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预防接种副反应原因分析及对策

儿童预防接种副反应原因分析及对策
儿童预防接种副反应原因分析及对策

儿童预防接种副反应原因分析及对策

摘要:目的:对儿童在进行预防接种时产生副反应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分析控制副反应的对策。

方法:选取近三年来,在我卫生院进行预防保健接种的0-7岁的59例儿童的接种副反应登记记录资料,同时还搜集了同一时期的接种儿童人数以及各种疫苗的使用量等等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近三年来,我卫生院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的常规使用疫苗共15种,其中产生了接种副反应的疫苗有12种,这12种疫苗一共接种了53375人次,据副反应登记册来看,其中预防接种副反应的发生率为11.05/万。在进行同一种疫苗接种时,伴随着接种次数的增加,出现副反应的概率也在增大。接种疫苗的59例儿童均发生局部或者全身副反应。接种儿童发生副反应的时间最多的是在接种完24小时出现。研究的59例儿童都发生了预防接种副反应,这些副反应经过及时适当地处理最终都得以痊愈,副反应持续的时间以2-7小时为主,最长的持续达到32小时,此过程中无致残或死亡病例出现。

结论:针对引发儿童预防接种副反应的原因对其进行处理,在接种之前,要对儿童的身体状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化解家长的紧张情绪,使家长及时的采取有效地措施,积极地配合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副反应处理工作;接种医师在进行接种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接种的各项无菌操作规程进行。这些措施可以有效

疫苗冰箱自查报告的

疫苗冰箱自查报告的 导语: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其中用细菌或螺旋体制作的疫苗亦称为菌苗。疫苗分为活疫苗和死疫苗两种。常用的活疫苗有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鼠疫菌苗等。常用的死疫苗有百日咳菌苗、伤寒菌苗、流脑菌苗、霍乱菌苗等。 XX卫生院疫苗自查报告范文一XX年是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为做好规范年管理活动,不断提升全乡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XX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年活动方案》》要求,为不断提升全乡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努力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接种单位冷链运转运输记录不全,没有途中及到达时温度记录; 2、少数接种单位疫苗接种知情告知内容填写不全,未告知疫苗预防疾病,无监护人鉴名等; 3、部分乡镇防保站未设立生物制品帐目,出入库帐目与冰箱疫苗实物不符、未做到日清月结。 4、少数乡镇防保站存在一、二类苗捆绑接种现象,违背了二类疫苗自费自愿原则。 5、少数乡镇疫苗报废未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

进行报废手续。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1、加强生物制品疫苗管理,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冷链运转及温度监测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2、认真做好受种者或监护人接种疫苗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知情告知工作,告知后监护人签名。 3、进一步做好常规免疫工作管理,优先确保一类疫苗接种,接种二类疫苗要受种人或其监护人知情、自愿的前提下接种,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 4、加强疫苗管理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5、报废疫苗严格按《一类疫苗报废管理办法》完善报废手续,不得任意处理。 6、认真组织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重点工作 二、自查情况 1、加强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服务 按照《x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讲座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讲座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以后每年全国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与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计划免疫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预防接种国家免费政策 一、疫苗分为哪几类? 接种疫苗就是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就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据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免费,疫苗以及接种费用由政府承担,预防接种单位按免疫程序为儿童接种这些疫苗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就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她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二、现阶段我市第一类疫苗包括哪些?预防哪些传染病?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我镇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以及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共13种疫苗,预防乙肝、结核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13种疾病。 三、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有哪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与《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当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卫生局认可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四、流动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哪些权利?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同样权利,包括办理预防接种证、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等服务,目前大部分流动人口存在经济条件、文化素质、卫生状况与防病意识较差等问题,接种单位很难对人数日益庞大的流动儿童实施及时的预防接种,流动儿童接种率明显低于本地儿童,流动儿童传染病发病不断升高。这些已逐渐成为严重影响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精)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下列情况,应作为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 l、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性多形红斑)、晕厥、癔症。 2、5天内发生的发热(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 3、15天内发生的过敏性皮疹(麻疹、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癫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接种部位发生的无菌性脓肿。 4、3个月内发生的臂丛神经炎、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 5、卡介苗接种后1一12个月发生的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6、任何时间发生额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 二、建立异常反应登记本,并设专人负责。 三、AEFI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AEFI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反应发生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经过、就诊日期、就诊单位、初步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报告人等。 六、AEF工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中原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 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县、市、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检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报告。 七、AEFI应以电话或传真等最快方式进行报告,并做好AEF工登记。 预防接种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资质。 二、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三、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实施接种。 四、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

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评审自查报告

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评审自查报告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院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自查报告做如下汇报。 一、总体工作现状及房屋规划: 1、日接种量平均60人次/日,周一至周五上午为本院接种时间。 2、预防接种门诊总面积为179㎡。 分别为:接种观察室17㎡,办公室17㎡,儿保门诊(预检)27㎡,登记室16㎡,接种室47㎡,候诊区45㎡。且各区域划分合理,流程顺畅。 3、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4、使用客流智能化管理系统(叫号机)。 5、基础知识考核达到区卫生局要求。 二、实施条件部分: 1、房屋配置:卫生状况良好,且预防接种门诊独立楼层,电梯直达,醒目地点设立接种引导牌。缺陷:地面未做防滑处理,台面未做防撞处理。 2、功能区设置:房屋设置规划合理,流程顺畅,疫苗相关公示内容完善,相关区域座椅充足。 3、冷链设备:现有疫苗专用冰箱1台,专用低温冷藏柜1台,小容量日接种冰箱3台,能满足工作需要。冷藏包充足,冰排充足,且冷链设备有专档,温度计充足。

4、接种设备与器材: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设备配置。 5、消毒设备: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配置,且日常记录完整。 6、信息化管理设备: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设备配置,且运行良好。 二、服务能力部分: 1、人员资质与素质:现有免疫规划人员7人,本科4人,专科3人,相对稳定,分工明确,均接受上级部门定期培训。缺陷:2人未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资格证》。 2、接种实践技能: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日常工作,无接种差错事故发生,人员操作技能熟练。 3、接种服务质量: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儿童管理完善,建卡、建册及时,及时记录儿童变更情况,每月进行辖区流动儿童主动搜索,疫苗各种接种率达到上级要求。在2008年与2010年津南区麻疹疫苗强化工作上取得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 4、冷链管理:专人负责冷链管理,制度完善,定期除霜,所有冷链设备运行正常。 5、生物制品管理: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工作,制度完善,使用合理。 6、安全注射:完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进行日常工作,制度完善,监测及时,未出现预防接种差错事故。 7、流动儿童管理:每月进行主动搜索,保证辖区流动儿童接种及时,接种率达标,定期核对大册,及时发现迁出儿童。

儿童预防接种常见知识知识分享

儿童预防接种常见知 识

儿童预防接种常见知识 为什么要给儿童打预防针? 婴儿出生以后,随着一天天长大,原体内由母体传给的免疫力(即抵抗疾病的能力)就逐渐减弱或消失,因此,必须适时地给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以增强儿童防病能力,维护儿童健康成长。 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接种疫苗? 一周岁儿童进行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混后制剂、麻疹疫苗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基础免疫及以后的加强免疫,按照规定的儿童免疫程序,孩子在一周岁以内必须依次打八次防疫针,口服三次糖丸疫苗,1岁半至2岁、四岁、六岁时仍需加强免疫。可根据实际防病工作需要也有将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程序管理,定时、定点接种。 哪些孩子不宜接种疫苗? 由于各人的体质不尽相同,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反应轻重也有所不同。为减少或减轻接种反应,应在接种前掌握儿童体质情况,如发现儿童有过敏史,有癫痫(羊癫疯)等脑病史,或有免疫缺陷症(疫苗接种后体内不能产生免疫力)等“禁忌症”,就不能接种。如儿童患有湿疹、疥疮等皮肤病,正在发高烧,患有其它疾病尚未痊愈,营养不良,体弱等,暂时也不要接种,等恢复健康以后再接种。建议家长多了解一些疫苗相关的说明书,积极协助预防接种的医生进行接种。 预防接种前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1)接种前,家长可给孩子洗一次澡,保持接种部位皮肤清洁。换上宽松柔软的内衣,向医生说清孩子健康状况,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 (2)接种完毕,应在接种场所观察15-30分钟,无反应再离开医院。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避免剧烈活动,对孩子要细心照料,注意观察,如孩子有轻微发热反应,一般在1—2天就会好的, (3)服脊灰糖丸后,半小时内不宜进食热食及哺乳。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 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以下内容是品才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疾控中心疫苗的质量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参考!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市疾控中心: 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XX 年全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和疫苗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鄂卫办函〔XX〕64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自查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预防接种机构的自查 我镇总人口52623人,33个行政村,设免疫接种点一个,工作人员5人,具体接种人员3人,负责全镇扩大免疫接种工作。自XX年1月起至今出生的儿童进行了微机管理,每月由卫生室室长负责对辖区内的儿童进行调查、核实、填卡,对未接种儿童入户通知,并进行了宣传,使我镇的扩大免疫工作做好了接种工作。 二、接种设备及制品管理自查情况 接种设备管理是关系到接种质量的关键,我们对接种设备是派专人负责管理,时刻对接种品材进行监控,对运行的情况作好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对冷链制品专人管

理,对制品实行进销存管理,每季度进行盘存、库存、制品是否相符,并对制品出厂日期,有效使用日期、厂名、批号,进行了登记、保证制品质量及接种有效安全,至今接种未出现任何纠分。 三、认真开展产科系统的录入的工作,落实产科系统信息卡收集人和数据录入人,加强“新生儿信息采集卡”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新生儿出生妇产科做到及时通知其家属、督促其24h内到接种门诊办理接种证(卡)和儿童保健手册,接种门诊及时为新生儿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并完成新生儿信息采集卡。进一步落实免疫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接种安全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各种相关制度。 四、摸清全镇儿童异动情况,提高个案覆盖率和及时率,提高常规疫苗的按种率;将预防接种电子档案重新梳理一遍,做到不重复、不漏人;完善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基本资料和及时更正其信息。购置票据打印机一台用于接种证机打专用。 疾控中心疫苗质量工作自查报告针对山东疫苗事件,根据县卫计委要求,我门诊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我门诊疫苗、疫苗冷链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1、 XX预防接种门诊均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相应的疫苗管理制 度和冷链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做好疫苗的储存、温度

儿童预防接种常见知识健康教育讲座完整版

儿童预防接种常见知识 健康教育讲座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健康教育知识讲座 第四期 2012年4月 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填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2012年4 月25日 通知 千河镇全体村民: 为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向公众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预防接种知识,决定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现通知如下: 时间:2012年4月25日14:00-15:30 地点:千河镇卫生院 讲座内容:儿童预防接种常见知识 授课人:杜虎林 参加人员:所有村民 千河镇卫生院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时 儿童预防接种常见知识 为什么要给儿童打预防针? 婴儿出生以后,随着一天天长大,原体内由母体传给的免疫力(即抵抗疾病的能力)就逐渐减弱或消失,因此,必须适时地给儿童进行预防接种,以增强儿童防病能力,维护儿童健康成长。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接种疫苗?

一周岁儿童进行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混后制剂、麻疹疫苗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基础免疫及以后的加强免疫,按照规定的儿童免疫程序,孩子在一周岁以内必须依次打八次防疫针,口服三次糖丸疫苗,1岁半至2岁、四岁、六岁时仍需加强免疫。可根据实际防病工作需要也有将乙脑疫苗和流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程序管理,定时、定点接种。 哪些孩子不宜接种疫苗? 由于各人的体质不尽相同,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反应轻重也有所不同。为减少或减轻接种反应,应在接种前掌握儿童体质情况,如发现儿童有过敏史,有癫痫(羊癫疯)等脑病史,或有免疫缺陷症(疫苗接种后体内不能产生免疫力)等“禁忌症”,就不能接种。如儿童患有湿疹、疥疮等皮肤病,正在发高烧,患有其它疾病尚未痊愈,营养不良,体弱等,暂时也不要接种,等恢复健康以后再接种。建议家长多了解一些疫苗相关的说明书,积极协助预防接种的医生进行接种。 预防接种前后应注意哪些问题? (1)接种前,家长可给孩子洗一次澡,保持接种部位皮肤清洁。换上宽松柔软的内衣,向医生说清孩子健康状况,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 (2)接种完毕,应在接种场所观察15-30分钟,无反应再离开医院。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避免剧烈活动,对孩子要细心照料,注意观察,如孩子有轻微发热反应,一般在1—2天就会好的, (3)服脊灰糖丸后,半小时内不宜进食热食及哺乳。 (4)接种疫苗后,少数儿童接种局部会出现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如反应加重,应立即请医生诊治。有些疫苗接种后还会出现轻度硬结,可采用热敷的方法加快消散,用适宜温度的干净毛巾,每天3-5次,每次15-20分钟。 (5)接种卡介苗后3-4星期,接种处会出现红肿,逐渐形成一个小脓疱,并自行溃破,流出一些分泌物,以后溃破处结成痂皮后自行脱落,留有一小疤痕,这是接种卡介苗后的正常反应,不必惊慌。

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为更好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依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管理办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的处理。 三、工作原则 (一)分级处理 (二)及时调查 (三)密切协作 (四)责任明确 四、以下情况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生物制品本身特性所引起的一般反应或加重反应; 2、接种对象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3、接种对象患有生物制品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疾病,但临床症状不明显,在接种前,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又未主动提供病史,接种后发生原有疾病的急性复发或病情加重; 4、因社会、心理、文化和精神因素发生的个体或群体性症病发作。 五、以下情况不属于预防接种事故 1、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所列各款; 2、由于接种对象个体体质原因,如免疫缺陷、过敏体质等,接种后发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反应; 3、接种对象及监护人在接种前不提供病史,或在接种后不配合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韩震霖 副总指挥:赵秀红、赵春兰、翟晓光、张捷敏、王彦玲 下设应急办,成立免疫事故调查组(由免疫规划科成员组成)。 二、职责分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辖区内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处理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市疾控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及免疫预防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对辖区内免疫接种 副反应报告和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指导和协助下级机构对疑难、特殊副反应的调查处理。(三)县(市)、区级疾控机构负责对社区、乡级接种人员进行培训,处理一般的免疫接种副反应,定期上报。对疑难、特殊副反应病例及时上报。 (四)本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

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原则

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处理原则 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聚集性/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同一时间和同一接种地点,使用同品种疫苗发生的2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一)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经过调查诊断分析,按发生原因分成以下五种类型: 1.不良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1)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2)异常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与疫苗的毒株、纯度、生产工艺、附加物等因素有关 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病情相对较重,多需要临床处置。 2.疫苗质量事故: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疫苗质量问题包括疫苗毒株、纯度、生产工艺、附加物、外源性因子、出厂前检定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疫苗生产规范或标准 3.接种事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4.偶合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 5.心因性反应: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性的反应。心因性反应与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无关 (二) 常见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处理原则 AEFI 一般反应 异常反应 疫苗质量事故 接种事故 偶合症 心因性反应

预防接种规范自查报告

预防接种规范自查报告 篇一:预防接种工作自查小结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中心预防接种 门诊指导情况及整改措施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目标和任务,确保我街道计划免疫接种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安全接种。2月8日下午,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督查指导,情况如下: 一、指导情况。 1、冷链系统管理: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有冷链档案,冷链运转正常,每天2次有测温记录,以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2、接种场所管理:各类急救药品有配备,均未过期,上墙资料更新及时,有接种标记,接种处有明显的温馨提示语;接种场所以及接种器材定期进行消毒并记录;但未配备叩诊槌和冷开水。

3、接种现场管理:接种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齐,全部佩带胸牌并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疫苗发放登记规范,确保疫苗不离冰,存放正确。电脑专人专用加密,信息化软件运转正常;做到人、卡、苗核对,及时、规范接种;接种二类疫苗,有充分征求家长同意,并落款签字,以严格遵行知情自愿的原则。 3、流动儿童管理:调查摸底资料齐全,卡册规范整齐; 4、预检情况:有专人负责预检工作,登记资料整齐,询问详细,已做好接种前的告知询问工作,并做好告知和禁忌症的询 问书面记录。 5、接种操作:各接种人员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接种方法、剂量、部位均正确,并在接种后留观30分钟,现场记录完整,做到一人一卡入卡入册及时,均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三证齐全。

6.异常反应:一旦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均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及时处理。 二、不足之处: 由于本中心场所不够宽敞,未创建规范化接种门诊,故没有电化教育室,未开展电化教育。 三、整改措施 1、接种门诊和留观场所不够宽敞,需要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创造条件,创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2、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工安全接种意识; 3、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培训教育,提高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素质。 4、立即配备叩诊槌和冷开水,并尽快开展电化教育工作。 篇二: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自查的规范 关于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自查的规范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讲座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讲座

————————————————————————————————作者: ————————————————————————————————日期: ?

儿童预防接种知识讲座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每年4月25日为“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以后每年全国都在这天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参加与计划免疫工作有关的宣传活动,对推动我国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起到很大作用。 预防接种国家免费政策 一、疫苗分为哪几类? 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据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免费,疫苗以及接种费用由政府承担,预防接种单位按免疫程序为儿童接种这些疫苗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二、现阶段我市第一类疫苗包括哪些?预防哪些传染病?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我镇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以及应急接种的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共13种疫苗,预防乙肝、结核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13种疾病。 三、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有哪些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当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卫生局认可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四、流动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哪些权利?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在预防接种时享受同样权利,包括办理预防接种证、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等服务,目前大部分流动人口存在经济条件、文化素质、卫生状况和防病意识较差等问题,接种单位很难对人数日益庞大的流动儿童实施及时的预防接种,流动儿童接种率明显低于本地儿童,流动儿童传染病发病不断升高。这些已逐渐成为严重影响免疫规划工作的突出问题。

各类疫苗接种常识

各类疫苗接种常识

各类疫苗的接种常识 脊髓灰质炎疫苗 一、接种反应 只有极少数婴幼儿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发生一过性腹泻,可不治自愈。 二、禁忌和注意事项 1、禁忌 ⑴有免疫缺陷症禁服;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 疗期间禁服。 ⑵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剂型 疫苗,可服液体疫苗。 ⑶凡发热、腹泻(1日大便超过4次)及患急性传染病期间、妊娠期间忌服。 2、注意事项 ⑴本疫苗只供口服。 ⑵本品系活疫苗,切勿加入热开水或热的食 物中服用。 ⑶偶尔超剂量多剂次服苗对人体无害。 冻干麻疹活疫苗 一、接种反应 注射麻疹疫苗后局部一般无反应。在6~10

隔6周以上,因丙种球蛋白含有麻疹抗体,能中和疫苗中的麻疹病毒,干扰免疫效果。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丙种球蛋白,因麻疹疫苗注射后2周人体即可产生抗体,这时就 不受丙种球蛋白影响。 ⑸冻干麻疹疫苗虽已加保护剂,但因其是活疫苗,在贮运及接种过程中,仍需保持完善的冷 链系统。 吸附百白破疫苗 一、接种反应 ⑴局部可出现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自行消退。 偶见过敏性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 ⑵无菌性化脓。多系注射过浅或疫苗未摇 匀,硬结不能吸收形成注射部位化脓。 ⑶若全身反应较重,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诊 治。 ⑷吸附无细胞百白破无论全身反应或局部 反应均极低。 二、禁忌和注意事项 1、禁忌 ⑴有癫痫、神经系统疾患及抽风史者禁用。

⑵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 注射。 ⑶儿童免疫制剂,成人禁用。 2、注意事项 ⑴因系吸附制剂,含有铝佐剂,放置后出现 沉淀,使用时必须充分摇匀。 ⑵制品不能冻结,冻结后出现凝块,不能使 用。 ⑶采用肌内注射,局部可能有硬结,可逐步 吸收,注射第2针时就更换另侧部位。 ⑷应备有1:1000肾上腺素,供偶有发生 休克时急救用。 ⑸注射第1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 况者,不再注射第2针。 吸附精制白喉、破伤风二联类毒素 一、接种反应 注射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可消退。局部可能有硬结,1~2月即可吸收。 二、禁忌和注意事项 1、禁忌 患有严重疾病、发热或有过敏史及注射白喉类毒

预防接种常见知识

预防接种常见知识 一、打“预防针”之后,家长应使自己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要好好休息,不要跑跳过多。 2、保护打针部位的清洁,不要用手抓。 3、不吃有刺激性的食物,如大蒜、辣椒等。 4、多喝开水(除服脊灰糖丸外)。 二、疫苗接种后的反应 预防接种就是将疫苗等生物制品接种到人体,使机体产生抵抗感染的有益的免疫反应,以达到预防相应疾病的目的。但是,各种生物制品对于人体来说,毕竟是一种异物,接种后机体在产生有益反应的同时,有时也会产生一系列副反应。这些副反应大多无害,为一过性,2~3天可自行恢复。 多数情况下,一些人接种疫苗后会出现发热、注射部位红肿、疼痛或出现硬结等炎症反应,我们称之为一般反应,也叫正常反应。这类反应往往不需处理,一般2~3天可自行恢复。 极个别人由于个体差异(如过敏体质者),接种某种或某些疫苗后可能发生与一般反应性质及表现均不相同的反应,如无菌化脓、皮疹、颜面部水肿、过敏性休克等变态反应,我们称之为异常反应。这类反应症状有时可能很严重,需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治疗。 无论一般反应或异常反应,在大规模的人群接种中客观上是不能完全避免的。 三、宝宝在什么时候不能接种疫苗? 假如您的宝宝出现了以下情况时,专家建议不宜进行预防接种: 1、空腹即饥饿时,血糖过低,可引起严重反应。 2、有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期风湿症、过敏性疾病,或者患有高血压、肝炎、肾炎等症的病儿,也不宜预防接种。 3、患有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时。 4、接种部位患有皮肤病时。 5、正在感冒发烧的病儿不宜接种,以免加重病情。 6、脑或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孩子,不宜注射乙脑和百白破预防针,以免引起抽风。 7、有免疫缺陷的孩子,不能接种疫苗。 8、腹泻孩子不要吃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等病好后两周才能吃。

预防接种专项活动自查总结

预防接种专项活动自查总结 为了做好我县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落实市局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根据x卫发(xx)34号文件及会议要求,我县开展一次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加强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服务 按照《xx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人员准入管理,对辖区内接种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对从事接种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核发接种人员资格证,无接种资质人员不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要求接种单位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的要求规范实施接种,在实施疫苗接种前先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告知一类苗免费政策,二类苗知情、自愿的前提下,不以任何理由强迫接种二类疫苗,不撤擅自用二类疫苗替代一类疫苗,不擅自开展群体性疫苗接种。 2、加强疫苗管理和冷链运转 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能按照国家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保障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冷链运转,保证疫苗质量。指定专人对疫苗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接

收、分发、供应等记录,妥善处理好报废疫苗。 县卫生局加大监督管理,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一类疫苗分发和二类疫苗购买的情况进行督查。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依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订二类疫苗使用计划,实行统一采购,并做好疫苗生产、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查验,索取疫苗批号合格证明等工作。同时,加大对疫苗储存、运输及接种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做好储存、运输疫苗记录。 3、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 认真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监测和报告管理。县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及时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调查处理和确诊鉴定。对确属异常反应的病例,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材料,落实补偿资金。对于因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而引起相关上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 4、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接种知识 加强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大力宣传预防接种对保护公众健康的重要意义,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加大今年“全国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力度,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知识知晓程度和国家扩免政策,倡导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为保证预防接种工作得顺利实施,预防或尽可能减少预防接种后疑似异常反应得发生,及时调查、处理与上报可能出现得疑似异常反应,防止事态得扩大,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与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及《湖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 组长:雷玉荣 成员:杨凤霞赵保萍 工作职责:负责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得初步调查、处理与资料上报。 2、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专家小组 组长:魏贻强 成员:张现民牛利敏 工作职责:负责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得指导、培训、会诊及重症病例得救治工作。 二、、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得报告 ㈠报告范围 1、报告得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得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 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 2、被医护人员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得需要住院得病例; 3、被卫医护人员认为与免疫有关得死亡病例;

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5、被医护人员与免疫接种有关得其它严重或不寻常得医学事件; ㈡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与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㈢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种单位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执行职务得人员均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得责任报告单位与报告人。 ㈣报告得时限及方式 1、一般事件得报告 (1)接种点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在对症治疗得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 于2小时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后应立即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所有发现得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3)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还应通过监测系统个案录入后作网络直报。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县卫生局应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与市卫生局。在初步核实后,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相应规定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与结案报告。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报告 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县卫生局应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与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同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相应规定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初始报告、进程报告与结案报告。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得调查处置

最全预防接种知识

最全预防接种知识

预防接种家长必读 一、儿童为什么要进行预防接种 婴儿出生后,离开了母体,生活在外界环境中,受细菌、病毒感染的机会增多,特别是易患麻疹、流脑、结核、百日咳、小儿麻痹症、白喉、乙肝等各种传染病。而婴幼儿身体各器官的机能发育还不完善,抵抗疾病的能力很低。染病后,不仅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有很大影响,甚至还能危及生命。接种疫苗可使儿童体内产生抵抗相应疾病的抗体,增强免疫力,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所以,儿童必须进行预防接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二、家长怎样配合接种工作 孩子出生后或从外地迁入,要在30天内到所在镇卫生院防保科登记建簿,免费领取《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票据》。然后按照免疫程序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票据》,按时带孩子去打预防针,防疫医生凭证给孩子接种疫苗。有些疫苗需要多次接种,应按预约的时间打针或服糖丸,只有按免疫程序全程接种,才产生理想的免疫效果。预防接种证要妥善保管,丢失后要及时补办。儿童入托、入学时幼儿园和学校将查验每位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

三、预防接种后要过多久才能产生免疫力 预防接种后,人体产生免疫力需要一段时间,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疫苗的种类、接种次数、接种途径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一般疫苗初次接种后约需1-4周才能产生免疫力,但免疫力弱,维持时间短,而再次接种后,可在一周左右产生有效的免疫力,且免疫力强,维持时间较长。因此一定要按规定完成接种次数。 四、如何减少预防接种后副反应的发生? 一)、打“预防针”之前,家长应主动向接种门诊的检查医生提供儿童近期健康状况及既往免疫情况。 二)、打“预防针”之后,家长应使自己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1)要好好休息,不要跑跳过多。 (2)保护打针部位的清洁,不要用手抓。 (3)不吃有刺激性的食物,如大蒜、辣椒等。 (4)多喝开水(除服脊灰糖丸外)。 五、疫苗接种后有什么反应吗? 预防接种就是将疫苗等生物制品接种到人体,使机体产生抵抗感染的有益的免疫反应,以达到预防相应疾病的目的。但是,各种生物制品对于人体来说,毕竟是一种异物,接种后机体在产生有益反应的同时,有时也会产生一系列副反应。这些副反应大多无害,为一过性,2~3天可自行恢复。 多数情况下,一些人接种疫苗后会出现发热、注射部位红肿、疼痛或出现硬结等炎症反应,我们称之为一般反应,也叫正常反应。

2018年预防接种工作自查报告

兴唐寺乡卫生院 预防接种工作自查报告 为全面做好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有效防控疫苗针对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卫计局、医疗集团、县疾控中心联合召开的专题会议,我院立即组织排查,落实整改,现报告如下: 一、我院接种门诊布局合理,干净整洁,资质完备,上墙公示,接种室工作人员全部具有接种资格证。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按照接种规范要求,已完善各种制度,制作版面上墙,一类疫苗各品种接种程序及接种方法均已上墙公布。 三、所有疫苗都按照冷链运转及贮存规范要求进行运输和贮存,温度监测记录完整。 四、在疫苗购进入库和接种使用中都能够详细登记录入台帐,帐物核对相符,无过期失效疫苗。近期狂犬疫苗事件发生后,所有涉事疫苗均上交疾控中心,留存记录。 五、接种室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和技术操作常规进行所有疫苗的安全接种,同时接种登记项目齐全(包括接种者姓名、性别、年龄、接种日期、疫苗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及失效期等),接种完成后及时录入金苗系统。 六、在接种疫苗前告知儿童家长本次接种的疫苗名称,预防的相关疾病,疫苗接种的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容易出现的一般反应

和异常反应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接种实施后嘱咐儿童需要留观半小时,并告知下次接种的时间。 七、我院接种室配备了常规进行接种的预检医疗器材和必备的急救药品,部分儿童在接种疫苗后出现的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按照症状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详细登记后通过网络和报表上报各级疾控。 八、在接种室醒目位置设置了狂犬病疫苗接种咨询处,张贴了标识。针对狂犬病疫苗接种后的咨询工作和情况按日上报疾控中心,记录完整。 2018年8月16日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处理流程及要求流程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 E F I)处理流程及要求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处理流程及要求流程 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 1、一般反应: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局部红肿、硬结,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2、异常反应: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3、疫苗质量事故: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接种过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4、实施差错事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5、偶合症:因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6、心因性反应: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因受种者心里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性反应。 7、不明原因反应:经过调查、分析反应发生的原因仍不能明确。 二、需要上报和调查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上报和调查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腋温≥℃;主诉临床症状超过 24 小时;红肿硬结直径≥ ≥ 免疫接种后 24 小时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持续性(3 小时以上)哭闹;晕厥;中毒性休克综合征(TSS)癔病或群发性癔病;;免疫接种后 5 天

内天内发严重局部反应;脓毒血症(全身化脓性感染);生免疫接种后 15 天内发生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血管性水肿;;惊厥(包括热性惊厥和癫痫发作);脑病,脑炎、脑膜炎,多发性神经炎;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皮疹(麻疹、猩红热样皮疹),局部过敏反应(Arthus 反应);接种部位无菌性脓肿;免疫接种后 3 个月内疫苗相关麻痹性脊髓灰质炎;发生卡介苗免疫接种后个月发生 1-12 个月无时间限制臂丛神经炎;淋巴结炎、淋巴管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骨髓炎;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 3 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 三、报告要求报告要求 1、各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发现需要监测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应在 6 小时内通过电话报告,并同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附表 1)。 2、如出现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组织器官损伤、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报告人应在发现后 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报告并做好各种急救措施。 3、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在接到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事件的报告时,应按规定的时限逐级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照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报告。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报告制

预防接种反应与事故报告制度 一、为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防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迟报、漏报,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自治区卫生厅《接种单位管理规范》,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接种人员遵守疫苗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实施接种前履行疫苗告知事项。一旦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反应,应立即报告。 三、报告种类 1、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体温≥38.5℃或主诉临床症状超过24小时。 2、预防接种后引起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事故。 3、下列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预防接种后24小时内发生:急性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持续3小时以上无法安抚尖叫。 (2)预防接种后5天内发生:严重局部反应、脓毒病、注射部位脓肿(细菌性/无菌性) (3)预防接种后15天内发生:癫痫发作、脑病、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过敏性紫癜。 (4)预防接种后3个月内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脊灰疫苗接种后4~30天,接触服苗者4~75天)、臂神经炎

(接种含破伤风类毒素疫苗后2~28天,出现臂/肩部神经功能异常,无其他神经系统受累)、血小板减少(接种麻疹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后15~35天,导致青肿和/或出血,血小板计数<5×104/ml) (5)卡介苗接种后1~12个月内发生:淋巴结炎(包括化脓性淋巴结炎)、播散性卡介苗感染、骨炎/骨髓炎 四、报告人: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五、报告内容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者、接种时间、出现反应时间、反应或事故类型、发生反应或事故的可能原因、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转归。 六、报告时限、程序和形式 1、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作好调查登记,每月汇总后报告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时,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开展救治在6小时内钦州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反应引起的死亡病例、群体性反应或严重事故时: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应急工作小组,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