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性病附卡

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性病附卡
传染病报告卡及艾滋病性病附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

注意保密

《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号:由网络报告系统自动生成,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报告医生不填写此项内容。网络直报后,由报告单位网络直报录入员将网络自动生成的编号抄写至此空白处。

患者姓名:根据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姓名填写,如患者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还应填写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姓名,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性病病例可填写代号。

民族:根据身份证或户口簿填写所属民族的名称。

婚姻状况:指被调查时的婚姻状况。“未婚”是指迄今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已婚有配偶”是指办理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并且不处于离异、分居或丧偶状态;未办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但同居共同生活,视为“已婚有配偶”类别。“不详”是指被调查者未能提供目前的婚姻状况

或者不能确定其婚姻状况。在表中相应内容前打√。

文化程度:在相应的文化程度前打√。文化程度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性病病人最高学历或相当学历。①文盲:指不识字或识字很少。②小学:指小学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

生,也包括没有上过小学,但能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③初中:指初中程度的毕业生、肄

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初中程度的人。④高中及中专:指高中及中专程度的毕业生、肄业

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高中程度的人。⑤大专及以上:指大专程度或以上的毕业生、肄业生

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

户籍地址:指户口所在地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住址填写。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接触史:可多选,根据临床询问病史或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其曾有过的所有接触经历前打√。接触史应按照如下规定选择:应尽可能问清接触史,避免选择“不详”,如在“其他”前打√,则

不可再在“不详”前打√。

注射毒品史:包括静脉或肌肉等注射毒品,特别是有过共用注射器经历的,不包括单纯口吸、鼻吸等不刺破皮肤、黏膜的吸毒方式。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指与非婚异性性伴(不包括固定的同居异性)的性接触经历。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指配偶/固定性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指有男性间无保护的肛交或口交经历。

献血浆史:指献过血/血浆等。

输血/血制品史:指输受过全血/成份血/血浆/血制品等。

母亲阳性:指母亲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职业暴露史: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等有关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

程中意外被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

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的可能性的情况。

手术史:包括口腔、内窥镜等所有侵入性操作和各类手术。

性病史:包括既往曾患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或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病史,不包括阴道滴虫病、念珠菌性阴道炎和细菌

性阴道病等。

其他:上述未列举,但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接触史。如在此选项前打√,应在后面空白

处进行说明。

最可能的感染途径:该项不是询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而是由填表人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高危行为和危险因素判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最

可能的感染途径,并在相应的列举途径前打√。如果有不在列举范围内的明确的感染途径,在

“其他”前打√,并将相应感染途径填写在“其他”后的下划线上。

检测样本来源:按照所采集的血清样本的来源,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术前检测:指各种手术前开展的检查。

受血(制品)前检测:除手术前开展的检查以外的,对计划接受血或血液制品治疗者的检查。

性病门诊:来自性病门诊的样品。

其他就诊者检测:除性病门诊以外的其他门诊、住院病人等的样品。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以结婚为目的开展的检查。

孕产期检查:孕产期的检查。

检测咨询:到检测咨询点的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配偶或性伴,含非配偶的其他同性或异性性

伴。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女性子女的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见“接触史”中职业暴露的定义。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中,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娱

乐场所人员部分的体检。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包括既往卖血(浆)及当前正规血站的有偿供血(浆)人员。

无偿献血人员检测:来自无偿献血,能够识别真实身份的检查部分。

出入境人员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开展的体检。

新兵体检:新兵入伍前体检。

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羁押场所强制/劳教戒毒人员的检查。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劳所有收教人员的检测。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除强制/劳教戒毒和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以外的羁押人员的检查。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不包括各种日常的检测和筛查。

其他:不能归入以上来源的样本,请在后面的下划线上注明。

实验室检测结论:确认阳性者可不填写替代策略检测结果。

确认(替代策略)阳性检测日期:如确认试验阳性可只填写确认检测阳性日期,否则填写替

代策略检测日期。

确认(替代策略)检测单位:如开展了确认试验可只填写确认检测单位,否则填写替代策略

检测单位,与检测日期一致。

艾滋病确诊日期:指在报告时已经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的情况下填写。

报告单位: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医疗卫生等机构全称。

联系电话:填写报告单位负责疫情的相应科室或疫情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填写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或性病病人的首诊医生。

填卡日期:填写本报表的实际日期。

个案随访表

《个案随访表》填表说明

卡片编号:由网络报告系统自动生成,与传染病报告卡一致。随访责任人不填写此项内容。通过系统自动打印“个案随访表”或由报告单位网络直报录入员将网络自动生成的编号抄写至此空白处。随访状态:若选择“随访”,应填写随访次数,同时完成表格内容。“失访”是指在随访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由于种种原因而无法被随访到,随访责任人无法再了解他们的状况。若本人未随访到,但通过知情人或电话随访等方式可获得其有关信息,完成随访内容,则不属于“失访”。对于暂时未找到但非“查无此人”的随访对象,每到既定的随访日期仍应进行随访。“查无此人”,指首次随访时通过多种途径调查核实被随访人提供的姓名、现住地址、户籍地址和联系电话均为虚假信息,而无法联系到被随访人的情况。若首次随访状态确定为“查无此人”,此后无须继续随访。

患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地址五项内容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上打印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随访表”时自动生成,但执行随访人员在随访时,应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原记录变更、错误或空缺,应在原记录处进行更正或补充。

患者姓名: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登记的姓名填写,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为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还应填写其家长的姓名。

性别:在相应的内容前打√。本项内容在“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上打印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随访表”时自动生成,但随访责任人在随访时,应进一步核实。如发现原记

录变更、错误或空缺,应在原记录处进行更正或补充。

身份证号: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身份证填写。

联系电话:每次随访都必须询问其变动情况。应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本人同意提供的个人、家庭、亲戚朋友或单位电话号码。

现住地址:每次随访都必须询问其变动情况。应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目前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能够随访到,可以是家庭住址,也可以是临时住址,如医院、租住的民房或宾馆。若

为临时住址,还应填写其他更长期居住的现住地址,或询问其迁移动向并记录于备注中。

是否已死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已死亡,应填写实际死亡的公历日期。

死亡时病程阶段:病例死亡时,被诊断的艾滋病病程结果。

主要死因:按法定死因确定机构或部门(如医院、公安部门等)确定的死亡原因填写,如无上述依据,按随访时了解状态填写。只有在诊断为艾滋病并已作“艾滋病”的网络直报后,主要死因才能

报告为“艾滋病”。

过去6个月有无以下临床表现:可以多选,结合观察结果和询问情况,在相应的选项前打√。艾滋病相关性疾病包括:严重的细菌性感染、播散性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念珠菌病、隐球菌病、肺孢

子虫肺炎,播散性真菌病、巨细胞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弓形虫脑病、卡波西肉瘤、

非何杰金淋巴瘤等。

病程阶段: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相关的国家诊断标准,在随访时按实际已诊断情况选择。

艾滋病确诊日期:随访时首次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的情况下填写。

当前配偶/固定性伴感染状况:配偶/固定性伴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配偶或同居者。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提供的信息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有无HIV阳性子女: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提供的信息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现在是否为同伴教育员:同伴教育员指该类人群中经过选择、强化培训,并在所属人群中协助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

过去3个月,是否每次发生性行为都用安全套: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过去3个月发生过性行为时安全套的使用情况(包括婚内、婚外)。如果过去3个月未发生过性行为,选择最后一

项。

过去3个月,是否共用过注射器注射毒品: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过去3个月共用注射器注射毒品的情况。如果过去3个月无注射吸毒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过去3个月,是否参加针具交换: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中的注射吸毒人员过去3个月参加针具交换活动的状况。如果过去3个月无注射吸毒行为,选择最后一项。

若为育龄妇女完成如下问题:过去3个月育龄妇女的孕产情况,在相应的内容前打√。避孕措施是指:节育手术、宫内节育器具、避孕套和口服或注射(皮埋)避孕药。体外排精或生理安全期避孕

法不属此列。

过去6个月您或您的家庭是否获得过来自亲戚、朋友以外的其他组织(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的关怀、支持和服务:关怀支持与服务主要指:

宣教咨询:发放宣教材料,免费提供安全套,提供咨询和家庭护理培训等。

药物提供:对需要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或部分免费提供药物。

关怀救助:(1)符合条件的纳入民政部门低保对象;(2)对未纳入民政部门低保对象的感染者、病人及家属每人每月能得到一定补助;(3)子女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4)提供开展生产自

救、参加互助小组、就业等帮助。

过去6个月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根据是否接受过结核病筛查的实际情况选择。若接受过结核病筛查,应在后面的括弧内选择实际的检测结果。

目前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根据本次随访时是否接受抗HIV药物治疗的实际情况选择。

目前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根据本次随访时是否接受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实际情况选择。

自上次随访以来,做过CD4+检测次:根据上次随访以来接受过CD4+检测的实际情况填写(含本次随访采血检测)。若填写的次数非“0”,则须在后面填写最近一次CD4+检测结果及相应检测时间(若

此次随访采血检测CD4+,其结果填为最近一次检测结果,并填写相应的检测日期) 。

随访执行单位:负责随访调查和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治疗病人个案随访表》的单位。

随访责任人:负责随访调查和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治疗病人个案随访表》的人的姓名。

随访日期:完成随访调查并填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未治疗病人个案随访表》的日期。

_______年___月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数及阳性人数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县区行政区划代码:填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填表说明:

1.此表在每月10日前通过“艾滋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上报,未开展网络直报的单位,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

集统一上报;

2.检测份数一栏只填当月首次筛查人数,不包括复检或确认的检测数;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均指符合病例报告标准的,即确认试验阳性或替代策略阳性者;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或艾滋病病人数不一定是当月筛查的,应是本月新报告的;

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当月内被诊断为艾滋病病人时,应统计入“艾滋病病人数”栏。

注意保密

相关信息收集表

《相关信息收集表》填写说明

本表只在HIV抗体检测初筛试验呈阳性检测结果后,在患者领取化验单时由咨询人员详细了解被检测者的个人联系信息和相关危险因素后填写,请注意保存。

标注“*”的内容为必填内容;选择标有“(请注明)”、“其他”项时,应填写具体内容。

编号: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该编号只用于报告单位管理信息不用于病例报告。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患儿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按实际拥有的身份证相应位数填写身份证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出生日期填写。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单位为“岁”。

婚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被调查时的婚姻状况。“未婚”是指迄今没有进行过婚姻登记;“在婚”是指办理了国家法律婚姻登记手续,并且不处于离异或丧偶的个人婚姻状态。“不详”是

指被调查者未能提供目前的婚姻状况或者不能确定其婚姻状况的状态。在表中的相应的内容前

的方框内标注“√”。

民族:根据户口簿填写所属民族的名称。

文化程度:在相应的文化程度前打√。文化程度是指患者最高学历,或相当的学历。①文盲:指不识字或识字很少。②小学:指小学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也包括没有上过小学,但能

阅读通俗书报,能写便条。③初中:指初中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初中

程度的人。④高中及中专:指高中及中专程度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当于高中程度

的人。⑤大专及以上:指大专程度或以上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学生,及相当于大专及以上

文化程度的人。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如为移动电话,建议与患者协商试拨。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址。

户籍地址:指户口所在地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按身份证或户口上的住址填写。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接触史:可多选,根据临床询问病史或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在其曾有过的所有接触经历前打√。接触史应按照如下规定选择:

应尽可能问清接触史,避免选择“不详”,如已经填写了其他的接触史,则不可再选择“不详”。

注射毒品史:包括静脉或肌肉等注射毒品,特别是有过共用注射器经历的,不包括单纯口吸、鼻吸等不刺破皮肤、黏膜的吸毒方式。

非婚异性性接触史:指与非婚异性性伴(不包括固定的同居异性)的性接触经历。

配偶/固定性伴阳性:指配偶/固定性伴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男男性行为史:指有男性间无保护的肛交或口交经历。

献血浆史:指献过血/血浆等。

输血/血制品史:指输受过全血/成份血/血浆/血制品等。

母亲阳性:指母亲已被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职业暴露史:指实验室、医护、预防保健等有关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及相关工作的过

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

染的可能性的情况。

手术史:包括口腔、内窥镜等所有侵入性操作和各类手术。

其他:上述未列举,但可能造成艾滋病病毒传播的接触史。

不详:是指无上述明确接触史。

性病史:包括既往曾患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或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病史,不包括阴道滴虫病、念珠菌性阴道炎和细菌性阴道病等。

样本来源:按照所采集的血清样本的来源,在相应的内容前打√。

术前检测:指各种手术前开展的检查,含术中或术后曾受过血。

受血(制品)前检测:对计划受血或血液制品治疗者的检查,不含术中或术后应急受血。

性病门诊:来自性病门诊的样品。

其他就诊者检测:除性病门诊以外的其他门诊、住院病人等的样品。

婚前检查(含涉外婚姻):以结婚为目的开展的检查。

孕产期检查:孕产期的检查。

检测咨询:到检测咨询点的检测。

阳性者配偶或性伴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配偶或性伴,含非配偶的其他同性或异性性

伴。

女性阳性者子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的女性子女的检查。

职业暴露检测:指职业暴露后的检测,职业暴露的定义见“接触史”。

娱乐场所人员体检: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中,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娱

乐场所人员部分的体检。

有偿供血(浆)人员检测:包括既往卖血(浆)及当前正规血站的有偿供血(浆)人员。

出入境人员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开展的体检。

新兵体检:新兵入伍前体检。

强制/劳教戒毒人员检测:羁押场所强制/劳教戒毒人员的检查。

妇教所/女劳收教人员检测:妇教所、女子劳教所被收教人员的检测。

其他羁押人员体检:除强制/劳教戒毒和妇教所、女子劳教所被收教人员以外的羁押人员的检查。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专门的流行病学调查,不包括各种日常的检测和筛查。

其他:不能归入以上来源的样本。

专题调查:特指各种流调,不包括各种日常检测和筛查。

开具化验单日期:为开具化验单的实际日期。

送检医生:为开具化验单的医生。

传染病报告卡地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地填写要求: 《传染病报告卡》采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填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填报人应签名。 1.卡片编号:由责任报告单位按年度编制并填写,便于填报单位内部管理。格式为:年份(4 位数字)+ 科室代码(2 位数字,自行编号)+ 顺序号(4 位),如“2005-09-0001”。直报时不需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 2.报卡类别: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病例直接标识“初次报告”。对已填报过卡片的传染病病人,在订正诊断或发生死亡时,必须再次填报,标识“订正报告”;其中,死亡病例的报告须是因患传染病死亡的病例,患传染病但因意外或因非传染病死亡时,不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病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传染病时应分别报卡。 3.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真实姓名。 4.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5.身份证号:应尽可能填写。 6.性别:填写社会性别。 7.出生日期:应详细填写出生年月日(公历)。新生儿不填写出生日期,应填写发病时的实际天数。 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出生日期与实足年龄,只选择填写其中一项。出生日期不详时才填写实足年龄并选择年龄单位。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

填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8.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含农民工);学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班级名称;无“工作单位”者填写“无”。 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核实和随访。 9.病人属于:用于标识患者常住地址(居住时间≥6月)与报告单位的相对位置,在相应的类别前划“√”。 Ⅰ本县区:指病人为本地(县、区)常住居民。 Ⅱ本市其它县区:指病人为本市其他县(区)的常住居民。 Ⅲ本省其它地市:指病人为本省其他地(市)的常住居民。 Ⅳ其它省:指病人为其他省的常住居民。 Ⅴ港澳台:指病人为港澳台居民。. Ⅵ外籍:指病人为外籍居民。 10.现住地址:指病例发病时实际居住的地址,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以是寄宿地址或宾馆、旅店。应详细填写到村民组(门牌号)。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应填写患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 11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划“√”。选择职业的目的是为了在卡片汇总时发现传染病可能的高发职业,以便管理。 若病人的职业同时符合卡中一种以上职业时,选择原则是:①选择主要职业;②选择与该病发生和传播关系较密切的职业。如食品厂工人、熟食店售货员都应填写餐饮食品业,而不填工人或商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户籍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甲型H1N1流感病例信息附卡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说明及疫情已报章盖章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说明 传染病报告卡必填项目: 1.患者姓名(如患者为未满14岁儿童,应加填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 2.性别 3.出生日期:如只知道年龄,则只填年龄,在“实足年龄:”处填数字,不要加“岁”字,在后面“年龄单位”处选择年龄单位(年、月、日);如知道患者出生日期,则年龄不用填。 4.工作单位:除“农民”外,工作单位都必须填,如果是“农民”,工作单位不填;如果患者是“学生”或“幼托儿童”,工作单位要具体到班级,并且前面要加上“孟州市”(如:孟州市XX学校/幼儿园X年级X班)。 5.现住址:此项内容要具体到村组(如: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X组/X号(门牌号))。 6.患者职业:参考第4条 7.病例分类:以常见传染病举例 (1)①乙肝、甲肝、梅毒、菌痢、选实验室确诊病例②丙肝、感染性腹泻、水痘选临床诊断病例③肺结核选疑似病例。④病名如果写肠胃炎、肠炎的按感染性腹泻填 写传染病报告卡。 (2)乙肝、丙肝要分“急性”还是“慢性”;如果是慢性,下面的“发病日期”和“诊 断日期”之间间隔时间至少6个月。其中乙肝无论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化验单里只要谷 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高出正常值的,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其他甲肝、丙肝、戊肝阳 性结果也要填报告卡。出入院登记本及门诊日志上病名诊断写肝炎的也要填写传染病报 告卡。 8.发病日期、诊断日期:发病日期填发病当天,诊断日期应为填写报告卡当天的时间。 9.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传染病:在对应的传染病前面的“口”里打钩“√”。 10.报告单位:孟州二院 11.报告医生:为此病人的主管医生 12.填卡日期:应为填卡当天,后面的“时分”应该晚于“诊断日期”的“时分”。

传染病上报及流程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报告卡(2017版)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及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有效证件号,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识别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同时填报出生日期和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注意选择年龄单位为天或月。 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须详细填写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者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需填写至小时;采供血机构填写确认实验日期。 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时间。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填写纳入报告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病种名称。 订正病名:订正报告填写订正前的病名。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有效证件号,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识别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同时填报出生日期和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注意选择年龄单位为天或月。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须详细填写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者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需填写至小时;采供血机构填写确认实验日期。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时间。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填写纳入报告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病种名称。 订正病名:订正报告填写订正前的病名。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文字信息,如最终确诊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的病名等。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报告卡质量

传染病报告卡质量 1.报告卡片填写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卫生院随机抽查传染病报告卡片10张(不足10张按实际数调查,县级医疗机构抽查20张),对填写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评价。 1.1填卡完整性 填写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病例分类、填卡日期、报告单位、报告人、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家长姓名。缺少任何一项,即认为不完整。 1.2填卡准确性 纸质卡片关键字段填写完整清楚可认,合乎逻辑,诊断日期和填卡日期无涂改,可认为卡片填写准确。如果卡片填写字迹不清,或有明显逻辑错误,或与门诊及住院登记信息明显不符,则认为卡片填写不准确。 2.医生填写报告卡片与网上录入报告卡片内容一致性 此项工作与报告卡片填写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调查同时 进行,将抽取的卡片与网上录入报告卡片中的内容进行一致性比较。比较的内容包括性别、年龄、职业、现住详细地址、疾病名称、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病例分类、填卡日期、报告单位、报告人、14岁以下(含14岁)儿童家长姓名。其中任何一项不相符,即认为不一致。 3.传染病报告及时性 对所抽取卡片对应的传染病个案,现场查阅门诊日志、住院病例登记、传染病报告卡收发信息以及网络直报系统相关数据,收集以下信息:1)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簿上的病例诊断时间;2)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时间;3)预防

保健科将卡片录入网络直报系统的时间。医生诊断时间至网络直报系统卡片录入时间在规定时限之内的,认为报告及时。也可根据以上信息分别计算每一环节所需的时间和及时率。 (三)传染病漏报调查 1.门诊漏报调查 下半年调查抽查2015年7~12月份,随机抽取内、儿、急诊、呼吸、肠道、肝炎、皮肤性病等传染病相关科室门诊日志中登记的传染病病例(不同月份的病例均应包括,并兼顾不同科室),县级医疗机构共20例、乡镇级医疗机构共10例(不足按实际数计算),与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报告卡片进行核对,凡网络直报系统中无该病例的报告卡片者视为漏报,并填写附表3进行登记。此项工作可结合门诊传染病登记情况调查一起开展。 2.住院部漏报调查 上半年调查抽查2013年1~6月份,下半年调查抽查7~12月份,随机抽查(包括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儿、传染病科的出入院登记本或HIS系统住院病人信息库中记录的传染病病例(不同月份的病例均应包括,并兼顾不同科室),市级医疗机构共50例、县级医疗机构共30例、乡镇级医疗机构共10例(不足按实际数计算),与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报告卡片进行核对,凡网络直报系统中无该病例的报告卡片者视为漏报,并填写附表4进行登记。此项工作可结合住院传染病登记情况调查一起开展。 3.化验室漏报调查 上半年调查抽查2009年1~6月份,下半年调查抽查7~12月份,随机抽查部分传染病的确诊阳性结果,病种包括伤寒、疟疾、乙脑、流脑、痢疾、淋病、梅毒,共抽查30份(不足按实际数计算),将查出的实验室诊断病例与网络直

传染病报告卡及HIV附卡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填卡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

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及管理规定审批稿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及管 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传染病报告卡填报及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所附“填卡说明”,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填写,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及规范,填报人签名。 4、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5、由传染病管理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6、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7、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及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有效证件号,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识别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同时填报出生日期和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注意选择年龄单位为天或月。? 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须详细填写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者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需填写至小时;采供血机构填写确认实验日期。? 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时间。?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填写纳入报告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病种名称。? 订正病名:订正报告填写订正前的病名。?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文字信息,如最终确诊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的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2020年传染病报告卡(版)

传染病报告卡(版) 中华人民 __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A、变更诊断;B、死亡;C、填卡错误) 《中华人民 __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 __号码,则姓名应该和 __ 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__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 __号,也可填写18位 __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填写无;学生、幼托儿童、工人、干部职工、民工等职业 相对应的工作单位设为必填项,其中学生、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其所在的学校或托幼机构、民工 填写其所工作的工地或工厂。 __:填写患者的 __。14岁以下的患儿家长 __为必填项。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如献血员布恩那个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非法定报告传染病按照 当地相关要求填报。 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病种是HIV时病例分类才能选择阳性监测,别的病种不 允许选择; “梅毒”、“淋病”的病例分类只能为“实验室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传染病报告卡卡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注:带项目为必填项,病名必填一种,订正卡必须填写订正前病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有效证件号,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识别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同时填报出生日期和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注意选择年龄单位为天或月。 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须详细填写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尽量填写至村、组、门牌号。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者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须填写至小时;采供血机构填写确认实验日期。 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时间。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订正报告填写订正前的病名。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文字信息,如最终确诊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的病名等。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或订正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的患者在此栏补充填写“MDRTB".

传染病报告卡及HIV附卡

附件1中华人民国传染病报告卡及填卡说明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则应该和上的一致。 家长: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 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号,也可填写18位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献血员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该采供血机构地址。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阳性检测结果;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员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HIV第二次初筛阳性结果检出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姓名:填写患者或献血员的名字,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及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有效证件号:必须填写有效证件号,包括居民身份证号、护照、军官证、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尚未获得身份识别号码的人员用特定编码标识。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同时填报出生日期和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注意选择年龄单位为天或月。 工作单位(学校):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学生、幼托儿童须详细填写所在学校及班级名称。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如病人不能提供本人现住地址,则填写报告单位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病原携带者填初检日期或就诊时间;采供血机构报告填写献血者献血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需填写至小时;采供血机构填写确认实验日期。 死亡日期:病例的死亡时间。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其中利福平耐药结核病指检测发现的对利福平耐药的患者,包括利福平单耐药、耐多药和其他利福平耐药等。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填写纳入报告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病种名称。其中结核性胸膜炎归入肺结核分类统计,不再报告到“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中。 订正病名:订正报告填写订正前的病名。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填卡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医生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文字信息,如最终确诊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的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患者姓名:(患儿家长姓名:) 身份证 号: 1 r 1 r ■ r ' r i r i r i r i r i 丨性别:男〕女 岀生日期:年月日(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年龄单位:口屯月□天)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户籍属 于:□本县区—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外省| |港澳台□外籍 现住址(详填):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门牌号)户籍地 址: 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门牌号) 订正病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卡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单位:联系电话: 报告医生:填卡日期*: 年月日时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另在相应的性别前打V。 岀生日期:岀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岀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岀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户籍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V。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V。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V。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V。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疾病名称:在作岀诊断的病名前打V。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甲型HINI流感病例信息附卡 卡片编号: 填卡说明: 在网络直报系统中进行传染病报告时,如选择病种为“甲型HINI流感”,系统增加以下填报内容: (一)病例分类:此项为必填项,根据病情填写,单选; (二)是否住院:此项为必填项,系统默认为“否”,选项为“是”、“否”,单选; (三)住院日期:当“是否住院”为“是”时必须填写; (四)岀院日期:当病例岀院时填写; (五)是否治愈:此项为必填项,系统默认为“否”,选项为“是”、“否”,单选; (六)治愈日期:当“是否治愈”为“是”时必须填写; (七)是否境外输入:此项为必填项,系统默认为“否”,是否为国外输入病例。

传染病种类及报告时限

传染病种类及报告时限 一、目的 为了使医务人员能掌握国家法定报告传染病的种类和要求,按要求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 二、范围 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 三、职责 1、医护人员:首诊医生发现法定的39种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 2、科室负责人:负责科室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收集、核对传染病疫情卡,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标准 (一)法定传染病的种类(39种) 1、甲类:2种(鼠疫霍乱) 2、乙类: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痢疾(细菌性、阿米巴性)、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Ⅰ期、Ⅱ期、Ⅲ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甲型H1N1流感。

3、丙类 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二)计划免疫相关性疾病 1、 AFP病例:14种(15岁以下,含15岁) ①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②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③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④多神经病(药物性、有毒物质引起、原因不明性),⑤神经根炎,⑥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部肌药物注射后),⑦单神经炎,⑧神经根和神经丛炎,⑨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高钾、正常钾软瘫和家族性周期性麻痹)⑩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⑾急性多发性肌炎,⑿肉毒中毒,⒀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⒁短暂性肢体麻痹。 2、麻疹、新生儿破伤风、15岁以下(含15岁)乙型肝炎、白喉、百日咳、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3、性传播性疾病(3种) 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4、农药中毒及职业中毒病例 (1)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或生活中误用(包括自杀)各类农药而发生的农药中毒病人。 (2)职业病病例。

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本

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本 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本 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篇:酒店传染病报告制度 第二篇:传染病报告制度 第三篇:传染病日报告制度 第四篇: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 第五篇:幼儿园传染病报告制度 正文 第一篇:酒店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部门主管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工作。疫情管理人员在报告疫情的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三、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感染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与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其它忌口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害、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软下疳、非淋菌性尿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等),应当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四、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 8小时内卫生局报告。 五、责任报告人在报告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同时,应用电话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简单的报告。 第二篇: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凡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均为法定责任报告人,对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上报医院预防保健科。 二、全院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发现传染病均有报告义务。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三、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四、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五、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一)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到国家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发现其他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 (二)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三)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立即进行报告。 六、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七、设专人负责疫情报告、登记核实、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三篇:传染病日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录入、查重、订正制度

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录入、查重、 订正制度 1.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2.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从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3.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4.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户籍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

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甲型H1N1流感病例信息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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