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档案目录

1、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 (2)

2、社区戒毒对象登记表………………………………3-4

3、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5)

4、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名单 (6)

5、社区戒毒协议书……………………………………7-10

6、接受社区戒毒保证书 (11)

7、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报告书 (12)

8、社区戒毒人员告诫书 (13)

9、社区戒毒人员变更地点审批表 (14)

10、社区戒毒人员日常管理记录 (15)

11、社区戒毒人员谈话记录 (16)

12、社区戒毒尿样检测记录表 (17)

13、思想汇报………………………………………… 18-20

14、社区戒毒人员季度评估表……………………… 21-26

15、社区戒毒人员半年评估表……………………… 27-32

16、三年社区戒毒人员总评估表 (33)

17、社区戒毒人员外出请假登记表 (34)

18、社区戒毒人员外出请假单 (35)

19、社区戒毒人员期满自我小结 (36)

20、社区戒毒人员期满鉴定表 (37)

21、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 (38)

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

社区戒毒对象登记表

社区戒毒单位:编号:开始日期:

姓名别名性别

照片

民族出生

文化程度

年月

职业原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籍贯户籍

所在地

固定居住地婚姻状况

社区戒毒期限吸食毒品名称

起时止时所在单位职务(职业)个

主要违法事实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关系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电话

同吸毒人员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绰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社区戒毒帮教工作计划

姓名性别地址电话主要

违法

事实

现实

表现

社会

反映

心理

测试

情况

变更

工作

计划

变更

工作

计划

变更

工作

计划

变更

工作

计划

社区戒毒帮教工作小组名单

姓名单位职务电话备注

社区戒毒协议书

时间:年月日

制作单位:

社区戒毒协议书

编号:

甲方乡(镇)、社区(村)康复工作办公室。

乙方(社区戒毒人员)姓名别名(绰号)

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

职业服务处所

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社区戒毒地) 家庭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

社区戒毒时间为三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关于社区康复的规定,为了

对乙方作好教育和挽救工作,帮助乙方戒除毒瘾,甲、乙双方签

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帮助乙方戒除毒瘾,成立以同志为主要负

责人的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乙方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

予的各项权益,在接受社区康复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配

合甲方做好社区戒毒工作。

二、甲方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开展对乙

方的监护、辅导和检测等工作:

1、切实担负起对乙方的监护、管理职责。

2、全面了解乙方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乙方的去向,对其工

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必要的援助。

3、通过多种形式,对乙方进行法制、禁毒宣传教育,并开展

心理辅导,帮助乙方戒除对毒品的心理依赖,提高识毒、拒毒、

抗毒能力。

4、为乙方提供社区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

5、按照规定,做好对乙方的帮教尿检、谈心工作。

6、对乙方的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三、乙方在社区戒毒期间,必须遵守以下守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履行社区康复协议,服从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工作人员的管理。

2、按时接受戒毒工作小组的谈心,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和人员交往情况,报告戒毒情况。

3、自觉接受尿检、谈心。第一年前半年每半月至少检测1次,后半年每月至少检测1次;第二年每2个月至少检测1次;第三年每3个月至少检测1次。共计不得少于28次检测。

4、社区康复期间不得吸食、注射毒品。

5、离开社区康复地点过夜的,应提前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请假,因故离开本市或离开社区康复地点超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应提前一天书面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请假,外出后保证地点清楚、通讯畅通,返回后及时销假并接受尿检;变更社区康复地点的应提前七天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提出申请,报社区康复领导小组批准,审批同意前,不得擅自离开原戒毒地点。

6、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和指导。

四、乙方违反社区康复协议和有关法律时,甲方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诫;乙方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拒不签订该协议,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甲方

应报告原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建议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1、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经两次以上书面告诫,拒不改正的;

2、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3、擅自离开社区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有其它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乙方接受社区戒毒(满3年,尿检谈话各28次以上,尿检结果均呈阴性,且三年来考核合格,经综合评估后,认为已经戒除毒瘾的,甲方报请原社区戒毒决定机关,解除其社区戒毒。

六、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村(居)各执一份,镇(乡)禁毒办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签名):乙方(盖章签名):

年月日

接受社区戒毒保证书

一、本人自愿接受社区戒毒,保证服从社区戒毒组织的管理教育,遵守社区戒毒协议及制度并履行法律义务。

二、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戒毒所在地报到,办理登记手续。

三、保证在社区戒毒期间,在规定时间或者抽查时间内接受尿检。

四、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谈话教育及遵守社区康复期间的各项规定。

社区康复人员:

社区康复人员家属:

年月日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报告书

公安局:

你局决定社区康复人员,违反了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或发现其再次,根据社区戒毒协议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给予强制隔离戒毒。

此致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备注:1、该报告书须附告诫书及相关证明资料;

2、本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送原作出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

一份存档。

社区戒毒人员告诫书

(社区戒毒人员):

你因,违反了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根据社区戒毒协议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你告诫一次。

告诫人签名

被告诫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盖章)

年月日

备注:1、被告诫人无故离开社区康复地点,无法送达的,可留置送达,由见证人签名;

2、本告诫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告诫人,一份存档。

社区戒毒人员变更康复地点审批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现社区戒毒

地点

变更后社区

戒毒地点

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社区

变更后戒毒地

点居住情况

社区戒毒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社区戒毒帮教

小组意见(签名)

年月日

乡镇社区康复

领导小组意见(签名)

年月日

区禁毒办公室

意见(签名)

年月日备注

说明:1、此表随档案移交给变更地乡镇社区戒毒工作机构。

2、社区戒毒对象变更社区戒毒地点申请书应当作为本审批附件存查。

社区戒毒人员日常管理记录

年时间工作人员工作类别工作内容备注

说明:此表用于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人员对社区戒毒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记录。

谈话记录

谈话时间谈话地点(第次)谈话人记录人

被谈话人性别年龄民族籍贯

联系方式现住址:

问:你接受进行社区戒毒多长时间了?

答:

问:讲一下,你近期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答:

问:你最近和涉毒人员来往了吗?

答:

问:最近你的收入来源情况?

答:

问:生活、工作上需要帮助吗?

答:

问:

答:

被谈话人(签名):

社区戒毒人员尿样检测记录表

序号时间地点何种尿检板

检测

结果

对检测结

果是否有

异议

被检人

签名

检测人

签名

1 阴性□阳性□

2 阴性□阳性□

3 阴性□阳性□

4 阴性□阳性□

5 阴性□阳性□

6 阴性□阳性□

7 阴性□阳性□

8 阴性□阳性□

9 阴性□阳性□

10 阴性□阳性□

11 阴性□阳性□

12 阴性□阳性□

13 阴性□阳性□

14 阴性□阳性□

社区戒毒人员尿样检测记录表

序号时间地点何种尿检板

检测

结果

对检测结

果是否有

异议

被检人

签名

检测人

签名

15 阴性□阳性□

16 阴性□阳性□

17 阴性□阳性□

18 阴性□阳性□

19 阴性□阳性□

20 阴性□阳性□

21 阴性□阳性□

22 阴性□阳性□

23 阴性□阳性□

24 阴性□阳性□

25 阴性□阳性□

26 阴性□阳性□

27 阴性□阳性□

28 阴性□阳性□

思想汇报

1、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2、今后能否配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的工作?

3、进入社会后,能否积极参加社会劳动?

4、对社区帮教工作方面的建议?

思想汇报

1、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2、今后能否配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的工作?

3、进入社会后,能否积极参加社会劳动?

4、对社区帮教工作方面的建议?

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篇一:XX年社区禁毒工作计划 尼勒克县第三社区XX年禁毒 工作计划 根据谢家集区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新建社区以禁吸戒毒为重点,为了更 好地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作用,齐抓共管,把禁毒工作落实到实处,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XX年禁毒工作计划: 一、完善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首先调整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帮教小组、还成立禁毒宣传员、禁毒志愿者队伍。 二、我区采取了一把手负责制,综治委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坚持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突出主题、抓住重点,运用多种手段,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大造声势,在我社区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禁毒意识,不断将禁毒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1、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条幅等通俗直观的形式进行

禁毒宣传。不断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居民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和禁毒、戒毒、拒毒的意识。 2、社区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到社区进行法律讲座、毒品知识讲座等活动。 3、节假日前夕,组织帮教成员走进家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或禁毒帮教活动,对社区内的吸毒人员进行看望、回访。 4、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重大节日及“”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5、寒暑假期间组织社区内中、小学生观看禁毒影片,进行教育。 6、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的六进活动”、“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系 列活动。 四、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监控帮教小组,形成社区户籍警、单位、家庭的监控络,做好强制戒毒出所人员和解除劳教戒毒人员的接续帮教和安置工作。

社区戒毒工作制度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报告戒毒(康复)情况。其报告内容应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 4、因故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或居住地,须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地址(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号)如实说明,以便顺利移交手续,未提书面报告的戒毒(康复)人员将口头告诫,告诫后仍不提供真实情况,且态度恶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5、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因故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康复)点或戒毒(康复)居住地,及时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书。详细讲明去向、联系方式,经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到达目的地3日内必须主动与社区戒毒(康复)小组报告,并将离开时间内的一切活动如实联系,返回后2日内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报到。 6、参加社区康复治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7、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告之本人。 8、对不遵守且不服从管理者,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工作小组将给予1—3次告诫,严重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者,经派出所告诫2次以上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将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

吸毒人员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准确掌握全国吸毒人员的状况,规范对吸毒人员的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吸毒人员登记,是指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对吸毒人员自然状况、吸毒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戒毒情况及其变更情况等加以记载和管理的活动。 公安机关应当对登记的吸毒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并将登记信息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三条对下列吸毒人员应当进行登记: (一)主动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的吸毒人员; (二)公安机关发现和采取戒毒措施的吸毒人员; (三)在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场所执行戒毒措施、刑罚以及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 (四)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愿戒毒或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治安、边防、刑侦、监管、禁毒等部门警种和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林业等系统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谁发现、谁登记”的原则,对在工作中发现和查获的吸毒人员及时进行登记。 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负责与本地区司法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吸毒人员登记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及时将司法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吸毒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

对拒不交待真实身份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采取多种办法进行核实,防止错登、漏登。 对暂时无法核实身份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采集其照片、指纹和DNA 信息留存,待查明其真实身份后,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的登记信息。 第六条公安机关登记吸毒人员信息时,对已经核实身份的,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吸毒人员登记表格,经公安机关登记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与有关证明材料一起归入吸毒人员档案,同时将吸毒人员的登记信息按要求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对身份暂时不明和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吸毒人员的信息,由公安机关采集并填写相应的吸毒人员登记表,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统一汇总并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吸毒人员真实身份查明后,核查单位应当及时将核实情况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禁毒部门对吸毒人员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吸毒人员登记表格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印制。 第七条对于在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劳动教养所、监狱、未成年人管教所等监管场所内的吸毒人员,由场所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标准采集相关信息,填写相应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登记表》或者《在教/服刑/被监管吸毒人员登记表》、《戒毒康复场所人员登记表》,每月定期提供给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统一录入吸毒人员数据库。 对于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采集其参加自愿戒毒或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相关信息,填写《戒毒人员治疗情况登记表》,每月定期提供给当地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由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吸毒人员安置帮教项目模板

1.4基本情况 辖区约7.27平方公里,有9个社区,全部属单位型社区。辖区实有人口4.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1万人,流动人口0.75万人。辖区重点人员705人(其中吸毒人员472人、刑释解教人员192人、 社区矫正41人)。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社会化管理水平没有同步跟上,社会化管理软硬件设施 与之不相匹配。辖区主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有:派出所1个,流动交巡警平台1个,校保队6 支(校警室6个),共有警察39名、文职7名、协勤35名,警力严重不足。街道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各社区设有兼职综治干部1人,夜巡队员7人。辖区321栋楼房,216栋平 房(其中封闭式小区6个(7栋楼)全部属于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主要靠居民自我防范,给 社会治安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加之部分居民自我防范意识不高,家庭安防设施较差,导致一些不法分 子特别是吸毒人员觊觎管理上的漏洞,辖区内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严重威 胁了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治安形势严峻。 1.5分析诊断 在建设安全社区初期,石井坡街道结合辖区实际,采用事故数据分析法、座谈会法等方法了解辖 区社会治安状况、主要社会治安隐患及群众的安全需求,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风险辨识。通过数据说明、量化分析、风险源辨识,找出存在的重点社会治安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社会治安安全促进 的重点工作,从而制定具有可行性的安全促进计划。 1.5.1事故数据分析法 社会治安安全促进项目领导小组在建设安全社区启动后,通过石井坡派出所搜集到2008、2009年 的相关案件数据如表1、图2、图3所示: 表1 2008-2009年街道治安案件情况统计表 数据来源:石井坡派出所 图Array 2 200 8 年 石 井 坡 辖 区 治 安 案 件 类 型 分 布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精品文档 乡镇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计划一:一、例会制度: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社区戒毒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辖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辖区内发生的紧急重要事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三、建档案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对象要逐人建档,建立社区戒毒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戒毒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质量. 五、信息报送制度: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坚持客观性和实效性的原则,收集、整理本社区戒毒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戒毒工作信息. 六、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社区戒毒组织和禁毒部门的监督、考核,并在工作上予以配合. 七、联席会议制度:职能部门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制定计划,落实措施. 八、考核奖惩制度:为了激励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和戒 1 / 3 精品文档

毒对象,建立日常考核制度,按时召开季度评议会进行综合评议和书面鉴定,充分调动其积极因素,年终对工作成绩和改造表现突出的要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反之,对严重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社区戒毒对象要依法惩处. 计划二:根据街道禁毒工作会议精神,金客社区以禁吸戒毒为重点,为了更好地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发挥一切可以发挥的作用,齐抓共管,把禁毒工作落实到实处,为了推动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深入发展,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计划: 一、社区首先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帮教小组、妇女禁赌协会、青少年禁毒协会,还成立禁宣传员、禁毒志愿者队伍,使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形成网络化管理. 二、社区采取了一把手负责制,治保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社区和东站街道办事处签订“无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居民楼签订“无毒社区”责任状,社区和家庭制定争做“无毒家庭”保证书.让大家共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三、将禁毒工作分解到各位社区干部、单元组长,做 2 / 3 精品文档 到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四、利用社区板报、文体等多种活动形式进行宣传,特别是在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居民大会、组织中小学学生活动时,也要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做到每季度搞一次活动,让禁毒工作宣传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居民更多地了解毒品的危害性,为了家庭、为了个人、为了社会、为了国家,要远离毒品,关爱自已的生命. 五、建立和完善吸毒人员监控帮教小组,形成社区户籍警、单位、家庭的监控网络,做好强制戒毒出所人员和解除劳教戒毒人员的接续帮教和安置工作.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篇一: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填表单位:起始时间:年月日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表 ★为必填项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单位:填表人★: 联系电话★:审核人★: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表 办事处社区调查日期:年月日 注:①以上内容调查人要如实填写②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一份存区民政局民政部门调查人:居(村)委会调查人: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从业经历情况登记表 社区名次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一份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令社区戒毒审批表 篇二: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二、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三、时间安排(一)2008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二)2008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四、任务目标(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五、工作措施(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档案(模板)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姓名 报到日期:年月日

.--目录 1、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 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小组 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解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 5、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呈批表 6、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知书 7、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8、尿检通知书 9、社区戒毒/康复尿样检测记录 10、社区戒毒/康复谈话记录 1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 1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 13、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外出请假登记表 14、关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的函 15、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地点审批表 16、中止社区戒毒/康复程序的说明 1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诫书 18、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执行情况报告 19、社区戒毒/康复日常管理记录 20、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告戒毒情况记录 2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评估表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小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呈批表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知书 ____: 根据县(区)公安(分)局公()社戒/社康决字[ ]第号《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康复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将你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向你告知如下: 一、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被责令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应与社区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拒绝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属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将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二、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必须履行如下义务:(1)严格遵守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自觉服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管理;(3)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尿液检测,(社区戒毒:第一年每1个月检测一次,第二年每2个月检测一次,第三年每季度检测一次。社区康复:第一年每2个月检测一次,第二年每季度检测一次,第三年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定期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谈话教育;(5)定期报告自己的戒毒情况;(6)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三、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告知人:、 被告知人:(签字按印) 年月日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 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组长。 2、综治、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劳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按照乡镇、街道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3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不足30名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 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 社区戒毒适用对象 1、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 4、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 1、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2、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 督促报到 1、以15日内按时报到人员,办公室及时进行登记。 2、对未在15日之内按时报到的人员要进行督促。 (1)有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办公室应该督促戒毒人员尽快报到执行社区戒毒。可以采取《社区戒毒(康复)逾期报

(完整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档案

重庆市南岸区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档案 一、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二、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职责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职责 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地点审批表 六、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诫书 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吸毒检测通知书 八、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吸毒检测记录表 九、社区戒毒(康复)见面访谈记录 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档案 十一、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十二、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审批表

附件1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甲方:市区街道(镇)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乙方:姓名: 乙方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岁(已/未婚)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就业(医、学)场所: 根据公安局(分局)年月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社戒/社康字[ ]第号)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月)到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执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的戒毒(康复)措施; 2.定期对乙方的戒毒(康复)现状进行评价; 3.通知乙方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检测; 4.对乙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行为提出告诫; 5.乙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甲方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6.针对乙方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帮教计划;

7.为乙方提供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8.为乙方提供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9.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 二.在执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本协议及社区戒毒(康复)的管理规定; 2.定期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汇报思想、活动及戒毒康复情况; 3.积极配合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4.自觉接受定期检测,按照社区戒毒第一年每月不少于一次,第二年每两月不少于一次,第三年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社区康复第一年每两月不少于一次,第二年每三月不少于一次,第三年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到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检测; 5.需要变更或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及请假的,必须向甲方书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6.需要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按规定办理入组手续并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备案,到指定的治疗单位就治,需要变更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地点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社区戒毒期间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无正当理由脱失7天以上的,由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提出意见,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取消其治疗资格,治疗时间不计入社区戒毒期限; 7.享受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8.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活动。 三、违反协议应承担的后果: (一)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不履行职责的,根据《戒毒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 制作单位:xx禁毒办

目录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2)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活动情况记录 (7)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受服务和救助情况记录 (8)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记录 (9) 社区戒毒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记录 (11)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记录 (12)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评估报告 (13) 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审批表 (15)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甲方:市(州、地)县(市、区、特区) 乡、镇(办事处) _ 村、居(社区) 乙方:姓名: 乙方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岁已/未婚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就业(医、学)场所: 根据公安局(分局)年月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字[ ]第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到居、村(社区)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执行社区戒毒期间,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依法建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乙方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 2、定期对乙方的戒毒(康复)现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乡镇(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 3、通知乙方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尿样检测; 4、对乙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提出告诫; 5、乙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甲方将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报告; 6、针对乙方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 7、为乙方提供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8、为乙方提供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9、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社会救助服务; 10、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篇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篇一:泷水塘社区XX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泷水塘社区XX年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XX]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XX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

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编号: 姓名: 性别:管理等级:: 社区戒毒(康复)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社区戒毒(康复)责任人 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 社区民警: 社区医生: 社会工作者: 禁毒志愿者: 监护人或家属: 所在单位代表: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管 期限

单位 本卷共件页 目录 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 (1)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2)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活动情况记录 (7)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接受服务和救助情况记录 (8)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尿检记录 (9) 社区戒毒人员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记录 (11)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报告记录 (12)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评估报告 (13) 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审批表 (15)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甲方:市(州、地)县(市、区、特区) 乡、镇(办事处)_ 村、居(社区)乙方:姓名: 乙方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岁已/未婚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就业(医、学)场所: 根据公安局(分局)年月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字[ ]第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年)到居、村(社区)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执行社区戒毒期间,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依法建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乙方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 2、定期对乙方的戒毒(康复)现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乡镇(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 3、通知乙方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尿样检测; 4、对乙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提出告诫; 5、乙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甲方将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报告; 6、针对乙方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

戒断三年以上吸毒人员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戒断三年以上吸毒人员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禁毒帮教工作按照国家禁毒委员会的总体部署,继续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深入贯彻《禁毒法》,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全镇人民积极参与,落实细化禁毒帮教责任制,进一步巩固无毒镇成果,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文来自中科软件园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镇XXXX 年综治维稳及创建平安先进镇工作考评办法》和《镇XXXX年禁毒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稳定工作作为第一责任来抓,把继续巩固无毒镇和创建平安先进镇结合起来,努力开创禁毒帮教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由党委书记陈挺任组长,镇长李保平、副镇长杨伟、综治维稳办副主任业居敏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教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维稳办,各村(居)委会要在镇禁毒帮教领导小组的组织安排下,根据实际成立村(居)委会帮教领导小组,对本村(社区)的戒断三年以上在册吸毒人员进行帮教。 三、帮教职责 (一)以人为本,以感化、教育、挽救为指导,构建以社区、村(居)委会为平台,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广泛而有效的对戒毒人员施行帮教、

感化的格局和社会帮教机制。 (二)建立基层党政组织牵头,成员单位、派出所、综治维稳办、群众组织、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并发挥作用的帮教组织。 (三)各帮教小组工作制度健全,责任、目标明确,落实帮教责任制,引入帮教工作奖励机制;定期举办帮教培训;无复吸,刑事案件作案成员中本地籍吸毒人员比例比上年减少。 (四)建立完整、系统、翔实的帮教个人档案,有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必须有照片)、涉毒情况、帮教工作记录等,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帮教工作。 (五)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与帮教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每年直接深入村(居)委会参与帮教活动,并有帮教谈话记录备查;切实帮助帮教对象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帮教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禁毒法律法规,全面掌握预防毒品的知识,深刻剖析毒品犯罪案例。 (二)帮教小组要发挥每个帮教人员禁毒教育工作职责,加强帮教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树立大局意识,及时沟通、联合行动,提高整体帮教成效。 (三)坚持帮教人员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四)严格贯彻执行《禁毒法》,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深入细致做好被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和禁毒知识及毒品危害教育工作。 (五)帮教小组制定帮教计划,定人定位帮教,帮教人有明确的帮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a610208286.html,)/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ppt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

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20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二)20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北村办事处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 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08]26号)和天桥区禁毒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北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徐向志(北村综治办主任) 滕善国(北村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董路林(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长) 李明红(北村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组员:韩大鹏(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韩前胜(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昝长杰(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李宁(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张健(标山中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爱霞(毕家洼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开香(毕家洼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素萍(北村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惠华(北村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新的计划,社区戒毒对象如何制定工作计划?下面是收集整理的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篇一 27日在孔集派出所召开电视禁毒会议后,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趋势,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镇综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社区戒毒工作,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在镇综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构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三、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站,负责组织本社区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四、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社区民警,以社区吸毒人员全部纳入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自愿戒毒范围,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禁吸戒毒工作体系,遏制吸毒人员的

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为总目标。 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兼职队伍。 由社区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楼栋长、综治信息员、社区民警、社区自愿者成立康复小组,落实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社区戒毒对象工作计划篇二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 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共2页,当前第1页12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

社区戒毒管理制度86702

融侨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制度 一、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社区居委会戒毒监护工作,落实人员,负责制定社区戒毒计划,针对不同的戒毒个体,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2、监督、指导社区戒毒计划的实施。 3、加强对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成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其工作行为,提高其专业知识,确保社区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社区戒毒学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坚持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和交流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3、学习、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居民委员会戒毒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及工作需要负责制订、实施。

三、社区戒毒人员管理制度 (一)社区戒毒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戒毒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检测。 6、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应遵守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相关规定。 (二)社区戒毒人员定期报告制度 1、社区戒毒人员应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2018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2018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对象和范围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

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者戒除毒瘾,根据国务院《戒毒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注重实效,按照《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社区戒毒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组长:张集智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主任 副组长:汪洪林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向定勇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禁毒委副主任 陈小猛市公安局局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成员: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禁毒办,市公安局副局长、禁毒办主任雷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伍裕强、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黄世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安排 (一)xx年8月10日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档案资料。 第 2 页共 5 页

(二)xx年9月10日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任务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公安、卫生、教育、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护治疗到指定的和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自愿戒毒、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社区(村)为基础,以社区(村)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其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组织机构。成立赤水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小组。各社区、村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监护小组;监护小组人员由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生、社区工作者及禁毒志愿者、监护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监护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针对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对象,制定不同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市公安局: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 第 3 页共 5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