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务系统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铁路)

电务系统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铁路)
电务系统劳动安全管理制度(铁路)

电务系统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电务系统劳动安全管理,强化劳动安全关键控制,建立劳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特制定《电务系统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铁道部《铁路企业伤亡事故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信号维护规则》以及高速铁路、普速铁路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电务系统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对电务系统劳动安全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制定了电务作业及相关工种作业劳动安全防控措施,对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进行了明确。各单位要根据本制度要求修订、完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细化劳动安全防控措施。

第二章劳动安全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劳动安全责任制

1.认真履行劳动安全管理职责,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段、车间、班组三级劳动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领导负责、分工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劳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劳动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四逢”:即逢会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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