒家思想、孔子的仁与礼等思想。先秦儒家围绕“仁”的思想,以不同视角和层面,对“仁”的内涵进行了剖析,形成了以“仁”为内核的理论体系,丰富了先秦儒家德育思想。《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泛爱众,而亲仁。先秦儒家的道德楷模是圣人,现实社会的道德模范是仁人,“仁”的根本出发点是指人必须有真性情,并且要通过道德范畴来展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礼”的实施是“仁”的要求;其次,“忠”、“恕”是“仁”的体现;最后,“恭、宽、信、敏、惠”是“仁”的内在要求。孔子于春秋战国时期创立了先秦儒学,后经由孟子、荀子的继承与发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先秦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其以伦理思想为内核,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仁治”,高扬人本主义精神,是显赫一时的学说,经久不衰,至今都有深刻影响。孔子以“仁者爱人”的人道主义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以“仁”为核心,不断完善其思想体系;孟子继承并从内在心性方面发展了孔子的学说,建立了以“民贵君轻”、“行王道”“制民恒产”为基本内容的“仁政”说,推动儒家文化继续向前发展;荀子是先秦时期最后一位儒家大师,荀子言性恶,主张理天下以礼为本,礼法结合,形成了“隆礼尚法”的政治学说,他综合百家,改造儒学,丰富儒学。先秦儒家德育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 儒家思想的三个主义: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

浅析荀子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丰富与发展(一)

浅析荀子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丰富与发展(一) 论文关键词:荀子孝道“隆礼”人性恶 论文摘要:为了对荀子在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发展作用进行定位,通过文献分析和思想史与社会史相结合的方法,从思想史的角度深入探析荀子的孝道思想及其在先秦儒家孝道思想发展史上的地位与影响,认为荀子论孝以“隆礼”为核心,以“性伪之分”、人性本恶为理论基础,主张“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从义不从父”,君恩大于父恩。荀子孝道思想是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丰富与发展,是对封建大一统逐渐形成的时代的反映,其孝道思想适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为即将确立的中央集权封建等级秩序提供了理论依据。 荀子是先秦儒家最后一位大师,他学宗孔子又广泛吸取各家学说的精华,成为先秦百家之学的总结者。今本《荀子》凡“孝”字44处,主要集中于《礼论》、《性恶》、《大略》、《子道》等篇章。荀子论孝以“隆礼”为核心,以“性伪之分”,人性本恶为理论基础,主张“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从义不从父”,君恩大于父恩。荀子孝道思想是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丰富与发展,是对封建大一统逐渐形成的时代的反映,其孝道思想适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为即将确立的中央集权封建等级秩序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 荀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礼”,王先谦谓:“荀子论学论治,皆以礼为宗,反复推详,务明其旨趣,为千古修道立教所莫能外。”这是孔子儒学思想的另一系发展。与孟学相比,荀子主要是从外在规范方面发展了孔学。从而把“礼”提到“法之大分,类之纲纪”的高度,开创出“明分”、“强国”的“外王”之学,在政治实践中主张“隆君”。而在孝道思想方面,也是从属于礼的,荀子认为礼义是形成孝道的根源,这是荀子孝道思想的一个主要特点。 同孟子一样,人性论是荀子伦理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但与孟子相对,荀子主张人性恶。与孟子将人性归结为社会属性中的仁义礼智不同,荀子将人性认定为自然属性中的声色欲望。荀子性恶论为其伦理政治思想奠定了理论基础。“故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是圣王之治而礼义之化也。”因此,荀子提倡“隆礼”。这里的“礼”已与孔、孟不同,孔、孟言礼其义重在辞让恭敬之心和文节仪式,目的在于维护宗法等级制;而荀子所言礼重在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目的在于反对宗法等级制,确立封建的等级秩序。“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这里的“礼”既是国家制度,又是调节社会关系的道德准则。“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可见,“礼”的实质是对封建等级秩序的理论概括。不仅如此,荀子进一步把“礼”抬高到天地万物普遍法则的神圣高度: 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 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 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 礼岂不至矣哉!“礼”被抬高到与天地四时合其序、与日月星辰同其明的地位。从而,封建等级制度秩序也就成了永恒绝对的东西,那么,“礼”也不能不是“人道之极”了,成为人人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那么,作为天地万物普遍法则的“礼”何以产生?荀子说: 凡礼义者,是生于圣人之伪,非故生于人之性也。 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 这就是说,作为人人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礼”是圣人“化性起伪”的结果。作为圣人“化性起伪”的“礼”以何为本呢?荀子说: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也就是说,礼源于不可移易的权威:天地、先祖、君师。而礼也就成为天地、人间秩序的根本。那么礼是如何运行于社会的呢?荀子认为:它是由君子发现、制定和运用于社会的。他

论先秦诸子人性论

论先秦诸子人性论 关于人性论,先秦诸子有比较丰富的论述,但大致可分为三种观点:性善论、性恶论、无善无恶论。 一性善论 主张“性善论”的代表人物是战国中期人孟子,他是孔子学说的继承人和发展人,是他创造了儒家哲学的唯心主义理论体系。他认为人生来就具有天赋的“善端”,具有一种先验的道德观念的萌芽,这是人异于禽兽、高于禽兽的本质的特征。因为人心天赋是善的,所以人性也是善的。他也认识到道德观念的形成与后天的培养有一定关系,人心有与生俱来的善端,但要发展这种善端,就必须存心、养性;存心就是存养这些善端,养性就是培养这种善端,使其不断发挥完善。所以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的性善论作为儒家的正统思想,传播广泛,影响深远,以至宋代启蒙读物《三字经》开篇就云:“人之初,性本善。” 二性恶论 主张“性恶论”的是代表人物战国中期人荀子(荀卿),他认为,人生来性就是恶的,后天教育可以由恶变善。他认为由于人人都有欲望追求,这是性中自有,这种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决定了人的性恶。所以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纵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矣。”荀子的两个著名的门徒李斯、韩非子等,是性恶说的坚定支持者。尤其韩非子,更是坚定地认为人性本恶,并由此毫不余力的主张用严刑峻法来安民定国。 三无善无恶论 主张“无善无恶论”的代表人物是战国中期人告子(告不害)。他认为人性无善恶,人们生来的性既不是善,也不是恶,善与恶是社会环境造成的。所以他说:“性无善与无不善也……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该说认为人之初始,人心都是空如白纸的,根本不存在善与恶的问题。 四人性论的思考 通过先秦诸子关于人性论的学习,我的观点是:首先;人生来就具有“善”和“恶”这两种不同的自然属性,这两种属性是先天具有的,与生俱来的。按照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来说,人源于动物,又超出了动物,人的自然属性与生理需要同动物相比,也有根本的区别。由此,人性既具有低级动物的本性,有具有高级动物的人性。动物的与人的区别就是动物仅仅具有本性,而人不仅具有动物普遍本性,更具有人性。动物的普遍本性(兽性)放大到社会就是恶,实际到社

先秦主要思想流派的人性论之反思

先秦主要思想流派的人性论之反思 人性究竟是什么样的,是恶,还是善?这个问题从先秦时期就萦绕在诸子各家仁人雅士的心头,无数有学之士著书立说,阐述自己的观点。 总体看来大可分为一下几类。 性善论:以孟子为代表,他们认为,人性本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这种不忍人之心,就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的总和。它决定了人善的本质。而人善的本质又经常支配着人的行为。而且孟子认为,人人皆有良知良能,是故仁心为人类共有,“人皆可以为尧舜”,即有发展善德的潜质。孟子以性命一致界定性善,又以仁义内在证明性善,使德性道德观的确定获得了坚实的基础。其意义不仅在于肯定了人性有积极向上价值的功能,而且还为人类自身的整理价值取向提供了永不衰竭的动力源泉,为人类整体价值提供永不衰竭的动力之源。然后,孟子以人性善为出发点,进一步提出施仁政的主张。 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其中荀子认为人生而有各种欲望,根植于人地天性,左右着人们的行为,而本性逐利,每个人都计利而行,如果不加以教化,就会导致相互之间的斗争。但这种自然本性并非不可移易,所以他强调圣人应承担化性起伪的功效。然而法家韩非看来,好利恶害既然是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不可移易、不可改变的。人的行为都是受其好利的本性支配的,人与人之间不存在仁爱利他的道德关系,如果顺乎人之自然本性,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相贼相残与社会混乱。由此出发论证严刑峻罚和权势谋术对于维持社会安定的必要性。 自然人性:老子认为自然本身就是一种完美的状态,自然过程和谐而有规律。这种完美的自然状态对于人类来说亦是其理想的家园。由此,老子提出“小国寡民”、“见素抱朴”。老子所欣赏的这种自然状态本质上是一种前文明时代,他坚决反对人类文化的进程认为人应该溶于前文明的自然状态中。而维护社会的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的仁义道德,也是钳制人性的枷锁与其自然本性相违背,严重侵害了人地心灵和自由。 我认为,无论是性善还是性恶,诸子百家提出各自主张的出发点或为了巩固君主统治,或为了求得一方心灵净土。而且受当时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他们对于人性的思考就难免会有一定的片面性。 人性,说的是人的本性。但它在形成的过程中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在我看来。人的本性是复杂而又多变的。 人有好恶之心,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仇恨,金钱的驱使下人就可能产生不正当的行为,逐利也是人地本性之一。我们判定一个人的好坏并不能以他在某一件事的做法为准。不能看到他资助贫困就认为他是好人,也不能因为他撒了谎就认定他是坏人。人性的表达是要看特定情况的。比如同样是战争,若是以掠夺他国资源为目的,那么这就是不义之战,但若是为了捍卫自己的家园,那么就会被称为民族英雄。 在我看来,与其说人性本善,本恶,倒不如说人性本平。正因为人性本平,所以在不同的场景下会产生不同的反应。正因为人性本平,才留给诸多大家以争论的空白,正因为人性本平,人们才能在灾难面前重新站立起来。当然,人性本平并不是说人无善无恶,而是在一个人在其社会化的过程中,或者是整个人类的发展史中,人的阳光面与其阴暗面可以大致相抵。

先秦儒家人性论辨析_商国君

先秦儒家人性论辨析 商国君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西安710062) 摘要:在中国古代众多的人性论中,先秦儒家的人性论,合和融汇,独具特色,自成体系。孔子肯定 人的“性相近”,是指人在自然属性上并无本质差别,“习相远”则表明人性是可以改变的。孟子继承了孔 子“性相近”的思想,论证了“善”是人类的基本属性之一。荀子侧重在孔子“习相远”的思想方面探索,认 为“恶”是人的社会属性。先秦儒家的人性论内部虽存歧义,实则一脉相承,殊途同归,其理论认识和社 会实践为建立现代和谐社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先秦;儒家;人性论;孔子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667(2005)0420059205 社会是由人构成的,欲治理社会必先认识人了解人,欲认识人必先认识人性了解人性。如何认识人性?人性是否可变、假如不可变该如何应对、可变又如何进行适度调控?什么因素决定或影响人性?这些一直是困惑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头痛问题,因而成为古今人类不断探索的主要问题之一,即使在科学技术发达的当代,依旧没有令人满意的结论,仍然处在持续探索之中。春秋战国处于社会发展转型的剧烈激荡变动时期,人欲横流,善恶毕现,诸子百家纷纷从社会治乱的实际需求,反思和探索人性,以期为社会的治理提供理论依据。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为人性的探索做出了有益尝试,并对后世产生积极而久远的影响。 孔子所开创的儒学,以“仁学”为核心,“仁学”实即“人学”。他一生以“矫弊救时”为己任,追求以“周礼”为楷模的“和谐社会”,在丰富的人生阅历及社会实践考察的基础上,将人性高度概括为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1](《阳货》)。孔子这里所说的“性”与“习”,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范畴,是他对人 性普遍性的认识,是人类所具有的“共性”。析言之,“性”指人所固有的,也就是所谓人的自然属性;“习”是指人后天的具体行为实践,也就是所谓人的社会属性。他认为人类的自然属性是“相近”,即“基本相同”;人类的社会属性是“相远”,即“迥然有别”。由此可见,他也是类乎立足于我们今人理解和采用的方式,试图从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方面综合考察分析人性问题的,只是表述的语言形式有古今差异,内容实质是基本相同的。孔子这种考察分析人性的思路与方式是应该首肯的,也是符合人性形成与发展变化的实际的。孔子肯定人的“性相近”,则可以说明人在自然属性上并没有本质差别,人人都具有相应的欲求既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这种认识和结论,在一定程度上,也否定了因宗法制度而形成的等级性。因为人既然“性相近”,那么,通过人为方式故意制造人类彼此之间的不平等,则是不符合人性的。所以,透过对此的认识,也从人性角度显现了孔子对人类平等精神观念和社会实践运行的宏观追求。孔子重视“习相远”,则明确意味和昭示人性可以改变,包括收稿日期:2005203212 作者简介:商国君(1954— ),男,吉林双辽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先秦思想文化研究。? 95?2005年第4期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儒家义利观

儒家义利观 摘要:儒家学说是入世的哲学,其关注的人生、社会问题很多,义与利便是其中一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而其价值所在也能引发我们对当今社会的思考。何谓义?何谓利?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关键词:儒家孔子义利观 儒家从创始人孔子开始就关注义利问题。尽管孔子之前便已经有义的观念的萌芽,但义的观念是由他确立的。义乃立身之本,是行为之最高标准,是言行准则。孔子不仅严于律己,而且也要求人们严格做到:凡事合于义就可以放心大胆为之,不合义则连想也不要去想。他一辈子朝思暮想当官,但他当官不是为了发财,不是为了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而是要在官位上为人们行义作出表率,以使义真正落实到人们的言行举止上。他明知道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义难于推行,但他仍然周游列国,寻找机会实现自己的抱负。 孔子看到了以义规范人们放言行之所以有相当大的难度,是因为有一个“利”的观念像一只看不到的手,无时不将人们往不义的道路上拉,致使人们做出许多不义之举。他说:“放于利而行,多怨。”。所以,孔子一生“罕言利”,过多地言利,无疑会熏黑了人们的心肠。孔子并没有将义和利完全对立起来,换一句话说,他并没有认为义和利是水火不相容的,而是认为过多地言利对于实现大同社会并不是一件好事。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儒家并非不讲利,否定利,而是先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这点在儒家代表人物的言语、论著中皆有揭示。 孔子认为追求富贵是人的本性,“富与贵,人之所欲也”,认为君主在主持国政时应把解决人民的物质生活放在首位,他说:“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而要“因民之利而利之”。子贡问政时,他回答:“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可见孔子比较看重人民的物质生活,不过他存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思想,并对义给予了更多的关注,故“罕言利”,对利持谨慎保守的态度。推崇“民为贵”的孟子,也强调人民的物质生活利益,“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岁免于死亡”,指出君主治国应以民利为重。荀子也肯定了利的客观存在性,指出“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利,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董仲舒也肯定了义与利相互依存的关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儒家集大成者王夫之也说:“出利入害,人用不生”,指出人离开物质利益就要陷入危害境地,不能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可见在儒家义利观中,讲利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义与利的关系,即二者孰轻孰重,才是义利观的核心所在。 义与利的关系,包含着两重内涵。首先,二者是一种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基本模式是家国一体化,家庭是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国家其实是家族的扩大,在国家这样一个大家族中,秩序的稳定、矛盾的调和具有极重要的意义。在君臣父子上下尊卑之间,儒家强调一种整体精神,家族、国家的利益成了至高无上的义,个体须对这种义负责任、有义务,应限制自我私欲。儒家强调个人利益对集体利益的绝对服从无疑很对历代统治者的胃口。其次,二者是一种物质利益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儒家的伦理思想中,“居仁由义”可说是道德的理想境界,儒家有种种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个人追求物质利益之时,

先秦儒家历史观研究

先秦儒家历史观研究 纵观先秦时期历史观的形成过程,经历了夏商周时期神意史观向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理性的历史观的转变,转变的契机就在于诸子历史理性的觉醒。历史理性的觉醒,是由于春秋战国社会“礼坏乐崩”的现实所引发。 诸子为现实社会寻求治理之道,纷纷借鉴历史经验,从而促成了成熟形态的历史观的形成。先秦儒家在深入考察尧、舜、禹、夏、商、周历史演进的过程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历史观。 本论文从历史哲学的角度讨论历史观,从历史观的角度把握先秦儒家思想。历史哲学是对客观的历史过程作整体的哲学考察。 对客观历史过程的整体哲学考察,无非包括历史的本原,历史的主体,历史的本质,历史的趋势、规律、动力等诸多方面,这些方面正是历史观的主要内容,也由此构成了本论文的基本架构。本论文在深入把握先秦儒家思想的逻辑起点和思想主旨的基础上,对先秦儒家思想与历史观的关系做了较为详细的辨析。 本论文始终坚持在历史、现实与未来三者的关系中讨论先秦儒家历史观,摒弃了仅把历史观看作是面向过去的单一视角。本论文总结了先秦儒家历史观的特性,凸显了先秦儒家历史观的价值。 这些都构成了本论文突破旧说的创新之处。本论文坚持社会史与思想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还采用问题的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以对先秦儒家历史观做出全面细致的考察。 本论文共分为七个部分,主要内容简述如下:绪论主要回顾了二十世纪以来的先秦儒家历史观研究。通过对研究现状的分析,指出成就与不足,以彰显本选题的必要性和意义。

同时对历史观作出明确定义,并交代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一章:先秦儒家历史观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 先秦儒家思想建立在宗法社会基础之上,有着牢固的农业文明根基。我国深厚的重史意识和悠久的史官文化传统是造成儒家重视历史的重要前提。 西周王官之学向诸子之学的转变又成为现实的学术文化背景。通过对以上诸多因素的分析,试图对先秦儒家历史观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第二章:先秦儒家思想产生兴起的原因、思想主旨及其与历史观的关系。对于先秦儒家乃至先秦诸子产生兴起的原因的探讨,自汉以来就不绝于耳。 虽然众说纷纭,但因挽救时弊的迫切需要促成了历史理性的觉醒,进而导致 诸子思想创造的全面繁荣应是主要原因。由此也决定了先秦诸子思想的主题只能是政治论,亦即诸子提出思想主张的主要目的是为春秋战国的现实社会提供治理之道,他们反思与总结历史,也是为了借鉴政治治理经验。 先秦儒家继承了自西周确立的道德价值,将之悬为最高的价值理想。他们将历史的本质看作是道德的演进,从而建立了道德史观。 先秦儒家思想是针对现实社会矛盾的思想创造,代表着今;历史观是对历史 的反思与总结,代表着古,先秦儒家思想与历史观的关系,便转化为今与古的关系。先秦儒家反思与总结历史,是要发挥历史的借鉴价值,即以古鉴今。 然而,改造现实社会的迫切愿望远远胜过对历史真相的探索,因而在以古鉴 今的同时,先秦儒家也在悄然地改变着历史的面貌,从而出现了以今绳古的现象。第三章:天人关系和先秦儒家历史本原与历史主体思想。 越是人类社会的早期,天、上帝等超验的观念越能影响人们的历史起源和历史主体思想。通过考察先秦天人关系的变化发展,尤其是孔子、孟子、荀子对天

儒家的“义与利”以及其时代意义

儒家的“xx与利”以及其时代意xx “义与利”是中国思想史上一种值得重视的文化现象,中国思想史上关于“义利之辨”的讨论,从春秋时期至今延续了两千多年。在今天,义利关系问题仍然是在现实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问题,它不仅属于伦理学问题,而且还涉及人们在利益与道义、物质生活与精神追求、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等一系列矛盾关系问题上的道德观念和价值选择等领域。对待义于利的态度,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人们对儒家义与利的态度在认识上存有很大分歧,对于儒家是否一概排斥、否定利的积极意义也有完全不同的认识,但在认定儒家“重义轻利”方面,还是比较一致的。我国当前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在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的科学义利观,对广大社会成员的价值选择和行为方式加以正确引导。 这也就恰恰使得儒家的义利观,体现其在当今社会的时代意义。 一.xx古代的义与利 “义”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价值观念之一,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义”注重整体利益、道德诉求;“利”则强调个体私人利益。因此义利之辨是一种道德和利益何者为重的抉择。义利问题各家都有论说。在义与利孰先孰后、孰轻孰重、孰为本孰为末的问题上,儒家“重义轻利”,主张“义以为质”、“义以为上”,提倡“见利思义”、“见得思义”、“先义后利”,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以私废公”。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讲利、求利,而在于是否“放于利而行”、“惟利是求”。实践经验一再告诉人们,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会引起各种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与人、与己不仅无益而且十分有害。 孔子、孟子对此都有充分的论述。孔子主张“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自述其志为“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他以重义还是重利作为区别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他把对义利关系的判断作为是否成人的标准: “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乎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他面对君主则劝诫“义然后取,人不怨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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