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2、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

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

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参加行政复议。

A.第三人

B.共同申请人

C.知情人

D.原告

4、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不可抗力的是(

A.地震

B.水灾

C.重病

D.战争

5、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6、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7、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委

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认为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告知不予受理。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某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否受理?(

A.不予受理,应先提起行政复议

B.应予受理,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在法定期间不作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不应受理,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

D.以上理由都不对

8、《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处理期间,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A.停止

B.中止

C.终止

D.不停止

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30日

B.60日

C.一年

D.两年

10、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A.县委

B.县土地管理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土地管理局

11、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

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

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2、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

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

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

13、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

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14、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B.地方性法规.规章

C.法律.行政法规

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15、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政府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申请复议。

A.上一级主管部门

B.本部门

C.本级人民政府

D.上一级人民政府

16、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17、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徐某可以针对该规范性文件要求复议审查

C.徐某可以在申请复议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徐某不必经过复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8、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是否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

A.不能申请再复议,因为我国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

B.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C.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议

D.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复议,但规章另有规定时,可以在经过一级复议后申请再复

19、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不能做的?(

A.依法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

D.可以和王某协商

20、行政复议机关负责(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A.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B.法制工作

C.监察工作

D.人事工作

21、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不可抗力的是(

A.地震

B.水灾

C.重病

D.战争

22、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送的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5日内

B.7日内

C.10日内

D.15日内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后感

读《中国法律思想史》论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摘要: 通过阅读《中国法律思想史》,对中国法律史有了更系统的了解。从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此之后的各个朝代,都有所继承和发展。再到汉朝时期,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至此,儒家思想成为了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它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相适应,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儒家思想法律化、法律儒家化的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的形成。在封建司法领域,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更是贯穿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始终,自汉代以后,历经唐朝,魏晋南北朝,直至明清,一直是历代封建王朝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我国古代法律中很多具体措施,都反映出了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儒家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有则会深刻的影响,其中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在我国现代法制建设中,儒家思想也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律儒家化 前言 儒家是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久的一个学派。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的礼治和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整套在维护礼治,重视德治,强调人治的法律观点。儒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产生之际,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后世的发展中,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儒家学说经过各个朝代的继承和发展,被统治者加以发挥和利用,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政治学说,成为历代封建统治者制定法律政策治理国家的思想依据。儒家思想不仅对我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原则有着重要的影响,对我国现代的法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一、儒家思想产生及其内容 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基本思想是建立、维护以伦理纲常为中心的社会秩序。儒家创始人孔子尊崇“ 周礼” , 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

中国法律思想史

先秦 先秦宗法等级制的内容或产物有嫡长继承制,王位继承制,世卿世禄制 先秦思想家中,极力主张以礼治国的有周公、孔子、孟子、荀子 先秦思想家的法律中含有“黄老”成分的有慎到、韩非、申不害 公开反对成文法的有叔向、孔子 夏朝 我国古代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 我国夏商奴隶制社会的法律思想是神权法 “恭行天罚”的思想本质是神权法 “天命”“天罚”思想最早出现于夏 商朝 商代,商王专设了“卜”、“巫”、“祝”,其主要任务是占卜 嫡长子继承制(商末就确立)(二)36:是我国古代实行的一种继承制度,它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我国古代设会实行一夫多妻制,其中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长子称嫡长子,我国从商朝末年就开始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王位继承人。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这种制度,与宗法制相结合巩固西周奴隶主贵族的统治。这种制度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继承,并长期沿用。 王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在商朝末年确立 我国神权法的极盛时期是在殷商 商朝的刑法总称叫汤刑 殷商时代的“礼”主要是一种宗教祭奠仪式 西周 西周的礼治建立的基础是土地王有制 五刑已完备是在西周(墨、劓、髌、宫、大群) 宗法制的中心是父权 宗法制的产物:世卿世禄制(三)36:西周宗法制的产物。在周代的统治中,宗法制下的奴隶主贵族的身份和将权一般来说始终是世袭的。不仅周王、诸侯和大夫是世袭的,国王和诸侯手下的重要官职“卿”也成为世袭的,形成“世卿世禄”制。“世卿世禄”制反映了奴隶主贵族巩固其统治的企图,它后来被战国中后期新兴地主阶段倡导的官僚等级制所取代。 西周的王位继承制是嫡长继承制 西周宗法等级制完备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 礼治是维护宗法等级制的工具,其原则有亲亲,尊尊 西周“亲亲”原则的行为是必须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贵族儿子服从贵族父亲,“尊尊”的行为是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 “明德慎罚”思想形成于西周 周公 1、思想有“以德配天”,这是为了使西周的统治合法化 2、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 3、周公制礼,采用了与前朝不同的统治方式,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4、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最早区分出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思想家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2、如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行政相对人可 ( )。 A.向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控告 B.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控告 C.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参加行政复议。 A.第三人 B.共同申请人 C.知情人 D.原告 4、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不可抗力的是() A.地震 B.水灾 C.重病 D.战争 5、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6、对某市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该县公安局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下列哪项所述机关管辖?() A.该县公安局 B.该派出所 C.该县人民政府或某市公安局 D.某市人民政府 7、熊某与李某同为某乡农民,2004年12月6日,两人因宅基地的事发生争执,李某乘熊某不备向其腰间踢了一脚,熊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后认定肋骨骨折,但后果并非特别严重,未构成犯罪,乡派出所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对李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服,委

中国法制史笔记全整理(司法考试完整版)

中国法制史 绪论 一、关于中国法制史学科 (一)中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科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 (三)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 二、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 (一)夏商西周春秋时期法制的萌芽和成长 (二)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法制的形成和发展(三)隋唐法制的完善 (四)宋、元、明、清法制的成熟及演变 (五)中国近代法制的演变 (六)新民主主义法制实践及其转型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法制的建设 三、关于中华法系 【中国传统法制的基本特征】 (一)以儒家学说为法制的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立论基础 (二)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三)家族本位的伦理发占有重要地位 (四)鲜明的专制特性? (五)融合了以汉族为主题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 (六)刑事、行政、经济立法比较发达,民事立法相对薄弱 (七)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论述中华法系及特点: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为母体,在东南亚早期封建国家之间形成的一个影响广泛的法系。中华法系的母法就是经千年积累而成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华法系的子法系统,主要有封建时期的日本、朝鲜、越南等仿效中国古代法而建立起来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系的特点表现在:从立法和法典结构上看,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从司法体制上看,是“行政兼理司法”。但是,中华法系的基本特点应该是“礼法合一”。礼法合一”是指在中华法系法律制度中,中国传统的论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法律制度 司考考点: 明德慎罚、出礼入刑、五刑、契约、婚姻继承、大司寇、五听、五过、三刺。 ·神话传说时代——习惯法 ·夏商周——形成了礼刑结合的国家法体系 ·西周的法制思想已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体系,其内容趋于成熟,促进了礼刑结合的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人的法 ·法人类学的基本观点 (一)法是社会生活需要的产物 (二)无论原始社会还是文明社会都有其法律制度 ·中国原始人的法表现为礼与刑两个方面 二、礼来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一)刑起源于部落战争----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二)战争产生了刑罚----奴隶制五刑的产生是战争的需要和结果;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社会的构建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而最令法学界兴奋和充满激情的,莫过于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从开始的法治合法性认证,到现在的法治进程与方案的初评研究,法学界对建设法治国家和建构法治秩序表现出了特有的浓重情怀,诸如中国法治的道路和模式选择、对法治本土资源(包括民间法)的关注、司法改革的探求等等,这些洞见无疑对当下中国法治里程起到了重大的理论推动作用。 对于今日中国而言,民主与法治已成为一种主流话语,尤其在政治生活领域和社会精英层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也在紧锣密鼓地实施,尤其在立法、司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它代表着中国摆脱”边缘化“而进行世界性平等对话、实现强国富民蓝图的已久欺盼和渴望。然而,冷静地观察、体验和分析难免会使我们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法治离我们到底还有多远?答案似乎并不十分乐观,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法治的“表层化”现象。 法治是在既定规则之下实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从根本上讲,它是体现自由平等和正义精神的秩序化、总体性的社会生活状态。而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过程中,却出现了“表层化”现象。由于在实践操作层面上往往把“依法治国”简单地等同于法治,就难免出现了“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实用主义”的不良倾向。大量迅速的立法不仅存在着与现实脱节而难以实施

的状况“即只是”纸面上的法律“而非”生活中的法律“),而且还存在着明显的”权力扩张法律化“现象(包括部门、地方争分权力、扩张权力的一些立法);司法体制改革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虽然警察和检察官都穿上了新制服,法官也法袍加身,但他们的职业思维、工作程式、法律操作技术等等即便不是依然故我,也是无根本性的改变;虽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上升为治国设计图,但是在一些领导者、执法司法者的思想意识中,还是把具有官本位倾向的“依法治理”等同于以自由、平等权利保障为轴心的法治,缺少权力在法律之下的观念,而社会公众也缺少限制权力和维护权利的信念等等。于是,在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乡”等等的“依法治理”热潮中,出现了“治上不治下、治外不治内、治民不治官”的“三治三不治”现象。就是说,民主和法治的呼声不断充斥于耳,而民主和法治的现实却未能映入眼帘,更难以有切身的感受和体验,很多情况下是“新瓶装旧酒”,真正的法治社会离我们还有相当的距离。导致这种法治“表层化”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只偏重于法律制度的建构(尽管这是十分必要的),而忽略了法治的运行机制及其得以生成,运行和发展变化的社会根基。许多转型国家的法治化进程也表明,仅是简单地移植和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体系并不能必然带来法治。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力的现代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由此看来,探寻和构筑法治的社会根基就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欢迎阅读参考!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 中国法制史的进程反应出了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通过对法制史的学习联想现在 的社会生活,可以看出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 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也一直延续至今,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 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社会水平。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曾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 产生而开始的,而国家的萌芽也在这一时期产生。夏朝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 夏“启”是这个国家的开创者,从他通过暴力夺得政权后,我国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其 标志就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而法律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随着社会生产 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习惯渐渐无力调整和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 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便产生了。夏朝建立了国家制定 了法律但法律多不成形,夏朝的奴隶主用神权法对奴隶进行欺骗。商朝全部继承了神 权法思想,并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商朝的审判通过占卜求 神问天,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占卜的官吏拥有了一定的司法权。而到了西周,其政治制 度更加完善,西周是宗法奴隶制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与宗法制度相结合,使国家的政 权与宗族权利融为一体,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网络,有力 的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这一时期所创造的治国经验,对整个封建后世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春秋时 期打破了古代传统秘密法的状态,首次出现了成文法,成文法的出现冲破了秘密刑思 想的束缚,为叔向责难提供了依据,其次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 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所起的作用。商鞅变法又是我国法制史进程上的一个新的里 程碑,主要内容是:①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②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③建立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全国设三十一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强迫人民编成“伍”、“什”,由国家统一控制;④奖励耕织,生 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影响:经过商鞅变法,秦国封建经济得到发展,逐

《中国法制史》整理笔记

第一章xx法律得起源与夏xx法律制度第一节xx法律得起源 一、xx法律得起源 夏王朝诞生,产生于父系社会末期(据迄今发现得考古资料与文献记载,我们认为中国在尧舜时代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产生法律)也成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与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成员关系得工具 二、“法”“刑”“xx”得含义 ?“法”迄今仅见得最早得就是在西周金文中 商周人只知有“刑”而不知有“法”,大量引用“法”字就是春秋之后得事“法”得观念,产生于战国时期,其实践来源就是春秋末期产生,战国时期得到蓬勃发展得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度量衡逐步统一,为了反映国家公布得“法”得行为规范性质,逐渐出现了由“法”字与度、量、衡各字构成得词,表示严格、具体得各种标准、规范。 ?xx“改法为律” 三、xx法律起源得特点 1.刑起于兵,兵刑同制 2.原始风俗转变为法律 3.血缘纽带关系影响至xx 4.维护部落首领得政治权力得集中与强化 第二节xx立法概况 一、立法思想 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得神权思想作为法律得思想基础 宣言“君权神授”、“王权神佑”,使统治政权合法化与神圣化

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得得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得产物——神权,渗透于社会生活得方方面面 二、立法活动 (一)xx:包括誓、诰、命等多种形式 誓:意味约束 诰:古“告”字,其义为告诫 命:指君主得命令 (二)xx刑、汤刑 ?禹刑不一定就是禹在位时制定得法,可能就是夏朝法律规范得总称。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与开国之君得怀念与崇敬。 ?汤刑,一般指商朝法律得总称,与禹刑一样,以汤为名表示对上组杰出领袖与开国之君汤得怀念与崇敬。 (三)官刑 据古籍记载,夏商时已有约束与惩治官吏得官刑。 第三节xx法律得基本内容 一、行政法律规范 (一)国王就是国家得最高统治者 (二)中央行政管理体制 (三)地方行政官吏体制 二、军事管理制度 三、刑事法律规范 (一)五行:xx、劓、髌、xx、大辟

中国法律思想史自考笔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 第一章夏、商、西周的神权法的思想 1、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即天命、天罚思想。 2、周公强调统治者必须有德,“以德配天”,其目的在于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通知永久延续下去;同时“以德配天”思想的提出,意味着神权的动摇,而且从对立面的角度反映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及其对历史的推动作用。 第二章维护宗法等级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的思想 1、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嫡长继承制使宗法等级制的核心内容。 2、商朝末年确立了嫡长继承制,即“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紧密结合的。世袭制后发展成世卿世禄制。 3、西周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所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 4、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中“亲亲”和“尊尊”是他的基本原则。实际上是要维护王权和族权的统治。 5、礼治的基本特征:周公倡导礼治。礼和刑都是奴隶贵族的统治手段,但它们适用的对象各有所侧重,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6、周公提出明德慎罚的思想。明德:即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慎罚:区别对待,罪止一身。主要内容:1、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

分析,区别对待;2、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人;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 第三章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 1、春秋时期的法律思想,最具时代特点的是主张在政治、经济、军事上进行变革的革新思想。 2、管仲:在法律思想方面主张“天道”与法律相结合,改革旧礼与创立新法并举,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军事、行政以及商业政策,促进富国强兵。 3、管仲的法制改良思想: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的运用。即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对周礼进行了四方面的改造:1、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力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削夺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加强诸侯的权势;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 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依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已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 4、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以法理正、以法统军、以法治民。即作内政而寄军令。管仲提出了“四民分居定业论”,“四民分居定业论”的具体化是“三国五鄙”制度。 5、管仲在立法方面(特别是经济立法方面)主张: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民众好财争利的习惯,以建立和保障新的封建经济制度。 6、子产的法律思想具有折衷于礼、法之间的特征。子产一方面将礼和

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法律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制度是维系社会,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的工具。从历史上看,法律的文明,进步,取决于诸多的社会因素。(现实的社会生活,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变迁) 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社会经济基础直接的,集中的反映,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1.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历史上各个不同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及其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的内容,本质,特点,作用,演变的过程与发展规律。 中国法律思想史与中国法律制度史的区别与联系,与法学基础理论的区别与联系 执法:诸葛亮包拯海瑞 批判继承传统法律文化 《尚书·召诰》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 封建王朝的灭亡大多与法制败坏有关。 齐后主的灭亡:权性用事,有不附之者,阴中以法,纲纪紊乱,卒至于亡 清明之世,注重法制,社会安定;腐败之世,法纪荡然,天下大乱。 第一章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井田制是奴隶主贵族垄断土地,剥削和压迫奴隶与平民的经济基础。 夏商时期的神权法思想 夏商奴隶主贵族把原始的宗教迷信加工改造成“君权神授”“代天行罚”说,使之成为少数剥削者服务的工具。 《尚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夏朝 《礼记·表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尚书·盘庚》“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我乃劓殄之,无遗育。” 商朝统治者宣扬代天行罚说。(为酷刑辩解) 夏商法律思想特点:1.崇尚暴力,专讲刑杀,而不任德教;2.笃信上帝,专事鬼神,而不注重人事。 周公的继承与发展 “明德慎罚”思想 以德配天说:有德者受命,无德者坠命,要想保住天命,就必须敬德。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篇一: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深深体会到了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儒家精神。西周的法律制度的特点是礼法一元化,礼就是法,法律的精神就是儒家的,尽管此时儒家并未真正出现。而至春秋战国,由于法家思想更符合现实,因此法家实际上取得了立法主导思想的地位,法律的精神主要在这一时段主要是法家。中国古代的法律儒家化肇始于汉代,汉武帝之前的法律是法家化的法律以及黄老思想指导下的法律,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的官方地位,并通过春秋决狱,将儒家思想引入了司法领域。而其后的引经注律更是以儒家经典注释律文,使法律儒家化。从魏晋至唐,是儒家思想进入法典的时期,这个时期通过立法行为,儒家思想进入了法典,具体表现有曹魏新律的八议制度,西晋的"准五服以制罪",南北朝的官当、重罪十条以及存留养亲制度的形成,这种礼法和一在唐律中正式形成,形成了"一准乎礼"的《唐律疏议》。宋以后至清末是中国法制的进一步深化,此时儒家精神在中国法律中已经定型,法律的演进也就限于形式上的演化,直至清末近代化才开始引发新的变化,打破原有"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结构,引入民主宪政理念,逐步去除了法律中的儒家精神。篇二: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范文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和完善,都经历了长期的不断探索的过程。回顾多年来法史研究走过的路程,人们不难看到,影响法史开拓研究、古为今用的症结,多是与如何认识中国传统法制、法律文化及相关的一些重大问题有关。因此,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发展史,是推动法律史学走向科学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一、正确看待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从理论上讲,似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人们都认同对其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在论及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有哪些优良传统时,仍是泛泛而论、空洞无物,而在说到其消极因素时却生动具体,给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糟粕大于精华"的感觉,好像一部中国法律史除君主专制、刑罚残酷、控制和镇压人民之外,没有多少积极意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除了对基本的法律资料了解和研究不够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囿于先入为主的框架,还没有完全按照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去审视中国法律史,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还没有给予恰当和充分的阐述。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更谈不到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优良传统。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史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近二十多年来法史研究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成功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析传统法文化,注重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研究的结论。但也应当看到,在法史研究中,一些非科学的认识论和研究方法论仍有市场。表现在脱离历史实际,把中国传统法制视为现代法治的对立物,割裂二者的传承关系,简单地以现代法学理念为尺度,凡是古代法制不符合现代法学理念的地方,就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受旧的"以论代史"研究方法的影响,不是论从史出,而是摘录史籍中的只言片语去证明自己预设的、批判传统法制的观点。受这种非科学的思想方法论的影响,就很难对中国传统法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要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实事求是是治学的基本原则,也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方法。把实事求是原则运用于法史研究,就是要以历史实事为根据,客观地再现中国法制史的面目,探讨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无视古代法制在推进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认为中国传统法制漆黑一团,都是落后的、反科学和反民主的东西,不值得研究。另一种是苛救古人,

马工程《中国法制史》课本期末重点笔记整理

《中国法制史》 第一、二章 一、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国之大事,在祀与戎。(p17) (一)战争与法律 (二)祭祀与法律 二、奴隶制五刑的具体内容 1、大辟:死刑 2、膑辟:剔去罪犯的膝盖骨 3、宫辟:损害罪犯的生殖器官 4、劓:割去罪犯的鼻子 5、墨:在罪犯的脸额部位刺字 6、刖:砍掉罪犯足 第三章 一、西周的《九刑》 九刑有两种含意: 1.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2.《九刑》是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流:中国古代称流刑为流。指把罪犯押解到边远地方服劳役或戍守,不得离开该地区的刑罚。赎:赎刑用财物抵免刑罚。 扑:扑刑是一种身体刑,包括笞、鞭、杖。笞用竹,鞭用革,杖用荆。扑刑在古代为教刑,用来督责官吏,又称为官刑。 鞭:鞭刑(在古代)全部都体现在刑讯上 二、明德慎罚的思想 “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政治思想的自然延伸,“以德配天”主张“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也就是说“民心”即“天意”。“明德”就是提倡“德治”,注重教化的作用;“慎罚”就是指立法、司法、刑罚处罚要宽缓、慎重。明德慎罚就是强调要将教化和刑罚结合起来。崇尚德政,提倡德教,谨慎地使用刑罚。此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的“重德”、“仁政”传统三、西周的质剂与傅别 (一)质剂:买卖契约 质:买卖奴隶、牛马等贵重的活物用较长的契约 剂:买卖兵器、珠宝等贵重器物用较短的契约 (二)傅别:借贷契约 傅:书写别:中分,借贷双方各执一半 四、七出与三不去 (一)七出 1、无子:妻子未能生子 2、淫泆:妻子生活作风淫乱 3、不事舅姑:不孝顺公婆

4、口舌:妻子搬弄是非离间亲属关系 5、盗窃:妻子暗蓄私财 6、妒忌:妻子争风吃醋 7、恶疾:妻子罹患恶性传染病 (二)三不去 1、有所取无所归,不去:结婚时妻子有来处,休妻时无归处 2、与更三年丧,不去:妻子与丈夫曾经共同为公婆之一守满丧期 3、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结婚时丈夫贫贱,休妻时夫已富贵 五、五听 案件审理中,法官兼听诉讼双方的供词,并以经验辨别双方供词的矛盾与真伪,即为五听。五听指五种观察方法。 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言词是否矛盾 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脸色是否异常 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呼吸是否急促 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注意力是否集中 五曰目听(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然):眼神是否游离 六、西周对刑事、民事诉讼似已做了区分,刑事诉讼称狱,民事诉讼称讼 第四章 一、最早公布成文法的国家 1、郑国是最早公布成文法的诸侯国,公元前536年,在执政子产的主持下,郑国率先以“刑鼎”形式公布成文法。 2、公元前513年,在执政赵鞅、荀寅的主持下,晋国把范宣子制定的刑书铸在鼎上,以刑鼎形式加以公布。 3、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自己制作了一部“刑书”,把其内容书写在竹简上,被称为“竹刑” 二、《法经》:中国第一部内容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法典 (一)产生背景 李悝变革,制定法经巩固改革成果 1、政治:“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的规定,废除世卿世禄制,不再以身份来获赏、禄 2、经济:实行“尽地力之教”,充分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使封建式的小农经济得到巩固发展 3、军事:严格对官兵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还要给予优待 (二)体例内容 1、《法经》由六篇构成,依次为《盗法》、《贼法》、《囚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2、第一部分是专门打击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盗法》、《贼法》、《囚法》(网法)、《捕法》《盗法》:打击侵犯财产权犯罪的法律规定 《贼法》:打击侵犯人身权犯罪的法律规定

中国法律思想史归纳、总结、笔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归纳、总结、笔记 中国法律思想史几个知识点归纳、比较一、历代思想家的变法主张 1、管仲: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 2、子产:改革内政,创立新制 3、邓析: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4、商鞅:不法古,不修今 5、淮南子:法以时变 6、贾谊:变化因时,立经陈纲 7、仲长统:变法改制论 8、拓跋宏:变法改度,宜为更始(要做到教随时设,政因事改) 9、杨坚;帝王作法,沿革不同,取适于时,故有损益10、朱熹:因事制宜 11、范仲淹:不可不更张以救之,革故鼎新(更张:变法、改革) 12、王安石;三不足变法理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13、张居正:立法以宜时便民为原则(立法“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14、王夫之:趋时更新 15、龚自珍:变法改图,事无不变16、魏源:因势变法 17、洪仁王干:变通、更新 18、康有为:时移法亦移,无百年不变之法 19、梁启超:无时不变,无事不变,“非变法万无可以图存之理”,“变者天下之公理” 20、谭嗣同:惟变法可以救之21、沈家本:法随时变 二、历代思想家对德刑或礼法关系的观点1、周公;明德慎罚 2、子产:礼与法、德与刑统一 3、邓析:不是礼义 4、孔子:德主刑辅,以德去刑 5、孟子:徒法不能以自行 6、荀子:隆礼重法,,则国有常 7、汉初:德刑相济,德治为先、刑罚为末8、淮南子:仁义为本,法度为末9、贾谊:礼义为先,礼法结合 10、董仲舒:大德而小刑,以经义决狱,以经代律11、王充:

文武张设 12、杜预:纳礼入律,礼法合一13、张斐:以礼率律 14、阮籍:刑教一体,礼乐内外也。刑驰而教不独行,礼废则乐无所立15、拓跋宏:齐之以法,示之以礼16、李世民:明刑弼教 17、唐律疏议: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18、韩愈: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19、柳宗元:其本则合,其用则异 20、白居易:刑、礼、道“循环表里,迭相为用” 21、朱熹:德礼政刑,相为终始 22、丘某:德主刑辅,应经合义。“礼教刑辟交相为用” 23、洪仁某:德化于前,刑罚于后24、张之洞: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 25、梁启超:法治、人治并重,法律、道德“相须为用” 26、沈家本:以教为先,而刑其后焉者三、重视人才的思想家及其言论1、管仲;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2、孔子:举贤才3、孟子:举贤使能 4、荀子:尚贤使能 5、墨子:“尚贤”、“贤者举而尚之” 6、老子:不尚贤,使民不争 7、慎到:反对尚贤,主张任贤。 8、韩非子:上法而不上贤。任智则危 9、淮南子:举贤而立功 10、王充:养名高之人以示能敬贤11、刘颂:赦小过,举贤才 12、曹操:唯才是与 13、王叔文:用人唯贤路线 14、范仲淹:得地千里,不如一贤15、王安石:众建贤才 16、完某某:举荐人才,当今急务也17、龚自珍:不拘一格降人才 18、魏源:国家之有人材犹山川之有草木19、洪仁某:代有贤人相维持20、梁启超:变法之本,在育人才四、中国法律思想史各项第一、最早 1、最早提出罪犯要区别对待的是周公(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 2、最早公布成文法的是子产 3、春秋战国中形成最早的学派是儒家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5篇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5篇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1 通过本学期的学习,让我体会到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讲述的内容虽然是过去的、古代的,与今天的部门法或现在的现行法律的确相差很远,有一点需要我们稍做思考:我们今天的法律从何而来,它的历史渊源又是什么?现今的法制建设是否受到历史的影响,受到影响大还是小?也许很多同学都会说,现今的很多习惯、思想、行为都是古代的或者说都受传统深刻的影响,我们并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的一些东西。也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和价值所在。我们面对今天的社会发现很多的问题,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肯定要排除很多障碍,这些障碍很多来自于传统习惯,要排除他们,我们肯定要回头看一看它存在的根源。探其之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这就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 首先一定要怀着开放的心情去接受这门课程。如果你把你的心紧闭,根本不容这门课程的话,肯定学不好。如果你把心打开去容纳它,不管有用没用、好学还是不好学,你去接纳它,我想它会成为你知识体系的重要部分。 第二就是要将中国的历史的发展脉络分清楚。中国历史有它发展

的规律性,学习中国法制史首先要掌握的就是历史发展规律。 第三点方法是掌握每一个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的特点,知道它所包含的朝代有哪些。 第四个学习方法就是要了解各个朝代在中国历史上所处的历史地位。比如说,要知道第一个奴隶制社会是夏朝,它是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 第五个学习方法是要求我们运用对比的学习方法。这个方法在学习这门课程中还是比较好用的。这个对比的对象可以是不同朝代的法律制度,可以是古今的对比,也可以是中外的对比。它的对比的对象(范围)是比较大的,这样对比起来我想大家学习起来相对来说印象会非常深第六个学习方法是在学习过程中,要思考一些问题,要讨论一些问题,要交流一些问题。比如说学完这门课程之后,你应该思考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如何走?我们怎样才能达到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今天所取得的成绩是不是真的很难能可贵?我们如何面对今天所出现的一些不好的问题,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2 近二十年来,法制史界一批新秀成长成熟,他们的著作体现了新的思路、新的方法,达到了新的水平,是法律史进一步发展的希望所在

法律史读后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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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个人学习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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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思想史

1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㈠神权法思想:是我国古代奴隶主阶级以宗教迷信为特征,用来束缚、统治人民的一种思想武器。它以“天命”“天罚”观念为主要内容。神权法思想形成于夏,极盛于商,动摇于西周。㈡⑴夏朝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首创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力图神化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权力,并把反映他们意志的法律说成是神意的体现。⑵殷商时代,天命、天罚思想有很大发展,突出表现在:①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或上帝,上帝是商王的祖先;②商王豢养了一批神职人员;③占卜的形式固定,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④商王以上帝在人间的代表的面貌出现,代天行罚。⑶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西周统治者在思想上仍利用神权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基于殷商灭亡的教训,周公提出了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的人才可承受天命。⑷周公以德配天说的提出有重大意义:①它解释了周灭商的原因和周的统治权的来源;②它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 2 宗法: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周礼:西周初期,奴隶主贵族为了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相传在周公的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了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所谓周礼。嫡长继承制:就是嫡长子继承王位的制度。商朝末年开始确立,这种制度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继承,并长期沿用。 3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⑴亲亲尊尊: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原则。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尊尊就是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逾越。⑵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①这是周公时期礼治的基本特征。礼和刑都是奴隶主贵族的统治手段,有所侧重。②礼不下庶人,就是说,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4 “世卿世禄”制:是西周宗法制的产物。在周代的统治中,宗法制下奴隶主贵族的身份和特权一般来说始终是世袭的。发展到后来,不但周王、诸侯和大夫,连国王和诸侯手下的重要官职也成为世袭的,形成“世卿世禄”制。 5 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周公吸取殷商的教训后得出来的。①周公的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对统治者而言,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对统治人民而言,要重视人民的力量,宽以待民,使民心归服。②慎罚是明德在刑事法律原则和政策上的体现,包括: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主张刑罚适中。 6 国之四维:是春秋时期管仲提出的政治法律主张。他把礼义廉耻视为维系国家的四大绳索,绳索断了,国家就会倾斜、危险、动乱甚至灭亡。因此,只有整顿、推行礼义廉耻,君主政令才会通行无阻。四民分居定业论:四民指士、农、工、商。四民分居定业思想的具体化是“三国五鄙”制度。管仲在沿袭“国鄙”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良,实行“三国”,即把国分成二十多个乡。五鄙是指将“鄙”即农村分为分为五个行政区域,分别由五个士大夫统管。 管仲对周礼进行改革的思想内容和特点:①打着“尊王”即维护周天子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②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以礼教化和引导民众;③

华政考研中国法制史笔记

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公元前1046年——前771年) 第一节:立法概况 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 (一)天罚思想 (二)明德慎刑 在“以德配天”思想的指导下,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法制原则; 1、明德: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 2、慎罚: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慎罚是明德的具体落实,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区别情况定罪量刑的刑法适用原则。 (三)礼治思想 1、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周礼”。 2、礼的职能: (1)礼的首要职责是维护等级制度。 (2)礼的第二大职能在于预防犯罪,抑制反抗活动。 (3)礼还能起防民的作用。 3、西周的礼作为一种规范,兼有道德和法律双重属性、教化和防范两方面的意义,利用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礼”实行统治,即“礼治”,是西周的一大特色。 二、西周的立法活动 (一)周礼 1、周公制礼是西周最早的立法。 2、周礼:周公“制礼作乐”,将夏商的礼发展成一整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这就是“周礼”。周礼成为维护分封、宗法、继承制度,调整政治权力、经济利益、婚姻家庭等各种规范的准则。 3、周礼的内容:“五礼” (1)吉礼:居五礼之首,是祭祀方面的礼节仪式。 (2)凶礼:对各种不幸事件进行悼念、慰问方面的礼节仪式。 (3)宾礼:用于朝聘会同,是天子款待来朝会的四方诸侯和诸侯派遣使臣向周王问安的礼节仪式。 (4)军礼:用于征伐,是军事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 (5)嘉礼:;饮宴婚冠、节庆活动方面的礼节仪式。

4、礼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尊尊”,亲亲为孝,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为忠,要求下级服从上级,各级贵族都要听命于天子;亲亲与尊尊说明维护王权与族权是礼的核心。 (二)《九刑》 1、《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2、《九刑》是周初旧有的九篇刑书,其中已有“贼”、“藏”、“盗”、“奸”四种“为大凶德”的重大罪名,必须按常刑处罚。随着西周政权的稳定和阶级矛盾的尖锐,《九刑》又经过修订。 3、九刑的解释: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 4、春秋时的叔向把“禹刑”、“汤刑”、“九刑”都看作“叔世”(乱世)的产物,不符合实际。 (三)《吕刑》 1、吕侯主持制定了西周后期一部重要法典《吕刑》,又称《甫记》。 2、《吕刑》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用刑罚的原则。 (1)种类:五刑:包括墨刑、劓刑、刖刑、宫刑、大辟五等;五罚;五过。 注:①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刖、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 ②赎刑是《吕刑》的核心内容,少数奴隶主贵族享有,可能与西周末王朝财政拮据有关。 ③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 (2)原则:《吕刑》规定适用刑罚的总原则是“明德慎刑”,要求做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四)周王的誓、浩、命是周朝法律的重要渊源。 第二节:礼与刑及其适用 一、礼 (一)礼制 1、西周的礼制是在礼治思想指导下,经过夏、商两代的发展,随着宗法制的简历而臻于完善,并逐渐成为西周统治者治国的纲纪以及自我修养的标准。 西周礼制主要规定了奴隶主贵族的阶级地位和等级特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尊卑关系,以及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之间的贵贱差别。 2、礼制的作用在于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宗法制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与国家制度相结合,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 3、西周礼制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礼制以“亲亲”和“尊尊”为核心,规定了完善的等级制度,提倡以忠、孝治天下。 4、在西周,礼成为“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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