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精神,为促进我省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规范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促进发展,实现科技促进区域特色资源挖掘,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是指地理范围明确,产业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对发展现代农业有较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培育扶持,能够形成较大竞争力的产业链或产业群,以及对区域经济集约化发展起重大推动作用的农村特色产业集群。

第三条鼓励各地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区域特点和优势的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通过基地建设,集成国家、省和地方在政策、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资源,全面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

第四条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审批、实施和日常工作管理及项目评估验收,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五条申请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范围明确。基地具有一定的地理范围,由牵头单位带动,组织实施,由一个或多个乡镇组成,相对集中,示范性强。

(二)基地内产业优势突出。基地范围内有一个主导产业并能形成相应的产业链或产业集群,特色产业企业相对聚集,有明显的区域特色,对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三)创新能力强。特色产业对科技创新有较强的内在需求,基本

形成了适应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体系,龙头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有广泛的产学研合作,有较强的技术引进、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

(四)政府高度重视。基地所在县(市、区)政府重视科技工作,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得力,财政科技投入能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基地建设配套经费落实到位。

(五)组织管理到位。基地建设纳入了县(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基地建设认识高,工作积极主动,具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基地的申报工作由各市(州)科技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申报程序如下:

(一)基地所在县(市、区)由县科技局或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同时,编制《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二)。

(二)各市(州)科技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基地申报材料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承诺能按1:1.5以上比例落实配套经费,出具经费配套承诺书。

第七条基地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集中受理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15日-6月15日,网上申报材料与文件下载请登陆“湖南星火网”。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委托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统一受理申报材料。

第八条基地申报材料包括《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各申报单位须准备申报材料一式12份,并附电子文档。

第三章项目审批

第九条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条经论证、评审和实地考察通过后,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联合正式下文,认定“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并授牌。

第十一条基地以无偿资助的方式给予连续支持,每个项目年资助额度为10-30万元,实施周期为三年。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等市(州)政府部门和县科技局或牵头单位要求按至少1:1.5的比例分别对基地建设进行资金配套。

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审批立项后纳入省科技计划管理范围,基地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写《实施方案》(见附件三),签署《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管理原则:

(一)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合同书》规定的总目标及阶段任务实施。

(二)分级管理,以市科技、财政部门为主管理,县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实地检查,及时准确地了解、核实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

(一)《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书》是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检查考核内容为项目进展,组织机构,项目经费开支,取得的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市、县各级政府财政经费配套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落实及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每年10月中旬按照合同要求开展自查,编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四),填报《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年度检查表》(以下简称《年度检查表》)(见附件五),并于10月底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年度检查表》及相关附件一式4份、有关电子文本一同报送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12月底前,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核。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确定项目是否继续支持。

(三)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和专家评价意见提出项目实施综合意见。经年度考核合格者保留基地称号,继续拨付相关资金;不合格者给予“黄牌”警告,停止拨付相关资金,连续两年年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称号。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拒原因,承担单位需对《合同书》内容及目标进行调整时,应向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项目中止或撤销

项目承担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项目承担单位申请中止项目或由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撤销项目:

(一)单位主导业务和产权发生重大变化,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

(二)配套经费不能按时足额到位的;

(三)考核或验收未能通过,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第五章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所需资金由政府、承担单位共同筹集,通过财政资金的前期引导和后期奖励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按基地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支持比例。自筹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保证,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要根据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其范围包括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技术示范推广,科技服务,培训等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报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核批。项目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现单独设帐,做到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基地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视情节轻重予以缓拨经费、停止拨款、通报批评、强制中止或撤销项目:(1)项目承担单位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建设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等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或配套资金不能落实的;

(2)项目单位管理不善,项目未能按《合同书》规定要求执行的,或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超期半年以上不能通过验收的;

(3)不接受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对项目检查、监理、审计和评估的;

(4)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中止的。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二条承担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填报《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验收表》(以下简称《验收表》)(见附件六)。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二十三条在确定的验收时间内项目单位按照提纲编写验收材料,并做好现场验收准备。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审阅验收材料,进行实地考查评审验收。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评审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验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内容,验收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状况、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效益等。

第二十五条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验收情况提出意见,对按期验收并完成任务目标的项目视为验收合格,对按期验收基本完成任务目标的项目视为验收基本合格,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目标、各项指标差距较大的项目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的基地组织实施单位不得再申报基地项目。

第二十六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验收:

(1)未完成项目《合同书》预定任务和目标;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有重大事项变动未经批准;

(4)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5)超过《合同书》规定的项目建设期限半年以上,且未通过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延期的。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按规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可再次申请验收。再次未通过验收的,按撤销项目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基地的认定不涉及土地问题。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

基地申请表

基地名称: (章)基地申报单位:(章)基地推荐单位:(章)所在县(市、区):

申报日期:20 年月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农村处制

年月

一、基地(项目)现状

二、所在县(市、区)基本情况

三、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情况

四、审核意见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写提纲)

一、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意义

二、特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基础和优势

三、基地(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和任务,预期效果

四、基地(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各项指标(包括技术来源、技术依托单位情况、技术人员情况、科技服务能力情况;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

五、示范基地(项目)实施的运作模式(技术集成、转化、推广组织、保障措施等)

六、市场与效益分析

七、实施进度安排(按项目阶段目标分年度描述)

八、经费筹措与使用安排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项目概述

包括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工作基础和优势、总体目标和任务,预期效果。

二、现有工作基础、条件和优势

1、项目的技术来源,技术依托单位情况,技术人员情况、科技服务能力情况。

2、项目牵头企业情况,基地产业规模现状。

3、项目区内中介服务组织情况。

三、具体任务与进度安排

1、详细说明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2、分年度列出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工作内容和阶段目标。

四、主要建设内容与考核指标

1、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2、项目技术引进、集成、转化、推广方式及其技术服务路线。

3、项目实施各阶段及项目完成后预期取得的主要成果,技术经济指标。

五、市场与效益分析

六、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七、经费预算来源与使用计划

简述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渠道,明确市(州)、县配套经费情况并要求出具承诺书;根据项目进度和筹资方式,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八、承担单位和主要成员简况

说明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组主要研究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项目负责人情况。同时应列出项目负责人及专家组成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学历、职称及从事专业简表。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项目介绍分析:项目名称、进展情况、技术水平(创新点)、获得的成果效益评价、成功经验等。

3、资金使用情况:重点说明专项资金和市、县有关配套及自筹资金的到位,以及使用情况。

二、组织管理经验

1、扶持配套措施:内容包括政策、资金、人员、组织等扶持配套措施。

2、工作重点与体会。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四、下年度工作安排

五、有关附件材料

配套资金的文件、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获得奖项、取得的成果或发表文章的有关材料。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年度检查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三、专家评议表

四、综合意见表

附件六:

湖南省农村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

建设项目验收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隆回县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的通知

隆回县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 公益林区划落界是公益林保护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基本保障。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公益林落界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7〕143号)和《湖南省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已实施补偿的公益林进行一次完善落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是确保公益林数据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完整性,提高公益林保护管理与服务水平的需要。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张伯赞任组长,李艾平、周忠安、田晨阳、马如彪、李军(常务)、肖时平、李科政、肖和平任副组长,罗忠、阳洪文、郑福喜、邹玉清、杨贵新、刘继群、袁志湘、文卫元、宁太平、李世建、阳赤远及各林业站、各国有林场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益林完善落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福喜兼任办公室主任、阳赤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完善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规范管理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事关“生态秀县”战略,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事关精准扶贫。各乡(镇)林业站与国有林场负责人应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区划落界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准确,禁止敷衍塞责、图形势、走过场。 二、把握原则,明确任务 在前期公益林区划界定与公益林数据库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2017年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第七条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范围与标准和湖南省省级公益林建设标准要求,结合近期高清遥感影像图对我县900962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进行逐一识别与核实调查。 1、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照2017年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湖南省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结合近期高清遥感影像图剔除不符合规定的公益林小班,此次完善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只许剔除、不许补进。 2、公益林区划落界主要工作任务 ①剔除不属于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或者达不到集中连片的公益林小班。 ②剔除“不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集约经营的水果类、茶叶、油茶等经济树种小班(包括土地平整项目中油茶造林小班)。 ③剔除地类为苗圃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的国家级公益林小班。

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哲觉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2011-2015) 为加快哲觉镇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实现两年提速发展目标,结合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我镇资源优势与发展潜力,在广泛征求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与发展需求 (一)基本现状 哲觉镇位于乌蒙山脉腹地的威宁县,被称为威宁县“南大门”,距县城98公里,东邻麻乍乡,南边、西边接云南省,北靠黑石镇。总面积277.91平方公里,辖26个行政村,132个村民组,10678户,44448人,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705元。 我镇属典型的农业乡镇,实有耕地面积68000亩,林地面积38874亩,森林覆盖率56.7%。有机肥充足,土地肥沃,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地势落差大,最高海拔哲觉村大竹箐梁子2290米,最低海拔新营村马家湾1576米,政府所在地哲觉镇车站组海拔2260米。根据山高谷深地形分为凉山、半凉山、河谷地带。农业立体气候明显,水资源丰

富,粮食作物以玉米、马铃薯为主。 我镇政府和群众结合土地资源及市场行情,广泛发展中药材种植,极力打造“国药之乡”。2011年种植半夏1663亩,鱼腥草3359亩,百合3316亩,魔芋2592亩,党参1395亩。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近15000亩。 (二)制约因素 1、发展意识滞后。由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交通限制、信息闭塞等因素,哲觉镇农民谋事、创业的意识还不高,学科技、用技术的积极性还较低,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理念有待加强。 2、发展能力不足。一是发展资金不足。哲觉镇多项优势产业现已初具规模,规模化、产业化已经成为产业发展壮大的迫切需求,相应的资金需求量也日益增长,自筹能力的有限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发展;二是产业化组织能力不强。村民普遍产业发展意识不强,对产业化的认识尚停留在表面,特别是产业化的组织能力欠缺,没有形成整体优势。 3、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全镇26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没有形成有效的资金积累,难以对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三)发展需求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调整管理办法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调整,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生态公益林,专指省级生态公益林。 第三条各地要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维护生态公益林稳定,确因规划调整、征占用林地等原因需要调整(包括内部调整、核减、增加,以下统称调整)生态公益林的,可提出调整申请。 (一)规划调整。由于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或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的林地规划调整,需要适当调整生态公益林,使本区域生态公益林结构、布局更加合理。 (二)征占用林地。由于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而需要调整生态公益林,应与林地征占用同时报批,在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办理调整。 (三)其它确需调整生态公益林的情况。 第四条调整生态公益林应由林权权利人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专文逐级向省林业局提出调整申请。市属林场向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林业主管部门专文向省林业局提出调整申请。省属林场、雷州林业局迳向省林业局提出调整申请。 第五条申请调整的生态公益林,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面积平衡。县(市、区)和省、市属林场及雷州林业局(以下简称“县、场、局”)应做到本县、场、局内部申请调出和调进面积一致,确保本县、场、局生态公益林稳定。申请增加或核减生态公益林的,由省林业局统一调配。 (二)区位重要。申请调进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必须符合生态公益林的区划标准和条件。 (三)质量较高。申请调进的林地的森林生态质量较高。 (四)集中连片。调进后该区域的生态公益林分布集中连片。 (五)权属明晰。申请调进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地林木权属明晰,且权利人要求区划为生态公益林。

【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 (2011-7-6 9:48: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公益林经营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 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公益林是指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广西完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区划界定技 术操作细则》区划界定的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林业局批准的,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公益林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自治区级公益林。 第三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依法保护、严格管理、权责一致、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本行政区域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 第二章区划管理 第六条公益林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区划界定,界定成果由自治区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国家级公益林报国家林

业局和财政部核准,由国家林业局公布,自治区级公益林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公布。 公益林区划必须落实到地籍小班,实行小班经营管理,划定的公益林原有的权属不变,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经批准公布的公益林不得擅自调整,在不影响整体生态功能、保持集中连片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调出公益林。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已确权到户的公益林,其林权权利人在与地方政府签订管护协议时,提出调整要求的。 (二)苗圃地。 (三)由于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或发展改革部门立项的林地规划调整,需要适当调整的公益林。 公益林调整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再报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勘验,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再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国家级公益林报国家林业局核准批复,自治区级公益林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复。 第三章公益林管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实行公益林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九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人,明确管护责任,对公益林实施有效管护。

生态公益林补偿

生态公益林的补偿要素 (1) 林地使用费(地租):由于经营生态公益林,其用地不能经营商品林或其他商业产品,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而且第四十七条已有征收费用的原则规定。因此林地使用费应包括补偿费的内容。 (2) (2)基础建设投资:包括营造生态公益林和道路、通讯、防火、场舍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3) (3)经营管理投资:包括调查规划设计、造林、补植、病防、管护、促进更新、抚育、护林防火、林政资源管理、科研技术服务等投人。 (4) (4)灾害损失:包括森林火害、病虫害、风害、泥石流、滑坡、兽害、雪害、冻害等的损失。 (5) (5)非商业性经营获益损失:指出于限制商业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损失也应得到补偿,使经营生态公益林者享受与不限制商业行为同等的盈利。 (6) 鉴于上述要素,生态公益林单位面积补偿标准计算公式为式中,G为某类型生态公益林单位面积平均每年的补偿标准;zBf为林地费用价;zF:为单位面积生态公益林从造林到计算年度的基础性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各项费用;D为林地利润率,大体为各项费用的25%;A为盈利率,即非商业性经营获益损失率,采用费用利润率,大体为15%;5为灾害损失率,大体为20%;N为经营年数,林分平均年龄。国内生态公益林补偿动态 (1)国家财政部、林业部于1996年12月共同行文上报国务院《森林生态补偿基金征收暂行办法有关协调情况的报告》,请示国务院尽快颁布。 (2)1998年国家新颁森林法第八条以法律形式把"建立林业基金制度"、"国家设立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予以明确。 (3)新疆、内蒙古、云南省思茅地区、广东省、湖南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市、湖北省等省、市、自治区及县、地区都以各自政府的名义颁发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文件,基本上都是按照谁受益向谁征收的原则,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 国外对经营生态公益林的扶持 日本森林,国有林只占1/3,其生态公益林国有与民有几乎各占1/2。日本林业之所以发达,尤其是生态公益林经营成功的关键是在于其完整而优厚的林业经济扶持政策。日本对其国内生态公益林的经营费用,无论是国有私有,全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承担,免收一切税费,并对私营生态公益林经营予以适当补贴。奥地利的森林法第十章明文规定,对公益林的经营和保护,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持,对经营防护林的林主,根据实际情况其全部经营费用60%一95%由政府对受益者收取后返还林主。美国、瑞典、荷兰、挪威、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在经营生态公益林上,也都采取经济上全面扶持政策,并免收一切税费,由政府向森林生态受益者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补偿森林经营者。 黑龙江省为例 生态公益林经营投资 经规划测算,商品经济林与生态公益林平均每公顷经营投入基本相近。这是为了尽快提高各生态公益林种的生态功能,应从积极调整各生态公益林种的每一具体林分(小班)的森林结构人手,按林种经营目标,通过集约经营手段,逐年调整,以达到最佳的林分结构、发挥最佳的生态功能,并非消极的封山育林,任其自然更替,一封了之。为此,按两类林的面积权重,年资金投入量如下: 商品经济林=52.69亿元×36.8%=19.39亿元 生态公益林=52.69亿元×63.2%=33.30亿元 关于为生态公益林征收育林费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依据与标准的建议

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

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申报书 (特别提醒:本WOER文档属申报书样板,供申报人提前准备资料参考用,不能直接填写申报。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a66209927.html,)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全面战略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制

申报须知 1. 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业镇等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粤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自主创新意识强,为特派员安排合适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信用良好。 2. 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3. 文字叙述应简洁,数据应准确、真实、可靠,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表示。

一、申请单位信息表

近三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和经费情况4.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5. 其他计划 总经费:__万元 近三年承担省市科 技项目和经费情况 省级项目__项,市级项目__项,总经费__万元 近三年知识产权状 况发明 专利 申请数件 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数件授权数件授权数件软件著作权件 申请单位上年度经 济指标 销售收入 (万元) 纳税总额 (万元)出口创汇 (万美元) 税后利润 (万元) 工作站的目标和任务(包括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拟实现的目标产品 等) 工作站的创建基础(包括特派员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 成果等)

工作站的组织架构 和运营管理 工作站的条件保障 (包括资金投入、 场地、科研设备、 生活设施等) 工作站拟开展的产 学研活动(包括合 作研发和产业化的 项目,预期成果和 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等) 特派员工作站技术负责人及特派员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站所任 职务 签名

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庙安乡特色农业产业 发 展 规 划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 庙安乡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为了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庙安乡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一、规划的背景 宣汉县庙安乡地处位于宣汉西南部,是达州市高效农业基地、达州市30强进步乡之一,也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示范乡,距达州市21公里、宣汉县城23公里,交通便捷。目前,全乡通车里程达90余公里,有4条出境公路,即庙磐路、庙东路、庙洋路、庙天路。2014年完成了对庙磐路的拓宽,正在进行其它三条路的拓宽;对全乡实现了100%的村、100%的社通水泥路。庙安乡乡域区位优势明显,平均海拔700米,昼夜温差大,光照时间长,适宜种植水果。 二、农业产业概况 庙安乡辖1个农村社区,5个行政村,总人口约7000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乡。近年来,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庙安乡党委、政府的具体操作下,宣汉县庙安乡不断探索经济发展道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重抓了西瓜、脆红李、梨等特色产业,特别是2011年以来,脆红李产业在全乡得以突破性发展,已成为全乡的特色支柱产业,2013年,全乡脆红李销售收入突破300万元,创历史新高。2014年全乡脆红李扩种3000亩,15万株,连片种植猕猴桃500亩,为做大做强水果产业,组建成立了庙安乡水果专业合作社,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作用,在庙安水果专业合作社的努力

下,庙安水果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并正在进行有机食品认证,成为展示庙安的平台与名片。与此同时,庙安乡的发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认可,给庙安乡带来了水保工程项目,依托产业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通过招商等办法建乡村酒店、露营地、绿林居拟把庙安乡打造成为“春观花、夏品瓜、秋摘果、冬赏雪”和“山乡李海、瓜甜心醉”的“巴山特色花果山、乡村旅游体验区”。 三、规划目标 加大特色农业产业建设项目的推介、宣传,发挥特色农业产业龙头项目的幅射、示范作用,进一步转变农户的经营理念,丰富庙安特色产业种类,调整产业结构,增强产业竞争力,实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规划的期限、范围和建设内容 规划期限:2014年至2017年。 规划范围:庙安乡1个农村社区,5个行政村。 建设内容: 1、特色种植业。扩种脆红李2000亩,,种植黄瓜2000亩,种植西红柿3000亩,优质小麦育种4000亩,种植脱毒马铃薯、红薯2000亩,大路蔬菜2000亩。 2、经济林。规划种植107杨树3000亩,种植花卉、苗木1000亩。 3、中药材。规划种植金银花1000亩,种植牛蒡1200亩,种植

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态公益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公益林(简称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财政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以下统称公益林)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级公益林是指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的公益林。按生态地位重要性和生态环境脆弱性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保护等级。 省级公益林是指依据《河南省省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区划界定并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益林保护与建设以及开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益林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责权明晰,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益林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日常工作;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其工作开展情况。 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对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区划界定与调整 第七条公益林区划界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经国家或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后,明确事权等级,予以确权认定。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与林权权利人签订公益林区划界定书。 第八条经核查认定的公益林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改变其性质、用途的,须按事权等级报原认定部门批准。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公益林是指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三条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类管理、责权统一,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落实到现地,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清晰、数据准确。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六条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设立国家级公益林标牌,标明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权属、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八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或管护协议,明确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管护责任。 权属为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为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其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 权属为集体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 权属为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责任由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承担。无管护能力、自愿委托管护或拒不履行管护责任的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可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对其国家级公益林进行统一管护,代为履行管护责任。 在自愿原则下,鼓励管护责任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购买

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湘政办发〔2011〕86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林权登记管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权登记是指将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此派生的他项权利记载于林权登记簿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林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林权登记发证机关,林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承办林权登记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依法确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作为登记管辖范围。林权登记发证的管辖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国有、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单位、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该县市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二)跨行政区域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三)跨行政区域的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单位、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林权权利人应当以宗地为单位申请林权登记,但非林地上具有独立利用价值并能特定化的树木除外。 宗地是指林地权属界限封闭的地块。 两个以上林权权利人共同使用一宗地的,由共有林权权利人共同申请登记,分别发放林权证。林权证应当注明各林权权利人所占林权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林权权利人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林权登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公证、认证。 第七条申请林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 第八条使用集体所有林地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林权登记,需要征求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应当签注意见;拒绝签注意见的,申请人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依法取得申请登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不影响申请林权登记。 第九条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登记的事项,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申请材料中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申请登记的林权不在登记范围内的; (二)林权登记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 (三)有权属争议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登记的。

5种产业模式打造“美丽乡村”

5种产业模式打造“美丽乡村” 产业 “美丽乡村,产业先行。”昆明市委农办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说,“美丽”不仅指乡村水清、山绿、路洁、房美,更关键的是要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增加他们的收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道德之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治之美。因此,“美丽乡村”背后,必须要产业先行。 同时,结合各村资源禀赋,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将特色农产品销售与乡村文化旅游相结合。通过一、二、三产业的全面带动,增强乡村自我“造血功能”,做好产业承接这篇大文章,以多种产业支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据首批27个市级示范村的优势资源和特色,昆明拟通过种植养殖业、乡村旅游等5种产业模式打造,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和人文道德素养的提升。 鼓励企业进行整村开发 据市委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设“美丽乡村”的产业政策导向上,昆明仍坚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方向,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化路径,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畜则畜、宜花则花、宜游则游。 不过,在参与的建设方式鼓励多元化。例如,鼓励工商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示范村建设原料基地、加工基地,发展乡村旅游,探索建立“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企业进行整村开发建设经营、发展都市农庄、家庭农场等也是鼓励的。这些参与方式,有助于推动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转变农民就业培训方式,扩大就业途径,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据初步统计,今年规划建设的市级示范村平均概算接近1000万元,27个市级示范村投入概算预计达3亿元左右,建设项目多数集中在“水电路气房、绿亮洁净美”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目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划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设区市级生态公益林和县级生态公益林。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依法保护、严格管理、分类补偿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环境保护、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公益林的义务,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公益林管理办法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提高国家级公益林经营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公益林,是指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区划界定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第三条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和建设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落实到现地,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清晰、数据准确。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国家级公益林根据生态区位和主导功能、效益,划分保护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保护等级执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分为三级。 第七条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

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保护管理 第八条国家级公益林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程序执行。 第九条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应当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管护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管护协议约定的义务,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和管护人员的指导、服务和检查,并不断完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办法。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国家级公益林标牌,标明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林权权利人、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第十一条禁止在国家级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除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征用、占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经批准征收、征用、占用的国家级公益林地,由国家林业局进行审核汇总并相应核减国家级公益林总量,财政部根据国家林业局审核结果相应核减下一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doc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 发文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人大 发布日期:2002-6-3 执行日期:2002-6-3 生效日期:1900-1-1 2002年3月28日城步苗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人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3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林木(含竹,下同)的采伐利用、培育种植,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县的林业工作。基层林业工作站属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派

出机构,管理本辖区的林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制定本乡(镇)的林业发展规划;履行造林绿化、护林防火、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的职责。负责调解和裁决辖区范围内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的林木、林地纠纷。 第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人才、技术和资金,发展林业生产。 自治县规划山区的林业开发走产业化发展道路,充分利用丰富的林木和林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建设林业产业基地,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第五条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在山林权属明确的前提下应当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发荒山、荒地和更新迹地。 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因地制宜培育多林种、多树种,大力发展笋竹两用林和果木药材林等多种经济林。

科技特派员工作计划

2008年英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8年,英山科技特派员工作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夯实英山以茶叶、药材等为主的特色产业为着力点,以为贫困人口提供生产、生活,尤其是技术服务为突破口,继续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示范创业和科技致富服务活动,通过服务方式、创业模式等全方位创新,采取与新农村建设、科技扶贫相结合的方法,营造良好环境,把科技特派员工作打造为新农村建设新的亮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责任目标 1、总体目标:2008年科技特派员工作以创业带动为主,要 建立一批工作站和网点,总结一套成熟经验,叫响一个全国典型。 2、经济效益目标:直接带动农户增收300万元,间接带动农户增收600万元,科技特派员自身创收300万元。 3、社会效益目标:带动示范户300户,辐射农户1600户,直接受益人口4000人(其中女性2000人),间接受益人口8000人,安置劳力20000人。 4、技术培训目标:培训农民30000人,发放科普资料5000份,培训次数不少于360次。 5、创业目标:建产业基地2000亩以上,新增企业2家。 6、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目标:引进新品种5个以上,推广新技术36项以上,增加科技设施45处。 7、个人目标:创业型科技特派员每人带动示范户不少于30户,户平增收2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50户,户平增收1万元,自身创收10万元以上,建产业基地50亩以上,培训农户100人以上,服务型科技特派员人平培训农户300人以上,推广新品种1个以上。 三工作任务 1、制定工作规则。各特派员要发挥自己的特长,根据定点帮扶村(户)的实际,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科技致富作计划,以及自己的工作计划。 2、推广粮种良法。要把“鄂茶1号”、“鄂桑1号”作为今年的主推品种,做强茶叶产业,恢复发展蚕桑产业。要把茶叶有机化栽培、中药材高产高效种植、汗育保母以及小龙虾稻田养殖等新技术深入推进。 3、培育科技典型。要在锁定的“科技致富示范村”、“示范户”中建中,建立帮带制度,签订帮带协议,开展形式多样的经济合作和科技服务活动,引导、支持、服务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今年为每个示范村新培养2―3名科技致富示范户,培养5―10名科技致富带头人。 4、抓好科技培训。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科

农村特色产业发展

农村特色产业发展 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新乡的总体规划,我就新安村在统筹城乡发展,如何提高农村经济水平,面临的具体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思路和规划做简单分析: 一、新安村基本概况: 新安村位于木头乡政府所在地,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470户,1267人,劳力190人,其中党员54人。全村耕地面积1300亩,粮食生产以玉米、稻谷为主,其中玉米种植面积400亩,稻谷种植面积400亩,其他产业种植面积500亩,2013年人均纯收入7200元,是我乡比较贫困的一个行政村。全村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村民经济收入主要靠外出打工为主。近年来,新安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深入发动社会力量,参加新农村建设,倡导社会新风尚,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由于工作扎实到位,加之得益于国家的惠农政策,新安村在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极大的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但从全区新农村的整体发展现状来看,我们的发展还是远远不够的,由于地理位臵和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新安村的发展很难

跟上全区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产业发展现状 新安村在产业发展上有自己独特的地理优势,例如利用自身的地理条件积极发展油菜、乌梅等特色产业。但从近几年发展的总体效果来看,不是很好,产品质量不够好,经济增长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导致这一后果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结构单一,不能形成有效的经济链。从2004年到2013年,油菜产业连年受灾,大多数群众无补充效益,生产生活资金严重缺乏,导致油菜管理投入减少,效益下滑,最终走入不投资,无效益的恶性循环。 (二)主要粮食产业经济效益低。2008年至今,玉米、稻谷的销售价格低下,群众一年辛苦劳动获得的经济收入和其投入基本持平,经济效益甚微,极大的打击了群众的种粮积极性,大多数人选择了外出打工,基本上放弃了粮食生产。 (三)乌梅、油菜等经济产业的发展由于受主客观原因的影响,也出现了下滑的趋势。由于近几年林业部门加大了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力度,致使依靠林木发家致富的群众失去了最基本的生产支撑点,限额砍伐直接限制了群众生产的规模,以前的油菜产业大户现在也处于不死不活的尴尬境地。

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方向和目的,并按照有关规定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经营和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利用、分级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设立公益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公益林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态公益林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与同级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公益林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分别与有公益林管护任务的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乡镇林业管理站签订公益林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二章建设和保护 第七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省级生态公益林,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人

公益林与公益林的管护

公益林与公益林的管护

公益林与公益林的管护 什么是公益林 森林分类 根据现代林业理论、“林业分工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及社会对森林的生态和经济的不同需求,以及森林(含林地)多种功能主导利用方向的不同,按照自然条件、地理位置,按水系、山脉将森林(含林地)划分为生态保护区和商品林经营区两类。生态保护区的森林,林地就定义为公益林和商品林经营区的森林,林地就定义为商品林。这里我就重点讲讲公益林。 公益林是指为了维护和改善社会环境,以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物种的多样性等作为目的,向社会和公众提供公益性的、社会性的产品和服务的森林、林地,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定,经批准公布并签有公益林保护协议的森林、林地。 公益林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公益林。 公益林的种类 根据公益林的主要功能划分,可以分为两个大类: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防护林根据森林的功能又分为: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护岸林等几个方面; 特种用途林可以分为:国防林、实验林、种子林等。 国防林包括国防设施林、国界线保护林、军事场所禁区林等;实验林包括:教学实习林、科研实验林等;种子林包括:种子园、母树林、种子测定林等。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1.涵养水源 有研究表明,每公顷森林有500 m3涵养水源能力,树木根冠能够截流10%~23%的雨水,林下的树枝和落叶层能截流20%~80%的雨水,在一定条件下还能减少78.4%的地表径流,使土壤蓄水量增加20%。 2.调节气候、制造氧气 由于植物的蒸腾作用和物理蒸发,能够使公益林涵养的一些水份返回大气,然后形成云雾,增加降雨数量和次数,缓解旱情,减少干旱危害,给人类生存和植物生长提供更加适宜的环境;有研究表明,在公益林的生长时期,每公顷公益林每天可释放8430t左右的氧气,吸收1548t左右的二氧化碳,给人类提供更多的氧气。 3.防风、防止水土流失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张家界茄果类蔬菜高产栽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工作站简介 本工作站成立于2013年 组成人员: 本工作站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科学栽培技术与品种提纯复壮提高王家坪一带七星椒产量,最终达到提高农民收入,满足企业有足够的原材料加工: 主要依托单位:张家界王家坪砂子垭七星椒专业合作社,张家界灵洁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工作站实行考勤制度,考勤由工作站专人负责,请销假须由站长批准,驻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及下乡补贴经站长审批后由工作站支付。 二、每月第二个星期二召开一次例会,听取驻站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开展情况,相互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站长可根据具体生产情况安排部署科技特派员工作。 三、科技特派员每月驻村服务不少于5天,遇到农忙季节,应合理安排服务时间。 四、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年培育指导科技示范户不少于3户。 五、科技特派员工作接受区科特办、派出单位以及服务单位不定期进行抽查。 六、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服务期间,不得私自停止服务,特殊情况下,由区科特办、派出单位和工作站协调解决。 七、驻站科技特派员年初要做出工作计划,每半年向工作站书面汇报本人工作情况、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年终要书面总结一年的工作,由工作站审阅后统一上报旗科特办。 八、科技特派员要记好工作记录,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九、科技特派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尽职尽责,为生产一线的农民服务,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 十、科技特派员工作年终由区科特办、工作站和派出单位及服务对象共同考核。 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员工作站接受市科技特派办公室的领导,具体负责本站科技特派员的组织安排、协 调管理、检查督促、考核等事宜。 二、负责本站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定、工作总结、信息等材料的汇总上报及工作。 三、协助有关单位为科技特派员驻村服务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及时为各级科技特派员提供技术、服务需要、市场等信息。 五、定期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培训活动。 六、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时将本站科技特派员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科技特派办 公室。 工作站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队伍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登记 工作站工作人员实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人员由工作站站长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表经站长签字盖章后存档,年终凭考勤考勤情况发放奖金和凭优挂提供参考。 二、批假权限 工作站工作人员请假,由工作站站长批准;服务乡镇确有农业需求时原则上不得请假。

发展特色农产业情况汇报

发展特色农产业情况汇报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走精细化、集约化、产业化的道路,向农业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不断拓展农民增收的空间。××乡为全面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建设特色农业之乡。现已种植反季节无公害蔬菜2100亩,优质超级稻500亩,食用菌大棚150个,草本药材1000亩,花卉苗木育苗1000亩,花椒种植300亩,优质烤烟200亩,甜玉米200亩,已规划猪沼菜、猪沼鱼等生态示范项目160个,已形成“一村多品”、特色各异、亮点纷呈的良好发展势头。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一、注重特色,调大规模,强调品牌。一是注重特色,形成了××以黄姜、反季节蔬菜为主,××的巴西菇、白蘑菇为主,××的优质超级稻、黄姜、反季节蔬菜为主,××的生态示范项目为主,各具特色的产业项目。二是调大规模,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由去年1000亩,发展到XX亩,计划冬季种植XX亩,食用菌大棚由110个到160个,力求达到260个;生态示范项目力求发展150个;三是我们打造好的青扁豆、美国红菜为主的绿色蔬菜品牌,有“黄金之药”称号的黄姜品牌,有山珍之称的巴西菇和白蘑菇的食用菌品牌,着力以组织生产向商品流通的转向。

二、用好用活扶贫资金引导信贷资金投入政策。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和农业。我们用好用足扶贫资金引导信贷资金投入政策,信用部门积极行动,核定项目,发放信贷资金130多万元,产业老板也投入了资金70余万元,充分激活农民发展农业产业的积极性。 三、推行好“大户”带动运作模式。我们实行了干部联系产业大户的制度,充分发挥“大户带动”示范作用。×××××年计划出栏200头以上,现存栏50多头,各出栏30多头,建好沼气池2个;××××发展食用菌大棚6个,年纯收入可达3万多元。这一批典型的事例,起到鲜明的示范作用,带动作用,促使我乡规模养殖和食用菌项目得以逢勃发展。 四、以市场运作为主,发展订单农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政府必须做好积极地引导工作,但也必须按市场经济的需求进行运作,发展订单农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切实降低农业产业化风险的有力保障。我们有1700亩蔬菜生产实行订单农业,由×××公司和××蔬菜公司进行销售;有由××鹏老板组织生产销售的食用菌产业;有隆平高科分公司、县药材开发办组织销售的优质超级稻、黄姜等产业。 五、实行菜稻连种,提高土地的覆种指数。我们积极支持已有的科研成果的试验和大面积示范推广,提高农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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